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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框架协议

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框架协议

甲方: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社会资本):

二О一五年【】月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15年【】月【】日在广东省河源市【】县/区签署:甲方: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社会资本):【】,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为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中的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

鉴于:

(一)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江东新区管委会”)采取PPP模式对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简称“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并运营维护。

(二)甲方经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号文授权成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三)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即乙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须与甲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书》(简称“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四)根据《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内容、方式等

第1条项目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约1.64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件1:《规划图》)。

第2条合作内容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即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即:

(1)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

(2)单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单项工程移交给甲方或江东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3)单项工程完成移交后,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对已移交的项目资产进行维护;

(4)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排他性享有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公共停车位收费权,并获得项目收益;

第3条建设内容

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1)长岗、麻竹窝片区1.64平方公里的场地平整;

(2)长岗、麻竹窝片区A、B、C、D路的道路、排污排水管网工程、路灯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其中:A路长约10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30米;B路长约14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规划红线宽度40m;C路长约5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25米;D路长约10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划红线宽度30米;

(3)长岗、麻竹窝片区整体园林景观绿化。

第4条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维护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合作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合作期限届满或合作期限提前终止的,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将剩余未交付的项目资产一次性无偿、无条件移交给甲方或江东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第二章项目公司

第5条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双方在河源市江东新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用于运作本项目。

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并获得项目收益。

第6条项目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待定。

第7条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即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第8条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开发、投资、维护及管理。

第9条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均为货币出资,股东须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各自应缴份额实缴完毕,其中:(1)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30%;

(2)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70%。

第10条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以下比例分红:甲方:30%,乙方:70%。

第11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股东会会议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12条项目公司存续期限暂定为10年,其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股东会同意,项目公司可以在约定存续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存续期限。

第13条项目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须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14条本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付清项目工程款,并于合作期限届满前,项目公司股东可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项目公司的,其股权转让价款为其认缴资本对应的数额。

第15条项目公司治理结构与本协议关于项目公司约定未尽事宜遵照股东协议及

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前期工作

第16条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甲方应负责完成如下前期工作:

(1)项目选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能源评估及其批复;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

(3)项目方案的审查及批复、初步设计的审查及批复、概预算的审查及批复、施工图的审查及批复;

(4)项目用地勘测;

(5)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处理因征收、安置补偿等发生的纠纷;

(6)聘请项目咨询顾问;

(7)其他:

第17条前期费用的承担

(1)本协议第16条约定由甲方负责的前期工作,其产生的费用由由甲方承担。

(2)除本协议第16条约定由甲方负责的前期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其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本协议第16条约定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章项目融资

第18条项目公司有权且有义务获得本项目的融资以完成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并

承担偿债责任。

第19条乙方应积极配合项目公司进行融资,通过股东委托贷款、资金注入、提供担保等多种形式支持本项目融资,确保本项目正常建设及运营维护。

第20条甲方除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投入资金外,不承担任何融资责任以及相关风险。

第21条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7,000.00万元。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总投资承担投资控制责任。

第22条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以甲方核定数额为预算编制依据,工程款结算以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的最终竣工结算为准。

第23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股东不得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权益为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等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24条如项目公司筹措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商业信贷资金等)不能覆盖项目实际支出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融资,可通过股东贷款等多种形式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于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

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获得的项目运营补贴应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偿还项目公司股东贷款(如有)。

第五章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

第25条本项目由甲方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用地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现场办公用地。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公司予以配合。

第26条由甲方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27条甲方负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产出说明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28条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29条项目公司对其所作出的项目设计承担全部责任。该责任不因该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公司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已经甲方审查而被豁免或解除。

第30条项目公司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建设,并承担工程建设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第31条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须严格按照国家、省、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组织实施,使整个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第32条项目公司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3条甲方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4条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天,项目公司保证于【】年【】月【】日前使本项目达到可正常使用的标准。如出现下列情况,建设工期将顺延或修改调整:(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2)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使工程建设延误;

(3)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工程建设延误;

(4)甲方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延迟致使开工前应达到的施工条件不具备而造成的开工日期延误;

(5)因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延迟且经甲方全力协调无效所造成的延误。

第35条如工程建设不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的,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第36条当项目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甲方与项目公司应按项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第37条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且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维护。

项目维护范围及内容:项目范围内的环卫保洁、绿化保养、路灯维修、道路路面及

市政管网维护。

第38条合作期限内且在项目范围内,项目公司排他性享有广告经营权、公共停车

位收费权,并享有因此产生的项目收益。

项目公司行使上述权利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对其进

行监督。

第六章项目移交

第39条本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将单项

工程移交给甲方或江东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第40条项目公司应负责办理单项工程移交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支持。

第41条合作期限届满或江东新区管委会、甲方、项目公司协商一致合作期限提前

终止的,项目公司将剩余未交付项目资产无偿、一次性移交给甲方或江东新区管委会指

定的其他机构。

第42条项目移交的资产应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标准。

第七章项目运营补贴及维护费用

第43条合作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二年甲方不支付项目运营补贴;自第三年起,甲

方根据第44条约定开始以每半年支付一次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已移交项目资产的项

目运营补贴。

第44条已移交项目资产的当年项目运营补贴计算方式

已移交项目建设成本×(1+中标年利润率)×(1+年度折现率)n 当年项目运营补贴数额=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年)

-︱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运营成本︱×50%

①n代表折现年数;②年度折现率取2015年广东省发行的第一期地方政府债券(10

年期)收益率为3.58%;③使用者付费数额是指项目公司取得的项目范围内广告经营权、

公共停车位收费权的运营收益;④运营成本是指使用者付费项目的运营成本支出。

已移交项目资产的建设成本以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的项目竣工结算为准。

第45条项目运营补贴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46条合作期限内,甲方自单项工程移交之日起开始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该工程维护费用。

每年的维护费用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核准的数额为准。支付方式是甲方每年分两次向项目公司支付维护费用,其中每半年支付一次。

甲方根据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核准的维护费用向项目公司支付维护费用。

第八章特别约定

第47条本项目中甲方与项目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第48条甲乙双方作为项目公司出资方应积极办理设立项目公司相关事宜,确保后续工作如期进行。

第49条项目合同签订后,并不免除本协议中应由乙方履行的义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违约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50条乙方应切实履行支持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的义务,并为项目公司在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协助及支持,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正常运营。

第九章协议终止、违约责任、协议生效等

第51条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第52条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53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争议纠纷发生之日起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纠纷解决期间,除争议纠纷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54条甲乙双方应对对方涉及的商业等信息如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公开的信息除外。本承诺自本协议终止后仍长期有效。

第55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或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56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本协议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8条以下附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附件1:《规划图》;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河源江东新区长岗、麻竹窝片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框架协议》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PPP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某某某公司 PPP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文本(试行)适用于PPP类项目中,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商,进行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并采用如下招标方式及价格形式的情形: 1.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及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形式; 2.费率招标方式及固定下浮费率价格形式。 二、注意事项 1.通用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对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修改或另行约定,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对于“1.1 词语定义及解释”中“政府方”、“政府授权机构”、“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项目公司”及合同中其他处涉及相关主体之处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模式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直接修改。 2.专用合同条款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处,合同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相关合同要点的修改应按以下原则修改: (1)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应优先选择集团股份公司住所地。 (2)工程量清单:合同均应有工程量清单,禁止按主合同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作为乙方结算单价的方式,但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条件并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优先使用银行保函形式,不得采取实物抵押担保方式。履约担保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10%。如采用现金形式,首次提交的现金保证金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剩余部分应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补齐。 (4)合同签订与生效:合同签订应以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为前置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5)合同附件:合同文本中所列附件是为合同签订提供规范格式文本,也是合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PP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4.8 项目建设管理方案编制要点及要求 4.8.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人的项目建设方案及对该建设方案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证明,项目建设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a.应说明项目准备阶段、建设阶段、建设成本返还阶段等重大时间的控制点等,对各控制时间应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及完整的方案。 b.应明确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及投资控制目标,并制定实现各项目标的保障措施。 c.应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关键控制内容。 (2)施工总承包方案 投标人应说明拟发生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和施工单位情况。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福州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 1.2项目地点:位于福州火车站南面广场内 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福州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成本约20.88亿元(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及土地费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75公顷,其中:站前广场用地约 2.35公顷,两边场站及物业开发用地约2.4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①东侧地块枢纽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9127㎡;②中间地块(含地下部分及地面广场),总建筑面积约41842㎡;③地铁三号线火车站站主体结构及用地范围内区间预埋,总建筑面积约4169㎡; ④西侧地块枢纽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层)及西侧地块二层及以上上盖物业,总建筑面积约73058㎡,其中地上49631㎡,地下23427㎡。 1.4项目总体布局:本项目总体布局见下表 1.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西侧地块枢纽部分工期应按交通枢纽2016年底与地铁1号线同步建成投入使用)、运营期7年。根据实际需要和项目运营情况可提前终止。

PPP合同项目指南(完整版)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一、政府 政府承担PPP项目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公司。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三、融资方 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四、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 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大部分运营事务由专业运营商负责;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仅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专业运营商负责。 五、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 为保证原料稳定供应,项目公司会与其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六、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 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签订长期购销合同。 七、保险公司 PPP项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分散和转移风险。PPP 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九、其他参与方 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机构。 第二节PPP项目合同体系 PPP项目基本合同体系 一、PPP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未成立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订意向书、备忘 录或者框架协议,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PPP项目 合同、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之前达成协议是否存续的约定。 二、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 (一)工程承包合同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范本)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签约方 甲方:**市**局 乙方:**智慧城市SPV公司 *年*月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 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建设融资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合同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a)与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b)履约保函。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均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a)乙方的股东已依法缴纳对乙方的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乙方的验资报告;以及 (b)乙方已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与贷款人签署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均被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两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360日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适用违约行为结束时的基准利率。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路桥PPP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本项目已经市政府的批准,实施方案已得到市政府的审批同意,资金来源和支付主体已由市政府确定。 本项目由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按照PPP模式进行实施。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鉴于以下法律、法规、政策订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4、《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5、《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9、《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2、《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13、《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市政府:指市人民政府。 PPP项目:指PP项目。 PPP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PPP合作协议》,此后为实施PPP 项目与乙方、项目公司等签订的所有一系列的协议、合同、文件、附件等作为补充协议。 项目公司:指市政府指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共同投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是PPP协议所指的PPP项目的执行公司。 本工程范围:指经甲方批准实施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和采购文件所示内容。 准备期: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开工日止的期间。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项目通车基准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期:指自从通车基准日起至运营维护期届满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年: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年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年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月: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月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月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日:指运营维护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开工日:指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并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通车基准日: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其中,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 移交日:指运营维护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工程相关单位:指本PPP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 融资文件:指乙方或项目公司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票据、保函及其他文书,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维护保函、移交保函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收益:指根据协议确定的项目公司应得到的投资回报。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政府PPP项目(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项目名称为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施工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在乙方的努力下,甲方与政府签订了PPP合同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1%。 3、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工程款的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的佣金)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1%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8、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方。 9、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0、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 %(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PP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P P P项目建设管理方案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人的项目建设方案及对该建设方案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证明,项目建设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a.应说明项目准备阶段、建设阶段、建设成本返还阶段等重大时间的控制点等,对各控制时间应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及完整的方案。 b.应明确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及投资控制目标,并制定实现各项目标的保障措施。 c.应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关键控制内容。 (2)施工总承包方案 投标人应说明拟发生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和施工单位情况。

第一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 项目地点:位于福州火车站南面广场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福州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不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及土地费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公顷,其中:站前广场用地约公顷,两边场站及物业开发用地约公顷。建设内容包括:①东侧地块枢纽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9127㎡;②中间地块(含地下部分及地面广场),总建筑面积约41842㎡;③地铁三号线火车站站主体结构及用地范围内区间预埋,总建筑面积约4169㎡;④西侧地块枢纽部分(含地下部分及地面一层)及西侧地块二层及以上上盖物业,总建筑面积约73058㎡,其中地上49631㎡,地下23427㎡。 项目总体布局:本项目总体布局见下表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西侧地块枢纽部分工期应按交通枢纽2016年底与地铁1号线同步建成投入使用)、运营期7年。根据实际需要和项目运营情况可提前终止。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项目拟实施的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PPP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移交、运营。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招标人。因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收入不足于弥补项目公司的投资成本,按照PPP模式,应给予项目公司适当补贴,以确保项目的合理运营。具体运作方式如下: (1)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城乡建总作为福州火车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的政府投资主体,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合作人,由城乡建总负责与中标投资人签订《福州火车北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PPP模式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并组建PPP项目公司。再由城乡建总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州火车站南广场综合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及《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由项目公司与具备相关资质的中标投资人签订相关合同。 (2)项目的土地、设施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3)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并将完好的设施移交给招标人。

PPP安置房施工总合同

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安置房PPP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简阳中冶天顺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阳中冶天顺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安置房PPP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安置房ppp项目。 2.工程地点:四川省简阳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安置房PPP项目下的单个工程项目。 6.工程承包范围:(1)本合同项目下各单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后、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2)施工范围及内容:具体在单个项目合同中约定。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项目工期:36月。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暂定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拾亿柒仟肆佰万元(¥207400万元),不含税价186846.85万元,税金20553.15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按财评控制价下浮3%。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协议书及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交通公路施工工程3P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有限公司 与 ******有限公司 股东协议 二〇一八年一月 ** **

目录 第一章合营目的 (3) 第二章合营主体 (3) 第三章项目公司组建 (3) 第四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 第五章项目公司融资 (4) 第六章运营维护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 (4) 第八章董事会 (5) 第九章监事 (8) 第十章高级管理人员 (9)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与工会 (10)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10) 第十三章税务和审计 (11) 第十四章解散与清算 (11) 第十五章保险 (12)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 (12)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12)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13)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13)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融资组建合营企业,负责“*****工程(*****工程(*****工程)PPP项目)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合作期内的运营维护,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目的 第一条为将**市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推向市场,引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提高运营维护效率和服务质量,**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负责*****工程(*****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维护。本项目已取得********批复。 ****** 第二章合营主体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负责人姓名:职务:。第三章项目公司组建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第四条项目公司的名称为,法定地址为:。 第五条项目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项目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以及项目公司章程开展运营维护活动。项目公司的活动及双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均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双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第四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万,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人民币现金**万元进行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完整版)项目合同(已签订定稿)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 项目合同 二〇一六年三月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 本项目合同(“本合同”)于2016年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1)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2)(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前言 为完善新余高新区基础设施,提高新余高新区整体形象,加快新余高新区的发展,依据新余市2015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计划,拟对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项目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运营期内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降低政府直接投资压力。秉承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合同。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已于2015年12月07日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审查。甲方于2015年12月31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了《公开招标文件》,经过公开开标和评标程序后,选定中标人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下称“中标人”) 乙方是中标人与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将项目特许权授予乙方并授权甲方与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在乙方成立以前,由中标人与甲方草签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成立后,经签署本合同,承继本合同下其权利和义务。 中标人承诺保证乙方无条件的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甲方和乙方为了明确与项目特许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PPP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根据(政府授权文件名称及文号),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2)为了有效地解决本项目的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就本项目的专营权面向社会投资者实施政府采购; (3)经过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填写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或者代表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与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全称)(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作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年的运营收益和政府专营补贴作为投资回报。依照《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1)“本项目”:指项目; (2)“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所签署的PPP协议; (3)“政府”:指人民政府; (4)“政府主体”:指经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的(即本协议项下的甲方); (5)“项目公司”:指经政府主体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该公司由出资组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期融资、项目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和维护; (6)“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分行为分行,或由其牵头组建的银团;(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7)“专营权”: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和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给予的政府补贴等收益回报等相关权利; (8)“建设期”:指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的期间,建设期为年; (9)“运营期”:指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预期移交之日的期间,运营期为年; (10)“专营期”: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合计约年; (11)“移交期”:指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本项目专营期届满前个月;

PPP合作框架协议

PPP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PPP 合作事宜订立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并在此协议基础上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合同。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就工程开展投资建设合作。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1.2项目建设周期、回购期 本协议下的合作项目实施中各子项目可以单独投资、建设、运营、回购。建设期以子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准,回购期根据子项目具体情况双方约定确定。 第二章项目合作方式 2.1甲方负责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与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为本项目投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和政策环境。

2.2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工程PPP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出资比例由双方商讨决定为准。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管理。工程完工后,甲方按照约定的金额及方式支付项目回购款。 第三章项目投资回报方式 3.1乙方投资收益的计算:乙方投资收益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的收益以甲乙双方最终所签署的《PPP项目合同》为准。 第四章项目风险分担 4.1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公担。具体风险分担的情况以甲乙双方最终所签署的《PPP项目合同》为准。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当依照甲方与乙方最终达成的《PPP项目合同》以及基于具体项目所签署的其他合同,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5.1.2甲方应当确保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负责向上级政府申报及其他必要的审批工作。

PPP项目施工合同

(HNJS—2014)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PPP项目 工程地点: QQQQ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PPP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PPP项目。 2、工程地点: QQQQ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大道 K0+000 -K3+063和———大道K0+000-K0+554.271 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2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开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约00000万元 人民币;(最终以财政评审造价为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XXXX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PPP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1、明确项目基本情况及PPP合作内容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方案、总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等基础资料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规模及结构、建设期、特许经营期等)及进展情况(项目土地、选址、立项、设计等进展)。同时理清项目边界条件及项目产品(产出)内容,编制项目产出一览表(含相关资产、设施及配套服务),确定PPP 合作内容。此阶段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尽量多与业主沟通,摸清项目设置的思路及意向,为PPP实施方案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2、确立项目实施机构及社会投资人介入模式PPP项目通常由市(区)政府发起,授权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交通局、卫生局、住建局、管委会等)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政府城投公司、控股集团等国有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约定的股权比例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也可以由社会投资人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确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及项目资本金。根据PPP合同指南要求,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具体比例的确定,可经过市场测试,向潜在感兴趣的社会投资人充分摸底,在综合考虑社会投资人预期及体现政府方对项目重视程度及“诚意”的基础上确定,通常政府方比例控制在0%~20%,或固定出资额。同时,需明确项目资本金、贷款比例、利息测算方法及除注册资本以外的资本金来源方式。在方案编制初期,已开展过PPP采购的客户在项目实施机构介入模式上往往沿用已有模式,而初次尝试PPP模式的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组建的具体细节尚处于摸索阶段,无明确思路,咨询人员可参考同类项目情况,初步拟定参股比例及职责分配方案编制初步方案,以供政府方参考。目前已完成PPP方案中,实施机构设置及社会投资人介入情况如下图所示: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政府PPP项目(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项目名 称为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等事宜 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施工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在乙方的努力下,甲方与政府签订了PPP合同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1% 3、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工程款的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包括项目资金及项 目实施的佣金)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 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1%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8、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

2020年通用机场PPP项目实施方案

通用机场PPP项目实施方案 要点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通用机场建设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槛车,制定本实施方案,其中包含运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风险分配框架等内容。 通用机场PPP项目实施方案 第1条项目概况 根据市《关于通知》,同意通用机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位于市,。目前,本项目施工图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也已启动。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通用机场建设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的规定,批准成立了由市等共同组成的 PPP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授权市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同时授权市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未来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 第2条 PPP 运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应用 PPP 模式的必要性 2.1.1 文重点推行PPP模式。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为建设项目融资,政府债务将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也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支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1.2 PPP模式至少可为本项目带来以下几点优势: (1)平滑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公共交通设施供给。项目前期资本性投入大,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可将短期建设支出转化为合作期内的分期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有利于平滑财政支付资金压力、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优化项目风险分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效率。PPP 模式提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本项目施工及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较高,更适合引入专业化的社会资本来负责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同时,在风险最优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下,社会资本也有足够动力,统筹考虑项目的设计方案、建设质量和后续运营维护成本,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提高自身收益水平。 (3)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PPP模式要求政府在与社会资本合作中“既不越位也不失位”,一方面要遵循市场原则和契约精神,切实履行义务、承担相应风险;另一方面在加强项目规划、筛选和评估的同时,通过建立和落实基于绩效的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资本的监管,切实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改善,达到物有所值。

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合作协议

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实现某X市城市建设投资体系的多元化,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PPP项目建设,加快城市发展进程;甲方组织开展某市政府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项目投融资建设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范围 合作项目为列入某市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政府采购目录的政府PPP项目,即: 1.1 一江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1.2 文体广场建设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含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丙方作为乙方的战略合作方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服务,乙方通过合法方式参与建设项目。 第三条投融资方式

3.1 丙方负责组织设立某市政府PPP项目投资合作基金,并具体负责该基金的募集、发行和管理工作,为甲方(含项目公司)PPP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具体基金募集、发行和管理合同另行签订) 3.2 丙方协助甲方(含项目公司)发起设立政府PPP项目投资合作基金,基金规模暂定X亿元(具体按项目投资确定额度)。 3.3某市财政或甲方出资认购不低于25%的基金份额,作为劣后级LP;丙方引进其他金融机构认购不超过75%的基金份额,作为优先级LP,并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 3.4 基金期限届满时,甲方(含项目公司)无条件溢价(含基金本金和收益)回购优先级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某市政府平台公司(主信评级AA)对甲方(含项目公司)无条件溢价(含基金本金和收益)回购优先级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提供担保,某市财政局出具对优先级基金份额的退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财政函,某市人大对某市财政的差额补足责任的财政函出具决议。 3.5 基金暂设定期限为10年(即:5+5,其中存续期为5年,退本期为5年);基金的综合年化收益率不高于6.5%。 第四条合作项目模式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的批复意见, 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 3、经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与共同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 4、年月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

6、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建设期补助:指内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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