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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专业制度规范

医院医疗专业制度规范
医院医疗专业制度规范

医院诊治流程

一、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工作流程

二、门诊一般病人诊治流程

三、门诊急、重、危病人救治流程

四、住院病人的诊治流程

五、病房危重病人救治流程

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工作流程

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一般上午处理病人,下午记录、整理医疗文书,还可安排特殊诊疗工作,如各种穿刺等。每天下午对到科的各种辅助检查单应认真分析其临床意义,必要时向辅助科室请教、询问。

2、按工作分工接诊病人,在得到办公班护士通知后,对新入一般性病人,应在15分钟内接诊,对急、重、危病人应立即接诊。

3、病史收集。记录应客观、规范。流程为:①问病史。②查体。③初步分析。即对病人的初步诊断、当前的主要矛盾及解决办法应作简短的分析、判定,做到心中有数。④下医嘱。同时有针对性选择辅助检查,开辅助检查单(血、尿、粪三大常规是新入病人必查项目,手术病人加查凝血四项、艾滋病抗体、肝功、戊肝抗体)。⑤写病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入院记录。对接诊病人的情况一时无法作出判断时,应向上级医生汇报,请上级医师协助分析。

4、在接诊急、重、危病人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报告,当遇夜班,上级医生或科主任一时无法赶到抢救现场、而病人情况又危急时,应沉着冷静,努力保持患者生命体征稳定,争取抢救时间,嘱咐护士报告医务处或院总值班以及向相关科室求助。急症手术时,应边报告边作术前准备,特别是必须的术前(辅助)检查准备。

5、自觉养成良好的病案书写记录习惯,按病案管理规定书写记录病案,做到客观、准确、细致、及时,克服造假、滥复制等不良习俗。

6、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治疗效果不好,认为诊疗过程需作大的修改调整、病人本人、家属或单位领导提出要求,自己又无法答复,应积极向主治医师直至科主任报告。对在诊疗过程中有好的意见也应积极主动地向上级医师反应,对疑难病人、拟手术病人、死亡病例等应及时提请科主任作相关内容的讨论。

7、值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负责全科室医疗工作,对全科重、危病人应做到心中有数,熟悉病情及目前的主要治疗方案。对全科病人病情发生的变化,应认真观察,仔细分析,正确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情况应报告听班的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夜间熄灯前,应与护士共同巡视病区。此外,值班时,还应兼管科室的行管工作。

8、履行告知制度,患者病情发生较大变化、实施特殊诊疗措施、手术前等情况应及时向患者亲属、单位领导或患者本人告知、并履行签字手术。

9、严格执行查房和交接班制度。住院医师应每天上、下班查房,对管辖的病人均应仔细询问病情变化、查体,分析病情,适时调整诊疗计划,杜绝查房走过长现象。节假日应抽出一定时间查房。重点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措施、处理后效果、有待完成的医疗工作以及科室管理情况等均应列入交班内容。接班医生应耐心听取上一班医生的情况介绍,巡视全病区,对一级以上护理病人、估计病情会发生变化的病人应重点巡查。

10、主治医生除管理好自己病人外,负有对下级医生工作指导、监督责任。每周至少两次对下级医师进行查房,及时发现下级医生管辖病人的病情变化,帮助下级医生分析病情,制定或调整诊疗计划,帮助下级医生分析病情,制定或调整诊疗计划,带领其抢救急、重、危病人等。

11、主治医师可安排一般性手术。

门诊一般病人诊治流程

1、军队人员(在职军人、离退休干部、优惠医疗家属)就诊应持体系部队卫生部门转诊介绍信、医疗就诊卡就诊,到住院处挂号,住院处人员认真填写“部队伤病员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部队番号等),导引到相应科室就诊。

2、地方人员就诊时,需先挂号,门诊导诊护士引导到相应科室就诊。

3、对急诊伤病员应随到随诊,危重伤病员要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认真采集病史、书写门诊病历。

4、遇高龄、行动不便的伤病员就诊时,门诊护士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就诊手续,扶助病人到相应科室检诊,该类伤病员需要住院时,门诊护士应通知相应科室,科室派人将伤病员接至科室。

5、当科室暂无空床不能满足病人住院要求时,门诊医生应耐心向其解释原因,并保证待床时间不超过1天。

门诊急、重、危病人救治流程

1、急、重、危病人就诊时,可直接入急救室,边抢救边办理挂号手续(待病情稳定后,可督促病人陪护人补办手续),当无人陪护时,由门诊护士代办挂号、交费等手续。

2、上述伤病员在门诊急救室抢救时,门(急)诊医生应尽量缩短时间,突出重点地询问病史,查体,争取救治时间。

3、门诊护士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连接多参生理监护,将急救设备(除颤器、呼吸机、气管切开包、吸痰器、洗胃机、急救车等)有选择地放置于床旁,遵医嘱抽血、导尿并留尿以备化验。

4、遇生命体征不稳定需抢救病人时,值班医生、护士人员应实施边抢救边报告制度,向门诊部主任和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员)报告。得到报告后,门诊部主任和医务处(院总值班员)应迅速调集人力,指导或协调抢救,门诊部主任负责组织救治。抢救时,医护人员应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并安排一名护士负责记录救治过程。

5、上述人员救治需作辅助检查时,值班医生或护士应迅速通知辅助科室,辅助科室应根据要求派员到救治现场检查或积极做好检查前准备。

6、当门诊医生经检诊后,无法判定病因或主要矛盾时,应行使生命体征平稳的救治措施,并迅速通知相应科室会诊。科室在得到通知后,科主任本人或应迅速派经验丰富的医生立即赶往救治现场,不得拖延。

7、上述伤病员经救治,病(伤)病情稳定后,门诊救治医师、会诊医师应补记抢救、会诊记录。

8、上述伤病员需转入相应科室继续救治时,需待生命体征稳定后进行。转到病房时,门诊部主任或医师应向科室详细交待门诊救治经过。

9、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无缓解需手术治疗的病人,由会诊医师(手术医师)通知麻醉科,由麻醉科护士将病人接入手术室,并将记录门诊救治过程的病历资料交麻醉医师。

住院病人的诊治流程

1、病人自行入科或被送入科住院时,护士站办公班或值班护士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向病人交待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通知病房班护士整理病房,按规定称体重,测体温后将病人送至病房,然后通知经治医师。

2、经治医师得到护士通知后,对急、重危病人应立即检诊病人,对一般病人应在15分钟内检诊病人,并按规定时间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上级医师(一般是主治医师)应知道经治医师检诊,共同制定诊疗计划。遇急重危病人时,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和护士长应亲临病房,知道检诊。救治和护理。

3、新入病人的病情应为医护人员的交班内容,做好详细交接。

4、病人入院次日,科主任应带领全科医生和护士长对其查房,按规定询问病史、查体,提出诊断及依据,分析当前的主要矛盾并阐明解决办法,调整诊疗计划,护士长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

5、护士按等级护理巡诊病人,遇病情变化应立即向医师报告。经治医生应按查房制度每天查房,按等级护理记录病程记录。对急重病危人应积极主动地观察病情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6、急、重、危病人住院作辅助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陪护。

7、病人病情发生变化,采取重大诊疗措施,经治医师乃至科室主任均应认真履行好报告制度,向其家属、单位领导及时通报病情,酌情履行签字手续。

8、对疑难病人,经治医师应每天详细查体,追问病史;上级医师、科主任应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病情观察,知道下级医师及时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以利尽快诊断;对三日内未确诊病人,科主任、上级医生应知道下级医师准备临床资料,做科内讨论、科间会诊的准备,对一周内未确诊病人,应上报医务处,并准备院内会诊的临床资料。

9、急、危、重病人住院,应按报告制度规定,上报医务处,患者为军人的要同时报政治处。

10、住院需要手术的病人,经治医师要积极做好术前检查准备,并及时将病人情况上报科主任,由科主任根据全科情况确定手术时间及手术医师。急诊手术可由主治医师决定。术前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包括手术协议书、麻醉协议书、使用血及血液制品协议书等。

11、患者是否出院,应于前一日确定,并及时通知患者本人及家属。出院当日应将出院小结贴附于门诊病历后交病人或家属。对于转院的病人应及时书写病情摘要和转诊单交医务处盖章。

填入院文书送入病房 病史理化检查

侧生命体征介绍情况 体检病历书写

教学查房、院首 晨间查房、午后查房

长机关联合查房

夜间查房、危重病查房

科内会诊、科间会诊

全院会诊、院外会诊

急性病会诊

医师下达医嘱

护士执行医嘱

诊疗程序示意图

病房危重病人救治流程

病房危重病人是指病房住院病人突然出现危重情况,急需抢救的病人。该类病人的抢救需医生、护士及医技科室的密切配合。在抢救此类病人时要求医务人员知识面广,技术娴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到沉着冷静,紧张有序。抢救工作一般在CCU 、ICU 等较宽敞、监护设施较齐备的病房进行,流程与方法如下: 一、当科室出现急重危病人时,首先发现的医生、护士要立即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治措施,并呼救。科室全体医师、护士应立即赶往抢救现场,坚决杜绝“非己病人。与己无关”的现象,实施“统一指挥,分布进行”的抢救措施。

二、抢救一般由科主任指挥,或科主任制定经验丰富的医师担任。科主任不在现场时,由现场职称或年资最高的者担任指挥。抢救分医疗与护理两组,并分好工,一般每组以3人较佳。医疗组安排1-2名医生胸外按压,1名行人工呼吸,1名观察病情;护理组安排1名护士负责静脉通道及用药,1名负责抢救记录,另1名负责急救药品和器材。

三、抢救一般分三个主要步骤:①生命状况的判定;②心肺复苏、保持呼吸循环

系统的有效工作;③专科性处理及减少并发症。在抢救中有时三个步骤相互联系,彼此交叉,因此,必须做到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

(一)及时判定生命状态,以指导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应突出重点地询问病史、查体,争取救治时间。

1、医师应观察病人神志、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大动脉搏动,血压、呼吸、面色、肢体温度、尿量等,进一步观察心电、血氧饱和度、中心静脉压、PCWP(肺毛细血管楔嵌压)、胸片、器官超声影像、CT、MRI,结合各项检验指标,如三大常规,血生化、肝功、各种酶学、血气,基本上能对病情有一个判断,往往这些观察指标是边抢救边完成的。

2护理人员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连接多参生理监护仪,将急救设备有选择地放置床旁,遵医嘱抽血、导尿、下胃管并留取标本以备化验。

(二)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保持呼吸、循环系统的有效工作。

1、医师应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术,熟练掌握气管插管、包扎、止血技术、开放性气胸转闭合性气胸的方法;对常用的血管活性药物、心律失常药物、止血药物等应熟练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还应熟练掌握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紊乱的方法,遇到相应情况应及时处理。

2当一时尚无法查明病因时,一般采用抢救、边搜集临床资料的办法,在抢救中判明原因。抢救重点做到:①保证心肺功能尽可能正常发挥;②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③保持内环境稳定。如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保暖或降温等。

3、护理人员保证静脉等各种通道的通畅,根据医嘱配制、使用急救药物、输血,做好电除颤及使用呼吸机的辅助工作,并及时报告、联系辅助检查等。

(三)专科性处理及预防并发症

1、遇有非专业性处理不能使病情稳定者,应及时请专科处理。如心、脑梗塞的溶栓,消化道、呼吸道大出血内科治疗无效等需专科手术情况应及时手术。

2、预防并发症:脑复苏应正确使用冰帽、高压氧治疗;心肌梗塞注意防止并发DIC,脑梗塞病人注意防止继发性脑出血。插管及手术病人注意防止继发性感染等等并发症。

(四)病情稳定,及时进行讨论,制定中长期诊疗护理计划;危重病员经抢救病情稳定或死亡后,科主任应及时督促医生、护士补记抢救记录等各种病案,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和总结。

四、积极协助科室抢救

1、对重症抢救,医务处应及时亲临现场,协调抢救,遇批量急、重、危病人抢救时,应调集全院力量,统一协调指挥,及时向上级行政及主管部门汇报。

2、辅助检查科室得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抢救科室检查病人或积极做好迎接病人来科检查的准备,备血及血液制品。

3、药械科应根据临床科室要求,积极备药,必要时制定专人购买,派员检查医疗仪器,使之保持良好状态;供应室应按临床科室需要准备相应物品。

4、抢救过程中如需麻醉科等其他科室协助处理的,应由科主任通知有关科室急会诊,被邀请的科室应速派经验丰富的医生立即赶到救治现场。

新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目录 1 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2) 营业员岗位职责 (3) 2 质量管理的规定 (4) 3 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6) 4 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9) 5 贮存检查和入库管理制度 (11) 6 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2) 7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3) 8 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15) 9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16) 10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16) 11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8) 12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8) 13 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9) 14 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20)

一、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购进及销售医疗器械质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相关职能岗位,明确各岗位在质量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有关管理制度。遵纪守法,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中应保证消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积极支持质量员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质量员工作。 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5.教育员工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教育,支持员工参加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及企业信誉的关系。 6.认真处理质量查询、投诉及事故,热情、耐心听取客户意见。积极配合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

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院 2015年12月22日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全院医疗设备(含教学、科研设备,下同)的论证、验收、使用、报废及档案管理。 2.范围:全院。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负责医疗设备的论证、验收、维修、预防性维护、报废及档案管理工作。 4.2财务部:负责医疗设备资产账目及设备残值处理。 4.3各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 5.制度内容 5.1论证 5.1.1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年10月申请上报次年度医疗器械申购计划,填写《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申购表》和《医疗设备申购汇总表》。医学工程与信息部汇总整理后,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预算计划,由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作为次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5.1.2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并通过医院职代会立项通过后同意购买。 5.1.3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申购表》,交医学工程与信息部部长及

分管院长审批,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将建议购置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纳入计划外采购清单,优先办理。 5.1.4采购计划立项后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按医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 5.2验收 5.2.1购进的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代表、医学工程与信息部技术人员及供货方共同参加验收,对设备的配置、技术参数、功能指标逐项检验,必须满足合同所有条款。填写《专业医疗设备装机验收单》并由各方共同签字。 5.2.2对于医疗设备有特别技术质量验收要求的,应由政府授权的机构(如商检、计量、压力容器、卫生质控等)进行。 5.2.3供货方须提供操作和维护培训,培训完成后受训人员签字认可。 5.2.4供货方须提供《设备操作流程》、售后服务联系方式与医学工程和信息部。 5.2.5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实施控制,包括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标识、隔离、处置及记录。 5.2.6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留存,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5.2.7对于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使用:医疗设备使用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分管院领导负责制,护理部总体负责全院日常维修和医疗手术设备紧急维修的外联,及陪同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 2、各医疗科室应将设备维修联系工程师的联系电话汇总,报备护理部,由护理部负责制表,报备综合办及院领导,以便应急时需要。 3、维修实行三级负责制。 一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保养,由科室、手术室负责。 二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由科室报护理部,护理部协调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报备院领导。 三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中发现维修不好及更换零件,应在事故出现2小时内报院领导,由护理部协助院领导联系公司或厂家来工程师解决疑难问题。 4、实行逐层上报,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将要维修的设备初步筛查,根据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要有分管院领导协商、商榷、上报院长审批核准。 5、所申请维修的设备,要及时制定责任人,限时完成,原则上在保修期内的设备24小时必须完成,在保修期外的设备72小时必须完成。 6、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外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维修价格登记等。 7、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后勤人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后勤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__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__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医疗技术的准入和开展,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检验科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五、设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我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 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我院医疗技术的筛选、准入和监督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及组织工作,暂设为医务科。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技术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医院直接管理。 (三)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负责组织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筛查院内各项医疗技术,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医疗技术类别,实行分级管理。 七、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一)对于已经开展的各项医疗技术,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科室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对其进行筛查和认定。对属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应的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批准后方可在院内继续实施。 (二)对于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前需严格执行准入制度,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对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应的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批准后方可在院内实施。

最新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职责培训资料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职责培训一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 首营企业应按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需报损的医疗器械,应按公司的规定进行。 销售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2.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品种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①“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②首营品种是指公司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审批首营企业和品种的必备资料:① 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的授权委托书,并标明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书。 购进品种时,应提供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 3.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部的质量验收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验收时应按照医疗器械的分类,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 验收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应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医务科负责全院常规医疗保健技术的管理。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沿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管理制度 随着医医疗事业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的管理要求,我院特制定此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三、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和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3、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每季度组织一次; 4、凡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5、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6、设备科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 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

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青岛**医院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医疗器械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制度 (1) 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2)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 (4) 医疗器械储存管理制度 (6) 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7) 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8)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9)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2)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13)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14)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17)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8)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20) 质管人员培训制度 (21)

医疗器械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制度 一、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总务科汇总后,交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审批规定,经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五、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总务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六、对于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

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 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管理水平 天津市第二中心医院于泽光 天津市第二中心医院是一所高级综合性医院,拥有532张病床。自改革开放以来,引进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规模上从小到大,数量上从小到多,质量上从落后到先进,档次上 从低到高,其总价值从80年的190万到94年的2666万,代表当代水平的医用直线加速器、CT、后装机、1000mAX光机、彩色多普勒、大型生化分析仪等等应有尽有。管好用好发挥这些大型设备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设备科的根本职责。为此,我们从81年引进第一台进口设备时起,就对医疗设备实行“全过程“管理,逐年完善形成了一整套以医疗设备技术档案为中心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个医疗设备器材管理办法,四项制度,十项标准。 一.医疗设备器材管理办法(简明) 二.制度化 1.医院财务物资管理制度 2.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3.医院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4.医院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三.标准化 1.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 2.医疗设备佳话,论证,评价标准。 3.医疗设备效益管理标准。 4.医疗设备计量管理工作标准。 5.医疗设备验收,调试,安装,管理全程服务标准。 6.医疗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7.医疗设备维修工作标准 8.医疗设备科工作评价标准 9.岗位工作职责标准 10.质量控制标准 下面仅就标准化中第一项医疗设备全过程标准介绍如下: 一.管理工作一主线:以设备技术档案为中心的全工程管理 二.装备二原则:需要与可能,实用与经济。 三.计划三落实:使用维修人员,房屋,资金 四.论证四要素:理由与布局,使用与维修 资金与外汇,房屋与效益 五.评价五内容:先进与可靠,配套与经济,节能与环保 服务与维修,适用与院情。 六.验收六注意:提前熟悉性能,照相登记记录 商检与索赔,配套措施 时间要求,全程服务 七.使用七要求:使用学习班,操作规程,保养制度 分管共同,使用记录,清点制度 外借转移 八.考核八标准:完好率,使用率,单机利用率,单机利润率

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所配备的医疗器械,必须服从医院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合理调度。 2(所有疗器械必须建立帐、卡和必要的技术档案。医疗器械的外借外调、降级、报废、拆装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必须通过医院的设备主管部门。 3(必须建立医疗器械的使用操作规程,技术安全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修理制度和其他的相关制度。 4(大型精密仪器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和操作使用,其他人员如需上机,必须先经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机操作使用。 5(对未经财产主管部门同意,私自调拨、借用医疗设备等,违反规定的科室按设备原价值实行一次性经济处罚,科室领导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对医院设备要经常保养和定期检修,应建立保养及维修记录卡,维修不当造成人为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领导调动、调离时必须由设备主管部门严格监督交接,方可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二、一次性医用器具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专职人员负责对本院一次性医用器具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2(医院所购一次性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管理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推销员应具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推销员证件。 3(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和有效期。 4(建立登记帐册,记录内容包括:每次订货与到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日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及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5(严格保管,不得将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用器具应用于临床。 6(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涉一次性器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并及时上报。 7(一次性医用器具用过后,必须毁形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三、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液袋等。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汇编 目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2) 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21) 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24)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27)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肿医发〔2012〕13号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前(2009年5月1日前)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第七条其他规定均参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 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3. 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全制度

第一章医疗设备管理 一、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分管院领导 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作全院资金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二、设备科 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3、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6、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供应; 7、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9、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10、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三、使用科室

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

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政策。第五条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公布。第六条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政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 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XXX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3 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 1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 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1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3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5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设备的购置计划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 2 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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