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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GYD-205-2000;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GYD-206-2000;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YD-210-2000;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GYD-212-2000(另行发布)。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

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未包括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

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

及设备本体第一

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

检查、交工验收、

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运载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

第二册说明

一、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一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

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7.《电气建设安全工作规程》GL-5009.1-92。

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2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2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

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四、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

注: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工程,如装在高层建筑的底层或地下室的,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装在6层以上的变配电工程和动力工程则同样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5.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

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不含其他费用)。

第三册说明

一、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

目中25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130t/h以下锅炉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

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0年)。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7-92。

1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8-81。

1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1980年)。

13.《电力建设质量等评定标准》。

14.《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1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

1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1)第一章至第五章按人工费的10%计算;

(2)第六章按人工费的5%计算。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四册说明

一、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改

项目中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其中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的中、小型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2.《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3.《通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GB2992-82)。

4.《耐火制品的分型和定义》(GB10324-88)。

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6.《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7.《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8.有关行业补充定额和典型工程测定与总结资料。

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1.《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本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

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

四、本定额中的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

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五、本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砌筑地点的清扫、

放线、做标记、立线杆、材料运输(包括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或渗合料中的困料)、演砖、砌筑(或大块砌体安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清废外运等,如果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还包括喷涂、浇注、捣打、养护、涂抹、贴挂、紧固与支模脱模等工序。

七、本定额的其他说明:

1.册定额中常用的专业炉项目,系按综合扩大、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编制,即不分部位、造型、结构、砌体类别,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通过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测算取定的,定额中已包括了: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与吹风清扫等工序,而列入一般(通用)工业炉的项目,仍保持解体结构内容,在使用中不得混淆。

2.本定额中磨、切砖机所需碳化硅砂轮、碳化硅砂轮片和金刚石砂轮片的消耗量,已列入定额材料栏中。

3.本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砌体类别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砌体类别的适用于各类砌体。

4.本定额规定的火泥牌号和品种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进行换算,但定额消耗量和损耗率均不得调整。

5.焦炉的施工大棚搭拆与焦炉烘炉、热态等三项工程,按摊销比例和系数包干的方法计算,详见章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分别按下表计算:

脚手架搭拆费用

2.本定额中专业炉工程不计取超高费(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一般(通用)工业炉窑和钢结构烟囱内衬喷涂工程,施工高度超过标高40m以上的工程,超高部分人工、机械乘以系1.3;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五册说明

一、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7-92。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5-83。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1)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用的5%计算;

(2)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均近按人工费的10%计算。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六册说明

一、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

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

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

4.《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

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定额内不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2.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4.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7%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费用)。

2.厂外运距超过1k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

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

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七册说明

一、第一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

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175。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14.《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

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3.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头、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头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

应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八册说明

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

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97版)。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97版)。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98版)。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其超过部分(指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2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6.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

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

第九册说明

一、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

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

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劳取酬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6.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3.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4.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第十册说明

一、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2.《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3.《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20512-95。

5.《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20513-92。

6.《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HG20514-92。

7.《仪表隔离和吹洗设计规定》HG20515-92。

8.《自动分析室设计规定》HG20516-92。

9.《计算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BJ-89。

10.《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00年)。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四、本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费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1.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系统,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

应项目。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设费按人工费的4%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十一册说明

一、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

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设备、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

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3.《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6.《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

“100kg”为单位,大于400mm的型钢及H型钢制钢结构以“10m2”为单位。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1)刷油工程:按人工费的8%;

(2)防腐蚀工程:按人工费的12%;

(3)绝热工程:按人工费的20%。

2.超高降效增加费,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当安装高度超过±6.00m时,

3.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计算。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第一章中压锅炉设备说明

一、锅炉本体:

(一)工作内容:

1.设备开箱、清理、搬运、校正、组合、点焊(焊接或螺栓连接)、起吊安

装、找正固定。

2.管件、管材及焊缝的无损检验(X线、Υ线、超声波、光谱)。在施工过

程中,受热面焊缝质量的抽查和补焊工作,焊缝无损检验过程中需要安装人员配合的工作。

3.合金风管件焊前的预热及焊后的热处理。

4.校管平台、组合支架或平台的搭拆。

5.组合或起吊中临时构件和加强铁构的制作。

6.设备本体油漆。

7.整体试验和试运。

(二)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露天电站锅炉的特殊防护措施。

2.炉墙砌筑、保温及保温表面的油漆。

(三)安装定额计量单位“t”,应以锅炉本体图纸上的金属重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临时加固铁构件及炉墙、保温等的重量。

(四)地震区锅炉防震结构安装应按定额另行计算。

(五)钢结构安装:

1.工程范围: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对流井的立柱、横梁及其连接件

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 基础清理、检查、验收、划线、垫铁配置、立柱和横梁的编号、测量校正、组合、加固、吊装、找正及固定。

(2) 组合平台的搭拆,临时梯子、平台、硬支撑及加固铁构件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六)汽包安装:

1.工作范围:汽包及其内部装置、汽包底座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汽包的检查、划线、起吊、安装,内部装置的拆除,汽包底座的检修、

安装、人孔门的研磨、封闭;

(2)汽包底座、临时加固件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3)膨胀指示器的安装及支架的配制;

3.不包括膨胀指示器的制作(按设备供货考虑)。

4.双汽包安装按相同项目乘以系数1.4。

(七)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安装:

1.工程范围:

(1)水冷壁:普通水冷壁组件及联箱、降水管、集中降水母管(大直径下

降管)、汽水引出管、管系支吊架、联箱支座或吊杆、水冷壁固定装置的安装;

(2)过热器:蛇形管排及组件、联箱、减温器、蒸气联络管、联箱支座或

吊杆、管排定 , 位或支架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的安装;(3)省煤器:蛇形管排及管段、联箱、水联络管、联箱支座或吊杆、管排

支吊铁件、防磨装置、管系支吊架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组合支架及校管平台的搭拆,管子或管排在校管平台上划线、检查、校

正,安装时管子的通球试验,联箱的检查、清理、划线,管子对口焊接、组合,组件的水压试验,组件或管排吊装、找正、固定以及安装后的整体外形尺寸的检查调整;

(2)蛇形管排地面单排水压试验,表面式减温器抽芯检查、水压试验,混合

式减温器的内部清理;

(3)组件起吊加固铁构件及桁架、水冷壁冷拉垫铁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4)炉膛四周、顶棚管、穿墙管处铁件及密封铁板的密封焊接;

(5)膨胀指示器的安装及其支架的配制。

3.不包括膨胀指示器的制作(按设备供货考虑)。

(八)空气预热器安装:

1.工程范围:管式预热器本体(管箱)、框架、护板、伸缩节、连通箱及

联接法兰、本体烟道挡板及其操作装置、防磨套管及密封结构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管箱、框架及连通箱等的检查、组装、连接(螺栓或焊接)、吊装、找

正、固定;

(2)管箱本体的渗油试验及一般性缺陷处理;

3.不包括管箱上防磨套管间的塑料浇灌工作(另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应定

额)。

(九) 本体管路系统安装:

1.工程范围:由制造厂定型设计并随炉供货的省煤器至汽包的给水管、

事故放水管、再循环管、定期排污、连续排污、汽水取样、加药、联箱疏水、放水及冲洗管、放空气管、减温水管、启动加热管、安全门、水位计、汽水阀门及传动装置、法兰孔板、过滤器、取样冷却器、压力表等及其管路支吊架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管子的煨弯、切割配制、坡口加工、对口焊接,管路及管路附件、阀门、支吊架的安装;

(2)阀门、安全门及水位计的检查、研磨、水压试验,取样冷却器检查及水压试验,脉冲安全门支架、取样冷却器水槽及支架的配制、安装;

(3) 蒸汽吹灰器及振动吹灰器的安装调整(包括管路、阀门及支吊架的安装)。

3. 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重油或轻油点火管路、阀门及油枪的安装;

(2)安全门排汽管、点火排汽管及消音器的安装;

(3)制造厂供货的给水操作平台阀门及管件的安装;

(4)吹灰器管路的蒸汽吹洗。

(十)各种金属结构安装:

1.工程范围:钢架拉条、护板、框架、桁架、金属内外墙皮、密封条、联

箱罩壳、炉顶罩壳、灰斗、连接烟、风道,省煤器支撑梁,各类门孔、炉墙零件(托砖架、瓦斯管等)及其它零星小件的安装。

2.工作内容:

(1) 钢架拉条、护板及框架的校正、组合、安装;

(2) 墙皮及罩壳框架的组合安装、上墙皮及罩壳;

(3)灰斗及连接烟、风道的组合、安装;

(4) 各类门孔及防爆门引出管的安装;

(5) 组件加固铁构件的安装、拆除。

3. 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省煤器支撑梁的通风管制作、安装及支撑梁耐火塑料的浇灌(耐火塑料的浇灌见第五章相应项目);

(2) 炉墙砌筑用的小型铁件(炉墙拉钩、耐火塑料的挂钩)的安装。

(十一)本体平台扶梯安装:

1.工程范围:锅炉本体所属平台、扶梯、栏杆及围板的安装。

2. 工作内容:平台支撑、平台、扶梯的编号、组合、安装及焊接,全炉平台扶梯栏杆的工艺性校正。

3. 不包括相邻锅炉之间及锅炉与主厂房之间的连接平台扶梯的安装。

(十二)炉排安装:

1. 工程范围:35t/h锅炉的炉排安装。

2. 工作内容:炉排、传动机(包括轨道、风室、煤闸门及挡灰装置等)的检查、组合、安装、试转及调整。

(十三)燃烧装置安装:

1. 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煤粉燃烧器及其支架、托架、平衡装置的检查、组合、安装,点火油枪的检查、安装。

2. 不包括燃油燃烧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十四) 除灰装置安装:

1. 煤粉炉除灰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灰渣室:护板框架结构、除渣槽、除灰门、浇渣喷嘴、水封槽的检查、组合、安装;

(2) 灰渣斗:碎渣机的检查、组合、安装。

2. 链条炉除灰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马丁式碎渣机、螺旋输灰机的检查、安装。

(十五)水压试验:

1. 工程范围:

(1) 锅炉本体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

(2) 水压试验用临时管路的安装;

(3) 水压试验前,进行一次0.2~0.3MPa的气压试验。

2. 工作内容:

(1) 临时上水、放水、升压、加药、加热管路的安装及拆除;

(2) 上水、冲洗,汽、水系统水压,加药保护,汽包材质对水温有特殊要求的炉水加热;

(3) 水压试验后对水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处理。

(十六) 本体油漆:

1. 工程范围:钢架、各种结构、平台扶梯及金属外墙皮的油漆。

2. 工作内容:表面清理,油漆调配,刷漆及喷漆。

(十七) 风压试验:

1. 工程范围:锅炉本体燃烧室及尾部烟道(包括空气预热器)的风压试验。

2. 工作内容:

(1)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炉膛内部的清理检查,孔门封闭;

(2) 风压试验;

(3) 试验后的缺陷处理。

(十八) 烘、煮炉、蒸气严密性试验:

1. 工程范围:

(1) 砌砖炉墙的烘炉,中压锅炉的碱煮炉;

(2) 点火、升压、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门调整。

2. 工作内容: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烘炉燃料及煮炉药品的运搬。

(2)临时加药箱及管路、临时炉篦的制作、安装、拆除;

(3)烘炉测温及取样点的设置、检查;

(4)蠕胀测点及膨胀指示器的检查、调整、记录;

(5) 点火前的水压试验;

(6) 点火、烘炉、煮炉换水冲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

(7) 停炉检修及缺陷消除工作。

3. 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 给水管路的冲洗,附属机械的静态、动态联动试验;

(2) 锅炉配合蒸汽管路的冲洗工作。

(十九) 35~130t/h锅炉机组压力在8MPa以上时,应增加下列无损检验探伤人工、材料、机械费:

无损检验探伤人工、材料、机械增加量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1. 本定额与其他有关定额的分界是如何划分的? 答: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装配管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及铁构件的制作等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及钢套管的制作安装等;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水箱制安等均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2)其他各种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实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4)各种仪表等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露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5)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安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6)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7)因本册定额只包括消防的专用设备、管道及各种组件等的安装,不足部分在使用其他有关册定额项目时,各种系数(如超高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均执行各册定额的相应规定。 8)各册定额之间的界限划分将下表: 各册定额之间的界线划分表

续表

续表

2.定额中超高费用是如何考虑的?超过部分如何计算? 答:垂直运输操作高度是按超过5m编制的,若操作高度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按定额规定高度系数计取。 3.消防系统调试的含义是什么? 答: 1)消防系统调试是指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全系统安装完毕且连同,为检验其达到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2)消防系统调试定额时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两大部分编制的。这主要是由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要求不同,其配制的消防系统也不同,系统调试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例如: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只计算自动报警装置调试。若既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应同时计算两个系统(即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的调试。 4.消防系统调试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 1)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按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或纵向制报警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附件4: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目次 总说明 (1)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 D.8电缆安装 (2) D.9防雷及接地装置 (2) 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 (3) E.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3) E.8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3) E.9相关问题及说明 (4) 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 (5) G.2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5) 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6) K.3管道附件 (6) K.6采暖、给排水设备 (6) 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7) M.2防腐蚀涂料工程 (7) 附录N措施项目 (8) N.1专业措施项目 (8) N.2总价措施项目 (10) N.3 二次搬运 (10) N.4相关问题及说明 (11) 附录P 其他项目 (12) P.1其他项目 (12)

总说明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以下简称《安装计量规范》)和《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制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安装实施细则》)。 二、《安装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修改了《安装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安装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安装计量规范》执行;《安装实施细则》与《安装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安装实施细则》执行。 四、《安装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安装计量规范》不重复。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安装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执行,不再编列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遇缺项项目的,按照我省现行其他专业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编码列项,仍然不足的,自行补充。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电气部分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用系数计算。各册算系数时已考虑一下因素: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 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 3)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放,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按人共费的10%计算降效增加费。 7.水平运输距离定额时如何考虑的? 答:1)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距离指至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300m。 2)设备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100m。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解释完整版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 定额版解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时间:2015年5月18日 地点:造价中心八楼会议室 主持人:葛宪忠 参加人:张景泰赵华玲孙金宏原荣华杨海军郑刚 姚海波孙艳张洪利马庆竹王晓娟江涛 姜青松张南赵海轮赵玉斌 1、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公路没有相应定额? 解释:移植《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相应定额。“横钻孔机穿越、挤压法穿越工作坑设施按拆”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定额,按DN1000以下管径的工作坑设施安拆定额基价的50%计取。 2、《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没有横钻孔机设备的机械转移定额子目,可否继续应用原来的补充定额中机械转移?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钢顶设备的机械转移不包括。移植油总造函字(2001)19号横钻孔机设备转移补充定额,并与横钻孔机钻孔定额配套使用。 3、公路穿越操作坑,若同一操作坑为多管穿越,如何执行定额? 解释:公路穿越操作坑,同一操作坑为多管穿越,按每增加一根管线,增加个操作坑执行。 4、管线穿越公路是否计取管体穿越? 解释:按《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管体穿越定额子目执行,DN100以下的管体穿越按DN100定额子目执行。

5、《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预算定额(中册)第583页的“(2)钻具按拆:是指钻导向孔、扩孔、回拖的钻具按拆,不分地质,按钻机类型和管径划分:”,但是实际定额子目却是按照地质级别划分的,如何执行? 解释:按定额子目执行。 6、水平定向钻穿越项目套用水平定向钻相应定额的同时,可否套用工作坑设施安拆子目?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九册应是顶管工作坑设施安拆,不适用水平定向钻穿越。 7、《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八册定额中“管线进出场(站)联头”如何执行? 解释:《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八册中指新建管线联头,凡是“管线进出场(站)联头”都可以套用,以管径划分套用定额,计量单位为“处”,联头费由联头单位计取。新老管线联头按《大庆油田维修及改造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8、站外集输管道中扫线如何执行定额? 解释: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0版》“场地平整”相应子目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执行,操作面宽度按照相应技术规范执行。 9、油田站外集输油管道安装施工规范要求,管道下沟回填后,进行音频检漏,如何执行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八册

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1.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执行定额时按相应项目另计。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章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室外钢管(焊接)项目计算。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安装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 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编制的。N102-3四、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说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41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模板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第一章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GYD-204-2000;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GYD-206-2000; GYD-205-2000;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GYD-208-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0-2000; 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GYD-212-2000。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 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 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 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 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 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 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 2 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 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续).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解释 1、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是按人工费50%计算,还是按基价50%计算?答:本册定额说明第一页,二页第三条规定的,是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正式使用,因生产工艺变更,需要拆迁至其它地方,基拆除费用是否按旧设备拆除费用计算?“拆旧装新”是否也是用本规定?答:已安装好的设备,无论是否正式使用过,如需拆除,均视为旧设备拆除。只有未经安装的新设备,才算新设备。“拆旧装新”中的旧设备拆除费,也按本规定执行。 3、设备的“超高”是否按超出部分为基数计算?某一工程的设备安装,一部分操作高度超过五米,另一部分不超过五米,应如何计算?答:本册定额所指的“超高”,是指所安装的设备,其底座的安装标高(不是操作高度)超过地平面正或负十米时,即视为“超高”。凡属“超高”安装设备,其超高增加费按工程所套用的相应定额(不是超出部分)的人工和机械费之和乘以本册定额表中的系数调整。 4、施工现场与安装现场有何区别?其范围各有多大?答:施工现场通常称为“工地”,一般是指工厂(电部)围墙内的范围。而安装现场则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基础70米以内的范围。 5、出库搬运、厂内搬运、场内搬运三者有何区别?答:出库搬运分两种:A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要安装的设备,从设备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本册定额未包括设备出库搬运工作,需按当地有关规定或有关定额另行计算。B材料或工具出库搬运。是指将材料或工具,从施工单位工地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安装定额内。厂内搬运。是工厂围墙范围内的搬运工作。材料或工具的搬运工作,即属厂内搬运工作。场内搬运。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内。 6、起重机安装定额中,起重机的试运转是否包括负荷?答:已包括了起重机的…静负荷“、“动负荷”有“超负荷”试运转。详见有关“规范”及本册定额第四章说明第二三条。 7、设备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距离超过七十米,是否可以调整?答:“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因此在正常条件下,不应该将堆放地点指定在距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以外;如果指定在七十米以外,定额也不允许调整。在非政党条件(如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下,不能在安装现场七十米范围内指定堆放地点时,则应按其他直接费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GYD-205-2000;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GYD-206-2000;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YD-210-2000;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GYD-212-2000(另行发布)。 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 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 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电气部分)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电气部分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用系数计算。各册算系数时已考虑一下因素: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 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 3)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放,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按人共费的10%计算降效增加费。 7.水平运输距离定额时如何考虑的? 答:1)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距离指至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300m。 2)设备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100m。 8.如何理解垂直运输基准面?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第六册) 2011-03-11 09:38:31|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第六册工艺管道工程 问题:本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 回答:1、补充的项目有(1)低中高压碳钢管安装(氩电联焊);(2)低中高压铬钼钢安装(氩电联焊);(3)高压不锈钢管安装(电弧焊和氩电联焊);(4)有缝低温钢管安装(引进STPL-39、46)(电弧焊和氩电联焊);(5)低中压钛管安装(氩弧焊);(6)焊口管内局部充氩气保护;(7)全加热外套两半管件安装(电弧焊);(8)碳钢伴热管安装(氧炔焊);(9)碳钢板压制两半弯头纵缝焊接(电弧焊);(10)不锈钢波形补偿器制作(电弧焊);(11)上述各种管道安装的配件焊接也列有相应项目;(12)钢板卷管与管件制作项目;(13)管件安装项目。2、本定额的主要变动(1)管道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标准的变动:第一根据规范GBJ235-82第三章及第四章管口工序(切口、坡口、焊口)规定:“对管口切割和坡口加工,应用机械法”,本定额对DG32-50MM低中压碳钢管,由原定额的手工锯切割改为砂轮切管机切割。第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定,压力在1.6MPD以下的碳钢管道,也要按焊口的比例抽查,进行无损探伤检验,若发现不合格者,按原规定比例加倍抽查。因此,本定额所有低压炭钢管均按射线探伤检验标准施工,增加了焊缝层间打磨和1、2级焊缝的氩弧焊打底工序,在辅助材料中相应增加了砂轮片、氩气等消耗量,机械费中增加快速砂轮机和氩弧焊机的台班费用。第三、根据规范要求和保证焊接质量,发挥机械加工的优越性和效率,本定额对1、2、级焊缝管道和不锈钢,合金钢和中高压碳钢管等都采用集中加工方法。因此,增加了管段吹扫、管口封闭和管段运输等工序。第四、为了保证管口焊接质量,根据规范要求,增加了电焊条烘干箱。(2)定额结构形式的改变:第一,原定额的管道安装项目包括管件的制作、安装,本定额除铅管、非金属管(不包括塑料管)法兰铸铁管、承插铸铁管仍沿用原定额形式外,其他类管道中的管件安装单独列项,并按成品及现场制作二种形式考虑。第二、原定额分室(车间)内、外、站类,油罐区管道安装,本定额不再按上述形式分类,一律执行管理安装定额的相应项目,管件按图纸数量,另行计算。第三、新定额已将原定额的章节顺序作如下调整:首先,第五章增列了钢板卷管及管件制作;其次,将第六章改为管架、金属构件制作与安装;其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精编版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采用系数计算,系数考虑了下列因素: 1.相互利用已搭拆的脚手架; 2.按有偿使用考虑; 3.无论发生与否,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指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费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指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指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 7、水平运输材料定额取定为300m;设备定额取定为100m; 8、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准;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9、定额中未包括材料二次运输。 10、材料损耗包括:1.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 2.施工操作损耗; 3.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4.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 11、定额综合工日中已包括了焊接工序、加工工序等所需的电焊工、车工、探伤工及热处理工的工日消耗量,各地区在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应扣除焊接机械、加工机械、无损探伤机械,热处理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部分,避免重复计算。 12、人工幅度差包括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安装工程的交叉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场内变换位置及施工中移动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现场内操作地点转移的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少量零星用工。(各册定额是根据子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人工消耗量为基础增加8%-15%计算的) 定额已包括单体试验、试运行费用,不包括联合试运行费用。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一三年

第七册给排水、消防、采暖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一章给排水、消防、采暖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伸缩器安装,管道消毒、冲洗,管道压力试验等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一)管道的管沟土石方及管道基础。 (二)铸铁管管件主材费。 (三)管道压力试验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相关说明: (一)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本章碳钢管(电弧焊)子目计算。(二)ND32以上的钢管支架及管卡子,按本章管道支架子目计算。 (三)管道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其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四)调节阀等临时短管制作拆装项目,使用管道系统试压时需要拆除的阀件以临时短管代替连通管道,其工作内容包括完工后短管拆除和原阀件复位等。(五)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已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 (六)当管道与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如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则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如管道试验压力超过设备的试验压力,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15%时,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 (七)有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已包括封头、补芯安装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八)伴热管项目已包括煨弯工序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九)加热套管安装按内、外管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十)界限划分: 1.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时,以与市政管道连接点为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四册

第一章专业炉窑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已列名的专业炉窑。其他工业炉窑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 二、本章定额中的专业炉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不同、造型结构不同、配用砖型不同、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桨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次要工序。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不定形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发生时可分别执行本定额的二、三、四章相应项目。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焦炉(包括蓄热室分格焦炉): (1)焦炉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镶铁件等次要工序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2)大中型焦炉炉体施工垂直运输,本定额按桥式吊考虑;如实际施工采用卷扬机或其他方式运输时,一律不得调整; (3)焦炉施工大棚的搭拆、烘炉与热态等三项工程,另订有统一的计算办法及包干系数,发生时可参照执行。详见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2.熄焦罐: (1)熄焦罐定额中已综合包括了熄焦罐罐体、除尘器、管道与余热锅炉等系列工程; (2)熄焦罐锥形炉顶,如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或隔热砖作内衬时,所发生的改型加工费用,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 (1)高炉定额包括炉本体、热风炉、热风管、上升管、下降管、除尘器与铁渣沟等系列工程。热风炉烟道执行本定额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项目; (2)本定额已考虑高炉、热风炉某些部位使用大型组合砖的因素,但未包括组合砖因采用毛坯由母砖通过金刚石磨砖机加工组装成子砖的消耗,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不作脚手架搭拆包干系数的计算范围,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4)管式热风炉执行第二章“一般工业炉窑”相应定额。 4.鱼雷形混铁车:本定额中已考虑了鱼雷形混铁车的特异造型所造成的砖加工因素(包括机械和手工),执行中不得调整。 5.炼钢转炉:如设计采用有效使用期的大型白云石砌块作内衬时,其发生的密闭式金属集装箱开封人工、材料、机械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6.电炉:本定额已考虑电极孔砖加工因素,与耐火砖改型的损耗。 7.步进式加热炉: (1)步进式加热炉附属金属烟囱耐火喷涂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三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相应项目; (2)本定额未包括步进式加热炉烘炉前的可塑料的修整养护工作。 8.环形加热炉: (1)本定额亦适用于环形退火炉; (2)本定额不包括金具件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9.均热炉:

四川2015定额说明--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以 下简称本定额),全册共分为十三分册,包括: (一) 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二) 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E-------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三) G-------通风空调工程 H-------工业管道工程 J-------消防工程 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 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N-------措施项目 二、对特殊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安装工程,作如下规定: 1.高原、高寒地区或地震烈度大于七度地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 2.洞库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3。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 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 取,全部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五、为适应当前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本定额已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中的某些未计价材料列入了计价材料内,或将某些计价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处理,因此,在使用时,未计价材料应以本定额所列项目和数据为准。 六、本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文 件不符时,以本定额为准。 七、锅炉高压容器安装监督检测费,应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各分册管道定额的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答疑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什么情况下才能套用风机、泵拆装检查子目? 答:风机、泵、压缩机拆装检查是为了解决“国标”与“部标”之间技术要求不同而增设的项目,只有在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定必须进行拆装检查或建设单位要求时,才可套用拆装检查子目。 2.怎样理解一般起重机械摊销费的含义?能否换算? 答:金属桅杆、人字架、龙门架等一般起重机具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辅机、底座)以每吨12元计算,这笔费用,由机具所有权单位包干使用,各地区均不得调整。 3.新设备安装完毕后尚未正式使用,因生产工艺变更,需拆迁至其他地方,其拆除费是否可按旧设备拆除对待? 答:已安装好的新设备,无论是否正式使用过,如需拆除,均视为旧设备拆除,其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子目基价的50%计算。 4.第一册中出库搬运、厂内搬运、场内搬运三者有何区别? 答:①出库搬运分为两种: A:设备出库搬运:是指设备从设备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设备仓库,可能在工地内,也可能在工地外。第一册未包括设备出库搬运工

作,需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B:材料或工(机)具出库搬运:是指材料或工(机)具从工地仓库(施工现场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本册包括了材料或工(机)具出库搬运工作。 ②厂内搬运:是指工厂围墙范围内(也就是工地内)的搬运工作。本册估价表中,材料或工(机)具的搬运工作,即属厂内搬运工作。 ③场内搬运:是指安装现场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即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100米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估价表内。 5.本册中大型设备如已收取特殊技术措施费,是否应扣减卷扬机等机械台班费用? 答:不扣减。 6.本册中计算各站的系统调试费时,怎样才算“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站内”是否指“室内”? 答:“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是指与各站生产工艺有直接关系的安装工程。不包括非直接性的安装工程。“站内”是指各站的“工艺系统内”,不是指“室内”。在计算各站系统的调整费时,必须遵守本册第十四章说明第七条中的有关规定。 7.塔类设备安装时,其辅助性工程如何计算? 答:在塔类设备安装中,不构成工程实体而实际上又需要的辅助性工程,如临时加固支撑和吊装加固措施,以及现场组装平台的敷设和拆除等,如设计有要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定额解释汇编(续)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解释 1、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是按人工费50%计算,还是按基价50%计算? 答:本册定额说明第一页,二页第三条规定的,是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正式使用,因生产工艺变更,需要拆迁至其它地方,基拆除费用是否按旧设备拆除费用计算?“拆旧装新”是否也是用本规定? 答:已安装好的设备,无论是否正式使用过,如需拆除,均视为旧设备拆除。只有未经安装的新设备,才算新设备。“拆旧装新”中的旧设备拆除费,也按本规定执行。 3、设备的“超高”是否按超出部分为基数计算?某一工程的设备安装,一部分操作高度超过五米,另一部分不超过五米,应如何计算? 答:本册定额所指的“超高”,是指所安装的设备,其底座的安装标高(不是操作高度)超过地平面正或负十米时,即视为“超高”。凡属“超高”安装设备,其超高增加费按工程所套用的相应定额(不是超出部分)的人工和机械费之和乘以本册定额表中的系数调整。 4、施工现场与安装现场有何区别?其范围各有多大?

答:施工现场通常称为“工地”,一般是指工厂(电部)围墙内的范围。而安装现场则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基础70米以内的范围。 5、出库搬运、厂内搬运、场内搬运三者有何区别? 答:出库搬运分两种:A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要安装的设备,从设备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本册定额未包括设备出库搬运工作,需按当地有关规定或有关定额另行计算。B材料或工具出库搬运。是指将材料或工具,从施工单位工地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安装定额内。 厂内搬运。是工厂围墙范围内的搬运工作。材料或工具的搬运工作,即属厂内搬运工作。 场内搬运。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内。 6、起重机安装定额中,起重机的试运转是否包括负荷? 答:已包括了起重机的‘静负荷“、“动负荷”有“超负荷”试运转。详见有关“规范”及本册定额第四章说明第二三条。 7、设备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距离超过七十米,是否可以调整? 答:“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因此在正常条件下,不应该将堆放地点指定在距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以外;如果指定在七十米以外,定额也不允许调整。在非政党条件(如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通风空调工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第七册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三、本定额中未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的制作安装,若设计要求,执行第一章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子目。 四、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4%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五、本定额设备安装未包括基础浇注及二次灌浆,基础浇注执行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二次灌浆执行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六、本定额均不包括施工、试验、空载、试车用水和用电,已含在第一部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带负荷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试运转所需油(油脂)、气等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另行计算。 七、建筑物檐高: 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1.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4.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5.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详见附录(二)。

第一章通风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空气加热器(冷却器)、空调器及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密闭门、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风机及其他通风设备、冷却塔、冷水机组安装,设备支架及底部垫料制作安装等共十一节161个子目。 二、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包括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支架或底部垫料安装,不得另计。 三、多联体空调室外机安装按制冷量执行相应子目,室内机按安装方式执行风机盘管安装相应子目。 四、高中效过滤器安装定额中已包括试装,不论设计是否要求,定额均不调整。 五、净化设备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型钢镀锌费,如设计要求镀锌时,其费用另计。 六、本章各类风机型号的设置参见91SB6-1(2005)《通风与空调工程》图集。通风机安装定额中包括电动机安装,适用于各种连接形式,也适用于不锈钢风机和塑料风机安装。 七、轴流风机墙内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墙外弯管以及弯管出口端风口制作安装;弯管执行第二章风管制作安装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3.0;风口执行第七章相应子目。 八、轴流风机若安装在混凝土台座上,执行混(斜)流风机混凝土台座安装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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