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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驴屠宰管理条例

肉驴屠宰管理条例

肉驴屠宰场提高(肉驴)屠宰加工安全生产《肉驴屠宰管理条例》

加强肉驴屠宰管理。确保群众食肉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无旁贷,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笔者认为。在农区,今后应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屠宰管理。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动物防疫法》、《肉驴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要面向各级领导、广大公众和经营者。通过宣传,要让各级领导明确认识肉驴屠宰加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取得他们的有力支持;让广大公众明白病害肉的危害性.提高健康消费意识和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让广大经营者清楚违法经营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动物屠宰管理事业的良好氛围。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屠宰场(点)肉驴屠宰场点的设置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建议各地对辖区设立的屠宰场(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设置不合理、基础差的场所,进行改造和取缔。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令第4号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2月13日国内贸易部1998年第3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定点屠宰,是指上市的生猪必须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内进行屠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定点屠宰厂(场)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生猪。 第五条《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所称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是指农户自养生猪的自宰自食。 【章名】第二章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生猪屠宰管理法规的组织实施; (二)制订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生猪屠宰管理规章、屠宰厂(场)设计规范、屠宰操作规程、屠宰检验规程和生猪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案件的行政复议; (五)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其他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并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国务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并监督屠宰管理执法情况; (四)负责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案件的行政复议; (五)负责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其他工作。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行

养驴项目商业计划书

养驴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某市某某县二站镇利民村种驴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建设期 建设地点:某某市某某县二站镇利民村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驴舍10栋,引进基础母驴200头,种公驴3头。 建设目标:在某某县利民村新建驴养殖示范基地一处,年存栏种驴200头,三年实现出栏360头。实现肉驴产业综合效益提升,带动全村农民养驴致富。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自2016年7月开始至2016年10月结束。 4、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二站镇利民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李坤 5、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37.6万元,购基础母驴投资60万元,种公驴投资2.4万元,

6、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扶持资金40万元,自筹60万元。 7、主要经济指标: 经济效益:引进200头基础母驴,按母驴3年产2胎,仔驴成活率90%计算,项目100%负荷生产后,三年可繁殖仔驴360头,每头仔驴平均按3000元计算,收入可达108万元。每头驴饲养成本每年约500元,三年总成本为42万元,三年纯收入为66万元,平均每年纯收入22万元。 社会效益:驴肉细嫩味美,营养价值极高,素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之美称,颇受消费者青睐,吃驴肉已成时尚。驴皮可以加工成阿胶,阿胶作为中药和保健品市场上供不应求,通过驴肉和驴皮的深加工,使得肉驴养殖业的产业链条加长,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来源。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国家发布的有关行业规范、产业政策、法规和设计标准; (4)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城市畜禽屠宰管理规定

城市畜禽屠宰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设立与批准 (3) 第三章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 (7) 第四章生产管理 (9) 第五章监督管理 (12) 第六章附则 (13)

××市畜禽屠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畜禽屠宰经营行为,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鸡、鸭;家畜是指猪、牛、羊,家禽是指鸡、鸭。 本办法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爪)、皮等。 第四条畜禽屠宰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市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兽医管理机构协助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畜禽屠宰

监督执法和畜禽屠宰检疫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畜禽屠宰的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第五条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场的生产条件、屠宰工艺和检验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从事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有关动物防疫、食品卫生、产品质量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县(区)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接受调查或询问,提供相关证据。 第六条从事清真畜禽屠宰活动的,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规定及少数民族食用清真食品的习俗。 第七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畜禽收购、屠宰和产品加工、贮存、运输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本市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屠宰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畜禽屠宰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保障肉品质量,降低环境污染,重视动物福利,减轻动物痛苦。

201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1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4月19日,农业部拟组织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曾提出的废除生猪定点屠、实施许可制或将实现。 我国是生猪大国,每年人均猪肉消费42公斤。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小屠宰厂15000家以上,而美国仅有约70家屠宰企业,因此导致监管困难,私屠滥宰屡禁不止,病害肉、注水肉等食品安全问题长期不能解决。 此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万隆建议,过去老百姓有句俗话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头猪,应废除生猪定点屠宰,参照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与其他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一样,实行许可制度。 此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生猪屠宰管理多方面进行修订,包括生猪屠宰的流程、技术和管理,以及生猪屠宰厂(场)的设立、监管等。其中,生猪屠宰厂(场)设立的章程中指出:国家对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生猪屠宰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的除外。 修订条例指出,设立生猪屠宰厂(场)应当符合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列出了需要具备的多个条件。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发布, 2008年5月25日国务院令第525号第1次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2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养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养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避实击虚,避开竞争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到处充满竞争。但是,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品,他们的竞争程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化肥市场,上几年就因为激烈的竞争,淘汰了不少小化肥厂家。所以我们这些没有什么实力的农民创业者,一定要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避免那些过分激烈的行业。例如大棚蔬菜的的种植,许多地方都有专门的种植基地,我们这些个体户是不可能有太大的竞争实力的。但是,野生动物养殖可就不一样了,我们不论到哪个城市,都看不到专门卖野生动物的消费市场。是没有人需要吗?非也,是国家不允许野生动物的非法猎取,而如果我们人工驯养,就可以合法销售。 这种产品缺、价格高的产品,我们这时乘虚而入,显然是最好的选择。例如一对优良波尔山羊价值数万元,而一对普通波尔山羊价值几百元。要做到产品名优特稀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优我新,保证产品稀奇珍贵。 二、不图便宜,选用良种 引种应在可靠的养殖场家购买良种。要选购有繁殖能

力的良种,最好是选购已受胎的良种。引种价格不宜太高,应和产品价格相差不大,引种养殖1~2年内可收回引种费才可养殖,有些引种价太高,产品价太低,无法收回引种投资就不可养殖。 引种时最好先引少量进行饲养试验,自繁自养。 良种繁殖后要对后代进行精选培育,分群饲养。选出优秀的良种单独饲养繁殖、培育提高,不合格的应全部淘汰。选种必须看本身父母和后代三代都好才是良种。良种的标准主要是体质结实健康、外貌符合优质产品标准、生产性能高、产仔多、成活率高、生长快、体格大、抗病力强、适应环境、产品产量高、质量好。选出的良种要精心饲养培育,发挥良种特点,进行适当的运动调教训练。发现奇特的个体应单独饲养培育。 三、学习技术,科学养殖 在养殖前,应该通过参观、考察、技术培训、饲养实习等方法,全面学习掌握养殖技术,学习饲养管理、繁殖技术、疫病防治方法、产品收集加工保存方法,在大量生产以前先进行少量饲养试验,掌握技术后再大量生产。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修订),2008年05月2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1年01月08日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修订),2011年01月0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6),2016年02月0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东阿黑毛驴种业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东阿黑毛驴种业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单位:聊城市畜牧兽医局 二O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提要 (1) 二、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依据 (2)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原则 (3)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3)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 (5)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5)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6) 三、市场需求情况 (10) 第三章项目实施区域选择 (15)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15) 二、项目实施地区的选择 (16) 第四章项目工作推进主要措施 (17) 一、订单收购 (17) 二、原种改良 (17) 三、金融服务 (17)

四、其它措施 (17) 第五章环境保护 (19) 一、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9) 二、治理环境方案 (19)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9) 第六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 一、项目引种与生产计划 (20) 二、“东阿黑毛驴”新品种认证...................................................20第七章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21) 一、项目投资估算 (21) 二、项目资金筹资 (21) 第八章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估 (22) 一、经济效益分析 (22)

二、社会效益分析 (23) 三、生态效益分析 (23) 第九章得出可行性研究的结论与提出建议 (24) 一、可行性研究结论 (24) 二、建议 (24)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提要 (一)、项目名称:东阿阿胶黑毛驴种业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责任人:李世忠 (四)、项目主管单位:聊城市畜牧兽医局 (五)、项目建设地区和地点:东阿县刘集镇、鱼山镇、铜城镇(原黄屯乡区域)、姜楼镇等沿黄村落,贫困人口2万人,贫困户0.7万户,项目覆盖其中的0.33万户。 (六)、项目建设期限:2013年7月-2016年6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与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引进黑毛驴3000头,通过品种选育、自繁、提纯,逐步建立存栏2万头的“东阿黑毛驴”新品种,发展带动东阿县贫困户3300户,人口1万人,户均饲养6头,年出栏13400头以上,实现纯收入3300万元,户均增收10000元。 项目实施后年产“东阿黑毛驴”牌种公驴1500头,通过生产冻精在东阿阿胶养驴基地推广,实现良种改良150万头,带动全国农户实现收入30亿元,其中直接增收5亿元。 项目实施后,预计东阿阿胶年新增驴皮收购量30万张,新增阿胶产量600吨以上,新增产值10亿元,新增利税5亿元。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就是指猪、牛、羊、鸡。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就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得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 第三条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不以销售为目得、仅供家庭成员食用得自宰自食行为除外. 在边远与交通不便得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得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得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禽屠宰得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得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得监督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畜禽屠宰活动相关得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根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模、生产与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与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就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良好生产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建立畜禽收购、屠宰、加工、贮存、运输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技术创新,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与信息化发展。 国家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第十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成员与行业利益。 第十一条对在畜禽屠宰管理与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得单位与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与奖励。

(完整word版)生猪屠宰厂管理制度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一、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二、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三、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四、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对不符合鲜销的肉尸、内脏,及时作出判处记录,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五、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六、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七、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 八、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九、肉品出场时应盖印章,同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十、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票证台帐管理制度 一、企业、车间的启用所有票证、单据、印章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允许任何人拿作它用。 二、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检疫检验讫印章。 三、凡经检疫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场,应开具有效的检疫证和产品合格证,做好证物相符。 四、各相关岗位人员做好生猪进场验收台帐、屠宰场准宰登记表、违禁药物检测抽样单、违禁药物检测记录汇总表、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表、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屠宰肉品交接单、生猪屠宰购销台帐、屠宰肉品出厂销售台帐、动物防疫消毒记录的登记台帐,及时汇总、上报。 五、做好票证台帐的保管和保密工作,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向外提供。

养驴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庆市肇源县二站镇利民村种驴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建设期 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二站镇利民村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驴舍10栋,引进基础母驴200头,种公驴3头。 建设目标:在肇源县利民村新建驴养殖示范基地一处,年存栏种驴200头,三年实现出栏360头。实现肉驴产业综合效益提升,带动全村农民养驴致富。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自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 4、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二站镇利民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李坤 5、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37.6万元,购基础母驴投资60万元,种公驴投资2.4万元, 6、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扶持资金40万元,自筹60万元。

7、主要经济指标: 经济效益:引进200头基础母驴,按母驴3年产2胎,仔驴成活率90%计算,项目100%负荷生产后,三年可繁殖仔驴360头,每头仔驴平均按3000元计算,收入可达108万元。每头驴饲养成本每年约500元,三年总成本为42万元,三年纯收入为66万元,平均每年纯收入22万元。 社会效益:驴肉细嫩味美,营养价值极高,素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之美称,颇受消费者青睐,吃驴肉已成时尚。驴皮可以加工成阿胶,阿胶作为中药和保健品市场上供不应求,通过驴肉和驴皮的深加工,使得肉驴养殖业的产业链条加长,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来源。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国家发布的有关行业规范、产业政策、法规和设计标准; (4)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5)《肇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6)环境、安全、卫生等其他有关规定; (7)询价资料。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畜禽屠宰相关法规一览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动物防疫法 二、行政法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得特别规定 三、部门规章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五、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与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得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 六、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得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得意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得通知(节选)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得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得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得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得通知》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与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得药物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得兽药及其她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得决定)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得通知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意见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与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得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印制与使用管理有关事项得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得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得意见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得通知畜禽屠宰相关标准一览 一、基础通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畜禽产品包装与标识(SB/T10659、2012)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10396—2011) 二、产品质量 鲜、冻片猪肉(GB9959、1—2001) 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2—2008) 冷却猪肉(NY/T632—2002) 鲜、冻四分体牛肉(GB/T9960—2008) 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 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 冷却羊肉(NY/T633-2002) 羔羊肉(NY1165-2006) 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消费,推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 鼓励和支持屠宰企业为提高肉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分级管理是指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对规模、生产和技术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包括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运输条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以认定其符合相应等级的行业管理活动。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高到低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 第四条分级管理的范围是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审查、确定的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包括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置的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第五条商务部统一组织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工作。制定分级管理工作程序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开展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并维护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系统,并具体负责AAAAA和AAAA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认定。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工作,并负责AAA和AA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认定。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A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认定。 第二章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屠宰、畜牧兽医、食品安全、环保、建筑、财务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现场核查。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地区回避、交叉评审的原则从商务部统一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七条分级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文件审核、现场核查、公示、认定和公告。 第八条生猪屠宰厂(场)取得定点资格一年以上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认定申请。

肉驴养殖可行性报告

肉驴养殖可行性报告 ——灵寿县玉辉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市场需求分析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市场需求分析 驴肉是典型的高蛋白低脂肪肉类,高蛋白,低脂肪;多氨基酸,低胆固醇,有“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之说。驴肉的营养极为丰富,每100克驴肉含蛋白质18.6克,还含有碳水化合物、钙、磷、铁及人体所需的多种氨基酸。中医则认为驴肉的功效一是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不足者的补益;二是养心安神,用于心虚所致心神不宁的调养。对动脉硬化、冠心病、高血压有着良好的保健作用。另外还含有动物胶、骨胶朊和钙酸等成分,能为老人、儿童、体弱和病后调养的人提供良好的营养补充。据《本草纲目》记载:驴肉味甘、性凉,可“解心烦,止风狂,能安心气,补血益气,治远年劳损”。从驴肉、驴皮等方面的市场需求来看,养驴本应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虽然过去驴肉不是驴的主要产品,但现在它的医用功能已经被取代,而肉用功能已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凸现了出来。和牛肉相比,驴肉嫩而香,别有风味。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肉驴产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关系到“特产

名城”目标的实现。发展肉驴产业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有基础,今后必将成为我县优势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中的希望产业。通过做大做强肉驴产业,必将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必将促进农民尽快致富增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方案 (一)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与生产能力 现有规模:占地150亩,其中种畜培育场占地20亩,扩繁饲养场占地80亩,活动场50亩。生产用房10000㎡,办公、管理、消毒防疫用房300㎡,饲料加工用房300㎡。存栏种驴1000头,年出栏1500头商品肉驴。 扩建后规模:占地350亩,其中种畜培育场占地60亩,扩繁饲养场占地160亩,活动场130亩。生产用房30000㎡,办公、管理、消毒防疫用房1000㎡,饲料加工用房1000㎡。存栏种驴5000头,年出栏5500头商品肉驴。 本养殖基地成立初期本着基地加农户的方式,即:养殖场除面向全国销售种驴外,对本地农户实行代汇提供种源。签定法律代销合同,并尽快走向市场(超市)及老百姓餐桌。其三年发展规划是: 第一年,存栏种驴达到2000头,年出栏2000头商品肉驴 第二年,存栏种驴达到3500头,年出栏3800头商品肉驴

屠宰场各项制度

屠宰场各项制度

屠宰场各项制度目录 1、畜禽进场(厂)验收制度; 2、畜禽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3、屠宰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4、屠宰厂卫生消毒安全工作制度 5、肉品出厂检验制度; 6、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 7、肉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9、屠宰厂厂长岗位工作职责; 10、屠宰工岗位职责. 畜禽进场(厂)验收制度 一、驻厂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畜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畜禽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定做好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厂待宰。 二、屠宰厂应积极配合驻厂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畜禽进厂的管理,认真开展畜禽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畜禽坚决不得进厂。 三、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畜禽,应及时向农牧部门及屠宰厂报告并坚决制止屠宰、运输、上市。责令并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厂畜禽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畜禽卸车后,对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五、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畜禽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一、屠宰厂畜禽及畜禽肉品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存根留存保管制度。 二、畜禽及畜禽肉品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畜禽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 三、代宰畜禽原则参照经营生猪执行,严禁无记录代宰畜禽行为。 四、开票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畜禽销售台帐》,城区屠宰厂按时上报每日屠宰及销售数据,《畜禽销售台帐》按月装订,妥善保管。 五、屠宰厂畜禽屠宰、销售数据应定期同检疫检验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 六、畜禽及畜禽肉品销售使用票据的存根及台帐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

常州市定点屠宰场点管理制度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目录 01、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3) 02、屠宰工岗位职责 (4) 03、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 (5) 04、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6) 05、生猪进场验收制度 (7) 06、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 (8) 07、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9) 08、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10) 09、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 (11) 10、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 (12) 11、定点屠宰场检疫程序图解 (13) 12、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 (14)

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2016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2016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发布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5月25日国务院令第525号公布根据2011年01 月0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 年02月0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肉驴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肉驴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郑州经略智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用途: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作方案 (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该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研报告进行核准、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另外医药企业在申请相关证书时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用于银行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若该报告由甲级资格单位出具,通常不需要再组织专家评审,部分银行的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要资格,但要求融资方案合理,分析正确,信息全面。另外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研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的可研,但工商注册的可行性报告不需要编写单位有资格。 (4)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5)用于企业上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可行性报告通常需要出具国家发改委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经略智成为多家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服务(包括已经上市和正准备上市的),积累的丰富的编写经验。公司拥有行业内最为丰富的数据库、一流的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经验。 (6)用于申请政府资金(发改委资金、科技部资金、农业部资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可行性报告通常需要出具国家发改委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质量的完善,饮食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无论是苏丹红鸭蛋,还是多宝鱼事件,都让大家绷紧了食品安全的弦。现在市场上的鸡肉猪肉都含有大量的激素,不但吃着口味不好,而且对人体还有很大的害处。所以绿色食品成为各大超市的抢手货,尽管价格不菲,仍然是供不应求。 驴肉是没有任何污染的绿色食品的生长周期长,而且多以放养为主,即是圈养,吃的也是牧草或者秸杆,再配以玉米粉豆粕等饲料。这样的肉驴状殖出来结实,搞病能力好,适应性强肉营养价值高。所

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汇编

屠宰场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屠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屠宰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内安全稳定。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规范检疫。 二、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待宰,并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按月装订。做好耳标的收集、保管工作。宰前严格把好复检关,对健康合格的生猪签发准宰证。 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对合格的肉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对检疫结果及出具的检疫证明负责。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监督屠宰场和货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场。对肉类产品检疫情况逐日登记入册。 四、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生猪及其产品,应及时向上级兽医管理部门及屠宰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屠宰场(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屠宰场地、工具、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工具的卫生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检疫登记和填表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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