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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1目的

及时掌握公司机关及各所属单位重大财务会计事项,规范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程序,防范公司财务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

3.1《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细则》,FC-01-35,2012,海油发展。

3.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014,海油发展。

4释义

4.1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是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对外信息披露等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事项。包括: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他可能对海油发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产生影响的事件。

5职责

5.1财务部本部职责

5.1.1制定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

5.1.2执行海油发展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

5.1.3负责管理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5.1.4负责对下属单位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审核、处理。

5.1.5根据需要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5.1.6根据相关规定向海油发展报告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5.1.7根据财务管控需要,持续改进。

5.2渤海财务共享中心职责

5.2.1汇总报告在渤海财务共享中心会计核算的单位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及渤海财务共享中心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5.2.2执行公司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意见。

5.2.3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5.2.4渤海财务共享中心经理是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

5.3非渤海财务共享中心会计核算的单位职责

5.3.1报告本单位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5.3.2执行公司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意见。

5.3.3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5.3.4二级单位财务工作的主管领导是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

6要求

6.1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包括:

6.1.1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a)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的;

b)需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c)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实施的会计政策,与总公司会、海油发展计核算

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一致或可能引起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

d)境外上市公司遵循除中国会计准则以外的其他会计准则对外披露财务信

息,存在准则差异的;

e)总公司或海油发展会计核算办法规范外的新业务执行的会计政策以及会

计处理方法。

6.1.2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a)银行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

b)公司持有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出现逾期未兑回;

c)资产发生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根据海油发展统一规定按

照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除外;

d)当期存在核准(确认)为资产损失,核销相关账务,转为账销案存管理资

产的;

e)实物资产发生重大盘亏;

f)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发生大额修理费用,预计金

额 1000万元以上或者使公司非正常停产一个月以上的;

g)新增长期股权投资、对已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减)资、转让或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以及被投资单位清算的;

h)公司发生债务重组或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i)为未纳入海油发展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提供担保;

j)其他可能对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6.1.3其他可能对财务会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a)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资产安全或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的;

b)接受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机构专项检查的;

c)认为本单位存在重大财务会计风险隐患的;

d)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6.2上报和处理程序

6.2.1各所属单位和渤海财务共享中心每月应汇总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形成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经责任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本部。

6.2.2各所属单位和渤海财务共享中心应于月份终了的2个工作日内采用邮件方式向公司财务部本部报送签字报告的扫描件和报告电子版。

6.2.3财务部本部认为上报内容需补充的,各所属单位和渤海财务共享中心应在要求的时间内补充上报。

6.2.4海油发展根据事项性质和影响,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反馈到公司财务部本部后,财务部尽快反馈到下属单位和渤海财务共享中心执行。

6.2.5财务部本部视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影响,根据需要向公司管理层报告。6.3重大财务会计事项上报内容

6.3.1首次上报时,存在 6.1.1 中有关事项的,应按细则要求报公司财务部本部;除6.1.1以外的其他事项,仅上报新发生的事项。

6.3.2已报送事项存在持续影响的,如事项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也未获取新的信息,无需重复报送;在事项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获取进一步新信息以及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再次上报。

6.3.3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模板见《FC-10-C01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模板》,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说明应包含:

a)重大财务会计事项主要内容说明;

b)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或预计

产生)的影响;

c)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不确定的,说明不能确定影响数的原因;

d)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备查材料。

6.4检查与考核

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延迟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

7附则

7.1根据本细则规定上报的事项,如公司其他文件要求上报的仍需按照有关文件

要求履行上报程序。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3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附件

附件一 FC-00-10-C01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模板

【正文结束】

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 (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4.银监会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事件。 (三)严重损害银行和客户利益事件 1.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2.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漏,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运钞车或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对待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处臵,并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构及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在开展处臵工作的同时,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事发6小时内向银监会应急办报告。如有必要应指定专人跟踪核实,于事发24小时内报告事件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应逐级上报,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 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 精品文档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 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检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精品文档

财务报表的最新基本要求

附件三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列报(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之间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五)现金流量表;

(六)附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的列报。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各项: (一)财务报表中交易和事项的确认与计量; (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列报要求; (三)现金流量表列报的内容和格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第六条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具体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发生改变,或者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第七条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第八条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具体会计准则另有规定除外。 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报,不属于抵销。 第九条企业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上一会计期间所有列报项目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具体会计准则另有规定除外。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情况;如果企业难以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第十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以下各项:(一)编报企业的名称; (二)财务报表是个别财务报表或合并财务报表;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稿版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一、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在有 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 息沟通范畴内的例外事项。具体指: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 承包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保证 四、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 理。 五、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六、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⑻其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或可能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2、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安全信息与重大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制度及管理办法

安全信息与重大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制度及管理办法 盐城协和医院安全信息与重大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制度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医院的安全监督管理,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的安全信息和重大不安全事件是指医院安全生产、医疗、护理不良事件、后勤不良事件、设备仪器不良事件、重大医疗事故、重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等信息。 2、安全信息本着分级报送、归口管理、资源共享,在收集、统计、报告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为医院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严禁漏报、谎报、瞒报。 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安全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和公布各类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编写发布医院安全信息通报。 4、医院各职能部门是本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信息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讨论、分析各种安全信息后上报。 5、发生重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重大错误操作事故时的报告,医务部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处理或紧急救治,同时应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职能部门组织讨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 6、发生重大的非医疗突发不安全事件,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重大火灾或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事故(事件)应立即向相应部门和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安全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报告:各职能部门每月应对上个月的安全信息、重大不安全事件汇总、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导落实。 8、各职能部门每月前将上个月的安全信息和重大不安全事件的相关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 9、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全院的安全信息和重大不安全事件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编辑发布安全信息通报以实现资源共享。 1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5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 定义

3.1 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4.2 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 事故分类 5.1 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5.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5.3 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4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5.5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财务报表的编制

财务报表及其编制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目标及其作用 (一)财务报表的概念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二)财务报表的目标 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三)财务报表的作用 财务报表总括反映了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企业正确、及时地编报财务报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通过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了解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据以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同时,投资者还可据以评估企业管理层对受托资源的经营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 2.企业管理者通过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掌握本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据以考核和分析企业财务成本计划或预算的完成情况,总结和分析企业经营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 3.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可以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地区的经济运行情况、各项财经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经济杠杆和政策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财务报表的组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会计报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的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试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管理、运输等的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与建设工程安全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范围、内容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一、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涉及电网安全的事 故信息。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以及涉及电网安全的事故信息。 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涉险人数1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大未遂事故, 以及媒体向社会披露的重大未遂事故信息。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本规定范围 内的突发事件时,项目建设、施工等各参战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发生重 大突发事件,公司须向华能吉林公司及时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 第七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信息来源。 二、事故的基本经过、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 三、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和性质。 四、事故发生后处置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第九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故单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时报公司安质部,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印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全面处理重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维稳、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科室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信息,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规避监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责任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一)新颁布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整改通知、规范性文件、政策; (二)市委、市政府、总公司等上级机关来文来函,环保、市政、安监等一些行业性管理单位来文来函; (三)涉及到市民及职工投诉、信访、上访等事项; (四)上级有关部门或外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五)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召开会议需要公司领导参加或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六)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对公司进行处罚、奖励、表彰等;

(七)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管理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八)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九)涉及到公司大额财产(价值大于1万元)变更、转移和外借的情况; (十)发生泄露机密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十一)涉及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突发性事件、事故、重大问题; (十三)影响公司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和敏感信息公布或涉及到公司形象或宣传的事项; (十四)新闻媒体来公司进行采访或新闻报道内容涉及公司的事项; (十五)公司认定的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 第五条重大事项发生时或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责任领导报告;责任领导向总经理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责任领导或总经理报告。在逐级报告的同时,报告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责任领导;一般重大事件要及时(2小时内)报告。在规定报告时效以内,首先以电话、电传、当面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第七条责任领导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规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编制依据 《人民全生产法》主席第70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4 术语和定义 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其中损失工作日计算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4.10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1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4.12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13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 4.14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 5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根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分级》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性、造成后果、可控程度、影响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具体见表1。 5.1事故等级划分见表1 注:1、上述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损失计算

财务报表编制的质量要求

财务报表编制的质量要求 财务报表编制的质量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报表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保证财务报表的质量。在编制 财务报表时,应 做到以下四点。 (一)数字真实 企业应当根据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能用估计数代替实际数,更不能弄虚作假,篡改数字,隐瞒谎报。账簿记录是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依据,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按期结账。在结账之前,所有已经发生的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应该摊销 或预提费用以及其 他已经完成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事项,都应全部登记入账。 (2)认真对账和进行财产清查。对于各种账簿记录,在编表之前,必须认真地审查 和核对,对有关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清查,对应收、应付款项和银行存(借)款进行查询 核对,以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在清查中应对会计报表中各项 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更改。 (3)在结账、对账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 表以验算账目有无错漏,为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可靠的数据。在编报以后,还必须认真 复核,做到账表相符,报表与报表 之间有关数字衔接一致。 (二)内容完整 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其 完整性。对不同的会计期间(月、季、半年、年)应当编报的各种财务报表,必须编报齐全;应当填列的报表指标,无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必须全部填列;应汇总编制 的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报表,必须全部汇总,不得 漏编、漏报。 (三)说明清楚

财务报表中需要加以说明的项目,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用简要的文字和数字加以说明, 对财务报表中主要指标的构成和计算方法,本报告期发生的特殊情况,如经营范围变化、 经营结构变更以及本报告期经济 效益影响较大的各种因素都必须加以说明。 (四)报送及时 财务报表必须遵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及时报送,以 保证报表的及时性。要保证财务报表编报及时,必须加强日常的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和财产清查,调整账面工作;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配合协作。但不能为赶编财 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应为了提前报送而影 响报表质量。 此外,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分别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 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 性负责;有关会计负责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使集团公司能及时了解集团各下属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 策的制定和重大决策方面有足够的信息支持,防范和控制集团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 度。 二)组织保证 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企业总经理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集团下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或协 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以及对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传送及存档工作;并负责有关处 理意见的反馈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等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畴及报送程序 1、事项内容 ⑴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突发性审计或调查; ⑵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或经济处罚,且处罚金额达人民币 确保集团公司在有关管理政 重大事项指对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且该事项的报送未在集团正常信息沟通范 畴内的例外事项。 具体指: 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需报集团公司管理部 批准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由集团公司承包经营 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下属企业”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 五、 六、 突发事项的内容及报送程序: 10 万元以上; ⑶将或有可能发生的、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的诉讼或仲裁。 ⑷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或监控不力而导致的有关个人涉及金额达人民币 1 万元以上的重大违规违纪 事件; ⑸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导致企业资产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8 万元以上的重大事项; ⑹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愈后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大伤亡事故; ⑺发生各类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失、或产品遭到客户拒收的情况,损失金额达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

未遂事故报告管理规定(附表格)

未遂事故管理和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未遂事故管理,全面分析未遂事故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经验分享,建立公司未遂事件数据库,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必须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公司对事件的报告、安全经验分享实行奖励政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的各部门/车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部门/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未遂事故的统计、分析和资料的备案建档,以及未遂事故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车间/部门安全员本单位未遂事故的上报、统计、分析和相关资料的备案建档,并对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出具、上报未遂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验收纠正措施。 第三章未遂事故、事件的分级 第六条未遂事故的定义为: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设备管道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存在固有缺陷等各种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事故,幸亏及时发现,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 第七条未遂事故的处理原则,构成未遂事故的条件,必须按 .

事故进行处理,建立未遂事故记录档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事故分析。查清原因,定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生未遂事故的条件时,一般按一下顺序制定防范措施,消除:采用有效办法消除事故条件;预防:通过设备、操作等方面的措施,预防事故条件的发生;减弱:在无法消除的情况下,采用减少危害的措施。 第九条按照未遂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将未遂事故、事件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进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凡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等存在缺陷,如*********************************等属于重大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一条重大未遂事故、事件由公司管理控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将直接威胁安全生产,岗位应立即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有权先停车后报告。当班调度收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命令停机、停车、停产。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等属于较大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三条较大未遂事故、事件由部门/车间管理控制。接到岗位的事件报告,主管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事件进行处理,恢复正常工况。如不能达到目的,则组织装置停产处理。 第十四条******************属于一般未遂事故、事件。 第十五条一般未遂事故、事件由车间管理,属于设备问题的填写检修联单,由维修工负责检修处理,。暂时无法彻底处理的应采

基础会计教案——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报告 【教学重点、难点】 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编制方法;利润表的内容、结构、和编制方法 【教学用具】多媒体 【教学过程】 第九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总体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其基本含义: (1)合法性 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 (2)真实性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应该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成果,揭示经济事实,而不应该弄虚作假,勾抹粉饰。 (3)完整性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成果,不能残缺不全,更不能故意隐瞒、遗漏。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所反映的期间长短的不同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其中,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时所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

通常将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四)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 企业一般仅要求在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包含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因而,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企业应该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以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 (2)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情况的会计报表。 (3)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之一,用于补充说明企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5)利润分配表,是利润表的附表之一,用于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和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情况。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之一,用于补充说明企业股东(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 (7)分部报表,包括业务分部报表和地区分部报表,是利润表的附表之一,用于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等情况。 (8)其他有关附表,例如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等。 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见表10-1 表10-1 企业会计报表一览表 (五)合并会计报表 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报表。 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对会计报表的其他要求

会计报表编制的五大要求

会计报表编制的五大要求 1、数字真实 只有会计报表所提供的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可信,才能为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保证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企业必须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坚决杜绝在编制和计算时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或者提前结账、估计数据的错误行为。 要确保数字真实,应做到如下几点: (1)按期结账。 (2)认真对账和财产清查。 (3)编制试算表,以确保报表准确性。 (4)编表后要做好复核工作。 2、内容完整 财务报表要按照规定来编制,不得漏编、漏报报表,也不应漏填、漏列报表项目。对不同会计期间应当编报的各种财务报表,都应该编报齐全;对于报表中列示的各项指标,不得随意取舍,无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都必须填列齐全,如果有的项目无数据填列时,应在金额栏用一横线划去,以表示此项目无数据填报。报表中需要加以说明的项目,应在报表附注中用文字简要说明。 3、计算准确 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为依据,报表中的数据计算必须准确,严禁出现计算错误,报表与报表之间、指标与指标之间的有关数据应衔接一致。所以,要求采用正确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准确。同时也应注重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对不确定因素,如应收账款的可收回程度等,可实行谨慎性原则,即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所要求的预计时,进行谨慎地判断,既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过分压低费用。

计算准确程度的确定,要以最大限度满足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为标准。同时,要注意效益和成本的平衡,会计信息资料所产生的效益,应当超过提供资料的成本。 4、编报及时 编制会计报表,必须遵守规定的报送期限,在会计期间结束后及时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出,以保证会计报表的及时性,使本单位及外部有关单位充分利用报表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 要做到报送及时主要做如下两个方面工作: (1)会计部门应当科学地组织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和账产清查等编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要加强与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使日常核算工作能均衡有序地进行,财务报表顺利编制完成,及时报送。月份财务报表通常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或8天内(工业企业为6天,商品流通企业为8天)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5、指标可比 企业之间的报表指标,应力求一致,以便使用者比较;同一个企业的不同时期的报表指标也应保持连贯性和可比性,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有必要改变原有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时,应履行手续,并说明变化的必要性及由此而产生的影响。 文章出处:神州易桥集团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避免 重复发生同种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事故管理。 三、内容: 1、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 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 为不同的等级。 A伤亡事故: ①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 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 环境不良,以及公司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本公司活动所 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 ②急性中毒事故指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通 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侵入人体,使人体突然发生病变,处于危险状态,职工中断工作,并需进行急救的或致使死 亡的中毒事件。 ③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即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㈠较大事故即重伤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 事故。

a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有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 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d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f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姆 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 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g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源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i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款,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会同安 全科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j中毒:三人(含)以上中毒事故按较大事故处理。 ㈡死亡事故:包括重大死亡事故和特大死亡事故。 ㈢重大死亡事故(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指死亡1~2人的 事故。 ㈣特大死亡事故指同时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 B火灾事故: 公司所属范围内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或发生 火情,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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