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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在龚向田老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下,14级法学1、2班部分同学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听取了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因不服乡政府关于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维权的案例,以此作为本学期行政法课程的实习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行政案件的听审,切实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到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对行政法学这门学科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转让引起的林地权属争议。2014年秋冬,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杨远江将一林地转让给一家注册公司作为开采砂石场,获经济补偿款16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村民杨夕和发现,杨远江转让开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产队分给自家的责任山,也是2009年版市级政府颁发给自己林权证上所载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为此,杨夕和与杨远江两户村民引发了林地权属争议纠纷。2015年1月19日,杨夕和向茅渡乡人民政府提交了确认林地权属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本组争议山林归申请人所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15年4月27日,乡人民政府以政处决字(2015)1号作出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争议山林权属归杨远江所有”。该“决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可在60天内向县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杨夕和收到乡政府决定后找到律师咨询,经交流了解,发现三个方面的行政作为错误:一是乡级人民政府无权推倒县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二是行政作为程序严重错误。其三,杨夕和、杨远江都持有2009年版林权新证,并且新证载明双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双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图发

生错误,有必要请求林业技术专家作出鉴论结论。据此,接待人员专程走基层向与其争议相邻的持证村民调取复印了九户林小班附图。与此同时,特授权委托本市级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作出相应鉴定结论。综合本次旁听庭审评议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制度,依法开展庭审活动,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合法。法院除涉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开庭的案件外,一般都能够公开开庭审理。本次行政诉讼案件就做到了公开审理,使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进行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平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增强庭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庭审能力,较好地展现了司法文明。审判和检察人员具有较强的庭审、公诉业务能力,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多数审判人员能够正确地引导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把握庭审节奏,及时处理庭审中的各种突发情况,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庭审活动中他们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得体,展现了现代法官应有的公平、公正、文明的形象。

在肯定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和注意到一些庭审过程的问题和不足(仅为个人观点):

(一)关于对庭审的认识问题。本次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工作比较粗糙。如听讲不够认真,未能积极参与庭审,着装不够正式,在审判席上坐姿不端正,从而影响了庭审的民主气氛和开庭的质量,等等。

(二)关于庭审工作规范性问题。审判长对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

影像证据不予理睬,个人认为,为彻底让原告认识到其所持证据的不相关性,审判长因用充分的证据与说理来彻底说服原告,这样便可避免审判长因原告多次提出的光盘映像证据而产生其情绪的影响,我们能够感觉出审判长对原告的要求产生了反感情绪。或者,审判长可以利用法槌进行警告,来增强庭审的权威,而可避免多次语言上的提醒。对此,提出几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庭审工作的建议:(一)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司法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司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庭审工作,要树立依法、平等、民主、透明、高效、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使每一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律师都认识到,不管是人大旁听和还是普通市民评议法院庭审工作,这都既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也是一种推动和支持。要通过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法庭庭审有关规定。完善的庭审制度、规范的庭审活动,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

本次庭审旁听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且不说教育人们要认真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仅法庭里上到法官、陪审员、当事人,下到听审人员,在这些人的身上,都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以上这些都是在书本里、课堂上所触及不到的珍贵财富,我们会铭记

于心,认真体味。希望今后还会有同样的实习机会供我们学习。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

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

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doc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 一.实践名称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二.实践主题 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三.实践目的 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为。 四.实践地点 当地法院开庭现场 五.实践过程 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 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 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 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领导参加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领导参加庭审旁听心得体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某单位 ** 2018年9月3日,我旁听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第一次到庭审现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威严庄重,尤其是硕大的国徽给我一种敬畏之心。 在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之后我们安静的坐下了,在庭审中,旁听的每一位人都在安静的听着。因为这是一起由公诉人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在庭审刚开始,法官在确认被告人的信息时,我发现在这十几个被告人年龄都不大,都是些没有固定工作的人,还有部分是有前科的人。虽然让我很震惊,但是也是在情理之中的。第一,受到环境的影响,在进入监狱之后同狱的人都是违法犯罪的人,大家在一起必然会相互影响,如价值观上,这些人基本上都有错误的认识,不正确的价值观,因此才导致的犯罪。还有他们会在一起交流作案手法等等,会有许许多多的负面影响,这体现出人在情景中的理论。第二,社会的歧视,这些人在出狱之后,面临社会的无数歧视,比如说找工作,很多单位都不会要一个有前科的人。因此,社会的歧视导致有过入狱经历的人很难再融入到社会中去,并拥有正常的生活,不得不从新走上犯罪的道路。第三,是制度的缺陷,监狱这种刑罚制度下,虽然是有改造和再社会化的功

能,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人在进去之后,都会产生仇视社会,反社会的心理。因为监狱里有着我们所接触不到的黑暗面。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入狱后,会更加的变本加厉。 在庭审过程中,每一个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为他们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是公正的,是不会放过每一个罪犯的,更不会去偏袒任何人。既然违法,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庭审之后,虽然这些被告人都是违法犯罪的人,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因为他们的行为,让他们自己和家人都受到了影响。所以,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这些犯罪的发生。一是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采取积极举措,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社会无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并且加强对无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使其在社会上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自食其力,从而实现自我约束。二是开辟多种教育途径。除了学校、工作单位外,各职能部门应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充实群众生活,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珍惜现在安定的社会局面。三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媒体对相关案件作有针对性报道,并辅以法律知识讲解,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遇到纠纷通过法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 __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 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 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包 括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 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

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d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

2020法院旁听庭审实习报告总结【五篇】

2020法院旁听庭审实习报告总结【五篇】 【法院旁听庭审实习报告一】 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考虑到有一定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 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行政诉讼旁听心得 在龚向田老师的精心准备和策划下,14级法学1、2班部分同学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听取了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因不服乡政府关于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维权的案例,以此作为本学期行政法课程的实习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行政案件的听审,切实了解到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的真实审理过程,以及体会到我国司法工作的权威性。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我们对行政法学这门学科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 事情是村民林地转让引起的林地权属争议。2014年秋冬,洪江市茅渡乡关冲村沈家溪组村民杨远江将一林地转让给一家注册公司作为开采砂石场,获经济补偿款16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村民杨夕和发现,杨远江转让开采的林地是1983年生产队分给自家的责任山,也是2009年版市级政府颁发给自己林权证上所载明A039林小班的享有使用权的林地。为此,杨夕和与杨远江两户村民引发了林地权属争议纠纷。2015年1月19日,杨夕和向茅渡乡人民政府提交了确认林地权属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本组争议山林归申请人所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15年4月27日,乡人民政府以政处决字(2015)1号作出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争议山林权属归杨远江所有”。该“决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可在60天内向县市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杨夕和收到乡政府决定后找到律师咨询,经交流了解,发现三个方面的行政作为错误:一是乡级人民政府无权推倒县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二是行政作为程序严重错误。其三,杨夕和、杨远江都持有2009年版林权新证,并且新证载明双方左右林地相互交界。双方是否林小班A039、A038及附图发

法院旁听心得200字

第一篇、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法院旁听心得200字 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201302020211陈安琪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

心得体会 法院旁听感想

法院旁听感想 法院旁听感想 法院旁听感想与心得体会 姓名:贾耀凯 学号:191100411 时间:xx年6月27日 时间:xx年6月26号 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流程: 1宣布开庭 2展开法庭调查 3质证 4法庭辩论 5双方总结陈词 6法官组织调解,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法院旁听感想 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很荣幸这次有机会去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个庄严与神圣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参加旁听之前,心情难免忐忑不安,当进入法庭的时候,庄严肃静的氛围让我心生对法官们的敬畏,也让我心生对法律的无比的敬畏。 来到法庭,在这更显安静。靠近门口有几排座位,这是旁听者的座位,正对门口的是审判席,中间是审判员,审判员两边一名人民陪审员,

另一名是代理审判员,在审判席正上方是我国国徽,我深知这代表着庄严,在这里我们必须保持安静。在审判席的左边是公诉人,右边是被公诉人,但是本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师经过特别授权作为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审。审判席的正前方是书记员,负责对案件的记录。 虽然开庭之前我们并不了解本次所审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过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诉讼请求和陈述,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从被告(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业店铺用于出租盈利,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清第一笔和第二笔房款,但是由于出租的经济效应不好等原因,对购买合同提出异议,认为购买合同的签订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购买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欠款共计950万元。但被告认为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本次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而是采用特别授权的方式,由律师代理,由此我不禁感叹,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真的举足轻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师在法庭里总是唇枪舌剑,双方有激烈的交锋,但是这次的出庭旁听改变了我对律师的印象,双方律师成熟稳健,表述不急不躁,条理清晰,很有逻辑,完全颠覆了我印象中律师在法庭上争辩的不可开交的形象,让我顿时对律师这个行业心生尊敬之感 我这是第一次在中级法院旁听,我觉得担任本次审判的审判长的素质很高。首先我从审判长不慢不紧的语速感觉到了她的沉稳和丰富的审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1000字

第一篇、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1000字 篇一法庭旁听心得体会 常德 市鼎城区法院旁听心得体会201302020211陈安琪法学13102班时间2015年6月 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 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 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 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 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 **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 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

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 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 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 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 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 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 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

个)。被告人对此 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 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 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 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 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 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

心得体会-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精品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 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 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 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 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 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 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 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 “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 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 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 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 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 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2):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 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法院旁听感想与心得体会

法院旁听感想与心得体会 姓名:贾耀凯 学号:191100411 时间: 2012年6月27日

时间:2012年6月26号 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流程: 1 宣布开庭 2展开法庭调查 3质证 4法庭辩论 5双方总结陈词 6法官组织调解,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很荣幸这次有机会去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个庄严与神圣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参加旁听之前,心情难免忐忑不安,当进入法庭的时候,庄严肃静的氛围让我心生对法官们的敬畏,也让我心生对法律的无比的敬畏。

来到法庭,在这更显安静。靠近门口有几排座位,这是旁听者的座位,正对门口的是审判席,中间是审判员,审判员两边一名人民陪审员,另一名是代理审判员,在审判席正上方是我国国徽,我深知这代表着庄严,在这里我们必须保持安静。在审判席的左边是公诉人,右边是被公诉人,但是本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师经过特别授权作为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审。审判席的正前方是书记员,负责对案件的记录。 虽然开庭之前我们并不了解本次所审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过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诉讼请求和陈述,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从被告(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业店铺用于出租盈利,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清第一笔和第二笔房款,但是由于出租的经济效应不好等原因,对购买合同提出异议,认为购买合同的签订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购买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欠款共计950万元。但被告认为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本次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而是采用特别授权的方式,由律师代理,由此我不禁感叹,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真的举足轻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师在法庭里总是唇枪舌剑,双方有激烈的交锋,但是这次的出庭旁听改变了我对律师的印象,双方律师成熟稳健,表述不急不躁,条理清晰,很有逻辑,完全颠覆了我印象中律师在法庭上争辩的不可开交的形象,让我顿时对律师这个行业心生尊敬之感

法院旁听的心得体会1000字

第一篇、法院旁听感想与心得体会法院旁听的心得体会1000字 法院旁听感想与心得体会 姓名:贾耀凯 学号191100411 时间: 2012年6月27日 时间2012年6月26号 地点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流程 1 宣布开庭

2展开法庭调查 3质证 4法庭辩论 5双方总结陈词 6法官组织调解,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很荣幸这次有机会去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个庄严与神圣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参加旁听之前,心情难免忐忑不安,当进入法庭的时候,庄严肃静的氛围让我心生对法官们的敬畏,也让我心生对法律的无比的敬畏。 来到法庭,在这更显安静。靠近门口有几排座位,这是旁听者的座位,正对门口的是审判席,中间是审判员,审判员两边一名人民陪审员,另一名是代理审判员,在审判席正上方是我国国徽,我深知这代表着庄严,在这里我们必须保持安静。在审判席的左边是公诉人,右边是被公诉人,但是本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师经过特别授权作为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审。审判席的正前方是书记员,负责对案件的记录。

虽然开庭之前我们并不了解本次所审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过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诉讼请求和陈述,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从被告(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业店铺用于出租盈利,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清第一笔和第二笔房款,但是由于出租的经济效应不好等原因,对购买合同提出异议,认为购买合同的签订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购买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欠款共计950万元。但被告认为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本次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而是采用特别授权的方式,由律师代理,由此我不禁感叹,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真的举足轻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师在法庭里总是唇枪舌剑,双方有激烈的交锋,但是这次的出庭旁听改变了我对律师的印象,双方律师成熟稳健,表述不急不躁,条理清晰,很有逻辑,完全颠覆了我印象中律师在法庭上争辩的不可开交的形象,让我顿时对律师这个行业心生尊敬之感 我这是第一次在中级法院旁听,我觉得担任本次审判的审判长的素质很高。首先我从审判长不慢不紧的语速感觉到了她的沉稳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其次她对审判进程的掌握比较得手;再次,她归结案件“争点”和引导代理人陈述把握的也比较准。不像一些审判员凭借着自己的职务表现的很强势,像是在想通过这种途径来澄清些什么问题或向当事人传达这样的一个信息——不要失控,他们认为审判要按照法官的意志进行。而这位女法官却能以礼待人,温文尔雅。我们都能知道,作为民事庭的法官们,对他们素质的要求只有更高,这是职务的属性使然,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范文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范文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

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 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翁治科

庭审报告心得体会doc

庭审报告心得体会 参加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XX年4月28日下午,我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干部代表在ⅩⅩ法院第六法庭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ⅩⅩ违法案件公审活动,感触颇深。 ⅩⅩ在利用担任ⅩⅩ村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于XX年至XX年期间,挪用公款707万元给某资金合作社进行营业活动,担任村经管员、党总支书记和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被ⅩⅩ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 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

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旁听法庭庭审感想20111590805 杨琨法庭旁听心得体会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鉴定费用等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

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一.实践名称旁听法院案件审理二.实践主题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三.实践目的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为四.实践地点当地法院开庭现场五.实践过程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法庭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10月16日,我参加了由国资委、交运集团、巴南区法院联合组织的2018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审判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让我心生对法官的敬畏,对法律更加敬畏,更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在以后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上午10时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审判长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大概是说原告在工地上发生事故致骨折,遂向该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得的确认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被告认为与原告无用工关系,不符合认定条件,进而起诉,请求撤销该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书。在经过原告、被告充分的证据提交以及质证后,最后审判长宣布该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合法有效,认定原告受伤情形属于认定范围,由被告承担保险责任。 通过本次法庭庭审旁听,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加熟悉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

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旁听庭审的目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权威性,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篇一: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doc】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心得报告 一.实践名称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二.实践主题 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 意识。 三.实践目的 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 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 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 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 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 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 觉行为。 四.实践地点 当地法院开庭现场 五.实践过程 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 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 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 记录。准备会议应 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 现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 院管辖的,移 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 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 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 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 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 策; (三)研究和确定庭审提纲; (四)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提出回避;(五)确定是否公开开庭以及是否传证人到庭,确定开庭的时间、 地点及是否邀请有关人员旁听。 二、书记员在法定期限内张贴公告,向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向诉 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时执行公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发出旁听券。 严格的案件审理过程 四、庭审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 (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 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 (四)检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 讼代理人的律师的律师执照; (五)于开庭前五分钟通知法警进入审判区值庭; (六)安排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 这天早上九点,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这次是这个案件的二审,由于 一审未能做出判决,这次二审是将一审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钱数字做 一个详备的解释。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状告被告未能按时交附依照合 同的建筑工钱,而被告方则是说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 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费用。由此,案件在一审中停止下来,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鉴定专家对此事做以鉴

旁听法庭庭审感想

旁听法庭庭审感想 20111590805 杨琨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天气晴。在这秋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一行七人驱车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进行旁听庭审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经过例行的安监,我们来到了法院的四层。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的法庭,我们有点晕,怎么听啊?也算是运气不错,再辗转到了六层后,正好有一个法庭在准备开庭。经过和书记员的简单沟通,我们上交了身份证,坐在了法庭的旁听席等待开庭。 这次审理的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开过两次庭,持续了四个多月,这是第三次,所以案情我们掌握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原告借给被告一百万元,被告无力偿还,但被告认为这一百万是原被告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原告所投入的资金,于是双方产生纠纷。再加上双方之间还有很多其他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所以无法掌握到全貌。 一开始,法官并不在场,由书记员组织双方补充提交及交换证据,并指出不认可的对方证据。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从审判席侧门上来了一个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开始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提问,内容包括“为什么提出了几个新证据?想证明什么?”等等,还对一些事实情况询问了双方。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然后又从侧门上来了两个法官。这两位法官对于我们的到来显然有些惊讶,还向主审法官询问了一下。三位法官都落座后,主审法官简短的宣布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XXX组成合议庭、告知诉讼权利等事项,现在开庭。同时还告诉书记员把刚才他和原被告双方说的话记录为???(没听清)。正式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对于新提交的证据以及前两次庭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原告当事人一度情绪有些失控,欲与被告律师争吵,幸亏原告律师及时制止才作罢。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一段比较平淡,感觉被告理亏的很明显,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最后就是询问双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庭审就结束了,我们这次的实践活动也就完成了。 流水账记完了,该写点干货了。 在这次旁听庭审中,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问题: 1.书记员在庭审前的证据交换阶段客串了一把审判员。我们刚进入法庭的时候,只有书记员一个人,他当时坐在审判员的位置上接收原被告的新证据,然后又转到书记员的位置开始敲字。虽然早都听说法院“案多人少”,但看到这样一人兼两角的情况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后来才知道他是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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