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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

本科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概论课程代码: PTSS110054.09 姓名:保文宇学号: 133******** 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依法治国——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

133********·保文宇·2013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摘要: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是历来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会议,这一次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总书记将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在全省上下引起强烈反响。

本文就历史原因和社会现状两方面探讨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论证了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一观点,并着重阐述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的重要性这一命题。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宪法;当代大学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人类法治史上,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曾是世界主要法系之中流砥柱。宪法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如果国家在根本问题上引入了法治,这个国家将发生根本的变化。”的确,现在的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国外某知名学者说:宪法是对人类苦难生活的批判和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立宪意义上的宪法强调保障人权。宪法具有广泛性、原则性、历史性和纲领性。所以如果在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中引入法律,国家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责任倒查机制。谁是起诉人谁是追究人,追究程序是什么,这些细节要建立起来。中共中央从三中全会以来就把司法改革作为推进法治的重要措施,原因在于法治的特点就在于权利的授予和权利的主张。

中华民族制定成文法典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战国时代魏国的李悝所编纂的《法经》六篇,是古代法制的重大成就。

到了汉代,我们的祖先发展出关于法理的解说和注释的“律学”,这是一门精确、细致的学问,代表了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法学研究水平。盛唐时代颁布的《唐律》以及《唐律疏议》,更是举世闻名,标志着中华古代法律文明达到巅峰。

然而,到了近代,封建文化与制度逐渐走向衰败,法纪松弛,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民困苦。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更是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了近代的屈辱史。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民族精英曾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是无果而殇。

(二)新中国时期的法治建设

新中国的建立,宣告中华民族近代屈辱史的结束,也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期。近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辉煌的篇章。而且,这一时期所积累下来的成果,也为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为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与决心。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18个年头之后,法治中国的建设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境界。党的十八届

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为中国梦的实现树起的法治航标,也是一份有着具体实现路径、具体执行举措的法治中国“施工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视,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符合历史的潮流。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法治是最好的社会治理形态。中国历史,尤其是近现代史,则更加清楚地告诉我们:法治衰,则国弱民穷;法治兴,则国强民富,法治是实现中国梦必由之路。

首先,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与基础。国家强大、民族复兴,其前提是社会稳定,是各种社会矛盾能够得到有效、及时地化解,而这必然要求构建法治化的社会。应该指出的是,法律的产生不是为了斗争,而是为了化解矛盾。据《说文解字》记载,“法”的古体字是“灋”。他指出:“法者,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翻译成白话就是,古代的“法”字,左边以水作偏旁,比喻“平之如水”,代表公平;法字中右边的“廌”,是一种头长独角,秉性公正的奇兽,是裁判人间纠纷的裁判官,起着平息争讼的作用,故而“古者决讼,令触不值”。可见,“法”字最早的含义及产生就是要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裁判是非。管子对“法”的论述也颇为精辟,他认为:“法者所以兴功拒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由此可见,法律的产生,是为了化解争端,消弭矛盾,使社会归于平和、稳定。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需要强调的是,法律的完善与法治的加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尤其重要。这是因为我国的改革目前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整个社会正处于快速转型期,在此期间,整个社会系统不断地变动、分解和重组,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在此背景下,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大量出现,各类纠纷与冲突层出不穷,而法律,作为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明确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的规范,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效手段。因此,只有建立了以法律作为主要手段进行治理的社会秩序,才能妥善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调整各项社会利益、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才能创造出良好、公平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国家的富强与民族的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法治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全民族共享繁荣的制度保障。从党的十四大开始,我国开启了市场经济的大门,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跨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确立与完善,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取得了惊人的进步。事实已经充分证明,市场经济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刺激全社会的创造力并进而实现社会财富总量的快速增长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欲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与民族的伟大复兴,舍此之外,别无他途。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契约性、竞争性、国际性等特征,它的有效运转,必须以良好、完善的法律规则为基础,以公平、高效的行政与司法救济机制为保障。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与法治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亲和性:一方面,市场经济为法治的生成与壮大提供丰厚的土壤,为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动力与资源;另一方面,法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铺平道路,并不断为其拓展生存与发展的现实空间;如果失去了法治的依托与制度性保障,市场经济只会走向畸形和变异,而永远不会走向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民族复兴的制度保障。

第三,法治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纵观人类历史,

尤其是近当代史,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强大、民族复兴,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社会全面进步,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并驾齐驱,其最终目的是社会各个层面获得全面提升,从而变得更加自由和符合人性,并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在一个有着两千余年封建专制统治和13亿人口的大国建成法治国家,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任务之艰巨,其道路之曲折,是不言而喻的,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法治建设仍面临诸多困难,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我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法治、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是建设强大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尤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从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骨干,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宪法意识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大宪法是我们社会行为的最高准则,自觉地把宪法作为自己的政治修养、法律修养以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对大学生的宪法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日报研究调查显示:现在大学生宪法意识普遍较为低下,能说出宪法的核心思想或是宪法其中几条的人少之又少。美国人因其宪法条文简洁而几乎人人都记得宪法的内容,相比之下中国大学生对宪法的了解显得十分不足。

以我自己为例,我目前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之前对宪法也不是十分了解,只知道它是国家大法,人人都应该遵守宪法。直到今年选修了一门名为《宪政文明史》的通识选修课,才对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知道了宪法的第一句话便是:“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懂得了宪法因其广泛性、原则性、历史性和纲领性而成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对人类苦难的批判,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强调保障人权。同时也接触了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博丹等中世纪推动宪政发展的权威学者和当代英美法等国家一些著名的宪政思想家如哈耶克、罗尔斯等,初步了解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到宪法渊源的博大精深,也体会到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对宪法有深入了解的必要性。目前很多大学生由于没有接受宪法学教育对宪法知识掌握少、兴趣低。在高校中,法科学生为了在毕业以后获取一个高薪的职位,往往热衷于选修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热门

课程,对宪法情有独钟者甚少。而和我一样的非法科学生则更多地专注于本专业知识的学习,接触宪法的几率更小,只能通过法律基础课来获得一些零星的认识。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学生从来就没有机会获得系统的宪法教育,显然这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

从以上决定中科研看出国家对宪法问题十分重视,而作为国家未来栋梁的我们更应好好学习宪法,确立宪法意识,忠实地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宪法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经过有意识的培养,使大学生形成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崇尚宪法、信仰宪法的基本理念,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的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的重要内容。

(五)结语

我们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沧桑岁月,曾长期雄踞世界领先地位,只是到近代才开始衰落。从鸦片战争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回首近现代中国历史不难看出,追寻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始终是中华儿女传承不绝的主题,始终是无数仁人志士坚定不移的志向。这二百年来,中华民族通过不懈奋斗,逐渐从衰落走向伟大复兴。现在,二百年的历史进程,我们已经走过一百五十年。邓小平同志设计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已经完成两步。中华民族实现复兴的大业能否如期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尤为重要。在此阶段,我们既要继承中华文明的传统与精华,更要积极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尤其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只有实现法治,社会才能安定,人民才能幸福,中华民族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与坚强有力的发展保障,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长治久安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体现在哪里?在党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过程中,法治既是必要途径,更是制度保障。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凝聚民族复兴的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弘扬和践行法治这一价值理念,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是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世界各民族的共同理想,只有真正实现法治,我们每一个人才能平等享受应有的权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不可否认,由于各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法治的发展进程并不平衡。但是,毫无疑问,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实现富强的必由之路,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1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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