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
编号:XG2012ZQ003 甲方:
乙方:
为了处理甲、乙双方之间因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的买卖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处理方案。双方当事人应依诚信实用的原则,严格履行要协议。
一、甲方双方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1.截止年月日,乙方累计拖欠甲方货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截止年月日,乙方累计发生应支付甲方资金占用费人民币元(大写:)
二、债权债务履行:
针对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述欠款,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乙方付款时间乙方付款金额2012年7月30日前元
2014年8月25日前元
2012年10月25日前元
2012年11月25日前元
2012年12月25日前元
2013年2月25日前元
2013年3月25日前元
2013年4月25日前元
2013年5月25日前元
2013年6月25日前尾款结清
三、若乙方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还款义务,则甲方同意免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述的资金占用费。
四、若乙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本金累计达期以上的(含期),或者各期少支付的分期款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元整(¥元)的,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清偿所有未支付的货款本金和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约定的资金占用费。
五、若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每迟延履行日,按未支付欠款的金额的万分之计算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全部欠款。
六、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欠款,除向甲方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以外,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等。
七、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后,双方均承诺不再以之前整机及配件的买卖中所产生的问题为理由
来追究相互间的民事责任。
八、遇有特殊情部分需变更本协议内容时,应经双方方当事人书面确认,否则,变更无效。
九、协议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在本协议的履行中如产生纠纷,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叁从今天开始,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