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对加班调休的管理办法201607

对加班调休的管理办法201607

对加班调休的管理办法201607
对加班调休的管理办法201607

对加班及调休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各项管理措施,结合本公司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审批

1、原则上公司提倡高效工作,不鼓励员工加班,如遇加班情况应事先

向上级领导汇报说明加班原因及加班时间,及时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与上级领导审批后,报综合部,方可视为加班;

2、对于临时被指派加班未能提前办手续的情况,应于次日上班后补办,

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3、以下情形不予视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

需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的;

2)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延迟下班不超过1.5小时(19点)的;

3)开会、培训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二、加班时间的界定

1、工作日:加班时间预计超过19:00算为加班;

2、周末、节假日:需到公司工作的情况算为加班;

三、加班补偿

1、工作日:

1)预计加班超过19:00,可提前订加班餐,人均不超过30元,实报

实销;

2)有加班较晚的情况经领导批准次日上班时间可延后1至2小时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调休);

3)加班超过22:00的情况凭当日发票,可报销打车费用;

2、周末、法定节假日:

1)调休:按照加班时间1:1计算调休;

2)加班费:周末按照150%的比例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照200%

的比例计算加班费;

调休和加班费二者任选其一。

四、执行原则

1、部门负责人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调休确认等事项;

2、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加班必须提前上交加班申

请单。

五、本规定从二零一六年捌月壹日执行。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批准人: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二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 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 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三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办批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四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事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 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00前补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第七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 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七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 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①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 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 点。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 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 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 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 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①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 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 第四条适用于贵州黔商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五条责任: 第六条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计时加班调休或加班补薪。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如需休息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五点以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原则上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加班时数: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负责人需要

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 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 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 理部门,同时走OA审批流程,相关领导进行批复,人力行政相关人员进 行备案。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 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 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 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1、加班调休 (1)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不享受全勤和加班调休,但是需要正常打卡记录,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允许调休。 (2)单次加班时间需超过2个小时,方可进行累计;因自身主观因素的原因,造成当日工作未能正常完成产生的加班,不予以生效;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休息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最低为半天(4个小时),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不得超过3天(含3天),且不能与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前后相连。 (5)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累计调休时间仅在本年度生效,次年度1月1日起失效。 (6)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2、加班工资计算 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时需选择“调休”或“加班工资”,如员工选择“加班工资”,则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以8小时50元为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1 引用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2 管理职责 2.1 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批。 2.2 人事部文员负责酒店员工加班及调休的统计及抽查。 2.3 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调休事项的审核。 3 操作规程 3.1 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 3.2 超时工作 3.2.1如酒店有需要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与合作,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培训部审核。 3.2.2员工超时工作1小时由部门作超时工作记录,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1天,并在每月26日前报人事培训部。 3.2.3超时的工作时间,可申请补休或由部门经理决定给予补薪。 3.2.4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一律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具体加班费标准如下: 1) 临时工加班费为17元/天。 2) 实习生加班费为20元/天。 3) 计时工、计件工在原标准上加倍。 4) 其他各岗位加班费为40元/天。 5) 行政人员(上行政班)、销售人员不发加班费。 6) 法定假期间适逢休息天,不再补发调休卡。

3.2.5员工在其他时间加班,不发加班费,部门文员每月根据出勤表统计员工的加班天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培训部,经人事部文员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个月, 逾期失效)。 3.2.6 6级以上管-理-员加班不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但当值时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3.3 补休 3.3.1各部门人员加班后,若在本月补休,应征得部门经理批准后并在当月考勤表中予以 体现。 员工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XHMCRS13:2003 3.3.2当月补休不了的加班,由部门文员统计后,经人事部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 个月,逾期失效。 3.3.3原则上补休时间不能改作加班费发放。

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调休管理办法 一、目的 员工凭调休单要求补休的,称为调休。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加班/值班人员。 三、加班认定 1)公司员工应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直接领导批准。未经直接领导批准,加班2小时内,不算作加班,不计算加班时长;加班超过2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长。 加班时长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例如加班不足30分,不计加班时长。加班在30分-1小时内,算加班0.5小时;加班超过1小时未达1.5小时,算加班1小时,以此类推。 2)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⑵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⑶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考虑成本控制) ⑴因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四、加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员工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找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然后报人资行政部登记。 2、人资行政部根据收到的《加班申请单》,核对考勤数据汇总信息,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相关条款规定统计考勤,确定公司各员工的加班调休天数。 五、加班天数的使用 1、加班时长可累积,每满8小时计为1天。加班调休天数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请假单的销假。员工凡请事假,应首先凭加班调休天数核销事假假期;加班调休天数不足以核销的,按《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2、加班调休时长最小单位为2小时,即以2小时为累进单位。 3、员工使用加班天数调休应填写《公司请假单》(在请假事由栏填写“调休”),经部门批准后至人资行政部备案,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在加班调休天数内扣减相应天数。 4、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尽量安排;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未经核准的调休行为,存在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的瑕疵。 5、加班调休天数由人资行政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加班申请单》确定,使用期限一般为本人加班之日起个月内。加班调休天数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作废。 六、值班认定 所谓值班,是指公司因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周六日进行工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加班和调休。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四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工作视为加班。 第三章加班审批程序 第五条计划加班:根据工作计划需加班者,须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六条应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临时加班者,须在加班日当日或次日(当日或次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补签后方能予以确认记录。 第七条员工加班须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八条未按要求填写、审批或未按时提交《加班工作记录单》的,人力资源部不予确认记录,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九条每月人力资源部将《加班工作记录单》进行汇总核对并计算加班工资。 第四章加班调休与加班工资 第十条双休日加班原则上在加班当月或次月进行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调休程序为员工及部门副经理须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确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的,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内调休。 第十一条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倍日工资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固定工资部分计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加班工作记录单 2、调休申请单 加班工作记录单 调休申请单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资争议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 实践中,几乎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也往往会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主动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双方对加班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导致加班争议成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类型。 对单位来说,只有未雨绸缪,事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加班工资争议风险。 明确工时制度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可以分为三类: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有三项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过8 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 3、每周至少休息1 天。 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三项标准: 1、平时加班1.5 倍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 倍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3 倍加班工资。 可见,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较严格,而且企业负担的经济成本较大。 对于一些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

制, 实行这两种工时制,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避开标准工时制 对工作时间的严苛规定,可以灵活合理地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休息,避开标准工时制对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系数限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加班成本。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单位,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可实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工资的计算,与标准工时有所不同。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 (或周、或 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

关于加班与调休的管理规定

关于加班与调休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与调休制度,合理的安排员工休息时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适用于本规定。 二、加班原则 在正常工作时间及正常工作效率前提下,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延长时间工作,称为加班。 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班必须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加班申请表》(附表一),由部门经理签字,并在一周内上交至综合管理部。加班时间,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班认定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四、加班时间 1、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即加班至夜晚十点算半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 2、以4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即4小时为0.5个工作日,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五、加班补偿 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以服从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要调休,需经部门领导批准, 1、所在部门经理/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调休时间标准:工作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 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规范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单位员工加班和调休管理,根据《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单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法定节日”为: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章加班的界定 第四条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为加班;电站生产人员在法定节日值班的为加班。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3. 日常处理或接待客户延时工作的。 第四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六条管理人员和检修人员加班管理规定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由综合部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2. 部门负责人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3.一般管理人员加班,填报加班审核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并在当月考勤中同步统计。 4.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当月(或次月)报送考勤表前,填写加班审核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逾期未备案者,不视为加班。 5.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6. 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第七条电站生产人员加班管理规定 电站生产人员加班由所在电站考勤员在当月考勤里记录,每月考勤表经发电运行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存档。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调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紧急抢修、特殊情况下安排。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由行政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视为加班: (1)在正常工作任务中因个人效率及能力原因完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5)参加公司各种培训,集体活动; (6)工作时间请假,为完成当天计划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 (7)自愿加班或个人原因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前三个工作日内17:30前补交。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1天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2天可调一天,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二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营销人员、广告施工人员、总经理助理)周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者,一周可调休半天;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我院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和值班(宿)人员,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院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0.5个加班。 9.如加班人员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公出不在院时,加班人员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院后补签意见。 10.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必须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办公室不予计算。 第三章值班串班 11.值班(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时,经带班领导同意,安全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串班,不得私自串班。 12.值班(宿)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有发生按失职、渎职处理;带班人员串班必须与带班人员串班,行政值班人员串班必须与行政值班人员串班。 第四章调休 13.干部职工在非工作日(夜间、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本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加班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规定 第二条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2.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而增加的工时,不计加班。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4.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5.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6.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第三条加班申请 1.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5.加班打卡: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有缺失一项记录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7.5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第五条加班补偿 1.加班的补偿方式有两种:调休、加班补贴 ⑴员工平时零星加班、周末加班、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⑵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我院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和值班(宿)人员,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院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办公室,

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个加班。 9.如加班人员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公出不在院时,加班人员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院后补签意见。 10.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必须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办公室不予计算。 第三章值班串班 11.值班(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时,经带班领导同意,安全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串班,不得私自串班。 12.值班(宿)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有发生按失职、渎职处理;带班人员串班必须与带班人员串班,行政值班人员串班必须与行政值班人员串班。 第四章调休 13.干部职工在非工作日(夜间、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本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14.值班(宿)人员在值班(宿)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技术部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 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 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 实。 3. 2、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进行安排,主 管负责审核,部长进行审批。 3. 3、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 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 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 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岀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同时相关领导把批 准意见email或信息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加班调休 (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丄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口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纳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