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6-14 作者:李韶希来源:人事处
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职称认定工作,根据省、市人事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级别及类型
初级:助教;中级:讲师。
二、认定条件
1.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二、认定程序及材料准备
1.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19219123.html,/jsrc/),进行网上申报,须上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经我院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材料。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3.准备近期大一寸和小一寸红底(同底版)照片各一张。
三、日程安排
1.6月15日下午4:30分在C-302楼对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填报培训;
2.6月20日至25日收集材料。
四、相关费用
考核认定的费用为280元。
学院人事处 2011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