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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南省卫生厅公告第1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3.08

【实施日期】2008.04.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28日)废止

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府登417号)

《云南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12月24日经云南省卫生厅厅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8日起施行。

云南省卫生厅

二○○八年三日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连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6部委联发文《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和卫生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以域名访问或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适用于本办法。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专门的医疗卫生信息网站或在非专门网站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活动。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分为经营陸和非经营性两类,我厅对此分别实行许可制度和备案制度。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医疗卫生信息。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第四条拟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以及拟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省级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手续之前,均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第五条申请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广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

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一、综合医疗本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①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换号诊断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 4. 住院床位费按日计算的,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日按一日计算收费,出院当 5. 患者结算时,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6. 门诊拆线不得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11(一)一般医疗服务1101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A110100001挂号费收费收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11022.诊查费评估、营养咨询、优生咨询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C110200001普通门诊诊查费诊疗服务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C110200002专家门诊诊查费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指:①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C110200002—1名专家②省级名老、名中医C110200002—2主任医师C110200002—3副主任医师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C110200003急诊诊查费、急症的诊疗服务C110200004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

E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E11033.急诊监护费 E1103000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11044.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院前急救费D110400001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5.体检费1105含内、外(含皮肤)、五官、妇体检费科(含宫颈刮片)的常规检查,D110500001写总检报告。110500001-1一般健康体检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110500001-2小学学生体检11066.救护车费I110600001救护车费指急救范围地段内11077.取暖费110700001病房取暖费I110700001-1单人房I110700001-2双人房I110700001-3三人以上I11088.空调降温费110800001病房空调降温费I110800001-1单人房I110800001-2双人房I110800001-3三人以上I11099.床位费1.病房应基本配置的(病床、床头柜110900001普通病房床位费BB110900001—1A级房间110900001—单人房B1a110900001—双人房B1b110900001—三人以上B1c110900001—2B级房间B 110900001—B单人房2a110900001—B双人房2b110900001—B三人房2c110900001—B四人以上2dB110900001—3C级房间110900001—B单人房

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信息来源: 贵州省卫监局发布日期: 2012 - 02 - 10 收费标准序号项目计价单位备注 (元) 二住院收费 尚未评定等级的医院:地(州、市)级以上医院按二乙医院(一)住院费价格执行;县级医院按一级医院价格执行。 专设精神病、传染病、烧伤、肿瘤病床按同等病床收费价格 加50%收费;专设烧伤翻身床按烧伤病床价格再增加一倍收1 三级甲等医院1 人床日 15 费;专设妇产科病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加收0.50元;儿童病间床,按同等病床价格收费;婴儿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减收0.30 元;病员自带被褥按同等病床标准减收0.20元。 2 三级乙等医院1人床日 10 间 3 二级甲等医院1人床日 9 间 4 二级乙等医院1人床日 7 间 5 一级医院1人间床日 6.5 6 乡镇卫生院1人间床日一律2.50 7 三级甲等医院2人床日 10 间 8 三级乙等医院2人床日 8 间 9 二级甲等医院2人床日 7.5 间 10 二级乙等医院2人床日 6 间 11 一级医院2人间床日 5.5 12 乡镇卫生院2人间床日一律2.50 13 三级甲等医院3,床日 8 4人间

14 三级乙等医院3,床日 7 4人间 15 二级甲等医院3,床日 6.5 4人间 16 二级乙等医院3,床日 5 4人间 17 一级医院3,4人床日 4.5 间 18 乡镇卫生院3,4床日一律2.50 人间 19 三级甲等医院5人床日 6.5 间以上 20 三级乙等医院5人床日 5.5 间以上 21 二级甲等医院5人床日 5 间以上 22 二级乙等医院5人床日 4 间以上 23 一级医院5人间以床日 3.5 上 24 乡镇卫生院5人间床日一律2.50 以上 (二) 住院诊察费床日 1 (三)护理费分级护理要求见说明 1 特别护理小时 1.5 2 一级护理日 6 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一、二、三级护理费每日各增加1元 3 二级护理日 4 4 三级护理日 2 5 气管切开护理日 8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6 新生儿护理日 10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7 口腔治疗护理日 8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四)院外会诊费会诊人员差旅费由请求方负担 1 主任医师次 100 2 副主任医师次 80 3 主治医师次 50 4 医师次 30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教学文案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 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床日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第一瓶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资料]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资料]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 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制定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可由医疗机构在不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 第四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管理、监督及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组织实施。州、市级及以下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监督及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为有利于病人的合理分流和医疗机构整体效率的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实行三级分类定价。执行各类价格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 承受能力及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医疗设施、服务质量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六条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应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省、州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一区域或城市执行同类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机构,实际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基本一致和相对稳定。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应依据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财政补助、药品收入、医疗损害风险成本等情况,按照既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的一般试剂、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医用消耗品,其费用应计入相应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单列计费;少数特殊材料和组织器官移植供体可以单列计费。 第九条按规定可以单列计费的特殊材料,由医疗机构按实际购进价和规定的加价率顺加作价,另行收费。具体加价率为:购进价在100元及以下的5%;购进价在100元以上、1000元及以下的4%;购进价在1000元以上的3%,但单项材料加价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组织器官移植供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收。 第十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试剂、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医用消耗品的使用管理,逐步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对主要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以及在较大范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调价方案应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经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用于临床的医疗服务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立项定价。 凡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如其治疗目的与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所列项目相同,只是治疗方法的改进、增加,或仅是材料、试剂有差异,均不作为新增项目。

“互联网+政务服务”

原创材料仅供学习 “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是上个网那么简单 若不能及时调整思路,从根本上求新求变,以互联网思维形塑当下的政务服务,而依然在“网上办公”的层面打转转,将上网视为日常行政运行的点缀,甚至是“多此一举”的办事方式的简单叠加,反而会给民众增加麻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更大程度利企便民。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之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 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互联网+政务服务”概念。到了4月,国办转发了发改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这一概念正式进入实操。 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就此作出部署,既可以视为是一次阶段性强力推进,也是对以往部分地方实践的纠偏。特别是,中央政府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的关键步骤,足见总理念兹在兹的关切所在。这不

仅关系到政务服务模式的转变,更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不能实现现代化、服务型政府能不能建成,乃至本届政府改革的成败。 可见,这一“互联网+”的后缀,绝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政务公共服务上网那么简单,而是意味着施政思路、行政导向以及服务主体的革命性改变。若不能及时调整思路,从根本上求新求变,以互联网思维形塑当下的政务服务,而依然在“网上办公”的层面打转转,将上网视为日常行政运行的点缀,甚至是“多此一举”的办事方式的简单叠加,反而会给民众增加麻烦。 事实上,类似的“网上政务”误区并不鲜见。比如,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往往热衷于电子基础设施的兴建及相关物理网络的连接,将政务服务品质、民众满意度的的提升,简单理解为技术、基础设施上的巨大投入。“天价网站”层出不穷,重复建设比比皆是,明明可以分散上网,却硬要耗费巨资搞什么“可视性”网上政务大厅,除了靡费公币、好大喜功,并无实质意义。又如,一些部门一面高调推进政务上网,一面又死死抱住部门数据,设置层层壁垒,搞信息封锁、信息孤岛,条块分割,各自为战,不愿意真正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这样的网上政务,不过是现实部门壁垒的电子化呈现罢了。明面上的说法是保护信息安全,实则是部门利益、权力思维的体现,本质上则是一种抱残守缺。 还有一些地方,尽管已经置身互联网时代,而想法却依然停留在以“政府为中心”的层面,缺乏问题导向、用户思维,在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 办法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09-13 生效日期: 2005-09-01 发布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1号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的诊疗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以及符合上述条件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医用诊疗设备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单光子断层扫描(ECT)、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页脚内容1

(3)同一检查、治疗目的价格较高的检查、治疗项目。 2、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各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费、尸体料理费、处置费和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诊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检查、化验类)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页脚内容2

“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

“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 为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增强业务效能,提升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全区统一建设“大一窗式”服务受理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和移动终端等在业务、技术、数据、机制上融合推进,构建“O2O”政务服务新模式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支撑。 为解决目前办事大厅所面临的5方面难题,“大一窗式”服务系统以自动流转代替二次录入“大一窗式”服务系统要求通过接口的方式与省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系统、委办局系统实现对接,避免办事

过程中无意义的二次录入操作,减轻工作量,保障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以信息流转代替材料流转 跨系统、跨委办局之间的信息流转过程中避免以纸质证明材料作为信息传递媒介,以系统对系统、接口对接口的方式实现委办局之间的信息互通。一方面提升办事效率,另一方面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将跨系统事项整合为服务 从平台层面将多系统多事项进行整合,成为信息自动流转的真正的服务,以服务为粒度对外进行开放。组成服务的事项之间通过平台实现自动流转,自动办理。 全系统操作记录留存归档 以服务为粒度进行全程服务质量管控,不仅保存前端受理平台的操作记录,而且保留周边平台,如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系统、委办局系统的全程操作记录。从而最终实现服务质量的全程管控和投诉处理的过程溯源。 以数据回填代替手工填报 通过与各委办局系统的对接实现办事大厅范围内基础“活化”数据系统的建立,累积各委办的活跃数据。在事项受理过程中,使用系统数据回填功能代替人工系统填报功能,部分事项实现受理过程中的

“一号”办理。 河南云工厂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伊始就确定了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企业宗旨,始终秉承“让工作更简单”的企业理念,以技术手段优化客户管理水平,提高客户管理效率!

[重点]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重点]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1) 人工破膜术次 50 43 35 特 殊"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的(2) 单胎顺产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200 170 140 脐裂伤修补及侧切" 带 夹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3) 双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400 340 28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4) 多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700 595 49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中期引产接生;不含死胎尸(5) 死胎接生次 200 170 140 体分解及尸体处理 包括穿颅术、断头术、锁骨切各种死胎分解(6) 断术、碎胎术、内脏挖出术、次 300 255 210 术头皮牵引术等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 (7) 难产接生裂伤修补及侧切,包括臀位接次 400 340 280 生、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 产、旋转胎头、产钳助产" (8) 外倒转术含臀位及横位的外倒转次 50 43 35 (9) 内倒转术次 80 68 56 (10) 手取胎盘术次 50 43 35

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11) 剖宫产术次 650 553 455 膜外、剖宫取胎术 剖宫产术中子(12) 次 900 765 630 宫全切术 剖宫产术中子(13) 次 750 638 525 宫次全切术 含腹部疤痕剔除术、多次剖宫(14) 二次剖宫产术次 900 765 630 产 腹腔妊娠取胎(15) 次 750 638 525 术 (16) 选择性减胎术次 1500 1280 1050 子宫颈裂伤修(17) 指产时宫颈裂伤次 150 128 105 补术 子宫颈管环扎(18) 指孕期手术次 300 255 210 术(Mc-Donald) 包括会阴、阴道、宫颈部位病变每个A 荧光检查 30 26 21 检查部位 B 外阴活检术次 20 17 14 外阴病光照30C "包括光谱治疗,远红外线等" 10 9 7 射治疗分钟 D 阴道镜检查次 20 17 14 E 阴道填塞次 50 43 35 阴道灌洗上F 药品次 8 7 6 药 后穹窿穿刺G 包括后穹窿注射次 50 43 35 术 H 宫颈活检术次 30 26 21 包括宫颈封闭、阴道侧穹窿封闭、I 宫颈注射次 20 17 14 上药 J 宫颈扩张术含宫颈插管次 20 17 14 宫颈内口探K 次 10 9 7 查术 L 子宫托治疗含配戴、指导次 20 17 14 子宫内膜活M 次 60 51 42 检术 N 子宫直肠凹次 30 26 21 封闭术 子宫输卵管O 包括通气、注药次 40 34 28 通液术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 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09-13 生效日期: 2005-09-01 发布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1号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的诊疗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以及符合上述条件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医用诊疗设备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单光子断层扫描(ECT)、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同一检查、治疗目的价格较高的检查、治疗项目。 2、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各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费、尸体料理费、处置费和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诊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检查、化验类)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 ___、 ___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拓展服务方式,通过抓好监督管理和各项便民措施,落实抓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现将XX镇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镇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镇直部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和时间要求,齐心协力按时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及时与各方协调解决,为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我镇先后组织镇、村业务代办员于2020年6月12日、8月16日、8月23日、11月15日,参加XX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班;集中组织村级业务代办员到镇里培训并现场答疑,提高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1、清单编制。镇、村两级积极做好安徽政务服务网依申请类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完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审核,各村对照平台上线事项,开展要素编制、填报及动态调整工作,共完成上线项目镇级168项、村级71项,目前,正在集中力量进行清单编制完善事项。 4、设备采购安装。政务服务大厅投入6台电脑、2台打印机和1台高拍仪,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内网和16个村VPN安装任务。村为民服务机构扫描仪、电脑等。多次安排人员深入村级,对各村网上办事大厅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5、宣传推广。制作了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流程的宣传手册和展板。通过发微信群、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扩大网上办事大厅的群众知晓度。开展平台用户注册认证,印制平台二维码到各窗口,主动帮助办事群众进行手机登录。 7、推广应用。要求镇级窗口单位先行先试,民政所、社保所、卫计办为主推部门。 定时通报各村(街)安徽政务服务网依申请类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完善工作情况和电子政务安装使用情况,将“互联

云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行为,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远程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应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受诊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如全科医师为居家的签约患者或医疗机构为签约养老院的患者等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属于远程医疗服务。 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州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省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工作适

用本办法。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应统筹考虑远程医疗服务建设工作,将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作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重要手段,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第五条远程医疗服务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统筹发展,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医(护)养、服务基层、方便群众就医的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应向本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按照《云南省远程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远程医疗服务的实施 第七条远程医疗服务参与方包括邀请方医疗机构、受邀方医疗机构、受诊患者以及远程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 - 2 -

云南省医疗费用增长情况与特点分析.

394 第20卷第4期卫生软科学 V ol.20 No.4 2006年8月 Soft Science of Health Aug.,2006 云南省医疗费用增长情况与特点分析 刘文君 云南省卫生厅云南昆明 650200 摘 要 近年来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疾病谱的改变先进技术在卫生领域的应用以及人们 对卫生服务需求水平和对健康要求的不断增加 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问题 医疗

费用的快速上涨已经成为卫生领域面临的重大难题 云南也与全国一样 十多年的持续高涨使得病 人医疗费用上升到较高水平 贫困患者无力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 看病贵 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 响群众的健康需求 通过对云南省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及特点的分析提出了构建具有云南特点的城 市两级医疗服务网络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落实双向转诊制度

健全财政补偿制度 规范 财政补助范围 内容 补助方式和标准 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规范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办 法建议关键词 云南 医疗费用

增长 特点 中图分类号R 197.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1003-2800 200604-0394-06 医疗费用指城乡居民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 由个人和保险机构支付给医疗机构的费用 在我国包括医疗服务费用药品费用医用材料和器械的消耗等直接费用 它反映居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从医院的角度来看医疗费用是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 中的劳动消耗

它既包括房屋建筑 交通工具设备 器材的磨损与折旧 药品卫生材料消耗等物化劳动 的消耗也包括医护管理工勤人员的工资 奖金 津贴等劳动报酬支出的活劳动消耗 1 云南省医疗费用增长情况 * 收稿日期2006-01-10 作者简介刘文君1971 - 女武汉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卫生财务管理及医院经济研究等工作 求

医疗服务60条

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 1.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医院向社会公开医院执业资质、诊疗科目、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价格、按病种付费、便民惠民措施等信息,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3.全年无节假日,天天应诊。 4.开展导医导诊服务,及时、主动、热情、正确引导患者就医。 5.设立门诊服务台,免费为患者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6.免费为患者提供就诊须知、就诊流程、医保流程、住院须知、健康教育等资料。 7.免费为患者提供轮椅、平车(推车)等设施,免费为患者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免费为患者提供饮用水、包裹寄存、针线包、老花镜、笔、纸等便民服务。 8.对持有老龄部门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者,免普通门诊挂号费。 9.门诊设有明显标示的残疾人、军人、老年人服务专用窗口。 10.门诊、病房显著位置设有医院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电梯间设有楼层分布指引,清晰易懂。 11.设立门诊专家信息栏或专家信息查询系统,通过网络、宣传板、电子显示屏、触摸屏、门诊病历手册等多种方式公示医师出诊信息。 12.开展网络预约、手机短信预约、医院现场预约、医院自助预约及118114电话预约等多种形式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患者优先就诊。 13.为老弱残疾患者提供代挂号、陪诊、陪检、代交费、代取药等服务。 14.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实行门诊划价、收费“一站式”服务。 15.设立药物咨询窗口、咨询服务台或用药咨询热线电话,义务提供患者用药咨询服务。 16.设立简易门诊、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科学合理分流门诊患者,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17.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为门诊疑难病、多系统疾病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 18.门诊医师执行“一医一患”诊查制度。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 19.注重保护患者隐私,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私密性保护设施。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目录 引言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重点任务 1.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2.基础平台体系建设 3.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建设 4.评价考核体系建设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按事项性质分类 (二)按服务对象分类 (三)按实施主体分类 (四)按服务主题分类 (五)按服务层级分类 (六)按服务形式分类 (七)按行政管辖分类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架构 (一)总体构架

1.总体层级体系 2.平台系统组成 3.建设方式 (二)业务流程 (三)平台技术架构 1.基础设施层 2.数据资源层 3.应用支撑层 4.业务应用层 5.用户及服务层 (四)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 1.分建方式 2.统分方式 3.统建方式 四、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 (一)需求侧(面向社会) 1.用户访问——“我” 2.信息资讯——“我要看” 3.信息检索——“我要查” 4.服务引导——“我要办” 5.咨询问答——“我要问” 6.监督评价——“我要评”

7.个性化推送——“我的” (二)供给侧(面向政府内部) 1.事项清单标准化 2.办事指南规范化 3.审查工作细则化 4.业务办理协同化 5.事项管理动态化 五、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外部服务) 1.建设管理要点 2.主要功能 3.用户(自然人和法人)信息管理 (二)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内部办理) 1.基础业务功能 (1)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2)政务服务运行管理 (3)电子监察管理 (4)电子证照管理 (5)网上支付管理 (6)物流配套管理 2.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 (1)并联审批

2017年遵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附件1 2017年遵义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09号)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国有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配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等要求,我市决定进行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范围 (一)调高的内容包括一般医疗服务类门诊诊查费、一般检查治疗类(含注射、清创缝合、换药、雾化吸入、胃肠减压、导尿等)、临床诊疗类(含临床诊疗、女性生殖器及孕产妇治疗、新生儿治疗、临床穿刺、手术治疗)、中医(含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针刺、灸法、推拿、中医外治法、中医肛肠治疗及中医综合)四大类。 (三)调低的内容为医技诊疗类中医疗检查项目(含DR、CT、磁共振、彩超项目)、检验项目(含临床检验、临床化验、临床免疫学检查)两大类。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内容

(一)门诊诊查费:只调整专家诊查费,按知名专家50元、主任医师40元、副主任医师30元调整。 (二)其他一般治疗费中的临床诊疗、临床穿刺及手术、中医(含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针刺、灸法、推拿、中医外治法、中医肛肠治疗及中医综合)项目调高20%;女性生殖器及孕产妇治疗、新生儿治疗项目调高约26%。 (三)肌肉注射(120400001)、静脉注射(120400002)、静脉输液(120400006)、门诊静脉输液(输血)(120400006C)、小儿门诊静脉输液(12040000D)、小儿头皮静脉输液(120400007)市、县级按20%调增;省级收费标准遵市医改组〔2015〕3号文件已进行过调整,本次不再调整。 (四)医疗检查项目(含DR、CT、磁共振、彩超项目)、检验项目(含临床检验、临床化验、临床免疫学检查)中,血液一般检查(16项)及尿液一般检查(11项)按50%下调,其他均按10%下调,并全部取消CT加层收费。 (五)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关于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省级指导价格的批复》(黔价医药〔2012〕104号),市一医在本次调整涉及的项目按省级收费标准执行,其余项目按市级收费标准执行。 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适用范围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贵州航天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结合洛阳市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目标,提升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能力,构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认证和审批服务办理的“一网”平台,通过“一网”,实现用户在实体大厅、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以及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事务办理。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以办理便民服务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核心理念,直接体现在应用的设计上。洛阳市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应用都是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优化用户体验、提升办事效率、提升办事满意度,从而提供真正便民的政务服务。

通过建设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数据公开、信息共享,打破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提升政府各部门的服务水平;政务数据公开与公众互动,民众能实施查询各事项的办理进度,为民众生活提供便利,这些增值服务帮助民众从政务数据开放中获益。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业务基础,明确了政务服务的分类;平台总体架构是顶层设计,描述了平台总体架构模式、业务流程、技术平台、用户注册认证体系;政务服务信息的汇聚发布与展示、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业务核心,分别规范了政务服务静态信息发布和动态业务办理的数据流转及功能需求;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关键保障技术是支撑,提出了推动信息共享、证照互认等关键技术实现和应用方法。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将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化、行政服务化、管理透明化、决策民主化,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智慧洛龙手机食药系统依托智慧洛龙的大数据平台,可实现企业自动筛查,基础

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信息来源:贵州省卫监局发布日期: 2012 - 02 - 10 序号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 (元) 备注 二住院收费 (一)住院费尚未评定等级的医院:地(州、市)级以上医院按二乙医院价格执行;县级医院按一级医院价格执行。 1 三级甲等医院1人间床日15 专设精神病、传染病、烧伤、肿瘤病床按同等病床收费价格 加50%收费;专设烧伤翻身床按烧伤病床价格再增加一倍收 费;专设妇产科病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加收0.50元;儿童病 床,按同等病床价格收费;婴儿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减收0.30 元;病员自带被褥按同等病床标准减收0.20元。 2 三级乙等医院1人 间 床日10 3 二级甲等医院1人 间 床日9 4 二级乙等医院1人 间 床日7 5 一级医院1人间床日 6.5 6 乡镇卫生院1人间床日一律2.50 7 三级甲等医院2人 间 床日10 8 三级乙等医院2人 间 床日8 9 二级甲等医院2人 间 床日7.5 10 二级乙等医院2人 间 床日 6 11 一级医院2人间床日 5.5 12 乡镇卫生院2人间床日一律2.50 13 三级甲等医院3~ 4人间 床日8 14 三级乙等医院3~ 4人间 床日7 15 二级甲等医院3~ 4人间 床日 6.5 16 二级乙等医院3~ 4人间 床日 5 17 一级医院3~4人 间 床日 4.5

18 乡镇卫生院3~4 床日一律2.50 人间 19 三级甲等医院5人 床日 6.5 间以上 20 三级乙等医院5人 床日 5.5 间以上 21 二级甲等医院5人 床日 5 间以上 22 二级乙等医院5人 床日 4 间以上 23 一级医院5人间以 床日 3.5 上 24 乡镇卫生院5人间 床日一律2.50 以上 (二)住院诊察费床日 1 (三)护理费分级护理要求见说明 1 特别护理小时 1.5 2 一级护理日 6 精神病院、传染病院一、二、三级护理费每日各增加1元 3 二级护理日 4 4 三级护理日 2 5 气管切开护理日8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6 新生儿护理日10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7 口腔治疗护理日8 不再收等级护理费 (四)院外会诊费会诊人员差旅费由请求方负担 1 主任医师次100 2 副主任医师次80 3 主治医师次50 4 医师次30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便民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便民服务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引入社会力量,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结合洛阳市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目标,提升政府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能力,构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认证和审批服务办理的“一网”平台,通过“一网”,实现用户在实体大厅、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以及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事务办理,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以办理便民服务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核心理念,直接体现在应用的设计上。洛阳市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应用都是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优化用户体验、提升办事效率、提升办事满意度,从而提供真正便民的政务服务。

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将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具体内容如下: 1.降低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政务管理效益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提升协同工作能力,促进有效合理地分配监督资源,提高政府监管效率和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政务管理效益。政务的管理效益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因为管理能产生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主要是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运行中的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发展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对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和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提高政府的办公效率来削减公共行政成本,进而降低各项税收费用。 2.服务效益 政府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高效率地为企业和公众服务,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潜在的发挥经济效益。特别是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一体化和网络化的环境下,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是否有效,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仅体现着政府的形象和社会效益,同时也隐含着一定的经济效益。 3.政务数据开放增值效益 通过建设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数据公开、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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