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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生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生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生病历书写规范

第一章病历书的规定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三)病历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病历首面应当按卫生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完整。护理记录应按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书写。

(四)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条理清楚,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各项记录结束后,要签署可辨认的全名。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不能使用方言、土语。病人叙述的诊断名和药名,应加引号。

(六)病历中每张记录用纸的楣栏(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及页码均应填写。病程记录中每页的首行应标明标题居中。时间记录按年、月、日、时、分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七)病历书烈军属和审阅修改应严格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者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病历一律用红墨水笔,签名用蓝笔,修改日期记录在本人签名的下方。

(八)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的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时,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九)凡药物过敏者应予特别标明,用红色墨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贴在病历牌封面的背后。

二、病历书写的人员资格要求

(一)门(急)诊病历由门(急)诊接诊医师书写。

(二)完整入院记录由实习医生、低年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完整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再(多)次入院记录由经过医院认定能够熟练书写完整入院记录的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或主治医师书写。

(三)急症、危重病历由当班医师书写并立即完成。

(四)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由术者审阅签名。

三、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一)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四)日常病程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五)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六)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

(七)手术记录应当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八)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否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抢救记录的抢求时间应当记录到分钟。

(九)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十)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一)阶段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十二)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十五)因抢救紧急危重患者下达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十六)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病历书写的纸张格式

(一)所有病历用纸,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会诊单、转科记录、出院及死亡记录、体温图、医嘱单等,其纸张规格均为21×27.5cm。

(二)每页表格的正面,必须在表头印表格名称,在表格左上角印“姓名”,右上角印“住院号”。

(三)入院记录可有横隐格,可在左侧边线内1.5cm处印一条竖隐线,以利于规整书写。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的书写

一、门诊病历

门诊病历由门诊接诊医师书写。应当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一)门诊病历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1.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3.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中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应按要求(见入院记录)填写清楚。

4.门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应按要求书写,但不需列标题。

5.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抢救无效患者死亡时,还应记录抢救经过、死亡时间和死亡诊断。

6.对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7.门诊病历长43cm、宽15cm,中缝折叠2cm。折叠线左侧为粘贴续页处,右侧为粘贴化验检查单处。续页长20cm,宽15cm。

(二)门诊初诊病历记录要求与格式

1.就诊时间(年、月、日)、科别

2.主诉

3.现病史

4.既往史及重要的相关病史

5.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

6.辅助检查结果

7.初步诊断:门诊初步诊断力求在就诊当日或在随后的1~2次复诊中确诊。诊断写在病历记录的右下角。

8.治疗、处理意见与建议:处方及治疗方法应分行列出。药品应记录药名、剂量、用法。进一步检查措施或建议。休息方式及期限等。

9.医师签名(可辨认的全名)

(三)门诊初诊病历示例

(四)门诊复诊病历书写要求与格式

1.就诊时间、科别。

2.主诉与病史:上次建议检查的结果;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3.必要的体格检查:着重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的阳性发现。4.辅助检查结果,或需要补充的实验室或器械检查项目。

5.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诊断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

6.治疗处理意见:记录要求同初诊。

7.医师签名(可辨认的全名)。

(五)门诊复诊病历示例

第三章入院记录的书写

一、完整入院记录(曾称完整住院病历或大病历)

完整入院记录由实习医生、低年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

完整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一)完整入院记录的内容与要求

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职业、籍贯(出生地)、民族、国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住址、户口地址、联系人、入院日期时间、病历书写日期时间、病史陈述者及可靠程度。

年龄以同岁计,儿科病人一月以内以日计;一岁以内以月、日计;一岁以上以岁、月计。

职业需填写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工程师、教师、工会干部等等。不能笼统地写工人、干部等。

病史由他人代诉时,应注明病史代述者与病人的关系用其代诉内容的可靠程度。

主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记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高度概括。一般不超过20个字,或不超过3个主要症状。

主诉多于一项者,应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如“间歇性上腹痛10年,黑便1年,呕血5小时”。

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词或检查结果代替主诉,但对当前无症状表现,诊断资料和入院目的十分明确的患者,也可将“发现胆囊结石3月,入院接受手术治疗”、“胃癌手术后半年,要求入院化疗”作为主诉。

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病发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书写时应围绕主诉详细描述,主要包括:

1.发病情况:首发症状出现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发病的症状及其严重程度。

2.可能的病因或诱因。

3.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其发生的先后,分层次描述主要症状的性质、部位、程度、持续时间、缓解或增重的因素,发病后病情是持续性还是间歇性存在,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等等。病程的时间描述用回溯推算法,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上腹痛5年,黑便3天”。

4.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演变情况,与主要症状之间的关系等。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症状也应记载。

5.诊疗经过及结果:发病后至入院前的诊治情况,包括其他医院的诊断结论、检查结果、用药等治疗情况以疗效和反应等。病人叙述的诊断名和药名,提供的病情资料应加引号。

6.一般情况:精神状态、情绪、饮食、大小便、睡眠、体重变化等。

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7.与现病史直接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应包括在内。如风湿性心脏病的现病史,应从风湿热初发时间起叙述。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书写时应注意:

1.按发病先后顺序记述。

2.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并引号。诊断不肯定者,应简述其症状、时间和转归。

3.有过敏史者(尤其是药物过敏者),应详细记录。

4.对长期应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的药物,应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系统回顾:对过去健康状况及疾病的回顾。主要内容如下:

呼吸系统:既往有无咳嗽(发作时间、性质、与气喘的关系)、咳痰(色、量、气味)、咯血(时间、色、量、与体位及其他症状的关系)、胸痛(时间、部位、性质、程度与呼吸及咳嗽的关系)、咽痛(时间)、盗汗(时间、程度)、呼吸困难(时间、性质、程度、与体位的关系)。

循环系统:既往有无心悸、心前区疼痛(时间、性质、放射、频率、诱因及缓解因素)、气促、水肿(部位、程度、性质)、头昏、头痛、晕厥、少尿。

消化系统:既往有无食欲减退、反酸、腹痛(时间、部位、性质、程度、放射、缓解因素、诱因)、腹泻(次数、大便性质、气味、是否伴里急后重)、恶心、呕吐、(频度、量、色、性质与饮食关系)、腹胀、吞咽困难、呕血、便血(色、量)、便秘、有无黄疸或体重减轻。

泌尿系统:既往有无腰痛(部位、性质、放射与体位关系)、浮肿(部位、时间与体位的关系)、尿频、尿急、尿痛、尿色、尿量变化、排尿困难。

血液系统:既往有无疲乏无力、头晕耳鸣、出血症状(鼻出血、牙龈出血、月经量多、全身出血点)、黄疸、淋巴结及肝脾肿大、发热、骨骼疼痛史。

代谢、内分泌系统:既往有无食欲异常、多饮、多尿、消瘦、多汗、怕热、肌肉震动。有无性格、智力、皮肤、毛发、性欲及骨骼等方面改变。

神经系统:既往有无头痛(部位、程度、性质、诱因及缓解、增重因素、发生及持续时间)、头昏、意识障碍、晕厥、记忆力改变、视觉障碍、抽搐、瘫痪、

失眠、精神异常等。

关节及运动系统:既往有无头节疼痛、红肿、畸形、局部肌肉萎缩、活动受限、外伤骨折、脱臼等。

个人史:包括以下内容

1.出生地、居留地、生长史、迁移情况

2.生活习惯及嗜好(烟、酒等、用量和时间)。

3.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其他疫源接触史)。

4.职业和工作条件:职业性质、工种、劳动条件、毒物接触史。

5.婚姻、家庭关系、重大精神创伤史。

6.儿科病历须记录出生史、喂养史、预防接种史、生长发育史等。

月经史:月经情况、初潮年龄、行经期、月经周期、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记录格式如下: 初潮年龄

周期天数经期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 例120.5.200128

5~415: 例5030

~286~515:2 并记录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与白带。

婚姻生育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有无子女及子女健康情况、女性患者需记录初孕年龄、妊娠、生产次数,有无流产、早产、难产和死产以及计划生育措施等。记录格式如下:足月产次数 早产次数 流产次数 存活数。

家族史: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健康与疾病情况。家族是有无类似疾病患者,有无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具有遗传倾向的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血友病、糖尿病、肿瘤、哮喘、精神病等)。如有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

体格检查:体温 脉搏 呼吸 血压

一般情况:发育、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步态、面容与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忧虑、恐惧、安静),意识(清晰、模糊、谵妄、昏睡、昏迷),检查能否合作。

皮肤、粘膜:颜色(潮红、苍白、发绀、黄染、色素沉着),水肿、湿度、弹性、出血、皮疹、皮下结节或肿块,蜘蛛痣、溃疡及瘢痕、并明确记述其部位、大小及形态。

淋巴结: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颌下,耳后、颈部、腋窝、滑车上、腹股沟部及腘窝部)有无肿大、大小、数目、压痛、硬度、移动性、瘘管、瘢痕等。

头部:头颅:大小、形状、压痛、包块、头发(疏密、色泽、公布)。

眼:眉毛(脱落)、睫毛(倒睫)、眼睑(水肿、下垂内翻、外翻)、眼球(凸出、凹陷、运动、震动、斜视)、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染)、角膜(云翳、白斑、混浊、溃疡、瘢痕、反射)、瞳孔(大小、形状、对光、及调节反应、辐辏反射)。

耳:外形(正常、畸形)、听力(正常、减退)、分泌物、乳突压痛

鼻:鼻翼扇动、畸形、阻塞、鼻窦区压痛、分泌物、出血。

口腔:气味、唇(色、疱疹、皲裂、溃疡)、齿(龋齿、缺齿、镶齿、义齿、残根)、齿龈(色泽、肿胀、溢浓、出血、铅线)、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震颤、偏斜)、粘膜(丘疹、出血、溃疡)、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咽(色泽、分泌物、反射)、喉(发音)。

颈部:对称、强直、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颈动脉异常搏动、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硬度、压痛、结节、震颤、杂音)。

胸部:胸廓:(对称、畸形、局部隆起、压痛)、异常搏动、乳房(大小、包块)、静脉曲张、皮下捻发感。

肺脏:

视诊:呼吸运动(对称性),呼吸频率、节律、深度。

触诊:胸廓扩张度、语颤、胸膜摩擦感。

叩诊:叩诊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干、湿性啰音、胸膜摩擦音,语音共振。

心脏:

视诊: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或心脏搏动的位置、范围强度。

触诊:心尖搏动的性质及位置、强度、震颤(部位、时期),摩擦感。

叩诊:心脏左、右浊音界。可用左、右第二、三、四、五肋间离正中线的距离(厘米)表示之,并注明锁骨中线至中线的距离。如图所示。

左锁骨中线距前正中线cm 听诊:心率、心律、心音(强度、分裂、P2与A2的比较、额外心音、奔马律)、杂音(部位、性质、时相、强度、传导方向)、心包摩擦音。

桡动脉:脉率、节律、(规定、不规则、脉搏短绌)、奇脉、左、右桡动脉脉搏的比较。动脉壁的性质、紧张度。

周围血管征:毛细血管搏动征,枪击音、水冲脉、动脉异常搏动。

腹部:腹围(有腹水等疾病时测量)。

视诊:对称、大小、膨隆、凹陷、呼吸运动、皮疹、色素、条纹、疤痕、腹部体毛、脐、疝、静脉曲张与血流方向、胃肠蠕动波、上腹部搏动。

触诊:腹部紧张度、压痛、反跳痛、液波震颤、包块(部位、大小、形态、硬度、压痛、搏动、移动度)。

肝脏:大小(右叶可在右锁骨中线上从肋缘至肝下缘、左叶可由剑突至肝左叶下缘多少厘米表示之)、质地、表面、边缘、压痛、搏动。

胆囊:大小、形状、压痛

脾脏:大小、硬度、压痛、表面、边缘

肾脏:大小、形状、硬度、压痛、活动度。

膀胱:膨胀、肾及输尿管压痛点

叩诊:肝浊音界、肝区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肾区叩击痛。

听诊:肠鸣音(正常、活跃、减弱或消失)、振水音、血管杂音。

肛门、直肠:痔、肛裂、脱肛、肛瘘。直肠指诊(狭窄、包块、压痛、前列腺肿大及压痛)。

外生殖器:根据病情需要作相应的检查。

男性发育畸形、包皮、睾丸、附睾、精索鞘膜积液。

女性有特殊情况时,可请妇科医生检查。

脊柱四肢:畸形、侧凸、前凸、后凸,杵状指(趾)、静脉曲张、骨折、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活动度、畸形、强直),肌肉萎缩,肢体瘫痪或强直。

神经系统:肱二头肌反射,肱三头肌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跖反射,病理反射。必要时做感觉、运动及神经系统其他检测。

专科情况:名专科(除小儿科和成人内科系统外)应在体格检查项之后,书写“××科情况”,记录该专科体格检查的内容和结果。在上述体格检查和相应项目中,此部分查体情况可从略,注明“详见××科情况”即可。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的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的名称。

摘要:将病史、症状、阳性体征、重要阴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综合概述,提供基本病情,提供诊断的根据。

初步疹断: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的情况,综合分析所做出的诊断。

初步诊断书写要求:

1.初步诊断写在入院记录末,加起一行由中线右侧开始书写.

2.初步诊断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解剖、病理生理及疾病的分型与分期。如“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并关闭不全,心房颤动,心功能Ⅲ级”。

3.初步诊断为多种疾病时,一般应当按主次进行排列,主要疾病列在前面,次要疾病根据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在后;并发症列在有关主要疾病之后;伴发疾病列在最后。如一个患十二反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原性心脏病,糖尿病和龋齿的患者,此次主要因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而入院,诊断顺序应为:①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原性心脏病;②糖尿病;③十二指肠溃疡;④龋齿。(注:病案首页的诊断顺序应按照ICD-10的要求书写)。

4.对一时难以肯定诊断的疾病,可在病名后用“?”。

5.对一时难以明确诊断,也难以判定形态和功能方面改变的疾病,可暂时以其突出的症状或体征冠以“待诊”或“待查”,并在其下排列排列一、两个可能性较大或待排除疾病的病名。如:发热待诊:①伤寒?②恶性组织细胞增多症?。

诊断依据:简明扼要阐明诊断的必要条件。

签名:书写医师签名于右下角处。上级医师审核后签名于其左侧,中间用“/”相隔。

入院诊断:指病人住院后由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入院诊断写在初步诊断的下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入院诊断与初步诊断相同时,上级医师只需在初步诊断后签名,则初步诊断被视为入院诊断,不需重复书写入院诊断。

修正诊断:住院期间确定的诊断如不同于入院诊断时,应及时修正诊断。修正诊断写在入院诊断和左下方,签名并标明日期。

(二)完整入院记录的格式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籍贯(出生地):省(市)、县,民族,国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住址,电话、邮编;户口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入院日期时间,病历书写日期时间,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包括系统回顾)

个人史

月经史

婚姻生育史

家族史

体格检查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一般情况

皮肤、粘膜

淋巴结

头部:头颅:

眼:

耳:

鼻:

口腔:

颈部

胸部:胸廓:

肺脏:

视诊:

触诊:

叩诊:

听诊:

心脏:

视诊:

触诊:

叩诊:如图所示

左销骨中线距前前正中线cm 听诊:

周围血管征:

腹部:腹围(有腹水等疾病时测量)。

视诊:

触诊:

叩诊:

听诊:

肛门、直肠:

外生殖器:

脊柱四肢:

神经系统:

专科情况:

辅助检查:

摘要:

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

初步诊断

1.

2.

医师签名

入院诊断

1.

2.

医师签名

(三)内科完整入院记录示例

入院病历

住院号

(四)外科完整入院记录示例

入院记录

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病情及重要事项等。

书写时要内容确切,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综合分析,如实反映病情。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首次病程记录、跨年度记录、另页格格式的记录要求年、月、日)。另起一行书写内容。署名在记录末,如空格位置不足1/2行,可书写在另起一行的末端。

一、首次病程记录

(一)内容

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急症、危重患者应有上级医师的意见。

(二)要求

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四字占第一行居中。

(三)示例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

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

心脏内科病历书写规范

第六节心脏内科病历 一、心血管内科病历内容及书写要求 心血管疾病的病历除按一般病历要求外,尚有下列一些注意点: (一)病史先天性心脏病者当询明首次出现的症状及年龄,如发绀见于出生时或出生后数天者提示为大血管错位,如到青、中年才出现者则提示房间隔缺损艾森曼格(Eisenmenger)综合征。冠心病者心绞痛常是回忆性的症状,实际上不是疼痛,而主要是压闷或绞窄感,应细致询明发作的时间、部位、性质、放射部位、诱因(常在活动量大或情绪激动等情况下发生)、持续时间、发作频率、缓解方法、药物疗效等。心肌炎者当询明病前数周的呼吸道、肠道感染病史。高血压者要询明发现日期、诱因、何时出现血压最高值,平素血压值,能否降至正常,药物疗效及病情进展情况,尤其要注意最近应用洋地黄、利尿剂、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情况,并应注意探询其毒性反应及注意有无低钾倾向。慢性病史要询问其发展规律。有的病人往往有某些体征而习惯于心悸、气短、乏力等轻度症状,缺少主诉。有的似乎非循环系统的症状,如呼吸困难、食欲不振、尿少、乏力等,实则与心功能不全有关,均应记载。这些都对病情的判断、分期或心功能的分级有重要价值。凡过去作过的检查,也应尽可能将确切的结果择要在病史中介绍。 (二)体格检查要有全局观点进行系统检查,切不可只注意心血管方面的体征而忽视全身的其他相关表现。高脂血症、冠心病者可出现早发角膜环、睑黄斑耳垂纹。重症慢性心力衰竭可见巩膜黄染。长期卧床的心力衰竭者的水肿,可仅见于骶部及大腿的低位处。入院时有高血压者,应一日多次测血压连测三天,必要时要停用降压药后观察基础血压。初患高血压者。触诊要注意心尖搏动强弱、范围、异常搏动或感觉。听诊有杂音者当确定其部位、性质、放射传导情况,与呼吸及体位的关系,并按6级制注明其强度。某些先天性心脏病者,要注意全身发育、骨骼生长异常等表现,如马凡(Marfan)综合征除心脏有杂音外,常伴有眼球晶体脱位、手指过长等体征。 (三)检验及其他检查心血管病例除作常规检验外,一般均应作心电图,X线胸部正、侧位片,超声心动图等检查。视病情作有关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运动试验(二级梯、平板)、心电图监测、动态心电图、心功能测定等。急性心肌梗塞等病例要按病程时间进行按规定要求的心电图、血清心肌酶等检查,并定期进行复查。各次检查应注明作图或采血的年、月、日、时、分。各次检查要讲究及时及实效。疑为感染性心内膜炎者,应在入院前或入院初给予抗生素前采血作细菌、厌氧菌培养或真菌培养,并隔数小时或在高热时连续送血培养数次,以利获得阳性结果,并取得药物敏感试验报告。已用抗生素者,应在血培养送检单上注明。 二、心血管内科病历举例 入院记录 辛志强,男性,60岁,已婚,山东平原县人,上海饭店副经理,因反复发作劳累后心悸、气急、浮肿22年,加重2月余,于1991年3月11日急诊入院。

病历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急危重病例及时完成;平诊病客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需标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如:2002—11—6,14:30)。 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 (1)姓名、性别、年龄; (2)病例特点: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应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切忌从入院记录上刻板地重复)。 (3)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应分条归纳,简明扼要地提出拟诊理由)。 (4)讨论(鉴别诊断)要求:医师要对诊断依据进行全面解释,要提出自己独立见解,还可以引经据典。 (5)初步的诊疗计划(检查项目、治疗护理措施等)。如诊断非常明确,可列出治疗计划。 危重抢救病例应详细记录抢救情况,用药剂量、方法和执行时间以及向家属或单位交代的情况并提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二)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病危病例随时记录,并注明具体记录时间(几时几分),每天最少1次; 一级护理的病例最长2天记录1次; 二级护理的病客最长3天记录1次; 三级护理的病客最长5天记录1次。 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 2、内容: (1)病人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 (2)体检的重要发现或变化(不允许写“体检同前”)。 (3)辅助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 (4)诊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5)最后分析病人病情变化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6)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应立即记入。 通过上述内容的记录,应能反映出: (1)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 (2)实验室、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判断; (3)诊疗操作经过、所见、病人状态及不良反应等; (4)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疗效和反应; (5)住院期间诊疗方案的修改、补充及其依据; (6)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以及行政领导人所交代的重要事项。 3、病程记录书写注意点: (1)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有分析,有判断 (3)病情有预见,诊疗有计划 (4)切忌流水帐。 4、病程记录始终要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真实、科学地反映病客的病情现状及其变化转归;另一条是准确地反映医师拟定及修改诊治方案的思维活动和科学依据,再现所有医务人员为救治病客所做的一切努力。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内科完整病历范文(完整)

内科完整病历范文 入院记录 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性别住址吉首市凤阳路716号 年龄入院日期 婚否病史采取日期 籍贯病史记录日期 民族汉病情陈述者 主诉 现病史患者于1972年至1976年间常宿营野外及经常发热、咽痛,此后常感四肢大关节游走性酸痛,但无红肿及活动障碍。1968年起,发现晨起时双眼睑浮肿,午后及傍晚下肢浮肿。未经特殊治疗。1980年起于快步行走0.5km后,感胸闷、心悸,休息片刻即能缓解。1986年后快步行走200m,即感心悸、气急;同时易患“感冒”,偶于咳嗽剧烈时痰中带血。1983年起,多次发生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被迫坐起1小时左右渐趋缓解,无粉红色泡沫样痰,仍坚持工作。1988年以后则经常夜间不能平卧,只能高枕或端坐,同时出现上腹部饱胀、食欲减退,持续性下肢浮肿,尿少,活动后感心悸、气急,不能坚持一般工作。1990年以后浮肿明显加重,由小腿发展至腰部,尿量明显减少,每日400~500ml,服利尿剂效果亦差,腹胀回升重,腹部渐膨隆。无尿色深黄及皮肤瘙痒感。休息状态下仍感胸闷、心悸、气急。于1970年在外院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1976年发现有“房颤”,此后长期服用地高辛,同时辅以利尿剂,近来增用扩血管药物,病情仍时轻时重,并多次出现洋地黄过量情况。近2月来一直服地高辛,每日0.25mg。于一月下旬再次出现胸闷、气急、心悸加重,夜间不能平卧,阵发性心前区隐痛,轻度咳嗽,咯白色粘痰,自觉无发热,无咯血。今日入院治疗。 既往史:平时体质较差,易患感冒。无肝炎及结核病史。未作预防接种已近30年。 系统回顾:无眼痛、视力障碍,无耳流脓、耳痛、重听,无经常鼻阻塞、流脓涕,无牙痛史。 呼吸系:1974年起经常咳嗽,咯白色泡沫样痰,每日30~50ml,冬季加重,偶发热时咯脓痰,无胸痛、咯血史。 循环系:除前述病史外,1976年起发现血压增高,20.0~21.3/13.3~16.0kPa,间歇服复降片等药治疗.1986年后血压正常。 消化系:无慢性腹痛、腹泻、嗳气、反酸、呕血及黑便史。 泌尿生殖系;无尿频、尿急、尿痛、血尿及排尿困难史。 血液系:无鼻出血、齿龈出血、皮肤瘀斑史。 神经精神系:无头痛、耳鸣、晕厥、抽搐、意识障碍及精神错乱史。 运动系:无运动障碍、脱位、骨折史。其余见现病史。 外伤及手术史:1982年行左侧腹股沟斜疝修补术。无外伤史。 中毒及药物过敏史:无。 个人史出生于原籍。1952年入伍,经常在野外宿营,曾去过广州、福建、东北等地,无血吸虫疫水接触史。1956年转业来上海工作,已病休10年。吸烟40年,每日20支,近10

口腔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口腔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项目: 1、病历书写总要求 2、病历首页 3、主诉 4、现病史 5、既往史、家族史 6、体检/查体 7、诊断 8、处置 9、签名 病历书写总要求: 1、在病历印刷边框线内、使用蓝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体工整、能够辨认,无自创字,错别字;更正笔误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可辨认;审查修改病历,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2、语言通顺,术语正确,绘图标记正确。 3、增加附页应在页眉处记明姓名、页码。 4、主诉牙(主诉病)首诊按初诊书写病历。复诊指主诉牙(主诉病)的继续治疗。 5、发现病历误、漏时应于篇尾补记并说明情况,禁止在误、漏原位处修改。 病历首页的书写: 1、记载姓名、性别、年龄;存档病历应记载电话、通信地址、初诊科别、日期、邮编及X线片号、病理号。 2、药物过敏史注明过敏药物或记为“否认”。 存档病历首页应另外记载以下内容: 3、诊断或初步诊断:部位+诊断名称。 4、主诉牙(主诉病)每次诊治后需在病历首页填明日期、科别、诊断、处置及医师签名。 主诉的书写: 1、部位+症状+发病时间(或病程日期) 2、有些主诉可不含症状或发病时间 3、复诊:同一患牙或疾病写治疗后自觉症状。 现病史的书写: 主诉牙(主诉病)病史的发生,发展,曾经治疗,目前情况。 既往史、家族史、全身情况的书写: 1、正确记录患者陈述(与本病有关的) 2、无陈述时记明情况。 口腔专科检查的书写: 1、检查内容:额面部、口腔软组织、颞额关节、涎腺、上下班颈部和牙体、牙周组织。 2、检查原则:应根据主诉,有选择地、顺序地先口外后口内逐项检查记录,以免遗漏,尽量做到全面细致。有关鉴别诊断的重要阴性项目亦应记录。 一.牙体牙髓专业、口腔儿科专业 1、龋齿、牙髓及根尖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考试试卷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科室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70分) 1、病历书写应当(基本原则)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 2、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 _____、 __、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3、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4、病历书写一律使用 ________ 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 ____ 小时制记录。 5、中医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 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 。 6、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 _________ 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 ______ 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7、门(急)病历内容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8、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和 __________ 。 9、门(急)诊病历书写时限应当 ______________ 完成。 10、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 __________ 。 11、病历书写应当使用 _____________。 12.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________和________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13. 死亡记录应在_______完成。 二、单选题(20分,每小题1分) 1、主诉的写作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提示疾病主要属何系统 B.提示疾病的急性或慢性 C.指出发生并发症的可能 D.指出疾病发热发展及预后 E..文字精练、术语准确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考试试卷

XXXX医院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得分 选择题 1、入院记录可分为()。 A、入院记录 B、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C、24小时内入出院记 D、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E、以上均是 2、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签署知情同意书。 A、患者本人 B、法定代理人 C、患者授权的人员 D、医疗机构负责 E、医院授权的人员 3、主诉的写作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提示疾病主要属何系统 B、提示疾病的急性或慢性 C、指出发生并发症的可能 D、指出疾病发热发展及预后 E、文字精练、术语准确 4、病程记录内容包括()。 A、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B、重要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C、上级医师查房意见 D、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 E、向患者及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 5、手术同意书中包含的内容有() A、术前诊断,手术名称 B、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C、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 D、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 E、经治医师或术者签名 6、病历书写不正确的是() A、入院记录需在24小时内完成 B、出院记录应转抄在门诊病历中 C、急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 D、转出记录由原住院科室医师书写 E、手术记录由参加手术者书写 7、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 A、查房医师姓名 B、专业技术职务 C、补充的病史和体征、理法方药 D、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 E、诊疗计划 8、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核对、确认并签字。 A、手术医师 B、麻醉医师 C、器械护士 D、巡回护士 E、病房当班护士 9、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限为() A、术后6小时 B、术后8小时 C、术后10分钟 D、术后即刻 E、术后24小时 10、患者住院时间较长,应有经治医师()作为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A、每月 B、两月一次 C、由上级医师决定时间长短 D、病情稳定可不做阶段小结 E、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11、既往史包括下列哪几项() A、传染病史及接触史 B、手术外伤史 C、家族遗传病史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等 .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

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XX省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第一条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一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含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本规范适用于日间手术住院病历的书写,不包括非计划性的24小时入出院。 第二条日间手术病历的书写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24小时入出院记录的要求。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主诉、入院情况、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见附表1)。 第三条日间手术病历入院情况应记录患者主要症状特点、伴随症状及诊断相关阳性或阴性资料、入院前评估、入院诊断等,应填写《入院/术前评估记录单》(见附表2);医疗机构也可根据日间病房收治病种特点,制订相应的专科入院评估记录单。 第四条日间手术出院情况应记录患者出院时的一般情况、症状与体征、相关检查结果、出院诊断等,填写日间手术患者《出院评估记录单》(见附表3)。 出院医嘱包括出院注意事项、出院带药、随访计划等。出院注意事项应具体明确,注明发生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联系电话等;随访计划应明确首次及后续随访安排,委托其他医疗机构随访的应在随访计划中说明。出院医嘱应以书面形式交患方。

第五条日间手术病历入出院记录、入院/术前及出院评估记录应由由经治医师书写,主管医师审核签字。 第六条患者入院时应向患者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及风险,具体可在《入院告知书》或其他相关诊疗知情同意书中予以说明,内容包括:患者经入院前评估,符合日间手术收住标准;日间手术住院时限;可能的延期出院或转专科治疗风险;出院后可能再次入院治疗的风险;出院后随访有关事项。 第七条患者因达不到出院标准无法在24小时内出院(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应在诊疗经过后记录患者延期住院的原因,并告知患者或代理人。 第八条患者延期住院(48小时内)仍达不到出院标准或发生非预期病情变化、意外死亡等情况,应按以下要求书写病历:(1)患者转入普通住院流程管理,应在诊疗经过后记录患者病情及留院进一步治疗的原因,并告知患者或代理人,同时书写转科或转普通住院相关记录。 (2)患者转科或转普通住院后,应按照一般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及日常病程记录等。入院记录中入院时间以日间诊疗入院时间为准,病历书写时限考核以转入时间为准计算,日间诊疗未按计划出院的情况应在入院记录中说明。 (3)患者出院前应有评估患者达到出院标准的记录,并由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 2016 年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 年2 月8 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 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 点10 分"记为 "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 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 "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I0; 手 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

三基培训病历书写规范试题含答案

三基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测试题 姓名: 得分: 一、单选题: 1、主诉的写作要求下列哪项不正确() A.提示疾病主要属何系统 B.提示疾病的急性或慢性 C.指出发生并发症的可能 D.指出疾病发热发展及预后 E..文字精练、术语准确 2、病程记录书写下列哪项不正确() A.症状及体征的变化 B.体检结果及分析 C.各级医师查房及会诊意见 D.每天均应记录一次 E.临床操作及治疗措施 3、病历书写不正确的是() A,入院记录需在24小时内完成 B.出院记录应转抄在门诊病历中C.接收记录有接受科室医师书写 D.转科记录由原住院科室医师书写 E.手术记录凡参加手术者均可书写 4、有关病历书写不正确的是() A.首次由经管的住院医师书写 B.病程记录一般可2-3天记录一次 C.危重病人需每天或随时记录 D.会诊意见应记录在病历中 E.应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及分析意见 5、下列哪项不是手术同意书中包含的内容() A.术前诊断、手术名称 B.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C.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 D.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 E.经治医师或术者签名 6、些列关于抢救记录叙述不正确的是() A.指具有生病危险(生命体征不平稳)病人的抢救 B.每一次抢救都要有抢救记录 C.无记录者不按抢救计算 D.抢救成功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均记录抢救失败 7、下列哪些不属于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A.让患者尽量使用医学术语 B.不得使用粘、刮、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C.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D.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限为() A.术后6小时 B.术后8小时 C.术后10分钟 D.术后即刻 E.术后24小时

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2.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4.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5.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8.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 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殊要求和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重新书写。 【填写说明】: 1.楣栏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入院日期,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7-29)。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3.生命体征绘制栏:包括体温、脉搏描记及呼吸记录区。(1)体温 ①40℃-42℃之间的记录:用红色水笔在40℃-42℃之间以正楷汉字纵向顶格填写患者入院(急诊手术入院)、转入、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 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口腔科门诊病历书写模板精选

牙龈炎 主诉: 刷牙出血半年 现病史: 患者近半年,刷牙及咀嚼食物时牙龈出血,含漱可止血,现要求诊治。 既往史: 患者自述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病史,无肝炎及结核等传染病史及其密切接触史。无重大外伤及手术史。无药物食物过敏史,无输血史,预防接种随当地,余系统回顾未见明显异常。 检查: 口腔卫生状况一般,牙面可见少量色色素附着。牙石II°,尤以下颌前牙舌侧及双侧后牙颊侧为重。牙龈充血色红,质地松软,边缘厚钝,龈乳头圆钝,肥大面光亮,龈沟深度3mm,BI3°,无附着丧失。 诊断: 慢性牙龈炎。 鉴别诊断: 1,早期牙周炎,有牙周袋,牙槽骨吸收; 2,血液病,应与全身性疾病鉴别如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3,坏死性龈炎,虽以牙龈出血为主要症状,但其牙龈边缘坏死如虫蚀状,坏死区出现灰褐色假膜,伴有疼痛和特殊的腐败臭味; 4,爱滋病相关的龈炎。 治疗计划: 洁治术 处置: 口腔卫生宣教,指导刷牙方式及牙线使用。已向患者交代清楚患牙情况及费用,患者知情同意后,全口龈上洁治,喷砂,抛光,上药。 医嘱: 卫生维护,定期复诊,不适随诊。 牙周炎 主诉: 下前牙松动半年 现病史: 患者近两年来时常牙龈刷牙时出血,有口臭。近半年下前牙自觉松动,牙龈偶有脓液溢出,要求诊治。 既往史: 患者自述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病史,无肝炎及结核等传染病史及其密切接触史。无重大外伤及手术史。无药物食物过敏史,无输血史,预防接种随当地,余系统回顾未见明显异常。 检查: 口腔卫生状况较差,牙面大量色色素附着。龈上牙石III°,并可探及龈下牙石,尤以下颌前牙舌侧及双侧后牙颊侧为重。牙龈充血色红,质地松软,边缘厚钝,龈乳头圆钝,肥大面光亮,牙龈萎缩,PD约3-5mm,下颌前牙区牙周袋内可见脓性分泌物。BI4-5°。下颌前牙区牙齿松动I-II°,余牙尚可。详见牙周检查表。

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考核试卷

“三基”培训之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内容考核 姓名:科室:成绩: 一、在空格内填写正确内容(每题5分) 1、病历是医疗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 程中形成的()、符号、()、()、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还是临床医、教、研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为根据和宝贵(文献资料)。更是()时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谈判、鉴定评议、调解仲裁、庭审判决等的重要书 证和主要证据来源。 2、病历修改有严格规定,不得采用()、()、()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医嘱不得涂改,需 要取消时,应当使用()墨水标注“取消”并签名。 3、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 小时制记录。 4、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

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 ()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 ()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 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负责人或者 ()的负责人签字。 5、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手 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 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辅助检 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小时 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小时 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小 时内完成。 7、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或体征)及()。 8、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 1、住院病历、人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2、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3、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注明书写时间(应注明年、月、日、时、分); 4、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后24小时内,须有主治及以上医师审阅并签名; 5、新入院病人应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含首次病程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作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每隔30天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阶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7、主治医师首次査房的记录至少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8、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对入院3天内的病例可不书写“交班记录”,但接班医师应在接班后24小时内书写较详细的病程记录; 9、第一次手术后病程记录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于手术后即时书写,术后病程记录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按病程记录规定要求记录; 10、麻醉后对患者进行随访应达到72小时,麻醉并发症及处理情况应分别记录在麻醉记录单和病历的病程记录中,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访视记录和麻醉总结; 11、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及时完成(最迟不超过24小时); 12、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一、病历的组成 (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 1、门诊病历首页; 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 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精品文档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1.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 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 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 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 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即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会诊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记录应另页书写。。申请会诊记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 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精品文档即刻完成分钟10会诊记录。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内容

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 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 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 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 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讨论内容 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 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 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6.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 施麻醉进行 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 记录。 . 精品文档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 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 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是指 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另页书写施的记录。麻醉记录应当。麻醉前用药、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手术记录8.是指

护理病历书写要求要求规范及要求

护理病历书写基本规及要求 一、护理病历的涵? (一)护理病历是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是护理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记载。 主要容包括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等。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从护理角度审视,这一规定包含4点含义 ▲病历中所有有关护理文件资料统称为—护理记录 ▲从法律上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记录为客观材料 ▲病人可以复印、复制的,即可以作为护患双方举证的依据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护理方面材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 二、护理病历的重要作用 (一)法律证明文件(涉及医疗争议时,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体现护理的连续性:患者是一个整体,护理过程应是连续的,并能贯穿于病情记录、治疗效果和指导康复的始终,以确保患者得到全面的、持续性的护理。 (二)考核,是医院管理不可缺少的信息,体现护理服务质量和护理的专业水平作为检查及评估患者护理质量的资料;作为检讨护理工作情况或赔偿作出决定的依据;提供实际客观的证据,显示护理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三)为护理科研及教学提供重要资料;是临床护理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的重要依据;记录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意愿;患者健康状况的重要资料;沟通,评估病人。

(四)护理文书是医疗纠纷和举证倒置的证据 例子1、某科在一位危重病人的抢救过程中,护士执行抢救操作后,没有及时填写医嘱执行时间(虽与抢救结果无因果关系),病历封存后,病人家属认为抢救时,抢救药可能没有打进去,增加了处理问题的复杂性。 例子2、患者试敏,护士未记录,患者突然死亡,病历中没记载,无法证明试敏的事实。 例子3:某一结肠溃疡病人,医嘱保留灌肠,护士认为溃疡病人是否可以灌肠,询问医生,医生认为此病人不是灌肠的禁忌证,可以执行。护士执行医嘱后详细记录了灌肠的过程包括水温、压力、量以及病人的反映等。结果,此病人于灌肠后出现肠瘘,患者上访肠瘘是护士灌肠所致,病历封存。查护理记录,护士操作没有问题。这是护士保护自我的正面例子。 三、书写护理病历总原则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2002年版回顾。 《病历书写基本规》2010年版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的通知:1、2010年1月22日发布;2、2010年3月1日起实施;3、共5章38条。 《全国三级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1、更加规、细化;2、对打印病历作出了规定 (二)书写护理病历总原则 1、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如:护理记录应遵循——护理文件书写的基本要求及规)。符合临床基本的诊疗护理常规和规。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医疗纠纷。 2、有利于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护理质量提高,为教学、科研提供可靠的客观资料。(根据病人的现状,提供最新、最完整、最少重复的资料,记录所有对病人病情有意义的观察资料、执行治疗或护理的方法,以及病人接受治疗或护理后的反应结果,将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贯穿护理记录的始终,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3、融科学性、规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体现护理的专业特点和学术发展水平。规护理管理,明确职责,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预防护理差错事故及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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