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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岗位聘用,构建岗位任务平台,逐步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等《关于福建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10]135号)、《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1、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本着“以岗位为基础,能力和贡献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院属单位与岗位设臵管理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各类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分配原则

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实施途径

(1)院宏观调控与研究所自主管理相结合,院制订宏观指导意见,研究所负责具体落实,将绩效工资改革放在基层操作层面。

(2)院和各单位(部门)按照科研工作目标、责任分别负责建立健全科学的岗位设臵、岗位绩效考核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岗位聘任和岗位绩效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

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院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下同)、特殊岗位津贴外,省政府确定的津补贴(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地区补贴、考勤奖)、年终奖,单位自筹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等,纳入绩效工资实施和管理范围。

(二)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前三项已在工改中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在职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闽人发[2010]147号附件1,下同)规定;基础性绩效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等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原则上按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取得创新性成果、做出超常规业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确定,分为岗位绩效奖励和业绩奖励等,一般按年发放。

岗位绩效奖励是指各类人员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业绩,由各单位发放的薪酬奖励。岗位绩效奖励办法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

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类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

业绩奖励是各类人员在科研、产业、服务“三农”、管理等方面取得高水平的学术业绩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其中,符合《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由院发放薪酬奖励。

3、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院属单位根据院下达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减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使用量构成。

(四)院属单位根据职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中可设臵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50元,不在岗人员不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它项目、标准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时间和人员范围

(一)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起纳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院属单位经核准使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列入财政核拨的在职工作人员。

2、院属单位退休费核发管理、列入财政核拨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同步实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四、院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的核定

1、院根据院属单位2009年底实际在编人数,按照年人均3.1万元(院机关人均4.3万元)下达院属在榕各单位2010—2011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并报省工改办备案。

2、院属单位因人员增减等原因,个别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实际使用不平衡的,至2011年底向省工改办结算时,院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总量指标使用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平衡。

五、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备

1、院属各单位在院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根据省人事、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规定、精神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以及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岗位设臵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具体分配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职代会审议通过,报院核准和省工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3、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对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应保持合理的关系,并根据单位类别、层级、效益等因素,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3倍的幅度内。

4、院属单位依据省工改办审核后的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编制本单位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和年度财务预算。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审核、审批程序

1、绩效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审核。

2、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工作人员现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经工资基金管理规定程序审批后按月随基本工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按照闽人发[2010]147号文件第11条规定以及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算基数(即在职人员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的计发基数),同时计算个人整体绩效工资(含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租补贴,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后,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步按月发放。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基数是从退休人员计发基数反推出来,即以省属事业单

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参考标准为基数作为同职级在职人员计发基数的70%,相应计算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发基数。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按照规定审核程序,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发放办法执行。院属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前,应将发放项目、金额、方案依据和发放人员花名册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报送审核备案,并记录(扣抵)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使用情况,作为院主管部门向省工改办结算总量指标、核实财政补助和财政预算的相关依据。

七、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贴

院属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现执行基本退休费待遇标准所对应的工资系列、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闽人发[2010]147号附件2)执行。

八、关于院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一)院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逐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院制订的各类人员业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及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参考值,对岗位等级的要求依次渐高。工作量参考值作为岗位绩效奖励、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制订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岗位绩效奖励的关键,望院属各单位积极稳步实施。

(二)院属各单位可从核定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出5%左右或剩余部分用于奖励获得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三)要统筹好各类人员的关系,特别是科研、推广(开发、服务“三农”)、管理队伍和科研支撑系列、辅助岗位(工勤)人员的关系。

(四)考虑到“双岗”和管理职数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履行党政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双重职责的特点,其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可适当减免科研业绩工作量。

(五)对于具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按照就高发放原则,享受其中一个岗位所对应的绩效工资(不含奖励性绩效工资)(六)核算结果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九、院机关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意见

(一)机关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机关201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原则上延续2010年原自筹补贴分配基本框架、支出总量和各职级间的比例,在大体保持不低于2010年度自筹分配各职级人员待遇的基础上,对个别或部分突出问题适当调整平衡。

(三)机关201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绩效设臵相应科目按月随工资发放;总量的30%根据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情况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综合业绩考评结果,设臵年度一次性综合业绩考评项目分配。

(四)根据院机关主要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规定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趋势,为有利于逐步培养和造就院机关规范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逐步解决院机关工作人员大量存在“双肩挑”问题创造条件,机关执行职员工资系列人员参照同一管理岗位“双肩挑”最低专技等级人员待遇适当“托低”,在机关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部分增设“职员工资系列人员托低

补贴”项目。

十、相关政策说明

1、转岗或职务变动,按管理权限经审批、审核后,从发生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人员调动以及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等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新进人员从正式报到的当月(分上、下旬)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刚毕业到院所工作的具有博、硕士学位从事科研岗位工作的青年科技人员,如科研工作量比较饱和,博士按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按专业技术岗位十级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博士两年内未能晋升副研、硕士二年内未能晋升助研,按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3、援藏(疆)、任科技副县长、挂职锻炼和省派驻村干部等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比照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4、实施绩效工资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5、院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如实自查、申报2010年1月以来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外由工资基金支付的省定津补贴(不含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和单位自筹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等属于绩效工资构成的金额总量,并在计算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使用和兑现补发绩效工资时应予以扣抵。

6、改革性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按照省现行规定项目执行和闽人发[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法计提,不计入院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但在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统筹经费安排时,

应统筹考虑改革性补贴资金的筹措、支出安排,合理安排绩效工资资金的使用。

7、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原省定退休人员各类津补贴以及单位自筹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除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退休人员护理费、部分退休老专家特殊困难补助费、归侨退休补贴项目保留外,其他一律归并到新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执行。院属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应优先考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资金安排,严格按照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和规定兑现时间执行。

8、根据省工改办关于省属非在榕单位与当地设区市事业单位同步实施绩效工资以及绩效工资标准、退休人员补贴参照当地设区市事业单位标准确定的规定,茶叶、甘蔗研究所根据属地设区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规定(含退休人员标准)、省工改办按属地人均标准下达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并列入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管理。参照院在榕单位人均标准、总量指标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补差分配方案,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进行待遇补差。

9、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纳入院财务结算中心管理的财会人员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员编制所在单位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院统筹经费支付(或通过原单位转移支付,下同);院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关于主要领导分配科目(应受1.5~3倍限制),院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统筹经费支付。院统筹上述人员待遇的部分应占用(扣抵)原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因上述部份人员、项目

经费统筹管理形成个别单位指标使用不平衡的,待结算绩效工资总量指标时院统筹调剂平衡。

10、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经院批准借调或经单位之间协商借用的人员,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借调或借用单位支付,但借调或借用单位支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占用原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

11、院属单位之间因借调、借用人员(含院机关统筹部分待遇人员),用人单位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涉及财政补助经费问题,待财政拨款、单位预(决)算时由院财务部门牵头调剂划转。

12、在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应加强考勤管理,建立健全与实施绩效工资相适应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规定程序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平台任务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全额发放。对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可按聘用合同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岗位津贴:

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工作懈怠、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很大的。

十一、组织领导

1、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由院党政班子统一领导,院绩效工资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实施绩效工资是院年度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列为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院属单位要加大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措力度,除财政补助经费和预算外,仍按本单位2009年、2010年发放津补贴资金渠道筹措,并继续通过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开源节流”等取得合法收入并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绩效工资,确保院下达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全部兑现。

十二、纪律要求

1、院属各单位必须确保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无法足额兑现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扣发其年度目标责任奖,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2、院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院属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

3、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不得擅自突破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其他津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严格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经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报备、审核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程序;按照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一律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十三、附则

(一)院原来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若国家、我省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

奖励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全体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科研业绩奖励的基本原则

(一)高质量研究成果导向原则

(二)学科建设优先原则

(三)提升学术影响力导向原则

(四)优绩优酬的激励原则

第二章业绩奖励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奖励标准M1

M1= K1 /项(K指项目等级奖励金额,单位元)

表一:科研项目奖励标准

第三条获得科技成果的奖励标准M2按表三计

M2= K2 /项

表二:科技成果奖励标准

第四条发表论文的奖励标准M3

M3= K3 /篇

表四:发表论文奖励标准

第五条院党政班子确定的其它奖励事项M4

第三章业绩奖励计算

第六条业绩奖励总额M计算

M=∑M i(i=1-4)

第七条科研项目奖励按该项目立项合同起始年份,每个项目只

奖励一次。

第四章业绩奖励办理程序

第八条达到业绩奖励人员填报《省农科院业绩奖励申请表》。

第九条各单位“科研业绩评价小组”对《业绩奖励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进行审核,根据本《办法》计算出受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总额。

第十条本单位公示业绩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总额。

第十一条本单位党政班子研究审核业绩奖励结果,经院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院党政班子研究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业绩奖励办理时间与年度业绩评价办理时间同步进行,每年办理一次,业绩时间为1月1日-12月30日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业绩奖励内容,其奖励经费由院统筹支付。

第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业绩奖励办法,其经费由各单位支付。

第十五条对报奖业绩中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一稿多投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退还奖励全额。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不予奖励:

(一)违反院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将技术秘密公诸于众的论文;

(二)未经正常的审批手续而出境交流、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附件:《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奖励申请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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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保护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院认定应计算科研业绩的其他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为以上各部分业绩之和。

第三条工作业绩评价是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聘任及绩效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

第二章科研业绩评价标准

第五条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到院经费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纵向科研项目分S1:

S1=M1×K1×P/项目研究年度

M1---项目可支配经费分(自然科学类3万元1分、软科学类2万元1分);

K1---项目类别等级系数; P---成员排名系数,下同。

表一:纵向科研项目等级划分及系数K

说明:1. 正高计到三级项目、副高计到四级项目、中初级计到五级项目(下同),双百项目研究员可计分

2.以上项目主持单位应是我院,对于项目中的下一级课题(如子专题、子课题)按降一类计分

3. 参加外单位主持的项目,如没经费,不计分,如有经费按子课题算

表二:各类别成员排名系数标准

(二)横向科研项目分S2:

S2=M2×P/项目研究年度

表三:横向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分M2

(三)合作科研项目、协作科研项目分S3:

按纵向科研项目对应分值表一、二的80%计算(以参加单位合作或协作的项目)。

第六条科研成果根据成果等级、类别和社会、经济效益核定分值。

(一)发表论文分S4按表四标准计:

表四:公开发表论文计分标准

表五: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三)知识产权分S6按表六标准计:

表六:知识产权计分标准

(四)科研成果获奖分S7按表七标准计;表七: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表八:论文获奖分标准

第七条其他科技活动的计分标准

(一)成果转化S9按表九标准计

表九:成果转化计分标准

(二)咨询、调研报告,被院或各级政府采纳分S10按表十标准计。表十:咨询、调研报告计分标准

(三)科技下乡基地蹲点S11按表十一标准计

表十一:科技下乡基地蹲点计分标准

(四)下乡服务效益S12按表十二标准计

表十二:下乡服务效益计分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用版

YF-ED-J881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3、体现晋升看业绩、上岗凭技能、收入靠贡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岗同薪的原

则。 4、废除原有的岗位技能工资发放办法,按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工资发放,并逐步向年薪制过渡。 二、岗位绩效工资设置及发放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目前实际岗位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3类10个岗级工资标准。 (1)重要岗位。设A2、A3三个岗级,分别对应月薪为: A2岗级公司总经理岗位工资 A2=5000元 A3岗级公司副总经理岗位工资

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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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及增减量。人员增减按本部门人均岗绩工资额增减。 2、产业部门(公司)的岗绩工资,纳入本部门(公司)的成本,发放要符合院财务管理办法。 3、产业部门(公司)的岗绩工资,要与本部门(公司)完成综合目标责任的考核挂钩,季度未完成上缴院纯收入指标的,要按比例缓发;年度未完成上缴院纯收入指标的,要按比例扣发。正职上缴院纯收入指标的5%提成,年度完成上缴院纯收入指标全额发放,完不成指标全额扣发。 4、产业部门(公司)的岗绩工资,自主分配,实行按月核算和发放,不得超额和预支。额度留存可转入下月,但不得跨年度。 5、产业部门(公司)要制定本部门(公司)的岗绩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报综合管理部。 三、职能部门岗绩工资的核发 1、职能部门的岗绩工资总额和正职的岗绩工资额,以上年度的额度为基数,由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上年度院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增减及增减量。人员增减按相应岗位的岗绩工资额增减。 2、职能部门副职及职工的岗绩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确定。 3、职能部门的岗绩工资,要与岗位考核挂钩,季度考核没有完成任务或工作有失误,缓发或扣发相应的岗绩工资。 4、职能部门以岗绩工资的20%为风险金,年度院总体经济目标实现,全额发放;未实现,全额扣发。 5、职能部门的岗绩工资,80%部分实行按月核算和发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农〔2016〕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为了规范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 2016年2月23日 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省设施农业发展,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省级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补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项目报备、提前预拨、先建后补、验收公示、据实拨付”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正式发布的省定条件的各类新建温室大棚的补贴。 第五条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集中建造各类温室大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单位、联户农户等实施主体。 第六条专项资金补贴范围为智能温室、智能温控大棚一、智能温控大棚二、温室大棚一、温室大棚二、温室大棚三等六类符合省定补贴建设标准的温室大棚,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相应省定标准的多样化棚型温室大棚。 (一)智能温室补贴建设标准:高度不低于4.8m,肩高不低于4m。玻璃温室主立柱不少于120×60×3mm;阳光板温室主立柱不少于50×100×2.5mm。主立柱柱距不大于4m。桁架不少于60×40×2mm 或 50×50×2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水槽黑板加工成型再热浸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西安工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XX有限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加快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双鲸药业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工资的构成中,调减固定部分,扩大活的部分,在岗位级差上合理拉开差距并突出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绩效的考核,将员工的收入与工作成果挂钩,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既反映不同岗位的责任差考核,又反映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的业绩,体现岗位技能与责任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钻研技术业务的自觉性和生产工

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实施原则 1.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人均收入的增长低于员工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2.员工工资收入与个人贡献挂钩,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3.工资构成上固定部分要小,活的部分要大。 4.坚持按贡献分配的原则,适当拉开岗位工资的档次。 5.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以岗定薪,破除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的现象;以岗位定工资,充分体现同岗同酬,多劳多得,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工资分配办法。 6.工资分配要向知识和创造价值倾斜,向科技和销售岗位倾斜,向责任风险大的岗位倾斜。 7.建立企业实际的双重岗位划分标准,具体分为:管理类、技术类、研发

类、生产类、辅助生产类、后勤服务类。 二、分配形式 1.公司领导根据公司规模和效益实现情况,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其计算公式为:经营者年薪收入=经营者基薪收入+经营者绩效收入 2.公司各部室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员工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浮动计算收入。其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年功收入+岗位工资×公司绩效系数+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系数 3.生产一线关键岗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生产片区为考核单位,每生产片区按完成产量与生产计划完成率、产品出成率、质量优级品率、安全情况等指标当月完成情况挂钩浮动计算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收入=年功工资+岗位工资×生产片区月考核指标系数+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系数其中,关键岗位工资实行岗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word版本

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电子商务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二)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三)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四)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汇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员工除外),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在职位分类、评估和绩效管理基础上根据岗位的相对价值和任职者胜任能力、绩效表现支付薪酬。 第四条确立依据 (一)依据岗位综合评价,确定岗位级别。 (二)依据个人知识、能力和资历等确定个人所在级别档次。 (三)依据工作业绩确定个人绩效工资。 (四)依据公司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社会物价指数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等,确定公司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五条公司的薪酬制度为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六条薪酬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二)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三)浮动工资包括效益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等。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 (四)基本工资是指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经验、学历、价值核定的薪资。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 (五)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支付的工资。 (六)效益工资是指按企业经济效益状况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在效益考核实施前可统一按C等效益工资与其他工资构成的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未修改完)

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所实际,经我所务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划分办法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作量奖和超额工作量奖。 (一)基础工作量奖 根据****人均水平测算,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部分

作为基础工作量奖,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本质任务后领取与个 人岗位相对应的基础工作量奖。基础工作量奖基数定为**元, 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系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基础工作量奖分配表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以上基础工作量奖以外的部分全部作为超额工作量奖发放。 (二)超额工作量奖 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工作部分发放超额工作量奖,具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五、绩效考核 **成立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和所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奖惩管理工作。 (一)基础工作量奖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8月31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福建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闽政〔2016〕33号)、《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11月24日修订)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与管理人员。本办法所称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人员,是指在项目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各阶段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本办法所称产权单位,是指院本级和院属各单位。 院本级和院属各单位均指法人单位,同时包括依托院本级和院属各单位建设的非法人机构,如:农业部南方薯类科学观察实验站、福建省农业生物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非法人机构的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所依托建设、运行的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其成果所有权归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主要包括经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专利权、品种权、商标权、兽药证书、著作权(包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的产权类成果,动植物育种材料、技术秘密(肥料配方、饲料配方、农药配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栽培技术、防控技术等)、技术标准、试验数据、设计图纸、科技报告等属于单位科技秘密的专有类成果,以及信息咨询、检验检测和规划设计等可以通过技术服务取得收益的技术类成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所产生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包含科技成果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横向委托项目技术收益等:(一)技术转让收益包括:经鉴定或评审的科技成果、专利权、品种权、商标权、兽药证书、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包括科技报告)、新品种、新兽药、新农药、新肥料、新饲料、新机械、新产品等的技术秘密以许可实施、权属转让、作价投资等;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等技术服务类收益包括: 1、农作物、林木花卉、果茶蔬菜、畜禽苗种、食用菌菌种等技术成果、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 2、科研中试产品技术开发与技术指导服务; 3、科技成果专项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 4、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本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嘉兴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2018修订)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 通知(2018修订)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农综[2018]2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8.01.26 【实施日期】2018.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闽农综〔2018〕20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对《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1月26日

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结合农业系统行政监管职能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双随机、一公开”(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适用农业部门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对农业部门初步掌握或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跟踪调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不适用随机抽查检查方式。 因动植物疫情等特定原因或有关部门特殊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的,可临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以外的其它监管方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取全面检查、专业检查等其他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农业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实行全覆盖。各级农业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随机抽查的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应明确监管责任事项、检查依据、牵头责任部门、相关配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XX有限公司 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薪酬是指一个年度内公司实际发放给员工税费前的薪酬总额。 第三条本方法中的员工是指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外的员工。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照XX司(办)字[2016]39号《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者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绩效是指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履行岗位责任的业绩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员工年度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四个部分。 第六条基础工资,是指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价格水平确定的基础性工资。基础工资标准需定期根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薪酬指导线进行调整。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而获得的相应薪酬。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完成考核任务和指标,经绩效考核所获得的相应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九条专项奖金,公司员工专项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在年度内做出特殊贡献,受公司表彰获得的专项奖金;二是公司在企业当年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的专项奖金。 第十条员工基础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称为基本工资,员工基本工资占员工

年度薪酬标准的70%,绩效工资占员工年度薪酬标准的30%。 第三章薪级的确定与调整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薪酬定级。在入职公司时由招聘部门主管、财务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共同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匹配对应薪酬等级。 第十二条在职员工薪级调整。每年对员工进行薪酬等级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薪酬等级调整。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员工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员工岗位履职的情况,包括:(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三)遵纪守法合规情况。 (一)员工重点工作任务:员工重点工作任务要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预算等,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提出。重点工作任务是指关系公司长远发展和对实现本年度工作目标有重大影响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指标、岗位指标等。考核要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间进度、需达到的目标要求等。员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首先由员工提出,然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重点工作任务不得低于三项。 (二)日常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常规性工作;2.与团队团结协作; 3.工作创新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等方面。 (三)遵纪守法合规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监管要求等情况;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3.执行公司规划和预算等情况。 第十四条员工考核采用百分制,重点任务考核权重为90分;日常工作完成考核权重为10分;遵纪守法合规性考核实行扣分制。 第五章考核组织 第十五条员工考核实行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并逐级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对部门主管进行考评,部门主管对部门内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月度考核 (一)部门主管及员工每月就工作完成情况,填报:《广州XX有限公司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的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二、分配原则:1、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原则。既要 保护教职工的基本利益,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2、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质多得、责重多得。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以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既要提高质量,向突出贡献者倾斜,又要促进公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三、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四、发放的对象范围: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五、发放的具体方法: 1.考勤履职津贴:全校月绩效工资总额中的1/3按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平分,使所有教职工在出满勤、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情况下平均发放。2.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得分备注岗位工作奖管理岗位以最高计校级副职 130 中层正职 110 中层副职(含主任助理级) 90 年级长 40 教研组长 20 备课组长(含网管、主办会计、文秘、图书馆助理、卫生室负责人) 5 初中班主任1 36 班级人数50人及以下且教学工作量满初中班主任2 40 班级人数51人及以上且教学工作量满高中班主任1 36 班级人数54人及以下且教学工作量 满高中班主任2 40 班级人数55人及以上且教学工作量满专任教师 50 满教学工作量专任 教师 25-40 未满教学工作量(按比例计发)职工 50 超课时(加班) 工作奖正常工作教学量:校级2节;中层高中4节,初中5节;主任助理级高中6节,初中7节;专任教师高中8节,初中10节的课时。超过部分按超课时计。经校长批准的职工节假 日加班且无法调休的。职工加班 3.5/天高中超课时 2.5 课时初中超课时 2课时早读0.5次语文、英语教师晚修 2/次两操 0.5/天体育教师教学业绩奖 6月、12月核计省市公开观摩课 30/学期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指导(参加)竞赛全国奖 50/学期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指导(参加)竞赛省级奖 40/学期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指导(参加)竞 赛市级奖 20/学期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cn刊物论文 30/学期 1000字以上论文全国奖30/学期学校选送参赛论文省级奖 20/学期学校选送参赛参加正式出版社编书 30/本 3 万字以上3、扣发规定:☆教职工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没事可做者、或工作不称职者、或私自请人顶岗者、或未经准假擅离岗位者不发给绩效工资。 ☆严重影响师德师风的不发给绩效工资,如旷课、旷工、乱收费、体罚学生、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有偿家教、因教师失职而产生的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计生、综治、安全规定等。☆监考严重失职,视其情节轻重,扣发30-100元。☆事假:干部、职工扣15元/半天;教师扣15元/节。病假:干部、职工、教师扣15元/天。干部、 职工若无故不在岗,巡查发现扣15元/次;上班迟到或早退扣10元/次。☆全校大会:缺席扣30元/次、事假15元/天、病假10元/天、迟到、早退10元/次。其他会议:缺席扣10元/次;事假扣10元/天。升旗仪式:无故缺席扣15元/次。☆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将职工婚假、产假、丧假在规定时间内,其考勤履职津贴照发,其他绩效工资停发。女职工自然流产的,或第一次人工流产的,或因放环、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发文字号】闽财农指[2018]2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8.04.28 【实施日期】201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8〕29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现下达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30万元,其中农村固定观察点资金230万元、茶树种质资源保护资金200万元,款列“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15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18年农村固定观察点绩效目标表

3.2018年茶树种质资源保护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2018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闽侯县 5.2 5.2 连江县 4.3 4.3 罗源县 4.3 4.3 闽清县 4.3 4.3 永泰县 4.3 4.3 福清市 6.7 6.7 厦门市15.115.1 集美区10.310.3 同安区 4.8 4.8 莆田市1818 城厢区 4.3 4.3 荔城区 5.2 5.2 仙游县8.58.5

三明市51.731.720 三元区 4.3 4.3 明溪县 6.7 6.7 清流县 4.3 4.3 宁化县 4.3 4.3 大田县2020大田县茶业局(吴山大寨山野生茶) 尤溪县 4.3 4.3 沙县7.87.8 泉州市48.428.420 洛江区 4.3 4.3 惠安县10.310.3 安溪县2020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安溪县茶树种质资源圃)永春县 4.3 4.3 石狮市 4.3 4.3 南安市 5.2 5.2 漳州市5353 芗城区 4.3 4.3 龙文区 6.7 6.7 云霄县 4.3 4.3 漳浦县 4.3 4.3 诏安县 4.3 4.3 长泰县 6.7 6.7 东山县 4.3 4.3 南靖县 4.3 4.3 平和县 5.2 5.2

南昌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试行办法

南昌大学人事处 昌大人字[2011]34号 南昌大学2011年业绩津贴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绩效 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类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未全面 修订之前,在原岗位津贴发放考核的基础上,就我校2011年业绩津贴考 核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 1、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按照《南昌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39 号)规定。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本科教学工作量180320 260120 其中至少独立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 时课程 研究生教学

工作量060200 类别 教时 职称 注:与原岗位津贴制度对应职称的教学工作量学时数不变。 2、教学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教授 二级教授 三级 教授 四级 副教 授 一级 副教 授 二级 副教 授 三级 讲师 一级 讲师 二级 讲师 三级 助教 一级 助教 二级 学时数1500850460390280170145110553525注:红色标注为新调整,其他岗位级别对应原校内岗位设置级别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不变。 3、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正高 二级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学时数2140149011001030920810785750695395385注:科研岗位是指专职科研编制人员,不做教学工作量要求,按2个学时教学工作量折算成1个学时科研工作量的标准,将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到科研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 4、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本岗位职责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量化考核指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完整版

编号:TQC/K24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完整版 In order to achieve a certain goal, the final plan is output after internal communication and confirm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is reasonably arranged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resources, so as to realize the structured and planned implementation.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方案资料适合用于工作中,为达到某个目标把要求和工作的内容及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在内部沟通确认后输出最终的方案,执行时根据已有的资源进行合理安排,现实结构化和有规划性的实施。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院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县医院在乡村卫生工作中的“龙头”、“枢纽”作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各项工作逐渐正规化。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建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有责任、有激励、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个性化成长空间。坚持以岗位价值为导向,以员工对企业贡献为依据,提高员工绩效、能力与薪酬的匹配度,逐步构建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分配制度一体化原则。提高公司薪酬分配管控能力,公司总部和下属公司实行一体化分配制度,保持制度纵向一致性,实现分配制度高效统一。 2、坚持分配导向价值原则。明确分配价值导向,员工薪酬以体现岗位价值为核心,同时体现能力和工作绩效的全面提升。合理确定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的员工薪酬水平,通过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创造更高价值的薪酬理念。 第四条实施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工资构成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相对价值确定岗位档级,以能力与绩效确定薪酬水平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四个单元构成,即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种工资。 即员工应发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种工资 第七条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累计贡献所给予的承认和补偿。工龄工资按员工工资 30 元/年确定,工龄工资不超过300元。 第八条岗位工资以岗位评价为基础,主要体现岗位价值差别。岗位工资=基额*岗薪系数。基额为300。 第九条绩效工资 技术、管理类人员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设定目标绩效工资,并结合月度绩效考评结果综合确定实际绩效工资;营销类人员、加油站员工、驾驶员的绩效工资与业绩进行挂钩。 第十条特种工资是指针对部分群体的特殊工资,主要包括加班工资、班组长津贴、通讯补贴、餐贴、全勤奖、其他专项奖励。其他项目须报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工资体系 第十一条岗薪档级 1、岗薪档级(简称档级)包括岗薪档别和岗薪级别两部分。 2、岗薪档别(简称档别)是岗位相对价值的反映,划分为1~10个档别,1档为最低档,10档为最高档别。 3、岗薪级别(简称级别)是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及技能素质价值在薪酬上的具体体现,每一档划分为10个级别,1级为最低级别,10级为最高级别。

销售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伊禧堂面粉营销管理部·市场销售部人员 销售提成及考核管理办法(暂订·请领导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销售人员的考核标准与内容,提高营销部门的运作效率,促进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培养人才,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为价值分配提供依据,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薪资管理宗旨是:以销售人员为考核单元,通过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销售考评管理,真实体现团队组织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本办法对面粉市场销售部销 售人员适用。 第二章销售人员任务及提成 第三条所有销售人员实行的是有责任底薪;试用期员工不考核基本任务,如当月实际销售额超过基本销售任务,则试用期基本任务和正式期基本任务同样。 第四条销售人员完成的实际销售额以当月实际回款金额计算。 第五条销售人员的提成为实际销售额的( )%。 第六条拜访客户数 业务人员每月拜访客户基本数为200个次。 第七条销售任务及提成 提成=基本销售任务提成基数×基本销售任务的提成比例+超额提成基数×超额提成比例基本销售任务:公司业务人员的每月基本销售任务根据业务人员的岗位级别不同而不同。 业务人员月薪酬=底薪+基本销售任务提成+超额提成+出差补助+其他 基本销售任务提成=提成基数×基本销售任务的提成比例 提成基数: 基本销售任务的提成比例: 业务员当月基本任务全额或超额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提成比例为0.5%。 业务人员当月基本任务未完成,则基本销售任务的提成比例计算公式为:0.4% 超额提成: 超额提成=超额提成基数×超额提成比例 超额提成基数=实际销售额-基本销售任务 超额提成比例0.6%。

第三章提成发放 第八条销售人员的当月的提成总额分三次发放,分别为月度发放提成(当月提成总额的80%)、季度发放提成(当月提成总额的10%)、年度发放提成(当月提成总额的10%)。第九条月度发放 次月与固定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条季度发放 下一季度的末月发放上一季度的季度发放提成,如六月份发放1月-3月的季度发 放提成。 第十一条年度发放 下一年度的第三个月发放上一年度的年度发放提成,也就是每年的三月份发放上 一年的年度发放提成。 第四章提成时效期 第十二条每个客户的提成时效期为三年(从产生销售回款的第一个月至第36个月内),该客户产生的所有销售额业务员都有提成,业务人员离开公司后,不再享有。 第五章销售激励及奖励 第十三条新签客户激励政策 为促使销售人员新开客源,业务人员每月须开发1个以上新客户,如连续三个月均开发新客户3个以上而且平均每月每客户产生实际销售回款达到()元以上,给予业务人员岗位级别调高一级奖励。 第十四条为激励业务人员提高销售业绩,公司设立如下奖项: 超额奖: 业务人员连续两个月超额完成当月基本销售任务,给予岗位级别调高一级奖励。 优秀奖: 业务人员第一个月实际销售额每超过当月基本任务10000元除提成外公司另外奖 励现金50元,连续第二月实际销售额每超过当月基本任务10000元除提成外公 司另外奖励现金80元, 连续第三月以上实际销售额每超过当月基本任务10000 元除提成外公司另外奖励现金100元。 勤奋奖: 以业务员当月拜访新客户数或老客户,取得有效的新客户信息或回访信息,并做 好信息登记数为准。每拜访一个新客户,计1分;拜访一个老客户,计0.5分; 公司给予当月合计得分第一名的业务人员现金100元奖励;如业务人员连续三个 月合计得分第一名,公司另外奖励现金100元;如业务人员连续六个月合计得分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南充市顺庆区金台镇小学绩效工资 实施办法 (2018年5月第七届第三次教代会修改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1、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由学校考核小组评议,学校考核委员会审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学年、下半学年两次考核造册。 2、教师平时考核由学校职能处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学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3、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或

述职;(2)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3)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并审定考核小组考核结果;(4)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5)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4、绩效考核争议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按如下程序办理:(1)书面向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2)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5、《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过去的管理制度、管理实际、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相结合,以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为目的而制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6、执行期为一年,每年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完善后再执行。 四、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 1、考核委员会: 主任:龚建平 委员:杨平、雍兴平、陈德宏、张福林、董阳林、王铭(下设考核领导小组) 2、考核小组: 师德与安全小组:组长:雍兴平组员:耿彩云、袁宏宇 劳动纪律小组:组长:龚建平组员:冯艳林 教学工作量小组:组长:董阳林组员:王蓉、冯胜勇 教育教学过程与业绩小组:组长:陈德宏组员:王蓉、冯胜勇、李婧仪、庞鸿任小云、青涛 汇总统计小组:组长:张福林组员:冯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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