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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9页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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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

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

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9年第15号)第六条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

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

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

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

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

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第六条

职工工资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9〕1号)

职工工会经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

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

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0号)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

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

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

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告2019年第15号)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

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

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

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9〕79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

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

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

(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签

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不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

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

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

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

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

另一方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48号)(注:该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止执行)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捐赠支出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

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

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

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9〕160号)、《关于公益性捐

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9〕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

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9〕107号)。目前为止企

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

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

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

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

舟曲分别是从2019年4月14日起、2019

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

除。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

款)金融企业借款)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

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

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

出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34号)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

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

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计算的数额可扣

除。并提供“金融企

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

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

况);利率,既可以是金融

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

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

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第一条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

借款)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

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行

业2倍内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9]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

息)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

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

高于境内关联方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9]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

扣(无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

倍内可扣(有关联关

系自然人)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9]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

自然人)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

易原则

(同上)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

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

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

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9]312号)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利息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罚款、罚金和被没收

财物损失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

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

补充养老保险5% 工资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27号)

补充医疗保险5% 工资总额(同上)

与取得收入无关支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

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

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8条

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5条

财产保险据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特殊工种职工的人

身安全险

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

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分期扣除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

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8条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

费(如上缴总机构管

理费)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

支付的租金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

支付的特许权使用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

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未经核定提取的准备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9]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9]25号)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5号)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 11号)

(注:以上文件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60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2-64条

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67条法律或合同约定年

限分摊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

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A、2019年1月1日 B、2019年2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9年6月1日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4.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保险赔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6、下列各项中,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股息、红利所得 B.中奖、中彩所得 C.金融债券利息 D.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著作权所得 C.稿酬所得 D.非专利技术所得 8、下列所得项目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法定费用的是( )。 A.红利所得 B.股息所得 C.中奖所得 D.租赁财产所得 9、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电影剧本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10、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偶然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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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 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 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 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 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 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 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 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六条 职工工资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 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 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0号)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 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19新个税题库及答案

个税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1.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B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A)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B)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4.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C ) A.“三险一金” B.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保险赔款 5.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

要高于1000元。 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A) A. 住房贷款合同 B. 结婚证 C. 购房发票 D. 物业费收据 7.纳税人赡养(D)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A.50岁以上 B.60岁以上 C.50岁(含)以上 D.60岁(含)以上 8.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C) A.赡养人平均分摊 B. 赡养人约定分摊 C. 赡养人指定分摊 D.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9.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A) A.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 B. A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 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 D. 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

企业所得税年报报表和填表说明[全套]2018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封面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工商等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5.纳税人聘请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并填报经办人及其执业证件号码等,没有聘请的,填报“无”。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已近岁末,小编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1 要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2)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2 要点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 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3 要点 明确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doc

2019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一、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于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综合所得4项),除了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外,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 6、大病医疗 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与标准 1、子女教育: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无论是否上幼儿园;以及正在接受小学、初

中、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高、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正在接受的高等教育(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教育地点: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假设两个子女,则扣2000元。 具体由谁来扣。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扣除金额。假设某家庭,有一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1000元。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3)留存材料: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在境外的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2、继续教育: (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如果接受是学历(学位)教育,按最长不超过48个月扣除,每月400元扣除;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按每年3600元扣除; 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以人社部公

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其他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2)留存材料: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3、住房贷款利息: (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发生的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就不能变更了。 (2)留存材料:留存好房贷合同、贷款还款凭证,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5、住房租金 (1)享受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经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全版 (年度)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纳税人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告之事项 一、本套表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并进行清算的或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也须使用。 二、填报申报表种类要求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6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2)《呆账准备计提明细表》、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4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度申报表时需填报15张报表具体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附表十四(1)《坏账损失明细表》。 三、填报要求: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要全面填写纳税申报表各栏次内容,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及主表与附表之间制约关系正确。对没有发生相关业务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能空项。 四、报送时间要求:无论纳税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都须于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将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初稿) 注:绿色标注为国税修改意见。红色兰色标注为各方争议讨论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条 除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原则:(建议不写“同时符合”,因为对某项扣除,无法满足每个扣除原则。且84号文件的原则也不是每一项扣除都同时符合的) 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2、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不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 3、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应当是必要和正常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6、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7、配比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将发生的各项支出在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之间准确核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第五条企业申报扣除的各项支出,应当能够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当期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因范围或标准等不符合税前扣除有关规定需要纳税调整的,应一次性调整该项支出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对未计入或未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金额,企业能准确核算的,经企业专项申报,也可以分期据实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8个项目(最全整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18个项目(最全整理) 1、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具备9个条件)、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

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社会保险支出 (1)基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其他保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强制险:如航空意外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借款费用 基本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1)企业间借款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019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2019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我们每个人都要纳税的义务,国家对于也是有着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在随之调整,那么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内容大家知道多少呢?那么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10月20日,个税抵扣细则出台。 二、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这次修订是将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6万元每年) 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中还包括:

1. 将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型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2. 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 3. 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个人所得税税率级距。 整体来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力度还是很大的,也回应了社会上老百姓的关切,譬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等。 三、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 天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 天但不满183 天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 2、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实行混合征收 B、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C、费用扣除额较窄 D、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3、某大学教授2019 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分别取得500 元和1800 元稿费。(2)2018 年 4 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 元。2019 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 元。(3)2019 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 元。同年10 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 元。该教授2019 年度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A、2861.6 B、1209.6 C、1552 D、2821.6 4、查理是英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处职员,2019 年在华时间为135 天,11 月份境内外工资为81000 元,均由境内公司支付,11 月份在华工作时间为10 天。该外籍个人11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元。(英国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

A、0 B、2528.13 C、2990 D、6765 5、中国内地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中国香港联交所股票,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中,正确的是()。 A、股票转让差价免税 B、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 的个人所得税 C、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D、取得的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待遇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 B、个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所得 C、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 D、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7、某个体工商户2019 年为其从业人员实际发放工资105 万元,2019 年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限额为()万元。 A、 3.15 B、 5.25 C、1.05 D、7.35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约翰是美国人,2019年3月10日来华工作,2020年3月15日回国,2020年11月6日返回中国,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韩国,2020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21年1月7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A.201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2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1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2020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C.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从非任职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从任职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D.从任职公司关联企业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限额内据实扣除费用的是( )。 A.综合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试题来源:【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题库下载】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闻明师资定制通关课程 初级考前重难点、临考预测题、考点分析,助力通关取证!获取直播 密训体验机会,可扫描二维码,或直接咨询 4.罗某2019年全年取得工资收入80 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6 000元,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已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 000元的,适用3%税率。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罗某201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A.(80 000-60 000)×3%=600元 B.[80 000-60 000-6 000×(8%+2%+0.5%+12%)×12]×3%=114元 C.[80 000-60 000-6 000×(8%+2%)×12]×3%=384元 D.[80 000-60 000-6 000×(8%+2%+12%)×12]×3%=124.8元 5.某个体工商户2018年的营业收入为600万元,销售成本200万;实际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0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计算201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 )万元。 A.40 B.60 C.90 D.100 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每次收入确定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规范/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安置残疾 人员就业有关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 费 %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42条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 职工工会经 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0号)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 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4条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讲解[九] 发布时间:2004-7-2 9:10:28 阅读次数:1002 评分(0票,平均0.00分) 来源:待查作者:游有望刘磊编辑:sunny 提示:其他网站如要 转载,请于我们联系 其他扣除项目 广告费用广告费用 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或 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企业会计上将其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销售费用中。由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绝对数额或相对数都可能较大,而且企业长期的广告宣传可能为企业带来品牌效应,甚至形成著名商标。这样的品牌、商标甚至商誉会使企业终生受益,而不是仅仅对某一个或几个经营年度发生作用。因此,<办法>第40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实际上是要求企业将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接受益期均匀地摊销,而不是在某个实际发生的年度全部一次

性扣除。 对于某种特殊产业,或者企业创办初期,确因经营活动需要每一纳税年度广告宣传支出大大超过<办法>规定比例限制的,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特案审批,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适当放宽广告宣传费用的扣除比例。 根据<办法>第41条的规定,企业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实际上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规的广告费支出,即“广告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实际工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媒体传播“。对于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业务宣传费,包括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办法>第42条规定,第一纳税年度企业可扣除的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业务宣传费用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永远不能申报扣除。这主要是为了限制企业开支过多的业务宣传费,特别是为了防止企业以广告礼 品为名,行贿赂之实。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不得扣除业

2019年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梳理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梳理 2019年变化较大,全新的知识点,梳理总结记忆如下: 重点来来讲个人所得税的9个应税项目和计算(这是主线)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 综合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年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依法确定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营业所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年的收入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一年年度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年的收入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七、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 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为限)-800)×20% (2)(2)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 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为限))×(1-20%)× 20% 注意:个人出租个人所得税不含增值税可以扣除 八、财产转让所得 (1)一般情况财产转让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个人转让所不含增值税可以扣除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 转让受赠收入-原取得成本-转让支付相关税费征税(价格偏低,由 税务机关核定) 九、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做题啦》 针对于专项附加扣除是今年新增的扣除项目,在计算上考的概率非常大,所以考生需要对每一个扣除项目都做到清晰准确记牢,而且会计算。

2019新个人所得税习题

内部资料 不得外传全国税务系统个税知识网络抽考题库 一、单选题 1.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4.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保险赔款 5.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 A. 住房贷款合同 B. 结婚证 C. 购房发票 D. 物业费收据 7.纳税人赡养()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A.50岁以上 B.60岁以上 C.50岁(含)以上 D.60岁(含)以上 8.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 A.赡养人平均分摊 B. 赡养人约定分摊 C. 赡养人指定分摊 D.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9.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 A.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 B. A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 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 D. 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 A.当月 B.下月 C.上月 D.下年 1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A.每孩每月1500元 B.每孩每月800元 C.每孩每月1200元

2019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2019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中,人大委员会进行了投票对我国的进行了修改,将原本的3500的起征税点调整至现在的5000,也就是现在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标准发生了改变。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2019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

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文件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1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 结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 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动漫企业) :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6 “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 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8 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9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10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一般企业( 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宣传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 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 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 税前据实扣除 13 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 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 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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