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社保〔2013〕105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铁二十局四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处医保〔2001〕63号)及《中铁二十局四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处医保〔2001〕64号)同时废止。

—1—

附件: 1.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2. 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 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

—2—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社保〔2012〕154号)的精神,结合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统筹管理后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职工医疗保健水平,减轻职工个人负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公司为统筹单位进行管理,成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黄小军 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秦浩贤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李芳 公司总会计师

李世科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李平 公司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

魏蜀秦 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

钟光红 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

董文忠 公司财务部部长

李乃仓 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管庆健 公司行政监察部部长

—3—

周海明 公司社会保障管理部部长

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负责制定本企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负责对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负责监督本级和下属单位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企业医疗保险基金由公司自筹自管,专账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提比例,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计提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计提,计提后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核算。

第六条 属地委托管理期间结存的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转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账户。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部分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七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管理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符合劳人险〔198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均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享受范围。

第八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

(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病种住院费。我公司职工分别在青岛市、咸阳市、洛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三地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或支付范围略有不同,应区分对待。(三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或支付范围详见附件)

(二)职工住院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

(三)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门诊、住院费用中个人自理部分。

(四)离休干部门诊、住院医疗费。

(五)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门诊、住院医疗费。

(六)补助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获得国家、省、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有特殊贡献的专家等)住院基本医疗个人自付部分。

第九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一)在基本医疗非定点医疗机构和与住院时间不符所发生的费用,不能作为计算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基数。

(二)职工住院病种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病种范围内的费用,企业补充医疗报销70%,个人负担30%。

(三)职工住院地方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在职职工企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企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70岁以上的

—5—

退休人员企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门诊费用,扣除个人账户费用后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住院费用除去地方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的部分,其余部分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

(五)离休干部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

(六)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参照离休干部标准执行。

(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职以上领导)、获得国家劳动模范称号的,住院费用除去地方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的部分,其余部分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

(八)获得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等人员,住院费用除去地方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的部分,其余部分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90%,个人负担10%。

第十条 职工在报销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时,需提供结算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以外的病种住院费用时,需提供住院发票原件、一日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经公司社会保障管理部、财务部签署审查意见及报销比例,呈报总会计师及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一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企—6—

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及支付工作。

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全面做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落实。

第十三条 医疗保险机构管理人员要严以律己,严格把关,认真负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若有违反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营养滋补品费以及自购药品费、自请医生发生的医源性疾病所发生的费用。

(二)挂号费、出诊费、会诊费、救护车费、医疗咨询费、特需服务费。

(三)病人住院陪护费、陪护床位费、护工费、伙食费、营养费、生活用品费、产妇卫生费、损坏公物赔偿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气功费、食疗费、体疗费、医学研究费、健康预测费等各种预测费。

(四)职工工伤、女职工生育、诊断明确的职业病患者所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病历无记载的费用,与患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以及处方与诊断不符合的药品费。

—7—

(六)各种体检、预防投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费。

(七)各种美容、矫形、减肥及生理缺陷等手术费,镶牙、配镜以及配义眼等发生的费用,戒烟、戒毒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八)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及交通肇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参保人员(含退休、内退、息工人员)私自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进修、考察、讲学、打工等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社会保障管理部负责解释。

—8—

附件1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一、 传染病

霍乱、付霍乱、肺吸虫病、脑囊虫病、血吸虫病、绦虫病、狂犬病、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出血热、急性病毒性肝炎、重型肝炎、慢性肝炎(活动期)、伤寒及副伤寒、浸润型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钩端螺旋体病、中毒性、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病、立克次氏体感染、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布鲁菌病。

二、心血管内科疾病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含急性心肌梗塞,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后再狭窄、冠状动静脉瘘、冠状动脉瘤、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感染性心内膜炎(急性、亚急性)、心肌炎(急性期)、心包炎、心肌病、高血压病(三期)、心源性猝死、夹层动脉瘤、甲状腺机能亢进性或减退性心脏病、马凡氏综合症、心律失常(陈发性室上速、陈发性室速、反复发作房颤、房室传导阻滞(Ⅱ—Ⅲ°)、病窦综合症、频发室旧伴心肌缺血者、频发房早、非陈发性室上速、非陈发性室速、预激综合症、双束支传导阻滞、心房扑动、心室颤动、心跳骤停)急性传导束退化症、急性风湿热、风湿性心脏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急性期)、肺动脉高压、先天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继发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肾功脉狭窄、肾萎缩等)、类风湿病(活动期)、心脏疾病介入治疗、心脏疾病安置永久性起搏器。

三、呼吸内科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有合并症)、肺不张、肺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Ⅱ°以上心衰)、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感染期)、肺脓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支

—9—

气管扩张(并咯血或感染)、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自发性气胸、肺性脑病、结节病、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呼吸衰竭、急性胸膜炎、肺栓塞。

四、消化内科疾病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有并发症)、消化道出血(溃疡、糜烂、肝硬化、撕裂、出血性肠炎)、胃切除手术后并发症(胃瘫、营养不良、胆汁返流)、慢性萎缩性胃炎(急性发作)、急性胰腺炎、肝硬化(有并发症)、胆囊炎及胆石症(急性发作)、克隆氏病(并出血或感染)、药物性肝病、食物中毒、结核性腹膜炎、慢性胰膜炎急性发作、肠结核、伪膜性肠炎、胃肠道息肉综合症。

五、血液病

急性再发障碍性贫血、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巨幼细胞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缺铁性贫血(中重度)、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粒细胞2000以下)、血友病、血小板功能障碍性疾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凝血因子异常症、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纤维化、恶性淋巴瘤、血管免疫性母细胞淋巴瘤、恶性组织细胞病、浆细胞疾病、紫癜病、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嗜酸粒细胞增多症、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六、泌尿内科疾病

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症、紫癜性肾病、中毒性肾病、急性肾炎综合症、肾小球肾炎(急性、慢性)、狼疮性肾炎、间质性肾炎(急性、慢性)、肾盂肾炎( 急性、慢性)、膜增生性肾炎、肾结核、多囊肾、肾囊肿(合并感染)。

七、内分泌疾病

糖尿病(合并低血糖昏迷、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乳酸性酸中毒、感染及其他严重并发症)甲状腺机能亢进(含不易控制的甲亢、甲亢性心脏病、甲亢危象、浸润性—10—

突眼)、甲状腺炎(急性、亚急性)、席汉氏综合征、垂体功能减退、尿崩症、痛风(严重)、甲状腺机能减退症、甲状旁腺疾病、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包括柯兴氏综合症、醛固酮增多症)、阿狄森氏病。

八、神经内科疾病

病毒性脑炎、真菌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脑脓肿、脑血栓形成(病程在一周之内或有严重合并症者)、脑栓塞、前庭神经元炎、脊髓空洞症、帕金森氏病(重病)、重症肌无力、周期性麻痹、多发性神经根炎、运动神经元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频发癫痫、癫痫持续状态、视神经脊髓炎、脊髓压迫症(严重)、急性脊髓炎、多发性硬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频繁)、脑动脉炎、大舞蹈病、遗传性共济失调、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多发性肌炎、肝豆状核变性。

九、妇产科疾病

子宫脱垂手术治疗、生殖系统瘘手术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葡萄胎、巴氏腺囊肿手术治疗、宫颈糜烂癌前期病变、输卵管积脓、子宫积脓、子宫内翻手术治疗、外阴溃疡癌前病变、外阴苔藓样增生、盆腔炎(急性、亚急性)、盆腔脓肿、阴道前后壁膨出手术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内膜增殖症、宫外孕、先兆流产、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呕吐(并电解质紊乱)、妊娠期肾病综合症。

十、眼科疾病

球内异物取出术、视乳头炎、急性泪囊炎、角膜炎(严重)、眼内炎、炎性假瘤、巩膜炎(严重)、眶蜂窝组织炎、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慢性泪囊炎手术治疗、急性青光眼、青光眼手术治疗、白内障手术治疗、眼外伤(严重)、葡萄膜炎(严重)、交感性眼炎、视网膜脱落、后天性麻痹性斜视手术治疗、球后视神经炎、玻璃体出血、视网膜动、静脉阻塞、急性视网膜坏死、角膜移植。

—11—

十一、 耳鼻喉科疾病

耳、鼻、咽、喉部外伤(严重)、前庭神经炎、鼻、咽部血管瘤手术治疗、鼻中隔偏曲手术治疗、鼻息肉手术治疗、声带息肉、小结节手术治疗、耳源性眩晕(严重)、慢性鼻窦炎手术治疗、慢性中耳炎、乳突炎手术治疗、膜迷路积水手术治疗、慢性扁桃体炎手术治疗、气管异物。

十二、 口腔、颌面部疾病

口腔、颌面部外伤(严重)、颌骨骨髓炎手术治疗、颌骨骨结核手术治疗、涎腺囊肿手术治疗、嗜酸性细胞增生性淋巴肉芽肿手术治疗、颞下颌关节强直手术治疗、口腔、颌面部间隙感染、下颌骨髁状突高位切除、颞下颌关节摘除手术治疗、放射性骨坏死、口腔、颌面部神经性疾病、口腔、颌面部后天组织缺损、畸形手术治疗。

十三、皮肤及结缔组织病

剥脱性皮炎、泛发性湿疹、天疱疮及类天疱疮、硬皮病(重症)、深部真菌病、药物性皮炎(重症)、带状疱疹(重症)、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红皮病、白塞氏综合症。

十四、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强迫症(严重)、肄病症(严重)、恐怖症(严重)、抑郁症(严重)、更年期精神病。

十五、 肿瘤

各种良、恶性肿瘤的手术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的化疗、各种恶性肿瘤的放疗。

十六、普通外科疾病

丹毒(重症)、甲状腺疾病手术治疗、颈部肿块手术治疗、乳腺包块手术治疗、下肢静脉曲张(重症)、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动脉栓塞、动脉瘤手术治疗、损伤性动、静脉瘘、急性化脓性腱脉瘘、气性坏疽、破伤风、腹壁开放性损伤手术治疗、腹股沟疝手术治疗、—12—

切口疝手术治疗、腹部内脏挫裂伤手术治疗、急性化脓性腹膜炎、腹腔脓肿、肠系膜静脉栓塞、胃石手术治疗、幽门肥厚症、瘢痕性幽门梗阻、消化道造瘘术、消化性溃疡手术治疗、应激性溃疡出血、消化道憩室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淤滞症、肠梗阻、肠穿孔、各种消化道瘘、溃疡性结肠炎、急性坏死性肠炎、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阑尾周围脓肿手术治疗、肛门、直肠损伤手术治疗、肛门、直肠异物手术治疗、肛门、直肠周围脓肿手术治疗、肛门、直肠狭窄手术治疗、复杂性肛瘘手术治疗、痔疮、肛裂手术治疗、肝脓肿、肝囊肿手术治疗、肝囊肿手术治疗、胆系结石手术治疗、胆系感染手术治疗、胆系结石碎石治疗、胆管囊性扩张手术治疗、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胰腺结石手术治疗、胰腺假性囊肿手术治疗、脾切除手术治疗、男性乳腺增生症手术治疗、付乳腺切除术。

十七、 心胸外科疾病

食管穿孔、破裂损伤手术治疗、气管、支气管外伤手术治疗、食管裂孔疝手术治疗、食管狭窄手术治疗、胸外伤伴血气胸或肋骨骨折、乳糜胸、脓胸、支气管扩张症手术治疗、肺大泡手术治疗、肺减容手术治疗、肺囊肿手术治疗、肺隔离症手术治疗、外伤性膈肌病变、胸廓出口综合症手术治疗、贲门失弛缓症手术治疗、肺动静脉瘘手术治疗、心脏瓣膜病手术治疗、缩窄性心包炎手术治疗、冠心病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治疗、心脏及大血管、心包损伤、血管瘤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

十八. 泌尿外科疾病

急性前列腺炎、急性睾炎、急性副睾炎、泌尿系结石、泌尿系梗阻手术治疗、肾上腺疾病的手术治疗、前列腺增生手术治疗、泌尿生殖系器官外伤、睾丸鞘膜积液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手术治疗、肾下垂手术治疗、肾移植、隐睾手术治疗。

十九、神经外科疾病

—13—

颅内血肿、颅内高压、颅内、椎管内占位性病变、脑脓肿、脊髓损伤、癫痫手术治疗、脑血管病手术、介入治疗、帕金森氏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重型)、三叉神经痛手术治疗、颅底骨折、脑积水手术治疗。

二十、 骨伤科疾病

四肢长骨骨折、脊椎损伤、骨盆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治疗、大关节韧带断裂伤、半月板破裂、骨性、化脓性、结核性关节炎及其他骨结核、骨髓炎(急性、慢性)、股骨头坏死、断肢再植、神经、肌腱、大血管断裂伤手术治疗、骨骺板损伤、颈椎病手术治疗、椎管狭窄手术治疗、腰椎峡部崩解并椎体滑脱、骨关节疾病人工关节置换术、创伤后骨、关节畸形并功能障碍手术治疗、截肢。

二十一、 烧伤

轻度烧伤(特殊部位、面积大、门诊难以处理及老人)、重度烧伤。

二十二、 非职业性特殊疾病

有毒气体中毒(重度)、误服、接触中毒(重度)、中暑(重度)、电击伤(重度)、溺水。

二十三、 其它

毒血症、脓毒血症、败血症、高血压原因待查、咯血原因待查、黄疸原因待查、休克、无症状性蛋白尿、血尿。

—14—

附件2

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一、传染病类

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出血热、急性病毒性肝炎、重症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及副伤寒、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细菌性痢疾、脑囊虫病、流行性腮腺炎伴合并症。

二、心血管系统类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心绞痛、心源性休克等)、心力衰竭(心功能II级以上)、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肌炎(急性期、心包炎和心包积液、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速、阵发性室速、急性房颤及反复发作房颤、房室传导阻滞(II度)、病窦综合症、频发室早伴心肌缺血者、房性早博、非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症;心房扑动、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多发性大动脉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原发性肺循环高压、继发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肾动脉狭窄)、扩张型、肥厚型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

三、呼吸系统类

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心功能II级及以上)、肺脓肿、肺癌及肺部其它肿瘤、支气管扩张并咯血、肺栓塞、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胸腔积液、大咯血待诊、结节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

四、消化系统类

胃溃疡并出血、十二指肠溃疡并出血、胃食道静脉曲张并出血、胃、十二指肠溃疡并不全梗阻、急性胰腺炎、胃食管反流病、食管癌、胃癌、肠癌、肝癌、胰腺癌、肝硬

—15—

化失代偿期、肝性脑病、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肠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克隆氏病合并出血、门脉高压症、溃疡性结肠炎。

五、血液系统类

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粒细胞2000以下)、恶性淋巴瘤、恶性组织细胞病、多发性骨髓瘤、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脾功能亢进症、血友病及凝血因子缺乏伴出血、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贫血(Hb<60g/l)。

六、泌尿系统类

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急进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衰竭、肾小管性酸中毒、慢性肾小球肾炎、肾脏肿瘤、急性肾盂肾炎、肾结核。

七、内分泌系统类

糖尿病伴并发症、甲亢、急性甲状腺炎、脑垂体功能减退症、垂体肿瘤、尿崩症、柯兴氏综合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胰岛素瘤、甲状腺功能减退、嗜铬细胞瘤。

八、神经系统类

脑炎、脑膜炎、颅内脓肿、脑血栓形成、脑梗塞、腔隙性梗塞、脊髓空洞症、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周期性麻痹、多发性末梢神经炎、脑动脉硬化症、脑出血(疾病所致)、蛛网膜下腔出血、癫痫持续状态、脊髓炎、脱髓鞘病变、多发性肌炎、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九、妇科病类

妇科恶性肿瘤、子宫肌瘤(手术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脱垂(手术治疗)、功能性子宫大出血、生殖道瘘(手术治疗)、输卵管积液、子宫内翻治疗、盆腔肿物、急性盆腔炎、盆腔阔韧带内肿瘤、卵巢肿瘤、阴道前后壁膨出(手术治疗)、宫外孕(手术治疗)、—16—

卵巢黄体破裂(手术治疗)。

十、眼科病类

原发性青光眼(手术治疗)、白内障(手术治疗)、葡萄膜炎、交感性眼炎、巩膜病、视网膜脱离、眼部肿瘤、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积血、视网膜动脉梗塞、视网膜静脉梗塞、视神经炎。

十一、耳、鼻、喉病类

鼻咽癌、鼻咽纤维血管瘤、鼻中隔偏曲(手术治疗)、声带息肉、小结(手术治疗)、耳、鼻、咽良性肿瘤(手术治疗)、慢性鼻窦炎(手术治疗)、慢性中耳炎、乳突炎(手术治疗)、膜迷路积水(美尼尔氏综合症)(手术治疗)、慢性扁桃体炎(手术治疗)、耳源性眩晕、鼻囊肿(手术治疗)。

十二、口腔病类

口腔、颌面部良、恶性肿瘤、严重上、下颌骨骨髓炎(手术治疗)、涎腺囊肿(手术治疗)。

十三、皮肤病类

急性泛发型剥脱性皮炎、天疱疮及类天疱疮、播散型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结缔组织病、硬皮、皮肌炎、带状疱疹。

十四、精神病类

精神分裂症、神经症性障碍强迫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持久妄想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中毒所致精神障碍、心境障碍、抑郁症、躁狂症。

十五、外科系统类

(一)普通外科

甲状腺疾病(手术治疗)、肝脓肿、慢性胆囊炎、慢性结石性胆囊炎(手术治疗)、

—17—

胆囊息肉(手术治疗)、胆总管结石(手术治疗、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消化性溃疡并出血、穿孔(手术治疗)、胃癌、骨肉瘤、肠息肉(手术治疗)、肠息肉病(手术治疗)、肠结核、胃良性肿瘤、肝良性肿瘤、肝囊肿、腹股沟疝(手术治疗)、肠梗阻、乳腺癌(手术治疗)、腹股沟区淋巴结清扫术、颈部肿块(手术切除)、结肠造瘘术、胃造瘘术、空肠造瘘术、乳腺包块(手术治疗)、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阑尾周围脓肿(手术治疗)、胆管结石(手术治疗)、克隆氏病(手术治疗)、胰腺假性囊肿(手术治疗)、肝硬化、门脉高压、脾亢(手术治疗)、胆管癌、胆囊癌、胆管出血、结肠癌、直肠癌、壶腹部癌、胰腺癌、腹主动脉瘤、肢体动脉瘤、肛瘘(手术治疗)、内、外痔(手术治疗)、小肠肿瘤(手术治疗)、肝囊肿(手术治疗)、各种消化道瘘、急性化脓性腱鞘炎、败血症、脓毒血症、菌血症、感染性休克、气性坏疽、结肠、直肠息肉(手术治疗)、小肠憩室出血(手术治疗)、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急性胰腺炎、肝、胆、胰恶性肿瘤术后(放、化疗)、肠系膜血管缺血性疾病、肛门、直肠周围脓肿(手术治疗)、肛门直肠狭窄(手术治疗)、消化道出血、溃疡性结肠炎(手术治疗)、急性化脓性腹膜炎、腹腔脓肿、瘢痕性幽门梗阻、应激性溃疡出血、十二指肠憩室出血、急性胃扩张伴水电解质紊乱、急性出血性肠炎、肠伤寒穿孔、阑尾肿瘤(手术治疗)、肝包虫病、胆管囊性扩张(手术治疗)、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胰岛素瘤、胃泌素瘤、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动脉栓塞、动脉瘤和动静脉瘘、破伤风、急性蜂窝组织炎、大隐静脉曲张(手术治疗)、肠结核。

(二)胸外科

肺癌、支气管腺瘤、肺或支气管良性肿瘤、肺转移性肿瘤、胸主动脉瘤、心脏粘液瘤、食管癌、食管良性肿瘤、肺大疱、食管憩室、肺脓肿、脓胸、支气管扩张、胸膜间皮瘤(手术治疗)、肺囊肿(手术治疗)、肺动静脉瘘(手术治疗)、食管裂孔疝(手术治疗)、食管狭窄(手术治疗)、纵隔肿瘤(手术治疗)、血、气胸(疾病所致)、肺不张(手—18—

术治疗)。

(三)心血管外科

慢性风湿性心瓣膜病(手术治疗)、心房间隔缺损(手术治疗)、心室间隔缺损(手术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起搏器安装及支架植入术、冠状动脉扩张术、化脓性心包炎、动脉导管未闭(手术治疗)、主动脉瘤(手术治疗)、外周大血管瘤(手术治疗)、法洛氏四联症(手术治疗)及其他先天性复杂畸形(手术治疗)。

(四)泌尿外科

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泌尿生殖系肿瘤、泌尿系结石(手术)(不包括体外震波碎石)、泌尿系梗阻性疾病(手术治疗、不包括体外震波碎石)、肾上腺疾病(手术治疗)、前列腺增生并尿潴留(手术治疗)、鞘膜积液(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手术治疗)、肾下垂(手术治疗)、附睾肿瘤(手术治疗)、肾移植。

(五)神经外科

脑出血(疾病所致)、急性脑疝形成(疾病所致)、颅内、椎管内占位性病变(手术治疗)(疾病所致)、脑脓肿(疾病所致)、癫痫(手术治疗)、脑动脉搭桥术、脑血管畸形(手术治疗)、帕金森综合症、脑囊虫病。

(六)骨科

股骨头坏死及人工关节置换术、骨瘤、骨样骨瘤、骨软骨瘤、软骨瘤、骨肉瘤、严重强直性脊柱炎、颈、腰椎间盘脱出(手术治疗)、急、慢性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骨结核、骨性关节炎、骨巨细胞瘤、脊索瘤、骨性关节炎(关节镜治疗)。

(七)烧伤科

中度烧伤、重度、特重度烧伤。

十六、风湿性疾病

—19—

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风湿性关节炎。

十七、其他

疾病及非第三方责任所致外伤、各种体内置放材料术后取出术 —20—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