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3.6m以内编制,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计算;斜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8.异形柱指柱与模板接触超过4个柱的面,一字型、L、T形柱,当长于宽的比值大于4时,均套用墙的相应定额。

9.地圈梁套用圈梁定额;异形梁包括十、T、L形梁;梯形、变截面矩形来梁套用矩形梁定额;

现浇薄腹屋面梁模板套用异形梁定额。

单独现浇过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与圈梁连接的过梁及叠合梁二次浇捣部分套用圈梁定额;预制圈梁的现浇接头套用二次灌浆相应定额。

10.混凝土梁、板均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楼板及屋面平挑檐外挑小于50cm时,并入板内计算;外挑大于50cm时,套用雨篷定额;屋面挑出的带翻沿平挑檐套用檐沟、挑檐定额。

薄壳屋盖模板不分筒式、球形、爽去形等,均套用同一定额;混凝土浇捣套用拱板定额。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坡度在10度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坡度大于10度,在30度以内时,模板定额中钢支模含量乘以系数1.3,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1;坡度大于30度,在60度以内时,相应定额中钢支模的含量乘以系数1.5,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2;坡度在60度以上时,按墙相应定额执行。

斜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定额及混凝土浇捣定额也适用于上述系数。

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套用板浇捣定额。

11.地下室内墙、电梯井壁均套用一般墙定额;屋顶女儿墙高度大于1.2m时套用墙相应定额,小于1.2时套用栏板相应定额。

12.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工程量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另按凸出的棱线道数划分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模板增加费;但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行就模板增加费;单阶线条凸出大于200密码、的按雨篷定额执行。

13.弧形阳台、雨篷按普通阳台、雨篷定额执行,另行计算弧形模板增加费。

水平遮阳板、空调板套用雨篷相应定额;拱形雨篷套用拱形板定额。

半悬挑及非悬挑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弧形楼梯指梯段为弧形的,仅平台弧形的,按直形楼梯定额执行,平台另按弧形板增加费。

15.自行车坡道带有台阶的,按楼梯相应定额执行;无底模的自行车坡道及4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按楼梯定额执行,其模板按楼梯相应定额乘以0.20计算。

16.栏板(含扶手)及翻沿净高度按1.2m以内考虑,超过时套用墙相应定额。

17.现浇屋脊、斜脊并入所依附的板内计算,单独屋脊、斜脊按压顶考虑套用定额。

18.屋面内天沟按梁、板规则计算,套用梁、板相应定额。雨篷与檐沟相连时,梁板式雨篷按雨篷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板式雨篷并入檐沟计算。

19.小型池槽外形体积大于2m3时套用构筑物水(油)池相应定额;建筑物内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套用梁、板、墙相应定额。

20.地沟、电缆沟断面内空面积大于0.4㎡时套用构筑物地沟相应定额。

21.小型构件包括:压顶、单独扶手、窗台、窗套线及定额未列项目且单件构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22.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作安装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23.采用无粘结、有粘结的后张预应力现浇构件,套用普通现浇混凝土构件浇捣相应定额。

24.滑升钢模板定额内已包括提升支撑杆用量,并按不拔出考虑,如需拔出,收回率及拔杆费另行计算;设计利用提升支撑杆作结构钢筋时,不得重复计算。

25.用滑升钢模施工的构筑物按无井架施工考虑,并已综合操作平台,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6.倒锥形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定额,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钢模工程。

27.烟囱滑升钢模定额均已包括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滑升钢模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28.构筑物基础套用建筑物基础相应定额。

29.列有滑模定额的构筑物子目,采用翻模施工时,可按相近构件模板定额执行。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先张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是按加工厂制作考虑,模板以综合考虑地、胎模摊销,其余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预制考虑的,模板不包含地、胎模,实际施工需要地、胎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实际发生的地、胎模面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2.混凝土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护时,加工厂预制者,按实际蒸养构建数量,每立方米88元(其中:煤90kg)计算;现场蒸养按实计算。

3.后张预应力构件制作浇捣定额不包括孔道灌浆,该工作内容已列入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不单独另计。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下表损耗计算: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计算公式如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5.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等定额中未编列起重机、垫木等成品堆放费的项目,是按现场就位预制考虑的,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时,套用构件运输相应定额。

6.小型构件是指定额未列项目且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其他构件。

五、钢筋:

1.钢筋工程量按不同钢种,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分别列项,定额中钢筋的规格比例、钢筋品种按常规工程量综合考虑。

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套用普通钢筋相应定额。

3.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埋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工料机消耗均已列入相应定额,多排钢筋的垫铁在定额损耗中已综合考虑,发生时不另计算。螺旋箍筋的搭接已综合考虑在灌注桩钢筋笼圆钢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4.定额以综合考虑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但为包括预应力筋的人工时效费用,如设计有要求时,另行计算。

5.除模板所用铁件及成品构件内已包括上完铁件外,定额均不包括混凝土构件的预埋铁件,应按设计图纸另行计算。

6.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的制作平台。.

7.本章定额钢筋机械连接所指的是套筒冷压、锥螺纹和直螺纹钢筋接头,焊接是指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方式钢筋接头。

8.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料费,钢筋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现浇构件定额。

9.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表

1.本定额仅为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划分为以下四类。Ⅰ、Ⅱ类构件符合其中一项指标的,均套用同一定额。

Ⅰ类构件:单件体积≤1m3、面积≤5㎡、长度≤6m;

Ⅱ类构件:单件体积>1 m3、面积>5㎡、长度>6m;

Ⅲ类构件:大型屋面板、空心板、楼面板;

Ⅳ类构件:小型构件。

2.本定额适用于混凝土构件有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以综合考虑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道路状况等不同因素。

3.构件运输基本运距为5km,工程实际运距不同,按每增减1km定额调整。本定额不适用于总运距超过35km以上的构件运输,发生是另行计算。

4.本定额不包括改装车辆、搭设特殊专用支架、桥梁、涵洞、道路加固、管线、路灯迁移及因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公交管理部门措施费用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5.小型构件包括:桩尖、窗台板、压顶、踏步、过梁、围墙柱、地坪混凝土板、地沟盖板、池槽、浴厕隔断、窨净圈盖、花格窗、花格栏杆、碗柜、壁龛及单件体积小于0.05 m3的其他构件。

6.采用现场集中预制的构件,是按吊装机械回转半径内就地预制考虑的,如因场地条件限制,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的,运距在50m以内的,起重机乘以系数1.25,运距超过50m,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7.现场预制的构件采用汽车运输时,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运距在500m以内时,定额乘以系数0.5.

8.构件吊装采用的吊装机械种类、规格按常规施工方法取定;如采用塔吊或卷扬机时,应扣除定额中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人工乘以系数(塔吊0.66、卷扬机1.3)调整,以人工代替机械时,按卷扬机计算。采用塔吊施工,因建筑物造型所限,部分构件吊装不能就位时,该部分构件可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运输费。

9.定额按单击作业考虑,如因构件超重须双机台吊时(包括按施工方案相关工序涉及的构件),套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0.构件如须采用跨外吊装时,除塔吊施工以外,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11.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如檐高在20m以内,构件安装高度超过20m时,除塔吊施工以外,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

12.定额不包括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消耗,发生时按实际工作内容另行计算。

13.现场制作采用砖胎模的构件,构件安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4.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灌浆所需消耗,不另计算。

15.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套用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除定额另有规定外,混凝土构件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计。

二、计算墙、板工程量时,应扣除但孔面积大于0.3㎡以上的孔洞,孔道侧边工程量另加;不扣除单孔面积小于0.3㎡以内的孔洞,孔洞侧边也不予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除定额注明外,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等所占体积;型钢劲性构件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型钢构件所占混凝土体积,钢管柱内混凝土灌注按钢柱内孔断面积乘以柱灌注高度计算。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的面积以“㎡”计量,应扣除构件平行交接及0.3㎡以上构件垂直交接处的面积。

模板工程量也可参考构件混凝土含模量计算,但除本定额规则特别指定以外,一个工程的模板工程量只应采用一种计算规则。

2.梁、板、墙设后浇带时,模板工程量不扣除后浇带部分,后浇带另行按延长米(含梁宽)计算增加费;混凝土浇捣工程量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体积单独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基础与垫层:

(1)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地面垫层发生模板时按基础垫层模板定额计算,工程量按钮实际发生部位的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展开计算。

(2)带型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基底净长线计算,独立柱基间带型基础按基底净长线计算,附墙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基础搭接体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有梁带基梁以下凸出的钢筋混凝土柱并入相应基础内计算;满堂基础的柱墩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

(3)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长度计算,每个面计算一道。

4.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分别按柱、梁、板、墙的有关规定计算。

5.柱:

(1)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面或上一层楼板表面,无梁板柱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2)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3)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楼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柱高每侧模板以6cm、混凝土浇捣以3cm合并计算,模板套用矩形柱定额。

(4)预制框架结构的柱、梁现浇接头按实捣体积计算,套用框架柱接头定额。

6.梁:

(1)梁与柱、次梁与主梁、梁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伸入砌筑墙体内的梁头及现浇的梁垫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一板整体浇捣的,圈梁按断面高度计算。

7.板:

(1)按梁、墙间净距尺寸计算;板垫及与板整体浇捣的翻沿(净高250mm以内的)并入板内计算;板上单独浇捣的墙内素混凝土翻沿按圈梁定额计算。

(2)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3)柱的断面积超过1㎡时,板应扣除与柱重叠部分的工程量。

(4)依附于拱形板、薄壳屋盖的梁及其他构件工程量均并入所依附的构建内计算。

(5)拱形板并入板内计算,另按弧长计算弧形板增加费。梁板结构的弧形板弧长工程量应包括梁板交接部位的弧线长度。

(6)预制板之间的现浇板带宽在8cm以上时,按一般板计算,套板的相应定额,宽度在8cm以内的已包括在预制板安装灌浆定额内,不另计算。

8.墙:

(1)墙高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平行嵌入墙上的梁不论凸出与否,均并入墙内计算。

(2)与墙连接的柱、暗柱并入墙内计算。

9.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段、楼梯与楼面板连接的梁,无梁连接时,算至最上一级踏步沿加30cm处。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行计算,但与楼梯休息平台脱离的平台梁按梁或圈梁计算。

直形楼梯上下平台与弧形楼梯相连者,直形、弧形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并入楼梯内计算面积。

楼梯基础、梯柱、栏板、扶手另行计算。

10.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不同分别按延长米计算,两条及多条线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没两条线条按一条计算工程量。

11.悬挑阳台,雨篷:混凝土浇捣按挑出墙(梁)外体积计算,外挑牛腿(挑梁)、台口梁、高度小于250mm的翻沿均合并在阳台、雨篷内计算,模板按阳台、雨篷挑梁及台口梁外侧面范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雨篷外梁上外挑有线条时,另行计算线条模板增加费。

阳台栏板、雨篷翻沿高度超过250mm的,全部翻沿另行按栏板、翻沿计算。

阳台、雨篷梁按过梁相应规则计算,伸入墙内的拖梁按圈梁计算。

12.栏板、翻沿:栏板、单独扶手均按外围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体积,花式栏板应扣除面积在0.3㎡以上非整花饰孔洞所占面积,孔洞侧边模板并入计算,花饰另计。

翻沿净高度小于25cm时,并入所依附的构件内计算。

13.檐沟、挑檐:檐沟、挑檐工程量包括底板、侧板及与板整体浇的挑梁。

14.小型池槽、地沟、电缆线:

小型池槽包括底、壁工程量;

地沟、电缆沟包括底、壁及整浇的顶盖工程量;预制混凝土盖板另行计算。

15.构筑物:

(1)除定额另有规定以外,构筑物工程量均同建筑物计算规则。

(2)用滑模施工的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构件体积计算。

(3)水塔:

①塔身与槽底以与槽底相连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一下为塔身。

②依附于水箱壁上的柱、梁等构件并入相应水箱壁计算。

③水箱槽底、塔顶分别计算,工程量包括所依附的圈梁及挑檐、挑斜壁等。

④倒锥形水塔水箱模板按水箱混凝土体积计算,提升按容积以“座”计算。

(4)水(油)池、地沟

①池、沟的底、壁、盖分别计算工程量。

②依附于池壁上的柱、梁等附件并入池壁计算,依附于池壁上的沉淀池槽另行列项计算。

③肋形盖的梁与板工程量合并计算,无梁池盖柱的柱高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工程量包括柱墩、柱帽的体积。

(5)贮仓:

贮仓立壁、斜壁混凝土浇捣合并计算,基础、底板、顶板、柱浇捣套用建筑物现浇混凝土相应定额。圆形仓模板按基础、底板、顶板、仓壁分别计算;隔层板、顶板梁与板合并计算。

16.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螺栓及预埋铁件体积。

17.沉井:

依附于井壁上的柱、垛、止沉板等均并入井壁计算。

挖土按刃脚底外围面积乘以自然地面至刃脚平均深度计算。

铺抽枕木、回填砂石按井壁周长中心线长度计算。

沉井封底按井内壁(或刃脚内壁)面积乘以封井厚度计算。

铁刃脚安装已包括刃脚制作,工程量按图示净用量计算。

井壁防水层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章节定额,工程量按相关规定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构件模板及混凝土浇捣除定额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空心构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3.预制方桩按设计断面以桩长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除注明外,板厚度在4cm以内为薄板,4cm以上为平板,窗台板、窗套板,无梁水平遮阳板套用薄板定额,带梁遮阳板套用肋形板定额,垂直遮阳板套用平板或薄板定额。

5.屋架中的钢拉杆制作另行计算。

6.花格窗及花格栏杆按外围面积计算,折实厚度大于4cm时,定额按比例调整。

7.后张预应力构件不扣除灌浆孔道所占体积。

五、钢筋:

1.钢筋工程应区别构件及钢种,以理论质量计算。理论质量按设计图示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包括设计要求锚固,搭接和钢筋超定尺寸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钢筋的冷拉加工费不计延伸率不扣。

2.设计套用标准图集时,按标准图集所列钢筋(铁件)用量表内数量计算;标准图集未列钢筋(铁件)用量表时,按标准图集图示及规定计算。

3.计算钢筋用量应扣除保护层厚度。

4.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规范要求不明确时,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灌注桩钢筋笼纵向钢筋、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片钢筋按焊接考虑,搭接长度按10d 计算;

(2)建筑物柱、墙构件竖向钢筋搭接按自然层计算;

(3)钢筋单根长度超过8cm时计算一个因超出定尺寸长度引起的搭接,搭接长度为35d;

(4)当钢筋接头设计要求采用机械连接、焊接时,应按实际采用接头种类和个数列项计算,计算该接头后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5.箍筋(板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1)墙板S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2)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筋,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0.4计算。

(3)箍筋(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板筋)的设计间距;设计有不同间距时,应分段计算。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高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见见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去整。

(4)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为螺旋箍筋长度加水平箍筋长度。

螺旋箍筋长度=n×根号下((D-2C+d)×π)2+h2

水平箍筋长度=π(D-2C+d)×(1.5×2)

上式中:D=桩直径(m),C=主筋保护层厚度(m),d=箍筋直径(m),h=箍筋间距(m),n=箍筋道数(桩中箍筋配置范围除以箍筋间距,计算中有小数点时,向上取整)。

6.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同板中小规格主筋计算,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底板厚乘以2再加1m计算;板每平方米3只,长度按板厚度乘以2再加0.1m计算。双层钢筋的撑脚布置数量均按板(不包括柱、梁)的净面积计算。

7.后张预应力构件不能套用标准图集计算时,其预应力筋按设计构件尺寸,并区别不同的锚固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是,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m计算。

(4)低合金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早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 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墩头锚具,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8.变形钢筋的理论质量按实计算,制作绑扎变形钢筋套用长度增加0.35m计算。

9.混凝土构件及砌体内预埋的铁件均按图示尺寸以净重量计算。

10.墙体加固筋及墙柱拉接筋并入现浇构件钢筋内计算。

11.沉降观测点列入钢筋(或铁件)工程量内计算,采用成品的按成品价计算。

12.植筋按定额划分的规格以“根”计算。

六、构件运输与安装:

1.构件运输、安装统一按施工图工程量以“m3”计算,制作工程量以“㎡”计算的,按每平方米0.1m3折算。

2.屋架工程量按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钢拉杆运输、安装不另计算。

3.住宅排烟(气)道按设计高度按“m”计算,住宅排烟(气)帽按“座”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现拌混凝土

(1)建筑物混凝土

①基础

注:杯形基础每10m3增加1:2水泥沙浆0.04 m3。

②柱、梁

注:现浇门框按构造柱定额执行。

⑤楼梯及其他

注:压顶、扶手、池槽按小型构件定额计算。

(2)构筑物混凝土

①水塔

注:水塔筒身采用滑模施工时,混凝土浇捣按60m以内烟囱定额执行。

②贮水(油)池、贮仓、筒仓

注:贮仓壁不论矩形、圆形,非滑模施工的均套用同一定额。

(3)沉井

注:如无排水,扣除定额水泵台班就每台班0.8人工。

2.现浇商品混凝土(泵送)

(1)建筑物混凝土

①基础

注:杯形基础每10m3增加1:2水泥沙浆0.04 m3。

②柱、梁

注:现浇门框按构造柱定额执行,门档梁按矩形梁定额执行。

⑤楼梯及其他

注:压顶、扶手、池槽按小型构件定额计算。

(2)构筑物混凝土

①水塔

注:水塔筒身采用滑模施工时,混凝土浇捣按60m以内烟囱定额执行。

②贮水(油)池、贮仓、筒仓

注:贮仓壁不论矩形、圆形,非滑模施工的均套用同一定额,非泵送混凝土按定额说明调整。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1.基础模板

注:基础弧形侧边高度按40cm以内考虑,超过时模板材料按每增加10cm增加10%调整。

设备螺栓套以木模为准,入围金属螺栓套,按实计算。

2.建筑物模板

(2)板、墙、楼梯、装饰线模板

注:毛石混凝土、无筋混凝土挡土墙套地下室外墙定额扣除螺栓后乘以以下系数:人工0.90、机械0.95。

线条断面为外凸弧形的,一个曲面一道考虑。

(3)阳台雨篷、栏板翻檐、檐沟、挑檐及小型池槽模板

注:阳台、雨篷支模高度超高时按板定额计算。

(4)其他构件模板

注:屋顶水箱底板利用屋楼盖时按相应定额执行,梁板式顶盖或外形体积>25m3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3.构筑物模板

(2)水塔模板

注:1.筒式塔身包括所依附的过梁、雨篷、挑沿等;柱式塔身包括塔身直柱、斜柱及梁。

2.回廊及平台包括所依附的栏板、翻沿等构件。

3.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箱壁为内壁;保温水箱外保护壁为外壁。

4.倒锥形水塔:筒身非滑升钢模施工时,按水塔塔身相应定额执行。

5.倒锥形水塔如为非地面上浇捣的小型水箱,按水塔水箱相应定额执行。

(3)贮水(油)池模板

注:球形池盖按拱形板定额执行。

(6)沉井壁模板

注:砖砌井壁钢筋混凝土刃脚按井壁相应定额执行。

三、预制、预应力构件

1.预制、预应力构件混凝土浇捣

(5)预制楼梯、花格窗、钢丝网水泥制品

注:钢丝网水泥制品厚度1.5cm,以一层网片考虑,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6)围墙柱及其他

注:垃圾门框、空调机框套用垃圾道、通风道定额。

2.预制、预应力模板,地、胎模

(1)预制桩、柱模板

注:地、胎模发生时另行计算。

(6)围墙柱及其他模板

注:垃圾门框、空调机框套用垃圾道、通风道定额。

碗柜、壁龛套用池槽定额。

四、钢筋制作、安装

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

注:构建中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定额执行。

3.后张法预应力粗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制作安装

注:锚具用量不同可以调整。

1.钢绞线的消耗量是指其本身的理论重量,并包括损耗。

2.无粘结钢绞线单价包括保护层。

3.锚具用量不同可以调整。

五、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

3.住宅排烟(气)道

注:成品排烟(气)道、帽与设计选定类型不同时,应根据实际设计选定类型换算,其他不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8)

GB 50500-2008 附录 D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 D.1.1 挖土方(编码:040101) 计算 按设计图示断面乘以长度 以体积计算

GB 50500-2008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 D.1.2 挖石方(编码:040102)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 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 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GB 50500-2008 D.2 道路工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GB 50500-2008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表 D.2.3 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黑色碎石 3.石料最大粒径 1. 沥青品种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及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及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一、实体 项目 D.1 土石方工程 D.1.1 挖土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D.1.1 挖土方 (编码:040101) D.1.2 挖石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D.1.2 挖石方 (编码:040102)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D.2 道路工 程 D.2.1 路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

D.2.2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

D.2.3 道路基层。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D.2.4 人行道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4 的规定执行。 表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安装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第四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白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共十三章125节、1140个项目.本节主要介绍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区别不同容量以“台”计算。 变压器安装项目包括油浸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整流变压器、自藕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电炉变压器及消弧线圈等。 2.配电装置安装 配电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区别不同名称、型号、容量以“台”、“组”或“个”计算。 配电装置安装项目包括各种断路器、真空接触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互感器、电抗器、电容器、滤液装置、高压成套配电柜、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及环网柜等。 3.母线安装 (l)软母线、组合软母线、带形母线、槽形母线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长度计算。 (2)共箱母线、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重型母线以“t”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拉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 (l)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区别不同名称、型号、规格(容量)以“台”、“套”或“个”计算. ①控制设备安装项目包括各种控制屏、继电信号屏、模拟屏、配电屏、整流柜、电气屏(柜)、成套配电箱、控制箱等. ②低压电器安装项目包括各种控制开关、控制器、接触器、启动器、小电器等。 ③控制开关适用于自动空气开关、刀型开关、铁壳开关、胶盖刀闸开关、组合控制开关、万能转换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 ④小电器适用于按钮、照明用开关、插座、电笛、电铃、电风扇、水位电气信号装置、测量表计、继电器、电磁锁、屏上辅助设备、辅助电压互感器、小型安全变压器. (2)盘、柜、屏、箱等进出线的预留量,均不作为实物丝计算,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长度,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5.蓄电池安装 蓄电池安装工程量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蓄电池安装项目包括碱性蓄电池、固定密闭式铅酸解电池和免维护铅酸苗电池等。 6.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1)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区别不同名称、型号、容量、启动方式和控制保护类型,以“台”或‘.组”计算。 (2)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项目,包括发电机、调箱机、普通小型直流电动机、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普通交流同步电动机、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高压交流异步电动机、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微型电机、电加热器、电动机组等的检查接线及调试。 (3)电机以单台工量在3t以下为小型.单台重量在3~30t者为中型,单台重量在30t 以上

2010版浙江省预算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电缆工程量计算部分定额说明,部分计算规则(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电气,电缆说明部分)

第八章电缆 说明(2010版本浙江定额) 二、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定额系按平原地区和厂内电缆工程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未考虑在积水区、水底、井下等特殊条件下的电缆敷设,厂外电缆敷设工程按本册第十章有关定额另计工地运输。 三、电缆在一般在山地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6在丘陵地区敷设时,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该地段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四:本章的电缆敷设定额综合了除排管内敷设以外的各种不同敷设方式,包括土沟内,穿管、支架、延墙卡设、钢索、沿支架卡设、垂直敷设等方式。定额将各种方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了综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论采取上述何种方式(排管内敷设除外),一律不作换算和调整。 五:本章的电缆敷设及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及三芯以上考虑的,单芯及双芯电力电缆及电缆头制安系数调整见系数调整表,截面400mm2以上至8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截面800mm2以上至1000mm2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mm2电力电缆定额乘以系数1.25执行。截面400mm2以上单芯电缆天制安,可按同材质240mm2电力电缆头制安定额执行,240mm2以上的电缆头的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单独加工,可按实际加工价计补差价(或调整定额价格)。 六: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垂直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2,电缆在竖直通道内采用支架固定直接敷设,按不同材质及规格套用相应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1.6. 七、电缆沟挖填方定额亦适用于电气管道沟等的挖填方工作。 八: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合、吊装、固定,弯头或三、四通修改、制作组对,切割口防腐,桥式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跨接、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桥架支撑架定额适用于立柱、托臂及其他各种支撑架的安装。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采用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固定方式,定额均不做调整。 3.玻璃钢梯式桥架和铝合金梯式桥架定额均按不带盖考虑,如这两种桥架带盖,则分别执行玻璃钢槽式桥架定额和铝合金槽式桥架定额。

最新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 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 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 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工程的土壤级别鉴别可按(附表二)土质级别的规定和鉴别方法进行确定。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桩长(包括桩尖)以m 或根计算,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身断面积以m3计算。 3、砂石灌注桩、灰土挤密桩、旋喷桩、喷粉桩按设计图示尺寸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 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 (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 (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地下构件采用砖模时,按砌筑工程定额规定执行。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造价信息网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 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 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 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按相应定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打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其他桩,则仅限于强夯层部分的工程量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6.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中是否需要扣除重叠部分的长度? 答: 为与基础地槽土方计算口径保持一致,在计算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垫层时,内墙基础底净长也应扣除重叠部分长度。因此,将定额上册P.122工程量计算规则三-3-(2)中的“垫层不扣除重叠部分的体积”删除。其他材料的垫层长度也参照此规则计算。 7.植筋定额的深度,定额是按多少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植筋深度,定额按10d考虑,如设计要求植筋深度与定额不同时,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8.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单独装饰或二次装饰工程,层高在3.6m以内的内墙、天棚饰面脚手架,可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脚手架费用,其中:内墙饰面脚手架按高度在3.6m以内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天棚饰面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 9.实际工程中如何运用含模量参考表? 答: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按含模量计算外,未约定的均应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0.定额14-188和14-189中,金属墙纸和织物墙布的计量单位为“kg”,是否有误? 答:有误,应为“m2”。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精编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3_市政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二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道路面层(编码:040203)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3001沥青表面处治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层数2.辗压40203002沥青贯入式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油2.厚度2.辗压40203003黑色碎石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厚度2.铺筑3.石料最大粒径3.碾压40203004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洒铺底油2.石料最大粒径2.铺筑3.厚度3.碾压4.材质 40203005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传力杆及套筒制作安装2.厚度2.混凝土浇注3.掺合料3.拉毛或压痕 4.配合比4.伸缝 5.缩缝 6.锯缝 7.嵌缝 8.路面养生40203006块料面层1.材质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

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铺筑垫层2.规格2.铺砌块料3.垫层厚度3.嵌缝、勾缝4.强度 40203007橡胶、塑料弹性面层1.材料名称m2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1.配料2.厚度2.铺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40204001人行道块料铺设1.材质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尺寸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块料铺设4.图形40204002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1.混凝土强度强度、石料最大粒径m2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1.整形碾压2.厚度2.垫层基础铺筑3.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3.混凝土浇注 4.养生40204003安砌侧(平、缘)石1.材料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基础铺筑2.尺寸2.侧(平、缘)石安砌3.形状 4.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40204004现浇侧(平、缘)石1.材料品种m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1.垫层铺筑2.尺寸2.混凝土浇注3.形状3.养生 4.混凝土强度、石料最大粒径 5.垫层、基础:材料品种、厚度、强度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2学时) 一、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可以对工程量清单有一个总体的把握,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及格式,掌握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土石方等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能熟练准确计算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工程量。 二、本章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难点是工程结构部分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三、本章教学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工程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按统一的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列出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由其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除了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工程量清单是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了重要依据。 (5)设有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格,供评标时参考。 2.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有:工程量清单封面、填表须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的编写应由招标人完成,除以上规定的内容以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工程量清单主要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核心。 (1)工程量清单封面 招标人需在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填写:拟建的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编制时间。 (2)工程量清单填表须知 招标人在编写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必须按照所规定的要求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2013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则说明 .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0-12章含注解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 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十八、不锈钢踢脚线折边、铣槽费另计。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材料品种、规格、用量设计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按设计有关规定调整。铁艺栏杆、铜艺栏杆、铸铁栏杆、车花木栏杆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二十、扶手、栏杆、栏板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安装需增加的费用。但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有整体弯头时,弯头另行计算,扶手工程量计算时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 扣除。 二十一、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及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项目。

(完整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cyx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08及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编制,反映我省施工企业的平均消耗量水平,是完成定额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三、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四、本定额分上下两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 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五、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绿化和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及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道路、庭园、建筑内外和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及小型园林建筑工程。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5.1t~3 -2008为基础,结合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特点及本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定额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人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每工日按8h工时制考虑。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一类人工40元计算;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打桩、基础垫层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围堰、脚手架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二类人工43元计算;其他工程日工资单价按三类人工50元计算。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 1.定额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 2.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3.材料价格包括市场供应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定额计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