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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的通知

鲁建注册函〔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5月2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5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5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命题、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

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

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

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

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为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中国建造师网查询为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为准)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底。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9:00-3月14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开始时间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3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本次考试准考证发放方式采用个人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9:30。

(二)报名组织工作

鉴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单位、人员数量大,涉及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等因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网站首页右侧“处室单位”栏点击“注册中心”进入“二级建造师考试

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

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

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照片。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

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今年所有考

生(包括非首次考生)全部要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

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考试合格证书,请应试人员

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

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审

核后盖章,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按各市主管部门指定时间到所在

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按属地办理。资格审

核通过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各市主管部门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报名结束后,各市将报名数据库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

册中心。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免试部分科目人员(首次报考、非首次报考考生均须提交):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

(2)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全部科目人员(首次报考)须提交: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

(2)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非首次报考全部科目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五、考试收费

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建综函〔2018〕32号)执行。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61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0元。由各市主管部门使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供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打印发放票据。

今年仍实行网上缴费,经网上缴费收进省级财政专户,缴费成功后不能退款,报考人员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两日内缴费有关信息进入财政厅打印发票专用系统,由各市主管部门登录该系统打印发票并发放给各报名单位或考生。为方便发票的打印及发放,请各报考单位尽量统一办理网上缴费(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一起缴费),请各单位务必注意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凡未经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均视为报考无效。

六、其他事宜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

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

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

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填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输入原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提示需报

考专业及科目,如需要修改考试级别,需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如变更专业,上年度《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作废。报考

新增专业类别考生按提示要求点击新增专业选项。

(三)非首次报考考生如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级别有误,不允许自行更改,须经企业审查同意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更改。

(四)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

无效,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

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

附件: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代码表

2.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流程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5日

附件1

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代码表类别

级别

级别代码

专业

专业代码

科目

科目

代码

3

3

建筑工程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1

公路工程

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2

水利水电工程

3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3

市政公用工程

4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4

矿业工程

5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5

机电工程

6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6

2

2

建筑工程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1

公路工程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2

水利水电工程

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3

市政公用工程

4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4

矿业工程

5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5

机电工程

6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6

1

1

建筑工程

1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1

公路工程

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2

水利水电工程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3

市政公用工程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4

矿业工程

5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5

机电工程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6

1.企业注册。若企业已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则使用原用户名密码即可。否则,企业需进行注册,登陆后填写企业信息,将企业信息上报至市级,市级核准通过后,方可使用。

2.个人注册登陆。登陆后操作如下:(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信息;(2)选择所属企业,选择缴费主体(个人或者企业);(3)检查无误后上报数据至企业(地市审核通过后,选择个人缴费的,在个人系统缴费;选择企业缴费的,上报企业后由企业在企业系统缴费)。

3.企业登陆。登陆后操作如下:(1)审核个人信息;(2)打印报名审核表、汇总表;(3)上报报名数据至市级;(4)地市审核通过后,在左侧菜单“缴费管理”中,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流程请查看报名系统登陆首页“网上支付使用说明书”。注:只有“地市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4.市级版:(1)审核企业信息;(2)审核报名信息;(3)上报“已缴费”人员数据至省级。

5.省级版:审核市级上报的数据,导出报名数据库。

上报流程为:个人-企业-市级-省级。上报后的数据如需修改,向市级发出请求,市级打回后方可修改。

个人、企业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可用于考试合格后的注册申报等其他用途,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类)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矿物加工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作者:

-----------------------日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

执业范围-中国建造师网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 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

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的通知 鲁建注册函〔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5月2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5月25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5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命题、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 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 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 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 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对照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开发区相关企业: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5月2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考试命题、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

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H333001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分别按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四个专业系列设置。机电工程大、中、小型工程规模标准的指标,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具体设置有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量、投资额、年产量等不同的界定指标。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依照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 一、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机电安装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单位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2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800冷吨的为中型通风空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冷吨的为小型通风空调工程。 (2)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工程造价进行划分; 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的为中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二、石油化工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石油化工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年产量300~600万吨,管线长度<120公里的为中型工程;年产量≤300万吨的为小型工程。 (2)城镇燃气工程的工程规模按生产能力划分:生产能力为1~3亿立方米/年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在1亿立方米/年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冶炼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冶炼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冶金工程中,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2)石灰生产线工程按照项目日生产能力划分工程规模:生产能力为100~300吨/日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小于100吨/日的为小型项目。 四、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电力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火电机组工程中,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机安装界定为大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10~30万千瓦汽轮机安装工程界定为中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 (2)送变电工程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合同额划分:400~8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为中型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为小型项目。 【例1】(2012真题)下列建设工程中,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工程是()。 A.900万元的通风空调工程 B.400万元的防腐保温工程 C.110KV的变配电站工程 D.1200万元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答案】A 2H333002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一)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一般工业、民用、公用机电安装工程、净化工程、动力站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轻纺工业建设工程、工业炉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工程、森林工业建设工程等。 (二)石油化工工程 (三)冶炼工程 包括:烧结球团工程、焦化工程、冶金工程、制氧工程、煤气工程、建材工程。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下 1. 载: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汇编完整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 行规定汇编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中各种时间期限汇总(考试小条)

各种时间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3.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4.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 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 5.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诉讼时效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 效期间1年 6.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8.抵押权人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到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 记失效 10.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按时开工的,应向发证机 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1.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验核施工许可证 1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 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15.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 1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8.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9.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 2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20XX年江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doc

2019年江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5月25日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6日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附件下载: 1.《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020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2020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及考生: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要求和云南省有 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 日至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 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 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 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考。 审核单位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适时核查报考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的 社保信息,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属地化要求进行审查,发现报考人 员报名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其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不符合属地化要求的,报名无效。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 度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1日00:00时起至3月18日24:00时止。 三、考试科目及大纲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5月25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0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4:00~16:00 5月26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09:00~12:00 五、报考条件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相近专业满5年)的人员。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及其他相近专业参见附件2。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六、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具体组织,相关工作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完成。主要步骤有:注册、申请报名、签订承诺书、考试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2019年云南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二)2019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报名流程见附件1。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doc 9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doc 9页)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 年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 年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组织审定 目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大纲编码说明 考试说明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请点击下载)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编制说明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 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 2004]16 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 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于2017 年 4 月起对 2014 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 了重新修订,并于2018 年 2 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二级建造师简介

二级建造师属于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有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编辑本段考试安排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二级建造师 编辑本段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编辑本段二级建造师-组织领导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综述

1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 1.0.1 为提高建造师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建造师执业行为,为建筑业企 业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项目管理人才,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条文说明】本标准可作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高校相关专业标准编制、施工企业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依据。 1.0.3 本标准规定了建造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管理能力和执业能力。 1.0.4 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标准的编制主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指南》(IS021500--201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2术语 2.0.1 项目管理策戈U strategic planning of project management 由建造师组织,通过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针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职业健康与安全、绿色施工等工作,从经济、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分析、论证和编制计划的过程。 2.0.2 绿色施工gree n con struct ion 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 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目标,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2.0.3 项目文化project culture 以企业为主导、项目经理部为主体、工程项目为载体,展现企业信誉、品牌和市场竞争力,体现项目团队精神和管理特色的文化形态。 2.0.4 建造师考核Performanee Assessm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由企业管理层组织相关人员,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照一定周期或施工节点,对建造师履职业绩和能力进行的考核。 2.0.5 工程项目目标objective of con struct ion project 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期望结果,即项目所交付的成果或服务。包括进度、质量、成本、职业健康安全、绿色施工等方面的目标要求。 2.0.6 工程项目利益相关方Project stakeholders 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获取利益或其利益因项目的实施与完成而受到 积极或消极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利益相关方会对项目的目标、结果和实施过程施加影响。 【条文说明】直接参与项目的利益相关方一般包括项目发起人和投资人、投资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团队、承担项目任务的执行者即承包商(含设计方、分包方)、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如政府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群体、行业组织、项目成果的用户等。项目的发起人和投资人,有权决定项目是否启动并持续进行,所以既是项目的主要决策方,也是项目总体目标的制定者。

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翔森公司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员工取得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公司注册,鼓励一岗多能。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翔森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翔森公司市场科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 第五条翔森公司市场科为公司人员资质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所有人员资质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第六条市场科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的首次注册、延期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报名等工作。 第七条执业资格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市场科的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考试,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书,并确保考试合格,公司凭票给予报销。 第八条为确保公司注册建造师的充实,市场科可以采取市场化操作办法在社会上招聘具有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到公司注册。 第三章激励办法 第九条、建造师注册成功后的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所有的报名费、工本费由公司承担,其他费用个人承担。 第十条为确保注册建造师的稳定,为公司开拓市场,参加投标增添业绩加分,荣誉加 分,给予在公司注册的建造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不含税) :1)房屋建筑一级建造师叁万元/年(临时一级建造师贰万元/年),市政一级建造师肆万元/年,如果押证(挂名)在项目上(不分专业):伍万元/年; 2)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壹万元/年,市政二级建造师壹万伍仟元/年;如果押证(挂名)在项目上(不分专业):贰万元/年;

3)如果一岗多能,还有其他执业资格需要注册(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公司免费给予办理注册;同时,建造师以外的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及考试的报名费、工本费,公司凭票给予报销,如需使用证书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激励费用从执业资格在企业注册成功(建设部网站批复日)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第十二条在公司正常上班人员,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不在公司正常上班人员(包含个人承包项目、停薪留职人员),需要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应缴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在激励费用中扣除。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个人拥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一律在公司注册,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三章罚则 第十三条如因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够,影响企业资质年检,由市场科承担直接责任,并扣罚市场科负责人当月绩效20 分。 第十四条激励费用由市场科提前一月上报资金计划,财务科按时发放。如果因此导致注册建造师人员流失,每流失一名,扣除责任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10 分。 第十五条如因注册人员个人原因,导致聘用期未满提前转注册或者注册失效的,扣除该年度激励费用。 第十六条聘用期满后,注册人员未能就继续注册达成一致,由市场科及时办理注册转出手续。如因市场科未能及时办理注册转出手续以及未能及时退还注册人所有证书,扣罚市场科负责人当月绩效20 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翔森公司市场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签约时需要提供的证件 A、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B、毕业证原件 C、身份证原件 D、小二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

四川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流程

四川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流程2015年四川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流程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可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管理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5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否则考试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入《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符合文件有关条件可免试部分科目的,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只能进入《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证件照,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对其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5年1月5日至2月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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