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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工程类职称评审标准

2012工程类职称评审标准
2012工程类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结合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机械、纺织、建材、轻工、冶金、化工、电子信息、电气、商业、地震、林业、森工、水利、国土资源、煤炭、技术监督、建设、交通、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广播电影电视、物流、安全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研,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等研发工作并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高级工程师,且被聘期间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5 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四)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具有丰富的研究开发经验,在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中,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二)具有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完成下列科研工作之一:

1、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2项;

2、省(部)级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项目1项,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市(地)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3项;

4、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究设计、开发、推广应用项目2项,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6、经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并批量生产,或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省级二等奖1项(前三名);

3、获省级三等奖2项(第一名);

4、获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第一名);

5、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项目负责人);

6、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7、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项,或较大科研成果3项;

8、签订的技术(本人专有技术)转让合同,经过省级

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近3年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

9、主持制定新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部标准、规程、规范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并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4万字以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三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

第十四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五条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六条本评审标准中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是指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基础研究计划、国

家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农业发展计划等)的项目,省级科研项目是指列入省科技计划(基金类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产业类计划、科技基础条件类计划)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引导项目、指导项目),部级科研项目是指列入国家部(委)科技计划的项目,市(地)级科研项目是指列入市(地)科技计划的项目。

第十七条本评审标准中的重大、较大科研成果是指:重大科研成果: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成果通过国家或省(部)鉴定或验收,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较大科研成果: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获国家或省新产品奖。

第十八条本评审标准中的主持人或负责人是指:

完成该研究项目时的项目主持人,获奖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第一名;完成该研究课题时的课题负责人,获奖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前三名。

第十九条本评审标准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

提出和确定研究项目(课题)总体方案的人员;完成该科研项目时直接参与解决关键技术或疑难问题的人员;直接参与并解决在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

点的人员;获奖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

第二十条本评审标准中的各级奖项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国家、省、市(地)设立的科技奖项,其中:国家级奖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奖是指省科学技术奖;市(地)级奖是指市(地)科学技术奖。

第二十一条本评审标准要求专利内容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必须相符。

第二十二条本评审标准规定的工作业绩中,各种奖励、鉴定、验收、审定等,须附相应的证书、文件、奖励证书等;科研项目(课题)、工程项目级别的认定,以项目计划任务书、计划文件为依据;论文、著作须提交原件。

第二十三条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教职工职称申报和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花田乡教育管理中心 教职工职称申报和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花田乡辖区学校教职工职称申报和岗位晋升工作,真正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和渝人社发〔2016〕99号、渝人社发〔2016〕133号、渝教职改发〔2017〕5号、酉阳职改办〔2017〕1号、酉阳教委发〔20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符合职称申报和岗位晋升的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乡为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的情况。 三、考核年限: 1.任职考核年限:以上级文件规定的年限为准; 2.佐证材料考核年限:学年起止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月考核材料,表彰奖励材料、论文发表、获奖等附加分材料,均以文件中规定时间期限为准。 四、考核分值组成及计分办法: 考核总分=教育思想与职业道德分+月考核分+成绩考核分+附加分。

分值比例:教育思想与职业道德10%、工作月量化40%、教学成绩50%。 (一)教育思想与职业道德(10分) 1.工作责任心(共5分) (1)忠诚教育事业,安心本校,热爱本职,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努力完成任务。不努力工作,同事、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不良,查证属实,此项不得分; (2)不服从安排、离岗或因责任心问题给学校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此项不得分。 2.为人师表(共5分) (1)执行教育政策法规,落实教学课程标准,重视素质教育。 (2)热爱学生,关心后进生,重视德育,师生关系融洽。 (3)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以学生、家长的举 报并查实为准),此项不得分。 (4)有赌博、乱收费、违反计划生育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者(以举报并由相关部门查实为准),此项不得分。 (5)教师工作马虎,被县教委、上级相关部门、片区督导办或教育管理中心书面通报批评的,此项不得分。 (6)干部、教师间闹不团结,相互诋毁、扯皮闹事,毁坏个人或学校声誉,对教师个人或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此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职称评审文件汇编【模板】

职 称 评 审 文 件 汇 编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2)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3)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5) 第六章附则 (7)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8) 第三章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四章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9) 第五章研究员资格条件 (10) 第六章附则 (12)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2)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13)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 (14) 第五章教授资格条件 (15) 第六章附则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7) 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试行) (19) 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资格条件(试行) (22) 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 (26) 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29) 江苏省建设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33)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6) 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9) 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2) 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5)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47) 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53) 江苏省出版专业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59) 江苏省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条件(试行) (62) 附录 (67) 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69) 江苏省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2) 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76) 江苏省档案专业资格条件附录 (78) 江苏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81)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84)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89)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2)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95) 附录 (97)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上海市职称评定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2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 本办法所称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的制度。 第二章职称(资格)的个人申报 第三条(个人申报)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或向市职改办委托的机构申报。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 第四条(申报材料核实) 个人申报职称(资格),应当提供能反映申报人专业实践、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所在单位或有关人事代理机构应当进行核实,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职称(资格)的社会评审 第五条(评聘分级分类管理) 初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或只聘不评的办法,不再组织职称(资格)的评审和认定; 中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以考代评、资格评审的办法; 高级职称(资格)分别实行只聘不评、资格评审、资格审定的办法。 第六条(社会评价和评委会专家库建设) 按照专业建立与完善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中、高级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应有一名中青年专家担任副主任(含)以上职务,中青年评委应当达到规定的比例。 第七条(社会中介机构)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市职改办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职称(资格)社会化评价工作试点。 第八条(评价方法)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 附件3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注:本标准适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发类专业标准和非研发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有什么特点 工程建设标准的特点,取决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本身的固定性和建设活动的流动性。建设工程只能固定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不可移动,建设活动只能围绕这一特定的位置展开,不同的工程决定了从事建设活动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不可能永久地围绕在一个地点活动,必然要进行迁移或流动。 二是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和整体性。绝大多数建设工程因使用功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建设的目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不可能批量生产,都需要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分别验收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设计、施工还是使用管理等,其目标都只能针对单一的工程。而且,在建设活动各方的交易中,投资方不可能通过前期检查工程来确定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意图,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意图,选择合适的合作者或建设方案来实现,而且实现自身投资意图的 - 1 -

建设工程,无论是一个住宅小区、一座电站、一条高速公路,还是一幢办公大楼,甚至是一次家庭装饰装修,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需要从整体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布局、设计和建造等。 三是企业的专业性和建设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建设工程自身的复杂性,建设企业的专业性特点十分明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大部分都是由专业性企业分别完成的,虽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逐渐增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工程的各建设环节也都分别是由其合作的或内部的专业企业或机构分别完成的。建设工程具有阶段性,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在可研阶段,特定的建设工程表现为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的咨询论证材料等;在招标阶段,表现的是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书、评标定标的分析报告、合同文本或咨询机构的标底、造价估算报告等;在勘察设计阶段,可以是勘察报告或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在施工阶段,可以是一幢建筑物、一个住宅小区、工业群体建筑、一段铁路等。不同的建设阶段,不仅建设活动的特点和人员差别很大,而且都是由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独立完 - 2 -

中级职称评审文件

培训岗位、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应的条件 人事部门职称代理申报 一、技术职称分类: ~ 初级、中级。 1、建工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土建施工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冶金工程师、道桥设计工程师等。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工程师、仪器仪表工程师等。 3、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建筑电气类: · 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电子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技术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园林、园艺类: 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等。 8、城市规划类: 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市政规划设计工程师、交通规划设计工程师、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师等。 9、公用设备系统类: 给排水、燃气、采暖通风等。 二、中级职称:

(1)评审单位:人事部门或部级单位 … (2)办理周期:上报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左右。 (3)需求条件:1984年以前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7年,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硕士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材料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培训经历登记表,工作经历登记表。 评审成功后支持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 三、报名方式: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培训办公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贾箫 / E-mail: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9002室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十教高评办(中小学)【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核岗指标 中学段副高级x名,一级x名, 小学段副高级x名,一级x名 二、参评对象 全乡2019年度在编在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参加小学段副高级评审对象:取得小学(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小学段任教,且聘在小学段中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教师; 小学段一级教师评审对象:取得小学(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小学段任教,聘在小学段十一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教师;一贯制学校中符合中级职务晋升条件的教师。 三、评审方式 乡中心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评审,公开打分,现场确定,签字认可。 全乡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对照《量化评审实施细则》准备好各种证件和相关证明(均指原件),集中在五峰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录播室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定于10月15日上午9;00。 四、评审程序 1、广泛组织学习,人人知晓职称评审政策。学校先组织教师学习,中心

学校组织评审对象集中学习《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五峰乡2019年五峰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 2、现场提供证件打分: 参评对象抽签按序号进行审核打分,个人对照量化评分表展示参评人员证件、证明、其他相关材料,公开评分。 3、现场公布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当场提出,无异议的参评对评审方案象举手表决通过)。 4、上报推荐推荐结果。 五、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职责:讨论审订本年职称晋升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集体讨论解决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易认定的问题;接受参评教师的监督,答复参评教师的咨询与质疑。 2、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职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职称评定文件

附件1:常教人〔2011〕2号文件及有关附件 关于做好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常教人〔201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职称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教学实绩,完善条件标准,提高评审质量,加强聘后岗位管理,形成有利于教育人才集聚、脱颖而出和人才作用持续发挥的动态激励机制,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为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评审原则 1.一票否决原则。参评对象凡有违反《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教科研成果的,一经查实,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取消其当年晋升专

业技术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当年度的考核等第确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 2.注重能绩原则。重点考核参评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3.多元评价原则。参评对象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教科研能力水平测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限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等。 4.坚持条件原则。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规范地进行评审。 5.违规无效原则。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须经学校初评推荐,辖市、区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初审盖章(呈报表),市教育局报市、省人事部门批准后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批复公布后,由审批部门颁发职称专业技术证书等程序。违反本程序的评审视为无效。同时,学校在申报、核实过程中须做到公开岗位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者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实绩材料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表》、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三、评审对象 全市各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称量化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小学教师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突出师德师风,突出遵纪守法,突出日常考勤,突出满工作量,突出常规教学,突出业务水平,突出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工作业绩,确保教师职称的申报推荐和职务评聘切实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量化考核方案。 一、任职资格和资历(10%) 1.学历须达到本学段教师应具备的最低要求记2分,超过的,每超过一层次可以加1分。 2.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须达标记2分。普通话等级超过本学科教师最低要求的,每超过一个等级记0.5分。 3.现职务任职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年限记2分,每超过一年记0.2分。教龄每年记0.1分。 4.推荐参评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分别不得少于2年、3年。超过的,每超过一年加0.2分。 以上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二、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和师德师风(10%)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记4分。 1.师德师风优秀,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完成政治学习任务。 3.依法执教,廉洁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4.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分层级加分(共6分)。 (1)被评为乡、县、市、省、国家级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的分别记0.5、1、1.5、2、2.5分。 (2)被评为乡、县、市、省、国家级最可爱乡村教师、身边好教师的分别记0.5、1、1.5、2、2.5分。 (3)获得乡、县、市、省、国家级劳模、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分别记0.5、1、1.5、2、2.5分。 (4)获得乡、县、市、省、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分别记0.5、1、1.5、2、2.5分。 (5)获得其他与师德师风有关的乡、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分别记0.5、1、1.5、2、2.5分。 (6)现任职期内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或被嘉奖、记功的每项记1分。 以上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文件(新)

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教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进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其他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臵的成人专科高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的教师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资格。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规定的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从下一年起延迟申报: 1、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谎报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3、任期内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有1次以上不合格者,顺延申报。 第六条外语水平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七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八条继续教育要求 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受聘助教职务满1年。 (二)具有第二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三)具有学士学位,累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7年,受聘助教职务满6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 第十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下列要求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文化 程度 何时何校何 系(科)毕 业 现担(兼)任党政职务原职称任命 时间 拟评聘职务 序列审查考核量化内容及打分标准得分 1 教师文化程度:中专加3分,大专加6分,大学本科加9分,研究生加12分。 2 教师实际教龄,每满一年加1分。 3 教师初级职称聘任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 4 教师普通话是否达标,达标者加3分,不达标者不加分。 5 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是否通过国家考试合格,合格者加3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6 近五年来,教师在我校是否担任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的每学期加3分,没有担任的学期不加分。 7 近五年来,教师是否满课时(15节/周),满课时的每学期加1分,没有满课时的学期不加分。 8 近五年来,教师是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每学期加1分,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学期不加分。 9 近五年来,教师任教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听从学校教学教研安排?是者加3分,否者不加分。

10 近五年来,教师是否听从学校教学之外的其他事务的安排?是者加3分,否者不加分。 11 近五年来,教师在我校所带学生班评成绩是否在同年级评比中获奖?每学期获得年级第一的加1分,每学期获得年级第二的加0.5分,其他的不加分。 12 近五年来,教师上课是否有迟到旷课现象发生?迟到的每次扣1分,旷课的每节课扣3分。 13 近五年来,教师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或其他活动,是否有迟到或缺失现象发生?迟到的每次扣1分,缺失的每次扣3分。 14 教师现今是否担任我校中层以上或其他领导职务?是者加3分,否者不加分。 15 教师中级职称聘任后,在刊物上发表教学教研论文的(以刊物原件为准),地区级每篇加1分,省级每篇加2分,国家级每篇加3分。 16 教师中级职称聘任以来,被评为我校的校级先进或有校级的其他获奖的(以原件为准),每个加2分。 17 教师中级职称聘任以来,被评为地区级先进或有地区级的其他获奖的(以原件为准),每个加4分。 18 教师中级职称聘任以来,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或有自治区级的其他获奖的(以原件为准),每个加6分。 19 教师中级职称聘任以来,被评为国家级先进或有国家级的其他获奖的(以原件为准),每个加8分。 20 我校职称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对拟评聘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满分以10分计,平均成绩为多少的加入分。 21 近五年每学期每人至少完成12节听课任务者加5分, 一学期没完成扣1分。 最后总得分 山南地区东辉中学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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