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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安全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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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安全培训教材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维修工安全培训(入职安全教育教材)

目录

1.各工种操作规范

1.1机修操作规范

1.2电焊工操作规范

1.3气焊、气割工操作规范

2.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2.1台钻

2.2砂轮机

2.3砂轮切割机

2.4电焊机

3.气瓶安全操作规范

4.维修工种工作质量标准

5.高处作业管理

一.各工种操作规范

1.机修操作规范

1)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合理安排好操作场地,检查和备齐所用的工具,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

具。

2)虎钳夹具只准使用最大形程的三分之二,板紧手柄不准用锤击或管套加长。重物在虎钳不准夹持过夜。钳夹重物时,虎钳下端应支撑着实。

3)使用钻床、砂轮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

4)使用移动电具时必须有安全绝缘措施,并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插头是否损坏,移动照明只准用36伏以下的低压行灯。所使用的

手持式砂轮机必须是无裂纹的,磨屑飞溅的方向不准对着人。

5)登高作业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传递工具和物件禁止上下抛掷。

6)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快口工具移动时要快口向下,用毕后要妥善保管。

7)任何机械设备在拆卸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正在修理、不准合闸”的警告牌或由专人看管电源开关。

8)工件装配应放在专用支架上进行。搬运机器设备要注意周围环境,不得硬搬硬拉,以防翻倒伤人。多人操作要互相呼应,动作要协

调。

9)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自己不得随意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10)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嘴吹。

11)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详细检查工具、材料,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将设备的电、汽、水、油源等断开。

2.电焊工操作规范

(1)电焊机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工作前要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电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是否良好,接地装置是否牢固等,确认正常,方可操

作。

(3)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的规定。

(4)在非固定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5)电焊导线不得从易燃、易爆设备附近通过,不得放置在容易遭受破坏的地点,必要时要采取措施,妥善保管;电焊导线如不够长时,禁止用金

属棒、金属板等物串联将电源引至焊件处进行焊接。

(6)在金属容器内或地沟内焊接时,要使用安全焊条夹和绝缘垫子,在狭小的容器内或有火星、混浊气体和高温地点工作时,一定要实行监护制

度,要有良好的通风,所用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下雨天不准焊接,电焊机不可放在潮湿的地方。在高空焊接应有保护措施并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

程》。

(8)在电焊场地10米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

工作结束应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工具、清扫场地和熄灭火星及焊渣。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工作。

3.气焊、气割工操作规范

1)工作前要穿戴好规定的劳防用品,清理四周工作场地,保证工作地点通风良好。

2)严格执行气焊、气割“十不烧”规定。

3)焊接场地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离开工作地点必须熄灭焊枪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4)发生回火或焊炬嘴连接有爆声,应迅速关闭乙炔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并检查焊枪温度是否过高,焊嘴是否堵塞,如温度高即浸入冷水内,若堵塞则用铜针排除。

5)每只气瓶上应装置一只回火防止器,每个回火防止器不得共用两把焊炬或割炬。回火防止器的爆破膜只能用0.04mm的锡合金片,不得随意增厚或用其他物品代替。

6)严禁油脂沾污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附件,发现有油脂时应用酒精或四氧化碳洗涤,以免引起燃爆。

7)氧气、乙炔气瓶应有固定架,并分别存放,使用时两气瓶间距应保持在五米以外,离明火应不小于10米。禁止放在太阳下曝晒;冬季阀门冷冻,应用温水解冻,禁止用火烤。

8)凡是用气皮管,应有明显色差区别,并按规定使用,严防错混使用。9)高空焊割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0)乙炔气皮管连接处禁止使用含铜量大于75%的紫铜连接。在管子连接处应用夹卡固定牢。

11)工作后应严格检查和清除一切火种,关闭所有气瓶瓶阀。

1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准放在地板或工件上。13)不得手持连接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台钻

1)工作前需对钻床和工具、卡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工作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工作物不可用手拿着钻,应用工具夹持,大型件必须垫稳夹牢、压紧。工作时严禁带手套。

3)钻薄片或穿孔时,工件下面必须垫木板压牢,切勿用手挡,以免伤人。

4)装卸工件、装拆钻头、测量工件、变换转速,必须停机进行。

5)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不要用力过猛,以免造成事故。

6)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2.砂轮机

A.砂轮机的使用规范

(1)使用前检查砂轮片是否正常,防护罩是否完整,托架与砂轮之间的距离是否在3毫米以内。砂轮是否有缺陷,砂轮安装是否平衡。

(2)砂轮应保持干燥,不能受撞击,砂轮机必须装有坚韧的熟铁板防护罩和吸尘装置,砂轮与防护罩之间不能有杂物,以免开动时挤碎砂轮。

(3)在砂轮上磨刀不准戴手套。不要用棉纱绕在发热的工件上,防止绞伤。

不要面对着砂轮操作。操作者要戴好防护眼镜,操作时用力不可太大,

防止爆裂。

(4)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只砂轮,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工件。

(5)严格控制砂轮片磨损程度,当砂轮直径或厚度磨耗至原来尺寸的70%时,应更换砂轮。

(6)使用砂轮必须按工件的性质选用,不可任意凑合。一般情况下,禁止磨有色金属、木材、橡胶材料等。金刚砂轮只准磨合金刀具。

(7)磨较小的工件不得用手直接拿着,应用钳子或适当的工具夹牢。

(8)更换新的砂轮时应经过事先测试,螺丝不要上得过紧或过松。砂轮装好后要经过5~10分钟的试运转方可使用。

(9)工件磨好后应立即关车,切断电源,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B.砂轮机的安装规范

(1)根据砂轮使用说明书,选用与主轴转数相符的砂轮。

(2)所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3)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4)安装砂轮的法兰盘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或大于二分之一。

(5)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砂轮在安装前要校好静平衡。

(7)砂轮孔径与主轴间配合要适当。

(8)紧螺帽时,要用专用扳手,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滑倒,螺帽紧固要适当。

(9)砂轮装完后,要安装好防护罩,砂轮侧面与防护罩内壁之间应保持20~30毫米以上的间隙。

(10)砂轮装好后,要经过5~10分钟的试运转,开动时不要过急,要进行点动检验。

3.砂轮切割机

(1)开车前应检查该机的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并戴好防护眼镜。

(2)注意清查工作场所,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立即搬开方能进行操作。(3)开机前应检查砂轮片的安装是否稳固,砂轮片是否有缺口,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待砂轮片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

(5)严禁切割镁合金。

(6)更换砂轮片应遵守安装砂轮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砂轮片夹板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

4.电焊机

(1)电焊机二次线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

(2)夹焊条的钳子必须绝缘良好。

(3)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4)在焊接工作场所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5)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

(6)下雨时电焊机要归仓,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气瓶安全操作规范

1.氧气、乙炔气瓶

(1)不得擅自更换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放气体进行确认。

(3)氧气瓶、乙炔气瓶应牢固安放,并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

(4)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少于98~196kpa表压的余气。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

瓶字样或记号。

(5)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在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

出方向的侧面,并缓缓开启,避免氧气喷向人体。

(6)氧气瓶及附件都不可沾染油脂。禁止用托瓶帽移动氧气瓶和单人用肩扛搬动氧气瓶。在无防震圈或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动氧气瓶。

(7)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将气瓶直立静止20分钟后再连接乙炔减压器使用。

(8)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四分之三转。禁止在乙炔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

等。

(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等。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遵守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测规程”。

四.维修工种工作质量标准

1、电焊、气焊、气割工

(1)焊接时,焊缝牢固;表面波纹均匀;无未焊透、裂缝、夹渣、气化、焊穿、咬边、毛刺、焊瘤、飞溅或漏焊等缺陷。

(2)两端对接处平整、牢固、无裂缝或错位。

(3)在气割时,应避免割口过宽、表面粗糙、切口表面烧塌和后拖过大等现象。

五.高处作业管理

(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

A、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B、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C、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着落点。

D、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心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A、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A、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D、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E、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A、作业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严重贫血、

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缺伸张僵直及视力低差(近视600度)等禁忌症者;

B、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的;

C、露天遇雨、雷电、大雾、严重冰冻、下雪和6级大风的天气;

D、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和无人在场监护的;

E、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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