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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

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扼要说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第1.0.2条根据电缆工业发展的状况及使用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能力生产500kv充油电缆,实际应用也已有一条500kv充油电缆线路,其施工与330kv及以下充油电缆无明显差异,故本规范将适用电压等级定为500kv及以下。

对于特殊用途的电缆,如矿用、船用、冶金及化工等用的电缆,其结构、性能、安装场所均有其特殊性,本规范不可能都给予明文规定,因此提出“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由于电缆品种繁多,其结构特征,电气、物理机械性能各异,因此虽然在运输、保管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少部分在运输保管方面也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只能对常用有共性的运输保管要求做出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运输、保管条件应按产品要求执行。

第1.0.7条本规范是以质量标准和主要工艺要求为主的,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也只是一般性规定,二者对于专业性的施工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得非常齐全;同时由于电缆工业的发展,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不断采用,施工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求除应遵守本规范及现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对重要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还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施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电缆施工要求。其中包括预埋件的施工质量,按工序要求施工的工作,电缆敷设前沟道的清洁和安全保障,电缆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蒿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定。敷设防损坏、防水浸设施等。否则建筑工程质量不能保证,也影响电缆施工。

第1.0.9条对电缆及附件安装所用的钢制紧固件,根据现有条件和市场供应情况,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制品,从而保证防腐蚀要求。地脚螺栓可按设计要求自行加工或采购成品。

热镀锌为目前常用镀锌工艺,尤其是对钢制螺栓使用热镀锌比电镀锌和喷镀更为广泛、实用,效果也好。故此规范统一规定为热镀锌。

第1.0.10条电缆的抗干扰问题,目前已被提到足够重视的程度,尤其是对控制、保护、测量、计算机等系统使用的电缆。抗干扰措施在设计时应有严格要求,如选用屏蔽电缆、加强接地等。因此在电缆有抗干扰措施时,应在电缆施工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认真完成这些措施,并保证施工质量。

第1.0.11条除本规范中所提及应遵守有关“接地”、“试验”、“母线”等规范外,“其它标准”系指电缆施工中涉及的其它“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和产品的技术条件。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2.0.1条本条不叙述具体运输方法,因各地、各部门运输工具、道路及施工经验不同,不强调用同一种运输方法。但不论用何种方法运输,均以“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为目的。

第2.0.2条盘装电缆在运输和滚动前应检查其盘的牢固性。因从出厂到工地、工地至各使用场所是经过多次滚动和倒运,若运输和滚动方式不当或电缆盘质量不好,以致盘变形松散,会引起电缆损坏或油管破裂。对充油电缆油管的保护,应在运输滚动过程中检查是否漏油,压力油箱是否固定牢固,压力指示是否符合要求等。否则电缆因漏油、压力降低会造成电缆受潮以致不能使用。

第2.0.3条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除应按一般常规要求进行检查外,对充油电缆由于施工单位较少或没施工过,因此要求电缆及其附件(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充油电缆附件完好无损表现为压力油箱油管无裂纹、油无渗漏、油压及其表计指示符合正常压力;阀门关闭灵活,且应在开启位置,使压力油箱与电缆油路相通;电缆本体油无渗漏,封端密封良好。

第2.0.4条电缆本体、附件及有关材料的存放、保管,原则上应符合产品贮存保管要求。

一、为方便电缆的使用,存放时应按电压等级、规格等分类存放,盘间留有通道以便人员或运输工具通过。为保证电缆在存放时的质量,存放场所应地基坚实且易于排水,电缆盘应完好而不腐烂。

二、电缆终端瓷套,无论存放于室内、室外,都易受外部机械损伤而使瓷件遭受破损,严重的致使报废,因此要求所有瓷件在存放时,尤其是大型资套,都应有防机械损伤的措施(放于原包装箱内;用泡沫塑料、草袋、术料等围遮包牢)。

三、电缆终端和接头在出厂时,对其某些部件、材料都采用防潮包装,如充油电缆终端头和接头浸于油中部件、环氧树脂部件等,一般用塑料袋密封包装;电容饼、绕包的绝缘纸浸油用容器密封运输。因此它们到现场后,应检查其密封情况,并存放在干燥的室内保管,以防止贮运过程中密封破坏而受潮。

四、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在施工经验尚不成熟时,其贮存保管一定要严格按厂家的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包装、温度、时间、环境等)保管、存放,否则会使材料失效、报废。

五、电缆桥架暂时不能安装时,在保存场所一定要分类轻码轻放,不得摔打,以防变形和防腐层损坏,影响施工和桥架质量。在有腐蚀的环境,还应有防腐蚀的措施。一经发现有变形和防腐层损坏,应及时处理后再行存放。

第2.0.5条电缆在保管期间,有可能出现电缆盘变形、盘上标志模糊、电缆封端渗漏、钢铠锈蚀等,此时应视其发生缺陷的部位和程度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以保证电缆质量的完好性。对充油电缆,由于其充油的特殊性,在检查时,应记录油压、环境温度和封端情况,有条件时可加装油压报警装置,以便及时发现漏油。当油压降至零时,电缆内部易进气,应及时进行处理。但进行处理时应注意,若在处理前对其滚动,会使空气和水分在电缆内部窜动,给处理带来麻烦,故在未处理前严禁滚动。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

第3.0.1条本条提出了对电缆管的基本要求。目前使用的电缆管的种类有:钢管、铸铁管、硬质聚氯乙烯管、陶土管、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等。其中铸铁管、陶土管、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用作排管,有些供电部门也采用硬质聚氯乙烯管作为短距离的排管。

硬质聚氯乙烯管因质地较脆,根据《硬聚氯乙烯管的材》(sg78-74)和《塑料管道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的要求,硬质聚氯乙烯管在敷设时的温度不宜低于o℃,在使用过程中不受碰撞的情况下,可不受此限制。最高使用温度不应超过50~60℃。在易受机械碰撞的地方也不宜使用。

第3.0.2条对本条的规定说明如下:

一、管口打去棱角、毛刺是为了防止在穿电缆时划伤电缆。有时管口做成喇叭形也是必要的,可以减小直埋管在沉陷时管口处对电缆的剪切力。

二、电缆管在弯制时,如弯扁程度过大,将减小电缆管的有效管径,造成穿设电缆困难。

三、对电缆管进行防腐处理是为了增加使用寿命。

第3.0.4条在敷设电缆管时应尽量减少弯头。在有些工程如发电厂厂房内,由于各种原因一根电缆管往往需要分几次来敷设,弯头增多造成穿设电缆困难;对于较大截面的电缆不允许有弯头。考虑到上述情况,本条规定“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当实际施工中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内径较大的管子或在适当部位设置拉线盒,以利电缆的穿设。

第3.0.5条借鉴国外电缆敷设的经验,目前国内逐渐采用电缆桥架和明管敷设电缆。如某工程,由电缆桥架上引出的电缆都采用明管穿设。在我国钢铁企业厂房内也多有采用穿管敷设的。明敷管用卡子固定较为美观,且在需要拆卸时方便拆卸。电缆管的支持点间距当有设计时应按照设计,无设计时不应超过本条的数值。

硬质聚氯乙烯管的热膨胀系数约为80×10-6m/m℃,比钢管大5~7倍,如一根30m长的管子,当其温度改变40℃时,则其长度变化为:0.08×30×40=96mm。

因此,沿建筑结构表面敷设时,要考虑温度变化引起的伸缩(当管路有弯曲部分时有一定的补偿作用)。根据原建工部《安装标准图集》中的规定,建议管路直线部分超过30m时,宜每隔30m加装一个伸缩节。

第3.0.6条钢管的连接采用短管套接时,施工简单方便,采用管接头螺纹连接则较美观。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均应保证牢固、密封。要求短管和管接头的长度不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是为了保证电缆管连接后的强度,这是根据施工单位的意见确定的。

金属电缆管直接对焊可能在接缝内部出现疤瘤,穿电缆时会损伤电缆,故不宜要求直接对焊。

硬质塑料管采用短管套接或插接时,在接触面上均需涂以胶合剂,以保证连接牢靠、密封良好。

第3.0.8条为避免在电缆敷设后焊接地线时烧坏电缆,故要求先焊接地线。有丝扣的管接头处用跳线焊接是为了接地可靠。

第3.0.9条要求地基坚实、平整是为了排管敷设后不沉陷,以保证敷设后的电缆安全运行。本条第一款中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承受压力小,受外力作用的可能性也较小,且地下管线较多,故埋设深度可要求浅些。电缆管的连接,要求管孔对准无错位,以免影响管路的有效管径,保证敷设电缆时穿设顺利。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4.0.1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是一般性规定,旨在使制作的电缆支架牢固、整齐、美观。在现场批量制作普通角钢电缆支架时,可事先做出模具。

许多地方电缆隧(沟)道内空气潮湿、积水,有时支架浸泡在水中,致使电缆支架腐蚀严重,强度降低。因此在制作普通钢制电缆支架时,应焊接牢固,并应作良好的防腐处理。

第4.0.2条本条参照能源部标准《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技术规程》(sdj26一89)对电缆支架层间距离作出了规定。

为便于电缆的敷设和抽换,在确定电缆支架的层间距离时应加以验算,保证在同一支架上敷设多根电缆时,能够进行里外移动和更换电缆。

第4.0.3条普通型电缆支架的固定一般直接焊接在预埋铁件上。

电缆桥架中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有:(1)直接焊接在预埋件上;(2)先将底座固定在预埋件上或用膨胀螺栓固定,再将支吊架固定于底座上。实际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固定,以保证安全可靠。

本条对电缆支架(包括普通型电缆支架和桥架的支吊架)安装位置的误差提出了要求,主要是从美观上考虑。桥架的支吊架位置纵向偏差过大可能会使安装后的梯架(托盘)在支吊点悬空而不能与支吊架直接接触。横向偏差过大可能会使相邻梯架(托盘)错位而无法连接或安装后的电缆桥架不直影响美观。因此对桥架支吊架的位置误差应严格控制。

电缆支架最上层和最下层至沟顶、屋顶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参考《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技术规程》(sdj26一89),加入了对电缆桥架的一般要求。

第4.0.5条采用桥架敷设电缆,在电力、化工、冶金等企业中己广为应用.电缆桥架的优点是制作工厂化、系列化,质量容易控制,安装方便,安装后的电缆桥架美观整齐。

电缆桥架的种类有:钢制电缆桥架、铝合金制电缆桥架和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简称玻璃钢)制电缆桥架。最常用的是钢制电缆桥架,铝合金和玻璃钢电缆桥架在个别工程中也有应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已制定出钢制电缆桥架标准,在使用钢制电缆桥架时,应采用符合标准的产品,以保证电缆桥架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第4.0.6条铝合金制托架与钢制支吊架直接接触时会产生电化学腐蚀,为避免铝合金托架的腐蚀,较为简便的方法是在铝合金托架和钢制支吊架间加绝缘衬垫.可利用电缆上剥下来的塑料护套切割而成。

第4.0.7条本条参考《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技术规程》(sdj26-89)制订。钢的线膨胀系数为0.000012/℃,铝合金的线膨胀系数约为0.000024/℃。当钢制电缆桥架的长度为30m时,如果安装时与运行后的最大温差按50℃计,则电缆桥架的长度变化为:0.000012×50×30m=18mm。因此施工时应按规定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处采用伸缩连接板连接时,一般不必考虑伸缩缝的距离。厂家定型的伸缩连接板连接后的伸缩距离均能补偿桥架由于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热胀冷缩。

第4.0.9条为避免电缆发生故障时危及人身安全,电缆支架(包括桥架)均应良好接地,较长时还应根据设计进行多点接地。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在敷设前应把电缆所经过的通道进行一次检查,防止影响电缆施工。

本条第四款要求保持的充油电缆油压是为了防止敷设时压扁电缆。

由于电缆放线架放置不稳,钢轴的强度和电缆盘的重量不配套,常常引起电缆盘翻倒事故。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电缆施工质量,对本条第五款的要求应予重视。

电缆中间接头的事故率在电缆故障中占较大比例,电缆中间接头往往是在施工中没有根据电缆长度合理安排敷设造成的。故此增加了合理安排每盘电缆的要求。

第5.1.3条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如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导线,当三相系统不平衡时,相当于单芯电缆的运行状态,在金属护套和铠装中,由于电磁感应将产生感应电压和感应电流而发热,造成电能损失。对于裸铠装电缆,还会加速金属护套和铠装层的腐蚀。

第5.1.4条在设计时,一般来说并联使用的电缆型号、路径长度都是相同的,即使型号不同,也会考虑到电流分配问题,以满足实际运行的要求。本条的规定旨在考虑施工现场因工期紧、电缆货不全等问题,敷设并联使用的电缆时采用不同型号的电缆代用,可能造成一根电缆过载而另一根电缆负荷不足影响运行安全的现象。因为绝缘类型不同的电缆,其线芯最高允许运行温度也不同,同材质、同规格而绝缘种类不同的电缆其允许载流量也不同。因此在施工时如采用不同型号的电缆代用,应考虑到上述问题,并联使用的电缆尽量采用同型号的在敷设时长度也应尽量相同,以免因负荷不按比例分配而影响运行安全。

第5.1.5条电缆敷设时不可能笔直,各处均会有大小不同的蛇形或波浪形,完全能够补偿在各种运行环境温度下因热胀冷缩引起的长度变化。因此,只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终端头和接头附近留有备用长度,为故障时的检修提供方便。对于电缆外径较大、通道狭窄无法预留备用段者,本规范不作硬性规定。

高压电缆的伸缩问题在产品结构和施工设计中有所考虑。

第5.1.6条本条参照能源部的《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sdj26-89)中表4.2.9而制订。

第5.1.7条本条参照《橡皮和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橡皮绝缘电力电缆》(jb678~679一77)、《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jb1597一75)、《粘性油浸纸绝缘金属套电力电缆》(jb2926一81)、《不滴流油浸纸绝缘金属套电力电缆》(jb2927-81)和《交流330kv及以下油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电缆及附件》(gb9326一88)而制订。为了便于记忆,对上述标准中的有些数据作了归整或采取上述标准中电缆装盘时的盘轴直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在施工时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本条的规定,以保证不损伤电缆和投运后的安全。

第5.1.8条表5.1.8的数据是参照《粘性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jb2926-81)而制订的。与原规范相比,表5.1.8去掉了3kv和20kv电压级,以便和国家标准电压级相符。当实际施工中有上述电压级的电缆时,3kv可参照1kv执行,20kv可参照35kv执行。

适用于高落差的电缆有橡皮和塑料绝缘电缆、不滴流纸绝缘电缆和纵向铠装的高落差充油电缆。

第5.1.9条电缆从盘的上端引出可以减少电缆碰地的机会,且人工敷设时便于施工人员拖拽。实际放电缆时都是这样做的。

第5.1.10条本条规定了机械敷设电缆时的牵引强度要求,机械敷设电缆时的牵引方式一般有牵引头和钢丝网套两种。采用牵引头牵引电缆是将牵引头与电缆线芯固定在一起,受力者为线芯;采用钢丝网套时是电缆护套受力。

本条参照《高压充油电缆施工工艺规程》增加了塑料护套的允许牵引强度。目前塑料电缆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塑料电缆的外护套一般为聚氯乙烯,国产塑料电缆最高电压已达110kv。实际施工中有采用钢丝网套牵引塑料电缆的,故本条对塑料护套的允许牵引强度作出了规定。

充油电缆的最大牵引力是参照《高压电缆线路》而制订的。我国生产的充油电缆油道直径一般为12mm,使油道变形的最大牵引力约为27kn,为防止牵引力过大造成电缆袖道变形损坏电缆,除应按受力部分允许牵引强度确定最大牵引力之外,还不应超过27kn。

第5.1.11条机械化敷设电缆的速度过快会出现下列问题:(1)电缆容易脱出滑轮;(2)造成侧压力过大损伤电缆;(3)拉力过大超过允许牵引强度。所以在机械化敷设电缆时,应将敷设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高压电缆敷设速度应适当放慢。日本三菱电缆公司的110kvxlpe电缆的技术文件规定为6~10m/min。

第5.1.12条在敷设路径落差较大或弯曲较多的场所,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特别是35kv及以上电缆,如施工前不按多种方案计算电缆各点所受的拉力和侧压力,很可能在施工中超过允许而损伤电缆。电缆所受的拉力和侧压力与电缆盘架设的位置、电缆牵引方向和电缆穿管材料的摩擦系数等因素有关。

第5.1.13条盘在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放开牵引电缆时,钢丝绳本身存在着扭力,如直接牵引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会将此扭力传递到电缆上,使电缆受到不必要的附加应力。

防捻器是一种两端可以自由转动的装置,敷设电缆时将防捻器加在牵引钢缆和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之间,使钢缆的扭力不致传到电缆上。

第5.1.14条本条参照水利部编制的《高压充油电缆施工工艺规程》和《高压电缆线路》而制订。充油电缆的油道是中空的,敷设时虽然保持一定的油压,但如转弯处侧压力过大,也会使油道变形损伤电缆。另外,高压单芯电缆的外护层有绝缘要求,其材质一般是聚氯乙烯和聚乙烯,当侧压力超过3kn/m时,有可能将护层压坏,这是不允许的。因此在施工前应计算电缆上各点所受的侧压力,使其在敷设过程中不超过规定的数值以保证电缆敷设质量和安全。

第5.1.15条对本条的规定说明如下:

一、在塑料电缆的使用中,有些人认为不怕水,电缆两端即使不密封电缆内进入一些水分也不要紧,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塑料电缆进水后,在试验时一般不会发现问题,即使线芯进水,进行直流耐压和泄漏电流试验时也不会发现影响电缆使用的问题。但是高压交联聚乙烯电缆线芯进水后,在长期运行中会出现水树枝现象,即线芯内的水分呈树枝状进入塑料绝缘内,从而使这些地方成为薄弱环节。据有关科研人员介绍,塑料绝缘电缆线芯进水后,一般运行6~10年即显现出由此而造成的危害。此外高压交联聚乙烯电缆接头在模塑成形加热时,线芯中的水汽会进入辐照交联聚乙烯带的层间,形成气泡,影响接头质量。

塑料护套电缆,当护套内进水后,会引起内铠装锈蚀。所以为了保证电缆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塑料电缆两端也应做好防潮密封。

二、充油电缆在切断前,先在被分割的一端接上压力油箱,切断后两端均可用压力油箱的油分别冲洗切断口,并排出封端内的空气和杂质。

在连接油管路时,可用压力油排除管内的空气,并在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管路连接,以免接头内积气。

充油电缆的切断口所抬起的高度,只要高于其两侧电缆的外径,电缆内就不易进气。

第5.1.16条参照《粘性油浸纸绝缘金属套电力电缆》(jb2926一81)、《不滴流油浸纸绝缘金属套电力电缆》(jb2927-81)、《交流330kv及以下油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电缆及附件》(gb9326-88)、《橡皮和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橡皮绝缘电力电缆》(jb678~679--77)和《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jb1579一75)而制订。

当施工现场的温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损伤电缆,如采取加热法或躲开寒冷期敷设等。

一般有如下加热方法:

一、用提高周围空气温度的方法加热。当温度为5~10℃时,需72h;如温度为25℃,则需24~36h;

二、用电流通过电缆导体的方法加热,加热电流不得大于电缆的额定电流,加热后电缆的表面温度应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决定,但不得低于5℃。

经烘热的电缆应尽快敷设,敷设前放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h。当电缆冷至低于表5.1.13中所列的环境温度时,不宜弯曲。

第5.1.20条对于本条第三、第四款的规定,由于热胀冷缩和机械外力如刮风等,固定处会逐渐磨损,从而损伤裸铅(铝)套或单芯电缆的外护层绝缘,在施工时应加以注意。第四款中的“绝缘衬垫”采用带弧形的瓷衬垫、橡皮和聚氯乙烯等均可。

第5.1.21条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由于电缆两端的金属护层是接地的,故此有地下杂散电流通过,并在其上产生电势;而电缆支架和桥梁构架是直接接地的,其电位与地相同;电缆金属护套的电位和地电位可能不同。因此如果电缆金属护层不与支架或桥梁构架绝缘,就可能发生火花放电现象,烧坏电缆金属护层而发生事故。

在钢铁企业的厂区内,由于杂散电流较大,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第5.1.22条本条的规定有两个目的:一是防止小动物进入损坏电缆和电气设备;二是起到堵烟堵火、防止火灾蔓延的作用。在以往的经验中,曾多次发生过蛇沿孔洞和管口进入电气设备造成短路以及老鼠咬坏电缆等造成的事故。发生电缆火灾事故时,火也会沿着这些地方进入配电室和控制室烧毁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以往的火灾事故中不乏其例。

第5.1.23条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包括烟囱照明),其照明电缆引下后,不能直接进入电缆沟,避免高压反击,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明文规定,应遵照执行。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2.1条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分开排列显得越来越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在发电厂或其它大型企业中,由于机组容量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电缆数量增多,控制电缆的抗干扰要求也日益严格,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敷设在一起,会产生对控制电缆的干扰,造成控制设备误动作。二是电力电缆发生火灾后波及控制电缆,使控制设备不能及时作出反应,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巨大损失,修复困难。

电缆在支架上的上下排列顺序,根据我国惯例,都是按电压等级的高低、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强电和弱电电缆的顺序自上而下排列。但随着高电压和大截面电缆的增多,特别是城市供电系统,电缆外径一般均较大,当电缆从支架上引出或进入电气盘柜,有时弯曲困难,并难以满足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要求。这时允许将高压电缆放在下面,同时电缆的放置也较方便。国外引进工程中也有从下而上的排列顺序,与从上而下的排列顺序没有原则性的差别。

第5.2.2条多根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间距对电缆载流量有较大影响,对于不同的间距,设计中对载流量的修正有所考虑。因此在敷设施工时,电缆间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2.4条本条主要是考虑到电缆的散热和防火问题。位于锅炉看火孔和制粉系统防爆门前面的电缆,容易因看火孔喷火和防爆门爆炸而被引燃。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曾发现过此类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加以注意。

第5.2.5条本条也是考虑电缆的防火问题,电缆的麻护层属易燃物,当因外部的或内部的原因被引燃时,很容易使火灾蔓延。

目前,电缆的防腐外护层一般都是聚氯乙烯护套,防腐效果比麻护层好,电缆产品标准中也已淘汰麻护层电缆。但考虑到各地物资供应部门可能还有库存,施工中还可能会遇到这种电缆,这时电缆的敷设应按本条规定执行。

第5.2.6条据调查了解,电缆沟中积灰积水现象很普遍,电缆常常浸泡在水中,灰粉覆盖电缆,给电缆的安全运行种下了潜在危机。即使盖好盖板,也难免进入水、汽、油、灰。某电厂曾因升压站电流互感器爆炸后,油沿盖板缝隙流入电缆沟造成电缆火灾事故,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施工时对本条的规定应给予重视。

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3.2条某变电所的电流互感器引下线曾因保护管下部弯曲段内积水而致电缆冻坏。因此要求电缆保护管在垂直敷设时,其弯角应大于900,避免因积水而冻坏电缆。

室外垂直敷设的电缆保护管,经常受到雨水浸蚀。据反映,这部分电缆和钢管腐蚀相当严重,电缆被锈在钢管里,拉都拉不出来。因此有的单位把保护管沿轴线割成两个半圆,或用2~2.5mm厚的铁板加工成两个半圆后用卡子固定,雨水顺着缝隙渗到外面使电缆不受影响,运行多年来,情况良好。这对于室外爬杆敷设的电缆,施工方便,电缆和管子均不易腐蚀。

第5.3.3条为了确保电缆能顺利穿管并不损伤电缆护层,在电缆敷设前疏通管路并清除杂物是必要的。疏通时可用直径不小于0.85倍管孔直径、长度约600mm的钢管来回疏通,再用与管孔等直径的钢丝刷清除管内杂物。

第5.3.4条目前,无论本国设计的工程还是引进工程,都有一根管敷设多根电缆的情况。原来一般要求一根管道只敷设一根电力电缆,可敷设多根控制电缆。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条规定“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对于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因电磁感应会在钢管中产生损耗,从而对电缆的运行产生影响,故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5.4.1条在电缆线路通过的地段,有时不可避免地存在本条所列有损于电缆的因素,只要采取一些相应措施如穿管、铺砂、筑槽、毒土处理等,或采用适当的电缆,即可使电缆免于损坏。

第5.4.2条

一、电缆穿越农田时,由于深翻土地、挖排水沟和拖拉机耕地等原因,有可能损伤电缆。因此敷设在农田中的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1m。

二、东北地区的冻土层厚达2~3m,要求埋在冻土层以下有困难。施工时在电缆上下各铺以100mm 厚的河砂;还有用混凝土或砖块在沟底砌一浅槽,电缆放于槽内,槽内填充河砂,上面再盖以混凝土板或砖块。这样可防止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损坏。

第5.4.5条对于直埋电缆,铺砂好还是铺软土好,有不同的看法。在南方水位较高的地区,铺砂比铺软土的电缆易受腐蚀。在水位较低的北方地区,因砂松软、渗透性好,电缆经常处于干燥的环境中,从挖出的电缆看,周围的砂总是干的,不怕冻、腐蚀性小。因此采用砂还是软土,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而定。

混凝土保护板对防止机械损伤效果较好,有条件者应首先采用。

第5.4.6条本条规定了直埋电缆方位标志的设置要求,以便于电缆检修时查找和防止外来机械损伤。

第5.4.7条在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如电缆上下是否铺砂或软土、盖板是否齐全等,以保证电缆敷设质量。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5.5.1条水底电缆应按跨越长度订货。大长度水底电缆,当超出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由制造厂制作工厂软接头;由于某种原因分盘交货时,可按施工方案,先接成软接头,再进行敷设。

现有的水底电缆线路上的软接头,已有了很好的运行记录。

第5.5.2条、第5.5.3条水底电缆的敷设,要求平放在河床上,如电缆悬离河床,长期受水流冲刷会磨损电缆,敷设在河床稳定和河岸很少冲损的地方,能避免产生电缆悬离河床而损坏电缆。

在码头港湾等经常停船处,船只抛锚和航道疏通都可能损坏电缆,为确保电缆安全运行,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有条件时尽可能深埋敷设。

第5.5.4条水底电缆自水底捞起加装接头后,再放入水底。电缆放人水底的位置,比曾在水底的位置向上游或下游位移1倍水深,相邻两条电缆在打捞时,如潮流相反,两根电缆在水底可能交叉重叠。为避免此种现象,其间距至少应有两倍水深。

其间距应按水底挖泥边坡、挖泥位置控制的偏差和安全距离等因素决定。不同类型的埋设手段,各有其不同的作业间距。深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在一条电缆施工时不损坏另一条已安装的深埋电缆。

第5.5.5条对引到岸上部分电缆加强机械保护,主要是为避免在高水位受到锚害及撑篙的机械损伤。在低水位时,这部分电缆可能露出水面,避免电缆裸露受到损伤。

第5.5.7条由于在岸边的水底电缆受水流冲刷易发生位移,岸边接头的导体连接是薄弱环节,如不装设铺定固定装置,会使接头受到拉力而拉脱连接导体,造成断线故障。

第5.5.8条由于水底电缆敷设的环境和条件错综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前必须进行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制定施工方案,选择符合要求的敷设船只,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配备完备的机具、设备和仪器。

第5.5.9条对于能够采用盘装的水底电缆,在水域不太宽,而且流速小的河道上施工可将电缆盘放在岸上,将电缆浮悬在水面上,由对岸钢缆牵引敷设;在江面宽、流速大、航行船频繁处施工,应将电缆盘放在敷设船上,边航行边敷设。

电缆在河底拖拉不仅会损伤电缆护层,甚至会因拉力过大使电缆铠装退扭并拉断导线,因此敷设中是不允许的。

第5.5.10条不能将整条电缆装在一个电缆盘上的电缆,电缆只能先散装圈绕在适当的敷设船内,一般宜在制造厂码头装运直接至现场敷设,避免中间过驳。

电缆的圈绕方向,应根据铠装的绕包方向,电缆经圈绕或放出后,铠装完整紧密。为了消除电缆在圈入或放出时因旋转而产生的剩余扭力,防止敷设时打扭,电缆放出时必须经过具有足够退扭高度的放线架、滑轮、刹车至入水槽,再敷设至水底。敷设的牵引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采用拖轮绑拖或钢缆牵引。

第5.5.12条为了减少敷设船受潮流、潮差产生水流和风力的影响产生航线偏差和便于目测船位,随时观察岸上导标,及时纠正航线,确保按设计路径敷设电缆,因此要求按本条文规定的气象条件进行施工。

第5.5.13条水底电缆敷设要特别注意防止电缆打扭和打圈损伤电缆造成事故。敷设船的放线架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是为消除电缆放出时因旋转而产生的剩余应力,避免电缆入水时打扭或打圈。

水底电缆敷设过程中始终要保持一定的张力。一旦张力为零,由于电缆铠装的扭应力,会造成电缆打扭。电缆敷设中靠控制入水角控制电缆张力。电缆敷设张力近似计算公式如下:

t=w·d(1-cosθ)

式中t---敷设张力;

w---电缆的水中重量;

d---水深;

θ---入水角。

应根据水深,电缆重量和需要的敷设张力确定敷设时控制入水角的范围。入水角过大会使电缆打圈,入水角过小敷设时拉力过大,可能超过电缆允许拉力而损坏电缆。敷设速度控制在20~30m/min比较容易控制敷设张力和确保施工安全。一般用钢缆牵引敷设船能控制在上述速度。但用拖轮或自航船牵引,采用上述速度就不能有良好的舵效,不能有效地控制航向,因此拖轮或自航船敷设速度一般在3~5节(1节

=30m/mm),左右,才能有效控制航向。

第5.5.14条为了使水底电缆敷设能有效、及时地控制在设计路径范围内,并使电缆的敷设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两岸设立导标便于目测船位和用仪器进行校核。

第5.5.15条水底电缆登陆、船身转向、甩出余线是水底电缆敷设中最易打扭的施工环节,余线入水时必须始终保持张力,余线应顺潮流入水。逆流入水易使电缆失去张力、打扭。船身在转向时,要求敷设船不能后退或原地打转。

将余线全部浮托在水面上,既能减小牵引电缆的牵引力,又便于将电缆按设计路径放入水底。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5.6.1条敷设于木桥上的电缆穿在铁管中,一方面能加强电缆的机械保护,另一方面能避免因电缆绝缘击穿,短路故障电弧损坏木桥或引起火灾。

对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桥梁,放在人行道下或穿在耐火材料的管内能确保电缆和桥梁的安全。

电缆避免太阳直射是为了不降低电缆的输送容量和避免电缆护层加速老化。

第5.6.3条根据电缆长期运行经验,敷设在桥梁上的电缆,如不采取防振措施,会使电缆长期受振动,造成电缆护层疲劳龟裂、加速老化。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6.1.1条电缆终端和接头一般是在电缆敷设就位后现场制作,要求施工人员对电缆及其终端和接头的结构、所用材料应有一定的了解,有时还应具备某种操作技巧才能确保安装质量。当前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发展迅速,电缆终端和接头技术日益更新,因此要求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应由熟悉工艺的人员参加或指导。

第6.12条电缆终端和接头的种类和型式较多,结构、材料不同,要求的操作技术也各有特点。本规范只提出基本要求和主要的质量标准,具体执行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按有关工艺进行制作,确保安装质量。

第6.1.3条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一般是在现场对电缆绝缘进行处理,并以某种方式附加绝缘材料。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尘埃等因素直接影响绝缘处理效果,随着电压等级的提高,这方面的要求也愈来愈严格。考虑到施工现场条件复杂,一般情况下不作硬性规定。因此条文中仅对6kv及以上电缆室外制作终端和接头的环境在原则上提出了应予注意的问题和处理方法,对110kv以上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环境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6.1.4条考虑到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品种繁多,特别是橡塑绝缘电缆及其附件发展较快,为帮助现场人员正确合理地选择,提出了几项基本原则。

橡塑绝缘电缆常用的终端和接头型式有自粘带绕包型、热缩型、预制型、模塑型、弹性树脂浇注型等。简介如下:

绕包型是用自粘性橡胶带绕包制作的电缆终端和接头。

热缩型是由热收缩管件如各种热收缩管材料、热收缩分支套、雨裙等和配套用胶在现场加热收缩组合成的电缆终端和接头。

预制型是由橡胶模制的一些部件如应力锥、套管、雨罩等组成,现场套装在电缆末端构成的电缆终端和接头。

模塑型是用辐照交联热缩膜绕包后用模具加热使其熔融成整体作为加强绝缘构成的电缆终端和接头。

弹性树脂浇注型是用热塑性弹性体树脂现场成型的电缆终端和接头。

油浸纸绝缘电缆常用的传统型式如壳体灌注型、环氧树脂型,由于沥青、环氧树脂、电缆油等与橡塑绝缘材料不相容(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粘接性等性能指标相差较大),一般不适合用于橡塑绝缘电缆,应予以注意。

第6.1.5条选择绝缘材料用于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对用于橡塑绝缘电缆的材料应选用弹性较大的材料,确保附加绝缘与电缆本体绝缘有良好接触,如自粘性橡胶带、热收缩制品和硅橡胶、乙丙橡胶制品等;而用于油纸电缆终端和接头的材料常用的有黑玻璃丝带、聚氯乙烯带、聚四氟乙烯带、环氧浇铸剂等。

第6.1.6条电缆线芯的连接是电缆终端和接头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金具、压接钳及其模具的选用直接影响连接质量。橡塑绝缘电缆线芯一般为圆形紧压线芯,与其配套的连接金具尚未标准化,因此在选择金具时应特别予以注意,确保连接质量,避免运行中发生过热现象。

第6.1.7条控制电缆的芯线为单股线,连接后牢固性较差。根据以往的运行经验,应尽量避免接头。

第6.1.8条塑料绝缘电缆内部有水运行时将导致绝缘内部产生水树,会严重地影响使用寿命,因此应尽量避免,特别是防止从电缆端头进水。判断橡塑绝缘电缆是否受潮进水,尚无简单可靠的方法,只限于直观检查是否有水的一些迹象,如线芯内有无水迹、铜屏蔽带有无腐蚀、外屏蔽有无附着水珠等迹象。对端部有水的电缆段应酌情采取措施,可能时应割除受潮电缆段。

第6.1.9条接地线的截面应按电缆线路的接地电流大小而定,但实际工程中往往缺乏这方面的资料,表中推荐值为通常选用值。橡塑绝缘电缆的接地线应使用镀锡编织线,便于锡焊和引出。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6.2.1条由于塑料绝缘电缆材料密实、硬度大,有时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粘附紧密,而当前专用工具尚不完善普及,造成剥切困难,易损伤线芯和保留绝缘层的外表面,应特别注意。

第6.2.2条为确保充油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提出了接头、低位终端、高位终端的施工顺序。

第6.2.3条提出了制作中、低压电缆终端和接头必须采取的措施。由于电缆及其附件种类繁多,具体施工方法和措施应遵循工艺导则。6kv及以上电缆在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电场集中,场强较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电场集中。常用方法有胀铅,制作应力锥,施加应力带、应力管等措施,均有效。

第6.2.4条根据能源部教育司培训电力电缆技工教材,给出了制作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关键剥切尺寸。对新型配套附件,该尺寸仅供参考。

第6.2.5条制作塑料绝缘电缆终端和接头必须除去部分半导电屏蔽层,根据塑料绝缘电缆半导电屏蔽层的型式,提出了不同的除去方法。对包带石墨屏蔽层必须使用溶剂如丙酮、三氯乙烯等,擦抹时应从高压部位往接地方向单向擦抹,不要往复进行,避免把导电粉末带向高电位。

第6.2.6条三芯油纸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关键是部分保留统包绝缘,扳弯线芯时不得损伤纸绝缘,绕包附加绝缘、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尽量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第6.2.7条为了确保制作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的施工质量,包绕附加绝缘时应保持一定油量不间断地从绝缘内部渗出,避免潮气侵入和减少包绕时的外来污染,因此不应完全关闭压力油箱。渗出的油及时排出,可提高终端内油质质量。

第6.2.9条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不得中断,避免非正常运行时产生感应电热而发生放电的危险。

第6.2.10条三芯塑料绝缘电缆日趋普遍,其铜带屏蔽和钢铠在塑料护套之内,端部必须良好接地。否则当三相电流不平衡时,铠装层因感应电势可能产生放电现象,严重时可能烧毁护层。因此钢铠也必须良好接地。铜屏蔽和钢铠可分别接地,便于试验检查护层,亦可同时接地。

第6.2.11条运行经验表明,中、低压电缆终端和接头故障大部分是由于密封不良、潮气侵入绝缘造成,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堵漏密封是确保质量的另一关键。塑料护套的采用日趋普遍,其密封处理最好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效果最佳,如用胶粘剂密封后外包自粘橡胶带绑扎包紧。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7.0.1条据原水电部电缆火灾调查组1984年12月至1985年1月所作的调查,自1960年以来仅发电厂发生的电缆火灾事故就达62起,且随着机组容量的增大、电缆增多,电缆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日益严重。其它部门如化工、冶金等企业的电缆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电缆的防火及阻燃显得越来越重要。

造成电缆火灾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外部火灾引燃电缆和电缆本身事故造成电缆着火。因此除保证电缆敷设和电缆附件安装质量外,在施工中应按照设计做好防止外部因素引起电缆着火和电缆着火后防止延燃的措施。

第7.0.2条本条列举了目前常用的防止电缆着火和延燃的措施,这几种措施对电缆的防火及阻燃都很重要。具体工程中采用哪些措施,应按照设计要求。

第7.0.3条近年来,随着电缆防火的要求日益提高,防火材料的品种发展很快,产品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规定还没统一,所以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有些是经过产品技术鉴定的,有些没有。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达到防火效果,本条特别提出了对产品的质量和按使用工艺编制施工措施的要求。

第7.0.4条目前,工程中使用的电缆防火涂料型号较多,如各型氨基膨胀防火涂料、过氯乙烯基防火涂料等,各产品的施工工艺如涂刷次数或厚度、间隔时间等不尽相同,因此应严格按涂料的施工工艺说明施工,以保证其防火阻燃效果。

第7.0.5条本条提出了防火包带的绕包要求,绕包时一般为半重叠方式。绕包后绑扎是为了使包带在电缆上紧密、不松脱。

第7.0.6条对于较大的电缆贯穿孔洞如电缆贯穿楼板处等,采用防火堵料封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用耐火材料加工成具有一定强度的衬板衬托防火堵料,保证封堵后牢固并便于更换电缆时拆装。封堵密实元孔隙以有效地堵烟堵火。

第7.0.7条实验证明采用防火门的阻火墙构成防火隔离段时,防火门严密、孔洞封堵,能够有效地阻火。当阻火墙一侧发生火灾时,另一侧电缆的温升很低,远不足以使电缆着火。无防火门的阻火墙因可以通风,火灾可能蔓延至另一侧,因此在阻火墙两侧应施加防火包带或防火涂料。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第8.0.1条在电缆线路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电缆本体、附件及其有关辅助设施质量。

一、电缆规格一般按设计订货,但因供货不足或其它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现场也有“以大代小”或用其它型式代替,此时一定要以设计的修改通知作为依据,否则不能验收。

标志牌的材料、内容等在装设时,名目不一,内容各异,花样很多。为统一起见,在验收时,应符合第11.19条第二款的要求,且不允许错装、漏装。

二、充油电缆油系统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要求供油管路不应渗漏。其渗漏检测靠油压表计指示,因此油压表一定要完好并经校验合格。报警压力指示值要符合要求,压力接点动作可靠,报警系统宜经模拟试验符合设计。

三、为保证电缆线路的安全运行,要求其辅助设施,如电缆沟盖板齐全,沟道内无杂物障碍、积水,照明线路及灯具齐全完好,通风机运转良好、风道通畅。

四、防火措施包括阻燃电缆的选型,防火包带、涂料的类型、绕包及部位应符合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封堵材料的使用及封堵应严密。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1.1本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lt生产的MPP管材、HDPE管材以及UPVC、 CPVC系列管材,以下统称为“管材”。 1.2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B.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C.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且熟悉管材的一般性能,掌握管道的连接技术及操 作要点,进行HDPE管材及MPP管材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D.施工工具、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储放等临时设施能满足 施工要求; 1.3本施工及验收规范只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如有本规程未涉 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及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 执行,或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进行。 第二部分:材料 1.一般规定 1.1管材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并应标明 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1.2接头、配件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配套; 1.3管材因运输、装卸、堆放、遮盖不严或因存放较长,都有可能造成管 材、管件的变形和变质,连接前应对管材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 管材的运输、搬运与储存 2.1管材在运输,装卸或搬运时要小心轻放,不得受到剧烈撞击。严禁 抛、摔、滚动及烈日曝晒,缆绳与管材解除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防 护; 2.2管材贮存地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5m,距离热源不 少于5m,不得露天曝晒,如露天堆放应加以遮盖; 2.3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型; 2.4用于管材连接的胶水,橡胶密封圈等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 严禁明火。 第三部分:沟槽 3.1开挖沟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程监理指导的开挖路线及开挖深度 进行施工,而且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3.2开挖沟槽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埋设在车行道下管顶埋深不得小于0.9米; B.埋设在人行道下或管道支管不得小于0.75米;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五章拉线安装 第六章导线架设 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 第九章接地工程 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目的: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物内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 责任部门:运营处设备 引用标准:GB50258-96 一、到货验收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技术文件应齐全 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二、安装验收 1、安装环境标准 (1)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 (2)对配线工程会造成污损的建筑装修工作应全部结束。 (3)在埋有电线保护管的大型设备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电线保护管引出口座标和高程用 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4)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支架螺栓等预埋件应在建筑工程施工时预埋。 (5)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 2、配管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2)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 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4)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6)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 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4倍 ②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 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接线盒或拉线盒的设置及位置要求 (1)以下情形应加装接线盒或拉线盒(宗旨以便于穿线为宜)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2 施工及验收 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1990 第4.4.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二、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三、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四、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五、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六、接地良好。 第4.4.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1990 第2.3.2条当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第2.7.1条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

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第 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五、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七、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良好。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1990 第2.4.9条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1992 第5.2.4条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第5.4.3条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一、电线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线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和“CC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CCC’认证证书; 电线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验收标准: 电线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额定电压和“CCC”认证标识;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检测电线线径和绝缘皮厚度(用卡尺或千分尺),参考数据见附表1; 测量线皮绝缘电阻值,将电线浸在水中24小时,用750V绝缘摇表摇测,阻值大于Ω; 线芯不能松动; 检测电线长度,将电线展开拉直用皮尺量,将实际长度和标识长度对比;称重,抽检整盘线的重量,参考数据见附表1。 二、电缆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缆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 电缆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验收标准: 电缆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和米数;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是我公司新开发的用于电力系统埋设电力电缆的配套产品,为了便于施工单位的选用和施工,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保护管、塑合金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和维护。 3、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二、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三、材料、施工工具、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保证正常施工。 四、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的场地,能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人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修改设计时需有设计单位的同意文件。 5、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规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如有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或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材料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证书,并应标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2、如需要使用橡胶密封圈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相配套。 第二节管材的运输和搬运 1、电力电缆保护管在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排列整齐,要防止管材散捆掉落。 2、管材不得受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接触,不得抛、摔、滚和烈日曝晒,防止管材端头损伤。缆绳与管材接触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保护。

第三节管材的储存 1、管材的堆放场地应平整。 2、管材应根据其长度分采用两支点或三支点堆放。4m长度的管子采用两支点支承,6m长度的管子采用三支点支承。 3、管材应按其规格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并远离热源,不得烈日曝晒。 4、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形。 5、橡胶密封圈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严禁明火。 第三章沟槽 第一节挖掘沟槽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工艺应根据现场环境、槽深、地质情况、施工设备、季节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2、开挖沟槽尺寸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沟槽挖掘应严格按设计控制,基底高低不得扰动或超过基面。挖掘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4、沟槽挖掘宽度应能满足管材连接、地基施工和回填作业所需的最小间隔。 第二节地基施工 1、应将沟槽底部整平,使放在其上的管材平坦不倾斜。 2、遇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应将沟槽底部用水泥浆铺面。 3、土质较差时,应先进行处理,挖除淤泥,再用大石块压实,然后分层夯实回填上。建议在管子底部铺设一层厚200mm、标号为C20的钢筋混凝土。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建设工程电气安装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建设工程电气安装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一、电气监理工作如何作好质量控制 1、作好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资料审查: ①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省市电力部门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相适应。 ②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经考核合格。建筑电气安装工人应持证上岗,电气工长(施工员)应持有省市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电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应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0%,必须持证上岗。 ③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含火灾报警系统)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市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省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无证无照的单位,承接消防工程施工,一经发现,要严格查处并令其出场。 ④电梯安装工程单位必须持有省、市建设部门颁发的安装许可证(需与所核准安装电梯范围一致)。 2、作好设施文件的复核、优化与设计变更、洽商。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交底。电气理和电气安装工程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熟悉电气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应将图纸中影响施工、质量问题及图纸差错等汇总,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交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时、协商研究统一意见。①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填写“图纸会审纪要”,经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方会签后,作为施工的依据。 ②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以及不合理的设计图纸、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有关单位修改。 ③设计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必须有建设单位的签认,并通知监理工程师(送交复印件)。 3、作好电气施工方案的审批。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八、低压电缆头制作和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作业条件 1.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室内空气干燥。 2.电缆敷设并整理完毕,核对无误。 3.电缆支架及电缆终端头固定支架安装齐全。 4.现场具有足够照度的照明和较宽敞的操作场地。 二、工艺流程 → → →→ → 三、安装注意 1.铠装电缆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同时应防止地线焊接不牢,解决方法是将钢带一定要锉出新茬,焊接时使用电烙铁不得小于500W ,否则焊接不牢。 接地线截面积要求如下表: 表18.1.3 电缆芯线和按地截面积(mm 2) 2.应防止电缆芯线与线鼻子压接不紧固。线鼻子与芯线截面必须配套,压接时模具规格与芯线规格一致,压接次数不得小于二道。 3.防止电缆芯线伤损,用电缆刀或电工刀剥皮时,不宜用力过大,最好电缆绝缘外皮不完全切透,里层电缆皮应撕下,防止损伤芯线。 4.防止电缆头卡固不正,电缆芯线过长或过短,电缆芯线锯断前要量好尺寸,以芯线能调换相序为宜,不宜过长或过短。电缆头卡固时,应注意找直,找正,不得歪斜。 5.配电柜等电气设备内部电缆排布时,需布线整洁美观,并需考虑在机柜进线处做好电缆预留,电缆绑扎带要统一美观,且扎带切口需光滑,防止切口尖锐伤人。 可参考下图所示:

(考虑到不同甲方的具体要求不同,可在大规模接线前,每一类电柜做一个样板请建设方相关人员确认) 四、施工检查 1.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 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 2.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3、对于多芯YJV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套五指套及色带时应注意,为了提高电缆绝缘性和相线的区分,应在剥开的多芯电缆的每一条相线上满套上相应颜色绝缘色带,即色带需从五指套底端一直满套到终端头。 如下图的做法即不符合我们要求。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气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应知条文必会条文 (1)3.3.5 UPS主要供给计算机、医院维持生命需要的供电回路、智能化系统及允许断电时间很短的照明供电回路;EPS主要给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等重要负荷供电,其输出的电压或电流的质量要求高,所以应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接至馈电线路,否则会导致相关供电系统或整个智能化系统或消防控制系统失灵损坏,甚至崩溃。(1)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2)3.3.10 电缆在沟内、电缆竖井内支架上敷设,支架要经预制、防腐和安装,且还要焊接保护导体,同时对有碍安装或安装后不便清理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具备这样的条件才能敷设固定电缆,否则无法施工。(2)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3.3.11 绝缘导线、电缆穿导管及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施工作业应已完成,检查导管、槽盒安装质量应合格; 2 导管和槽盒与柜、台、箱应已完成连接,导管内积水及杂物应已清理干净; 3 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 4 通电前,绝缘导线、电缆交接试验合格,检查并确认接线去向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3)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4)3.3.15 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安装前,应确认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及吊杆、吊顶上安装嵌入式灯具用的专用支架等已完成,对需做承载试验的预埋件或吊杆经试验应合格; 2 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已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4)10.1.1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满足建筑物预期使用功能要求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适用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应的设计规范配套使用。 1.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布线系统 wiring system 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2.0.2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0.3 用电设备 current-using equipment 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2.0.4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0.5 建筑电气工程(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building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这种组合能满足建筑物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2.0.6 导管 conduit 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型或非圆型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入,而不能从横向引入。 2.0.7 金属导管 metal conduit 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2.0.8 绝缘导管 insulating conduit 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是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2.0.9 保护导体(PE) protective conductor(PE) 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 ——裸露导电部件; ―—外部导电部件; ―—接地电极(接地装置) ―—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接点 2.0.10 中性保护导体(PEN) PEN conductor 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功能的接地导体。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GB 50255—96 GB 50256—96 GB 50257—96 GB 50258—96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4—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26发布 1993-07-01 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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