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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意见

结算审核意见

结算审核意见

一、提供结算软件版资料

二、合同外新增项目附签证单

三、结算明细表后附签证单编号

四、二次转运工作联系单

五、部份单价未附单价分析表

怎样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怎样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指造价咨询机构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是核实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有现实意义。? 送审的工程结算常发现不准确,甚至误差较大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发包方、承包方等自身方面。对发包方而言,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工程联系单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表达不清、准确度不够等因素。对承包方而言,其一是对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作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二是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预算定额、计价表或补充定额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至实际发生费用与定额相距甚远;第三一些承包方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四是因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致结算“失真”。? 因此,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必须抓好工程结算审核,认真分析工程结算编制中产生偏差的原因以及影响工程结算的切实因素,从根本上提升审核力度,严把审核质量控制关,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把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意识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控制,有行业主管部门控制、咨询机构内部控制、造价人员自身控制,委托方及其它相关人的反馈等。下面主要从造价工程师个人角度就如何做好结算审核。? 一、接受工程结算审核任务的前期准备? (1)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公司安排造价工程师承担项目审核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工程项目的大致概念,委托前是否初审,审核所需资料的可获取性等。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2)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3)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

一、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情况 1、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 2、《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二、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 1、一般来讲,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 2、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三、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 1、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 2、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 3、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 4、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

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格式

尊敬的审查员: 本答复意见是关于专利申请号CN××,审查员第一次答复意见通知书做出的具体答复。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说明:同意与否要经过对比文件的分析,切记也有可能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不符合抵触申请情况,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不同意,直接说明不同意,而后剔除第一部分,不过这种情况很难存在。 如果对比文件不能采纳,在这部分要增加说明情况,为什么不对。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权利要求1,引入了技术特征,把原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作为新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把引入的技术特征作为特征部分。使该修改的权利要求符合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在修改的依据来源于说明书第四页倒数第一行。 说明:有可能是从属权利要求上升,比如权利要求2上升,也有可能是全部权利要求确实无创造性,得从说明书根据对比文件对比找到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部分,只引用权利要求,克服了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清楚的情况,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一致。 除此之外,对说明书进行了适应性修改,由于上述修改未超出发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修改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这样的修改是允许的。 说明:还有可能标记,部件不准确,出现不确定性用语等情况。 答题时,修改说明一定要有! 还要注意审题:新审查指南规定答复审查意见时不允许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但是在考试中,如果考题有说明,如有必要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有必要的就写,因为有分值的!!! 二、新颖性论述 审查员的意见是……. 针对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部分)

第三节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授权,大大缩短了实质常查程序;相反,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就势必加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会使有可能取得专利的申请导致驳回的结果。因此,知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对于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来说应当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以提高。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中间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外,专利局都必须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中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全面审查基础上指出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

所有缺陷;而对于无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将充分论述该专牙」中请不能授予专利授权的理由。由此可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最重要且内容最多。中问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清文件所作的进一步实质审查后发出的,往往是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由中间通知书可以更清楚地得知该专矛门申请的前景。 审查意见通知书由专用表格(通常又称作通知书扉页)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在专用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用表格中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在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必要时还给出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建议。 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来看。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明显有授权前景,通常只要按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进行修改就可授予专利权,以下简称肯定性结论意见.第二类是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中请将被

污水处理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污水处理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污水处理站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灰土桩、污水处理站土建、污水处理站玻璃钢防腐、污水处理站安装、污水处理站空气管改造、污水处理站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电缆支架、污水处理站外墙涂料、污水处理站新增项目及其他、污水处理站厕所、污水处理站界区外水管、污水处理站界区外蒸汽管、污水处理站界区内蒸汽阀操作斜梯、好氧池增加阀门斜梯、污水提升井悍排气装置、MBR机房新鲜水管、鼓风机房水管增加甩头、集水池等自吸泵出口加连管道及阀门、好氧池与二沉池之间管道支架、废水管增加甩头、旧调节池栏杆水泵处理、滤液收集泵增加排气阀、清水池滤液收集池等盖板制安、排油池阀门斜梯、污水处理站主控室装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增加阀门管道保温、污水处理站三系统道路固化、MBR反应池钢梁加高、三污水处理空气管改造、污水池钢管与塑料管接头处用玻璃钢做防腐、污水处理站污水提升井增设伴热管、污水脱水间消防管道、污泥管线管道安装保温、污水处理站增加阀门井、污水处理站二沉池增加阀门管道、污水处理站气浮——除油池平台、二厂污水处理管线移位、污水处理站变压器电机房水管增加甩头、集水池等自吸泵出口加连管道及阀门、好氧池与二沉池之间管道支架、废水管增加甩头、旧调节池栏杆水泵处理、滤液收集池泵增加排气阀、清水池滤液收集池等盖板制安、除油池阀门斜梯、污水处理站主控室装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增加阀门管道保温、污水处理站三系统道路固化、MBR反应池钢梁加高、三污水处理空气管改造、污水池钢管与塑料管接头处用玻璃钢做防腐、污

水处理站污水提升井增设伴热管、污水脱水间消防管道、污泥管线管道安装保温、污水处理站增加阀门井、污水处理站二沉池增加阀门管道、污水处理站气浮——除油池平台、二厂污水处理管线移位、污水处理站变压器电源、污水提升井1#集水池土建、污水处理加药设备刮泥机搅拌机、污水处理污泥脱水机、污水处理自吸泵、污水处理MBR膜处理、污水处理曝气器喷头等工程。施工单位报价为51564168.66元。 经监理根据合同规定和现场施工情况审核后为49213962.79元,具体审核情况见附表。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xx技术特征,权利要求

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 XXXX 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3)对于此区别特征: 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四、关于不清楚的问题: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不清楚的问题。(针对具体不清楚的问题,需要再描述一下),符合专利法26条第4款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及不清楚的问题,并克服了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审查员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权本发明的专利权。 上述修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最后,申请人和代理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 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知识产权课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就申请号为:____________的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将原权利要求1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2,将原权利要求2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_________________,针对于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_________,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 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 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

备新颖性)的缺陷。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 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 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 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采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产生了什么样的技术效果)。因而改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3.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 的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 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 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 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平朔4A分子筛)

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尊敬的审查员:您好!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5日发出的对申请号为2008100802971,名称为一种4A分子筛的生产方法的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感谢审查员张凌老师为完善本申请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通知书正文,对于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的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对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不同看法,提出如下理由和审查员商榷: 一、关于对比文件 审查员的审查依据是对比文件1、2、3作出的。根据对比文件1给出了一种快速合成超细4A沸石的方法的专利,正如通知书所述,该专利的合成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硅源溶于氢氧化钠溶液中配制成Na2O含量为80~160g/L,SiO2含量为280~450g/L的硅酸钠溶液;铝源溶于氢氧化钠溶液中配制成Na2O含量为70~200g/L,Al2O3含量为50~200g/L的铝酸钠溶液; 2、将无机钠盐加入铝酸钠溶液中充分搅拌,再加入硅酸钠溶液,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大于11,搅拌5~30min,形成胶体; 3、将胶体升温至60~100℃,静态或搅拌下进行晶化,停留时间10~300min; 4、晶化后过滤脱除母液,并利用去离子水洗涤pH值至8~11; 5、最后在100~200℃干燥成粉得超细4A沸石产品;合成中各组分的摩尔比为SiO2/Al2O3=1~3,R/ Al2O3=0.01~5,R指无机钠盐;所述的硅源为:水玻璃、硅酸钠、氧化硅颗粒、氧化硅水溶胶;所述的铝源为:铝酸盐、氢氧化铝、氧化铝胶体;所述的无机钠盐为:易溶于水的无机钠盐,如氯化钠NaCl、硫酸钠、碳酸钠、硫代硫酸钠Na2S2O3、硝酸钠NaNO3、磷酸钠Na3PO4等。 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是: 1)权利要求1的硅源来自粉煤灰碱溶法过程中得到的中间产物硅酸钠溶液或产物白炭黑,铝源来自粉煤灰碱石灰烧结法过程中得到的中间产物铝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的独立权利要求1,。。。增加了必要技术特征××××,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删除了原权利要求中的×××,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的规定。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段、第××段及附图×。 2、将原从属权利要求2调整为引用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使其满足《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段、第××段 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3,。。。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修改了原独立权利要求2,将其序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该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并删除原权利要求4.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 33条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答复新颖性的模块) 第1步: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而言,权利要求1-3无新颖性;相对于 对比文件1和2而言,权利要求4没有创造性。 第2步: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在原权利要求中增加了在对比文件1 和2中都没有公开过的技术特征:“××××”。相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1或2(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理由如下: 第3步:对比文件 1公开了一种××××。不论是在对比文件1的文字还是附图中都没有披露××××技术特征(本申请发明点),因此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中新颖性的规定。 第4步: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不论是在对比文件2的文字还是附图中都没有披露××××技术特征(本申请发明点),因此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中新颖性的规定。 第5步:权利要求2-×和新增的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因而也具有新颖性。 如果还有独立权利要求则需要再论述

工程结算审计建议及措施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建议及措施 0第一章认真分析影响工程结算的因素对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是很有意义的 1.1工程结算的涵义 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在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和目的不同,而且编审人员的工作水平也存在差异,因而编审结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纯属正常。但是相差太大,就有有意压低造价或高估冒算的可能。 1.2工程结算失真的原因 送审的结算中,常发现有工程结算多报的现象产生,认真分析结算“失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联系单盲目签证,事后补签,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由于我单位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搞决算审核工作的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甲方签证。这就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现场监理人员对造价管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决算时搞突击,互相扯皮推卸责任;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报价很低,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签证,施工现场的乱签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2)工程量计算方面。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工程量计算误差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再次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及计算错误。 (3)套用定额方面。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4)材料价格方面。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这也影响了结算的造价。 (5)费用计算方面。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却高套用二类工程。工程没有达到约定的文明施工程度却按约定计算文明施工增加费。在县城(镇)的 工程税金的却套用市区的费率等。 (6)极少数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以致计算”失真”。 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而导致结算与实际有出入。(7). (8)施工单位顾虑结算卡得太紧。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建设单位的主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怎么答复

收到《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 怎么答复 当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不要慌!具体应该如何答复,这里有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 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 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 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 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 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 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 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 2.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

专利-专利审查中收到通知书应如何答复

专利审查中收到通知书应如何答复在专利审查中会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的时候应该如何答复?今天我们来讲解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和《补正通知书》的时候进行答复的一些知识要点。 首先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 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 《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在绝大部分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次是,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是否有做限定? 一般来说,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 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通知书的发文日起,先向后推算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最后对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进行解答下。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时,主要应针对审查员在通知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一般来讲,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 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申请文件的修改,此时应严格遵循“修改不超范围”的原则,也就是说,从原始申请文件中不能明确、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改超范围”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驳回理由,也是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理由; 在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答复的是关于专利“新颖性”及“创造性”的问题,通俗的讲(但不严谨),“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 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 1.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望以此说服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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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审查意见通知书,标准表格 篇一: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审查意见表 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审查意见表 篇二:如何答复审查意见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或《补正通知书》 一、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情况 1、一般来讲,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实质性问题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而针对形式问题下发《补正书通知书》; 2、《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补正通知书》在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申请中比较常见,过程中均会碰到《审查意见通知书》。 二、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及《补正书通知书》的期限 1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答复 2、上述期限的计算方法是:15日作为文件传递时间,再以上述期进行计算。 1不要针对审查员通知书意见之外的事项作过多陈述; 2也就是说,从原唯一导出的内容,均不能加入到新的申请文件中,“修 ,“新颖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两者在实质上不相同;“创造性”是指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但在实质上不相同,而且这种区别是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易想到的,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的创新高度。 4、如果审查员指出,本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分析: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或《补正通知书》 A、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所提供的对比文件,如果审查员对本专利申请或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则可以指出审查员审查意见中的错误,指出两 者在工作原理、领域,效果等方面不一样的地方,应详细论述两者的区别,希 望以此说服审查员; B、若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某项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但对其它权利要求没有作任何评述,则有可能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申请人 可以通过缩小保护范围而获得专利权; C申请人经对比后认为,性不大,本申请的创新点仅仅记载于说明书中, D认为,不能将原来没有记载的创新点补入权利要求而获得授权所记载的范围)5、(一般是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也具备创造性,所以, 篇三:方法发明专利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案例1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申请号为201X10261597.1,发明名称为“甘蔗组培苗 假植方法”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陈述意见如下: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两部分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 相近,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公开申请的技术特征较多,故认定对比文件1 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将本发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本发明是甘蔗组培苗假植技术领域,是在冬季甘蔗组培苗苗圃假植期间,遇到低温或阴雨天气时,利用红外线 辐射型灯泡进行人工光照,强化甘蔗组培苗的光合作用,从而增强甘蔗组培苗 的抗病性,达到培育壮苗、提高甘蔗组培苗成活率及周年规模化生产的目的。 对比文件1是温室作物栽培领域,利用人工补光提高温室栽培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二者解决的问题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通过已公开的文献可知现有甘蔗组 培苗假植技术绝大部分是在温度、光照较适宜的春季及夏季开展,主要围绕不 同苗床成分、不同假植基质、不同土壤配方,不同假植期进行研究。在冬季低 温及阴雨条件下,如何利用人工光照进行甘蔗组培苗假植尚未见有公开文献报道。因此,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长期以来一直期待解决而又未能成功攻克的技 术难题。本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的应用提高了甘蔗组培苗在秋冬及早春季节的 假植成活率,初步实现了甘蔗组培苗周年规模化生产的目的。综上所述,本领 域技术人员从对比文件1中难以获得相关技术启示。 (2)本发明所附加的技术特征“所述低温指日平均气温低于20℃”是发明人 根据甘蔗组培瓶苗是在营养物质丰富、光照、温度、湿度等严格人工控制条件

结算书审查意见

结算书审查意见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赫章县威奢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及2014年城镇公租房工程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书监理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赫章县威奢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及2014年城镇公租房工程于2014年9月动工,2016年5月竣工,2016年5月19日竣工验收合格;建筑面积:6615.2㎡(其中:第一栋建筑面积2188.8㎡,第二栋建筑面积4426.4㎡),六层,底框结构。原合同价款为:8889706.32元(其中:第一栋金额为2915272.29元,第二栋金额为5874434.03元);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价为:9998031.93元(其中:第一栋为3598605.12元,第二栋为6399426.81元)。 二、监理单位初审意见: 1.经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查:竣工结算金额为9998031.93元,其中:合同金额为8889706.32元,控价文件金额为890648 2.46元,增加工程量金额为801731.95元(详见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人工费调差增加508746.70元,未实施项目工程量减少金额为218929.18元。 2.经与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对:(1)、荧光灯未安装,实际安装为吸顶灯;(2)、防水单联开关未安装,实际安装为普通开关;(3)、电动对讲门未安装,实际安装的是不锈钢门;(4)、室内电气配管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实际为明装线槽。 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部分重新组价并编制竣工结算书后,同意送审。 审核人: 监理单位(盖章):贵州鑫晟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5日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1.委托和受理程序 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咨询企业”)在接受委托前,应向委托人出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委托人验证咨询企业是否具备委托事项的相应资质。 1.2咨询企业业务受理人对委托审核的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进行查验。 1.3经查验具备审核条件的委托项目,受理人提请咨询企业负责人同意受理。 1.4委托方与咨询企业签订由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审核准备程序 2.1审核项目受理后,咨询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审核围、复杂程度组成项目审核组或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专业咨询员必须是注册造价师或具备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造价员。 可能影响该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 2.2项目负责人接受委托人送审的资料,填列《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2.3委托方应提供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下列资料: 2.3.1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非招投

标项目为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书; 2.3.2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等级评定书; 2.3.3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签证、会议纪要,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资料; 2.3.4盖有委托方单位公章、编制单位公章和结算编制人资格专用章的《建设工程结算书》; 2.3.5施工企业计价手册复印件; 2.3.6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 2.4项目负责人制定审核作业计划,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度。 2.5参加审核的人员熟悉送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必要时可召集委托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商,就审核前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书面的《工程结算审核会商纪要》,用以共同遵守。3.审核程序 3.1审核人员应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审核作业计划规定的期限,完成送审资料的审核。 3.2审核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2.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3.2.2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3.2.3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工程结算审核

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 首先,应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应商在递交结算供审核时,附上结算价款不再调整的承诺。 其次,应详细审核项目或分项的合同文本,了解合同范围、与其他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划分和计价模式等。 再次,应检查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是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完整体现在竣工图纸上。 最后,应及时与工程管理部、现场监理联系、交流,以充分了解项目或分项工程的现场情况,利于结算审核工作的完整性。 此外,计划编制也很重要,以恒大为例,恒大成本控制中心根据总工室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结算资料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报结算时间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计划。 2.审核建筑面积 一方面,应关注设计变更可能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提醒造价咨询公司注意施工图纸与实际的建筑面积差异,必要时与建筑师或造价咨询公司或承包商计算的面积逐层进行对比。

另一方面,若建筑面积与结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积差异取得一致;如建筑面积有调整,应及时检查机电专业结算相关数据。 3.审核结算资料 以恒大为例,结算资料除了通用要求外,还有个性化要求: 土方工程结算上,须提供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和完成面标高图。标高图中必须有明确的边界线/放坡/工作面等实际情况(合同中约定不计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须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10)及相关的计算书; 桩基工程结算上,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桩顶设计标高/送桩长度等,须有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的签字确认; 部品工程结算上,施工单位必须做出详细的竣工图纸供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师、总工室设计师核对后确认,并提交招标图纸及变更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以便对照; 园建/绿化工程类结算上,结算资料在报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之前须经过园建/绿化相关工程师的确认,并由园建/绿化工程师签注结算核实意见;

工程结算审核规定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规定 一、审计依据及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 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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