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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①身心机能协同发展原则:指在智力落后教育中,教师应最大限度地使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和心理机能获得协调地发展。

②个别化教学原则:指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智力落后儿童的特点和需要,为每个儿童设计他们能达到或掌握的基本的学习量,然后采取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教授之,以促其发展。

③直观化教学原则: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认知的发展水平,采取各种直观的手段,丰富学生形象、表象,从而使学生掌握知识、形成心智技能。

④充分练习原则:也叫过度学习,是心智技能和动作技能形成的必由之路。

早期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1 顺其天性:应根据小儿大脑发育每个阶段的特点进行训练,遵循大脑发育的规律性,抓住大脑发展的关键时机,提供环境条件以发展孩子的智力潜力,既要注意刺激、诱发儿童智力的发展,又要重视培养,发展儿童的良好行为和个性品德。

2 循序渐进: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孩子的智力发育也有一定的规律,故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遵循生长发育规律和知识本身的顺序性,由易到难,由浅到深,不能超过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反会防碍儿童智力的

发展。

3 因材施教:不同的孩子,由于遗传素质、生活环境、接受教育及个人努力程度不同,在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差异,其兴趣、能力、性格也都不同,即使是双胞胎其智力水平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个性特征,实施不同的教育,而且家长不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智力落后的孩子,更要善于发掘他们各自的特长,激发孩子的兴趣及增强他们的信心,以促进其智力的发展。

4 避免过度教育:对儿童危害最大的一种教育方式是过度教育。过分的保护包办代替会剥夺孩子练习正常动作的权利和机会,以至限制了智能的发展;好奇好动是儿童的天性,过多的干涉会使孩子胆小、怕事,也会助长他们的反抗心理,过分保护和干涉培养出来的孩子缺乏独立性、自立性。过度期望会给孩子造成压力,使孩子出现神经衰弱、恐惧、逃学、旷课等。

5 寓教于乐:做游戏和讲故事是最生动、具体的教育形式,适合孩子智力发育,各种游戏活动有利于智力的发展,组织孩子游戏时应注意四个方面,即游戏的活动性、创造性、知识性和角色性。也就是通过游戏活动促进孩子的动作、技能的发展,言语的发育,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促进思维能力及想象力的发展。讲故事、听故事具有培养儿童表达力、注意力、思维力及想象力的综合作用,但应注意故事内容要适合孩子的智力水平,言语要生动,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想象力。

(6)注意表率作用: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教育。如对孩子的爱抚守信,穿衣服整齐卫生,言语的温柔礼貌,举止的得体

恭雅,处事有条不紊,对长辈的尊敬孝顺。

早期智力开发是什么早期智力开发,意指在孩子具备某种能力之前的适当时期内,给他们提供恰如其分的感官刺激,促进大脑的发育,以加速儿童的先天潜能变为现实的能力;也就是早期给感官以合理的刺激,使它们增加反应的敏感性,启发婴幼儿的潜在智力。即发展小儿感知觉能力、动作及语言能力,培养小儿记忆力、注意力、思维想象力,以及良好情绪和意志等,绝非培养婴幼儿超常专业机能的训练。

学前教育的原则

学前教育的原则 一、教育原则的含义 (一)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反映教育原理的基本观点,是教育理论的具体化,体 现教育理论对教育实践的指导。 (二)教育的一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2.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 3.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的原则 4.充分利用儿童、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 (三)《幼儿园指导纲要》中提出的基本原则 1.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 条件。 2.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求实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童年生活中 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3.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四)学前教育的一般原则 ?尊重和保护儿童 ?和谐发展、全面培养原则 ?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 ?寓教育于活动中的原则

?保教结合的原则 (五)幼儿园教育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幼儿 1.为什么要尊重和保护幼儿? ?幼儿的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对儿童的保护和尊重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如《日内瓦儿童宣言》、《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公约》 2.尊重儿童的要求1 尊重儿童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 赴澳见闻:蹲下来和孩子说话 周末,我请一对青年夫妇和孩子来吃晚饭,当这个 两岁多的孩子吃饱了,要下地去玩时,这位家长蹲 下来对小孩子说话。 逑蒂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当大家一同去超级市场时, 4岁的儿子因为姐姐先坐进汽车而不高兴了。逑蒂 在车门口蹲下,两只手握住儿子双手,脸对脸地目 光正视着孩子,诚恳地说:“罗艾姆,谁先坐进汽 车并不重要,对吗?”罗艾姆看着妈妈会意地点点 头,钻进了汽车并挨着姐姐坐下了。 3.尊重儿童的要求2 尊重幼儿作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的主体性 给幼儿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并帮助儿童做出选择 鼓励儿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主动地进行各种活动(如自我服务、发现问题和寻找答案) 对幼儿表现出的独立自主性持宽容态度(容忍犯错) 4.尊重儿童的要求3

教育法学形考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领导和管理教育活动的权力,称为()。 选择一项: A. 教育行政权 B. 教育立法权 C. 国家教育权 D. 教育司法权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选择一项: A. 规章 B. 行政法规 C.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 法律 3.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选择一项: A. 个人 B. 社会组织或个人 C. 社会组织 D. 公民 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选择一项: A. 工作准则 B. 基本要求 C. 行为规则 D.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的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原则。 选择一项: A. 公共性 B. 终身性 C. 平等性 D. 方向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规定,属于()性规范。选择一项: A. 授权 B. 平等

C. 义务 D. 法定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及其规律。 选择一项: A. 教育法律现象 B. 教育法律义务 C. 教育法律意识 D. 教育法律权利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教育的()原则。 选择一项: A. 平等性 B. 公共性 C. 终身性 D. 方向性 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被称为()。 选择一项: A. 系统思考法 B. 自学法 C. 调查研究法 D. 比较研究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法律。 选择一项: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由于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的生效领域也不同。由(),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其中明确规定了生效范围的,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生效。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 B.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教育规章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和教育法律 D.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学习教育法学是()的需要。

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独立自主性原则 这里所提的独立自主性就是在学前教育中充分尊重儿童的主体性、独立性,让儿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主动进行各种活动,杜绝包办代替。具体说,就是通过适当的训练使儿童学会自我服务、独立做事、独立思考,使其摆脱传统行为方式的束缚和局限,不事事依赖外力的帮助,不受别人的指示或暗示,不人云亦云。不屈从他人的压力,不受外界偶然因素的影响。其中,教育对幼儿独立性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给幼儿提供了独立选择的机会,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从而培养其独立性与自主性。 一、独立自主性原则的内涵 (一)什么是独立自主性原则 当前幼儿园教育中,教师大都注意到对儿童进行独立自主性教育,但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很多教育内容都是由教师根据自己的生活与教育经验来组织安排的,因而问题也就很多。为此,我们认为应首先弄清楚独立自主性原则的内在含义。 1.培养儿童学会依靠自己的经验和能力进行活动 由于现行的独生子女政策,以及人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自己的孩子也越来越爱护、越来越娇惯,事事包办代替,导致现在的独生子女独立自主能力特别差。90年代初期发生的“中日学生夏令营的较量”事件就集中暴露了我国独生子女在这方面的致命缺憾,也引起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大讨论。这场讨论的结果,是使人们认识到了从小培养儿童独立自主性的重要意义——无论是对于儿童个人,还是对于整个中华民族来说。 我们认为,培养儿童独立自主性的难点不在幼儿园,而在于家长。有些家长因为童年没有得到良好的生活,因此有很强的补偿心理,对于自己的孩子过分溺爱;有些家长因为在小的时候备受父母的苛求,所以也就继承了老一辈的做法。对于自己的子女过分严格。面对这些有着不同教育观念与教育方法的家长,我们教师不仅仅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家长介绍正确的幼儿教育方式与方法,更要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对家长作出正确的分析,从而对症下药,让家长心悦诚服地接受我们提出的建议。教师进行家长工作时还应该拿出细心、耐心与爱心,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真正愿意配合我们对儿童进行独立自主性教育。特别是那些有不幸童年的家长,在做工作日寸更要小心谨慎。 同时,由于家长的文化背景、民族、知识层次、工作与生活环境、所拥有的童年经历的不同,家长对爱护儿童的观念与方法也出现干差万别的情况。我们在做工作时。一定要考虑到这些因素。因为这些因素对于我们工作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往,幼儿教师能够注意到东西方在教育理念上的不同,也注意到了家长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但家长所拥有的童年经历对其教养方式的影响,却是我们所忽略的重要一环。 另一方面,教师也应该在幼儿园对儿童进行自我服务、独立做事、独立思考等方面的训练,使其摆脱传统行为方式的束缚和同限。摆脱对权威(如家长或老师)的迷信,不入云亦云,不事事依赖外人,不屈从他人的压力。不受外界偶然因素的影响。 家长工作和幼儿培训工作这两方面部是同等重要的,也都是不容忽略的。另外,对幼儿独立自主性的培养也要从其牛活和学习两个方面入手,不可顾此失彼。如果忽略了生活方面。培养出来的儿童就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常常所说的高分低能的人;如果忽略了学习方面,培养出来的儿童就有可能成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了。因此,教师—定要注意对儿童进行全方位的教养。 2.让儿童了解和认识独立自主性 教师在对儿童进行独立自主性培养的同时,往往只注意对儿童行为的训练,而忽略了让儿童了解教师这些活动的目的所在。使得一些儿童对所进行的活动产生了反感。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教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教师要做到身体力行。教师在幼儿园中对儿童进行独立自主性培养时。往往要求儿童做这样、做那样,但对自身的要求却十分放松。如遇到自己不熟悉的事物往往采用回避的态度,或在日常生活中

智障儿童评语

智障儿童评语 篇一:弱智儿童的鉴定与评估 弱智儿童的鉴定与评估 郑涛 (学号:0810053911专业:08级特殊教育系) 摘要:目前公认的弱智儿童定义是在发育期间智力发展显著落后于同龄儿童的平均水平,同时在适应行为方面存在明显缺陷。这就要求我们在鉴定弱智儿童时不能仅仅依靠智力测验的成绩,更应考虑到儿童在实际生活中的适应行为,综合考虑。本文将综述弱智儿童鉴定与评估的整体思路,并论述作为鉴定弱智儿童重要过程的智力测验量表——wiSc-iii。 关键字:弱智儿童;智力测验 并不是智力上有缺陷,智力测验成绩低于正常儿童就能够断定为弱智儿童,理论界与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智力测验成绩与儿童的实际状况以及后来的成就不相适应。因此在长期的理论实践中逐渐达成了共识,即智力落后儿童不仅是在智力和适应行为两方面有明显的缺陷的儿童,他们在认知、个性和社会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弱智儿童的鉴定和评估绝不等于智力测验。而应该是一系列相互扶助,共为全面的评估体系。 ()一、认识弱智儿童

一直以来,研究领域对智力的理解不尽相同,然而我比较赞同多因素智力理论,人类是由各个方面的特质组成的。智力落后儿童应该如何定义、如何鉴别呢?我认为当前学者与研究人员多是以多因素智力理论为依据,从各个方面的综合考虑来鉴别智力落后儿童的。总体说来智力落后儿童的鉴别应考虑到运动、认知、感知觉、语言、适应性行为和社会性等方面。一般来说由于智力落后儿童在智力上的缺陷导致他们在其方面与正常儿童相比往往存在差距。 弱智儿童在认知发展上的滞后表现最为明显,往往表现出注意的水平较低,注意持续的时间非常短暂,选择性注意和注意的分配均很差,记忆能力落后,与正常儿童相比,弱智儿童很少采用间接记忆的方法进行意义记忆,对老师要求记住的词汇往往按呈现的顺序死记硬[1]背,而不会寻找规律和联系进行记忆。理解能力发展迟缓,学习迁移能力低,思维缺乏目 的性和灵活性,往往不能根据条件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思维定势。 在运动和感知觉上,感知客观世界的信息少,速度慢,不精确,容量比同龄儿童小得多,感受外部刺激的能力较低,他们所获得的信息少且质量低,对声音的感知能力差,语言学习困难,缺乏感知的积极性,对别人的呼唤反应迟缓,对近似的音节听觉分辨也很困难,常把形近、音近的汉字混淆,弱智儿童的知觉恒常性也比正常儿童差,同时他们的身体协调性和均衡性一般也比正常儿童差。但是弱智儿童的嗅觉、味觉和肤觉与一般儿童无显著差异。无论何种程度的弱智儿童,语言发展方面大致上都表现为说话晚,口齿不清,词汇量少,词不达意,

教育教学法规教学提纲

第一讲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 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 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

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 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上) 1、狭义的教育法,是特指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订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即教育法律,在我国它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最高方面的 规范性文件。 2、教育法的特点: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智力落后儿童教育的基本原则①身心机能协同发展原则:指在智力落后教育中,教师应最大限度地使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和心理机能获得协调地发展。 ②个别化教学原则:指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智力落后儿童的特点和需要,为每个儿童设计他们能达到或掌握的基本的学习量,然后采取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教授之,以促其发展。 ③直观化教学原则: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认知的发展水平,采取各种直观的手段,丰富学生形象、表象,从而使学生掌握知识、形成心智技能。 ④充分练习原则:也叫过度学习,是心智技能和动作技能形成的必由之路。 早期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1 顺其天性:应根据小儿大脑发育每个阶段的特点进行训练,遵循大脑发育的规律性,抓住大脑发展的关键时机,提供环境条件以发展孩子的智力潜力,既要注意刺激、诱发儿童智力的发展,又要重视培养,发展儿童的良好行为和个性品德。 2 循序渐进: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孩子的智力发育也有一定的规律,故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遵循生长发育规律和知识本身的顺序性,由易到难,由浅到深,不能超过他们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反会防碍儿童智力的

发展。 3 因材施教:不同的孩子,由于遗传素质、生活环境、接受教育及个人努力程度不同,在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差异,其兴趣、能力、性格也都不同,即使是双胞胎其智力水平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要根据每个孩子的个性特征,实施不同的教育,而且家长不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智力落后的孩子,更要善于发掘他们各自的特长,激发孩子的兴趣及增强他们的信心,以促进其智力的发展。 4 避免过度教育:对儿童危害最大的一种教育方式是过度教育。过分的保护包办代替会剥夺孩子练习正常动作的权利和机会,以至限制了智能的发展;好奇好动是儿童的天性,过多的干涉会使孩子胆小、怕事,也会助长他们的反抗心理,过分保护和干涉培养出来的孩子缺乏独立性、自立性。过度期望会给孩子造成压力,使孩子出现神经衰弱、恐惧、逃学、旷课等。 5 寓教于乐:做游戏和讲故事是最生动、具体的教育形式,适合孩子智力发育,各种游戏活动有利于智力的发展,组织孩子游戏时应注意四个方面,即游戏的活动性、创造性、知识性和角色性。也就是通过游戏活动促进孩子的动作、技能的发展,言语的发育,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促进思维能力及想象力的发展。讲故事、听故事具有培养儿童表达力、注意力、思维力及想象力的综合作用,但应注意故事内容要适合孩子的智力水平,言语要生动,要注意培养孩子的想象力。 (6)注意表率作用: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教育。如对孩子的爱抚守信,穿衣服整齐卫生,言语的温柔礼貌,举止的得体

《学前教育原理》各章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学前教育原理》各章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电大《学前教育原理》各章期末复习题 绪论、第一章 一、选择题 1.广义学前教育是指对出生到6岁或7岁的儿童所实施的D 。 A.教育B.训练C.保育D.保育和教育 2.欧美发达国家创制出指称学前教育的新名词是A 。 A.ECCE B.ECCCC.CCCE D.EECE 3.学前教育活动的构成要素是学前教育者、学前受教育者、B 。 A.教育手段B.学前教育措施C.保育设备D.教育内容 4.学前教育内容是学前教育活动中的“B ”和“”的内容。 A.身体、心理B.保、教C.教育、教学D.游戏、教学 5.社会学前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在由社会建立的专门化的C 中实施的学前教育。 A.幼儿园B.托儿所C.学前教育机构D.学前班 6.我国社会学前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幼儿园、托儿所、C 。 A.日托中心B.家庭日托C.学前班D.幼儿学校 7.学前教育学是以B 和学前教育问题为对象的一个研究领域。 A.幼儿园B.学前教育现象C.学前教育目的D.学前教育规律 8.学前教育学独立的标志是C 的《幼儿园教育学》的于1861出版。 A.夸美纽斯B.杜威C.福禄培尔D.蒙台梭利 9.观察法是研究者借助A 感官或辅助仪器对研究对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记录以获取相关事实资料的研究方法。 A.感官B.眼睛C.身体D.大脑 二、填空 1.家庭学前教育是由父母或家庭其他年长者在家庭中对子女实施的学前教育。

2.学前教育肩负着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促使他们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任务。 3.学前教育学的任务是研究学前教育现象和学前教育问题。 4.学前教育学研究常用的基本方法有观察法、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等。 三、概念解释 1.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学前教育是对3岁到6岁或7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广义学前教育是指对出生到6岁或7岁的儿童所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2.学前教育学:以学前教育现象和学前教育问题为对象的一个研究领域,目的在于揭示学前教育的规律,阐述学前教育的原则、方法。 3.幼儿园: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4.家庭学前教育:由父母或家庭其他年长者在家庭中对学龄前子女实施的保育和教育。5.社会学前教育:专职人员在由社会组织建立的专门化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对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6.观察法:研究者借助感官或辅助仪器对研究对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记录以获取相关事实资料的研究方法。 7.文献法:通过搜集、查阅、整理已有的相关文献以获得研究对象资料的研究方法。8.调查法:以访谈、问卷、测验等间接手段获取某一学前教育现象和问题的现状、成因、发展等方面资料,从而对研究对象的特征作出概括的研究方法。 9.实验法:根据研究假设,运用一定的人为手段,主动干预或控制对象的发生、发展过程,借助观察、测量等手段,探索、验证教育现象因果关系的研究方法。 四、分析 1.你对我国“托幼一体化”、取消学前班等现象有何看法? 参考要点:当代社会学前教育形式多样,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是我国学前教育的最主要的形式。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将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职能合并的“托幼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上述幼儿园开始早教班、早教中心的做法就是这一趋势的体现。但“托幼一体化”可能带来对0-3周岁婴儿实施野蛮“潜能开发”的后果,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而近年来,随着学前班在发展中出现“小学化”倾向等问题,不少地方提出取消学前班,或者将学前班改为幼儿园。这类主张从改善学前教育质量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但是,在我国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尚不平衡的情况下,能否一刀切地取消学前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浅谈智力障碍儿童的随班就读

浅谈智力障碍儿童的随班就读 内容摘要:智力障碍儿童的随班就读,能让智力障碍儿童不必去离家很远的培智学校或特殊学校去上学,可以就近去普通学校的普通班接受教育,这样即省去了在路上耽误的时间,也避免了家长担心孩子进入特殊学校,客观上被贴了标签,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智力障碍儿童随班就读还增加了智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学生接触的机会,使其能和同龄的正常儿童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对促进他们和正常学生一体化,实现教育融合,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很有好处;此外,也为普通儿童接纳特殊儿童提供了机会,使他们学会关心、爱护及帮助他人,成为品格高尚的人。 关键词:轻度智力障碍儿童随班就读 一、智力障碍儿童的定义 智力障碍儿童就是智力发育低于一般儿童的水平。那么,到底什么算是智力发育水平底下?它的含义是什么? 智力发育水平低下,也称智力落后,就是我们常说的智力障碍。智力障碍是发生在儿童发育时期的智力残疾,也就是正处在智力发育阶段的儿童,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了大脑组织的发育障碍,所以,这些儿童的智力比别的孩子差,主要表现在感知、记忆、语言和思维方面的障碍。在幼儿时期主要表现为大运动、语言、精细动作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后;在学龄期主要表现为学习成绩差,较轻的智力障碍者一般

只能接受小学教育,很难接受初中教育。 通俗的说,凡是智力水平落后于同龄人智力的儿童就是智力障碍儿童。但从科学意义上来说,智力障碍的概念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它涉及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智力障碍的定义有多种。最早、最直观的对智力障碍的描述是由杜尔(Doll)提出的,他认为:“智力障碍的特征为社会无能,智力低常,发生在发育时期,成熟以后定型,起源于身体原因,无法医治。”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障碍的定义越来越全面、统一、越来越被国际社会所认可。 美国智障协会早在1921年就首次提出了智力障碍的定义,此后又做过九次修订。最近一次,即2002年第十版的定义是:“智力障碍是在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两个方面存在显著限制而表现的一种障碍。智力障碍发生于18岁以前。”由此可见,判断一个儿童是否智力障碍,必须考虑三方面:一是智力,二是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年龄。三者缺一不可。 残疾人是人类社会的特殊群体,智力障碍儿童则是这个群体中最需要关注的群体。 那么,对于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而言,接受教育的最佳模式是什么呢?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都选择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就行随读,就是我们常说的随班就读。那么,到底什么是随班就读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二、随班就读的定义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教师资格证考试】

智力落后儿童的家庭康复训练学习资料

智力落后儿童的家庭康复训练 一、什么叫家庭康复训练 系统家庭康复训练指在康复机构和训练员指导下,家长在家庭中直接对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家庭康复训练的主要特点有两个: (1)家长成为直接的训练者。 (2)家庭成为天然的训练场所。 系统康复训练要求家庭康复训练从计划、实施到评估全过程实现规范化的运作,从而有效地提高家庭康复训练的质量。 二、家庭康复训练的意义和作用 (一)利于儿童早期干预的开展 智残儿童早期的异常行为表现往往是由家长首先发现的。母亲是最先看到新生儿的人之一,儿童任何外表的异常和动作发展的落后都会引起她的高度重视。另外幼小的儿童,尤其是幼小的智残儿童更需要得到父母的照顾,开展家庭康复训练顺应了这种特点和需要。 (二)亲情关系使家庭康复训练变理可能 孩子与父母的骨肉之情,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尽管家长的文化程序不同,生活方式不同,观念不同,但如果他们都爱孩子,关怀孩子,不论孩子潜能大小,总是期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就可以对家长进行指导、示范和鼓励,让他们学会做自己孩子的老师。(三)家庭康复训练使训练内容更实用、更有效 家庭康复训练将训练由教室搬到了家庭。在家庭自然环境中进行训练,家长最能体会到应该教给孩子什么,教会孩子做什么。在家庭环境中,由父母教会孩子的行为,更有利于巩固并慢慢养成良好习惯。而对一些只发生在家里的不良行为,例如,孩子在家中乱发脾气,每天晚上睡觉前在床上乱爬等坏习惯只有在家庭中才有矫治的可能。

(四)在家庭中对智残儿童不能进入到康复站接受训练,而这部分孩子也因为他们智力残疾不能到正常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去学习接受教育,只能闲散在家庭中,由父母或他人照料他们的饮食起居。如果家庭不仅承担起看护照料的责任,还应该担负起康复训练的任务,那么将有一大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康复训练条件的智残儿童便能在家庭中接受训练了。 (五)家长在康复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经验证明,一个再好的康复训练计划,没有家长的共同参与,其收效都是有限的,而在家庭中对孩子实施康复训练计划,家长本身就是该计划的制订者、实施者,测评者,他们最了解孩子的训练计划和需要。家长在对孩子实施康复训练的同时自己也会受益匪浅,自身也会有很大的提高,会积累起许多成功的做法,另外还会成为计划的积极推广者。 (六)家庭康复训练节约经费 家庭康复训练可以为家庭节省一定的费用,使得家长更好地合理使用有限的经济收入,孩子从中也会有很大的收益,家长也会因此而减轻心理上的压力。 三、智残儿童家长的心理需求分析 家庭康复家长是关键,做好家长的工作是开展家庭康复的重要内容,因此了解家长的心理特点与需求,对于开展家庭康复大有裨益。 (一)智残儿童家长心理特点 智残儿童家长在得知孩子有智力缺陷时,起初无法接受这一事实,而产生无助、怨恨、失望、负疚等情感。当渡过一段时间后,大多数家长接受这一事实,情绪基本超于平静,开始理解思考问题。许多家长首先是希望能够通过医疗方法,使孩子恢复正常,经过多方浓度效果不尽如意时,便开始考虑康复训练,然而这个决定的时间越晚,孩子失去的康复训练机会就越多,因此家长越早作出早期干预的决定对智残儿童发展越有利。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家长的心理特点: 1、家长对子女的态度

教育法历年答案

2007年 一、名词解释 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3.学位证书: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相关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明其完成学业情况的证书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防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教育领域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在学校这一非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思想,发展宗教教徒。 行政诉讼的移送管辖 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已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自己的管辖时,应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有争议的可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二、简答题 1、简述高等学校成立的基本条件 答:设立的条件:1、高等学校应当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设立章程;2、拥有相应数量的合格的教师;3、拥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简述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及聘任形式 答:教师聘任制度是指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之间就任职期限、任职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达成协议,依据该协议而形成特殊的任职服务关系的制度。聘任形式:招聘、续聘、解聘和辞聘。 3、简述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答:①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②为了依法治教,规范高等教育活动;③为了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4、简述建立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原则 答:1、实施有计划、有重点地教育分流的原则。2、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原则3、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互相沟通、协调发展的原则。1)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机构应当依据开放性原则,相互沟通,具备兼容性。2)不同类型的学校应建立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和相互选拔、相互吸纳人才的有效机制,为毕业生提供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3)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也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补充。4)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的沟通还体现在教育整体结构的调整方面。 5、简述我国行政复议的管辖及其方式 是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的制度。 复议管辖分为:上级管辖、本级管辖、特殊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三、论述题 1、如何认识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本质? 首先,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密不可分的,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 其次,我国的教育事业始终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成长和发展的, 所以高等教育同样要坚持马、毛、邓的指导,这样高等教育的思想就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

学前教育原则举例

学前教育原则 一、独立自主性原则 案例:1、幼儿园有一个小朋友,叫优优,由爷爷奶奶带大,上幼儿园之前都是爷爷奶奶为他把一切的事情都打点好,到了幼儿园他不懂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经常请求教师帮忙,天气热了,他要把大衣脱掉,就会站在教师的面前,告诉教师“我热了”,想喝水的时候,也会跑到教师的面前说“我渴了”,不知道自己脱掉衣服和喝水,当教师发现他这种独立自主性比较差的时候,就会有意识的去培养他的独立自主性,当他到幼儿园时,需要把大衣脱掉,老师会鼓励让他自己脱衣服,自己拿小杯子喝水,自己把东西放好,最开始的时候,他很不乐意,经常的哭闹,后来老师和家长取得了联系,爷爷奶奶也有意识的培养他的独立自主性,在家也让他自己吃饭,自己穿脱衣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很快他就适应了幼儿园,能够和其他的小朋友一样,幼儿园的一日生活自己会很顺利的完成。 2、幼儿园的一次手工课中,教师教幼儿折了一个小衣服,教师做好了示范也请能力强的小朋友折了几个小衣服,小朋友折的很好看,可是在小组活动中有个别幼儿还是不会折,这个时候老师并没有过去给幼儿折小衣服,而是鼓励幼儿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折出来的,如果折不出来可以看看其他的小朋友,或者想想其他的办法,也可以请会折的小朋友帮忙的,老师给不会折的幼儿一些启示后,就观察这几位小朋友,发现这几位小朋友有的找会折的小朋友帮忙折,有的小朋友跟着会折幼儿学着折,教师看到他们把小衣服折出来后,及时的鼓励他们,告诉他们是最棒的,遇到了不会的事情,自己的可是想办法解决的。 二、发展适宜性原则 案例:1、幼儿教师在选择小班的教学活动的内容和中班的活动内容就会不一样,例如,同样是以“水果”为主题,小班会选择常见的水果:苹果、香蕉、桔子、西瓜等,让幼儿熟悉这些水果的颜色和尝一尝这些水果的味道。而中班会熟悉水果的营养价值和水果与蔬菜有哪些不同,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特点来选择适合他们的活动内容。 2、小班和大班教师给幼儿讲同样的故事,方法也不一样的,在小班教师会把故事讲完,然后问小朋友在故事中听到了什么,想想故

智力落后儿童的特点与教育

智力落后儿童的特点与教育 智力落后儿童也称弱智儿童,是指智力明显低于同龄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并伴有一定的学习障碍和适应行为障碍的儿童。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仍把智商的高低作为鉴定智力落后儿童的主要标准。凡是智商低于70者,就是智力落后儿童,或称弱智儿童。智力落后儿童不是某一种心理活动水平低下,而是整个心理活动水平都较低,所以很难适应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表现为生活难以自理,不能从事简单的劳动,在学校里很难跟班学习等。智力落后儿童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智力落后儿童的主要特点 智力落后儿童在认知、情绪、意志、人格特征等方面都有一些不同于正常儿童之处,下面主要阐述智力落后儿童在认知方面的特点。 在感知觉方面,智力落后儿童的感知不敏感,难以辨别细节。智力落后儿童很难区分相似的事物,因此,他们对近似音节或形似字的分辨较困难,如对“戊”、“戎”不能正确区分。同时,智力落后儿童的知觉恒常性也比正常儿童差,当把同一事物放到不同的环境中时,他们往往缺乏辨认能力。 在注意方面,智力落后儿童的注意力容易分散,注意范围狭窄,占优势地位的是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发展迟缓,注意的分配与转移也比正常儿童差。他们的注意力常常被色彩鲜艳的事物或其他无关事物所吸引而离开学习时所必须注意观察的事物。 在记忆方面,智力落后儿童的识记速度缓慢,保持不牢固,再现也不准确,遗忘快,回忆时一般缺乏逻辑的意义联系。因此,他们掌握知识的过程很慢,只有在经过多次的重复之后才能掌握。智力落后儿童常采用机械识记的方法记忆学习材料,很少采用意义识记的方法进行记忆。他们能较好地记住物体和现象的纯粹偶然的外部特征,却很难记住内部的逻辑联系和关系。 在思维方面,智力落后儿童的思维多停留在具体形象思维阶段,缺乏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的能力,表现为他们完全受事物的单个特征或直观形象的支配,不能理解隐藏在事物中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们很难掌握概念和规则,

教育学万能简答题

1、简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条要求。 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条要求: (1)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 (3)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精髓。 (4)严谨治学,是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 (5)团结协作,是教师处理与同事之间关系的准则。 (6)尊重家长,是形成教育合力的重要环节。 (7)廉洁从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应有的品德。 (8)为人师表,是教育事业对教师人格提出的特殊要求。 2、简述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的道德规范要求。 答:“八荣八耻”荣辱的主要内容: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3、简述我国的教育法体系。 答:我国的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教育法》(1995);

第二层次:部门教育法——①《义务教育法》②《职业教育法》③《高等教育法》④《学位法》⑤《教师法》⑥《民办教育法》; 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 第四层次:地方性法规; 第五层次:政府规章。 4、简述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 答:《教育法》第二章规定了我国实行的教育基本制度有: (1)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 (2)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3)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5)学业证书制度; (6)学位制度; (7)教育督导制度;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5、简述我国教育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答:《教育法》主要规定了七条基本原则: (1)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原则; (2)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文明发展一切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3)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原则; (4)国家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残疾人等处于不利境地的地区和群体发展教育事业的原则; (5)教育的改革与协调发展的原则; (6)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原则。

学前教育的一般原则

学前教育的一般原则 (一)教育的一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教育是一项充满爱心的事业,夏丏尊先生曾经强调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2、发展适应性原则 最早是美国幼儿教育协会针对美国有叫界普遍出现的幼儿教育“小学化”等倾向提出来的,强调教育要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儿童全面和谐的发展。 3、目标性原则 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的教育教学是低效的,教师对教育任务了然于胸,目标明确,才能做到效率高,效果好。 4、主体性原则 教学效果最终要落到学习者身上,要强调以学生为本。 5、科学性、思想性原则 这是告诉老师们教育内容必须严谨、准确,备课细致认真,无知识性错误;同时强调在每一个教育活动中体现立德树人的要求。 6、整合性原则 即注重教育的系统性,强调各方团结协作,形成教育的合力。 7、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原则 (二)学前教育的特殊原则 1、保教结合原则

这是我们国家学前教育的一项特殊原则,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结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总结和发展起来的,不仅注重幼儿的教育,也注重保育工作。 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原则 幼儿年龄小、经验少,水平低,他们主要靠游戏的方式去理解生活、认识世界,所以《规程》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3、教育的活动和直观性原则 幼儿教育强调直接经验的获得,由于身心发展水平不高,教师要创造各种直观教学手段,通过儿童的实践参与来获得新的知识、技能和观念。 4、生活化和一日生活整体性原则 幼儿的知识获取是全方位的,幼儿园保教目标的达成要体现在一日生活整体实施之中,幼儿教师要跳出“教学就是上课”的狭隘观念,明白幼儿园“处处是教育、时时是机会”的工作理念。(三)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 1、生活化 2、游戏化 3、活动性和直接经验性 4、潜在性

学前教育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任务是学习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掌握幼儿园课程、教学、游戏的一般原理,正确实施班级管理和幼小衔接工作,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逐步树立热爱幼教事业的专业思想,为学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幼儿教育学的概念、目标、任务和原则;幼儿园全面发展教育特点与方法;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素;幼儿园的各种教育活动;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及幼儿园教育评价等,初步培养学生运用幼儿教育学基本理论,联系幼教实习情况,正确认识和分析各种幼儿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树立现代化的儿童观、教师观及教育观,培养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工作的情感及投身学前教育事业的职业品质。 三、参考学时 216学时 五、课程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方法 1.本课程学习应当引导学生结合课本内容有意识地去观察幼儿园教育活动规律和特征;培养学生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课后思考与练习题应立足于加强学生实际思考能力的培养,宜采用案例教学法实现教学目标,有的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讨论,有的要课后书面完成。 2.学习方式采取班级集中学习与安排学生到幼儿园旁听上课、实习见习相结合的学习的形式;有时还可以组织收听、收视音像教材或教学节目,指导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收看幼教电视节目。 3.实践性环节教学要求:本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学实习活动,要求每个学生每学期到幼儿园跟班听课和教学实习的学时数不得少于8学时

(二)评价方法 1. 建立知识能力综合评价体系,以每章节的任务为个考核项目,分阶段进行考核,根据课堂听课状态和课后练习,以及学生本人的学习态度进行综合评价。 2. 强调目标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加强实践比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的记录,关注学生个体的阶段差异化,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议本课程的实践考核要占大部分权重。 3. 本课程按百分制考评,60分为及格。最后折算成学分。 (三)教学条件 1.资源条件:本课程的教学媒体有文字教材、录像两种。教室配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施。 2.教师条件:具有幼儿教育学的理论知识,掌握幼儿教育学教学的最新教学动态,有一定幼儿教学工作经验并从事过幼儿教育学教学的教师;具有讲解理论知识、演示多媒体课件的能力,能够组织、实施项目教学活动。 (四)教材编写 1.本《标准》是编写教材的基本依据。教材编写者需充分领会和掌握《标准》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要求,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 2. 教材要根据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工作方面的知识需求,设置全面合理够用的课程内容,课程要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习兴趣。 3.教材应以学生对知识需求为本,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原则,文字宜简明扼要,原理通俗易懂,增强实践应用环节,力求模拟工作现场,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注意反映幼儿心理教育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各章节均要有强化训练环节,利于学生巩固知识点。 4.本课程标准主要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3年制高中起点、(2+3)或(3+2)5年制初中起点)。 (五)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实训中心,让学生有动手操作的条件,可以成立一些以学习为目的的社团让学生在课外进行“自主训练”。 2.注意开发、收集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多媒体课件、幻灯片、视频等数字化教学资源,让学生观看幼儿计算教学的录像,拓宽眼界,有利于学生对于整个学

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特征

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特征 .txt吃吧不是罪,再胖的人也有权利去增肥!苗条背后其实是憔悴,爱你的人不会在乎你的腰围!尝尝阔别已久美食的滋味,就算撑死也是一种美!减肥最可怕的不是饥饿,而是你明明不饿但总觉得非得吃点什么才踏实。 一、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发育 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发育,因其不同的缺陷程度和原因而有比较大的差别。一般而言,轻度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发育与正常儿童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在身高、体重方面与同龄正常儿童没有明显差别。据日本的一个研究,10岁男童的平均身高为 131."9厘米,女童为 132."2厘米,而10岁智力落后男童和女童分别为 129."4厘米和 130."5厘米;10岁男童的平均体重为28千克,女童为 28."5千克,而10岁智力落后男童和女童分别为 26."6千克和 27."1千克。 随着智力落后程度的加重,智力落后儿童的身体发育会越来越差,生理和健康问题也会越来越多。中度以上智力落后儿童在肺活量、肌肉力量、身体平衡能力、身体的协调性等指标上明显落后于健全儿童。迈耶恩的研究也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从外表上看,大多数智力落后儿童没有特殊的面貌,只有小部分特殊类型或伴有严重大脑损伤的儿童才显示出特殊面貌。例如,在培智学校常见的先天愚儿童就有较显著的外部特征:

眼距宽、脸圆而扁、鼻梁塌陷、通贯手、扁平足、手指、脚趾短而粗,舌头常伸出口外等。 二、智力落后儿童的认知特征 (一)感知觉特征。 关于智力落后儿童感知觉的研究,目前大都集中在感知的速度和容量上。研究的结果基本上是一致的,即智力落后儿童感知觉速度缓慢,容量较小。 在智力落后儿童感知觉速度方面,最经典的实验当推前苏联心理学家维列索茨卡娅所进行的。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北京市盲、聋、智力落后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智力落后学生视知觉速度慢,3~5年级(多数年龄9 --15岁)的智力落后学生视知觉速度大大低于聋童和普通学校一年级(5--7岁)的学生。武杰的实验也发现,培智学校一年级智力落后儿童视听反应时的平均值几乎接近同年级正常儿童的两倍,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反应时逐渐缩短。智力落后程度越轻,这种缩短越明显;智力落后儿童感知速度的缓慢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容易观察到,'例如,他们不爱看画面转换太快的动画片。 在感知觉的容量方面,智力落后儿童比正常儿童要小得多。有人用速示器呈现不连续、无意义的单词或符号,时距秒,正常儿童可正确感知7±2个单词或符号,最多的可感知15个,而智力落后儿童常常只能感知3至4个。万翼的双耳分听测试对照实验的结果也显示,智力落后儿童双耳辨别成绩低于正常儿童,且差异十分显著,说明智力落后儿童听知觉的容量远远落后于正常儿童。 除了上述两个特征外,智力落后儿童还表现出视知觉不够分化,空间知觉和时间知觉不够分化,感知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 (二)记忆特征。记忆的缺陷是影响智力落后儿童智力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教育实践和实验研究表明,智力落后儿童的记忆存在两个主要缺陷,一是识记速度缓慢,保持不牢固,再现困难或不准确。在学习新知识时,智力落后儿童只有在多次重复练习之后才能掌握,且很容易遗忘。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智力落后儿童学校目前还在使用普通小学的课本,但教学进度比普通小学要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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