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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分类

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2013】2号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风险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将本指引的

【实用文档】金融工具的减值,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第四节金融工具的计量 四、金融工具的减值 (一)金融工具减值概述 对金融工具减值的规定通常称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该方法与过去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有着根本性不同。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当前(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2.租赁应收款。 3.合同资产。 4.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手写板】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由于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分布,因此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提示】企业通常能够可靠估计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在极少数情况下,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无法可靠估计的,企业在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当基于该金融工具的剩余合同期间。 (二)金融工具减值的三阶段模型

1.无论企业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信用减值损失)。 2.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3.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提示】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企业在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时,应当将基于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基于原合同条款在初始确认时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 (三)特殊情况 在以下两类情形下,企业无须就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分析。 1.较低信用风险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企业对这种简化处理有选择权)。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企业对于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准则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企业对这种简化处理没有选择权)。 【手写板】 【提示】准则还允许企业作出会计政策选择,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可分别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应收租赁款作出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四)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下列各项要素: 1.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2.货币时间价值。 3.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项目损失计量 金融资产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租赁应收款项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提示】用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量,应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金融机构划分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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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 这一章的内容是全书的难点,因为所说的金融衍生品是日常生活中很少见的,即使在证券市场中也是难以把握的,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些知识太难记了。 我们的逻辑是这样:股票和债券之所以有价值,根本在于他们代表着权利,股票代表所有权,债券代表债权,基金也是一样,代表一种信托权;所以说,只要有权利,就有价值,那我们就可以交易权利,衍生品的实际就是创造一些权利让大家来交易。 第一节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对金融衍生品,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辩证立场。它具有的灵活方便、设计精巧、高效率等特征是风险管理和金融投资的利器,但强化对他的政府监管、信息披露以及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是必要这举。它对微观个体分散风险有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金融风险的源头,反而可能引起风险总量的净增长。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1.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熟记)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基础产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具有强大的构造特性,不但可以用衍生工具合成新的衍

生品,还可以复制出几乎所有的基础产品。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衍生工具划分为独立的和嵌入式的:独立的衍生工具是单独存在的权利,如期货、期权等,可以单独交易;嵌入式的衍生工具是附加在某一非衍生工具上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变化会让相应的非衍生工具的价格出现变化,如可转债。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2.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掌握)(四个基本特征必须记住)(1)跨期性:衍生工具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要求交易者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作出判断,判断的准确与否决定了盈亏。 (2)杠杆性:只需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即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如交易保证金为X%,则杠杆放大倍数为100/X,同时放大了收益和风险,基础产品的涨跌幅达到X%时,投资者的本金就可能翻倍或血本无归,杠杆性决定了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 (3)联动性: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联系的支付特征由衍生工具合约规定,可以是线性,也可以是非线性或分段函数。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基础工具价格变幻莫测决定了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衍生工具高风险的主要诱因。

金融机构五级分类管理方法

本办法所指的五级分类包括: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一)下列情况可划入正常类: 1.被投信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对被授信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本金或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30天(含)以内的授信业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入关注类: 1.被授信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现金流量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 2被授信人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或有负债与上期相比过大。 3.被授信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被授信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被授信人改制(如分立、兼井、租货、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道等)对贷款可施产生不利影响。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 6被授信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好子公司等变化。 7.被授信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 8.被授信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9.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或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0.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11.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12被授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控制措施、(反)担保条件及未按约定配合我司授信后管理。 13.本金、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90天(含)以内的授信业务。 14.被授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划为关注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人次级类: 1.被授信人经营亏损,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数。 2.被授信人无能力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被授信人正常营业收人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贷款本息足额收回。 4.被授信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5.被授信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被授信人处于半停产状态。 7.授信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8.本金、利息或授信费用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授信业务。 9.被授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划人可疑类: 1.被授信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 2.被授信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被授信人进人清算程序。 4.被授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被授信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被授信人改制后,难以落实我司贷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被授信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金融衍生工具简介,分类和案例

1 金融工具(英语:Financial instruments)是合约,在金融市场令合约的贷方持有成为资产,而令借方持有成为负债人,例如债券、股票、期权、对冲基金、存款证书等都如是,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号的定义。差别只在其合约的具体条款及性质归类,利息的支付期、保本、可换股票、现金流等之不同。 2金融衍生工具,又称“衍生金融资产”,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以基础金融工具为买卖对象,价格也由基础金融工具决定的金融工具) 这里所说的基础产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仅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债券、股票、银行定期存款单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基础的变量则包括资产(商品,股票或债券,银行定期存单),利率,汇率,或者各种指数(股票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以及天气指数) 3 比较:衍生工具顾名思意就是由别的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比如说股票期权,这个期权就是基于股票的工具,期权票面上的那张标的股票的涨跌直接影响这个期权的价值。同理还有指数期货,就是这个期货合约的价格随指数的涨跌而变化。衍生工具有:期权,期货,掉期合约,认股证,可转化债券,等等。衍生工具的种类极多,而且不断有新的被发明和交易,甚至还有基于衍生工具的衍生工具。非衍生工具相对来说种类较小也固定,比如股票,指数,债券,存款或外汇等,通常都是各种衍生工具的基石。 4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A跨期交易。衍生工具是为了规避或防范未来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化风险而创设的合约,合约标的物的实际交割、交收或清算都是都是约定在未来的时间进行。跨期可以是即期与远期的跨期,也可以是远期与远期的跨期。 B杠杆效应。衍生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借助不到合约标的物市场价值5%-10%的保证金,或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权益费而获得一定数量合约标的物在未来时间交易的权限。无论是保证金还是权益费,与合约标的物价值相比相比都是很小的数目,衍生工具交易相当于以0.5-1折买到商品或金融资产,具有10-20倍的交易放大效应。 C高风险性。衍生工具价格变化具有显著的不确定性,由此给衍生工具的交易者带来的风险也是很高的,无论是买方或者卖方,都要承受未来价格、利率、汇率等波动造成的风险。 D合约存续的短期性。衍生工具的合约都有期限,从签署到失效的这段时间为存续期衍生工具的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年。 5 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 A套期保值。是衍生工具为交易者提供的最主要功能,也是衍生工具产生的原动力。最早出现的衍生工具-远期合约,就是为适应农产品的交易双方出于规避未来价格波动风险的需要而创设的。 B价格发现,预测未来往往是件困难的事,但衍生工具具有预测价格功能。 C投机套利。只要商品或资产存在价格波动就有投机与套利的空间。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 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 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 新CAS22 原CAS22 分 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 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计量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 工具分两种情况,对于即满足商业模式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类别以公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1.1.1 金融资产分类

央行统一金融机构分类标准

央行统一金融机构分类标准 来源:证券时报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02:44 作者:贾壮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第1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贾壮 本报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我国金融机构的范围不仅涵盖传统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企业年金、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此外,《规范》还将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规范》要求建立完整的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如建成将是我国第一份全金融机构清单名录。名录既包括法人机构信息,也包括分支机构信息;既包括境内所有外资金融机构,也包括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11269633.html,/today/200912/t2716755.htm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字号大中小文章来源:调查统计司2010-05-25 16:15: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 观层面统一了我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我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规范》是加强金融业管理,维护金融安全的基础,也是构建金融信息系统,促进金融信息共享的前提。《规范》的发布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为宏观管理信息与微 观统计数据、国民经济运行信息与金融运行信息之间搭建了协调、沟通的桥梁。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11269633.html,/publish/diaochatongjisi/194/2010/20100525161522849372361/201005251 61522849372361_.html

中国金融工具分类

中国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一般释意为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是金融机构中和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 一、股票 股票:就是投资者在股市中以自己所承担的高风险为代价来图取收益的最大化。股票的风险性越大,市场价格越波动,就越有利于投机。 (一)、分类 1、按股东享有的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2、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3、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可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二)、我国股票的类型 1、按资本主体的性质分类,可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 (1)、国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股价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本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2)、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是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外资股。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S股等)。 2、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可分为:未上市流通股份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二、债券 债券是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到期还本付息,持有人不可以参与公司的管理。只是一个债权人身份。

(一)、分类 1、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2、按付息方式不同,可分为零息债券、附息债券和票息累积债券。 3、按债券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 (二)、我国的债券 1、国债。20世纪50年代,我国发行过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94年以后,我国面向个人发行的债种从单一型逐步转向多样型。主要有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特别国债、长期建设国债等。 2、地方债券。早在1950年,东北人民镇府发行过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我国1995年起依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3、金融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央银行票据 (2)、政策性金融债券 (3)、商业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 (4)、证券公司债券 (5)、保险公司次级债务 (6)、财务公司债券 4、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5、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一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主要有:外国债券、欧洲债券。 三、基金 基金(也称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凭证(包括基金股份和受益凭证),将众多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的投资机构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的投资制度。 (一)、分类 1、按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2、按运作方式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3、按投资标的不同,可分为国债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4、按投资目标分,可分为成长性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金融衍生工具—教学大纲

衍生金融工具课程教学大纲 1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123406111 中文名称:衍生金融工具英文名称:Derivate Financial Instrument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开课时间: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总学时:48学时总学分:3学分 期末考核方式:考查;开卷 先修课程:后续课程: 适用专业:11级金融学 学院适用专业 1.经济学院 1.金融学 2 课程简介 衍生金融工具是金融专业的专业必修课。2007年爆发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因此,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与监督提出新的课题。本课程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多种衍生金融工具,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原理、风险特征、产品性质、运用方法、对冲机制作了系统阐述,同时紧密联系我国衍生金融产品发展现状,注重衍生金融工具在实践中的运用。 本课程除介绍必要的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理论之外,注重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列举实际案例解释基本原理,同时采用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同时提供给学生必要的课内实践,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为将来能尽快适应实际工作做准备。通过对衍生金融市场的了解和对价格走势的研判,提高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实力。

3 教学的目的、要求、内容与教学安排 3.1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系统掌握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了解我国及国际衍生金融市场交易的发展状况,以便今后更好地投身于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为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培养学生准确阅读与收集信息的能力,和精确数据分析与计算的能力。 3.2 教学要求 教师通过对课程中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的讲解及模拟交易的演示,把理论中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使他们能正确认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通过模拟实务操作,使学生熟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流程,了解交易的操作方法。要求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学会开户、下单、结算;掌握期货的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以及计算浮动盈亏的计账方法;能够利用基本面分析和技术面分析,判断行情走势,进而判断交易结果,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3 教学内容、方法及学时分配 序号教学内容 授课 学时 实验 学时 教学方法 1 金融衍生工具 导论 1.1 含义、特点、分类、构 件及功能 1 2 原理讲解 1.2 背景和影响及新发展,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 1 视频教学 2 远期合约2.1 远期利率协议 1 2 原理讲解2.2 远期外汇协议 1 原理讲解 3 期货交易概述3.1期货交易规则和功能 2 4 原理讲解3.2期货交易种类及期货市 场管理 2 原理讲解 4 期货交易策略4.1 套期保值和基差策略 2 4 原理讲解4.2 投机策略 2 原理讲解 5 金融期货交易 机制 5.1外汇和短期利率期货 2 4 原理讲解 5.2 长期利率和股股指期货 2 原理讲解 6 期货定价原理6.1 期货价格和相关价格的 关系,股票指数期货和外汇 期货的定价 2 4 原理讲解6.2 利率期货的定价 2 原理讲解

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

附件 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融工具的统计分类和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业综合统计中的金融工具分类与编码,以及信息交换和共享。 2 术语和定义 JR/T ××××(金融工具常用统计术语)确立的与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机构单位之间签订的、可能形成一个机构单位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机构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性工具的金融契约,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性工具和或有工具。 2.2 分类 按照选定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分类对象,将具有共同属性(或特征)的分类对象集合在一起的过程。 [GB/T 10113-2003,定义2.1.2] 2.3 线分类法 将分类对象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区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区分为若干类目。同一分支的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GB/T 10113-2003,定义2.1.5] - 3-

2.4 编码 给事务或概念赋予代码的过程。 [GB/T 10113-2003,定义2.2.1] 2.5 层次编码法 按照编码对象的分类层次分别赋码,以体现不同编码对象间的隶属关系。 3 分类原则 本标准中金融工具统计分类按照同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进行划分,并结合我国金融业务、会计准则和金融业综合统计需要进行细分。 4 分类标准 本标准中金融工具统计分类采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金融工具的流动性特征、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形式的法律特征、或有和非或有性特征、风险性特征和期限性特征。 4.1 流动性特征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是指金融工具迅速变现而不招致损失的能力,流动性可细分为可流通性、可转让性、适销性和可兑换性。 4.2 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形式的法律特征 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形式的法律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的对称性、本金的确定性、收益分配权和管理控制权特征。 4.3 或有和非或有性特征 金融工具的或有和非或有性是指交易与价值是否依赖未来某特定条件实现才会产生和确认。如果某金融工具具有明确的价值,其交易发生- 4-

(完整word版)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CAS 2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分批实施,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 9的趋同。核心变化内容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期主要解读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新旧衔接要求 修订后的CAS 22、CAS 23实施时应当予以追溯应用,但企业不需要重述前期比较数据;除特定情况外,修订后的CAS 24采用未来适用法。在新旧准则转换时,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旧准则转换时,主要涉及的衔接过渡事项包括: 1.业务模式 以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无须考虑企业之前的业务模式。 2.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以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特定货币时间价值要素修正及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等项目进行评估。 3.指定或撤销指定 以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进行指定或撤销指定和评估。包括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指定或撤销指定,自身信用风险的会计错配评估等。

金融机构的种类与业务

第12章金融機構的種類與業務 A.課本習題 1.金融中介機構分哪幾大類? 2.金融機構只的是哪些機構? 3.間接金融機構比直接金融機構多具備哪些功能? 4.存款銀行與發行銀行有哪些差異? 5.分行制度有哪些優缺點? 6.單一銀行制度有哪些優缺點? 7.支票存款與活期存款除了存戶持有型式不同外,為何金融機構爭相辦理 支票存款業務呢? 8.何謂「外幣存款」? 9.當死亡率變得較難預估時,人壽保險公司可能會如何改變其資產持有型 式呢? 10.銀行的「表外業務」指的是什麼? 11.何以人壽保險公司常會限制投保金額? 12.信託投資公司的資金成本和商業銀行相比,孰高孰低? 13.以下列例子說明人們會和何種金融機構進行交易? (a)某人有120萬的閒錢,希望能賺取低風險且正常的報酬,但卻不 諳如何買賣股票、債券。 (b)某人由於工作需要,希望多一個支票存款帳戶。 (c)某人需要30萬元開一家pizza店。 (d)某人希望他的小孩未來可以受到好的保障及照顧。 (e)某人繼承一筆遺產,希望將該筆財產投資在特定用途上。 (f)某人需要房貸購買房子。 (g)某農民需要借一筆錢購買農機設備。 (h)某公司預藉發行票券借進短期資金。

14.商業銀行是如何被稱為「商業銀行」的呢? 課本雙數習題解答 2. 中央銀行與存款貨幣機構。因為這些機構可以創造法定貨幣或者擁有貨幣性金融資產。 4. 發行銀行以發行銀行券作為擴張信用的重要方式。存款銀行以吸收支票存款,鼓勵存款人自行簽發支票,從而擴張銀行信用。 6. 請參考表11-1。 8. 外幣存款帳戶是在外匯銀行指定銀行開立外幣存款帳戶,將國外匯進來的外匯存入,或者在國內以新台幣兌換成外幣再存入。 10. 發行銀行以發行銀行券作為擴張信用的重要方式。存款銀行以吸收支票存款,鼓勵存款人自行簽發支票,從而擴張銀行信用。 12. 人壽保險公司未來應賠償金額變得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因此人壽保險公司會改變持有較多短期且流動性高的資產。 14. 信託投資公司不能吸收支票存款以及活期存款。而銀行吸收的支票存款不付利息,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很低,所以信託投資公司的資金成本較高。 16. 因為銀行承貸商業放款,即短期具有自償性的放款。 B.題庫與解答 (1) 選擇題 1.單一銀行制 a)盛行於U.S.A b)只經營一個營業單位 c)可維持適當競爭 d)與所在地經濟息息相關 e)以上皆是

金融衍生工具分类模拟1有答案

金融衍生工具分类模拟1 一、单项选择题 1. 存托凭证的级别越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______。 A.越小 B.越大 C.没有变化 D.无法判断 答案:B [解答] 存托凭证的级别越高,所反映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要求也越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就越大。故本题选B。 2. 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称为______。 A.价格发现功能 B.套利功能 C.投机功能 D.套期保值功能 答案:A [解答] 金融期货具有四项基本功能: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投机功能和套利功能。其中,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

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故选A。 3. 通过各种通讯方式,不通过集中的交易所,实行分散的、一对一交易的衍生工具是指______。 A.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B.独立衍生工具 C.嵌入衍生工具 D.信用衍生工具 答案:A [解答] 按照交易场所的不同,可以把金融衍生工具分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两种类型。OTC交易的衍生工具是指通过各种通讯方式,不通过集中的交易所,实行分散的、一对一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规模交易者之间进行的各类互换交易和信用衍生品交易。故选A。 4. 在期权有效期内基础资产产生收益将使______。 A.看涨期权价格上升,看跌期权价格上升 B.看涨期权价格上升,看跌期权价格下降 C.看涨期权价格下降,看跌期权价格上升 D.看涨期权价格下降,看跌期权价格下降 答案:C [解答] 在期权有效期内基础资产产生收益将使看涨期权价格下降,看跌期权价

注会会计-第47讲_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第二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重分类 三、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应当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重分类日,是指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例如,甲上市公司决定于2×18年3月22日改变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8年4月1日(即下一个季度会计期间的期初);乙上市公司决定于2×18年10月15日改变某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则重分类日为2×19年1月1日。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变更是一种极其少见的情形。该变更源自外部或内部的变化,必须由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且其必须对企业的经营非常重要,并能够向外部各方证实。因此,只有当企业开始或终止某项对其经营影响重大的活动时(例如当企业收购、处置或终止某一业务线时),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会发生变更。例如,某银行决定终止其零售抵押贷款业务,该业务线不再接受新业务,并且该银行正在积极寻求出售其抵押贷款组合,则该银行管理其零售抵押贷款的业务模式发生了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业务模式的变更必须在重分类日之前生效。例如,银行决定于2×18年10月15日终止其零售抵押贷款业务,并在2×19年1月1日对所有受影响的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在2×18年10月15日之后,其不应开展新的零售抵押贷款业务,或另外从事与之前零售抵押贷款业务模式相同的活动。 【教材例14-3】甲公司持有拟在短期内出售的某商业贷款组合。甲公司近期收购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乙公司),乙公司持有贷款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甲公司决定,对该商业贷款组合的持有不再是以出售为目标,而是将该组合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其他贷款一起管理,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甲公司管理该商业贷款组合的业务模式发生了变更。 以下情形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1.企业持有特定金融资产的意图改变。企业即使在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改变对特定资产的持有意图,也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2.金融资产特定市场暂时性消失从而暂时影响金融资产出售。 3.金融资产在企业具有不同业务模式的各部门之间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更,而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但未导致终止确认的,不允许重分类。如果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不涉及重分类问题,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1)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教材例14-4】2×16年10月15日,甲银行以公允价值500 000元购入一项债券投资,并按规定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债券的账面余额为500 000元。 2×17年10月15日,甲银行变更了其管理债券投资组合的业务模式,其变更符合重分类的要求,因此,甲银行于2×18年1月1日将该债券从以摊余成本计量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18年1月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490 000元,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为6 000元。假设不考虑该债券的利息收入。 甲银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90 000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000 贷:债权投资 500 000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按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不同分类 按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不同,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内置型衍生工具、场内交易衍生工具、场内交易衍生工具和场外交易衍生工具。 (1)内置型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将按照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汇率、价格指数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发生调整。 (2)场内交易衍生工具,指在制定统一规则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在期货(权)交易所交易的各类期货(权)合约均属此列。一般来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交易所事先制定的具有统一标准、格式的合约。 (3)场外交易衍生工具,指不在集中的交易所,而是通过各种通信方式,实行分散的、一对一的大宗买卖金融工具的行为。OTC(柜台交易市场)衍生工具交易主要以金融远期和金融互换为代表。 (二)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的交易方法分类、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的交易方法分类,可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 (1)金融远期((Forwards),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各有不同。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股票合约、远期外汇合约等。 (2)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主要包括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股票期货等。

(3)金融期权((Financial Options),指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所达成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期货期权等。 (4)金融互换(Financial Swaps),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不同金融工具的一系列支付款项或收入款项的合约。主要有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三)按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性质的不同分类按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性质的不同分类,可分为远期类工具和选择权类工具。 (1)远期类工具。指交易双方均负有在未来某一日期按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的风险与收益是对称的。主要有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等。 (2)选择权类工具。合约的买方获得根据市场情况选择的权利,即买方拥有不执行的权利,而合约的卖方则负有在买方履行合约时执行合约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收益是不对称的。主要有期权合约,另有期权的变通形式,如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 (四)按照基础工具种类的不同分类按照基础工具种类的不同,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股权式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和其他衍生工具。 (1)股权式衍生工具,指以股票或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货、股指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货币衍生工具,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货、外汇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3)利率衍生工具,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有息资产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以上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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