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核表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考核人:
对以下情况要给予50-200元奖励:
1、及时发现、报告生产安全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事故发生。
2、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3、对进步表现最为突出的部门或检查成绩连续三个月位列前二名的部门负责人。
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给予100-500元处罚,情况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