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1陕西政法干警考试婚姻家庭部分

2011陕西政法干警考试婚姻家庭部分

2011陕西政法干警考试婚姻家庭部分
2011陕西政法干警考试婚姻家庭部分

2011陕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解读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新大纲知识点——婚姻家庭

(2011年大纲新增知识点,注意:2010 年的第五部分“知识产权”全部删除)

一、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5.计划生育原则

(三)身份法律行为与身份权

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亲属身份法律行为是自然人以亲属身份之取得或丧失为目的之行为,亦即个人将要进入或脱离某类亲属的身份共同生活关系秩序之行为。

特征:①亲属身份法律行为具有非契约的“合同行为”性质。②亲属身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有明显的局限性。③亲属身份法律行为对“行为能力”的界定有特定的规律性。

④亲属身份法律行为具有非代理性。⑤亲属身份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⑥亲属身份法律行为的无效、撤销的规定主要从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瑕疵,不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四个方面进行价值判断和认定。⑦亲属身份法律行为具有要式性。

分类:

①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消性身份行为。

②单独身份行为与共同身份行为。

③束己身份行为与涉他身份行为。

2.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

①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的管教、保护的权利。

②配偶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与妻作为配偶间的一种身份权。

③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二、亲属关系原理

(一)亲属的概念与种类

1.亲属的概念

亲属是由婚姻、血缘和收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亲属的种类

配偶;血亲;姻亲。

(二)亲系、行辈与亲等

1.亲系

亲系的概念;亲系的分类

亲系指亲属间的血缘联系或称亲属间联系的脉络和途径。

分类:

①男系亲和女系亲;

②父系亲和母系亲;

③直系亲和旁系亲。

2.行辈

行辈,排行和辈分,又称“辈行”或“辈份”。以世代为标准对亲属关系的区分。与已身同一世代的,称为同辈亲属,如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与父母及其上辈同一世代的,称为尊亲属,如父母、伯、叔、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与子女及其下辈同一世代的,称为卑亲属,如子女、侄、侄女、甥、甥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上述区分主要适用于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亦可扩大适用于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中国现代法中不称尊亲属、卑亲属,改称长辈亲属、晚辈亲属,其含义完全相同。

3.亲等

亲等的概念;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婚姻法关于亲属关系计算方法的规定亲等是法律上计算亲属间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

我国计算亲等的办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一辈为一代,如与父母为两代,与孙子女为三代;计算旁系血亲时,依据相互间的同源关系确定,如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和姑表兄弟姐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我国,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1.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配偶关系因男女结婚而发生。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取得结婚证的时间,即是确立配偶关系的时间。配偶关系又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引起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二是夫妻双方离婚。配偶双方关系终止的时间为:夫妻一方自然死亡的时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的时间以及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的时间。

2.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1)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出生是引起自然血亲关系发生的唯一原因。出生这一事件,导致出生者与其父母及其他与父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形成自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须当事人认可,也不需要履行法律手续。

自然血亲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任何人为原因都不能引起自然血亲关系的消灭。即使子女被他人收养,其法律后果也只是终止了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的血缘联系并不消灭。

(2)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拟制血亲关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确认而形成,由于种类的不同,其发生和终止的原因也有所不同。

①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合法有效的收养行为是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的依据,收养关系一经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便形成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近亲属也发生了拟制血亲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除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以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及其近亲属与被收养人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

②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也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其形成原因有两个:一是基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结婚的法律行为;二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的事实。只有这两

个条件同时具备,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而未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仅为姻亲关系。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除可因为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以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但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时间较长,则彼此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因生父(母)与继母(父)婚姻关系的解体而终止。

3.姻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男女双方结婚的法律行为是姻亲关系发生的基础。以婚姻为中介,配偶一方与对方的亲属以及双方的亲属之间互为姻亲关系。婚姻成立的时间即为姻亲关系发生的时间。

我国婚姻法未明确规定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以习惯,夫妻双方离婚是姻亲关系消灭的一般原因;而夫妻一方死亡后,姻亲当事人之间是否保持姻亲关系,听其自便。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说明,姻亲关系不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终止,如果生存方未再婚或者虽然再婚,但仍然与亡偶方的亲属保持生活上的联系甚至彼此照顾,则姻亲关系就不消灭。

三、结婚

(一)结婚的概念与特征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特征:

①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②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③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

(二)结婚条件

1.结婚的实质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

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

①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②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2.结婚的形式条件

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三)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2.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

《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四)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1.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概念;婚姻无效的情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撤销婚姻的程序;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可撤销

的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程序:可撤销的婚姻必须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才能确定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表示,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而不是向相对人作出。

法律后果: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四、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法律制度。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

(1)法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第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

的财产。

(2)约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夫妻间的扶养

我国《婚姻法》第20 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间的继承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离婚

(一)离婚的概念与特征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诉讼离婚的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二)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的概念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3.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概念及适用情形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2.诉讼离婚的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3.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4.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1)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我国《婚姻法》第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3)对原告再次起诉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如果出现表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在6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属新情况、新理由,应当依法受理。

5.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上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上的后果;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在父

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发生以下后果:

(1)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即基于夫妻身份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之而当然消灭。包括:①相互扶养义务的解除;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消灭;③双方均取得再婚自由的权利。依登记程序离婚的,自领得离婚证之日起允许再婚;依诉讼程序离婚的,自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允许再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清偿。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与此相联系的夫妻财产关系也告结束,由此产生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对有生活困难的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

(3)子女的抚养教育。婚姻关系因离婚而消灭,但父母子女关系并

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完全适用于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只是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条件和方式上,发生了某些变化。离婚给子女的抚养教育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主要涉及离婚后子女由何方抚养、随谁生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分担、数额多少、给付期限和办法以及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与子女的切身利益和父母的权利义务的行使有着直接关系。

六、父母子女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总和。分类:

①父母与亲生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

②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③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七、收养

(一)收养的概念与特征

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

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二)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原则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

5.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

(三)收养关系的成立

1.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

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的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该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除了上述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要求外,收养法还规定了在特殊情形下成立收养关系的实质要求,包括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条件、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条件、收养继子女的条件。

2.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15 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16 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四)收养的效力

1.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违反《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 收养行为的无效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经典练习题

政法干警民法试题:民法经典练习题一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 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当得利 【京佳参考答案】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 B. 4万元 C. 8万元 D. 6万元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公平原则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 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 【京佳参考答案】C

政法干警考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完整版)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完整版) 1.(单选题)市政府计划对全市的地铁进行全面改造,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客运量,缓解沿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市政府同时又计划增收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用以弥补上述改造的费用。这样的理由是,机动车主是上述改造的直接收益者,应当承担部分开支。以下哪项相关断定如果为真,最有助于论证上述计划的合理性?()广西人事考试网A. 改造的地铁中,相当数量的乘客都有私人机动车 B. 在相邻的大、中城市中,该市的交通拥堵状况最为严重 C. 增收过路费的数额,经过了大家的严格论证 D. 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完成上述改造 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A项指出相当数量的乘客都有私人机动车,则相当数量的原来都靠乘私人机动车上班的乘客都坐地铁,则市政府希望通过全面改造地铁来延缓地铁滑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的计划就可以实现,加强了该结论。 2.(单选题)市政府计划对全市的地铁进行全面改造,通过较大幅度地提高客运量,缓解沿线包括高速公路上机动车的拥堵。市政府同时又计划增收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政府贴补上述改造的费用。这样做的理由是,机动车主是上述改造的直接受益者,应当承担部分开支。以下哪项相关断定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计划?() A. 市政府无权支配全部高速公路机动车过路费收入 B. 高速公路上机动车拥堵现象不如普通公路严重 C. 机动车有不同的档次,但收取的过路费区别不大 D. 为躲避多交过路费,机动车会绕开收费站,增加普通公路的流量 参考答案:D 题目详解:题干中的结论是市政府希望通过增收地铁沿线两条主要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过路费,以补贴对全市地铁进行全面改造的费用,D项指出机动车会绕开收费站,从而增加普通公路的流量,因此该计划不可行,削弱了结论。 3.(单选题)人们一直认为管理者的决策都是逐步推理,而不是凭直觉。但是最近一项研究表明,高层管理者比中、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使用直觉决策,这就证实了直觉其实比精心的、有条理的推理更有效。上述结论是建立在以下哪项假设基础上的?()广西人事考试网 A. 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比中、基层管理者的决策更有效 B. 高层管理者制定决策时,有能力凭直觉决策或者有条理、逐步分析推理决策 C. 中、基层管理者采用有条理决策和直觉决策时同样简单 D. 高层管理者在多数情况下采用直觉决策 参考答案:A 题目详解:题干的结论是直觉比推理更有效,前提是高层管理者比中、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使用直觉决策,因此需要假设“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比中、基层管理者的决策更有效”,从而将前提和结论连接起来。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选择真题

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选择真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 目要求的。) 1.历史学家钱穆说:“故中国政制之废宰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则相沿亦已六百年之久。”据此,能够作出的合理推断是()。 A.明以前政府权力完全被丞相掌控 B.废除丞相后,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 C.明以前实行皇帝与丞相分权制度 D.丞相制度经过六百多年才被废除 2.明代内阁和清代军机处的共同之处是()。 A.统领六部,处理各种政务 B.参与决策,并负责朝廷日常事务 C.参与机要政务,但没有决策权 D.负责各地的军政事务 3.1920~1929年,美国工人的工资增长2%,而工厂中生产率却增 长55%。农业工人的工资还不到非农业工人的40%。国家财富的3/5由 只占人口总数2%的人拥有。对此理解不准确的是()。 A.社会公平问题没有受到充足的重视 B.贫富差别进一步拉大 C.经济危机严重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 D.潜伏着经济危机的巨大风险

4.罗斯福担任总统之前,美国出版的一本书提议政府增加开支,甚至不惜造成财政赤字,以便舒缓经济衰退。罗斯福读后批注:“哪有此等好事——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0 99这表明()。 A.罗斯福在美国率先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 B.罗斯福上台之前美国尚未出现经济衰退 C.罗斯福新政的理念在罗斯福担任总统前已经萌生 D.罗斯福始终都是信奉新政理念的政治家 5.公元前445年,罗马废除贵族和平民不能通婚的旧法;公元前367年,又以法律形式授予平民与贵族分享公有土地的平等权利……罗马制定上述法律的主要目的是()。 A.完善法律体系 B.稳定社会秩序 C.保障平民利益 D.维护帝国统治 6.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代表的新思潮产生的重大影响是()。 A.标志着闭关锁国政策的结束 B.奠定了维新变法运动的思想基础 C.推动中国人重新理解世界 D.传播了以法治国的思想 7.19世纪末,严复翻译《天演论》,将进化论引入中国,在当时的知识界广为流传,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冲击波。这是因为进化论的思想适合了()社会思潮。 ①中体西用②维新变法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

关于印发《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编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务员局: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改革运行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试点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政法〔2009〕45号)和《关于研究提出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通知》(政法〔2011〕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招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按计划、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招考任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考试相关工作,省级政法各机关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省级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总体协调,确保各职能部门沟通顺畅、各工作环节衔接有序,并加强对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法机关指导本地试点院校学生培养工作,协助试点院校建设实习基地等事宜,确保定向政策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中央政法委在牵头制定招录培养计划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招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协助做好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教育部负责教育考试出题和阅卷工作,并协调有关招生学校根据各试点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按照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入校和教育培养。中央政法各机关负责指导各省级政法机关提出年度招录培养计划,指导相关政法院校落实培养方案,督促落实定向政策等。其他参与招录培养工作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做好相关工作领域的政策指导、情况掌握和督办协调。 三、严格试点工作纪律。改革试点招录的前些批次学生陆续毕业走上定向工作岗位,各试点省级党委政法委、省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会同试点院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好定向政策,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到原定向岗位报到。对于在校培养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于违约不到定向岗位报到的,要依协议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定向政策,擅自将试点班毕业学生异地安置和使用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各地一定要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试点招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因工作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试点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中央主管部门。 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8 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撤销权属于()。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2.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A. 1 个月内 B. 2个月内 C. 3个月内 D. 6个月内 3. 甲、乙、丙各出资5 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A. 不承担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承担按份责任 D. 承担有限责任 4. 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A. 追认 B. 立遗嘱 C. 撤销 D. 买卖 5. 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 A.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B.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 附始期的合同 D. 附终期的合同 6. 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A. 立遗嘱 B. 购买机票 C. 存款 D. 购买股票 7. 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A. 自己代理 B. 双方代理 C. 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 无权代理 8.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 年,其妻李某()。

A. 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 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 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 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9.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 1 年,这一年属于()。 A. 消灭时效 B. 普通诉讼时效 C. 特殊时效 D. 除斥期间 10.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 自物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完全物权 11. 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A.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 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 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 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12. 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A. 相邻权 B. 房屋所有权 C. 宅基地使用权 D. 宅基地所有权 13.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 抵押权 B. 质押权 C. 定金 D. 留置权 14. 甲向乙借款5 万元,以钢琴做质押。质押权的成立时间为()。 A. 借款合同成立时 B. 钢琴交付时 C. 质押合同登记时 D. 质权人同意时 15.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依据是() A. 债的标的物是否特定 B. 债的内容是否特定

2011年政法干警补充内容——婚姻家庭法练习题

2011华师作业--婚姻家庭法98分 1.第1题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D )的权利。 A.代为送养 B.不同意送养 C.优先送养 D.优先抚养 您的答案:D 2.第2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后一方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C.婚后一方的劳动所得 D.婚后一方获得的的奥运金牌 您的答案:C 3.第3题 以下(C )基本原则是1980年婚姻法新增加的。

A.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B.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C.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D.男女平等 您的答案:C 4.第4题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年内提出。 A.1 B.2 C.3 D.4 您的答案:A 5.第5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的义务。 A.拒绝 B.协助

C.配合 D.允许 您的答案:B 6.第6题 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我和我舅舅是()亲等旁系血亲。 A.一 B.二 C.三 D.四 您的答案:C 7.第7题 继承从()时开始。 A.被继承人表示同意 B.被继承人立遗嘱 C.被继承人失踪 D.被继承人死亡 您的答案:D

8.第8题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办理。 A.法定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赠与 您的答案:A 9.第9题 在我国,( )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也是唯一的法定程序。 A.举行婚礼 B.结婚登记 C.宗教仪式 D.订婚仪式 您的答案:B 10.第10题 以下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表述错误的是()。 A.夫妻财产约定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B.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1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模拟试卷一

2021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模拟试卷一 (1)写出字母代表的大洲名称: A.B.C.D.E.。 (2)按面积大小排列,顺序从小到大是: E< < < < 。 (3)热带地区最广大的大洲是。 (4)跨经度最广的大洲是。 (5)纬度最高的大洲是。 (6)主要位于西半球的大洲是。 (7)与大洲A以运河为界的是。 37、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人口、生态环境、资源统筹兼顾,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决不能走浪费资源,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上述材料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什么观点?结合材料分析说明。 38、简述北洋军阀形成的原因、性质。 39、苏联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有什么特点?这一特点对苏联的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 40、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胡锦涛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时曾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中国的一句千年传世格言。中华民族所以能在5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生生不息,发展壮大,历经挫折而不屈,屡遭坎坷而不馁,靠的就是这样一种发愤图强、坚忍不拔、与时俱进的精神,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表现出来的进取精神,在建设国家中焕发出来的创造热情,在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中表现出来的顽强毅力,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精神的生动写照。“ 从唯物论的角度看。为什么要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41、分析有关城市化及产业结构的图文资料,回答问题。 从各国城市化的实践出发,现代城市化新概念是指人类社会活动的生产要素从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转移的过程,即包含人口城市化和经济城市化。缝济城市化是指城市的财富积累状态,通常以盛市建成区内各娄生产活动所产生的GDP(国内生产总值)衡量。 (1)读图l中A点可知,在某一历史时期,我国经济城市化、人口城市化水平分别约为 % 和 %。由趋势线可见,我国现代城市化过程中,经济城市化水平与人口城市化水平相比,发展水平较高的是。 (2)图1、图2可以显示,总体而言,无论是我国还是英国,经济城市化水平与人口城市化水平两项指标相比,发展水平始终居高的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和英国相比,人口城市化水平较

2016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每日一练--民法学(6.24)

2016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每日一练--民法学(6.24) 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政法干警考试题库: 2016浙江政法干警招聘信息_备考资料_考试题库汇总 2016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454586561 打算报考2016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备考了,为了帮助大家做好备考工作,中公浙江政法干警特推出“民法学每日一练”栏目,小编将每天发布最新专项笔试练习题,并附专家详实解析,希望考生们能与小编共同坚持——每日一练,高分通关! 1.演员牛某于2008年6月自杀死亡,生前绯闻较多。因娱乐报记者孙某借此发挥,在娱乐报上说牛某因情感纠葛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牛某的配偶韩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孙某的侵权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牛某已经死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而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孙某的行为侵害了牛某的名誉,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牛某的配偶韩某无权对孙某提起诉讼 D.只有牛某的成年子女有权对孙某提起诉讼 2.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B.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的行为 C.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D.公司的售票员向旅客卖票的行为 3.韩某因公出差一个月,其妻王某出国学习半年,因此,将其放暑假的8岁女儿小韩交给邻居廖某照管。双方商定,韩某给廖某看管费用500元,小韩出了事情由廖某负责。小韩在廖某家中觉得无聊,跑到外面玩耍,将街头的健身器材砸坏,造成损失。则该损失最终应当( )。 A.全部由韩某承担 B.全部由廖某承担 C.由廖某以500元为限承担责任,其余由韩某承担 D.由韩某和廖某各承担一半 4.《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规定中的“诉讼时效”属于( )。 A.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消灭实体权利 C.消灭时效

2019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招录政策分析1

政法干警考试是一次集公务员、高考、考研考试为一体的入学考试,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四项目人员,是真正能让考生“名利双收”的考试,即考试一旦通过,学位、工作双丰收,却有很多考生因不了解招考政策而错失良机,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就带领广大考生去深入了解政法干警考试的招录政策,以牢牢把握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这个良机。 首先,从培养模式上来看,主要有专科、本科(含专升本)、双学位以及研究生四个层次。 专科层次,报考定向招录退伍军人职位的,需要考生拥有高中、中专或者大专学历具体按本省公告为准,而其他报考专科学历的考生则需要拥有大专学历;本科层次的招录对象则需要有专科学历;报考二学位层次的人员则需要有本科学历,并且取得学士学位;而报考硕士层次的考生,则需要具有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其次,从考试内容来看,除公共科目行测和申论外,还有教育科目考试。 专科层次需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即政治、历史、地理这三门。这门考试难度并不大,出题形式是参照高考文综的出题形式,考生只要掌握常考考点,认真复习即可;本科层次需参加民法学考试,民法虽然内容比较庞杂,但是内容简单,尤其是政法干警考试,考题一般都比较基础、难度较低,考生只需要掌握民法的基本框架、了解总论和分论之间的联系以及常用考点即可;研究生层次则需参加专业综合考试,主要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刑法、法制史,因为研究生要求法学专业,所以专业综合对于考生来说也不应该有太大难度,当然还是需要统观历年真题,找到常考考点。总体而言,考生要有针对性复习,而不是简单的掌握行测和申论。 再次,从招考要求上讲,有严格的服务年限限定。 政法干警的服务年限规定为:专科层次为9年、本科层次为7年、研究生层次为5年,这也就要求考生在报考前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在选择职位地点时也要慎重,避免过五关斩六将拿到职位后,又发现所选择的地方自己无法任职9年、7年、5年,这样就浪费了自己的机会。 最后,从职位发展前景来看,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属于定向培养。 考生成功通过考试之后之后须入校学习2年,所以相较于普通公务员考试进入政法队伍的人员来说,更具有专业性,毕竟是“科班出身”,在职位发展上来看会更游刃有余。 中公教育河南人事考试网专家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努力备考、抓住机遇,实现自己的警察梦。 更多考试信息欢迎访问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

政法干警-2021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试卷真题

政法干警-2021年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试卷真 题 1、二里头文化发现于今天的()。 A.陕西省 B.河南省 C.浙江省 D.山东省 2、东汉建立后出现光武中兴的局面,当时的皇帝是()。 A.刘邦 B.刘秀 C.王莽 D.刘彻 3、唐代农民改进的耕地工具是()。 A.曲辕犁 B.耦犁

C.耧车 D.筒车 4、我国古代废除人头税的赋税制度是()。 A.初税亩 B.两税法 C.一条鞭法 D.摊丁入亩 5、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增开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的不平等条约是()。 A.《南京条约》 B.《中美望厦条约》 C.《天津条约》 D.《北京条约》 6、甲午中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经远舰管带是()。 A.林永升

B.邓世昌 C.丁汝昌 D.刘步蟾 7、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创办的进步刊物是()。 A.《民报》 B.《新青年》 C.《中外纪闻》 D.《警世钟》 8、20世纪60年代,成为我国最大的石油基地的是()。 A.大庆油田 B.胜利油田 C.克拉玛依油田 D.华北油田 9、在开辟新航路的过程中,由欧洲向东绕过非洲达到亚洲的是()。 A.迪亚士

B.达·伽马 C.哥伦布 D.麦哲伦 10、1867年美国从以下哪个国家购得了阿拉斯加?() A.法国 B.英国 C.俄国 D.墨西哥 11、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开辟欧洲第二战场的战役是()。 A.中途岛海战 B.诺曼底登陆 C.斯大林格勒战役 D.阿拉曼战役 12、冷战爆发后,为复兴欧洲经济美国提出()。 A.北大西洋条约

B.马歇尔计划 C.杜鲁门主义 D.华沙条约 13、地球绕太阳公转到M位置,大约是()。 A.1月初 B.3月初 C.7月初 D.9月出 14、地球绕太阳公转到N位置,下列现象有可能出现的是()。 A.南极大陆为极昼 B.地中海沿岸地区多雨 C.塔里木河为汛期 D.印度半岛盛行东北季风 15、全球荒漠化地区的主要气候类型是()。 A.热带沙漠气候、热带季风气候

2016政法干警面试作答技巧:人生观和价值观题型

2016政法干警面试作答技巧:人生观和价值观题型【题目】今天面试感觉你模式化很严重,你怎么解释? 【试题类别】人生观和价值观题型 【能力考核】人生观和价值观 【题型分析】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压力题型。压力类题型是为了考察考生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而设置的,往往给考生设置一种非常不利、尴尬的场景或者让考生感觉到难堪、为难,考察考生面对挫折或者尴尬情景时的态度和处理方法,从而考察考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测评考生的职位匹配度。 【参考答案】 首先,我很珍惜这次面试的机会,也很严肃地看待本次面试,在本次面试中我尽最大努力展示自己的真实能力和真情实感,避免说空话、假话、套话,避免模式化答题。 其次,对于考官感觉模式化严重的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本次面试之前,我通过自己学习参考教材、自己钻研政法干警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素质来进行备考。准备面试过程中我学习了很多知识,我发现面试题目其实都很贴近生活实际,需要我们在生活的感悟中提炼出经验与规律,将千头万绪的思路浓缩成短短十几分钟的面试交流,展示出自己的思维方式与素质能力。 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比较讲究条理和逻辑,并且善于积极运用自己以往总结的经验,这是周围的人普遍肯定的一点,我自己也认为这是我身上比较好的特质。例如组织某类活动,我总结出的答题总体思路是“事前—事中—事后”,这听起来像模式化的东西,但这样的思路是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的,我不但在答题时这样说,在实际工作中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今天的答题中,由于时间有限,我没有能够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进行更详细的阐述,听起来有些像套话,比较模式化,这是我觉得令人遗憾的地方。其实在刚才的答题过程中,我想到了好几个实际案例,这些素材与我刚才的答题内容都是相通的,只是我当时觉得答题框架已经清晰呈现出来了,怕时间不够,就简明扼要的表达了一下自己的观点,没有详细展开。

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2012年江苏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下载历年真题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详请点击: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1mqCc8这里考试信息资料更新及时。 2012年江苏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考试笔试课程面试课程面试保过课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zhengfa/jiangsu.php 2012年政法干警考备考专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zhuanti/2012/zhengfa/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培养层次 我省此次招录面向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公安系统,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四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229名,其中公安系统100名,司法行政系统(包括省监狱系统)129名。培养试点院校为江苏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

(一)专科班(7名) 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计划为:司法行政系统7名。 (二)本科班(222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100名,司法行政系统(包括省监狱系统)122名。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本硕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本硕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1~4/共4题)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给定资料 1.家风,可以很大,就像一首名为《家风》的歌所唱的:“家风那个正那个国风兴,家国兴旺好家风,一辈做给那一辈看,一辈讲给那一辈听。”家风,可以很小。某网友说,小时候好多规矩: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许有剩饭;米粒掉桌上也要吃掉;吃饭得双手扶碗;坐那儿不准抖腿:不能说谎;看到长辈要先打招呼。 领导干部家风不正,事情就大了。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新时代,治国当从治家开始,领导干部的家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纵观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案要案,很多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往往有“家族腐败”因素。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甚至“全家总动员”,把公权力变成“私人订制”,最终一起走上不归路。 除了“全家腐”,其他犯罪型家庭和濒临解体型家庭同样存在家风教育失败的问题,从而产生许多“问题少年”。 陈某是一位17岁的单身母亲。似乎从她记事起,父母就在无休止地打架。陈某也免不了挨打,终于,她走出了家门,在一群终日混迹电玩室的少男少女中找到了“解脱”和“温暖”。快到15岁那年,陈某怀孕了,孩子的父亲却不知所踪。 16岁的金某正在服刑,他的父亲平时游手好闲,经常带朋友到家里赌博,从来不避讳他。“我3岁时就能帮助他们洗牌、摆牌,他们还夸奖我是个天才。”金某说,自己稍大一点就跟着父亲偷东西卖钱。 “这些极端案例让我想起一句话——‘父母皆祸害’。”某学者说,这句话来源于英国作家尼克·霍恩比的小说《自杀俱乐部》。少女杰丝在小结自己失败的青春时,说了这样的话。 2.一个人走得再远,最初的能量无不来自家庭。好家风是从一代代的家庭生活中积淀而成的,凝聚着先辈的经验和智慧,代表着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好家风承载了先辈们对后代的希望和鞭策,今天依然能指导我们前进。 A市某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该村自治条例,而且采取打分制进行落实,违反规定要扣分,年终总结时得分高者则公布在村口的荣誉榜上。这部乡规民约公布后,得到了村民们的广泛支持,使村里的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过去懒散的村民,或包大棚种地,或去厂里上班。平时休闲活动也换成了跳广场舞、打太极拳等文体活动。如今,该村已彻底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 该村的往昔却是另一番景象,不仅环境糟糕,而且一些村民农闲时喜欢聚众赌博,纠纷不断。改变这一切的秘诀在哪里?村民认为该村的改变多亏了将家风融人自治条例,指引村民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驻村干部说:“治理农村不能忽略来自田埂上、盛行泥土间的百姓家风,它们虽无华丽辞藻,但不乏为人处世的朴素哲理。” 在该市的另一个社区,党员们“晒”出家风正能量,该社区举行了一场主题为“论家风、思更远”的党员家庭家风美德论坛活动,党员居民讲述了各自的家风家训,向大家展示了家庭和睦的“小窍门”。 首先“晒”家风的是88岁高龄的包某。他和爱人结婚已有66年,“初为夫妻就开始经历了人生的磨难,但我们总是互相守护在对方身边,相互关爱,细心劝解,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磨难而生嫌隙,女儿也深受感染,持家有道。”

全国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

全国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 导语】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暂未启动!考生可参考历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各试点省级编办要会同省级政法机关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额内落实好试点所需编制,不得造成新的超编。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8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或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

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试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四)面试、体检、考察、数据传送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12月底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

2011~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试卷及详解(专科类)【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真题精选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申论》试卷及详解(专科类)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纸! 一、给定资料 1.A县这座曾经一顿饭工夫就可以横穿的小县城,现在环线有了、广场大了、楼多了、街宽了、灯亮了,处处显露着向大城市看齐的雄心。短短几年间,A县城区面积由不足l0平方公里扩至近20平方公里,人口由不足10万增至20万。变化如此之大,以至于不少人从外面回来,迷失在楼群车流之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一位种了几十年水稻的新市民说,进城不只是换个地方,更是换个活法。村头闲聊变成广场漫步,坐便取代蹲坑,大超市冲击小卖部,城镇化的时代洪流一改农村长期封闭、单调的生活状态,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对于这种变化,乡亲们也有各种“吐槽”:规划落后、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学校人满为患、公厕难找、停车不便……从中我们体会到“城市病”

正在向一些中小城市和新兴城镇蔓延。 如果说种种“城市病”反映城市功能不全、百姓生活不便,那么城市发展的误区则挤压着人的发展空间。城市建设铺摊子、摊大饼等做法还较有市场,不少基层干部面对大片“有奠基无下文”的项目用地也是忧心忡忡。相比城市资源的空置,群众权益的“悬空”更让人忧心。 专家指出,我们的城市化必须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由“物的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中的“人”,既泛指全中国13亿人口,又重点指的是8亿具有农民身份的国民,尤其是长期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2.6亿农民工群体。谈及城镇化只论及农民的城镇化,实际上是不全面的。因为人的城镇化要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这种一体化本质上是“城里人”和“乡下人”互化的过程,“乡下人”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加快了城市的繁荣,“城里人”也理应带着资金技术到“乡下”经营农业活动,给农业农村输血补钙。只不过“城里人”是自建国以来凭借城市户籍享受了“剪刀差”等带来的比“乡下人”更多更久的公共产品等社会福利的既得利益群体。例如,“乡下人”曾向“城里人”免费提供了几十年的“商品粮”、“商品棉”、“统筹提留款”等农副产品和资金供给。为了支持城市发展,农民和农村几乎被“掏空”或“半掏空”,由此产生农民、农村生存与发展的严重贫血缺钙现象。所以,城镇化与8亿农民的利益格局调整关系最直接最密切,农民市民化是实现人的城镇化中最艰巨最关键的任务。 2.位于华东地区的福山镇,2010年确立为该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程的试点镇。福山镇在城镇化进程中,以人为本,引导人口集聚。在实现人口集聚过程中特别注重通过加强各项民生建设达到“育人”“留人”“化人”的目的,在改变“物”的同时,也改变了“人”,最终实现促进社会融合、打造城市生活共同体的目标。福山始终把农民工群体作为福山重要

2016政法干警专业综合一模拟卷-模拟试卷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某公司职员甲、乙、丙多次商议盗窃本公司仓库的电脑配件。某晚结束加班后,三人留下准备行窃,甲惧怕被抓,便借口胃痛留在办公室,乙、丙二人前去,乙留在仓库外望风,丙盗窃得手后刚出库房门即被保安抓获。此案中()。 A.甲、乙、丙的行为是盗窃既遂 B.甲的行为是盗窃中止 C.乙的行为是盗窃预备 D.丙的行为是盗窃未遂 2.甲跟踪仇人陶某到某珠宝店,当陶宝弯腰时,甲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棍,猛击陶某头部致其重伤。事后查明,陶某当时正在窃取商店内一贵重商品。甲的行为属于()。 A.防卫过当 B.假想防卫 C.故意伤害 D.防卫挑拨 3.甲向乙索要赌债不成,便将乙扣留达十余天,甲的行为是()。 A.牵连犯 B.继续犯 C.连续犯 D.吸收犯 4.甲因犯罪被判并处罚金8万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而甲仅有9万元财产。法院应()。 A.先执行罚金 B.罚金和民事赔偿按相同比例执行 C.先执行民事赔偿 D.罚金和民事赔偿按同等额执行 5.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刘某,酿酒后情绪激动,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执,用酒瓶将服务员左臂砸断,当现场群众围捕他时,刘某因受惊吓精神病发作。据此,刘某应当()。 A.负刑事责任 B.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C.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某矿场司机甲,酒后开车在矿料堆积场转运矿石,发生翻车事故,致3名装卸工重伤。甲的行为应定()。 A.交通肇事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7.甲多次阻止女儿嫁给佟某,甲女不从。甲便将女儿捆绑,并用藤条抽打。甲女偷跑中摔断左腿。佟某知情后约甲女一起服毒自杀,佟某被救活,甲女却死亡。甲的行为应定()。 A.非法拘禁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8.某反贪局长甲,在审讯与其妻弟有矛盾的嫌疑人乙时发现,原指控证据被乙的合班辩解推翻了,便指使他人编造乙贪污的证据向反贪局告发,甲据此报捕,乙因此被逮捕,甲的行为应定为()。

2015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暂未公布,在这里大家可以先参考2014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下载本文档后,按Ctrl+鼠标左击打开),一般是9月上旬发布公告,9月下旬进行笔试。 如果你想更进一步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请关注: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8944156.html,/html/zhengfaganjing/?wt.mc_id=bk11862),里面有更多的、最新的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 以下是湖南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的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备考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祝大家考试成“公”! 2015政法干警申论考试考前备考指导 随着8月的到来,政法干警招考公告也即将发布。目前,诸多考生已经踏上了2015年政法干警备考征程,然而在备考阶段存在心绪不定,内心不稳,没有复习计划,半途而废;遇到偏、难、怪题自信心丧失,自甘暴弃等状况的考生却大有人在。这些都是对考试缺乏正确认知,积极心态缺失的表现。政法干警考试这场博弈不单拼的是答题技能,同样也是心理素质的较量。因此考生在备考阶段要调整好心态,克服紧张感和焦虑感,以积极心态备考,提高复习效率,最终从容走上考场。针对以上问题,中公教育湖南政法干警培训专家特为广大考生提供几条备考建议。 首先,态度要认真,方法要得当。 目前政法干警申论考试的特点是“注重基础,考察能力”,因此考生要稳抓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研读考试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系统复习,决不能有靠押题取胜的侥幸心理。建议以研究考试真题为主,练习模拟题为辅进行备考,夯实基础。在大量练习之后可按照考试要求与时间正规作答,检查自己掌握知识的实际水平和提升控制答题时间能力。 其次,要积极自我肯定,坚定信心。 复习效率的提升,考试成绩的进步离不开强大自信心的支撑。考生要树立“闯关夺魁,舍我其谁”的坚定信念,常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培养考试自信心。不要过多地考虑结果会如何,产生惨化前景的不良心理状态。另外,不要把其他人过度刺激或偏激的话放在心上,看得太重,导致考试紧张心理。 再次,紧张要适度,劳逸要结合。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