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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SOOT管理规程

OOS和OOT管理规程

1定义

1.1OOS: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或可接受标准的检验结果。任何有OOS结果的产品都不能被放

行。当两份平行测试检验结果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时,不得将检验结果平均,应视为超标。

1.2OOT:检验结果没有超出既定的质量标准或接受标准的限度,但同此类检品历史上典型的检

测数据不一致。如超过上年度平均值SD

X3

1.3原样复检:指还是采用初始的样品再进行检验。

1.4重取样复检:指重新取样进行检验。

1.5实验室偏差:指任何与检验过程相关的因素所引起的检验结果的偏差,包括取样、样品容

器、存放条件、检验操作、计算过程所引起的偏差。

1.6非实验室偏差:排除实验室偏差以外的任何因素引起检验结果的偏差。该类偏差分为两种:1.6.1非生产工艺偏差:指操作工未按照程序操作、设备故障或用错料等原因引起的检验结果偏

差。

1.6.2生产工艺偏差:指因生产工艺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检验结果偏差,即使人员操作、设备和物

料完全正确也不可避免。

2OOS/OOT的执行

2.1OOS/OOT程序的启动

2.1.1OOS程序的启动

2.1.1.1出现OOS检验结果,应立即报告给QC负责人及通知QA登记并发放调查表,启动OOS调查。

2.1.1.2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实际检验过程中的现象与SOP描述不一致,如样品无法按

要求溶解,溶液颜色变化与SOP所述不一致等情况),操作者应立即进行自查以排除人为的操作失误,若仍不能解决,应启动OOS调查。

2.1.1.3在OOT调查对样品重新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OOS,则应立即将调查转为OOS调查。

2.1.2OOT程序的启动

2.1.2.1检验员根据经验发现异常检验值,立即报告给QC主管,由QC主管通知QA检查员,QA检查

员根据该产品的历史数据对该值进行判断,若确认为OOT值,通知QC负责人及通知QA登记并发放调查表,进行OOT调查。

2.1.2.2QA检查员在任何情况发现OOT,均可通知QC负责人,进行OOT调查。

2.2OOS/OOT出现时的处理

2.2.1检验员应在受控条件下保存好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溶液(含原样品及其稀释液、任何其

他用于最初分析的标准样品或试剂等)、物料和玻璃器皿等。

3检验员立即将结果告诉QC相关负责人。检验员与QC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实验室第一阶段调查

4OOS/OOT调查过程

4.1实验室初步调查:应从几个方面但不局限于此进行调查,以确定可归属原因或可能原因,

但不得采取任何复验措施。

4.1.1调查完成后,将检查的任何情况进行记录,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均应注明;然后将调查情况

通报给QC负责人,QC负责人根据调查情况,对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1.1.1如果有证据表明找到了实验室可归属原因:1.仪器故障,则更换仪器原样复检(应在有两台

以上同种检测设备的情况下换机对原样进行复检2次,如无其他仪器更换,只在同一台仪器上用已知样品进行复测。如果为仪器问题,立即对仪器进行维修,并经过校准后进行双人复检和已知样品检验与与原结果比较,在允许误差内可以使用该仪器。);2.人员分析错误,则用第二个检验员进行原样复检;3.样品处理错误,则对原样重新处理检验。。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如合格,则判该批合格, 不需作进一步调查,交由QC负责人进行评审,并交由QA负责以批准放行,如果复检结果仍为OOS/OOT结果,OOS结果确认、准备调查报告、建议拒绝此批,完成实验室调查。OOT结果确认、准备调查报告、放行此批,完成实验室调查。

4.2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化验室产生了错误,则应转入全面的实验室调查2阶段。

4.2.1实验室调查2阶段,首先应在有两台以上同种检测设备的情况下换机对原样进行复检2次,

一次由双人原机原样复检,一次由双人换机原样复检。如无多仪器,可用已知样品测定,确认仪器是否准确;如果2台仪器复检结果一致,则进入下一阶段;如果同台仪器不同人结果不同,由第三人在该台仪器上进行复检,原则上取2者结果一致的作为调查结果。同时应跟踪另一人的操作,确认其操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同一仪器不同人取得一致结果,而不同仪器的结果不一致,则应在第三台仪器上进行复检,如果2台仪器结果一致,而另一台结果差别较大,则可怀疑为仪器问题,应对仪器进一步调查确认,采用正常仪器的结果作为调查结果。

4.2.2复检结果不是OOS/OOT并查明为实验室偏差的按照确认实验室偏差3.1.1.1的流程进行处

理;未查明原因的,将原结果和复检结果一并报QA,QA 结合生产过程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放行。复检结果是OOS/OOT则进入OOS/OOT初步确认,进一步调查和评估。如果排除实验室错误,OOS结果确认、准备调查报告、建议拒绝此批,完成实验室调查。OOT结果确认、准备调查报告、完成实验室调查。启动全面偏差调查报告。

4.2.3如果需要重新取样复检的需经过QA负责人批准,一般情况不能重新取样复检。

4.2.3.1重新取样复测过程调查不是简单地重新取样进行分析,而是调查人员认真与取样人员一起回

顾调查抽样是否准确,取样员本身是否有污染样品的可能,样品的混合、处理、分发是否无误,取样是否具代表性等内容。

4.2.3.2重新取样应由第二名检验员按照原样品所使用的取样方法进行。

4.2.4重新化验由第二名检验员重新配制标准溶液、流动相等,用原方法重新测定。重新化验原

则上测定三份样品。

4.2.5若重新取样后重新化验结果不再是OOS/OOT,则重新化验结果将报告复验结果和最初检验结

果,,交由QA进行评审。如果重新取样重新化验仍为OOS/OOT,则排除实验室差错,以第一次调查结果出具COA。除原料以外的OOS/OOT启动偏差调查。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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