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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的重点

依法治教的重点

依法治教的重点

所谓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它是各类国家机关、各级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教育主体所参与的,包括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事业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制活动。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为重点,安排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推进教学改革、维护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2、坚持服务师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是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把依法治理与解决师生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3、坚持务实创新。要研究构建和谐校园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县对普法依法治教工作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形式。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注重把依法治理工作与本职业务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4、坚持突出重点。要抓住新一轮依法治教工作的重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局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索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新路子,提高工作指导水平,推动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依法治教的意义和影响

浅谈依法治教的意义和影响 教育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 党和国家一贯重视教育法制建设,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立法工作”。3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 8部专门的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十多项教育行政法规,教育立法工作得到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教育从无法可依,到基本的、重要的方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基本形成了由教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同时,依法行政积极转变了教育部门的行政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水平大大提高。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不断加快,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确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有力地促进我国教育事业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解决,对我国教育的改革和持续、健康、科学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这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具有重大意义。 素质教育的实质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素质教育,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新世纪新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科学发展靠创新,自主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将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对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以观念转变为先导,以德育和因材施教为重点。

教师如何做到依法治教

教师如何做到依法治教 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如何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践行依法治教的精神? 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进步和教育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是指教师严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和形式进行教育教学,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从理论上说,它要求教师树立依法从教的思想和观念,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从实践上讲,它要求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都严格依法办事。 那么教师应如何依法治教? 一、教师应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和掌握有关教育法规和相关理论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法律的确定性要求教师的守法和运用法律的行为只能是在法律所要求和允许的范围之内。教师只有具备法律常识,熟悉和掌握教育法规,并对其有深刻的理解,才能产生守法行为。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其合法权益的实现,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责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主要是通过教师来实现的。 二、教师应把教育法规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 随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提高。社会上对学校和教师在依法治教方面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年来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诉讼案例急剧增多,显示了教师必须

要依法执教。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不断加强和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教师法》规定,教师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儿童、青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所以,教师要具有良好的素养,才能做学生地典范和良师益友,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学生,帮助学生成长。 总之,在依法治教中,教师一定要依法执教,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这样,才能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负责。

关于依法治教的几点思考

法制法、民主化、规范化资料 依法治教是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教育的三大组成部分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是实施教育的主阵地,因而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实行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教的关键,是依法治教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此为契机,展开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更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依法治校提出的依据 首先,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当今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各国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已经加入WTO,与时俱进,国际国内形势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依国际惯例,遵守共同的规则,我们的法制建设必然也要和世界接轨,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因此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人才的学校而言,依法治校,责无旁贷,势在必行。 其次,它是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客观要求。时至今日,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基本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内的6部关于教育的法律,16项教育法规,各级人大政府部门也分别制定了有关的教育法规规章,虽然教育立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但已形成了上至宪法下至规章的较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规的健全,客观上也要求学校的工作要依法办事,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迫切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再次,它是教育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依法治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教育理论中的学校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结合。强调学校的办学自主性、主体性,必须从理论上明晰学校及学校内部职责范围,即权利和义务,而权利和义务正是教育法律所调整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明确依法治校的主体、内容、途径等要素,这样才能去指导实践,增强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从而也会更加丰富和发展学校管理的理论,增强实践操作和理论发展的互动性,形成良性循环,深化理论,推动实践。 第四,普法工作的成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现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如何实现学校全面依法治教

全面实现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教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实现依法治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学校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学校在法律上具有的主体资格,包括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在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在教育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刑事法主体的法律地位。例如,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首先,学校可以是法人。根据我国教育法第31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学校,一旦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就意味着学校能够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广泛地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同时也意味着学校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依法承担一切因自己的民事行 为引起的民事责任。其次,学校是特殊法人。由于学校具有公益性特征,因而相对于一般法人而言,学校法人是一种特殊法人。比如学校法人与企业法人就有所不同,虽然学校以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参加学校与社会的各类关系中,但学校不能像企业那样去赢利,不能用学校资产去进行抵押、担保等,学校的民事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 2.依法行使学校权利,严格履行学校义务。依法行使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法治校的核心条件。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和场所,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有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可以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自主确定、实施本机构的教学计划,全面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确定本机构招生的具体数量及招生范围;有权根据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学生奖励、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奖励、处分办法,并对受教育者实施具体的管理;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及其他职工管理方面的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的聘任办法,自主决定聘任、解聘,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房屋、设施、设备、经费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学校对来自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及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有权加以拒绝和抵制。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学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学校要从办学的公益性质出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学校对于权力机关、行政机

依法治教的重要意1

小议中小学法制教育 周 小 军 汝州市王寨一中 2012年1月

小议中小学法制教育 一、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 (一)依法治教的基本依据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也成为每位教育工作者进行日常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其实教师们对以法治教一词并不陌生,每天都有意无意地在它的精神下进行的教育教学实践。但是,如果让教师们解释一下依法治教的概念,往往会有点一时摸不着头脑,那么,究竟什么是依法治教呢?仅仅是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教育教学吗?答案并不这么简单,它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想象的复杂得多。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依法,也就是要明确法的内涵。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以及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教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事实上,依法治教既应依专门规范教育事项的特别法律,又必须使用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 这里必须要澄清的是,学校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不属于法律法规范畴。学校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俗称“校纪”,属于行为规范,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校纪一般只对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有约束力,对其他学校并无约束力,其使用范围非常狭小,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则大得多。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而校纪只是根据自身情况而制定的,二者的制定机构不同。因此校纪不是法律,并且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019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5篇

2019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精选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一)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此次师德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与方法、具体要求等。其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中,号召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区一段话,却更加夯实了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一段话中“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公平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印象中这是教材教法中的语句,已经形成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再相应的框架内依法执教。 接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以前都学习过,但每一遍学习都有新的收获和感受,在这里很有必要重温《教师法》中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这些义务是我们教师工作分内之事,做起来要义不容辞,而且不应该有额外的要求 参考教师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二) 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使我国的教育面临更多的情况、更新的问题。教育法规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和依法治教进程发展缓慢,学校治学以及在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还缺少应有的依据。而《依法治教的暂行规定》为我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方向。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教育的竞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条必由之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

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看法

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的看法姓名:廖武鑫 14体教一班学号:201413003516 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中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中国法制法规体系还存在漏洞缺失,社会法治观念还较淡薄,官员权力滥用、国人道德缺失现象时有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为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新路径指明方向。以“打虎拍蝇”为主题的反腐风暴高压推进,其中一些委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职务。据统计,在十八大以后的21个月里,光省部级干部,就有近50人落马,每两个月,落马5人。在某些省份,省委常委有近一半被查。在依法反腐上取得进步。中共从严治党的举措深获民众支持与赞许。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践行依法治国呢?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性。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邓小平指出,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江泽民指出,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胡锦涛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应该紧紧记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我们应该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浅谈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浅谈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霸州市扬芬港镇第八小学李志宇 依法治校对我国当前的教育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我认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是明确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管理的根本方略,教育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部分,国家的法制化离不开教育的法制化。可以说,随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的发展完善,依法治教治校显得刻不容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我谈一些实践体会如下: 一、学校教育中的法制安全教育方法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遵纪守法,提高整体素质。 开展法律教育的方法。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缺乏经验。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教育。 ①开设法制教育课。每周开设一节法制教育课,做到有教学教材,有专职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保证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在平时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测验。 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讲座。学校可请法制专家或学校法制教师主讲,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给学生进行“明确学习法律的意义,预防犯罪知识等”主题讲座,有目的地对全体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③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可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在语文、常识、思想品德等课中针对学生实际渗透一些法律教育内容,文道结合,细水长流,滋润学生,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还可组织学生每月搞一次有关法制问题的主题班会或队会,启发学生热烈讨论,提高法制意识。其次,利用学校的板报、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法制教育内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④建立法制教育辅导站,学校可以设立法制咨询信箱,每天中午在辅导室有法制教师值班,积极为学生提供有关法制的知识,帮助学生解决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 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

依法执教及其意义

依法执教及其意义 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法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之一。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依法执教的涵义 所谓依法执教,就要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国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一部关于教育的基本法规,它对教育的地位,教育方针,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基本制度,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学校的法律地位,教育与社会关系,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法律责任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了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一部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也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或普及义务教育。从实施义务教育步骤、义务教育学制、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义务教育的管理及其体制、义务教育经费、义务教育的师资、义务教育的教学、义务教育的考核与监督以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作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我国18周岁以下的、人口总数1/3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系列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四有"新人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这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是指导我们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章程和依据,还有《国旗法》、《交通法》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等。教师只有学习和熟悉这些法律、法规条文的内容,才能做到懂法、执法,按照法律要求来从事教育书育人工作,才能防止和杜绝体罚学生、违法乱纪、触犯刑律现象,同时教育学生学法和执法。 二、依法执教的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教育发展的现状,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犯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 教师随意批评、责备学生; 教师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 教师私拆私扣学生的信件; 教师动不动将学生赶出教室。 为此,《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第一个规范,要求教师做到依法执教。其重要意义是: (一)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并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

依法治校的意义

一.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依法治校是高校自觉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科教兴国,教育为本。高校承 担起了为国家建设输送合格毕业生的历史重任。培养什么样的毕业生,所输送的毕业生是否被社会所接纳,是判断高校办学水平和效 益的一条根本标准,是判断高校管理是否依法和规范化的一条标准。只有将高校的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高校内部的各种资源才能在合理、公平的秩序中正常运行,办学资源、管理资源、服务资源等诸 种资源才能达到优化配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理顺和正确 处理学校与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机关、企业、组织和个从之间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学校稳定健康发展的和谐的外部环境。依法治校是 实现高校发展目标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实施后,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个高校都在 国家教育改革的总体框架下,提出了自己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尤其是国家在高等教育界推行“211工程”,对高校产生了巨大的 震动,国内著名大学向世界名校迈进、省属高校向国内名校看齐成 为高校的奋斗目标。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高校必须依法治校,通过 依法治校规范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1.是对外当学校及师 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 严惩不法之徒!制造校园暴力之徒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2.是对内明确 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 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减少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老师学生人身安全! 三.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 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 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 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

依法治教对义务教育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教对义务教育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教育基本政策的集中体现,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我国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实行依法治教,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必然呈现出多元化、开放式特点,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传统的领导权变理论有它积极的一面,然而经验表明,也有其缺陷:一是具有不确定性,二是具有经验性,科学性、稳定性差。我们不能否认领导者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但从学校发展的可持续性上讲,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强调领导者的作用,就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依法治教,小而言之,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学校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从而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并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利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同时,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利益,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大而言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要点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切实维护和保障学校举办者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政法 [2003]3号精神, 结合我市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 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措施 依法治校是指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其他有关公民, 依照教育法规,其他有关法规及学校依法制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从事学校管理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与学校有关的活动, 使学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转变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 序,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 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 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 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要依法保障经费投入, 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依法治教的几点思考

对依法治教的几点思考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无法可依、有法不依” 案例1:最近,教师体罚、虐待幼儿,又成社会焦点。先是山西太原一家幼儿园一位教师,仅因一名孩子不会十加一算术,就在半小时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该校监控录像显示,多日来多名幼童被殴打。接着,浙江温岭又出现一名以拍虐待儿童照片为乐的教师,这名教师揪耳朵提起男童,将幼童扔进垃圾桶,用胶带将儿童嘴粘住的照片,令网友愤怒。 对于这两名教师,地方教育部门、涉事幼儿园都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处理:辞退涉事教师,并准备就此对所有教师进行集中的师德教育。包括一些网友,也认为这是师德严重缺失的结果。然而,就这两起事件的性质分析,这不能仅进行行政处理(辞退只是行政处理),还应该进行司法处理,这也不是师德的问题,而是违法问题。最新的消息是,浙江温岭这名教师已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这表明,暴力体罚、虐待儿童,应按违法犯罪处理。 虽然对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女教师,舆论纷纷认为我国应增设“虐童罪”,完善处罚细则,加大处罚力度,这颇有道理。但客观而言,从法律体系说,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针对中小学的就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

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政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权责,有明确的规定,依照这些法律,教师虐待孩子的行为,已然违法。 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已有的法律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这些法律并没有根植于教师的脑海,甚至在教育管理、学校管理中也被忽视。 案例2:国内某高校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在学校死亡后,患者父母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要求学校赔偿十几万元,不给就不火化尸体。无奈之下,学校只好赔钱了事。 当前,因大学生意外死亡给学校带来困扰的事不在少数。对一些学校“赔钱了事”的做法,为什么很多学校都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那么,我们看看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1.《侵权责任法》关于学校责任的规定,是根据学生的年龄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但无论怎样,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 2.根据一般的人身侵权的构成四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如果学校在学生突发疾病后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救治措施,本人认为不应当承担责任,当然从道义上补

依法治教的含义

依法治教 一、含义: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二、解释: 1、对依法治教基本内涵的理解所谓依法治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业它既包括国家和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2、依法治教是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这其中既包括国家及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3、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无论国外的法律还是我国的法律,均对保证人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4、依法治教是指通过法律的调整使教育管理和教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三、相关主体 依法治教的主体,就是参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能够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1)各级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有权制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听取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报告,审议有关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对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质询;检查、监督教育法的实施情况。 (2)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自己的管理职权,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依法行使教育管理职能。 (3)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有关教育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察监督。 (4)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有关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进行学校管理。 (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和监督。

简析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简析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重新中学晏禄 当前,中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总体呈现稳定、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人生观、价值观的主流取向是积极、进取、务实的,大多数的中学生能够遵纪守法。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价值取向多元化,中学生生活环境的复杂性,在校中学生们处在一个思想不很成熟、人生观正在确立的过程,造成了中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学生的心态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上及校园里各种不正之风、违法乱纪、腐败现象对他们的直接侵蚀,道德滑坡,个人主义思想膨胀。 第二、近年来一些学生在自我价值的选择上忽略了奉献性、趋向功利性,过分强调个人的利益,拜金主义较为严重。 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势使不少学生心理负担加重,导致他们看法偏激,对前途忧心忡忡。 第四、教育和管理的软弱无力,法治在某些层面的缺位,有的学生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种种因素都会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既要肯定中学生思想主流健康的一面,又要看到他们矛盾的一面。因此,必须要把握青少年心理特征,有针对性抓好法制教育。我们都知道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学生法律素养如何, 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 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培养与提

高中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讲, 就是要通过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一代新人, 切实负担起兴国强国的重任。那当前的中学法制教育又是怎样的呢? 一是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由于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法律知识薄弱, 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三是青少年犯罪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学生犯罪。这些学生,既包括在校生,也包括刚刚毕业的学生和因违法犯罪而被开除的学生。因此, 学校重视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培养和提高中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 更好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 维护社会的稳定。 细分析现在的中学生有存在如下的不良行为,这是导致他们违法违规的因素:一是家庭教育不当;二是学校管理不当;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再有就是厌恶学习、逆反心理、盲目模仿心理、不良嗜好、虚荣心理等,他们的兴趣指向出现偏差。不是注意哪些学生学习好,品德好,行为好。而是注意哪些学生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他们首先是向家长索取,在家长那里得不到满足以后,自己的心理出现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想方设法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很有必要。鉴于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化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以达到依法治教的效果;所以我想应从以下多方面

浅析依法治校必要性

浅析依法治国必要性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无论在学校的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已进入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者,应该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化、法制化轨道。 一、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就是学校遵循法制原则和法制精神,在职权围,依据《宪法》、法律、规章等规定,管理学校事务,开展办学、教育教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活动。 首先,实行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其次,实行依法治校是由学校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再次,依法治校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学校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第四,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助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依法治校理念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管理。”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高校属公益法人畴,其“公益性”决定了它必须“面向社会”并“依法”进行管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但不容置疑的是,当前我国多数高校的管理主要还是沿袭政府传统管理体制即以行政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强调以人管人、治人,重管理者权力赋予,轻被管理者权利救济,忽视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这种自成一体、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导致高校的涉讼案件不断增多,依法治校已成为一个迫切而至关重要的话题。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传统的管理模式不断受到挑战,日益增多的涉讼案件不但使学校蒙受了经济损失,同

“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教”学习心得体会 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先。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而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主体力量,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教师的言谈举止无一不对学生起着示范或潜移默化的作用。那么,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教师,该怎样做好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事业呢?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和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要“依法治校”,教师要“依法治教”,这是我国有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以德树人”要求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和策略,我们开发区党委高度重视,号召开发区全体中小学教师于7月13号在开发区行政楼报告厅,集中聆听学习了“依法治教”法制讲座报告。在报告中,两位主讲专家通过讲述大量生动典型的案例,生动详实、深入浅出地给我们诠释了依法治教的深刻含义,使我们懂得了依法治教的必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懂得了该怎样更扎实、科学的做好自己的教育教学事业。 通过学习,使我明白了依法治教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青少年家长的迫切期望。因此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依法治教工作对推进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和发展,人们的工作、生活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市场经济的某些负面影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功利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潮,出现了诸多教育违规违法现象,例如部分农村地区教师工资拖欠问题,挪用克扣教育经费问题,个别教师体罚学生、学生打骂教师、家长欧打教师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一些地区的公民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法制、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所以,普法工作力度、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因此,为了更好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大力开展教育法制化工作,相继制定或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为广大教师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作为现代教师,我们必须树立依法治教意识,自觉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养成依法治教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坚信依法治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治教是教育者沿着正确轨道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保障。教育的发展需要教育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教育领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一起抓,这就要求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扬弃陈旧的教育理念,让依法治教自觉深入到内心深处、体现在每一个具体实践行动上。因此,作为教师,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法治教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效的贯彻落实。如《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教师应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又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必要性,让

关于教师依法治教的看法

关于教师依法治教的看法实行依法治教是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在学校工作中,校长、教师和学生只有全员行动,采取多种方式,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衡量所从事的活动,才能达到法制的目的。一、破除旧观念,树立依法治教新意识我国学校教育管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其中既有为世人所敬仰的优良传统,也沉积了许多组碍今天依法治教的旧观念、旧习俗,如有些家长没有认识到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些领导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视为软法,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和作法不解决,依法治教就难以实现。目前看来,需要破除的旧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破教育发展史上的所谓“德治观”。有些领导者长期以来总是习惯于把愿望是否善良、动机是否端正作为治理学校的指导思想基础。这种单纯地强调动机而不顾效果好坏的作法,致使教育管理始终不能上升到体现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高度来认识。表现在:一是寄厚望于上有“党的号召”,下有“群众支持”,以热衷于“阵风式”领导为满足。不管什么工作,只要上边一呼下边就应,风起云涌,忙个不停。比如上级来检查德育工作,学校就把活动搞得丰富多彩,领导汇报也头头是道,无可挑剔。然而,阵风一过,原来怎样做还是照样怎么做,这种风风火火搞形式主义是导致教育不能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因之一。二是希冀于“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办教育外因固然不可忽视,但主要还是靠内因,靠自己创造条件。而有些领导却是接受“恩惠式”的治校观。一旦领导不重视,社会不给什么具体支持,学校就显得束手无策,无能为力。一些工作就有落空的危险。三是把善良的愿望片面地寄托于校长个人德行上,认为教育自古以来是“慈善家”的事业,只要领导者心地虔诚,尊师重教,就可办好学校。(二)破学校内部管理上的所谓“人治观”。有些领导者承袭了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学校一切工作都以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人在政掌,人走政怠”,使学校管理长期与法治不能贴近。由于领导者个人素质不同,各俱心态,于是各种以人的情趣、品格、好恶为特征的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有的实行“家长式”管理,领导者年长资深,以“前辈”自居,所言即法,“小字辈”则言听计从,不敢非议;有的实行“放纵式”管理,领导者无力驾驭“学校之舟”,有法难依,治校不严,无政绩可言;有的实行“掠夺式”管理,领导者为了在任期内有所建树,无视政策法规,不按教育规律办事,盲目投入人、财、物,千方百计抓实惠,不管学生能否承受,想方设法抓“升学率”,结果使师生长期处于全面紧张状态之中。不破不立,不止不行。从总体上来说,上述两种传统的“德治观”,“人治观”是不足取的,必须破除。因为在现代国家中,调整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一切方面的规范主要是法律规范。传统的“德治观”、“人治观”有许多弊端,一方面是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僵化的思想,老一套办法观察处理事物行不通;再一方面是传统的道德规范和领导观念有很大局限性,只靠内心信念、舆论作用和个人意志力量,无法与法律规范的巨大权威性和强制力相比。正因为如此,所以必须摒弃传统的领导观念,树立新的依法治教观念。二、学习掌握教育法规,把实行法治手段和其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实行依法治教,首先应学法懂法,这是前提。没有法规知识,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怎样学呢?对于领导者来说,主要是参加进修院校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和自学。对于教师来说,主要是参加学校组织教育法规辅导讲座,要求能够掌握有关中小学教育的主要政策,教育法规基本知识及主要法规的基本精神。作为校长来说,应该学得多一点、深一点、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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