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委托销售石料居间合同

委托销售石料居间合同

委托销售石料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石料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石料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与乙方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合同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与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内容变更,均不得影响乙方经济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无条件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石料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石料购销合同”字样;

2、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质量指标:≥30mm;70mm≤规格花岗岩石料。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M3,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石料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M3,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M3,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

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3.3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合同解除的条件

5.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方/卖方):乙方(居间方):

公司法人签字:公司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的居间人与 第三人的关系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 nt results with 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 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与第三人有否关系 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与第 三人无关;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均会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2、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名义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 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贸易事务。 3、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后果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委托

合 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人代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分类意义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中的专门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则较复杂,通常是参照合同法中相近的有名合同。

业务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 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 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 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 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变更与补充

销售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销售居间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 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 并 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编号 号: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排他性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1),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 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 2 )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_________ 年,其它零件_________ 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销 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 日内支付款项。 第四条产品瑕疵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五篇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五篇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下面是小编搜集的2020居间服务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居间服务合同范本(一)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篇一: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 1999 年的《合同法》确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其中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三章分别就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由于两者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因此,在实践中,时常有人将两种合同相混淆。本人近期所代理的河北省某市的一起二审案件就遇到了该情况:一审法院虽有所意识,但在最终的判决中还是错误地将居间合同认定为委托合同。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相互间的区别等做一下分析。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合同法》第396 条规定,委托合同是指" 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它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双方的相互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在委托合同中,除非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劳务,体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 理委托事务。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无论是法律行为, 还是单纯的事实行为,均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处理。当然,委托事务必

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并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也允许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我国大多数学者都主张以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有无报酬时,《合同法》第405 条也明确规定委托方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5、委托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即告成立,合同采取何种形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居间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法》第424 条规定居间合同为"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它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所提供的居间劳务,包括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的整个活动都是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展开的。 2、居间人须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为居间活动。作为中间 商,居间人并不以一方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他不是委托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也不是为委托人利益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他只能按照委托人指示和 要求从事居间活动。 3、居间人须是从是居间业务的人。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民、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欲销售产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确有与甲方订立合同的交易相对人;并为消除双方合同条件和价格等方面的差距进行说合、沟通,协助甲方达成协议。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1、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在此保证所有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条款等,为真实有效信息,并承诺一旦条件成就,愿意缔结契约。如果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拒绝缔约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甲方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1.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1.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因乙方促成………(后略)。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2.2 乙方应当就每一笔潜在的交易………(略)………甲方确定佣金以及………(略)………比例。 2.3 乙方所介绍之第三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略)………弃该客户,否则,乙方有权利………(后略)。 2.4 乙方必须………(略)…………并要求赔偿损失。 2.5 甲方交付第三方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3、佣金报酬与提成约定 3.1 根据不同的第三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略)……乙方享有;反之,……(略)……必要费用。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基本提成……(略)……上下浮动,具体的……(略)……书面确定,否则……(略)……计算。 3.3 乙方一旦促成……(略)……订单后,……(略)……依照3.2条履行。 4、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当在每一笔潜在交易的书面约定达成后的天内支付乙方佣金。 4.2 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月/季度)结算一次。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44588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投资居间协议

委托融资协议书 合同签订地: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出资方,促成贷款出资方以贷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 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贷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贷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贷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贷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贷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

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贷款到账后,表 为乙方酬金。 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甲方与贷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贷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贷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 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并没有限制;而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 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 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 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 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委托销售石料居间合同

委托销售石料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石料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石料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与乙方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合同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与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内容变更,均不得影响乙方经济利益。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无条件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石料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石料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石料购销合同”字样; 2、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质量指标:≥30mm;70mm≤规格花岗岩石料。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M3,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石料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M3,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M3,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1、销售居间合同 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居间合同项目方与居间方

居间合同(项目方与居间方) 甲方(居间方):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址:鉴于:、乙方因缺乏资金,获知甲方成立网上信息服务平台,能够提1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现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甲方亦得知乙方融资意愿。、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2以达到双方甲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恪守履行。甲方声明第一条.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陈述等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陈述等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乙方欲为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为完成计划,特委托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推荐引进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并协助乙方和投资人签订投资合同。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超 过约定期限未完成融资目标或是另行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 第五条居间报酬和费用 1、居间报酬 甲方协助完成融资项目的,乙方应按投资人的投资款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收到投资款项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是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支付居间报酬。 2、居间费用 甲方为完成居间项目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完成委托的,乙方不支付

房屋销售中介合同范本三篇

房屋销售中介合同范本三篇 房屋销售中介合同范本一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

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_______(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销售中介合同范本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 同(合同范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合同范 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永久□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别墅□外销□内销□其它用途□住宅? □办

公? □商住? □其它 结构: 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现金? □支票? □汇款? □其它(请注明): 第三条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委托和居间合同

委托和居间合同 篇一: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 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

资格并没有限制;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6、代理合同中,受托人有移交处理事务后果和报告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则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报告的义务。由上述比较可见,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尽管从形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在全面掌握两者基本概念的

采购居间合同范文

居间合同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卖方(以下简称丙方)采购氧化铁红居间合同,并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丙方就建立购销合作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甲方授权乙方为与丙方建立购销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并有对本业务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获取丙方销售氧化铁红的相关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绍丙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丙方详细地供应信息提供给甲方; 3、参与销售经营的谈判,就购销合作事项跟各方一起进行价格商谈,技术调研和技术分析; 三、乙方负责与丙方就甲方采购氧化铁红事宜进行深入的沟通、联系和协商,对此甲方认可乙方此前所作的这些工作,并同意将这些工作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资讯服务的一部分。 四、甲方与丙方订立氧化铁红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元人民币/吨做为佣金,每月每批次按实际供货吨位计算;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五、甲方同意与丙方建立购销合同,并同时与乙方建立佣金合同。 六、甲、乙双方承诺签约佣金合同确定之后,在重大经营方针和政策、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方面应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丙方达成签约后并在甲方每次给乙方付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把经纪人佣金现金转账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账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 户名: 卡号: 八、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之间达不成购销合作,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不得单独与丙方、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采购本合同涉及到的氧化铁红购销业务。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甲方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单独与丙方、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购销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

房地产独家出售居间协议

房地产独家出售居间协议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独家委托”是指在委托期内,乙方是委托房地产唯一的销售机构,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除乙方外的第三方销售该房地产。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 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1.1 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不可以/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弄 号室以及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暂测):平方米;户型:室 厅卫; 1.4 权利 人: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 号; 1.6 室内装修情 况: ; 1.7 附属设施、设 备: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 人:;贷款余额:约 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是 1.10 该房地产之产权证是否已经设定密码: □否□是(若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在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时输入的密码错误或者遗忘密码,导致该房地产买卖交易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其 他: ; 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上手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二、委托房价款:人民币元整(该委托房价款包含以下费用:□维修 基金□管理费押金□电话初装费□宽带网络初装费□ 等。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为尽快促成交易,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以不同于委托房价款的价格对外发布广告或者进行网上备案和挂牌,但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以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署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三、交易方式:□存量房(二手房)过户□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购房) 四、佣金支付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若甲方在 收到乙方介绍的求购方支付的定金(由意向金转化而成)当时,上海市物价局已经批准乙方可以在房地产经纪业务中超过本款所述比例收取佣金,并核定了该超额收取佣金的最高标准,则甲方应当按照该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 4.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 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4.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4.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 该房地产后的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委托合同与代理之间的关系

委托合同与代理之间的关系 篇一: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委托合同和代理的区别委托合同签订以后,受托人根据合同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必然要和第三人发生联系,并且受托人往往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实际行为的后果也归属委托人,这里实质上形成了一个代理关系,因此,委托和代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国民法典即把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处理事务视为委托合同的当然效力。德国民法典把委托作为合同的一种放在债编中,而将代理作为一项民事基本制度放在总则编中,这种立法体例为以后各国民法典所效仿,如日本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苏俄民法典等。 代理,依照民法通则第63 条规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人的知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动还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当事人仅凭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进行自由商品交换的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借助他人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与多个相对人订立合同,同时也避免了其专业知识、能力的不足,这正是代理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之所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价值之所在。上述代理的立法定义和理论价值阐述已经清楚地表明代理实际上是解决代理人在何条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归属问题。 代理既然是由代理人代本人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的,则与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同属为他人服务,二者在此点上相类似。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代理属于对外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而委托则属于对内关系,即其存在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 于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为双方法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关于《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供大家学习参考!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十分近似,它们均是一方当事人接受另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实施相应的民事行为,处理受托事务,因此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将二者合并归一。但是,在事实上这两类合同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