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查暨发布
审核登记表
编号:
信息来源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
申请时间2017年6月20日是否含附
件或图片
无
拟用标题中标公告
主要内容威宁县荞道荞麦专业合作社荞茶荞饭低温脱水生产线
当地招标采购
信息报送单位审核意见已经确认要发布的信息符合以下要求:
1.信息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2.信息可以在威宁县政府(或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允许其进行发布。
3.信息内容、格式、数据、保密均已通过本单位内部审核,领导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的电子文档和签发的文件完全一致。
并提出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2017年 06 月 20 日
报送形式□1.U盘□√2.电子邮件□√3.纸质
文章作者联系电话
报送单位
信息员
任晓罡联系电话189********
发布单位
保密审核
意见(分管
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
主要领导
意见
签名:年月日发布日期年月日时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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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填表文字要求正楷、黑色。联系方式以办公电话为主、移动电话为辅;
请提供经审核的纸质型文稿(附表后)和内容相同的电子型文稿(标题:二号、黑体;内容: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信息发布后请发布单位务必审核,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通知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正或删除。凡涉及国家秘密、与国家政策相冲突等不宜上网公开的信息不得向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提供上网,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编号:由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填写,按照时间生成,单位不用填写。
信息来源:由本单位发文填写发文单位名称,转发请注明转发出处。
是否含附件或图片:注明公开信息的内容是否有附件(WPS、DOC、TXT、XLSX、ET)或图片(JPG、GIF)等。
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意见:由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具体情况和当前工作要求确定发布日期和发布栏目。
领导意见:部分信息需要提请相关领导审核。由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拟用标题:对较长的标题要进行裁减,以便利于发布和阅读。
文件传送方式:请将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至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电子邮件:xxzx0857@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7760521.html, 传真:0857——6228500
电话:0857——6224596 地址:广聚路行政中心C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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