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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

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科协普函条字[2013]56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3.09.01

【实施日期】201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申报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通知

(科协普函条字〔201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增强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促进中国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2013年在财政部的支持下,中国科协已在全国全面启动了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组织了流动科技馆资源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启动巡展工作,不仅受到了各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而且赢得了当地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热烈欢迎。

2014年,将继续以广覆盖、系列化、可持续为基本目标,对全国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县市

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实现广覆盖,不断增加广大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适时启动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流动科技馆巡展的形式,计划在4年内实现对全国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地区约2000个县(市)的公众,实现流动科技馆巡展服务的基本覆盖,促进科普公共服务的公平与普惠,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实施原则

(一)分类实施,分工负责。针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采取不同的展品研制和配发方式,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科协负责本地巡展工作。

(二)公开申报,择优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科协自愿申报,中国科协组织评审并择优确定对中西部地区的巡展配发,优先考虑老少边穷地区。

(三)绩效管理,持续发展。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依据项目实施情况统一进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式

项目针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采取不同的实施方式:

(一)中西部地区。采用“展品统一研制配发、巡展自行组织、加强绩效考核”的方式。中国科协根据中西部地区申报情况,择优统一配发巡展展品。巡展展品产权属中国科协。各省级科协负责做好巡展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展览布撤展和展览运行等。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依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二)东部地区。采用“展品自行研制、巡展自行组织、加强绩效考核”的方式。中国科协根据东部地区提交的项目巡展计划,择优纳入统一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各省级科协

按照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要求,自行组织巡展展品研制和巡展组织实施工作。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依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四、实施内容

(一)项目申报。中西部地区提出申报需求,东部地区提交项目巡展计划,中国科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各地执行方案。

(二)展览开发。中西部地区巡展展览由中国科协统一开发和研制,主题为“体验科学”,由50件展品组成的展览与科学表演、科学实验、科普影视相结合。展览面积约为800㎡,采取模块化设计,可根据场地条件进行拆分和组合。东部地区参照执行。(三)巡展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科协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项目实施。项目执行单位为省级科技馆或部分地市级科技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巡展站点选择在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县(市),每县设一站,每站展出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个月,每套展览每年至少巡展4站。巡展组织工作包括:巡展方案制定、站点选择、场地落实、展览运输、布撤展、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教育活动开展、观众组织、媒体宣传等。

(四)绩效考核。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择优补助示范特色活动。

五、申报要求

(一)中西部地区

1. 申报单位:中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2. 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中国流动科技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巡展组织工作方案(站点选择、场地落实、展览运输、布撤展、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教育活动开展、观众组织、

媒体宣传等)。

(2)争取当地财政支持,为巡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3)与当地教育部门协作,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扩大流动科技馆覆盖面。

(4)有当地核心科技馆的支撑,具备执行巡展项目的工作团队。

3. 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请流动科技馆巡展项目的单位,根据要求向中国科技馆报送相关申报材料。(1)《2014年中西部地区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1)

(2)《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组织工作方案》(参见附件2)

(二)东部地区

1. 申报单位:东部地区的各省、直辖市科协科普部。

2. 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中国流动科技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展览开发及巡展组织工作方案(展览开发内容及数量、站点选择、场地落实、展览运输、布撤展、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教育活动开展、观众组织、媒体宣传等)。

(2)争取当地财政支持,为流动科技馆的展览开发及巡展组织实施提供经费保障。(3)与当地教育部门协作,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扩大流动科技馆覆盖面。

(4)有当地核心科技馆的支撑,具备项目实施工作团队。

3. 申报材料

有计划组织流动科技馆展览开发及巡展的单位,根据要求向中国科技馆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1)《2014年东部地区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3)

(2)《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组织工作方案》(参见附件2)

上述材料请在2013年9月30日前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科技馆,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刘俊 010-********

(二)中国科技馆

联系人:叶春华(西部地区)010-********

苑楠(中部地区)010-********

樊庆(东部地区)01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100012)

七、补充说明

各省2013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执行参考情况见附件4。

附件:1.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申报书(中西部地区)

2.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组织工作方案

3.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申报书(东部地区)

4.2013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执行参考情况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3年9月1日

附件1

2014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申报书(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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