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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付费方式

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有五种类型

1。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最简捷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也是运用较早、较广泛的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议定向医院按服务项目支付费用的结算方式,属于后付制。

优点:能调动医生积极性,服务质量好

缺点:容易刺激医生诱导需求,提供过度服务

2。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住院床日、按门诊诊次)

医保机构按预先确定的住院床日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日的费用,按预算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费用。同一医院所有病人的每日住院或每次门诊费用支付都是相同、固定的,与每个病人每日或每次治疗的实际花费无关。

优点:能激励医生控制床日和单次费用

缺点:可能刺激医生延长住院天数、分解就诊人次

3。按病种收费(单病种付费、按病种组付费-DRGs)

又称为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将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诊断分为若干组,分别对不同级别定价,按这种价格向医院一次性支付。

按病种付费(DRGs)是一种能够平衡医保方风险与服务提供方风险、兼顾费用控制与服务质量保证的支付方式。

优点:激励医生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能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和提高服务质量

缺点:确定疾病分类、制定支付标准比较复杂,技术要求高,难度大

4。按人头付费

又称为平均定额付费,首先由医疗保险机构制定每一门诊人次或者每一住院人次的费用偿付标准,然后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提供的服务人次(门诊与住院人次)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这种付费方式也是属于预付制的一种,医院的收入随着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优点:方法简单,易于操作,能减轻医保机构的管理负担,也能建立医生控制成本、甚至主动开展健康管理

缺点:可能促使医生减少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推诿病人

5。总额预付制

由医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后确定某一定点医疗机构一年的总额预算(也可以是一季度的总预算),医保机构在支付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时,不论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多少,都以这个预算数作为支付的最高限度,来强制性控制支付,而定点医疗机构对保险范围中的所有参保人员必须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

优点:能激励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也简化医保机构的管理,降低医保管理成本

缺点:科学确定预算标准比较难,也可能刺激医院减少服务、降低质量、推诿病人

二、几种付费方式的比较

1.支付单元由小到大

2.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经济风险越来越从医疗保险方转向服务提供方

3.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服务提供方降低服务质量的可能也相应增大

医疗费用支付方

医疗服务提供方

支付方式

按病种付费经

三、付费方式改革的国际经验

1.国际付费方式的发展趋势

1980年代以前,大多实行的是传统的按项目付费,供方主导

1990年代西方国家福利和医疗改革过程中,付费方式改革成为重要内容

付费方式改革以强化医保购买方功能和责任(保险方、购买方主导)、促进积极的购买为前提

改革的方向:从后付制到预付制,从单一的费用控制到费用控制、服务质量兼顾(DRGs 成为主流付费方式)

2.各国付费方式改革的基本路径:

付费方式改革大多从(总额)预算约束开始(从供方主导的按项目付费转向购买方主导的总额预算);

住院支付:向DRGs 发展;

门诊支付:实行医药分开;医师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并精细化人头费计算方法;门诊药品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量付费(FFS ),且增加个人对药品的支付责任(个人付费)

各国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都是各种支付方式的多元组合

3.国外案例

德国

①门诊:总额预付下的点数法

②住院:转向DRGs

1985年前是按项目付费;1985年后逐步采用总额预算,实行弹性总额预算下的按单元(床日)付费;1996年后引入部分病种的按病种付费;1999年,德国决定引入DRGs ;2003年开始逐步实施DRGs ;2009年在全国普遍实行DRGs

荷兰

医保基金预算

①三层预算:中央医保基金分配到地方基金会;再由基金会根据总预算确定医院、全科医师、药品等各个服务类别的类别预算;再在医院类别预算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医院的预算额度

②住院支付:2005年前是年度总额预算,2005年后开始逐步用DRGs替代总额预算

③门诊支付

全科医师:按人头付费为主、按其他付费为辅(咨询费按次付费、出诊费按次付费、非工作时间按小时计费、预防服务按项目付费);

全科医师的按人头付费的标准实行风险调整。因素包括年龄(分65岁下、65-75岁、75岁以上三档)、地区经济状况(是否贫困地区),年龄越大、贫困地区,人头费权重越高

专科医师:按项目付费或工资制(医院的专科医师)

④药品支付:按项目付费

4.国外支付制度改革的启示

医保机构需要角色、功能的转变:从被动的支付者转向积极的购买者

通过协商谈判来开展付费方式改革

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实行多种付费方式组合

支付标准及其风险调整因素需不断动态调整、修正完善

监管重心从费用控制转向质量控制

支付方式改革循序渐进、不断调整和完善

5.我国付费方式现状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从一开始的单一的按项目付费逐步向混合式多元支付方式发展

一些地区实行了总额预算,很多地区对部分病种实行了单病种付费,并且病种范围不断扩大

总的来说,按项目付费仍然是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主流,实行总额预算的地方比较少,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比较少、所占费用支付比重也比较小,支付方式还比较落后、传统

?国内付费方式改革探索的典型经验

上海等地的总额预付

中山、淮安的按病种分值付费

牡丹江、济宁等地的按病种付费

北京的DRGs试点

珠海、东莞等地门诊统筹的按人头付费

人社部发〔2011〕6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完善医疗保险付费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付费方式改革的任务目标与基本原则 当前推进付费方式改革的任务目标是: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探索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 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要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规模,以收定支,科学合理确定支付标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二是建立机制。要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加强管理。要针对不同付费方式特点,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在费用控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四是因地制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办法。 二、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加强付费总额控制 付费方式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基金预算管理为基础。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对基金支出预算要进行细化,将支出预算与支付方式相结合,进行支出预算分解。 要根据基金收支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探索总额预付办法。各地要按照基金支出总额,确定对每一种付费方式的总额控制指标,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特点以及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落实到每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每一结算周期,并体现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中。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同时,根据基金能力和结算周期,明确预拨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的条件和金额。 要将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与其定点服务考评结果挂钩,在按周期进行医疗费用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关于医疗保险的认识

江西师范大学 《社会保障学》期末考核 —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认识 姓名:万国琴 学号:0811020528 班级:人力资源管理 指导老师:吴雪平 时间:2010-12-20

目录 一、前言 (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3) 1、农村保障水平低 (3)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3) 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3)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4)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4)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4) 2、政府职能不明确 (4) 3、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5) 4、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 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5) 5、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5)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6) 四、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措施 (6) 1、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重视空缺群体与弱势群体 (6)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 (7) 3、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以重大疾病为保障重点。 (7) 4、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8) 5、政府加大投入,并出台法律法规 (8) 6、加强宣传,努力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合作医疗 (9) 五、小结 (9)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医保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已由城镇扩展到农村。使农村因病返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社会医疗保险在农村发展的参差不齐,覆盖面也极为狭窄。农村医疗保险问题是我国农村面临新经济形式下急需解决的一个战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建立健全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此如何改善我国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当前的关键所在。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 而在农村100 个人中, 只有12 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 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 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 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 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 地方财政吃紧, 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 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 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 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 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 “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 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

医院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医院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一、推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1.推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能有效控制医院医疗费用总额,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由于当前县级医院采用的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属于后付制付费方式,这种付费方式服务价格定价困难,容易刺激供方诱导需求的行为。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等方式,促使医生向病人开大处方来增加药品的销售量,特别是大量使用进口高档药、营养制剂、辅助用药、抗生素等,直接导致医疗费用中的药占比超高。因此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无法很好地约束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另一方面,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定价不合理,比如CT、磁共振等大型仪器检查收费价格偏高,而诊查费、护理费等技术服务收费却偏低。而按单病种付费方式的收费标准相对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更科学。该种付费方式是根据不同患病者的病情以及每位患病者所属的疾病分类和等级定额预付的,因此就要求医生对于患者的治疗、药品的选择和用量以及各种检查都要在该病种的费用限额内考虑。由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遗留下了“以药养医”的局面依然存在,而受药品定价虚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医院药品收入比重至今仍居高不下。根据已经实施了单病种付费方式的陕西省人民医院的数据显示,医保实行按单病种付费近8年来,陕西省人民医院的药占比在陕西省三级甲等医院中一直是逐年降低的,从2000年的56%下降到近2年的32%-41%。由此可见,实行单病种付费能够严格限制药品使用,有效降低药品费用虚高和药占比过高的问题。 2.推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能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诊疗水平,帮助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医院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机构,人才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在医院综合实力竞争中的作用尤为重要。当前采用的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会直接诱导医院只重视尖端设备与医疗器械的购入而忽视人才的引进与管理。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投入能够为医院及医生带来较好的经济利益,却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医生提高医疗技术的积极性,甚至推诿病人,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实行单病种付费后,医院在收费标准内提供服务,患者的病情也能在限额范围内得到规范的治疗。该种支付方式不仅能够合理地利用医疗资源,间接促进医护人员提高医疗技术,增强工作责任心。也能避免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有助于医院提高内部

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最新)

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X办发〔X〕5X号)和《X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X政办发〔X〕8X号)精神,发挥医疗保险在医疗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特别是对供方的引导制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结合示范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 ——建立机制。健全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因地制宜。从示范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特点、疾病谱分布等因素,积极探索创新,实行符合示范区实际的医保支付方式。

——统筹推进。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各项改革,多措并举,实现政策叠加效应。 ——强化管理。完善医保协议和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到X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X”期间,全区医疗费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三、主要改革任务 (一)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普遍推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课题论文: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及经验总结

73222 保险学论文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及经 验总结 医疗保险机构改变了传统的医疗机构,由以前的先进医院看病,后回单位支取医疗保险费用补偿,改为由医院直接将医疗保险补偿支付给患者,节省了时间和中间环节。运用不同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涉及到医疗保险在其他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反应了不同的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障制度,产生不同的医疗保险对社会的影响,得到的最终经济结果也是不同的。要想做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工作,就必须有好的医疗制度机构。 一、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 为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之间存在的相互制约的共同点,使消费者与提供服务一方建立共同博弈的过程,就是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目的。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是一种激励医疗服务体现正常运转的方法,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是将传统的医疗保险方式通过改革和创新,发挥其合理性。规范了医疗保险的执行情

况,改掉了传统的、不好的医疗行为,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了医疗机构的自身素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推行了医疗事业内部的运行体系改革。 二、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与趋势 就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的时间不是很长,人们对医疗保险的意识并不高,要加强管理方法和管理措施的建设。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水平不同,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中,不能达到完全的统一发展,尤其表现在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情况。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重要性在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得到了认可,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和研究出符合本地特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并有针对性的做出调整和完善处理,为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做出了表率。 通过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说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趋势是以提前支付和后期支付相结合的混合型支付制度。在正常情况下,混合型支付方式比传统的支付方式更加的快捷和便利,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多种方式进行配合,优越与传统的方式,应大力的提倡和推广。 三、我国各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教训

医疗保险付费方式

1。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最简捷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也是运用较早、较广泛的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议定向医院按服务项目支付费用的结算方式,属于后付制。 优点:能调动医生积极性,服务质量好 缺点:容易刺激医生诱导需求,提供过度服务 2。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住院床日、按门诊诊次) 医保机构按预先确定的住院床日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日的费用,按预算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费用。同一医院所有病人的每日住院或每次门诊费用支付都是相同、固定的,与每个病人每日或每次治疗的实际花费无关。 优点:能激励医生控制床日和单次费用 缺点:可能刺激医生延长住院天数、分解就诊人次 3。按病种收费(单病种付费、按病种组付费-DRGs) 又称为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将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诊断分为若干组,分别对不同级别定价,按这种价格向医院一次性支付。 按病种付费(DRGs)是一种能够平衡医保方风险与服务提供方风险、兼顾费用控制与服务质量保证的支付方式。 优点:激励医生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能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和提高服务质量 缺点:确定疾病分类、制定支付标准比较复杂,技术要求高,难度大 4。按人头付费 又称为平均定额付费,首先由医疗保险机构制定每一门诊人次或者每一住院人次的费用偿付标准,然后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提供的服务人次(门诊与住院人次)向医院支付医疗费 用。这种付费方式也是属于预付制的一种,医院的收入随着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优点:方法简单,易于操作,能减轻医保机构的管理负担,也能建立医生控制成本、甚至主动开展健康管理. 缺点:可能促使医生减少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推诿病人 5。总额预付制也可以是一季度由医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后确定某一定点医疗机构一年的总额预算(,医保机构在支付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时,不论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多少,都的总预算)而定点医疗机构对保险范围中的所来强制性控制支付,以这个预算数作为支付的最高限度,有参保人员必须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优点:能激励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也简化医保机构的管理,降低医保管理成本缺点:科学确定预算标准比较难,也可能刺激医院减少服务、降低质量、推诿病人 二、几种付费方式的比较 1.支付单元由小到大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经济风险越来越从医 疗保险方转向服务提供方 2.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服务提供方降低服务质量的可能也相应增大3. 医疗服务提供方经济风险医疗费用支付方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 三、付费方式改革的国际经验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曰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在总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人群:一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规定“可以”,表示是自愿参加。 2.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问题。在立法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有的意见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主要是为了保证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顺利转轨,因为过去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既报销大病住院费用,也负担门诊普通疾病的费用,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医保制度改革时引入了个人账户的设计。这一制度对实现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医疗保险的平稳过渡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其问题也日渐显现,如个人账户没有共济功能,资金沉淀过多,使用效率不高;管理复杂,监督困难,等等。因此,建议本法不作规定。经过认真研究,本法中没有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这样规定,既不会影响现有制度运行,也为下一步改革留下空间。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 (2)基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政府资助为主,个人适当缴费。 (3)待遇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主要补助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是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 1.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城镇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医疗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从2004年开始,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少年儿童等非从业居民的医疗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改革过程及未来改革趋势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改革过程及未 来改革趋势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改革过程 一、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中国共产党人在为劳动大众争取基本的 医疗保险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就医疗保险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议案。在革命根据 地和解放区,颁布了涉及医疗保险内容的诸多具体规定。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 经济建设的迅速展开,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启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 疗卫生事业。”1951年初,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从 而使劳保医疗制度得以建立。1952年6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 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公费医疗保 险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1956年,全国人大对合作社的社员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 的医疗给予了明确规定。不久,全国普遍出现了以集体经济为基础,集体与个人相 结合的农村合作医疗。至此,我国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 容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形成。 劳保医疗制度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劳保医疗费用 在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业负担;1953年改为按工资总额的5%-7%提取。 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 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公费医疗的经费来源于国家 与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从单位“公费医疗经费”项目中开支,实行专款专用。 合作医疗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与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不同的是,它并非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也没有国家财政给予资金支持,而是在农村地区,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筹集医疗经费,为农民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济制度。 二、20世纪6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正常秩序遭到破坏。 其一,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由原先的政府与工会共同组织合作共管变成政府独家管理。其二,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再存在,社会医疗保险资金由社会统筹倒退为企业从其当期收入列支。 三、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 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制度暴露出 种种弊端,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需进行改革。特别是医疗费用持续 上涨,财政不堪重负。20多年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改革主要分为三步: 第一步是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中引入一定程度的医疗费用共担机制;第二步 是引入大病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机制;第三步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医

医疗保险付费方式

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有五种类型 1。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最简捷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也是运用较早、较广泛的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议定向医院按服务项目支付费用的结算方式,属于后付制。 优点:能调动医生积极性,服务质量好 缺点:容易刺激医生诱导需求,提供过度服务 2。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住院床日、按门诊诊次) 医保机构按预先确定的住院床日费用标准支付住院病人每日的费用,按预算规定的每次费用标准支付门诊病人费用。同一医院所有病人的每日住院或每次门诊费用支付都是相同、固定的,与每个病人每日或每次治疗的实际花费无关。 优点:能激励医生控制床日和单次费用 缺点:可能刺激医生延长住院天数、分解就诊人次 3。按病种收费(单病种付费、按病种组付费-DRGs) 又称为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将住院病人的疾病按诊断分为若干组,分别对不同级别定价,按这种价格向医院一次性支付。 按病种付费(DRGs)是一种能够平衡医保方风险与服务提供方风险、兼顾费用控制与服务质量保证的支付方式。 优点:激励医生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能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和提高服务质量 缺点:确定疾病分类、制定支付标准比较复杂,技术要求高,难度大 4。按人头付费 又称为平均定额付费,首先由医疗保险机构制定每一门诊人次或者每一住院人次的费用偿付标准,然后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提供的服务人次(门诊与住院人次)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这种付费方式也是属于预付制的一种,医院的收入随着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优点:方法简单,易于操作,能减轻医保机构的管理负担,也能建立医生控制成本、甚至主动开展健康管理 缺点:可能促使医生减少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推诿病人 5。总额预付制 由医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后确定某一定点医疗机构一年的总额预算(也可以是一季度的总预算),医保机构在支付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时,不论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多少,都以这个预算数作为支付的最高限度,来强制性控制支付,而定点医疗机构对保险范围中的所有参保人员必须提供规定的医疗服务。 优点:能激励医院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也简化医保机构的管理,降低医保管理成本 缺点:科学确定预算标准比较难,也可能刺激医院减少服务、降低质量、推诿病人 二、几种付费方式的比较 1.支付单元由小到大 2.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经济风险越来越从医疗保险方转向服务提供方 3.随着支付单元的扩大,服务提供方降低服务质量的可能也相应增大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分析 摘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尽管一直在摸索和改进,但仍然避免不了政府负担过重、覆盖率低、公平性无保障、基金平衡难的现状。本文从经济发展、立法、发展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化配置等方面做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城镇职工医疗公平性基金平衡 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涉及面广而复杂,短期而经常性,补偿形式为医疗给付,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及发生平率高、难以控制费用的特点。正因为这些特点,各个国家有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应对模式:英国、加拿大等的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德国领衔全球流行最广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自由至上的美国采用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还有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医疗保险模式。而我国作为独一无二有着悠久的古代史、复杂的近代史、独特的社会体制、沉重的人口负担微妙的城—农关系、广阔的地域和文化差别等等不能复制的特点的国家,别国的经验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给于我们最重要的帮助。我国的医疗保险,不断沿革、不断摸索、至今仍在进行、永远为舆论所关注、现状永远都在变动。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沿革及现状 1、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建立起来的。政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1952年8月,政务院又将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在乡干部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同时,为了控制用药与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十一类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的规定及公费用药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于公费医疗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因此,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 2、劳保医疗制度 劳保医疗制度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及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等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应范围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工厂、矿场、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产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医治时,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负担,贵重药费、住院的膳食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另一种福利型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企业职工实行免费、对职工家属实行半费的一种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

医疗保险主要付费方式分析

医疗保险主要付费方式分析 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表参保患者向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方式,即第三方付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报销费用)。这样就形成了第三方付费者(医保经办机构)、参保患者和医疗服务提供方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险人希望医院为投保人提供既经济又实惠的服务,从而实现保障参保人群和基金平稳运行的目的;被保险人希望得到最大满足的医疗服务,从而使自己缴费受益最大化;而医疗服务提供方——医院则希望将服务转化为最大的经济效益。由于医保经办机构代表的是参保人的利益,以及医疗服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突出地表现为保险人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保险人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医院。自从出现第三方付费这种形式,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就从未停止过控制与反控制的争斗。为了控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保险人不断改变对医院的付费方式。 一、医疗保险主要付费方式的优缺点及应对策略 目前国际上保险人对医院的付费方式有五种,分别是:按服务项目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各种支付方式的利弊均是围绕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两个核心评价因素展开的。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支付方式主要是按服务项目付费,总体逐步转化为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由于不同的支付方式对医疗供需双方存在着不同的刺激作用,直接影响卫生费用的控制和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成败。 (一)按服务项目付费(Fee for Service)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所设计的每一服务项目制定价格。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逐一对服务项目计费或付费,然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或者定点医疗机构依照规定比例偿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一种运用最早而又最常用的一种付费方式,也是我国当前医疗服务付费的基本方法。

关于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问与答

关于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问与答 问题一、哪些学生为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粤劳社发[2009]29号),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东府[2009]65号《关于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校区在读非本地生源且未参加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均为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问题二、大学生加东莞市社保有何优惠政策? 答:为了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参保的工作更顺利地开展,东莞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负担参保学生保费的50%;贫困生可享受市财政更多的补贴,以2010年为例,贫困生个人只需交费3.6元/月。 问题三、大学生参保的缴费标准如何? 答:社保的保费标准每年都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为基数进行调整,以2010年的缴费标准见下表: 注:困难学生须根据村(居)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校学

生工作部门建立的贫困生档案进行界定。 问题四、社保的医保待遇如何? 答:参保后第三个月起享受如下待遇: 注:住院统筹支付金额在此基础上市内外二级医院各降5%、市内三级医院各降10%、市外三级医院各降15%,社区门诊转诊到市内医院按规定降10%-20%。 问题五、已参加社保的学生如何就医? 为了简易操作,参加东莞市社保的大中专生暂不提供社保卡,参保人就医时只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1. 门诊就医必须在学校门诊部首诊,就诊时请说明是享受社保待遇的学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 2. 住院就医可由学生自行前往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或市外指定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可登陆东莞市社保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82382316.html,),学生只需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说明是社保参保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现场办理报销。 问题六、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对医院的影响及对策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对医院的影响及对策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保办 万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5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2011〕63号),提出了当前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目标是:加强总额控制,探索总额预付;门诊探索按人头付费;住院及门诊大病探索按病种付费。并强调改革的原则是:在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前提下,规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为了积极应对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特分析各种付费方式对医院的影响并提出对策。 一、现行六种付费方式的利弊分析 各个国家的支付制度都是以服务项目收费为基础逐渐演变到按病种付费,再进一步发展到DRG S支付的方式,同时在不同的阶段会出现按单元、按病种、按总额预付等混合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混合支付方式优于单一支付方式,因其可以消除某一单一方式的负面效应而保留综合优势。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二、我国各省市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1、到2010年6月底为止,我国参保4.24亿、参合8.35亿人, 共计12.59亿人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95%。从卫生总费用的构成来看,目前我们政府的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27.2%。 2、2004年8月卫生部提出进行按病种付费的试点改革,选择、、、、、、等地作为探索试点,目前,已在全国不少医院相继进行。各地还在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纷纷探索了按住院床日和按人头支付,按单元和总额预付进的支付方式等多元的付费方式。 ⑴市从2002年开始探索了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按床日支付的方式改革,2004年开始探索部分住院病例按病种支付的试点,2005年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总额预付制度,2011年总额预付制度已经覆盖一、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正在酝酿全面实行总额预付制。 ⑵镇安县2003进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行16种单病种定额支付,其余疾病按住院日限额付费,到2008年扩大至61种。 ⑶市第四人民医院2005年实行总额控制和单病种管理相结合的模式,院级实行总额控制和平均费用控制,临床各科在核定的总额控制下,对收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

、 摘要: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制度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以国务院1998年12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以下称《决定》)为依据,从中央到省区市到各统筹地区,制定了改革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 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制度框架和基本政策,各类人员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的待遇规定,医疗服务与业务经办管 理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医疗保险改革有章可循,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全国大部分地市已经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些地方实施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半数以上地区出台了 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一些地区还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些地区正在研究建立社会医疗救助 制度。 (三)有效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运行正常 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 识,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的浪费严重和医

疗费用的不合 理增长得到遏制。 (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开始起步 各地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已经起步,方便就医、改善服务、细化协议、加强监督等工作取得 进展,初步形成了医疗费用结算与风险防范的规范,医疗保险统计月报制度基本建立,部分城市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用支出的监测工作已经启动,华东地区医疗保险信息协作网正在筹建。 (五)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开局良好 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 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多数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 理服务。 二、社会医疗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医保基金筹集有限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在医保基金上的欠账太多,很多个人账户,尤其是老职工的账户,其实是空账户。 为了解决现实问题,往往把“新人”账户的钱挪用到“老人”账户上来使用,这样又造成年轻一代的账户 亏空,形成恶性循环。 (二)医保费用控制难度大,造成医保费用的流失 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还不健全,有很多的漏洞。问题主要有:(1)采取欺诈手段恶意套取医保基 金。采取开假处方、伪造假病历、冒名住院和挂床住院等手段,将非医保使用药及服务对象列入医保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四)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信息系统。 1 / 28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区、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基金管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doc 8页)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doc 8页)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雇员疾病保险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提供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范围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情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保持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积极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 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 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 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 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建议。 第十九条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我国医保支付制度现状及发展 ——基于总额预付制的影响 专业:社会保障姓名:学号: 摘要: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支付方式的改革是医改的核心内容,本文从医保控费带来的医院年底限号、推诿患者等不良现象入手,分析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总额预付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问题及原因,进而指出付费方式改革的未来发展趋向。 关键词:支付制度总额预付 一、支付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从2009年新医改以来,国家一直重视支付制度改革。2009年,《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2011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提出“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2015年,《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等复合付费方式,切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全国各地医保推行总额预付制以来,出现了“上海模式”、“镇江模式”等具有代表性的实践,为各地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总额预付制度的实施初衷是为控制医疗费用不断增长、医生开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行为。不可否认的是,总额预付制达到了控费的上述目的,制约了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 二、支付支付改革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然而支付制度改革以来,特别是总额预付制实施以来,也出现了患者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医院推诿医保患者的事件。譬如,北京青年报2012年报道的“北京年底医保额度不足,多家医院偷偷限号限药”,财新网2013年报道的“患者被强令出院后死亡,多地现医院推诿病人”,云南信息报2014年报道的“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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