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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造价文件汇编2018-3

河南造价文件汇编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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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综合管理类……………………………………第5至59页

01、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 (6)

02、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 (9)

03、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13)

04、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4]30号 (16)

05、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15号 (20)

06、河南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3号 (24)

07、河南住建厅关于《河南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24号 (28)

08、河南住建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豫建〔2014〕36号 (31)

09、全国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39)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 (44)

11、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20090925 (48)

12、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7〕29号 (55)

第二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定额解释、问答………………………第60至357页

第一章河南定额站 2002定额解释

01、河南住建厅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综合解释 (61)

02、河南2002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81)

03、河南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综合解释 (112)

04、河南定额站安装工程2003定额综合解释 (120)

05、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问题解答 (152)

06、河南2005年定额问答:工程、定额、计价问题汇总 (156)

07、河南2006年定额问答:工程、定额、计价问题汇总 (180)

08、河南2007年定额问答:工程、定额、计价问题汇总 (187)

第二章河南定额站 2008定额解释

01、河南定额站关于(2008)定额总说明中有关系数调整问题的解释豫建标定[2009]1号 (208)

02、河南定额站河南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 (209)

03、河南定额站河南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续) (256)

04、关于《河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综合解释(续)》执行中豫建标定[2013]55号 (290)

05、河南2008定额计价问题解答 (291)

第三章应用指南及定额宣贯

01、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应用指南 (301)

02、2016定额发布豫建设标[2016]73号 (357)

第三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计价配套文件………………………………第358至447页第一章人工、材料价格调整

01、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处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8〕11号 (359)

02、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人工费计价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45号 (361)

03、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豫建设标[2005]101号 (362)

04、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豫建标定[2006]1号 (363)

05、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豫建设标[2008]2号 (364)

06、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5号 (364)

07、河南建筑工程2010-2016人工费指导价 (366)

第二章费用计取文件

01、关于我省工程造价计取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豫建标定2014[79]号 (367)

02、关于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豫发改价格[2015]578号 (368)

0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社会保障费管理的意见豫建建[2012]76号 (369)

04、关于废止《加强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16]62号 (371)

05、关于征收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后相关建筑安装工程税金变化的通豫建标定[2011]16号 (372)

06、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综[2011]4号 (373)

07、关于停止征收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豫建设标[2009]26 (375)

08、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3]89号 (376)

09、关于社会保障费计取的依据郑政文[2016]93号 (380)

10、参考资料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381)

第三章安全文明费

01、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06]82号 (389)

02、关于执行《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问题的解释豫建标定[2007]15号 (395)

03、关于执行《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豫建设标[2007]22号 (396)

04、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豫建设标[2014]57号 (397)

05、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豫建设标[2012]31号 (401)

06、转发《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郑建办[2007]36号 (407)

07、河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问题汇总 (408)

08、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管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30号 (411)

09、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4]83号 (412)

10、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417)

11、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豫建设标[2016]47号 (434)

12、关于郑州市调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郑建文[2015]68号 (437)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01、关于贯彻GB50500-2013、建标〔2013〕44号文件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29号 (438)

02、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04]53号 (441)

03、关于实行清单计价方式的有关费用组成和计算方式说明豫建标定[2004]16号 (447)

第四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造价及相关行业收费文件…………第448至500页

0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449)

02、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 (451)

03、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 (457)

04、关于规范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委收费[2004]XXX1765号 (458)

05、河南省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2374 (461)

06、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2012]7号 (467)

07、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律师协会 (471)

08、《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 (476)

09、《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的通知豫建监协〔2015〕19号 (480)

10、《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问答 (495)

11、全国设计收费参考标准中设协字[2016] 89号 (498)

第五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司法解释及案件裁定……………………第501至598页

01、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 (502)

02、最高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05)

03、最高院黄松有《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的解答 (510)

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办市[2002]51号 (520)

05、最高院关于执行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解释 (521)

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27)

07、最高院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58)

08、2015年法院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560)

09、2015 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572)

10、河南高院2015年-2016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分析报告(一、二、三) (580)

第六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营改增专题………………………………第599至654页

01、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不含附件(财税〔2016〕36号) (600)

02、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601)

03、营改增后《清单计价规范》部分修订 (602)

04、河南住建厅关于“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意见豫建标2016 24 (604)

05、河南定额站关于“营改增”后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豫建标定[2016]13号 (614)

06、河南人防办关于“营改增”后人防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豫人防[2016]127号 (618)

07、河南国税解答房地产业营改增的19个热点问题 (626)

08、河南省国税局营改增热点问题答疑集锦之建筑业 (631)

0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解答 (365)

10、河南省国税局房地产业营改增指引 (642)

11、河南省国税局建筑业营改增指引 (646)

12、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650)

13、国税总局对11号文的深度解读 (652)

14、鹤壁定额站关于执行《豫建标定[2016]13号》的补充通知鹤建定办[2016]06号 (654)

第七篇河南重要造价文件汇编新编入文件……………………………第655至678页

01、关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通知豫建建[2007]59号 (656)

02、关于实施GB50854、GB50856、GB50857等意见豫建设标[2014]28号 (657)

03、关于发布定额调整规则的通知豫建标定[2016]40号 (664)

04、河南省建筑垃圾计量核算办法(暂行)豫建墙[2016]4号 (669)

05、关于《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问题的解释豫建标定[2008]24号 (672)

0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7〕45号 (674)

07、关于印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20170926 (675)

0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7〕48号 (677)

封面、封底河南风景

注:正版的封面及前10页均印有“侵权必究”的凸印,否则,均属仿制、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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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组、计价研究组联合编辑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川成新出内字(2017)024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研报告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研报告 ——随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赴京考察记 南京市造价管理处顾天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14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目标,提升咨询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咨询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升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继而全面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管理水平,2014年6月10日至13日,由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吴红鸥总经理带队,专程赴北京市,实地调研学习当今中国工程造价届领军企业——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公司)和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公司),在工程造价领域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发展战略,收获颇丰。 在京期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吴佐民秘书长、施笠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切接见了江苏省赴京调研学习组,并就中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国际化合作和可持续发展做了扼要论述。下面就本次调研学习情况作一小结,以飨各位同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之源动力 (一)企业内部管理实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1、不论是天职公司还是中昌公司,在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工作目标制定和工作任务分配等方面都传承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之精华,各工作事业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如中昌公司制定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时定额(试行)》,对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益,强化企业的组织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2、在员工薪酬管理方面,为保障咨询人员业务实施的独立性,两公司摒弃了“提成制”,代之以“综合年薪制”,即参照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模式,施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员工根据各自岗位、技术等级、工作年限、月度目标考核等基本情况按月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成立工作业务目标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此外,为留住人才、关爱员工,公司每年还为每位员工额外办理“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是对那些忠诚于为本企业服务到退休的员工而专门设立的。 3、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天职公司和中昌公司都为缓解员工紧张的工作压力,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轻松地的业余生活,组织安排员工带薪旅游、带薪休假,构建人与人之间的体贴关怀,彰显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B装饰装修工程(2008)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完整)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 目录 一、各种建筑造价分析表 (2) 1、全现浇结构住宅楼: (2) 2、全现浇结构板式小高层住宅楼: (2) 3、全现浇结构板式住宅楼: (3) 4、全现浇结构塔楼: (3) 5、框剪结构住宅楼: (3) 6、框剪结构商住楼: (4) 7、混合结构住宅楼: (4) 二、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5) 1、桩基工程(如有): (5) 2、钢筋: (5) 3、砼: (5) 4、砌体工程: (5) 5、抹灰工程: (5) 6、外墙工程(包括保温): (5) 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 (5) 8、屋面工程: (5) 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 (6) 10、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 (6) 11、地下室(如有): (6) 12、电梯工程(如有): (6) 13、人工费: (6) 14、室外配套工程: (6) 15、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 (6) 16、塔吊、人货电梯、升降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约为总造价的5~8%): (6) 17、临时设施: (6) 18、检测、试验、手续、交通、交际等费用: (7) 19、承包商管理费、资料、劳保、利润等各种费用(约为10%): (7) 20、上交国家各种税费: (7) 21、设计费(含前期设计概念期间费用): (7) 22、监理费: (7) 23、广告、策划、销售代理费: (7) 24、土地费: (7) 25、土地税费与前期费: (8) 三、工程造价单方指标参考 (9) 1、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9) 2、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 (9) 3、施工功效: (10) 4、基础数据: (10) 四、工程成本测算方法 (10)

【2015】01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京价协[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 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万元×3.2‰=0.64万元 (500-200)×2.7‰=0.81万元 (2000-500)×2.4‰=3.6万元

141号文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 ≤100万元≤500万元 ≤1000万 元 ≤5000万 元 ≤1亿>1亿元 1 投资估算投资额 1.00 0.80 0.60 0.40 0.20 0.10 2 可行性经济评价投资额 2.50 2.30 2.00 1.70 1.50 1.30 3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投资额 1.50 1.30 1.20 1.00 0.80 0.60 4 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工程造价 3.20 3.00 2.80 2.60 2.30 2.00 5 编制竣工结算工程造价 3.50 3.20 3.00 2.70 2.50 2.00 6 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工程造价 4.00 3.80 3.60 3.30 3.00 2.70 7 审核工程设计概算送审工程造价 1.60 1.40 1.30 1.10 0.90 0.70 8 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送审工程造价 3.60 3.40 3.20 3.00 2.80 2.60 9 审核竣工结算送审工程造价 5.00 4.80 4.60 4.40 4.00 3.50 10 钢筋抽筋及预埋铁件计算元/T 12.00 11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额13.00 12.00 11.00 10.00 9.00 7.00

(1)设计变更经济分析投资额 1.40 1.20 1.00 0.80 0.60 0.20 (2)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投资额 1.60 1.40 1.20 1.00 0.80 0.30 (3)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 审核 投资额7.80 7.50 7.20 6.90 6.60 5.90 (4)材料、设备价咨询投资额 2.20 1.90 1.60 1.30 1.00 0.60 12 工程造价争议鉴定鉴定标准 (%) 2-3 13 常年造价咨询顾问每人每年30000-50000元 14 计时咨询(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 (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元/日1500-2000 (2)高级工程师元/日1200-1500 (3)工程师元/日1000-1200 15 造价信息咨询 (1)咨询工程造价元/数据20-100 (2)建材价格行情元/数据10-20 (3)建材供求信息元/条100-400

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调整

京价协: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2015/7/1 13:32:41【大中小】 京价协[2015]0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万元×3.2‰=0.64万元 (500-200)×2.7‰=0.81万元 (2000-500)×2.4‰=3.6万元 (6000-2000)×2.1‰=8.4万元 合计费用=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四)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跟踪测算,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见附件三)做了相应调整,费用指数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三、注意事项 .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 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清[200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和个人委托时,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投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技术经济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服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技术经济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提供符合业务规程、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技术、质量、工期要求,可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附后)。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10%,由工程造价咨询服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答疑转载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答疑转载 房地产实务 2009-09-28 10:55 阅读82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 1.请问土建工程在高原、高寒地区施工是否要调整系数,如要调整应该怎么调?(定额中没有说明)安装工程是按:(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 答:在高原、高寒地区施工,土建工程定额没有规定调整系数。人工因素应包括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中,其他降效可以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又可采用(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系数的方式调整。 2.关于2000定额中的方钢 请问,实际采用方钢自加工围墙栏杆应怎样套2000定额? 答: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3.2000定额混凝土墙柱面抹灰 在现场施工中,部分混凝土墙柱面需要凿毛,请问,在2000定额中,混凝土墙柱面抹灰定额项目中是否含有墙柱凿毛的工作内容?应不应另计? 答:墙、柱面抹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抹灰前的墙面清理、修补、凿毛等,不另行计算。 4.2000土建定额挖运石方 (1).在施工中遇到石方时,不能爆破,请问机械挖松石、次坚石怎么套项? (2)在施工中遇到普坚石时,不能爆破,先用破碎机破坚石,再用机械挖运,请问怎么套项? 答:①机械挖未破除的石方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②破碎机破石方属2000定额缺项,参考2004清单计价定额相应项目换算,机械挖运按机械挖运石渣相应项目执行。 5.砂石假山 园林定额中,堆砌假山按高度分为1~4m,请问如假山高度在5m以上如何执行? 答:堆砌假山高度大于4m时,属定额缺项,由甲乙双方另编补充定额。 6.植物起挖与栽植 一般来说,栽植乔木的坑肯定比乔木起挖的土球大,请问,如起乔木套用6F0024;栽植乔木是否套用6F0033,还是只能套用6F0032? 答:应根据施工规范的要求,确定栽植土坑的规格,套用相应栽植定额项目。 7.屋面盖瓦问题 (1)古建筑屋面“剪边”做法与一般做法的区别? (2)一沟一筒,一沟二筒,一沟三筒,一沟四筒的区别及做法? 答:①所谓“剪边”作法,系指檐头部位成脊根部位与屋面心的部位材料颜色或作法有区别。其作法有三种:A.小青瓦心素筒瓦剪边;B.素筒瓦心,琉璃剪边;C.同是琉璃瓦但颜色有变化。 ②所谓“一勾二筒”指的是一块勾头二块筒瓦长度之和,做为剪边宽度的一种做法,依次类推“一勾一筒、一勾三筒、一勾四筒” 8.防雷及接地装置 《清单计价规范》中项目编码030209001与030209002工作内容均有接地极制作、安装,请问它们有什么区别吗?如何界定? 答:030209001工程内容中的接地极制作、安装是接地装置用接地极的制作、安装;030209002工程内容中的接地极制作、安装是独立的避雷装置用接地极制作、安装。两者所执行的定额子目是一致的。 9.2000定额中仿古建筑的脚手架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11号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京价协 [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 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简称京价协)于2011 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 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 2011 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 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 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 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 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 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 万元× 3.2 ‰ =0.64 万元 (500-200) ×2.7 ‰=0.81 万元 (2000-500) ×2.4 ‰ =3.6 万元 (6000-2000) × 2.1 ‰=8.4 万元 合计费用 =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 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 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四)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跟踪测算,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见附件三)做了相应调整,费用指数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三、注意事项 (一)被委托方应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 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支付方式,并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卓顶精文2019《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9)》“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根据本市建筑建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自2006年12月起, 原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月刊)内部会员刊物中造价信息,改为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7781281.html, )上发布。为便于网上查询,我们编写《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供参考使用。主要功能及操作步骤如下: 一、上网查询: 1、用户登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67781281.html, ); 2、单击[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如图1所示; 督上海建抗連斜业■ ■让匱巧?瑰Internet E EP I IVE cf 图1 3、单击标准定额标题栏中造价信息,如图2所示;

包上肉进猊建制业——标殖疋0! - licros?£t Internet Ei^lorer ◎ 着含快卷 ■■关于故好呑节期问解决程谡蟲戍舷工涯St 和农民工工蜒工住的紧寻IB 知碓市请[EQQD5T 号】 2Q07-0Z- r| < ±] L kttp ://www. ci &c.富h_ cn/ncfwsd 政策法規 网上咨询 > 文件②赭迫看? 删工具⑴務肋?| _口。亢年十二月主要洼说材科厅洛 2Q0T-DL-L6 二OO 此年十一月主要逹疏材料厅惰 200&^12-13 2006-11-01 2006-0B-2S 吐陶市建球智能化累規设番安装工程预算刘期通布芻施 2006-08-24 Lt 海市淫设工程谕榕与捋数P ittSIKn 200&-06-^01 200&-DB-07 2006-DB-07 打业动龙I 越拡法规|定匿莒裡I I 诒析信且 上飾 比园林绿优工理养护维蜂费用计鄧 培训敎材近期通过审定 紅每币連班和装怖工程硕程足眼<2COOn 轻集初混給土爭孔墻按*凰瓏... 上诲■預? 11业 门 户厨站 £上海市 Si 這吏通工程預宜定颐P 巴出版逅行 <±海市執适交通工建预豐定蹦发行谢a | tfctt (B )|呈1 http :丿/缰叭? ui ou. 除 收缺 0^ -O T 0 ? ,.1J

北京市人工费调整信息

京造定【2008】4号文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京造定〔2008〕4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是指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它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组成明细清单。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评标方式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选择合理的评标方式。 第五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程除外),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招标。 第六条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第七条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八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否则无效。招标人应将最高投标限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第九条招标人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除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外的,还应注意下列要求: (一)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避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或幅度; (二)在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时,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不得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三)明确将属不可竞争费的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单列,并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四)招标人要求同时提交投标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年第5期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及 浅析 东莞网站建设一、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总体走势浅析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成本及运输费增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近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上涨的走势。其中,水泥、商品砼、成品油、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态势;建筑钢材及制品、钢纤维、预拌砂浆、复合管材及园林苗木市场价格小幅上涨;铸铁、铜、铝、锌材及电线电缆等材料价格走势趋于稳定。 二、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具体变化动态 1、近期武汉地区水泥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本期 水泥市场信息预算价平均每吨上调25元左右。 2、由于近期水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砂、石料以及粉煤灰 等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商品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由此引起武汉地区商品砼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本期商品砼市场指导价格平均每立方上调20元。3、近期由于原材料沥青市场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导致沥青防 水卷材生产成本增加,本期市政工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市场

参考价格继续小幅上调。 4、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上调政策。省物价局出台湖北市场汽、柴油销售价格政策:90#、93#、97#汽油以及0#柴油最高批发价(不送货)分别为9000、9540、10080、8150元/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0 5、7.45、7.90、7.35元/升。武汉地区主营汽柴油批零价格全面上涨,本期汽柴油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由于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的因素仍不稳定,后期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 5、在资源供应偏紧、市场需求向好、成本高位支撑以及厂家调价推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下,近期国内及武汉地区沥青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走势。本期重交AH-70、SBS改性沥青市场参考价格大幅上调。后期沥青价格受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及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 6、由于沥青、柴油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沥青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本期武汉地区沥青砼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 20-25元左右,10公里以内运输费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2元。 7、近期武汉地区建筑钢材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小幅上涨的走势。本期信息价作如下调整:圆钢价格每吨上调150元;螺纹钢平均每吨上调200元;工字钢、槽钢、角钢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镀锌钢板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中厚钢板平均每吨上调150元左右;无缝钢管平均每吨下调100元左

北京市造价协会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参考标准

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 一、前言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在我市从无到有,发展至今已13年了。它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投资和工程造价确 定与控制作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营业收入达12.18亿元, 上缴营业税6000多万元。但是,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收取与支付一直处于无序状态,对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构成概念界定不清,费用的成本无从考证,致使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常发生费用纠纷,胡夯乱要或低于成本,造成服务质量不保、优劣不分,严重违背了价值规律。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多方面调研和测算制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表及费用指数。 二、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概念及由来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是指为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所耗费的费用;同时可作为对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所提供服务的报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49号)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 (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由来,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委托方提供有效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服务所收取的报酬。 三、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测算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测算,是根据不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类型、性质(用途)、规模和委托目的及要求等因素,经工程造价专家和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长期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费用情况进行认真调研,且采用科学地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跟踪了多个项目,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了测算,测算的结果(见:附件一)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的合理水平。测算的结果作为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的基期数。 四、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是通过某一时期市场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作为基期数与定期跟踪市场测算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作为报告期数相比得出的指数,能够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基期为100点。 五、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使用说明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计算: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附件一)。例如: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豫建〔2016〕138号

附件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造价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三)非国有资金如需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的,可参考使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招标人如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标申请或登记;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书面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四)发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京造定〔2002〕4号

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编制管理办法 京造定[20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1年预算定额)项目,满足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现就编制补充预算定额规定如下: 一、承包方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的范围及依据 1.允许补充的范围 ⑴2001年预算定额中缺项的项目。 ⑵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 2.不允许补充的范围 ⑴2001年预算定额中的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项目中的内容。 ⑵现场管理费项目中的内容。 ⑶凡有明确规定允许换算或规定为不完全价格的项目。 ⒊编制补充定额的依据 ⑴补充定额的编制,坚持按施工工序编制的原则,工程量计算方法与2001年预算定额一致。 ⑵补充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应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方法、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和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测定。 ⑶补充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均按该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⑷补充定额中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参照2001年预算定额中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的标准,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编制的补充定额经发包方审核,报北京市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处对实体性消耗量进行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对2001年预算定额缺项的,在工程计价时,可先按暂估 价执行,工程实施后应及时做补充,对于应做补充而未做者,发包方不予结算。 四、一次性补充定额,仅限于在该工程上使用,不得在别的工程上使用。 五、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将对上报的已形成成熟作法 并普遍推行的补充定额进行测算审定后,编制颁发北京市统一的补充预算定额,与2001年预算定额一并执行,已列入北京市统一补充预算定额的,各单位原补充定额立即停止使用;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按统一的补充预算定额作调整,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作调整。 六、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2年6月26日 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展计 划委员会、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附表: 补充预算定额项目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doc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筑丁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建筑法》实施的时间2 3川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在2许可证 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向发证机关屮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5、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屮止施T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屮止施丁之口起证机关报 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丁?作 6、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7、建设丁■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8可以由两个以9、建筑工程承包中的工程分包。101112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穆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暈要求的,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实际要求、施T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1有权要求建设施工企业(施工单位)改正 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T企业负责。《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5、《建筑工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共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1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8、在正常使用下建设T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9、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是税法结构中的核心部分。我国现行的税率有三种,即20、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即:甲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 7;元;乙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元21 2 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玄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含仃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对方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无法律责任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豫建〔2016〕138号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造价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 (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 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

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三)非国有资金如需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的,可参考使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招标人如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标申请或登记;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书面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 机构;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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