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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林火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河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镇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领导下,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塔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

总指挥:陈铁塔河县(局)长

副总指挥:张广海塔河县副县长

指挥:梁佰安塔河县人大主任

魏云华塔河县政协主席

李沛鸿大兴安岭驻塔河县资源监督办主任

吴鹏超塔河航空护林站站长

周方中塔河县委副书记

石景岩塔河县(局)常务副县(局)长

夏岩塔河县宣传部长

苏长财塔河县组织部长

冯宝利塔河县政法委书记

田树斌塔河县武装部政委

周永权塔河县常委副县长

高波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宫文芳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胡艳丽塔河县人大副主任

关金红塔河县副县长

郭春宣塔河县副县长

王峰塔河县副县长

张忠祥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雷宪奇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王雪峰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杨忠江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吴景荣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张树华塔河林业局副局长

李树文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张庆杰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刘淑艳塔河县政协副主席

刘宝祥塔河县(局)工会主席

陆长平塔河县法院院长

刘新生塔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亚友塔河县公安局局长

殷勤塔河县公安局政委

鲍培堂塔河县武装部部长

宋延辉大兴安岭驻塔河县资源监督办副主任

王春雷塔河县电厂厂长

马建峰塔河县森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赵会忠塔河县防火办书记

马晓刚塔河县防火办主任

刘健塔河县委办主任

赵升德塔河县(局)办公室主任

隋力塔河县财务科长

吕其福塔河县交通局局长

侯振山塔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石宝山塔河县塔河镇镇长

黄建业塔河县民政局局长

苏迎玖塔河县卫生局局长

贺兆明塔河林业局营林管理处主任

吴庆洪塔河林业局资源局局长

刘涛塔河县气象局局长

张大勇塔河县工商局局长

杨滨国塔河县机关工委书记

刘俊国塔河林业局生产机电科科长

牛屾塔河林业局森调队队长

王玉福塔河县交警队队长

段伟平塔河县消防大队队长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调度组

组长:陈铁

副组长:石景岩张广海

成员:冯宝利苏长财周永权高波宫文芳

郭春宣雷宪奇杨忠江鲍培堂刘亚友

赵会忠马晓刚安宇王会研王福胜职责: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预案。

后勤保障组

组长:魏云华

副组长:张广海

成员:隋力张大勇张士萍

职责:负责食品、宿营等物资的供应。

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冯宝利

副组长:高波

成员:孙继斌吕其福王玉福

职责:负责车辆的征集和调配工作。

通讯信息组

组长:宫文芳

副组长:杨忠江

成员:安宇吴君

职责:负责保障防火通讯工作的畅通。

专家咨询组

组长:梁佰安

副组长:张广海张忠祥

成员:赵会忠马晓刚

职责:负责为前线提供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宣传报道组

组长:夏岩

副组长:胡艳丽

成员:邱贺岩侯振山张士萍

职责:负责对灾情的进展及救灾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及时报道。

扑火督察组

组长:周方中

副组长:刘新生

成员:孟宪臣钟志江张意海庞亮李光生

刘兴军王会研黄隽康

职责:负责林火扑救过程的监督监察工作。

救护安置协调组

组长:郭春宣

副组长:雷宪奇

成员:黄建业苏迎玖

职责:负责转移人员的疾病治疗和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工作及灾民安置工作。

火因调查组

组长:周永权

副组长:刘亚友

成员:钟志江曲洪波安宇王会研

职责:负责火因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作及火案的查处。

对外接待组

组长:石景岩

副组长:张广海

成员:赵升德赵会忠马晓刚杨帆

职责: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及外援扑火单位。

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

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预警发布

依据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县(局)森林防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预测报告;气象局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县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县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1.3林火监测

预案启动后,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图像;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利用巡护飞机、了望塔、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3.1.4预警响应

当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由县防火办通知各防火责任区,按《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采取相关措施,进入相应状态。

3.1.5信息报告

遇有火情发生,应立即向上级防火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上级报送火场综合情况。

4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时扑救情况,应对工作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

4.1 Ⅲ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1)接到火情报告,确认为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4.1.2 响应措施

(1)县防指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立即派出扑火队伍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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