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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茌平县商业城管委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2009-10-14 2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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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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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

1、成年人口流入现居住地。

2、到社区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查验合格后在证明上盖验讫章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

4、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明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存档。

5、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流动人口经常化管理制度。

一、在每年集中两次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清理的基础上,实行《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每月例会汇总,微机提示,指导督促流出人员办证和做好两检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信息收集和管理服务工作经常化。

二、对流出人员要求做到(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2)确定一个联系人;(3)签字一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4)确定一处孕检服务地点(孕检对象);(5)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建一套档案(婚育证明申请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月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三、用局域网做好信息交换、共享等。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茌平县商业城管委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2009-10-14 22:56:35) 转载? 分类: 社区活动标签: 杂谈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组

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当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医院门诊部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部工作制度》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出诊 1、门诊所有医疗、辅助科室必须保证按时开诊。 2、出诊人员认真做好门诊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派同级人员出诊,并向门诊部报告。 3、对门诊三次就诊不能确诊人员,可通过医务处、门诊部组织会诊,确保门诊诊疗量。 二、接诊 1、出诊医生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询问病史,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根据病人主诉及主要症状认真查体,既要全面细致,又要抓住重点。4 、 辅助检查 : 在填写辅助检查单时要做到 : (1) 注重写清主要病史、主要体征、临床诊断,以供有关科室参考 ; (2) 各种化验单须注明采取标本的部位、时间,认真写清每一个项目,不准漏项 ; (3) 需病理检查时,注明标本取材部位、大小、份数、固定方法,并写好签 ; (4) 腹腔检查注明是否需病人禁食、肠道准备等。 5、诊断。门诊医生对疾病的初步诊断称为“初次诊断”,应主次有别。6 、 治疗。病志上写明治疗方法、药物名称、剂型、剂量、用法、注意合理用药。 7 、病人离院。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应注意事项及下次复诊时间。 8 、急诊病人检查时,应注明“急”字样。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门诊病历是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文献。为此,医师必须做到 : 1、病历书写须用钢笔,病历封皮各项及过敏史栏目由首诊医师填写。 2 、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初步诊断、治疗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或盖章。 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间隔时间过久或前次不同疾病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出门诊病志。 5、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志上写清。 6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四、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书写内容包括 : 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含量或剂量、规格、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盖章等。 2、处方用钢笔书写,不得涂改。 3、药品名称只采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拉丁文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药典以外的药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卫生部颁布标准名称为准,对未有规定统一药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采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药名国际非专利名称》。中药名称一律采用中文书写,一张处方上,中文拉丁文不能混用。 4 、药品和制剂的剂量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各药标准剂量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需在剂量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5 、处方上药品剂量、数量采用单位为克 (g) 、毫克 (mg) 、毫升 (ml) 、国际单 位(iu)、单位(u)、片(Tab)、丸(pil)、胶囊(Caps)、粒、支、安瓶(Amp)等,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麻醉药品的数量一律用中文大写书写。 6 、对配伍禁忌及不合理用药处方、药剂科拒绝调配。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样本

流动人□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一?县级管理服务制度 (-)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1、协调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共同做好流动人□管理服务工作。 2、把流动人□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⑥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 (-)流动人□计划生育经常性宣传与服务制度 1、把流动人□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纳入本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与户籍地人□同宣传、同服务。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及社区、小区、计生办、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机构、人□学校等途径,向流动人□宣传有关流动人□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

2、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同等的免费服务。 3、向流动人□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重要意义,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增强流动人□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意识。做好流动人□计划生育办证程序的宣传,增强流动人□的法律意识,逐步规范流动人□依法管理意识。 4、尊重流动人□(农民工)主人翁地位,促逬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利用重大节日和流出人□农忙返乡时期,组织实施流动人□计划生育”关怀关爱”项目工程,大力开展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活动,提升流动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5、发挥计生协组织网络和群众监督的优势,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流动人□的计划生育发证、验证和登记建档制度 1、做好本地人员外出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外出人员的《流动人□婚育证明》办证工作,绝对不允许搭车收费,对已经外出的应予以补办,提高办证率。 2、认真负责地做好与流动人□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方便服务群众,减轻群众负担,热忱为流动人□提供各项服务。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一、医德医风: (二)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病人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如用语不当或态度生硬与病人或他人发生争吵者,经调查核实,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按《一次性投诉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耐心、细心地接诊每一个病人,让病人了解其诊疗方案,对敷衍、冷落病人引起的投诉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每次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对病人服务态度好,医疗质量高的医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对本院有床位和能做的检查项目而介绍病人到外院去住院或检查的,以举报核实为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 二、劳动纪律: (一)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连班的科室,中午12:00-2:30须有医生接诊。急诊24小时应诊。门诊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准时接诊病人(按时开诊、手术、检查、挂号、收费、接待等),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推诿病人。病房医生出任专科门诊,应准时到门诊接诊病人,不得以查房

为由影响门诊的按时出诊。凡无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要加强对门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分管主任应经常了解门诊医师、教授、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门诊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现退号及限号的现象。 (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门诊的教授,应先向科室或教研室请假,并要求相应职称教授顶替,科室或教研室需提前两天以科主任或医疗主任签字的书面形式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门诊排班及挂号系统的维护和更换。无故取消专家门诊,视引起的后果给予罚款200-500元,并给予警告或周会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取消专家门诊一次,罚款1000。 三、医疗服务: (一)严格执行门诊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推诿病人,造成病人漏诊、误诊,引起医疗纠纷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护人员接诊病人时,须按《湖北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及相关记录,并落实知情同意谈话、签字制度。 (三)医师必须按《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开具处方。门诊办公室、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中工作质量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开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书者,每例罚款200元,造成了纠纷等后果者加倍罚款。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_范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坚持社区警务协作制。警务实行包片制管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之及时沟通; 四、凡是流动人口到社区务工、就业,社区干部都要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和生育状况,并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我省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宏观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就地消化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纽带、其他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体系。

第六条本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劳动、工商、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有关手续:(一)属于育龄人员应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按照《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办理; (二)跨县(含县级市、区,不含本城市市区,下同)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后,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育龄人员在申领《暂住证》之前,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中跨县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15日内,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暂住证》,育龄人员还应持《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到暂住地劳动部门领取《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到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登记。 成建制来暂住地独立承包建筑工程或者为工程提供劳务的,应按规定到暂住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从事医疗活动,必须经暂住地市卫生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暂住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经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雇用流动人口务工,必须到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雇工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与被雇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雇用流动人口务工集体食宿的,用工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接受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XXXX医院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01、门诊病历制度 02、预约诊疗制度 03、诊前准备制度 04、检诊制度 05、会诊转诊制度 07、消毒隔离制度 08、门诊处方制度 09、门诊收费制度 10、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建立良好的门诊环境,配备高素质的精良队伍,装备优良的医疗技术设备,落实严格的门诊管理制度是门诊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重要条件。门诊工作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 01、门诊病历制度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

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02、预约诊疗制度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诊手续,便于门诊医师继续或连续观察病情,可采用签发预约券法,注明下次复诊时间。凡门诊医师因故不能到位时应指定专人接替。出院病人需随访观察者由专科门诊医师或病区医师预约门诊。上述预约门诊是一种计划医疗制度,是医院行为的预约制度。 此外,病人为了合理安排时间,不论是否初复诊也可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指定专科医师或提出专科医师资格要求的事先确定门诊时间的预约制度。现在在欧美国家的门诊病人中已有三分之二左右属预约门诊。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化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医院要高度重视预约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03、诊前准备制度 门诊部要抓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医护人员准时到岗,护理人员提前作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等,保证按时开诊。

村干部工作制度

村干部工作制度 一、村两委分工负责制度 (党委书记)主持村党委全面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 (村党委副书记)协助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农业,主抓计生、妇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组织委员)分管组织、统战,主抓党建、党务村务公开、老年人、关工委工作,挂钩支部。 (村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宣传、企业,主抓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工会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副主任)分管渔业,主抓企业、安全生产、土地、村建工作,挂钩。(村委会委员)分管文秘,主抓民政、村务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信访工作,挂钩支部。 (村委会委员)分管综治工作,主抓流动人口、双拥、民兵、共青团工作,挂钩支部。 (村务专职工作者)协助党建、文秘、共青团等工作,挂钩支部。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村委会下设下列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⑴经济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抓好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增值、盘活工作,增加村财收入。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⑵治保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抓好护村队的工作,强化治安巡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出租房的管理。主任: 委员: ⑶人民调解委员会,其职责: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信访息访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主任: 委员: ⑷计生委员会,其职责:按照计生责任状要求,做好村民计生自治、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各项计生常规工作,抓好流动人口育妇计生管理。 主任: 委员: ⑸社会保障委员会,其职责: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和扶贫助弱工作,重点关心村弱势群体,做好新农合工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主任: 副主任: ⑹文教卫委员会,其职责: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文化、宣传、教育、卫生工作,负责开展评选“文明户”等活动。 主任: 聘任干部职责: :治保、村建 :民兵 :报帐员、企业统计 :计生服务室、药具管理员、计生管理员 :船舶管理、渔业统计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于办公时间因业务需要外出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质量,特依据人事管理规定与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2、各级负责人负责工作时间外出的审核申请与批准。 3、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时间外出人员的登记、监督、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应遵守内容 1、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前必须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后,到人事行政部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规定逐项填写,经批准主管签名后,方得工作时间外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回来必须及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返回时间。 2、第二天早晨上班直接外出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到人事行政部办好外出办事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 3、外出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违者将按其外出时间以旷工论处,不足半日者均以半日计,半日以上,以全日计。 4、工作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登记表》的,经查外出系办公务,且经主管证实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即予书面警告处分。 5.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若为个人疏忽大意造成,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6、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7、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8、工作时间公务外出或私自离厂,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审批手续,没有到人事行政部填写《员工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篇一: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 茌平县商业城管委会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教育。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

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2009-10-14 22:56:35) 转载▼ 标签:分类:社区活动 杂谈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

人民街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措施

人民街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建设社区针对计生工作的难点,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工作日程,作为普法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以社区为主,以派出所、物业为辅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小组,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中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同时定期通报流动人口情况,及时的将流动人口的出入情况进行信息变更,并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人性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社区各成员也对各个楼栋实行了包片包干责任制,将个人包干的楼栋进行情况分析,使流动人口工作做到了人人抓,人人有责任。 二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措施。首先,对流动人口实行了分类管理,将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将未婚流动人口及已婚男士作为一般登记,主抓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与驻街单位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在管理上坚持与驻街单位同服务。在《婚育证》的查验上同流动人口暂住证相结合起来,大大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持证率。 三是强化了优质服务,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首先,积极开展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地将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的要点及相关文件传播给育龄流动人口,为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提供了保障。其次,抓好对重点人的服务,除了对他们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及避孕节育措施及相关文件,还定期让他们享受优惠的生殖健康检查,有效地防止了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地为他们提供各项免费咨询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流动人口之中。为他们打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环境,从而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坚定的基础。

员工外出制度

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加强部门员工因外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依据。 2、本办法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公司办理工作事项。 二、适用范围: 1、上级交代或其他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采购或临时性工作事务。 三、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四、员工外出工作的计划和申请: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制订外出工作计划,填写《公事外出申请单》,注明往返时间和外出事由。经部门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签字后,方可外出。 2、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由总经理批准。 3、特殊紧急事情可先口头申请,特殊处理。 4、如部门经理不在公司,外出人员填写《公事外出申请单》

后,经电话或微信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代为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五、员工外出工作的进行: 1、员工外出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安全。 2、员工外出工作期间不得发生溜班或早退。 3、员工外出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视情况电话报告上级,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4、严禁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 六、员工外出工作的返还管理 1、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 2、员工预计或完成计划工作后,离下班时间在30分钟之内,可以不用回公司打卡下班,直接下班回家。 3、因公外出,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可凭《公事外出申请单》作为人事行政部统计考勤的依据。 七、考核和处罚:

1、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早退行为,按旷工处理。 2、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事情,如未按流程请假,按旷工处理。 八、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其修正时亦同。 *********有限公司 附表《公事外出申请单》 公事外出申请单

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诊管理 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双重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科室工作人员按医院的要求时间开诊,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三)门诊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四)对疑难病重患者和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五)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就诊。 (六)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认真检查和及时诊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医技科室检查结果须准确、及时。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加强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建立发热、腹泻门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力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人就诊。 (九)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就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疫、计戈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门诊医师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救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十二)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相应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三)导诊台负责领取保管分发预检分诊的医疗器械、材料及便民的设施设备、用品。 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科、专家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坐诊。 (二)专科、专家门诊由本人申请,交医务科报请分管院长或由医院根据业务建设需要决定开设。审批后,送门诊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由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三)各专科、专家门诊时间应列表公示,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挂号室停止挂号。 (四)专科、专家门诊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以确保工作质量。 (五)专科、专家门诊医生接诊时,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 ... (六)专科、专家门诊医生必须准时到岗,病员诊治完后才能离开诊断室。专家门诊的宣传、配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科、(七)再请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已在专科、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增加负担;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样本

军乐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为不断提高推进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1.镇流管办代表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此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 对各流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同时, 组织人员培训与信息录入工作。 2.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 由镇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牵头,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相关职能部门, 主要收集此次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情况, 研究存在的问题, 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3.各流管站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信息采集小组的人员组成、采集人数和每个人员的具体选择确定、信息采集的组织、信息倒查、表格审查、建立台账, 以及常态化管理等事项。 4.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 相互配合, 相互协作, 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群工办、经发办、派出所等部门落实相关服务与管理工作。 5.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调责任, 全面推进”谁用工, 谁管理, 谁负责”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 各用工单位、经营业主要确定人员, 积极协助所在村( 社区) 流管站做好用工

人员情况、员工租住情况的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 规模主要企业由社区民警协调相关人员采集信息。 6.对流动人口实行与常住人口”同宣传, 同教育, 同服务, 同管理”四同管理机制, 不断增强她们的归宿感, 真正从各方面全面融入军乐生活。 7.村( 社区) 民警和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负责对各村( 社区) 流动人口的检查与质量考核, 指导各村( 社区)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1.各流管站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企业、住宅小区、商业店铺、居民小组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包括《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和《大型用工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 2.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发挥实效的原则, 各流管站应确定足够数量的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点, 除逐户采集信息外, 还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流管站或信息采集的联系电话。 3.信息集中采集过程中, 应主动宣传流动人口信息调查的意义, 积极争取房主或流动人口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到仍不配合时, 应及时通知片区民警前来协调。 4.采集信息时, 所填写的调查表应当真实、准确、可靠, 确保信息采集质量, 不得漏采和采集不完整。 5.整个信息采集工作, 由镇流管办、各流管站负责指导与检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 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门诊部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门诊部规章制度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评审标 准编号:2.2.1.1 昌江县人民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 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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