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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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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的研究课题组组长:课题组组长:陈积康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缙云工业园区、责任单位:缙云工业园区、新碧镇当前的缙云工业正处于一个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推进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园区开发步伐,是建设“四型缙云”,加快撤县建市进程的有效举措。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的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已成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一个制约因素。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近期组织有关人员就进一步完善缙云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一、工业园区发展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缙云工业园区是我县最具区位地理优势的发展平台,也是我县承载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阵地。(一)、发展基本情况缙云工业园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 年6 月至2003 年3 月,属新碧镇镇管园区,规划面积530 亩;第二阶段是2003 年3 月至2006 年3 月,提升为县级工业园区,成立新碧工业园区管委会,专门负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规划面积包括新碧镇、新建镇、城北乡两镇一乡六个区块共24.97 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16.2 平方公里;第三阶段是2006 年3 月开始,被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4.16 平方公里。2005 年底,到

缙云工业园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9 亿元,完成开发1.94 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1.75 平方公里。共有协议入园企业87 家,开工87 家,投产79 家。工业总产值从2002 年3.5 亿元上升到2005 年的20.4 亿元,年均增长79.96%,税收从2002 年的960 万元上升到2005 年的4256 万元,年均增长64.28%,初步形成了以五金机械、摩托配件(电子仪表)、建材制品、灯管等为主的主导产业。2006 年预计可实现工业总产值30 亿元,实现税收6000 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6.7%和41%。(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工业园区开发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已对工业园区的发展造成了束缚,影响到园区的正常开发、建设和管理。目前,新碧工业园区现已开发范围内共有两个平行的行政主体,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新碧镇政府,在当前的体制下,存在管理“两张皮”和权责不清的现象。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城镇建设职能不清。目前园区的规划几乎包括整个新碧镇范围,理应承担所在范围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但从行政角度讲,新碧镇的城镇建设主体是镇政府。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事实上的主体缺位,双方都难以承担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同时由于工业园区与乡镇的定位不同,相互缺乏有效衔接,规划上存在错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与园区路网建设,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有可能造成重复建设等问题。

二是土地市场无法有效培育。以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人口等要素集聚,培育土地一级市场,再以商贸用地出让平衡园区的建设支出,是工业园区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园区很难有效垄断新碧的土地一级市场,同时为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新碧镇政府也希望通过商贸用地的拍卖以获得收入,部分行政村也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为由,不断向上申报农贸市场等项目。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调控园区的土地资源、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成为当务之急。三是政策处理协调难度大。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离不开园区管委会与乡镇党委、政府的相互协调和配合。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两家单位职责上的缺位或者错位,工作侧重点也不一样,协调效果和配合程度往往会影响两家单位工作效率。如何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推进园区的有效开发、建设和管理,促进全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已经到了相当迫切的程度。二、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利弊分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为有效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到丽水、永康、武义、金华、桐庐、绍兴、衢州、椒江、三门等地的多个开发区进行调研学习,在形成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又组织了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中心、新碧工业园区管委会、新碧镇等部门和乡镇进行讨论,对方案进行了不断补充和完善。为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开发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管理体制改革

的角度,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事权集中、高度统一的园区管理体制,而这个新体制的核心有一点,就是只能由一个机构对园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将同一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交叉和分开。从调研学习情况来看,各地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大体上有两种模式:一是园区从属于镇政府管理的青田温溪模式;二是镇政府从属于园区管理的武义、绍兴袍江等模式。从我县当前实际出发,在园区管理体制的设计上,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案,园区归属镇党委、政府管理模式。从本质上说,就是回归到原来镇管园区的模式上来,由新碧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园区管委会为隶属于镇政府管理的一个部门。有利方面:可以明确一个行政主体,做到权责清晰、事权统一,减少管理“两张皮”的现象。不利方面:一是以一个镇来管理一个省级工业园区,职责将难以到位;二是新碧镇现有资金调控能力比较薄弱,无力长远支撑园区开发;三是园区开发涉及部门众多,镇政府无力协调;四是随着园区向新建、城北等其他乡镇扩区,在行政区划调整前,新碧镇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必然会造成与其他乡镇在管理、权责利分配等问题上的扯皮。第二种方案,撤镇建园区管理模式。就是根据“撤县建市”、县城总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实行园区管理乡镇模式。第一,实施统一领导,成立缙云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时,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撤销乡镇建制,设立若干个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行政

村按照条件成熟程度,逐步进行“撤村建居”,分别纳入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为工业园区下属单位,由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实施统一领导。第二,实行“三统一”,即工业园区与街道办事处统一人事任免权、统一财政权、统一管理权。一是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法依章负责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人员人事任免;二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统一财权,财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支付,统一结算;三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区域的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县里只对党工委、管委会进行工作考核。有利方面:一是进一步理清了园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在管理上的职责分工,通过“三统一”,又可以有效解决两者之间的隶属关系等问题;二是通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村改居”,有利于政府对村级组织的管理,对今后的园区开发、土地征用等方面带来一定的有利条件;三是从长远发展考虑,采取这一方案,对今后的“撤县建市”、构建中等城市等方面都可以打下扎实基础。不利方面:一是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而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改革又相当迫切,因此,结合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在时间进度上较难把握;二是“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撤村建居”等工作,在政策把握上有待进一步衔接,前期有关准备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第三种方案,园区和镇党委、政府并存模式。从本质上说是第二方案实施前的过渡方案。具体来说,就是在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到位前,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结合今年乡镇换届,实

行“区镇合一、交叉任职”。第一,实行统一领导,形成一个既统一又相对独立的领导体制。成立缙云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保留新碧镇党委、政府。设立园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园区党工委全面工作;一名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新碧镇党委书记,主持园区管委会和新碧镇党委全面工作;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新碧镇政府镇长,主持新碧镇政府全面工作。第二,实行“三统一”,即统一人事任免权、统一财政权、统一管理权。一是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法依章负责工业园区和新碧镇下属有关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业园区与新碧镇人员全部统一调配使用;二是工业园区与新碧镇实行统一的一级财政,财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支付;三是县里只对工业园区进行考核,不再对新碧镇进行单独考核。第三,明确责任,园区管委会统一行使园区和新碧镇现有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园区如需跨区域开发,新开发区域内的行政村和企业可由原乡镇委托园区管委会(新碧镇)实施管理。有利方面:一是在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及撤镇设办事处前,实行工业园区与新碧镇的软性糅合,突出一个领导班子,明确职责分工,减少在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上人为的扯皮。二是这一方案在实施上,技术不复杂,操作较为简便,效果相对较为明显,目前即可着手实施。不利方面:主要是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园区与乡镇之间的体制矛盾。综合分析以上三个方案,第一方案可行性最差,经讨论分析,认为不可取;第二方案能够有效解决园区与乡镇之间在管理体制上各种缺陷,从长远发展角

度看,这一方案较为理想。但考虑到我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尚未出台,离调整到位还有一定时间,而园区的管理体制改革又相当迫切,因此,建议目前在积极谋划和推进第二种方案,抓紧开展有关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撤村建居”等前期工作的同时,在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到位前,采取“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目前先采取第三种方案进行过渡较为妥当。三、工业园区运行机制改革建议方案结合园区体制改革第三方案,我们对工业园区的运行机制改革进行了调研和分析,为营造一个高效、便捷的招商引资环境,全面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建议借鉴外地开发区的先进经验,对工业园区实行特殊的行政运行机制。具体地说,就是“强化职能、事权统一、封闭运行”,在园区实际控制范围内,对于企业入驻、建设、生产相关的审批管理权,各相关部门通过行政管理委托等形式,由管委会内设机构或设置部门派出机构对口承担职能,确保园区在特殊管理的区域内,自主决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决策和办事效率。第一,建立园区建设协调机构。为进一步加大园区的建设管理力度,建立“缙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协调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涉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成人员。协调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园区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及各分区规划的编修,征地供地政策,“一厂一策”事宜,园区规划编修,园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共享型、关联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第二,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园区

设立中共浙江省缙云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园区党工委)、浙江省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和浙江省缙云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园区建设公司),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新碧镇党委、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园区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县委对园区(包括受委托管理的行政区域)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缙云县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园区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经济管理,做好园区的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园区内的企业和投资项目,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派驻园区的机构或人员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可下设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分局)、党群办公室、农村办公室。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后勤、文秘、宣传、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会务、接待等各项工作;协调县相关部门在园区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相关工作。2、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编制实施园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

度计划;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按权限审批、申报各类投资项目和技改项目,负责园区范围内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等工作;负责企业入园建设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园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具体组织落实;负责招商引资的宣传促销、投资咨询、项目筛选、洽淡、会审与统计工作;负责投资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行业招商策划;组织对外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调项目资金的落实;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网络等有关工作。3、建设局(规划局分局)。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和建设工作。根据缙云县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报批园区详细控制规划,送县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调整规划布局、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提出初审意见,送县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负责园区内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受建设局委托,负责园区项目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房产证办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等有关工作。4、党群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业园区和原新碧镇党建、职工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人武民政、政法综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5、农村办公室。主要负责原新碧镇政府承担的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务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负责新碧范围内的土地征

用、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同时,对一些不便直接由园区行使但又是园区开发所必须的职权,通过部门派驻的方式解决。1、在原新碧派出所的基础上,设立县公安局园区分局。受县公安局委托,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执法等有关方面工作。2、在原新碧国土资源所的基础上,设立县国土资源局园区分局。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做好区内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耕地保护;承担农用地规划审核和农用地报批;负责区内土地征收、农转用、出让、出租、划拨、上报审批及发证、抵押和登记;负责园区土地出让金的收缴;负责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核发及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负责区内农民建房的报批审核工作;负责区内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3、设立县审批中心园区分中心。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职能,优化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园区及新碧镇共有工作人员48 名,其中园区22 名,新碧镇26 名。在园区正式成立后,随着管理职能与开发范围的不断扩大,工作人员要扩充。为此,在下一步的“三定”中,应对园区核定一定数量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园区工作人员除包括园区及新碧镇现有部分人员外,还应根据工作需要从机关单位中选调部分专业人员充实力量,也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从社会引进部分急需而且有一定专业层次和

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四、当前急需考虑解决的其他有关问题1、关于园区的投融资体制问题下一步,园区建

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园区可能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县政府的财政投入;二是银行融资;三是园区商贸用地的出让收入;四是园区企业的留县税收返还。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我县的园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人气还不旺,除部分黄金路段外,园区预留的多数商贸用地还很难达到理想的价位,依靠商贸用地出让来支撑园区建设在近期内还不现实。而园区企业的留县税收在一两年内还处于“三免两减半”阶段,数额也不大。因此,在短期内,园区建设的资金来源只能依靠前面两种途径来解决。因此,为确保园区建设的顺利启动,第一,要彻底垄断园区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市场,控制城镇建设区内的农村和农民建房,培育土地市场,有计划的逐步推出商贸用地出让;第二,以园区预留的商贸用地捆绑担保等方法,向银行融资;第三,在每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切出一定比例用于园区建设。此外,借鉴袍江等经济开发区的做法,下一步,园区应尝试与各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实行土地资金委托保值增值制度,由各村将土地征用费按一定利率借给园区使用,这样,即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园区的资金紧张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社会稳定。2、关于园区的土地保障问题土地是园区生存发展的基础与核心。如果土地不能得到保障,园区建设将受到严重制约。从目前情况看,要真正发挥园区的规模集聚效应,每年至少应开发1 平方公里以上。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关键取决于两点: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否如期完成修编;二是土地指标能否如期供给。

据统计,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空间布局在符合“两规”的前提下,新碧工业园区还有可用面积约138.8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3.6 公顷,只要政策处理到位,还有一定的用地空间,但从长远来看,土地利用空间的拓展是关系今后园区能否顺利开发建设的头等大事,必须要高度重视,尽快解决。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抓紧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度,力争早日完成。第二,增加投入,加大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力求最大限度的获得更多的非农建设折抵指标;第三,通过开展工业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制度,把有限的工业用地资源集中投放在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园区。同时工业园区要严格各项土地利用指标管理刚性,并把好企业入园关。3、关于园区的城市化及基础保障问题缙云工业园区正式成立后,园区将从原有的纯工业开发转向以工业为主、城市建设为辅的综合性开发。在现阶段,园区仍应把重点放在工业上,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口、产业、要素的有效集聚,逐步培育园区的城市功能,形成“一心两翼”(以壶新一级公路与330 国道交界的外堰区块为中心,新建和新碧区块为两翼)的园区城市格局,把园区建设成为县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今后的五年中,为保证园区工业与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必须对事关园区建设大局的交通、电力、供水等重大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筹考虑。第一,要完善园区规划。根据县域城市总体规划,结合330 国道西移和金温铁路改线工程,工业园区要尽快提出园区规划修编和扩区规划,

使之与全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区块划分及产业空间布局。第二,要抓好基础保障。要重点抓好事关园区建设大局的公路、电力、供排水等基础骨干网架的建设,为园区发展腾出一个更大范围的空间。同时,要高度重视园区的电网建设,黄龙110KV 变电所要抓紧完成扩容,规划中的东山110KV 变电所要抓紧动工兴建,确保园区的电网建设走在招商引资的前面;第三,要抓好功能配套。要按照“引进一家,配套一家”的思路,不断完善工业园区水、电、路、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在园区各类务工人员急剧增加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城市功能,培育土地一级市场,形成城市化与园区建设的良性互动,园区要重点研究解决园区服务设施的功能配套问题。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对园区治安、文体设施、购物场所、金融网点、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要逐步推出商贸用地拍卖,鼓励发展民工公寓、专家楼,适当发展高档住宅,有效解决企业老板、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缙云工业园区是缙云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今后一个时期缙云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随着缙云工业园区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管理体制的理顺,运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缙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工业新城发展框架将不断拉开,缙云工业经济发展必将翻开崭新的一页,并且将为全面实现我县“十一五”发展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大全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一) 管理中心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工业园区的统筹规范、指导、管理和监督; a)负责新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b)组织拟定项目年度管理方案和年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c)指导各园区办拟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d)审批各园区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e)保证园区作业规范的针对性并推动持续改进,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f)拟订各园区年度创优计划和创优方案,并监督、协调创优方案的具体实施; g)负责对各项目报送的日常事务及各项申请意见进行批复。 3参与新项目的前期运作,提出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的建议,理顺基础管理工作; 4、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中心资料库,汇总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和疑难问题; 5、拓展客户资源,建立和完善客户资源数据库,做好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 6、联系政府部门及有关社团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确保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运转; 7、组织与园区管理相关的交流、学习、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 8、负责各项目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统一调配工作,审核各项目主管以上人员的任用,审批其他工作人员的任用;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务。 规章制度 为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一员工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认真工作,禁止上班时间打闹、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活动。自觉维护办公环境,不得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 3、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脱岗、干私活。 4、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有事须提前请假。加班必须履行加班审批制度。。 5、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善待客户的误解,严禁争吵、打架。 6、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物,严禁损害公司利益。 7、未列事项,请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其他相关规定。 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新入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领相应的办公用品。。 2、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三计算机管理规定 1、使用外来移动存储设备的应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2、每次上机前要按正常步骤操作、使用。关机前要先保护好各类信息,然后按顺序退出、关机。 3、不用电脑时,机器要锁死。未经许可不得让外人使用机器,否则造成电脑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损失。 4、公司电脑只能用于各项企业管理,严禁用电脑玩游戏、处理私人文件等。

关于加快苏州工业园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

关于加快苏州工业园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 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 苏园管〔2006〕11号 为加快推进苏州工业园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通过5 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知名品牌和骨干企业,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企业注册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新设立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和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 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二条 放宽登记冠名条件。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使用独创字号,且注册资本在1000 万元以上的,其名称可不反映行业特征。注册资本达到200 万元的软件企业,园区工商部门可帮助申请冠省名。 第三条 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规模化发展,对于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 万元以上、具有3 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在2000 万元以上的,可以办理集团登记。 第四条 鼓励外地民营企业来园区投资兴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外地来园区投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民营企业,享受本地企业同等政策;原企业名称不冠行政区划的,可冠用原企业名称;外地民营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迁入园区,注册资本没有变化的,一般不需验资。 二、税收激励 第五条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的通知》(国发〔2000〕18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的有关规定,自2000 年6 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 7

工业园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深粮公明工业园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及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为了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园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深粮公明工业园管理处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园区物业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园区环境及卫生管理 一、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二、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三、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四、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五、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六、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八、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九、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十、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十一、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十二、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十三、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篇一:园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 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 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 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 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 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 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产业政策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产业政策 一、享受政策扶持的服务外包企业需符合的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 3、服务外包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4、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50%以上。 二、税收优惠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三、资金扶持 1、在园区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服务外包企业,享受苏州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优惠政策。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上市企业,地方财政对每个新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元,按比例分步兑现。 3、对服务外包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新增贷款利息20%补贴;由园区担保机构办理出口信贷担保的,给予实际支付的新增贷款担保费50%补贴。 4、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名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重点物流企业、国家实验室等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经批准可享受办公用房购租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额的20%,租房三年内给予租金50%的补贴,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四、人才引进 1、上年度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中,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力部分50%进行奖励。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篇一: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 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园管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园管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XX工业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汇编之科技创新篇

一、科技创新 政策依据:《园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苏园管规字[2014] 9号)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技体制机制 ?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1、鼓励科技创新创业 (1)新进入园区科技创新企业 给予启动资金最高100万元 (2)新入驻园区科技创新企业 房租“一免减半”,补贴上限免租期30元/平米,减半期15元/平米 (3)领军人才创业工程项目 经认定,按领军政策实施 (4)新引进重大项目和新建研发机构 经批准重点支持 2、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1)产业支持 ?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纳米技术应用产业 ?云计算产业(按园区云计算产业培育政策实施)、软件产业(按相关政策补贴)、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发展 (2)空间支持 销售收入达到规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园区科技企业,享受国有土地出让或国资载体整栋转让 (3)活动支持 举办推进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最高按活动支出30%补一次性贴,上限300万元/活动 (4)应用支持 适当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在改善民生方面的应用研发与示范工程

3、优化科技金融体系 (1)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对投资园区的创业给予基金参股最高5000万元/只 ?风险补贴最高100万元/项目 (2)政策性天使投资专项资金 对领军人才项目给予风险投资,对创新成长期科技企业给予风险投资最高1000万元 (3)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金融(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业务发生实际损失,给予风险补贴最高200万元/机构/年 (4)其他金融类补贴—贷款贴息 对中小企业、经认定的金融产品参与企业,最高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总额最高50万元/企业/年 (5)其他金融类补贴—金融服务补贴 对中小企业的融租赁费、担保费、科技保险费,单类业务最高补贴10万元、 4、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上年度销售<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首次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奖 上年度销售<2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前三年获认定的产品奖励1万元/件,最高10万元/企业 (3)研发机构资助 ?新建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200万元 ?新建升级各类研发机构最高50万元,资助从高不重复 (4)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国家、省、市级项目按照实际所获得经费50%给予配套; ?重点项目适当提高比例;

产业园园区管理制度

区管理制度园产*****业园

则总第一章 园区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根据相关为加强第一条 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业园业产农北第二条欧湖南 )”园(以下统称“园区业南履行对主要部门,将北欧湖农业产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应遵循本的管理。 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 其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 ,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芬兰当地法律法规

条款。 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第二条园区企业对园区各企业相关 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查人员依法履行 挠。 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违规行为第三条 园区管理委员会业园农业产湖北的企业及个人,均有权向欧南 报告。 南欧湖第四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北 农业产业园园区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第一条

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使合管理, 本章程。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芬兰当地有关 面负责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全 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 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工领导小组, 各人,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管第三条确定文明施工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 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垃料件、具和建筑建的各种筑材料、构场、(1)施工现 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圾要按施工总平 牌进行标识。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篇一:园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与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与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一条企业与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与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与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与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她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与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与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与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1.doc

榆佳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榆佳工业园区建设步伐,规范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榆佳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榆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作为我县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 第三条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以产业定位分明,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的发展格局。工业园区建设要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循环型、科技型、生态型”工业园区。 第二章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职权 第四条根据2010年9月19日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项

问题会议纪要,榆编发〔2010〕15号文件批复,设立“榆佳工业园区(苏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内设机构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园区管理机构对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和服务。 1、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2、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3、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5、负责工业园区内规划、财政、建设、科技、劳动、安全、人事、环保、统计等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设立、入驻、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 7、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榆佳工业园区(苏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均为副科级,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监管职责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管职责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第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四、工业园区各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五、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六、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九、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综合监管职责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园区开发建设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园区开发建设的发展规及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及开发建设相协调.

(三)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进度,研究制定年度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五)协调组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管职责 (一)组织起草园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则、规程、措施,分析、预测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分解园区安全生产任务、落实责任。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三)负责园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依法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园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 (五)负责监督管理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园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依法监督检查园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8713

江西丰城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监管职责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管职责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第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及制度 四、工业园区各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五、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六、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九、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综合监管职责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园区开发建设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园区开发建设的发展规划,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开发建设相协调。 (三)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进度,研究制定年度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园区开发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五)协调组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管职责 (一)组织起草园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则、规程、措施;分析、预测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

工业园区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规章制度 篇一:园区企业管理制度 XXXX园区企业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文明、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当前现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XXXX园区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代表沙田镇政府履行对园区企业管理职责,“指挥部”为实施本制度的主要部门,在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与建设管理制度 第三条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按照“高效、高端、节能、环保”的方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工业、新能源、新材料及新兴、高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杜绝引进高耗能、有污染项目和化工项目。进入园区的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土地管理和相关法律规定;(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高新技术项目可以放宽到1亿元以

上。 (五)项目投资密度为160万元/亩以上。 第四条申请在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指挥部申报以下材料:(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七)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八)项目立案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五条对符合上述条款且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一)一次性固定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第六条新建项目确定位置后,要先经国土部门现场核定地类是否为建设用地,杜绝发生违法用地现象。 第七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等证件,并向指挥部报送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批准后方(:工业园区规章制度)可建设,杜绝无证施工和未批先建现象发生。 第八条企业建筑工程,由企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正

工业园保安管理制度

工业园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园区各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确保园区人员、财产、消防、环保、安全,当好企业卫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安服务宗旨:为企业服务,保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保安队全体员工,致力于规范保安队员日常工作和行为。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如有违犯,视其情况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警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保安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基本要求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处事公正,高度责任感;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3、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互帮互助,遵章守纪; 4、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姿态端正,文明礼貌; 5、讲究职业道德,严守园区机密,维护园区利益和荣誉; 6、反应敏捷,善于思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7、提高安全保卫意识,重视防范安全隐患,注意自我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8、注重个人文化、道德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第二条日常行为规范 (一)着装 1、上班时间必须穿着统一发放的制服、鞋子、帽子、佩戴工作证(正面朝外); 2、着装必须整洁、干净、腰带、帽徽、肩臂章等配饰按标准佩戴; (二)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不许留长胡须、鬓角、长指甲和佩戴外露饰物(手链、项链); 2、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及上班时间不许饮酒; 3、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不能剃光头、染彩色发或怪异发型,最好是平头; (三)礼节礼貌

1、站姿: 1.1抬头、挺胸、收腹、目视前方; 1.2面带微笑、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1.3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裤缝两侧或两手握于背后(腹前),两腿站直,呈外“八”字45度分开; 2、坐姿: 2.1坐姿端正,两腿自然放平,目视前方; 2.2面带微笑、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3、敬礼: 3.1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脚跟并拢,右手迅速抬起,五指自然伸直并拢,中指微接近太阳穴处,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手腕不能弯曲,右大臂与肩略平,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将手放下; 第三条:保安工作守则 (一)工作态度: 1、对工作:服从安排、敬业奉献、工作热情、不拖拉、不抱怨、不挑拣; 2、对自身:勤于学习、钻研业务技能、工作认真、积极上进; 3、对团队:团结友好,协作配合,有集体荣誉感; 4、对来宾:热情、礼貌、主动、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5、对不法之徒:反应敏捷,勇敢、果断、讲策略、讲方法、讲技巧、讲自防; (二)保安人员严禁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随身物品,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2、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或财物(办理入厂登记手续除外) 3、损坏或挪用公司公共财物或工具,擅自调动、删除、外泄园区监控录像资料,非工使用保安器械; 4、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第三章保安职责 负责工业园区内治安秩序,巡逻检查园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消防设施安全、环境卫生保护等工作,预防和查处各种安全事故,及时将异常事件、突发事件呈报给园区相关负责人并做好应急处理。 具体如下: (一)保安队长

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2017年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根据总局设立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业园区指***城镇总体规划中的集中工业区。 第二条工业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园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与工业科合署办公。 第二章园区内企业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区管委会申报以下材料: 1、项目入园申请书; 2、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银行资信证明; 6、项目建议书;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9、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四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五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六条园区内以农机工业企业为主。一切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农机制造企业,都可由境内外投资者、创业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开办或独立开办。 第七条鼓励国内外及区域内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园区内兴办农机工业企业、农机科研教学基地。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江苏连云港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条园区企业对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

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报告或举报。 第四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五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报告。 第三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

工业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doc

工业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园区用电管理制度,望各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方法。 第三条、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第四条、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资料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XX工业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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