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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行为问题研究

公务员行政行为问题研究
公务员行政行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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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公务员行政行为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公务员是政府管理的主体,政令实施的执行人和政府权威的塑造者。公务员员所组成的行政组织来负责实施各种公共行政活动。只有通过他们所做出的一系列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最终实现行政组织的职能与行政目的,他们代表着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由于公共权力具有一种处于统治、支配地位的力量,因此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特殊的角色,其行政行为将直接关系到能否建立起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和强有力的国家系统,研究公务员行政行为,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都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行为;问题研究

目录

内容摘要.............................I 引言 (1)

1 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相关概念 (2)

1.1 行政行为的概念 (2)

1.2 行政行为不规范的界定 (2)

2 公务员行政行为不规范的表现 (3)

2.1 不作为 (3)

2.2 行政伦理规范不足 (3)

2.3 行政违法 (3)

2.4 奖惩机制不健全 (4)

2.5 监控不严·················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措施 (5)

3.1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5)

3.1.1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5)

3.1.2 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与现代产权制度 (5)

3.1.3 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5)

3.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5)

3.2.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5)

3.2.2 强化外部监督 (5)

3.3 加强公务员的道德教育 (5)

3.4 建立适度的激励机制 (5)

3.5 加强公务员的自我约束机制 (6)

3.6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6)

4 公务员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7)

4.1 案例分析 (7)

4.2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7)

结论与展望 (8)

参考文献 (9)

引言

公务员是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以社会主义道德为标准,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努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政府的形象和权威,自觉做人民的公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际上就是代表国家,以行政名义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活动。研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对于公务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调整公务员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依法行政并保证国家行政职能的实现,对于公务员依法行政、为国家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相关概念

1.1 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服务性、从属法律性、单方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根据不同的标准主要分为:

1.2 行政行为不规范的界定

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

行政不当:行政法上虽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主要指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即不当行政)。如行政处罚虽在法定幅度内,但亦轻亦重。行政失当多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但明显失当的,也视同违法。

2 公务员行政行为不规范的表现

2.1 不作为

一些基层公务员积极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存在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机关行政效能,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种干部不作为与干部“勤政”相对立,其实质是一种行政惰性、责任疲劳,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思作为。据调查,一些工作条件好、高福利单位的公务员整天安于现状,无所事事,甚至溜岗串岗,迟到早退,上班办私事、打扑克等等,不一而足,工作上追求轻松,不愿意费力气、动脑子,得过且过。有些领导干部借口工作需要,整天沉溺在灯红酒绿之中,不思进取。另一方面由于干部较多,升迁的路径和机会有限,在缺乏合理激励的情况下,一些无社会背景或素质不高或文凭不够的干部感到没有奔头,一些中老年干部更是认为政治前途到头,无所追求,认为“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有些领导班子正副职之间权责分工模糊,只有责任的明确分担而无权力的相互协作,权力过分集中在一把手中,造成一些副职不愿作为。有些公务员认为一些干部整天不干正事,迎来送往,也可得到同等报酬甚至提拔重用,自己工作成效显著,却未获得应有待遇,使干部产生挫折心理,在行为上表现出一种退化性,不再愿意努力工作。有些公务员受不良风气的影响,认为“会做的不如会吹的,会吹的不如会送的”,与其实干,不如多“宣”,造成务虚多,务实少。有些公务员从个人利益出发,有利就干,无利不干,与其它收入较高的职业相比,政府干部特别是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有时一县至冒着生命危险,而工资相对较少,使很多干部感到社会分配不公,从而不愿意作为。

2.2 行政伦理规范不足

2.3 行政违法

公务员行政行为违法表现形式多样,这里以权钱、权权、权色交易等常见现象加以佐证。

1.权钱交易指公务员把公共职位视为一种资源,通过职权尽量获取金钱的方式。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在发达国家,腐败的主要形式是金钱换取权力;在发展中国家则是以权力换取金钱,其主要表现为:贪污挪用现象和商业贿赂现象。”

2.权权交易指公务员为了个人利益而不当地使用公共权力,它偏离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责要求与人民群众所赋予的使命,是侵犯职业规则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其主要表现为:第一,买官卖官现象。这是官员手中掌握大权,而监督

又不健全造成的恶果,是将公共权力私化的重要表现。第二,失职读职现象。失职读职指的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或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由于我国的政治体制还不是很健全,官僚主义、失职读职现象比较突出。第三,集体腐败。这种腐败不是以个人行为为主体,而是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即建立一个“利益风险共同体”,凡参与者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而造成法不责众。2.4 奖惩机制不健全

3 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措施

3.1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3.1.1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3.1.2 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与现代产权制度

3.1.3 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3.2.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3.2.2 强化外部监督

3.3 加强公务员的道德教育

3.4 建立适度的激励机制

激励就是通过对公务员个人需求的满足和努力工作的报偿,积极干预和影响公务员行为的过程,在工作中一个人能力的发挥和工作积极性的高低,不仅仅取决于个人努力的强度,同时还取决于外界对他的刺激程度,灵活适度的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也为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提供了保障。

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公务员权益中,工资是最基本,最敏感的问题,对工资问题的处理直接影响到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按劳分配,责酬相符原则,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确立合理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制度,使公务员的劳动付出和所得报酬大体相符,社会平衡原则,要使公务员的工资大体接近其他行业收入较高的同等资历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定期加薪与物价补偿原则,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法律保障制度公务员工资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扣罚。另外,公务员的加薪要同竞争,考核晋级结合起来,制定严格的考评标准,避免平均主义,大锅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及激励职能,使公务员感到劳有所“值”。

3.5 加强公务员的自我约束机制

3.6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考核是抓好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措施,效能监察的成果需要科学评价。对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前,都要结合实际和业务部门共同严格科学地制定考核办法,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对各主要责任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任务效果作出客观评价记录存档,作为以后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反映机关及工作人员发生效能低下,政令不畅,作风拖拉等不良行政行为以及在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不良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该协调的认真协调,应立案的要立案调查,分清应承担的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要提高认识,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追究责任要落实到人。

4 公务员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4.1 案例分析

4.2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结论与展望

公务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规范自已执行公务的行为,履行公务员的职责,同时建立政府的有效监察考核措施,对公务员在行政管理的公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作用,这样,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都是十分必要的。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公务员必须遵照社会主义的道德、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严格操守行为规范,在公务活动中自觉悟接受行政监察,创新工作方式。

参考文献

[1]王学杰.公务员行为失范的制度分析.理论探讨,2001(1):56-58

[2]张海枝.我国公务员行政行为约束机制研究.中国集体经济 2007(6):32-35

[3]孟祥科.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创新.行政与法 2006(7):43-45

[4]牛天秀,岳爱武.从公务员行为中的情、理、法矛盾来分析制度安排的缺陷.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4(4)12-14

[5]陈路芳.《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研究综述[J].行政论坛,2005,4:94

[6]曹淑芹.论行政人员的个人伦理自主性[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5):20

[7]窦炎国.论行政行为的伦理决策[J].河北学刊,2005,25(3):138.14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00题

一、单选题(共60题) 1.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 D )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A.公开、公平 B.公开、公正 C.公正、透明 D.公正、公平 2.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 A )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A.处分决定生效 B.处分决定作出 C.处分决定 D.处分下达 3.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 B ) 。 A.职务 B.级别 C.工资 D.工资档次 4.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 D )个月。 A.12 B.18 C.36 D.48 5.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 A ) 。 A.减轻处分 B.从轻处分 C.免于处分 D.给予处分 6.行政机关公务员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给予( D )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7.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 B )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A.上级机关 B.监察机关 C.人事部门 D.组织部门 8.行政机关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D)处分。 A.警告或者记过 B.降级或者撤职 C.记过或者降级 D.撤职或者开除 9. 行政机关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 B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过或者记大过 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公务员行为规范概述 第一节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公务员的涵义(名词解释) 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需具备的三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责工资福利。 (二)公务员制度的涵义 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 主要包括:《公务员法》 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党委、纪检委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委员长、委员会主任、专职主席、秘书长等及其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各级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及工作人员;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注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二、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一)公务员制度的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2、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3、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党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所规定的干部工作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党委要管好干部路线、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依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要求培养、选拔、使用、监督干部和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二)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的原则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举例说明: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就是一个抽象行政行为,再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都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现象所做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行为,因此都是抽象行政行为。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 提要: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我国远未建立起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有效机制。而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正是一个国家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深入研究。本文试图分析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现状,结合国外的一些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设想。 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是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一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机关针对某特定对象采取的行为,具有对象非特定性、效力的未来性和规范的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因此被称为抽象行政行为。 一、目前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的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1990年10月1日实施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因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999年4月29日通过的我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就纳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题(附答案)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试题 (共123道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的答案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合适的, 请将最合适的一个答案选项的字母标号填在空格处) 1、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 d 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a.公开、公平 b.公开、公正 c.公正、透明 d.公正、公平 2、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 a 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第九条) a.处分决定生效 b.处分决定作出 c.处分决定 d.处分下达 3、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 b 。(第八条) a.职务 b.级别 c.工资 d.工资档次 4、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 d 个月。(第十条) a.12 b.18 c.36 d.48 5、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 a 。(第十四条) a.减轻处分 b.从轻处分 c.免于处分 d.给予处分 6、行政机关公务员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给予d处分。(第十八条)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7、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 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情节严重的,给予 d 处分。(第十九条)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8、行政机关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污染环境、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情节较重的,给予c处分。(第二十条)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过或者降级 c.降级或者撤职 d.撤职或者开除 9、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给予 c处分。(第二十一条)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10、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情节较重的,给予b 处分。(第二十一条)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大过或者降级 c.降级或者撤职 d.撤职或者开除 11、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d 处分。(第二十九条)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大过或者降级 c.降级或者撤职 d.撤职或者开除 a.警告或者记过 b.记大过或者降级 c.降级或者撤职 d.撤职或者开除 13、行政机关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 d 处分。(第三十一条) a.警告或者记过 b.降级或者撤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共57题) 一、填空题(共3题)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受到________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或者申诉。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分别给予处分。 二、选择题(共32题)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A.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B.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C.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撤职、开除 D.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撤职、开除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A.休假 B.受处分 C.长期治病 D.停职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A.处分决定生效

B.处分决定作出 C.处分决定通知 D.处分下达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其处分。 A.综合确定 B.分别确定 C.从重确定 D.合并确定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分别给予处分。 A.违纪人员造成的影响 B.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 C.造成损失的轻重 D.违纪人员的悔改表现情况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的,应当从重处分。 A.直接作用 B.教唆作用 C.主要作用 D.组织作用 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 A.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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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材料》心得体会 通过培训学习《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材料》,感受很深。作为国家公务员不但要有极高的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同时更应该具有非凡的职业道德。因为国家公务员其地位和作用以及职业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不仅要模范遵守一般群众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而且还必须践行与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密切相关的更高层次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本书对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八个方面作了深刻的阐述,使我收益匪浅。 基层的公务员更应该从职业道德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公务员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应该是“公而忘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务真求实’,“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这样才能做到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 公而忘私、公道正派。就要求公务员要真正做到“一心为公”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切言行都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目标的公务员,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人民利益,只有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

一。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处理利益取舍问题时最起码、最经常的要求。而在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于人民利益,在人民需要的时候,为了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甚至自己的生命,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原则最重要的归宿,也是衡量一个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尺度。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榜样,60年代的焦裕禄和90年代的孔繁森就是典范。公务员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不管他头上有没有“帽”,手中总会有点“权”。要使公务员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切实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就必须具备执政为民、用权为公、奉法理、正直无私、公事公办等职业道德规范。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处理问题,秉公办事;解决问题,主持公道;遇到干扰,铁面无私。从而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现象。 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公务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循的又一主要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邓小平同志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公务员肩负着上传下达以及管理政务的重任,要使政策“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首要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从中得出事物中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才能制定出合乎实际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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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心得 体会 通过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我认识到其出台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行政纪律惩戒工作,严肃行政纪律,督促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认真学习研究,我总结出以下心得。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纪律惩戒规定,使得一些违背公务员职责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严重影响了行政纪律惩戒作用的发挥。因此,很有必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规范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行政法规。 1、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依法开展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提供了法律依据。 2、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是否严明,行为是否规范,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所以,必须对公务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

于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 3、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要规范行政权力,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建设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规范、高效地行使行政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特征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该条例是以宪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系统、全面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处分条例》系统总结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历史经验和科学实践,充分吸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在处分的种类、权限和程序等方面都继承了已有规定。同时,《处分条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纪律惩戒内容等方面也进行了许多创新。 二是体现了教育与惩处的统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教 育是根本,惩处是保障。为体现重预防、重教育、重挽救的方针,《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对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 的,可以免予处分等; 同时,《处分条例》还规定对有“隐 匿、伪造、销毁证据,包庇同案人员” 等情形的公务员, 应当从重处分。

公务员行为规范讲稿

导语: 课时安排:上午两个小时,下午两个小时,下午包括考试时间40分钟。大家牺牲休息时间来上课非常辛苦,所以我尽量快点讲,大家认真听,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早点下课。关于考试内容,我会在讲课中提示哪些重点,大家划一下就可以了。 授课内容:《新编公务员行为规范读本》。因为这项授课任务比较紧,个人能力也有限,所以授课内容上难免有不足和疏漏的地方,希望大家多多批评指正。三小时不可能把整本书都讲到,我们主要讲讲与公务员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几章,包括第二章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第三章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和第四章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论 一、公务员的行为 画P11(一)概念:是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个体或群体,以公务员的身份或名义履行职责、从事公务所发生的行为。 通过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知道构成公务员行为的几个条件,一是从主体上讲,公务员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但必须要具有公务员资格,怎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公务员资格呢,就是看他是否纳入正式国家公务员编制,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开支;二是从性质和目的上看,是以公务员的身份或名义履行职责、从事公务所发生的行为,举例来说,公务员甲出于私人的需要,以个人名义买了几只笔,这就是私人行为而非公务行为。还是公务员甲,他以职务身份,为了单位的办公需要,买了几只笔,这就属于公务员行为。 (二)公务员行为的特点 1、公务员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相比,要受到更多的约束和规范。例如,公务员不

得经营工商企业,不得在营利组织中兼职,必须接受群众监督,甚至要牺牲作为普通公民应享有的部分权利,比如隐私权。作为普通公民,个人的财产状况属于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作为公务员,就要按时申报个人财产状况,负债状况,很多发达国家都有相关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腐败。所以说公务员行为受到比普通公民更多的约束。 2、画P13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或执行公务而引发的责任问题,原则上由公务员所在的机关承担责任。因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或执行公务时代表的是所任职的机关,他的行为是这个机关意志的表现,公务员作为个体不能独立对外承担公务行为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例如警察在追捕嫌疑人的时候征用了公民的汽车,事后在对公民进行补偿的时候就由警察所任职的公安局承担。有人可能会问,如果公务员执行公务过程中,因为个人的过错造成了公民的损失,该由谁赔偿呢?对此,我国行政法明确规定,这个责任也是由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先行承担的。但是事后,机关可以去追究公务员个人的责任,根据公务员过错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有四层含义:一是从法律保护的范围上讲,法律只保护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行为。如果公务员的行为不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他就只能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不受干扰和破坏。比如税务人员依法收税,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缴税,法律保护税务人员的税收活动。如果当事人以暴力抗税,国家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有关当事人有服从或配合的义务。比如交警在指挥交通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服从指挥,如果不配合会受到行政处罚。四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时,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如果公务员因执行公务而受到妨碍、威胁或人身伤害,国家要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案例:2006年1月11日上午,某区劳动局监察员到其辖区内的某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该公司使用外地劳动力的情况。这个公司的负责人不仅不配合监察员的工作,而且还阻止外来务工人员接受监察员的询问,并谩骂监察员,甚

学习《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及感受

学习《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及感 受 篇一 学习《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及感受根据培训班的学习要求,我认真学习了《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对我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如何体现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如何体现国家公务人员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是行政机关内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使我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我们要根据《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正确运用《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

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每一位国家公务人员,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无论在何其岗位,所负责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责任观念,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自己的工资。 二、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要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三、增强廉政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作风,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做一个令组织、家庭、人民都放心的好干部。 四、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应树立为人民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精神。要在工作中善待群众,文明接待,优质服务,真正做到人民群众水乳交融、一家亲。 篇二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联系: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实际上都是以抽象行政行为为基础的,都是在执行一个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 区别:1、二者的本质区别。(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2、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则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不特定行为、事项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具体行政行为能对特定对象的特定行为、事项直接产生法律后果,而抽象行政行为则不能。4、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一样,都有程序的要求,未经法定程序,其行为无效。但是,在程序的具体内容上,却有重大区别。5、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表现形式为行政许可证、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裁决书等。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表现形式为各类规范文件,如法律文本、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措施等。 6、作用不一样。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调整国家与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抽象行政行为调整国家与普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7、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具体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具体运用。 8、法律救济途径不一样。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救济。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有错的,只能对依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提请行政复议机关一并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9、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存续期间不同。

抽象行政行为练习题

抽象行政行为练习题 1、1992年5月20日,江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1994年 10月5日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1995年2月1日,英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为江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1992年授予其专利权的发明相同,请求中国专利局撤销江某的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作出撤销江某专利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江某和该英国公司。江某于 1995年3月10日收到通知书,于1995年6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1995年8月5日撤销专利局的决定,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英国公司和中国专利局都不服。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应由江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不定项: A B C D [相关推荐]:捐助学法网(升级VIP),享受“日无限量做题”等更多 功能02-08年司考真题详解免费下载“做真题就是做未来的 考题”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分科】测试推出点击进入>>行政行诉试题讨论 [参考答案]:C [你的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题目评论]:有异议才有进步。本题共有(5)条评论及异议,点击此处 进入[查看评论并提出异议] 题目(ID:6404) 2、 1992年5月20日,江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1994年10月5日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1995年2月1日,英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为江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1992年授予其专利权的发明相同,请求中国专利局撤销江某的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作出撤销江某专利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江某和该英国公司。江某于1995年3月10日收到通知书,于1995年6月 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1995年8月5日撤销专利局的决定,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英国公司和中国专利局都不服。如英国公司可以提起诉讼,则下列有关以上案例中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有()A.应以中国专利局为被告 B.应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 C.应以中国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为共同被告 D.江某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不定项: A B C D [相关推荐]:捐助学法网(升级VIP),享受“日无限量做题”等更多 功能02-08年司考真题详解免费下载“做真题就是做未来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为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7年4月22日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抽象行政行为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习惯上,把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称为行政立法。行政立法可以作以下分类: (一)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1.职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授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授权;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这些就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立法授权。 (二)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1.中央行政立法。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的活动称为中央行政立法。中央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全国范围内有法律效力。 2.地方行政立法。地方行政立法是指一定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在我国,目前有权进行地方行政立法的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三)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体规定。执行性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称为“实施条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金太军《公共行政管理学新编》课后习题详解 第5章 人事行政与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5章人事行政与国家公务员制度 1.人事行政的重要地位。 答∶(1)人事行政的涵义 人事行政,从广义上说,是指整个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活动;从狭义上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活动,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行政人员与行政事务之间的关系和行政人员相互之间关系的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管理活动。(2)人事行政的地位 ①人事行政是公共行政的分支学科,两者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公共行政首先研究组织机构,而组织机构是由人组成的,公共行政不能没有人去推动。 ②在整个公共行政活动中,人事行政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 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依靠人去贯彻执行。公务员是构成机关最基本的要素,他们起着定国安邦、稳定政权、发展生产、振兴经济等重要作用。 ③在世界经济和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竞争的焦点,最终都集中于人才开发和智力资源开发上。 2.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答∶西方各国的公务员制度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法制管理原则 各国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公务员管理法律,使整个公务员管理井然有序。 (2)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公开就是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部公开,让群众进行监督。平等就是在法律上确认公民在考试、录用、晋升、奖惩等方面一律平等,享有机会均等的权利,不能因性别、种族、出身、党派等因素而享有特权或遭受歧视。竞争和择优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制度中来,选优汰劣,选贤任能,奖勤罚懒,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功绩制原则 功绩制就是以公务员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功绩制原则的作用就在于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又可以强化竞争机制,促使公务员不断地争先创优。 (4)分类管理原则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①因事而分的职位分类,分类的主要依据在于职务或岗位的客观需要; ②因人而分的品位分类,即主要依据公务员的个人条件,如学历、年龄、资历等进行的分类。 (5)政治中立和职务常任原则 西方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大类。业务类公务员在政治上实行中立原则,职务实行常任制原则,不因政党斗争和不同的选举结果而变动,以保证政府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稳定公务员队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政治的稳定。 3.公务员制度与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区别。 答∶中国公务员制度同已推行了几十年的原干部人事制度相比,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实行科学分类管理体制 在原干部人事制度中,无论什么干部,统统按一个模式管理。这样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助长了"官本位思想,甚至带来人事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乃至腐败现象的滋长。分类管

全国2018年10月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段《公务员制度》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务员制度试题 课程代码:0184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人员中,不一定属于公务员身份的是【B】 A.省委书记 B.党支部书记 C.检察院检察官 D.致公党中央主席 2、下列人员中,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是【A】 A.团中央书记 B.村委会主任 C.人民法院法官 D.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 3、非经法定程序辞退公务员,侵犯了公务员的【C】 A.申诉控告权 B.批评建议权 C.身份保障权 D.获得工作条件权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务员法定权利的是【B】 A.参加培训的权利 B.晋升职务的权利 C.申请辞职的权利 D.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 5、下列政府职务中,属于领导职务的是【C】 A.巡视员 B.调研员 C.国务委员 D.主任科员 6、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的职务层次相当于【A】 A.巡视员 B.副巡视员 C.调研员 D.副调研员 7、下列职务中,属于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的是【C】

A.调研员 B.副调研员 C.主任科员 D.行政村主任 8、下列选项中,对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D】 A.报考人员需年满十八周岁 B.报考人员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C.报考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D.只能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9、公务员定期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则被予以【C】 A.降薪 B.调任 C.辞退 D.警告 10、以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为直接或间接依据的人事管理措施是【C】 A.处分 B.辞职 C.调整级别 D.调任 11、下列情形中,不必办理任职手续的是【D】 A.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B.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C.从事业单位调入政府机关的 D.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一年的 12、公务员执行错误或违法命令的免责情形是【C】 A.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错误命令 B.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违法命令 C.公务员虽认为错误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错误命令 D.公务员虽认为违法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违法命令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处分种类的是【D】 A.辞退 B.问责 C.降职 D.降级 14、将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使公务员在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符合其岗位职责的要求,这体现的培训原则是【C】 A.注重能力 B.科学管理

xx最新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xx最新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内涵 (二)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主要内容 公务员一定要讲政治,这个政治就是建设有 * 的 * 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 首先,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是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公务员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正如我国宪法所指出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务员应该牢固树立起法制的观念,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摒弃某些公务员头脑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自觉地同以人代法、以言代法等各种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其次,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必须无条件地忠于我们的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忠于国家、为人民服务这条最基本的政治行为

规范。公务员只有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 * 国家的宏伟大业和无 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大力支持。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是关于公务员清廉从政的各种法律、法规、 制度、命令、政策、纪律的总和。廉政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具有两重性、严肃性、约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要求 1.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 (1)关于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迸行非法活动。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③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④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guo。⑤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着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⑥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⑦公务员不得违* 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在公职类考试中行政法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行政行为。除了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以外还需要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其中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要想做对相关题目,就要理解抽象行为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以及区别点,下面我们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学习。 一、行政行为的概述 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特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从主体上看,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所做出的。从性质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而不是一种私人行为。从方式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不是双方行为。从效果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抽象行政行为有三个特点: (一)具有普遍效力。它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件作出的,因而具有普遍拘束力。 (二)具有往后效力。即它只适用于行政规则制定以后的行为和事件。抽象行政行为的往后效力,还表现为该行为在此后的时空里可以反复适用。 (三)具有不可诉性。就目前行政诉讼制度而言,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因而它具有行政诉讼上的不可诉性。 三、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待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具体行政行为有两个特点: (一)它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拘束力。 (二)它只对业已发生的事件有拘束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等。 例题分析: 1、下列哪项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A.某市财政局建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政府因合同纠纷起诉某公司的行为 C.某市工商局因王五违法经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2020最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考试题库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最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库 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_____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D) A.公开、公平 B.公开、公正 C.公正、透明 D.公正、公平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_____。(A) A.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B.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C.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撤职、开除 D.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撤职、开除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_____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B) A.休假 B.受处分 C.长期治病 D.停职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_______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A) A.处分决定生效 B.处分决定作出 C.处分决定通知 D.处分下达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其处分。(B)

A.综合确定 B.分别确定 C.从重确定 D.合并确定 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分别给予处分。(B) A.违纪人员造成的影响 B.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 C.造成损失的轻重 D.违纪人员的悔改表现情况 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的,应当从重处分。(C) A.直接作用 B.教唆作用 C.主要作用 D.组织作用 8.《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C) A.减轻处分 B.从轻处分 C.免予处分 D.处分 9.《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对外交往中损害的,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A) A.国家荣誉和利益 B.民族团结 C.个人名誉 D.机关形象 1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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