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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异地就医备案表(2017)

佛山市异地就医备案表(2017)
佛山市异地就医备案表(2017)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

长驻(住)异地就医须知

一、长期异地居住180天以上的居民、退休人员和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户籍在异地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户籍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证明。

二、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提供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证明。

三、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办理的,提供单位办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印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四、当地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应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

五、应优先选择已与佛山医保实现联网结算的医院。如所选定医院已实现佛山医保联网结算,须在医院现场即时结算医疗费用;如选定医院未实现佛山医保联网结算,出院后90天内由参保人或代办人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六、申请零星报销需要提供:(1)住院收费收据或发票、住院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2)医疗费用收费明细清单;(3)参保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4)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本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5)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相关资料。

七、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医院变更的,只需到当地社保机构对所变更的定点医院进行盖章确认,其他办理流程与首次申请时一致。就医医院级别变更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八、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在职参保职工,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原参保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参保身份转变的参保人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其转换身份次月起失效。

九、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选定医院发生的疾病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及门诊慢性病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的支付范围。

十、因急诊、抢救不在选定的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患有门特、门慢疾病的参保人需提供选定医院出具的近一年的诊断证明和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相符的相关病历资料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二、因意外伤害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在进行医疗费用核报前,须备齐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安交警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意外伤害就医审核表》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意外伤害就医审核手续。

十三、所填写的医疗机构名称应与医疗机构发票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影响零星报销。

十四、本表一式两联,社保机构、参保人各一联。

本人已阅读本表并理解以上备注内容。

(抄录处)

参保人(代办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跨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政策解答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解答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总体思路:完善市(地)级(以下简称市级)统筹,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要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任务: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 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异地联网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四)《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部署,我市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积极协调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联网结算平台、完善备案程序、梳理结算流程,实现了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8月2日,我市第一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成功。8月25日,来自重庆的一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13家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县。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原则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知识问答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知识问答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 参加常熟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就诊的人员。 问题二: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手续及办理时限? (一)备案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第一步:备案方式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证明材料至本市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市社保中心医保综合窗口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亦可通过“常熟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异地转诊人员在本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五院及市三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备案信息会自动上传异地就医平台,即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手续。 第二步:选定点 (1)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15153508.html,),点击“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 询”。 (2)拨打就医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 第三步:持卡就医 根据病情、居住地和交通等情况,选择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二)办理时限: 1、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六均可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2、窗口受理当场办结。通过常熟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办理的下一个工作日办结。 问题三:我市接入省内、跨省和长三角异地就医住院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15153508.html,)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常熟社保”百问百答模块查询“我市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名单”。 问题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是怎么算的? 1、江苏省内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江苏省统一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2、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参保地政策是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就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2.我国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异地就医存在障碍的原因分析 三.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对策分析 1.国外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经验 2.我国解决异地就医障碍的破解对策 (1)统筹层次 (2)医保政策完善 (3)技术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 (4)监管 要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首先需要以省为单位,统一筹资水平和报销政策,建立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平台再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连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当前面临的难点在于,各省之间还没有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低,大多以县市一级为统筹单位,普遍没有建立省级结算中心;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各地存在较大差异。跨省报销还难在属地化管理的医保制度,流动人口一般都是从经

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各地医疗价格有较大差距,一些欠发达地区医保部门担心,异地就医会导致医保基金超支。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从制度政策、信息系统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今年内我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目前各地正在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最近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二是费用审核难。由于异地就医报销全部由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各类医疗费原始票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量十分繁重同时全国各统筹地区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目录范围以及报销支付标准的规定都有所差异加大了审核的难度。三是适应政策难。由于参保地与就医地实行的医保政策不同就医地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提供相应的医保服务不可避免造成医疗费用超出参保地的医保规定范围最终由参保人员负担也加重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据调查同种疾病异地就医的实际费用往往超出参保地8-10。五是克拉玛依地区在疆外大城市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人均高出本地近一倍对医保基金造成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一、异地就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异地就医的基本概念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异地就医的需求不断增长。所谓异地就医,就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类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数少,时间短,就医地不稳定,偶然性大。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第二类是因为生产经营原因,公司员工患病不能回参保地就医,只能在生产经营地就医,从而形成异地就医,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这种状况的特点是:人员成建制在外地,在异地就医的时间段取决于工程项目进度,需要三年五载甚至更长,就医地明确且固定,通常就在生产经营地而非有意选择大城市。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第三类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这种状况

办理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 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为保障您的知情同意权,在您决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述相关内容,在确认已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再办理手续。 一、相关政策和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直接结算。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参保人员只可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本人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异地转诊人员出院结算后,当次直接结算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与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 4.参保人员因故需全额结算费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原规定流程手工报销。 5.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期间,应遵守就医地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可暂停直接结算,并依据本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相关内容本人或被委托人确认已完全知情,并同意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9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省际间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用直接结算提供支撑;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功能,统一组织协调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经办工作。 第五条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

第六条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具备条件的,可将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纳入一单制结算。 第二章范围对象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第九条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

异地医保就医结算所面临的问题及若干建议

异地医保就医结算所面临的问题及若干建议 发表时间:2016-06-17T11:09:21.647Z 来源:《航空军医》2016年第6期作者:司存武张树林蔡航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流动现象急剧加剧,异地就医需求日益提高 武警黑龙江省总队医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7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流动现象急剧加剧,异地就医需求日益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技术水平不均衡,医疗保险政策差异很大,待遇支付水平相差很多,给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报销造成困难,造成大量流动人口在异地就医时面临较重的个人负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动人口及时获取医疗服务。本文针对目前异地就医的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地区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异地就医的客观需求不断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国异地就医住院人数约占参保住院总人数的5%左右,在异地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约占医疗总费用的12%左右[1]。然而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这就造成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现阶段异地就医的病患在出院结算时只有少部分试点地区的患者和医院与医保部门建立了互联互通,可以享受出院后即时报销。然而大部分患者都要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然后再拿着相关报销资料,回到参保地区的医保部门补办报销手续。这样的报销方式不但手续繁琐,报销周期过长而且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另外,由于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报销比例有可能会使病人的医疗负担加重。为有效解决异地医保的报销难问题,各地均根据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模式。本文分析了异地就医特点,探讨了当前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若干建议。 1异地医保结算所面临的问题 1.1 各地区医保政策不统一 中国各地区医疗保障政策不统一是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2]。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医疗资源分布不平均,各地医疗保险政策都是基于本地区具体医疗卫生条件而制定的,形成了各地不同的政策,最终产生了异地医疗费用结算难的问题。目前,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缴纳的保险金由各地政府部门各自进行管理、监督和分配。但各地区之间医疗保险政策、服务水平、报销的种类、结算方式都存在较大区别。筹资机制及水平的差异对统筹政策有着巨大影响。我国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按人群、城乡分开管理,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方法,筹资水平较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地方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的筹资方法,筹资水平较低。由于医保水平与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发达地区财政补助较多,中西部地区财政补助较少。因此身份不同地域不同,医疗保障水平也不同。 1.2 异地医疗监管缺失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往往需要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共同进行管理。一般来说,医保关系仍在原参保地的,出现异地医疗情况时,参保人员必须先向原参保地申请,并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再回原参保地进行报销;医保关系已经转移到异地,就由转入地对参保者医疗费用进行管理和支出。 对于原参保地而言,异地医疗机构不受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监管不到位,容易产生过度医疗现象。参保地医保机构对于异地医疗机构无法进行实时监管。原参保地在无法监管的情况下,对异地就医费用很难控制,对于该地区的医保基金造成巨大压力。对于异地而言,该地区医疗资源会因为外来人口就医而大量耗费。没有办理异地医保转移关系的参保者,其医疗需求是异地不能预期的,中国各地区的医疗资源供给普遍存在较大的缺口,异地就医将给这些地区有限的医疗资源带来更大的压力。医保关系转移对于异地而言也存在负面影响,异地医保转移大部分为老年人口,他们就医的频率以及费用较高,给转入地的医疗保险基金带来巨大压力。 1.3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各项医保特别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统筹层次偏低。目前,多数省份、地方的统筹层次停留在地市甚至区县一级,造成医保患者跨区出县就诊,医药费报销受限。 1.4信息化建设不统一 目前,各地区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都是根据各地的具体医保政策和医疗情况自行开发的,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形成了异地就医的技术壁垒和障碍。同时,要与异地的医疗机构联网,在软件开发、网络维护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2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办法 2.1 建立省级医保异地就医管理平台。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难点最大的瓶颈就是省级医保信息不能联网[3]。要实现省内各级医院与医保机构形成互联互通,就要求全省医保经办机构采用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编码与技术规范,这样就能高效准确地为参保人在省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 2.2 适度提高统筹层次 首先是要实现省内的完全统筹,即在一省范围内,建立起全省的异地医疗协同监管联动机制,逐步消除省内各统筹地区彼此间的管理壁垒,上升至全省的统一管理。 第二步是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各自信息管理系统中开发和建立由省统一标准的异地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模块。各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医保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统一编码,实现省、市、县的网络连接,使异地人员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各地监管互为联动,将异地医疗人员的名单及信息资料公布在网上以便核查 最后是实现全国统筹下的各区域对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协同管理。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原则、标准和协管方式。各省签定相关协

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按照政策规定拟定本区具体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规定,拟定完善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设维护网络信息系统。 (三)贯彻落实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 (四)按照政策规定制定和调整区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贯彻落实上级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政策。 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五)贯彻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六)落实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疗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256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4.7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564.71万元,

医保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汇报

医保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汇报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X市医保局,对各位领导、同仁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下面就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于X年X月X日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成为首批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之一。 X月,陆续和X个地市签订了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协议,基本实现了全省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X年X月以来,通过广泛宣传,自主申请,严格筛选,确定了我市X家医院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满足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X的就诊需求。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启动以来,我市跨市异就医平台备案人数合计X人次,其中跨市异地转诊X人次。实现跨市异地直接结算X人次,医疗总费用X.X万元,统筹金支付X 万元,基金支付比例X%。 跨省异就医平台备案人数合计X人次,其中跨省异地转诊X人次。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X人次,医疗总费用

X万元,统筹金支付X万元,基金支付比例X%。 (二)政策完善方面 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市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及时完善和出台了相关政策。 一是按照中、省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要求,取消了参保患者备案到就医地医疗机构,改为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区,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最大限度地增大了参保患者就医的可选择性。 二是联系省厅异地就医实施小组,组织了全市医保异地备案和结算经办的工作人员现场培训和实际操作。还组织了全市医保局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对账结算和拨付资金等操作和流程进行了培训,有效规范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 三是加快落实了“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取消了城镇居民就医地的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者盖章;精简了一些要外出务工或者工作的人员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的居住地、工作地或工作证明。 四是出台了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政策,放宽居住地就医医院范围,将原来限定的居住地两家二级以上医院,放宽到居住地所在市的所有可跨省异地结算定点医院。简化了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程序,不再要求就医地医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 相关代码规范 一、交易结算类 (一)就诊类别AKA130 (二)大类代码AKA111

(三)收费项目等级AKA065 (四)住院状态YKC023 (五)出院原因AKC195 (六)特项标志YKC615 (七)二次返院审批标志YKC667 (八)转院类别YKC682

(九)转院标志YKC668 (十)转诊转院审批结果YKC673 (十一)住院原因YKC679 (十二)补助类型YKC680 (十三)出院结算类型YKC675 (十四)医疗机构月结算类型YKB066 (十五)入院科室YKC011、出院科室YKC015

(十六)药品剂型AKA070

B002 注射液P003 口服药粉 B003 注射用无菌粉末P004 口服粉剂 B004 注射用浓溶液P005 外用粉剂 B005 注射用溶液剂P006 撒布剂 B006 静脉滴注用注射液P007 撒粉 B007 注射用混悬液P008 泡腾散剂 B008 静脉注射针剂P009 外用冻干制剂B009 水针P010 外用粉末剂 B010 注射用乳剂P011 外用粉针剂 B011 粉针剂P012 口服冻干粉 B012 针剂P013 外用散剂 B013 无菌粉针Q001 滴耳剂 B014 冻干粉针Q002 洗耳剂 B015 微球注射剂Q003 耳用喷雾剂 B016 微球注射液Q004 耳用软膏剂 B017 脂质体注射剂Q005 耳用乳膏剂 B018 脂质体注射液Q006 耳用凝胶剂 B019 微球注射用无菌粉末Q007 耳塞 B020 透析液Q008 耳用散剂 C001 酊剂Q009 耳丸剂 D001 栓剂Q010 滴耳液 D002 直肠栓R001 滴鼻剂 D003 阴道栓R002 洗鼻剂 D004 尿道栓R003 鼻用喷雾剂 D005 缓释栓R004 鼻用软膏剂 D006 肛门栓R005 鼻用乳膏剂 D007 耳栓R006 鼻用凝胶剂 E001 硬胶囊R007 鼻用散剂 E002 软胶囊R008 鼻用粉雾剂 E003 缓释胶囊R009 鼻用棒剂 E004 控释胶囊R010 滴鼻液 E005 肠溶胶囊S001 洗剂 E006 阴道胶囊S002 冲洗剂 E007 双释放肠溶胶囊S003 灌肠剂 E008 阴道泡腾胶囊S004 外用溶液剂 E009 阴道软胶囊S005 漱口剂 E010 肠溶微粒胶囊剂S006 含漱液 F001 软膏剂S007 外用胶浆剂 F002 乳膏剂S008 油剂 F003 糊剂T001 搽剂 F004 霜剂T002 涂剂 F005 油膏剂T003 涂膜剂 F006 阴道软膏剂T004 涂布剂 F007 胶剂T005 甘油剂 F008 外用乳剂U001 凝胶剂 G001 滴眼剂U002 乳胶剂 G002 洗眼剂U003 混悬凝胶剂 G003 眼内注射溶液U004 阴道凝胶剂G004 眼膏剂V001 贴剂 G005 眼用乳膏剂V002 透皮贴剂 G006 眼用凝胶剂V003 贴膏剂 G007 眼膜剂V004 橡胶膏剂 G008 眼丸剂V005 巴布膏剂 G009 眼内插入剂W001 口服常释剂型G010 滴眼液W002 缓释控释剂型H001 丸剂W003 口服液体剂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 一、登记备案与信息变更 (一)登记备案 1、异地居住备案。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在赴异地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网上下载),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准备材料,携带完整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2、异地转诊备案。异地转诊的,由烟台市具备转诊资质的医院(医院名单见附件)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以下简称《异地转诊审批表》),参保人员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恶性肿瘤患者术后半年内需到异地转入医院放化疗的,

应提前复印首次转诊的《异地转诊申批表》。毎次治疗结束后,携带《异地转诊申批表》复印件、放化疗住院病案,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再将上述材料及原始票据送到转出医院结算报销。 3、异地急诊备案。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可就近选择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由本人或代办人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申报表》(以下简称《急诊申报表》)后,携相关急诊申报材料(急诊病历、原始票据、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来往车票、异地亲属居住证明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急诊申报手续。 (二)信息变更 异地安置(工作)登记备案后,一年内不再变更。一年后居住地或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需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手续一年以上,需返回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在原异地居住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口技术规范V0.86(20160712)-打印版

附件1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接口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2016年7月

目录 1.文档编制目的 (1) 2.背景 (1) 3.词汇表 (1) 4.总体说明 (2) 5.接口交易列表 (5) 6.报文头格式定义 (9) 7.报文体格式定义 (19) 7.1、结算类业务 (20) 【1101】门诊挂号(住院登记) (22) 【1102】登记信息修改 (24) 【1104】费用预结算 (27) 【1105】费用结算 (34) 【1106】药店预结算(无挂号的门诊) (34) 【1107】药店结算(无挂号的门诊) (36) 7.2、反交易业务 (38) 【1201】门诊退号(无费退院) (38) 【1202】门诊退费(出院召回) (39) 7.3、事务补偿业务 (41) 【1301】冲正交易 (41) 7.4、查询类业务 (43) 【1401】获取异地人员信息 (43) 【1402】结算信息查询 (46) 7.5、辅助类业务 (50) 【1504】参保地对账确认 (51) 【1505】就医地对账确认 (52) 【1509】服务状态监测 (54) 7.6、上传类业务 (55) 【1601】费用明细上传 (55) 【1602】备案信息上传 (57) 【1603】医疗机构信息上传 (60) 【1604】结算审核扣款信息上传 (62) 【1605】费用明细审核扣款信息上传 (64) 【1606】费用明细删除 (65) 7.7、下载类业务 (67) 【1801】费用明细下载 (67) 【1802】备案信息下载 (70)

【1803】医疗机构信息下载 (72) 【1804】结算审核扣款信息下载 (75) 【1805】费用明细审核扣款信息下载 (76) 【1806】参保省对账明细下载 (78) 【1807】就医省对账明细下载 (79) 【1808】代码表下载 (81) 【1809】药品信息下载 (82) 【1810】诊疗信息下载 (84) 【1811】服务设施信息下载 (85) 【1812】病种信息下载 (87) 【1813】清算信息下载 (89) 7.8、社保卡类业务 (90) 【1901】卡鉴权及消费交易认证 (90) 【1902】消费交易结算验证 (92) 【1903】卡内部认证 (93) 【1904】卡鉴权 (94) 8.代码表 (96) 性别AAC004 (96) 人员类别AKC009 (96) 人员待遇状态AAC210 (96)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标识AKC026 (96) 低保对象标识AAC158 (96) 在院状态AKC068 (96) 险种类型AAE140 (97) 急诊标志AKC069 (97) 外伤标识AKC066 (97) 医院等级AKA101 (97) 医疗类别AKA130 (97) 出院原因AKC195 (98) 节点名称LOG001 (98) 节点状态LOG013 (98) 报销标志AKE105 (98) 中途结算标志AKE170 (98) 账户使用标志AKE122 (98) 冲正状态AKA019 (98) 三大目录类别AKE003 (99) 收费项目等级AKA065 (99) 医疗发票项目类别AKA063 (99)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AAF018 (99) 对账结果AKE150 (100) 当前有效标志AAE100 (100) 医疗机构分类代码AKB023 (100)

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及建议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千百家经办机构、近万家医疗机构联结起来,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初步解决了异地就医中的“垫支”和“跑腿”痛点。1 医院实施情况 2017年9月,我院成为苏州市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医院。在此之前,我院已开通了江苏省内及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已平稳运行了近四年。正因为有前期打下的良好基础,所以这次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行得很顺利。截至2018年3月,医院接收跨省异地医保住院患者418人次,结算住院费用578.79万元。通过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们切实感受到这项利民惠民工程,不仅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以及医疗费用的垫付压力,而且减少了群众的跑腿负担。2存在问题 2.1 患者住院备案问题据医院统计,在患者读卡报错中有30.8%是由于备案问题引起的。原因是:部分患者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或者住院后才去当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先住院后备案;或者备案信息录入错误,就诊 医院不是患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医院,如我院分 为本部、东区、北区三个院区,异地患者常常搞错,选错院区而造成备案错误。2.2信息平台建设问题 目前异地结算信息平台不够稳定,上传数据慢,服务器容易出现故障,导致异地患者读卡出错,占43%。要实现医保异地直接结算,首先需要自下而上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从县级统筹过渡到市级统筹最终实现省级统筹,建立省级医保信息平台,然后实现各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对接,最后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算[1]。不难看出,因为连接的环节多,要经过就医地平台、省平台、参保地平台和部平台,只要有一段系统出现信息问题,异地患者结算都不会成功。 2.3患者报销政策问题 由于各地区“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尽相同,药品种类、诊疗项目名称在各地也不完全一样[1],造成了就医地与参保地的药品、诊疗库编码不一致,使医院在上传病人明细时出错,给异地医保直接结算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例如,对于“33-i 微创手术加收”项目,苏州医保库和物价一致,根据开放手术政府指导价的不同区间(500~3000元)进行相应加价,细分为:33-i-1微创手术加收400元/次(500元<开放手术政府指导价≤1000元);33-i-2微创手术加收600元/次(1000元<开放手术政府指导价≤1500 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及建议 钱斐 (苏州市立医院东区医务部,江苏苏州 215001) [摘要]目的:通过对医院异地患者直接结算中出错案例的分析,找出相应解决对策,为完善异地就医服务和管理提供参 考。方法:对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所有出错案例分类统计分析。结果:患者备案出错,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等给医院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带来困难。结论:建议各地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逐步统一异地患者医保待遇,同时加强对异地就医的监管力度。[关键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7803(2018)11-1294-02 钱斐.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及建议 第29卷第11期2018年11月 · ·1294

广东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暂行

广东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6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称“省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下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及省经办机构指定异地就医结算的开户银行(下称“开户银行”)等单位适用本规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分级管理,省经办机构负责建设省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下称“省平台”),总体组织协调及保障各统筹地区间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市经办机构负责建立本地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平台(下称“市平台”),负责市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相关数据信息,确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常运行。

第三条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并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核算;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的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付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下称“三个目录”)执行。 第二章异地就医人员与登记 第五条异地就医人员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持社会保障卡在我省参保地以外的统筹地区(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通过省平台结算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分类如下: (一)长期异地就医: 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异地居住人员; 2.在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异地转诊: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参保地之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2009-10-23 16:18:4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9]59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参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逐步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筹集实行居民个人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第五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医务室(所)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经审定后,与市医保中心计算机联网,作为大学生基本医保的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条本市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服务,其公立性质由市卫生局负责确认。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收治住院标准的,凭市卫生局审批证明,可以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资格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医保中心选择确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写材料医保局异地就医工作汇报

巩义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汇报 巩义市医保局 (2019年6月27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巩义市医保局,对各位领导、同仁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下面就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于2018年7月1日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成为首批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之一。8月,陆续和春峰、金秀、胡麻等8个地市签订了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协议,基本实现了全省跨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2018年8月以来,通过广泛宣传,自主申请,严格筛选,确定了我市59家医院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满足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巩义的就诊需求。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启动以来,我市跨市异就医平台备案人数合计5500人次,其中跨市异地转诊5400人次。实现跨市异地直接结算4600人次,医疗总费用563.2万元,

统筹金支付230万元,基金支付比例62%。跨省异就医平台备案人数合计771人次,其中跨省异地转诊55人次。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41人次,医疗总费用110万元,统筹金支付65万元,基金支付比例70%。 (二)政策完善方面 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市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及时完善和出台了相关政策。 一是按照中、省关于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要求,取消了参保患者备案到就医地医疗机构,改为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区,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最大限度地增大了参保患者就医的可选择性。 二是出台了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政策,放宽居住地就医医院范围,将原来限定的居住地两家二级以上医院,放宽到居住地所在市的所有可跨省异地结算定点医院。简化了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程序,不再要求就医地医院和医保经办部门确认盖章。 三是加快落实了“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取消了城镇居民就医地的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者盖章;精简了一些要外出务工或者工作的人员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的居住地、工作地或工作证明。 四是联系省厅异地就医实施小组,组织了全市医保异地

全国近7000家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住院费可以直接报销

全国近7000家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可以 直接报销 原创新京报政解2017-09-19 11:54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19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全国31个省区市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人社部发布的截至9月15日数据显示,全国6976家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人社部发布第五期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信息称,截至9月15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6976家,85%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按照人社部此项工作安排,9月底我国将全面启动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直结。人社部网站已公布最新的“开通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记者查询这份名单,其中北京市实现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最多,为676家。“北京在7月底率先实现了全市676家有住院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面向全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在全国都是领先的。”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医疗资源丰富,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是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北京市理应按照人社部要求,为全国人民服务好。名单显示,目前,像区域中心城市、省会城市这样的大城市,许多大型三甲医院都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这也意味着未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更加便捷,群众享受的福利更多。例如,北京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三级甲等医院就有66个,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此外,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东医院;广东中山大学附一医院、附三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西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长沙的中南 大学湘雅医院等一些大医院也都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名单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哪些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报销?报销标准如何?根据政策,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而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人社部医保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涉及此项政策的几类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以及异地转诊人员,就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人社部提示,要顺利实现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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