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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2019年06月26日

三、案例总结

(一)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上市

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是一个经典的案例,由于其自身历史发展中的污点和频繁的IPO暂停遭遇,使得其想到了这个途径来上市。选定S延边路作为壳公司与时任广发证券总裁的董正清有很大关系,也与两家公司背后的大股东吉林敖东的推手密不可分。

借壳方案:一是S延边路全部资产和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二是S延边路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三是S延边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四是吸收合并完成后,S延边路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这场时间跨度超长的借壳上市在重重阻力下艰难完成,期间爆出的“董正清内幕交易案”、“广发证券股权纠纷案”给借壳上市带来了非常多负面的影响。

总结来说,借壳上市的具体方案涉及无数细节,比如非流通股的处理、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移交、借壳公司的资产、债务移交,如何完成管理人员、管理章程、注册地、公司名称的变更等,如何应对小股东、如何应对关联交易等,但这些都属于相对可控的,主要的问题还是以下几个:

1.达成借壳协议难,借壳上市之前寻找到合适的壳已经很不易,能够达成借壳协议更加不易。

2.政府干预难躲避,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在过去都是通过额度制得到的,地方政府不会轻易放弃壳资源,在借壳工程中需要做好政府的工作。

3.财务重组有风险,公司在买壳过程中可能会不慎陷入壳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中。

4.借壳成本难把控,借壳过程中难以做到消息保密,一旦发生消息泄露,借壳目标二级市场的价格就会扶摇直上,这无疑将加大买壳成本。

广发证券的情况属于第一个,但是他们利用壳公司与借壳公司关系密切,有幕后提手,以及壳公司S延边路控制权相对集中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博盈投资收购案例

博盈投资在本次收购交易中至少实现了三个价值提升:

1.低价买了斯太尔动力,往前两三年这个价格是不可想象的。

2.将斯太尔发动机国产化,市场打开之后,发动机制造成本将会从三万欧元降低到几千欧元,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其中有两个开发中的新技术也将是革命性的改变。

3.把这个项目推向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溢价,同时也向投资者分享价值。

不过,价值的实现最终取决于一个现实:斯太尔动力技术是否真的如其描述的那样“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以及其国产化的进程。斯太尔技术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并成为中国重型卡车领域内的通用技术,至今依然在使用。

公告中斯太尔动力的计划于2013年3月量产的主力机型2.1升的M14发动机在国内同级别产品中并不算最为先进的,其在扭矩、推力等技术指标上,相比国内车企并不领先。

而曾使用斯太尔技术的潍柴动力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潍柴有自己的研发团队,行业内各家车企也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发动机公司,独立发动机公司推广起来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

博盈投资本次收购中还存在的问题是,其所采取的多种手段和方式实际上利用了监管的灰色地带或法规中尚未考虑到的不足之处,是擦边球行为。因此加强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对于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有重要意义。

该案例成功实施了,监管层默许这种做法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但是却引起了投行界的质疑:连实际控制人都已经变更了的资产重组还不能算重大资产重组?那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因此后续能否沿革学习博盈投资的做法,证监会是否会出台相关的限制措施,监管方应该尽早给出明确的表态。

英达钢构投资的4亿元现金来源并没有披露,背后的资金提供者、实际控制人被隐瞒的可能性十分大,这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不满,认为这有悖于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宗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透明度,才能让市场形成有效监督。

(三)蓝色光标收购博杰广告

蓝色光标此次收购行动是其扩大自身经营业务,实现广告产业实力积累的重要行动。最终给蓝色光标带来的结果是很好的。本次收购案中有四处创新之处:

1.分步并购。蓝色光标首先以自有资金17820万元对博杰广告进行增资持有其11%的股份,拿出诚意满足交易对方的一定资金需求,进行初步绑定。

2.奖惩机制。交易方案中设计了对价调整的条款,即对本次交易定价根据盈利实现比例建立梯级对价调整安排。

3.避税安排。标的公司、融资平台博杰投资及为解除红筹架构设立的其他有限合伙企业,均设立于西藏山南区,系基于当地国地税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基于当地15%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

4.相关承诺。为保证标的公司稳定运行,与相关人员就任职期限承诺、不竞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进行约定,同时对员工作出股权激励安排。

(四)蓝色光标股票激励计划

蓝色光标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鼓励和吸引了优秀员工,保证可持续的增长,最终达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的回升。

此次激励计划实施中,蓝色光标利用“金手铐”效应,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收入、利益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吸引、保留、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优化薪酬结构,以股权(期权)代替对激励对象的部分现金薪酬,优化员工的薪酬结构,提高整体激励效果,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也回应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呼声,顺应民心。

四、总结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中最为活跃的行为之一,围绕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而展开的讨论非常之多。并购重组中的价值效应,对于企业科学决策,合理布局资本战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有效地形成和扩大并购重组的价值创造功能,扩大产业和股权结构的调整带来的协同效应,有非常好的实践作用。同时,我国目前尚不健全的法律和监管体系需要改革和完善,监管机构应该跟上和适应企业并购重组的需求,抑制和减少各环节非效率的部分,帮助其发现价值,创造价值。v

最新企业并购原理及并购业务流程介绍

企业并购原理及并购业务流程介绍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罗贯中 企业并购原理及并购业务流程介绍 主讲:郜卓 一、并购原理 (一)概念 1、并购M&A,即兼并与收购(Merger and Acquisition)的统称,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企业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的经营手段,是企业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 并购的实质是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资产、股权、经营权或控制权,使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对另一个企业发生支配性的影响。并购是企业利用自身的各种有利条件,比如品牌、市场、资金、管理、文化等优势,让存量资产变成增量资产,使呆滞的资本运动起来,实现资本的增值。 2、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使其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行为。 3、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股权或者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企业的控制权。 4、并购对象:资产、股权与控制权 5、并购方式:兼并、收购、合并、托管、租赁、产权重组、产权交易、企业联合、企业拍卖、企业出售等。 (二)理论分析 1、企业外部发展优势论

企业发展通过外部兼并收购方式比靠内部积累方式不仅速度快,效率高,而且相对风险较小。 首先,通过兼并方式投资时间短,见效快,可以减少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成本。 其次,可以有效地冲破行业壁垒进入新的行业。 第三,兼并充分利用了被并购企业的资源。企业是有效配置资源的组织,企业资源除了厂房、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有形资产,商标、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外,还包括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公共关系资源、企业文化资源等,通过并购全面有效地利用了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源。 第四,兼并充分利用了经验效应。在很多行业中,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验越积累越多时,可以观察到一种单位成本不断下降的趋势。企业通过兼并发展时,不但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各种资产,还获得了原有企业的经验。 2、规模经济论 规模经济是指随着生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收益不断递增的现象。企业规模经济是指由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给企业带来的有利性。这种规模的扩张又主要表现为联合在一个企业中的生产同样产品的若干生产线(或工厂),或者是处于生产工艺过程不同阶段的若干生产线在数量上的增加或生产能力的扩大。 3、交易费用论 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是在科斯分析企业的起源和规模时首先引入提出的。交易费用(也称交易成本)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主要包括搜寻成本和在

企业并购中的长期价值创造研究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前言 (1) 一、企业并购中价值创造研究回顾 (2) 二、并购企业长期价值创造的源泉——动态能力观的持续竞争优势 (3) 三、知识协同与并购企业动态能力的形成 (4) (一)知识协同的提出和发展 (4) (二)企业并购:通过知识协同创新能力——实现价值创造 (5) (三)动态能力演化的知识知识协同过程 (7) 结论 (9)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0)

企业并购中的长期价值创造研究 【摘要】 企业的并购重组不仅要追求短期财务价值的实现,还应追求长期战略价值的的创造。本文在回顾并购企业现有价值创造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并购企业动态能力形成的知识协同过程。研究表明,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可以通过知识协同形成或增强企业的动态能力,在快速变化的动态环境中获得持续竞争优势从而实现长期的价值创造。 【关键词】并购重组价值创造协同动态能力 前言 关于“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从Jensen和Ruback(1983)的开创性研究开始,国内外学者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争论和研究。近三十年中,大量实证研究通过财务指标证实了并购重组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提供可能和潜力,但具体到每一笔交易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怎样通过并购重组创造价值”成为并购重组研究中更为现实的课题。现有的有关并购创造价值的研究过多地关注于企业短期的财务价值和市场表现,忽视了对企业并购后长期价值创造研究。但正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在《管理的前沿》中所告诫的,“公司收购不仅仅是一种财务活动,只有在整合业务上取得成功,才是一个成功的收购,否则只是在财务上的操纵,这将导致业务和财务上的双重失败”。所以,企业并购重组的成功取决于不同组织之间的有效整合及其长期经营中持续价值创造的实现。 而从企业发展的战略视角来看,长期持续的价值创造来源于企业持续的竞争优势。在内外因素快速变化的超竞争环境中,动态能力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唯一来源(Eisenhardt, K. M. and Martin, 2000; Teece,D.J,G. Pisano and A. Shuen,1997)。且在动态能力的构建过程中,知识的相互转化具有重要的作用(Zollo, M. and S, G. Winter, 2002)。现有的企业并购文献强调了企业知识对于有效管理并购过程实现价值创造的重要性(Haspeslagh, P. C., Jemison D. B. 1991),相关知识管理文献也认为,并购重组是企业在短期内获得新知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95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课后测验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A. 最高成交价 B. 最低成交价 C. 交易均价 D. 最后收盘价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 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A. 20% B. 30% C. 50% D. 6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3. 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产业整合,交易成本相对(),交易效 率和市场化程度相对()。 A. 较高较高 B. 较高较低 C. 较低较高 D. 较低较低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4.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应 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 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A. 3 B. 5

C. 7 D. 10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5. 以()为特征的第一次并购浪潮,在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 也带来了行业垄断问题,为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美国政府出台了反垄断法。 A. 横向并购 B. 纵向并购 C. 混合并购 D. 杠杆并购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6.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破 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需提交()作出决议。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管理层 D. 中国证监会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7.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 1/3 B. 40910 C. 2/3 D. 全部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二、多项选择题 8.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3) 企业并购路径 (3)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4) 并购流程 (6) 一、确定并购战略 (6) 二、获取潜在标的企业信息 (7) 三、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 (8) 四、建立系统化的筛选体系 (9) 五、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 (13) 六、签订保密协议 (13) 七、尽职调查 (19) 八、价格形成与对赌协议 (22) 九、支付手段 (22) 十、支付节点安排 (25)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企业并购路径 企业并购的路径解决如何与交易对手达成并购意向,也就是交易借助的渠道或者程序。主要分为四种途径。 一、协议并购: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各股东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确立交易条件,并达成并购协议,最终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二者无实质不同,只是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还需遵循《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特别规定。 二、要约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并按照公告的并购要约中的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事项,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自主做出选择。更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并购采用。 三、竞价收购:目标企业通过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潜在购买方,通过递交密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价优者获得并购资格。 竞价并购是被并购企业主导的并购模式,根据招标形式

企业并购中的定价法则

企业并购中的定价法则 新疆库尔勒市第十四中学罗晓钟 如何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估值,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兼并和收购的成败。一个企业的价值由许多因素决定。但归根结底,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三大因素: 1.当前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状况; 2.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 3.企业运营风险。 为什么同一企业的股票在不同的交易市场会有不同的价格,这主要是不同的资本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异。即不同的资本市场有着迥异的利率水平,投资回报预期和资本供求关系。例如:中国公司在香港上市的“H”股价格比同一企业在国内上市的“A”股价格有70%折让,反映了两地不同的资本市场状况。即使在发达国家之间,资本市场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了不同的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 了解国际和国内资本市场状况有助于企业分析对手的资本成本高低,从而制定合适的谈判策略,尤其是牵涉到中外企业间的兼并和收购,

了解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就能使中方处于主动状态,并赢取最大利益。 虽然资本市场状况之间的差异会影响企业价值的变动,但企业价值永远与其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成正比,与企业运营风险成反比。这可以用简单的永续成长公式来描述: 其中P代表企业价值:NI代表企业净收入(盈利能力);r代表折现率(运营风险);g代表盈利成长率。 如果将上述公式稍加变通,我们可以得出: 其中P/B代表市净率;ROE代表净资产回报率。由此可以看出,市净率(P/B)是与企业净资产回报率(ROE)成正比,与折现率(r)成反比。这种关系已经在国际资本市场得到充分印证。 由于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盈利能力和成长空间,行业风险也不尽相同,其市场价值也很不一样。例如:高科技行业单位盈利的市场价值就会比传统行业高许多,体现了高科技行业高增长,高利润率的特征。 应该值得强调的是,企业兼并和收购要以优化资源为主要目标,即兼并能使企业降低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而不是只顾资本市场的买与卖,游戏于资本运作的漩涡中。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2016)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法规标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发文单位:证监会 发文日期:2016年3月25日 实施日期:2016年3月25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增强审核透明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审核人员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条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证监会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与申请人、中介机构或请托人私下接触;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申请人、中介机构及请托人的财物,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第四条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核过程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探询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签批意见等信息。 第五条审核人员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对应回避事项施加影响。审核人员应当遵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与监管职责有利益冲突的行为。 第六条反馈意见的发出、提请重组委会议应分别由反馈会、审核专题会集体决定。重组预案披露、受理、审核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应按程序提请法律、会计专业小组集体研究。涉及 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 重大政策把握的,还应按程序提请部务会研究决策。审核流程各环节遇到的重大事项或突发情况,应当逐级报告。 第七条审核决策会议应当妥善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见沟通、约谈提醒均应在办公场所进行,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做好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部门存档。 第二章 重组预案披露 第八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的披露纳入沪深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范围,交易所对重组预案进行事后审核。 第九条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的,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可与交易所沟通,沟通应在停牌后进行,交易所应当作出明确答复意见。 交易所依据现有政策法规无法作出判断的,应当提出处理建议并函询上市部,除涉及重大监管政策把握外,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上市部或我部)原则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 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对交易所意见存在异议的,可与上市部直接沟通,并提前书面提交沟通申请,上市部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 第三章 受理 第十条申报材料由办公厅接收后送达上市部,当日完成申报材料核对和签收,指定受理审查人员。 第十一条受理审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填写受理工作底稿,提出是否受理或补正的建议。补正建议应当一次性提出,经受理处室负责人签批后送交办公厅,由办公厅统一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为补正材料的,受理审查人员原则上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议。 2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及一般操作流程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及一般操作流程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应该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其一般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1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件之中,因此,并购律师不仅要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一般性的法律,还要熟悉关于股份、涉及国有资产、涉外因素的并购特别法规。(关于这些法规的名称,可以参看本文的注释)除了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以外,还应该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税务政策等方面的法规。调查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

须调查的基本事项。具体而言,以下事项须重点调查: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 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2、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3、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4、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5、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2) 企业并购路径 (2)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2) 并购流程 (3) 一、确定并购战略 (3) 二、获取潜在标的企业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建立系统化的筛选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签订保密协议 (6) 七、尽职调查 (6) 八、价格形成与对赌协议 (8) 九、支付手段 (10) 十、支付节点安排 (11)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企业并购路径 企业并购的路径解决如何与交易对手达成并购意向,也就是交易借助的渠道或者程序。主要分为四种途径。 一、协议并购: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各股东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确立交易条件,并达成并购协议,最终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二者无实质不同,只是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还需遵循《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特别规定。 二、要约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并按照公告的并购要约中的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事项,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自主做出选择。更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并购采用。 三、竞价收购:目标企业通过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潜在购买方,通过递交密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价优者获得并购资格。 竞价并购是被并购企业主导的并购模式,根据招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公开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议标等形式。一般用于国有企业的并购。为股权并购提供了一个竞争的环境,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财务重组并购:是指对陷入财务危机,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的企业,根据一定程序进行重新整顿,使公司得以复苏和维持的处置方法。财务重组式并购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承担债务式: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者资产和债务相当的时候,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为条件,获得被并购方的控制权。 (二)资产置换式:并购方将优质资产置换到被并购企业中,同时把被并购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连带负债剥离,依据资产置换双方的资产评估值等情况进行置换,以达到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管理权。具体在实践操作中又分为先并购后置换和先债务重组后置换 (三)托管式并购:是指通过契约形式,将法人财产经营管理权限、权益和风险转让给受托者,受托者以适当名义有偿经营。采取托管方式进行并购主要是因为目标企业的经营现状不具备实施企业并购的条件,需要采取先托管后并购的操作方式。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交易模式主要解决企业并购的对象问题。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资产作为交易对象,就是资产并购;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股权作为交易对象就是股权并购;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股权和资产并且以消灭目标企业主体资格为目的,就是合并。 (一)资产收购:资产收购的客体是目标企业的核心资产。对于资产的要求:

收购公司详细流程

收购公司的流程(三篇) 第一篇: 1、最好请一个律师-----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2)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篇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 一、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二、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三、收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四、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五、递交立项报告 六、上报公司 七、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 一、尽职调查 二、尽职调查报告公司 三、审计、评估 四、确定成交价 五、上报项目建议书 六、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 第三阶段(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一、资金注入

一、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操作流程的简要介绍 - 投行部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操作流程的简要介绍 - 投行部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操作流程的简要介绍 ——结合万丰奥威重组案例一、基本概念与法规适用 (一)定义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 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要点1、日常经营活动之外; 要点2、资产层面的购买与出售,与上市公司股权层面的重组(上市公司收 购)不同,但一般情况下资产层面的重组与股权层面的重组结合进行; 要点3、达到一定比例,50%。 (二)标准 指标: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 比例:变化达到50%, 基准: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为基准。 (三)类型 1、单纯资产重组型 (1)资产出售型;(2)资产购买型;(3)资产置换型(资产购买与出售)。 2、资产重组与发行股份组合型 (1)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换股吸收合并;(3)其他组合型。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换股吸收合并的区别点: ,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换股吸收合并可

以; , 换股吸收合并需要设计债权人保护和异议股东选择权机制,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不需要。 (四)发行部与上市部的分工 1 1、所有的单纯资产重组型,都是上市部审核; 2、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审核,上市部与发行部分工如下: 序号类型审核部门 1 以重大资产认购股份的上市部 2 以重大资产+25%以下现金认购股份的上市部 3 上市公司存续的换股吸收合并上市部 4 上市公司分立上市部 5 非上市公司(含非境内上市公司)存续式换股吸上市部 收合并上市公司 6 全部以现金认购股份的(包括募投项目为重大资发行部,但发行对象与资产出售 产购买的) 方为同一方或受同一控制除外 7 非重大资产+现金认购股份的发行部 8 非重大资产认购股份上市部和发行部均有审核先例, 保代培训强调的是发行部 9 重大资产+25%以上现金认购股份不明确 (五)由上市部审核的部分,需要上重组委的有如下类型: 1、上市公司出售和购买的资产总额均达到70%; 2、上市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他资产的; 3、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4、发行股份的; 5、证监会认为的其他情形 (六)上市部内部的审核分工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企业并购流程

企业并购流程 公司并购过程一般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 一、并购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工作主要有:公司确立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并购方案。 1、确立并购战略 对企业自身进行分析: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的选择与安排。 取得目标企业的并购意向,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深入的审查,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担保、诉讼等的调查研究等。 通过对目标企业的前期调查,企业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 2、成立并购小组 并购小组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 3、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并购可行性研究方案 通过律师的参与,保证并购的合法性。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

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参与并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2)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3)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 (4)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 (5)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 (6)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形成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用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总(201705)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年8月3日实施,国务院令第52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8日) 3、《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8月28日实施,国发[2010]27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2014年3月7日实施,国发[2014]14号)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部门规章 1.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8月4日实施,证监会令第54号) 1.2《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会令第102号) 1.3《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7月23日实施,证监

会令第103号) 1.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3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08号)1.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9月8日修订,证监会令第127号) 2、部门规范性文件 2.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有关限制股份转让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2009年5月19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09]11号) 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011年1月10日,证监会公告[2011]1号) 2.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3号) 2.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2011年1月1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1]2号)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2013年11月30日实施,证监发[2013]61号) 2.6《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2013年12月27日实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并购流程六阶段模型

并购流程六阶段模型 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研究准备到方案设计,再到谈判签约,成交到并购后整合,整个过程都是由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并购大致可分为以下六阶段: 一、战略准备阶段 战略准备阶段是并购活动的开始,为整个并购活动提供指导。战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并购战略以及并购目标搜寻。 (一)确定并购战略 企业应谨慎分析各种价值增长的战略选择,依靠自己或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源、能力状况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进而制定并购战略。并购战略内容包括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特征、并购支付方式以及资金来源规划等。 (二)并购目标搜寻 基于并购战略中所提出的要求制定并购目标企业的搜寻标准,可选择的基本指标有行业、规模和必要的财务指标,还可包括地理位置的限制等。而后按照标准,通过特定的渠道搜集符合标准的企业。最后经过筛选,从中挑选出最符合并购公司的目标企业。 二、方案设计阶段 并购的第二阶段是方案设计阶段,包括尽职调查以及交易结构设计。 (一)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在于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发现风险并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 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主体资格、治理结构、主要产品技术及服务等;二是目标企业的经营成果,包括公司的资产、产权和贷款、担保情况;三是目标企业的发展前景,对其所处市场进行分析,并结合其商业模式做出一定的预测;四是目标企业的潜在亏损,调查目标企业在环境保护、人力资源以及诉讼等方面是否存在着潜在风险或者或有损失(二)交易结构设计 交易结构设计是并购的精华所在,并购的创新也经常体现在交易结构设计上。交易结构设计牵涉面比较广,通常涉及法律形式、会计处理方法、支付方式、融资方式、税收等诸多方面。此外,在确定交易结构阶段还要关注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如定价风险、支付方式风险、会计方法选择风险、融资风险等,以争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最大收益。 三、谈判签约阶段 (一)谈判 并购交易谈判的焦点问题是并购的价格和并购条件,包括:并购的总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交易保护、损害赔偿、并购后的人事安排、税负等等。双方通过谈判,就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一般会签订一份《并购意向书》(或称《备忘录》)。 (二)签订并购合同 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它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经过谈判、修改而确定。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2019年06月26日 三、案例总结 (一)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上市 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是一个经典的案例,由于其自身历史发展中的污点和频繁的IPO暂停遭遇,使得其想到了这个途径来上市。选定S延边路作为壳公司与时任广发证券总裁的董正清有很大关系,也与两家公司背后的大股东吉林敖东的推手密不可分。 借壳方案:一是S延边路全部资产和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二是S延边路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三是S延边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四是吸收合并完成后,S延边路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这场时间跨度超长的借壳上市在重重阻力下艰难完成,期间爆出的“董正清内幕交易案”、“广发证券股权纠纷案”给借壳上市带来了非常多负面的影响。 总结来说,借壳上市的具体方案涉及无数细节,比如非流通股的处理、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移交、借壳公司的资产、债务移交,如何完成管理人员、管理章程、注册地、公司名称的变更等,如何应对小股东、如何应对关联交易等,但这些都属于相对可控的,主要的问题还是以下几个: 1.达成借壳协议难,借壳上市之前寻找到合适的壳已经很不易,能够达成借壳协议更加不易。 2.政府干预难躲避,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在过去都是通过额度制得到的,地方政府不会轻易放弃壳资源,在借壳工程中需要做好政府的工作。 3.财务重组有风险,公司在买壳过程中可能会不慎陷入壳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中。 4.借壳成本难把控,借壳过程中难以做到消息保密,一旦发生消息泄露,借壳目标二级市场的价格就会扶摇直上,这无疑将加大买壳成本。 广发证券的情况属于第一个,但是他们利用壳公司与借壳公司关系密切,有幕后提手,以及壳公司S延边路控制权相对集中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博盈投资收购案例 博盈投资在本次收购交易中至少实现了三个价值提升: 1.低价买了斯太尔动力,往前两三年这个价格是不可想象的。 2.将斯太尔发动机国产化,市场打开之后,发动机制造成本将会从三万欧元降低到几千欧元,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其中有两个开发中的新技术也将是革命性的改变。 3.把这个项目推向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溢价,同时也向投资者分享价值。 不过,价值的实现最终取决于一个现实:斯太尔动力技术是否真的如其描述的那样“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以及其国产化的进程。斯太尔技术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并成为中国重型卡车领域内的通用技术,至今依然在使用。 公告中斯太尔动力的计划于2013年3月量产的主力机型2.1升的M14发动机在国内同级别产品中并不算最为先进的,其在扭矩、推力等技术指标上,相比国内车企并不领先。 而曾使用斯太尔技术的潍柴动力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潍柴有自己的研发团队,行业内各家车企也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发动机公司,独立发动机公司推广起来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 博盈投资本次收购中还存在的问题是,其所采取的多种手段和方式实际上利用了监管的灰色地带或法规中尚未考虑到的不足之处,是擦边球行为。因此加强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对于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有重要意义。 该案例成功实施了,监管层默许这种做法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但是却引起了投行界的质疑:连实际控制人都已经变更了的资产重组还不能算重大资产重组?那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因此后续能否沿革学习博盈投资的做法,证监会是否会出台相关的限制措施,监管方应该尽早给出明确的表态。 英达钢构投资的4亿元现金来源并没有披露,背后的资金提供者、实际控制人被隐瞒的可能性十分大,这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不满,认为这有悖于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宗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透明度,才能让市场形成有效监督。 (三)蓝色光标收购博杰广告 蓝色光标此次收购行动是其扩大自身经营业务,实现广告产业实力积累的重要行动。最终给蓝色光标带来的结果是很好的。本次收购案中有四处创新之处: 1.分步并购。蓝色光标首先以自有资金17820万元对博杰广告进行增资持有其11%的股份,拿出诚意满足交易对方的一定资金需求,进行初步绑定。 2.奖惩机制。交易方案中设计了对价调整的条款,即对本次交易定价根据盈利实现比例建立梯级对价调整安排。 3.避税安排。标的公司、融资平台博杰投资及为解除红筹架构设立的其他有限合伙企业,均设立于西藏山南区,系基于当地国地税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基于当地15%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 4.相关承诺。为保证标的公司稳定运行,与相关人员就任职期限承诺、不竞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进行约定,同时对员工作出股权激励安排。 (四)蓝色光标股票激励计划

并购重组的六大原则

在西方发达国家,并购重组由来已久,并随着工业革命、互联网技术、金融创新、管理制度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如何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运用并购重组手段,加快发展步伐,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已成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并购重组既可能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利器,也可能是企业走向深渊的噩梦,企业只有掌握好其中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方能趋利避害,最终取得成功。 01.强化战略竞争优势,增大市场垄断势力 垄断理论认为,并购重组主要用于获取特定市场的垄断地位,从而获得强大的市场势力。强大的市场势力就是垄断权,有利于企业保持垄断利润和原有的竞争优势。垄断理论还认为,并购重组可以有效地降低进入新市场的障碍。 【案例】雀巢并购辉瑞营养品公司 2012年4月23日,瑞典食品巨头——雀巢公司宣布斥资118.5亿美元,以现金方式收购美国知名制药商——辉瑞公司旗下的辉瑞营养品公司,以扩大其在全球婴幼儿食品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份额。同日辉瑞发布公告称,已与雀巢就出售营养品公司达成协议。 雀巢首席执行官保罗·巴尔克表示,自1866年公司成立以来,婴幼儿食品一直是其核心业务。辉瑞营养品公司与公司战略契合,此次收购能够强化公司在全球领先地位。 根据辉瑞提供的数据,其营养品公司在2011年 销售 收入达到21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15%,雇员遍布全球约60个国家,其中在中东、非洲和亚太市场占有较大份额。另据市场监测机构Euromonitor的统计,2010年辉瑞是全球第五大婴幼儿食品供应商,仅次于雀巢、美赞臣、达能和雅培。该机构还预计,2011年至2016年全球婴幼儿食品销量将年均增长6%。 在获得大多数市场监管机构批准之后,雀巢于2012年11月30日完成了此项并购交易。由于辉瑞营养品业务85%来自新兴市场,此项并购进一步扩大了雀巢婴幼儿食品在新兴国家的市场份额,并巩固其在全球市场的龙头地位。此项并购交易是2012年全球规模第二大的资产并购交易,也是过去三年全球营养品领域最大规模的并购交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并购重组前,企业应该量身定制战略规划,统领其并购重组行为。企业并购重组战略的核心是围绕主营业务,发挥比较优势,获取品牌、渠道、技术、原料等,创造企业价值。 02.选择紧密关联企业,实施同类并购重组 罗曼尔特(Rumelt)的研究报告(1974年)揭示,在资本回报率上,并购重组紧密关联型企业最高,并购重组相关关联型企业次之,并购重组无关联型企业最低。罗曼尔特的研究报告(1982年)进一步指出,关联型企业一般存在于具有较高进入门坎、较高盈利水平的产业,产业影响力较大。巴迪斯(Bettis)和荷尔(Hall)同年使用罗曼尔特的样本研究产业对企业绩效 的影响后指出,多元化 矿业 公司是一种典型的紧密关联型企业,矿产业向来以它的较高盈利水平而着称。1987年赛因(Singh)和蒙特哥玛瑞(Montgomery)对1970~1978年间203家样本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后得出结论,关联型多元化企业比无关联型多元化企业具有更高的超额回报。1988年谢尔顿(Shelton)对1962~1983年间的218宗并购重组交易进行研究后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并购重组关联型企业能够获得巨额回报,而并购重组无关联型企业对企业绩效有负面影响。 【案例】嘉能可并购斯特拉塔 2012年2月7日,嘉能可宣布并购斯特拉塔。2012年11月22日此项交易获得欧盟有条件批准。 嘉能可总部位于瑞士,在伦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 上市 。嘉能可是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及矿产品供货商,拥有成熟的全球营运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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