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一章 马原教案

第一章 马原教案

第一章 马原教案
第一章 马原教案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教案)

第一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讲义)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1、哲学的高度抽象性

①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第一,什么是世界观

第二,怎样理解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

第三,为什么说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哲学一词,在古希腊文中,是由“爱”和“智慧”这两个词组成;在汉语中“哲”这个词是聪明、智慧的意思,中国古代把聪明而有智慧的人称为哲人,所以,中国近代以来,就把关于智慧的学问称作哲学。

概括: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或者说,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人们普遍具有的世界观往往是自发的、零散而不系统的,没有上升到理论形态。哲学以理论的形态对世界观问题做出系统的回答和必要的论证。

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哲学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最一般的规律;自觉按照这种最一般的规律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这就是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致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世界观贯彻和体现在人生领域,就是人生观。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意义和最终目的的看法和根本态度,它包括对人生的意义、价值、目的、理想、信念、生死、苦乐、荣辱等问题的观点和态度。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

②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一,这一问题为什么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及其意义是什么

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凡是承认物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

另一方面是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凡是认为我们的思维能够反映存在,世界是可认识的,思维与存在、精神和物质世界能够达到一致,这就是可知论点。凡是认为我们的思维不能认识存在或

不能完全认识存在,就是不可知论。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它是一切哲学派别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区分哲学派别的唯一标准。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核心。

在实践中科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

第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在实践中产生的。

第二,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是在实践中得到解决的。任何人的实践,首先面对的是外部世界即自然界,必须承认作为实践对象的外部世界是先在的,第一性的,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这就在本质上唯物主义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第一方面的问题。

人的实践既包含意识要素,如实践的计划、目的、方法等,又包含物质的要素,如实践的主体、对象、手段以及实践的结果等,实践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性的变换过程,是把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在实践中既扬弃了物质的纯粹客观性,又扬弃了精神的主观性,通过主体的物质性活动,使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在实践的结果中既体现了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又体现了意识对世界的正确反映,达到了物质与意识两方面的辩证统一。

③哲学研究高度抽象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哲学要研究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二,哲学要从个别中寻找一般,有限中追求无限,相对中把握绝对

2、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①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第一,旧唯物主义对物质的认识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对物质的观点

第三,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问题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石。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种或几种具体物质形态。

古希腊的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

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则认为万物始基是火。

古印度则有地、水、火、风构成万物之说。

《管子·水地篇》说:“水者,何也?万物之本也。”

古代中国“五行说”:“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古代朴素物质观的最高成就是古希腊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和中国的“元气论”。德谟克里特认为,世界是由不可再分的原子和虚空构成。原子论尝试从物

质内部组成的结构方式去把握其外部可感觉的形态和属性,是现代物质层次结构论的思想渊源。汉代王充认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论衡·自然》)天地和自然界的万物都是元气自然构成的,元气是自然界原始的物质基础。

评价古代朴素物质观

一方面,都是从物质本身来说明物质,而不是把物质看成是精神或神所创造的,因而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是唯物主义的。

另一方面,这种物质观把世界万物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是朴素的,没有揭示物质的真正本质,也很难解释物质世界的无限多样性。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它继承了古代朴素物质观的唯物论传统,在自然科学实证基础上又克服了古代物质观的直观性和猜测性。

从牛顿“微粒说”在经典物理学中的支配地位,到道尔顿化学原子论在实验基础上的创立,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成就和方法给近代唯物论物质观以重大影响。它认为,物质就是原子,原子的特性也就是一切物质的特性,原子是世界的本质。

近代唯物论物质观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把原子这一物质的具体形态、结构看作一切物质的属性。这就必然经受不住自然科学发展的考验和唯心主义的进攻。

另外,不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历史领域,不能解释社会的物质性。因此,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能科学地说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在历史领域必然陷入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为我们的精神所反映。

现代唯物论的物质范畴,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第一,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世界上的具体物质形态千差万别,纷繁多样,却都有共同本质、共同特性,它们都是在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这就从根本上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第二,物质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物质是人的感觉可以反映的对象,而不是不可捉摸、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当然,有些事物,如夸克以及更小的微观粒子,是我们感官不能直接感觉到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现代化的物质技术手段,通过人们理性思维去认识它,把握它。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

永远不可认识的事物。因此,要从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物质的可知性,只有这样,才能与旧唯物主义的不可知论划清界限。

第三,物质范畴具有辨证性。它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具有最大共性的哲学范畴,体现了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相对和绝对、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对立统一。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的理论是研究物质的具体形态、结构和属性,它具有暂时性和可变性。而哲学的物质概念揭示一切物质形态的共同本质即客观实在性,具有永恒性和绝对性。同时,哲学的物质概念根源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但又高于它,并给以指导。

②意识是人脑对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第一,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第二,意识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复杂的辩证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包括:

第一,从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到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哲学意义:它说明,从非生命物质的反应形式到低等生物的反映形式的产生,是物质世界自身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这样,就驳倒了一切唯心主义从物质世界之外去寻找生命和意识的根源的观点。

第二,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由第三,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类意识的产生。

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劳动使类人猿的“手”变成了人的手,由使用天然工具进入到制造工具,它们的活动变成了人类的生产活动。这样,主要依靠自己生理器官来适应自然界的动物,就发展成为有意识、有目的改造自然界的人类。

人类的生产劳动,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活动,劳动者之间必然要交往,使人类已经达到了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便产生了语言。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表达思想的手段。有了语言,人脑可凭借词来根据各种感觉材料,进行抽象思维。

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使猿脑变成人脑,脑容量越来越大,脑的组织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严密。可以从周围世界中获得更丰富的感觉印象。又在语言的帮助下,巩固和积累起来。这样,终于形成了抽象思维的能力,从而产生了人的意识。

同时,生产劳动不断改善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条件,提高着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促使意识的内容日益丰富,形式日益多样化。

意识的本质规定

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意识的这一本质,体现了人对物质世界把握的能动性。意识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形式则是主观的。由于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它的反映就必然带有特定个人或主体的主观色彩。个人的经验、社会地位、动机、兴趣和情绪乃至知识文化背景的不同,都会使人之间的反映表现出差异来。因此,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只能是近似的反映,有时甚至是歪曲的反映。然而,任何一种反映,不管是近似的还是歪曲的反映,都是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任何一种意识,即使是最荒唐的意识,也总具有它的客观原型。

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①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的对立和分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讲的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不仅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也具有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②物质、运动、时空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第一,物质与运动的辩证统一

第二,运动与静止的辩证统一

第三,物质、运动与时空的辩证统一

“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中文宇宙就包含时间、空间的意思,《墨子经说上》说:“久,合古今旦暮。”

在西方,亚里士多德认为,时间是运动前后的表现。牛顿认为时间是纯粹持续性的流程,空间是容纳物质的空匣子。

时间、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

时间就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

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一是指对于时间的量度只需要一个数量;二是时间只有一个方向,具有不可逆性。

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伸张性、广延性,是指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

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任何一个物体都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并且它和周围物体也总是存在着前后、左右、上下的关系。因此,要说明某一物体的空间位置,需要用三个量来表示。

时间、空间同物质运动不可分离。

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无法存在的。基本粒子尽管极其微小,但直径仍有十万亿分之一厘米,许多基本粒子的寿命极短,如中性介子的寿命只有一亿亿分之一秒,但毕竟还是有时间的。微

观粒子尚且如此,比微观粒子大的物质客体当然更是如此。

另一方面,时间、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时间、空间的度量就与物质的运动相关。如测定宇宙间天体相互距离是用光运行一年的行程,即光年作单位的。对普通长度的精确测量以及对微观世界内极小长度的测定,都用电磁波以及其他基本粒子波的运动来测定。测量时间单位年、月、日等,是靠天体在空间的运动来确定的。即使极其精确的“原子秒”,也是根据铯-133原子在两个特定能级间跃迁时所辐射的电磁波周期的9,192,631,770倍为基准制定的。

如果割裂了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的关系,认为时间和空间可以离开物质而存在,是一种与物质无关的空洞的形式,就陷入形而上学。

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是指时间空间作为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它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是绝对的。

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是指时间和空间的具体性、可变性。随着物质运动的变化而变化的。

形而上学绝对主义时空观(牛顿为代表)割裂了时间与空间和物质运动的联系,否认时空特性的相对性。相对主义的时空观借口时空特性和人们时空观念的可变性,相对性,否认时空的绝对性,客观性,陷入唯心主义。

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证明,时空特性是随物体运动速度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考察运动速度接近于光速的物体时,静止坐标系统的观察者就可以测出,随着物体运动速度的增加,它沿运动方向的长度会缩短(时钟速率会变慢),也就是说,它的空间延伸就会缩短,而时间的持续会延长。狭义相对论还说明两个事件“同时”的相对性,即“同时”或“不同时”只有和运动着的物质系统联系起来才能确定。在一个坐标系里看来是同时发生的两件事,在另一个坐标系里看来就不一定是同时发生的。广义相对论进一步揭示出时间和空间与引力场的关系,认为引力场存在的宇宙时空是弯曲的时空,没有引力场存在或者引力场很弱的时空则是平直的时空,而且物体的质量愈大,分布愈密,引力场愈强,则时空也愈弯曲。这样,广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曲率与引力场、质量密度的关系,证明了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密切关系。

现实意义: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具有客观性、绝对性,任何一项事业总要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要有一个时空观念;又由于时间和空间具有相对性,这就要求我们注意事物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合理安排和使用时间和空间,使其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更大的效用。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条件下,我们生活的空间

相对缩小了,时间的节奏加快了,这就要求我们利用时间和空间的新特点,不失时机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人类进步事业多作贡献。

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和有限性

时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在存在和发展的持续性时无限的,物质世界具有永恒性。空间的无限性表明了物质世界的唯一性,即物质世界是唯一现实的世界。

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是指物质存在的各种具体形态在时间和空间上又都是有限的。任何一种物质存在的具体形态及其运动都是整个世界的一个部分,都处在历史发展过程的一定阶段上。它们都有自己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也都具有各自特定的形状、体积或规模,并占据着相应的位置。

时间、空间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对立统一。

第一,无限由有限构成,无限是通过有限而存在的,离开了一个个具体事物的有限时间和空间,物质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性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二,有限包含着无限,有限体现着无限。这种无限的趋势,并不是存在于有限之外,而是包含于有限之中,无限是对有限的超越。

第三,有限是局部的、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无限是全体的、无条件的、永恒的,因而是绝对的。要从有限中把握无限,从相对中把握绝对。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重要条件。如果否认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主张时空的有限论,就会引出一个超时空的神灵的世界,给宗教唯心主义留下地盘。

③理解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关键——社会的物质性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人是物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不意味着脱离了自然界,他们仍然是物质的血肉之躯,他们的身体和头脑仍是物质自然界的一部分,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也只能取之于物质的自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还要以自然界为基础。离开了自然界,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便无法进行,脱离一定的自然环境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

第二,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仅仅停留在意识或思想的范围内,人类是无法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它的客观性与自然物的客观性完全一样,即社会存在的物质性与自然存在的物质性完全一

样。而且,对人们的意识起决定作用的恰恰是人们的社会存在。

二、人类社会的实践本质

1、实践及其基本特征和形式

①实践的科学含义

②实践的基本特征

③实践的基本形式

实践是人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之前,哲学家们对“实践”范畴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四种观点:

实践是一种道德行为和政治活动。(中国古代、古希腊德漠克利特、亚里士多德)

实践是一种实验、科学实践。罗吉尔培根认为,要认识真理必须进行观察和实验。弗兰西斯培根指出,关于自然本质的知识不能由感官直接观察得来,而是通过人们作用于自然事物的实验活动取得的。

实践是一种精神活动。(王阳明“知行合一”说;黑格尔:实践只是“绝对精神”的逻辑发展,而不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实践是人的现实感性活动。(墨子“耳目之实”是认识的来源和根据。费尔巴哈则把实践理解为生活、行为、现实、事实等感性活动,是生活实践。)

实践的涵义和特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观物质世界社会历史的活动。这种活动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客观性。(要素、过程和结果)

第二,能动性。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的标志。

第三,社会历史性。人们的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实践活动。不同历史阶段上的实践内容、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实践的结构与功能

实践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三个方面构成。

实践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具有实践能力的人。从职能上划分,实践主体包括认识主体、决策主体和行为主体;从层次上划分,实践主体又可分为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类主体。实践主体是实践构成要素中唯一能动的要素。它是实践活动的发动者,实践活动过程的承担者,也是实践结果的享用者。

实践客体是指社会主体所要探索或改造的对象。它主要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人类客体。此外,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当人类及其个体和群体成为人们

认识和改造的对象时,人就成为实践客体。

实践手段是社会主体在探索或改造现实世界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它包括物质型工具和智能型工具两大类。实践工具的革命性变革,往往引起实践方式的重大变化。

实践就是由实践主体凭借实践工具作用于实践客体而形成的活动。它通常具有两大社会功能:

第一,实践创造客体价值的功能。客体价值不是纯粹的自然物本身,而是体现并凝聚在对象中的社会关系。世界上一切有益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成果,都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本质上都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

第二,实践优化主体的功能。人的实践活动,既改造了客体也改造了主体,既创造客体价值也提高主体素质,促进人的发展。

实践的基本形式

实践活动通常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生产实践、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

生产实践是处理人类和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改造社会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中,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

科学实验是根据一定的科研目的,运用一定的仪器和装备,人为地控制或模拟自然现象和某些社会现象,在有利条件下获取科学事实,以探索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并不限于以上三种形式。

2、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①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

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

③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人的对象性活动

首先,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并非是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社会的人。劳动实践不仅创造了人,形成了人类特有的本质,而且,只有在实践基础上,人类的本质力量才得到充分的体现和确证。其次,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人不仅在实践活动中把自己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使自然界成为自己的对象,而且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发展着多方面的社会需要,也就有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人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实践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决定着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最后,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是对象性的活动。人类必须依赖于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但自然界的天然状态并不完全适合于人,人类是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将自己的理想

转化为现实的,即将其对象化,以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实践改造的自然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人类改造自然对象的活动,构成了物质生活本身。人是在社会活动中改造自然的,社会状况直接制约着人对自然的改造,因此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在改造着人类社会。

3、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①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②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③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实践,是人以自身的活动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联系,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必然要结成一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相互制约,共生于物质生产实践中。实践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实践者头脑中作为目的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而这个目的又决定人们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可见,人与其意识的关系也生成于实践活动中。实践内有地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其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实践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全部社会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产实践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发展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中展开的过程。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造社会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构成了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总之,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实践的。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社会实践,实践既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也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根源,是人的生命表现和本质特性。

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1、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

①什么是联系

②联系有哪些属性

③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联系是客观的。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现象,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联系的条件性是指任何联系都必然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事物彼此互为条件。同某一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因素就是这个事物的条件。“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2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

联系的普遍性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二是任何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也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联系是多种多样的。一方面,相互联系着的事物或现象不同,它们的联系方式也就不同。另一方面,同是两个事物之间的联系,也具有多方面的特点和形式。

事物联系的基本形式可分为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2、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

①什么是发展

②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③事物永恒发展的原理及其意义

发展的观点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密不可分的。事物的联系总是通过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正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形而上学之所以否认运动,首先是因为它否认了联系。

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

联系构成运动,运动引起变化,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发展是运动变化的结果,但并非任何的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唯物辩证法所理解的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社会历史的前进方向、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物。

新事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总是比较弱小的,但由于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社会前进的方向,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批判继承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所以,它在内容上总是比旧事物丰富,在形式上比旧事物高级,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尽管新事物的成长要经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曲折发展过程,但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

3、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普遍规律

①什么是规律

②唯物辩证法研究联系和发展的普遍规律

③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

第一,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在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3“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4

之所以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很显然,自觉地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规律

①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

矛盾概念的演变

中国哲学史上的矛盾观

3《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6页。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关于有无、阴阳、大小、强弱、静躁、正反、生死、存亡、兴废、美丑、善恶、攻守、治乱、古今等一系列相反相成的概念。

在尔后的发展中,中国哲学对矛盾的认识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王安石认为,万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朱熹认为,万物“无独必有对”,“万物皆有两端”,不仅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对”,而且“独中又自有对”。“反者道之动”、“相反相成”、“一物两体”、“阴阳大化”、“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等,都是中国传统哲学对矛盾观念极其深刻的理解与表述。虽然中国传统哲学用矛盾的观点解释世界的变化,但是他们认为由阴阳这一对矛盾引起的世界的变化不是发展的,而是循环的。这在《周易》八卦中就表达的非常明显,从潜龙勿用、飞龙在天到亢龙有悔等等,这八卦又从头开始。

欧洲哲学史上的矛盾观

古希腊:在辩论过程中找到对方谈话的矛盾

康德:二律背反

生命本身即包含有死亡的种子。??黑格尔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对立——如果一个事物具有对立,那么它就同自身处在矛盾中,而且它在思想中的表现也是如此。例如,一个事物是它自身,同时又在不断变化,它本身有“变”和“不变”的对立——这就是矛盾。——马克思形而上学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恩格斯

②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对立与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理解矛盾范畴要进一步理解同一性与斗争性这一对范畴的基本含义。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和趋势。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依赖性,即矛盾的一方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贯通性,即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矛盾的相互贯通又表现为矛盾双方之间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存在着相互转化的趋势。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矛盾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你死我活的敌对阶级

之间的阶级斗争、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固然属于一种矛盾的斗争性,机械运动中吸引与排斥、物理运动中的阴电与阳电、化学运动中的分解与化合之间的互相排斥,乃至社会生活中人民内部不同利益和意见之争,也属于矛盾的斗争性。实际上,它们都属于矛盾斗争性的不同形式。作为哲学范畴的斗争与作为政治生活用语的斗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

矛盾的斗争性与同一性的辩证关系

斗争性与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属性。这两种属性本身也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反过来,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矛盾之为矛盾便是二者的结合,失去其中任何一种都不成其为矛盾。恩格斯说:“所有的两极对立,都以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为条件;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结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5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斗争是同一中的斗争,正是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具体案例可参看人大版《教学案例解析》第119——123页,1、流动的钢铁堡垒;2、高原上的苹果;范蠡与文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2)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是: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使矛盾双方能够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的发展总是(由)一物转化为他物,转化为“自己的他物”,即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正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总是表现为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表现出确定的方向性。

我们不能把承认矛盾同一性在发展中的作用同保守主义等同起来。恩格斯指出,辩证法也承认事物的稳定性,即“它承认认识和社会的一定阶段对它那个时代和那种环境来说都有存在的理由”。6承认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就是承认事物在它自己的时间和条件下存在的历史正当性。不能不顾时间和条件,轻率地否定尚有进一步发展余地的事物,任意地破坏事物的稳定性。

然而,对立面的同一不是无条件、凝固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迟早要打破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促使原有的矛盾统一体解体并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这是辩证法的革命性质之所在,同时也体现了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的不平衡从而使矛盾得以展开;在事物的质变过程中,矛盾斗争性的作用更为突出,具体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9页。

地说,当矛盾双方的力量发展到各自的最高点,达到矛盾所规定的极限时,矛盾的斗争性就会使矛盾双方突破原有的限度,从而使旧的矛盾统一体解体,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唯物辩证法肯定矛盾的斗争性推动事物的发展,同时又认为矛盾的斗争性采取什么具体形式,达到什么规模,都要受到矛盾的性质和矛盾运动的具体条件的制约。当维持矛盾统一体的存在有利于事物的发展时,斗争只是维持矛盾统一体存在和发展的手段。此时,如果把矛盾的斗争性人为地引到破坏统一体的程度,那只能对事物的发展起延缓作用。所以,矛盾的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同样受到矛盾同一性的制约,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

方法论意义

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和谐也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斗争哲学——激进主义

只见同一不见对立——调和论——保守主义

③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理解对立统一规律,需要把握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毛泽东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7

矛盾的共性又叫矛盾的普遍性,它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自始至终。从物质的基本粒子到整个宇宙,从人类社会到思维领域,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已为现代科学的发展所证实。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矛盾的普遍性需要通过具体矛盾表现出来。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矛盾的普遍性贯穿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矛盾的特殊性或个性,是指矛盾的性质、矛盾的地位以及解决矛盾的形式都各有其特点。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求具体分析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我们所面对的事物,实际上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系统。不同的事物、不同的运动形式都包含着自身的特殊矛盾,从而使自己具有与其他事物、其他运动形式区别开来的特殊本质。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运动的相互区别,就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所规定的。每个事物及其发展过程有其根本矛盾,同时又包含着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的本质。尽管根本矛盾不到过程终结之日是不会消亡的,“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

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8这些阶段都包含着各自的特殊矛盾。

在事物的复杂矛盾体系中,往往有这样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非主要矛盾。不论是主要矛盾还是非主要矛盾,矛盾双方的力量又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而另一方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前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后者为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而无论是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二者的关系都是辩证的。矛盾双方处于相互作用之中,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的地位会发生转化。事物的发展往往表现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的转化。邓小平一再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充分体现了矛盾双方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思想。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矛盾解决的形式有三种,即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实际上,矛盾解决的具体形式要比上述典型的形式更复杂。实际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从而决定了矛盾解决形式的多样性及其各自的特殊性。

在分析矛盾特殊性,处理矛盾各个侧面的关系时,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方法论。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两点论方法要求在分析任何事物任何矛盾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中把握它们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地研究矛盾的复杂关系。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的两点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抓住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它们作为解决其他矛盾的出发点。只有在把握两点时抓重点,在抓重点时把握两点,才能深入准确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有可能进一步正确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辩证关系。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只能在个性中存在,只能通过个性而存在。普遍性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所共同具有的,它只能存在于各种特殊事物之中,而不能脱离各种特殊事物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与同类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