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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

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
村级卫生所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指导。

二、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的建设。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五、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疗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病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七、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八、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九、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

作。

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乡镇接种门诊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种者(包括外来儿童)的接种通知和跟踪管理。

二、协助做好常规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完成辖区内免疫接种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预防接种指导和咨询活动,普及病知识。

四、负责辖区出生人口的登记报告和变动报告(月报、年报)、外来适龄儿童(0—7岁)双月主动搜索报告和变动报告.

五、实行接种证查核制度,及时建证入卡,对未种者督促其完成预防接种。

六、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漏种者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协助做好免疫调查和传染病监测。

八、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并整理保存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成健康教育工作与目标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健康教育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尤其是重点人群(如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健康教育,开展控烟宣传,开展供水与环境、个人与家庭卫生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地举办健康讲座、知识竞赛、卫生下乡、印发宣传品、张贴宣传墙报等,向大众传播卫生核心信息,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四、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政策,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及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更新内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六、健康教育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活动有材料、情况有记录。

七、做好健康教育信息资料、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建挡。

传染病管理与报告制度

一、承担责任范围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三、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物品和场所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四、应严格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登记,并采取控制措施。

五、传染病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卫生所(诊所)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一、设立就诊病人门诊诊疗日志(或病历)记录制度,记录内容

应当

真实、准确,对每位患者均应逐一记录书写。

二、诊疗日志(或病历)书写采用蓝、黑笔水(同一记录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就诊应有完整日期,日期采用公历并按年、月、日顺序书写,必要时应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方式采用24小时制式,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书写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字迹清晰,表达准确,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四、诊疗记录应当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书写可以抢救结果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诊疗记录由接诊医生书写,并签全名。

五、诊疗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项目书写。一般项目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

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门诊日志(病历)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临床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各种症状体征和诊断要用医学术语,提及的既往病名应加引号,临床诊断应写疾病全称,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属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七、诊疗记录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隐匿、销毁或者抢夺。应患者的要求,应当提供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主动提供其整个诊疗过程的完整资料。

八、门诊日志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XX县农村卫生所(室)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1、村卫生所负责人由取得乡村医生或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证书的人员担任,负责全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有良好的工作程序。

3、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定期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5、卫生所(室)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乡村医生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上岗。

6、加强所容所貌管理,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7、严格执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制度。

二、医疗管理制度

1、实行24小时服务,为本村居民提供初级医疗服务。

2、认真做好门诊诊疗记录,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3、必须配备符合上级规定的设备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药品,实行凭处方发药。

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坚持正常的购药渠道。

5、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院感”规定处理。

6、严格执行医疗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

7、妥善保存各种医疗文书资料。

三、预防保健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协助上级防疫部门进行疫源地处理等。

2、按程序做好免疫规划的建卡、疫苗接种,及时填报并保存好有关资料。

3、掌握全村妇女及0—7岁儿童及外来儿童的基本情况。

4、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要求进行产前检查、产后随访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5、按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检登记。

6、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专栏,普及卫生知识。

7、协助村委会指导全村改水、改厕,建立全村改水、改厕资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信息管理制度

1、掌握本村居民人口、户数,性别比例、年龄构成、经济状况及卫生等基本情况。

2、掌握全村人口出生、死亡、发病病人就诊、转诊等情况。

3、逐步建立本村居民健康档案。

五、财务管理制度(由各村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门诊消毒制度

在没有明显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工作台、物品、空气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的消毒剂必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一、环境消毒:每天开诊前后应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对桌面、墙壁和地板进行消毒,地板湿式打扫,遇污染时即刻清洁消毒。

二、空气消毒:开诊前后应启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照射30—60分钟,每次消毒应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每2—3周用酒精保洁一次,照射强度<70DuW/cm2应更换。

三、棉球消毒:棉球(或棉签)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四、器材消毒(如持物钳镊、温度计、压舌板)用3‰新洁尔灭或75%酒精或其它消毒溶液浸泡,每星期更换一次。

五、诊床、诊桌:铺设消毒台布,台布每星期换洗更换1次。

六、注射器材管理与使用:有采购验收记录,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必须毁形、消毒、焚烧(或深埋),处理应记录备查。

七、医疗废物处理: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并分类存放,废物应无害化处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八、注射消毒:注射部分皮肤用2%碘酊棉签(球)从里到外呈螺旋形涂擦(直径≥5cm),后用75%酒精棉签(球)以同样方法脱碘,待干后方可注射(皮试、预防接种不用碘酊)。

九、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勤剪指甲,勤消毒洗手。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一、已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方可按核准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为大32开纸张,长

20.3厘米,宽14厘米。处方格式由省卫生厅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刷。除医疗机名称构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做任何改动。

三、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兰、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需要皮试的药物应注明“皮试”。

五、药品名称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

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排列;调剂、煎煮的特别要求注明在药品的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视处方完毕。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g)为单位。

七、处方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八、处方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乡村医生调配,并遵守调剂守则,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所列药品等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或不合规定等错误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发付药品时应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九、处方应按规定时限保存1年。

十、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应保存原始证据,不得修改或销毁,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村级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一、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管

理卡。

二、掌握全村或社区内孕产妇数、出生数、婴幼儿数、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按规定时间及

时上报。

三、边远山区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可开展产前检查,但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建卡后转到村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孕32-36周无论是否高危,都必须动员孕妇到乡(镇)

及以上医疗保健

机构检查,并动员住院分娩。

四、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及避孕节育措施。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进

行母婴检查。

五、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六、参加例会,汇报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情况。

传染病管理与报告制度

一、承担责任范围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三、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物品和场所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四、应严格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登记,并采取控制措施。

五、传染病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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