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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

3.1技术研发中心质管员负责原料、半成品的留样;化验室人员负责成品的留样、保管、观察、检测和记录,负责观察检测过的留样产品的收存和处置。

3.2 技术研发中心化验室人员为留样观察员。

3.3 成品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应由留样观察员填写《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报送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

4、产品的留样

4.1经验收合格,在常温下能保存1个月以上不发生质变的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进行留样。

对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前,必须留样。

生产的每一批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均应留样。

4.2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留样,每批次进货留100g,用袋或瓶密封严实。

4.3产品留样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柜内。

4.4成品留样应作好台帐,台账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并按期进行留样观察。

4.5成品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留样分一般留样和重点留样。一般留样数量为两个预包装产品,1kg以上大包装产品留样两份,各1kg,重点留样数为一般留样数的2倍。

一般留样:每批均留样。

重点留样:新产品投产后正式生产的头三批产品;每年生产少于10批的产品,每年重点留样考察1批;每年生产10--25批的产品,每年重点留样考察2批;每年生产多于25批的产品,重点留样考察3批;配方、生产工艺或内包装材料变更时,变更后的前三批须作为重点样品留样考察。

4.6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有效期后半年,有特殊需要时可延长。

5、成品留样的观察项目和频次

根据本文规定的产品留样目的,制定下述观察项目和频次。

5.1进行常规观察检验时,在产品有效期后半年的所有留样中随机抽取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5.2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提取样品。

5.3当顾客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的留样观

察记录进行复核,必要时应重新进行检查。

6、留样观察记录

6.1留样观察员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6.2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留样时间、留样数量、观察时间、观察项目,记录应齐全。

6.3 留样观察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3年。

7、留样产品的贮存

7.1留样产品贮存在留样观察室内,按贮存技术要求管理。

7.2留样产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8、留样产品的处理

未经使用的留样产品每年集中处理一次,报废或销毁。由留样观察员填写《留样产品处理单》,经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签字同意批准后实施处置。留样观察员须在所管理的台帐上做出处置记录,记录包括处理方法、时间及数量。

9、记录

9.1《留样产品台帐》,原料、半成品、成品适用。

9.2《留样观察记录》,成品适用。

9.3《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成品适用。

9.4《留样产品处理单》原料、半成品、成品适用。

留样产品台账

留样观察记录

留样产品质量变化通知单

留样产品处理单

【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精品】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ZL-MGL003.01 保密级别:秘密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第 1 页共 2 页 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起草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执行日期: 受控部门: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1.目的 提供和规范本公司留样样品管理方法。 2.范围 本公司留样样品的使用和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检定人员、留样观察样品管理人员。 3.内容 3.1质量保证部设置产品留样观察室,室内有必要的样品存放条件和温湿度测试设施。指派专人负责留样观察工作。 3.2留样观察人员接收样品时,检查封口是否完好、外标签是否完好、清楚,合格后双方填写《留样样品接收台帐》,包括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数量、厂家、送样人、收样人。 3.3留样数量: 3.3.1物料(主要物料):全检量的3倍; 3.3.2中间产品:全检量的2倍; 3.3.3成品:全检量的8倍; 3.3.4稳定性试验考察:全检量的2倍。

3.4留样包装应与市售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 3.5每批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数量、批号、留样日期、抽样人等。 3.6样品管理人员将留样观察的样品按要求分类、整齐存放于指定条件的地点。 3.7样品存放间温湿度应符合要求,温度应不高于30?,湿度应保持在45%~65%,且有温、湿度计与照明、排风设施。 3.8所有样品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如未制定效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 3.8.1原辅料留样时间至有效期后一年; 3.8.2包材留样时间至版本更换后最后一批包材有效期后一年;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ZL-MGL003.01 保密级别:秘密文件名称: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第 2 页共 2 页 3.8.3中间产品留样时间至产品放行; 3.8.4成品留样时间至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3.9留样由质量保证部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帐,定期登记清理。 3.10样品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留样室温度、湿度,并作记录。 3.11留样观察员负责按要求观察留样,并填写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外观、水分、含量)、观察结果、观察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12留样观察员应负责每年年底对留样观察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质保经理。 3.13 产品在留样室留样期间,出现异常质量变化,留样观察员应填写《留样变化通知单》呈送质量保证部经理,经经理审核后,报送副总经理,进行质量调查。 3.14留样产品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 3.15凡出厂的所有产品均属观察对象,新产品(投产两年内)或公司确定的重点考察产品,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3篇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1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 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饭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 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 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 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八、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2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篇3 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提供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包材、耗材及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3、职责 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取出时需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4、程序 4.1 来料留样 4.1.1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4.1.2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4.2 产品留样 4.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也必须留样。 4.3取样方法、数量 4.3.1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行留样产品的取样。取样时应随机抽取。 4.3.2胶体金卡留样数量一般是30条左右,特殊情况不得低于10条;胶体金试纸条留样数量一般是2桶×8条。 4.3.4取样时应详细记录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数量、取样时间;来料还应记录厂家。 4.4留样条件

4.4.1留样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持清洁,温度波动不大,避免阳光直射。 4.4.2对于胶体金卡应储存在阴凉干燥,有效期为1年;对于部分胶体金试纸条应储存在2-8℃,有效期为1年。 4.4.3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漏气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频率为每月一次。 4.5保存时间 4.5.1原料、包材及耗材:如无特殊要求,存放两年即可。 4.5.2成品:如无特殊要求,存放到有效期后再存放一个月。 4.6留样产品的到期报废处理,按产品的不同种类每年集中处理一次,并在《留样登记表》填写处理记录。 4.8 所有留样的留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均应真实、清晰、规范、妥善保存。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新版)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

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急诊留观室管理制度与职责

急诊留观室管理制度与职责 一、急诊留观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度............................... 三、急诊留观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四、急诊留观查房制度.......................................... 五、急诊留观室护理工作制度..................................... 六、急诊留观室交接班制 度 ...................................... 七、急诊留观室抢救制度......................................... 八、急诊留观室转科制度................................... 九、急诊留观室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十、急诊留观室消毒隔离制度..................................... 十一、急诊留观室预防控制留置导尿感染的制度和措施................

十二、急诊留观室药品管理制度..................................... 十三、急诊留观室耗材管理制度............................... 十四、急诊留观治疗室管理制度................................. 十五、急诊留观室设备使用与保养管理制度......................... 十六、患者出院、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 .......................... 十七、医务人员手卫生与监管制度............................... 十八、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十九、应用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二十、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与管理办法....................... 二十一、压疮风险评估、报告与管理办法......................... 二十二、患者坠床与跌倒防范、报告及伤情认定制度............... 二十三、急诊留观室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二十四、预防导管脱落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正文: 4.1 人员要求 4.1.1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 样品分类 4.2.1 常规留样: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人为不合格而又满足于销售样品的留样,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4.2.2 长期留样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生产工艺、方法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一般按0、12、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全检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检验项目:按产品要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性能4.3 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4.3.1 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3.2 环境要求

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45~75%,温度为20℃以下),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4.4 样品的接收: 4.4.1 检验员将样品交留样管理员办理样品交接,填写《收样记录》 4.5 样品保存 4.5.1 成品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市场销售的最小包装相同,原料药可采用模拟包 装。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并易于识别,同时在《留样登记表》上登记。 4.6 贮存期限 4.6.1 成品:有效期后1年,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半成品:成品检验合格 后转交销售部 4.7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做老化试验时、 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4.8 留样品的销毁 4.8.1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 明品名、批号、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量主管审核,经理批准。 4.8.2 销毁要有2人以上现场监督,并有《销毁记录》 5.相关文件 1、《留样登记表》 2、《留样标签》 3、《留样销毁单》 4、《留样室温湿度表》 5、《收样记录》 6、《销毁记录》 留样登记表 样品:编号:

临时留观室管理、消毒制度

1、对有发热、发烧、咳嗽等症状,疑似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师生,自发现时起家长或医疗机构接走前,须在留观室留观,留观室病人需戴口罩 2、留观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安排,有事外出,必须征得医师同意。 3、除留观人员外,其他任何人未经校医同意不得在留观室内滞留或休息。 4、对留观人员要及时给予关心,稳定其情绪。 5、留观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消杀制度,对留观室室内外及所有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处理。 6、留观人员离开后,清洁人员在严格做好自我保护的情况下对内外及所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并开窗通风。 7、确需留观隔离的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园)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做出的留观决定,对管理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一、日常消毒 1、桌面、凳面、门窗把手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水银体温计用75%酒精浸泡消毒。 3、地面上均匀喷洒浓度为含氯量500mg/L(1:2000)的八四消毒液一遍,喷洒后密闭一小时。 4、用紫外线灯对留观室空气消毒一小时。 5、消毒项目完成后开窗开门通风1小时。 6、以上项目每天上下午各一遍。 7、除消毒后通风外,每天还需至少通风两次,每次不小于半小时。 二、接收体温异常人员后消毒 1、桌面、凳面、门窗把手用75%酒精擦拭消毒2遍。 2、水银体温计用75%酒精浸泡至少半小时进行消毒。 3、对盛有体温异常人员用过的棉签、纸巾、呕吐袋等物品的医疗垃圾桶,用浓度为含氯量500mg/L(1:2000)的八四消毒液覆盖内外消杀2遍,之后由专业人将垃圾袋取出密闭,再对密闭后的垃圾袋进行外观消杀,之后用元污染垃圾再次密闭打包后转移至指定收集点。 4、地面上均匀喷洒浓度为含氯量500m/L(1:2000)的八四消毒液2遍,喷洒过程必须保证消毒液覆盖全部地面,喷洒后密闭一小时。 5、用紫外线灯对留观室空气消毒一小时。 6、消毒项目完成后开窗开门通风1小时。

食堂加工、储存、留样管理制度、预案

古蔺县椒园初级中学校 伙 食 团 管 理 制 度 2012年8月28日

古蔺县椒园初级中学校伙食团管理制度目录 一、椒园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3 1、伙食管理责任人及卫生员工作职责————————4 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5 3、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制度—————————————6 4、食堂饮食卫生“五四”制度———————————7 5、原料采购索证及食品留样试尝制度————————8 6、库房管理制度及晨检制度————————————9 7、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10 8、烹调加工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1 9、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2 二、古蔺县椒园初级中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1.操作间管理制度——————13 2.粗加工管理制度——————14 3.储存室管理制度——————15 4.配餐间管理制度——————16 5.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17 6.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8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9 8.餐具消毒管理制度—————20 9.食堂卫生检查制度—————27 10.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22 三、椒园乡中学校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预案—————————————23 四、古蔺县椒园初级中学校师生饮用水安全预案——————————24 五、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 六、古蔺县学校食堂面积、消防基本情况统计表——————————28

椒园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二、专供学生用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四、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和有害昆虫,与有毒,有害物保持规定的距离。 2、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毒、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3、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4、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6、食品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超标的食物。 4、未经卫生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水产品及其制品。 6、包装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有关部门禁止销售的。 11、属于“三无”产品的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

1.目的:建立食品的留样观察管理制度,为食品质量追溯或调查提供样品。 2.范围:适用于食品原料、成品的留样管理。 3.责任:留样管理员、检验员负责实施。 4.内容: 4.1 留样定义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食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原料、产品样品为留样。4.2 质量保证部设专人担任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留样管理员要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3 留样要求 4.3.1 留样要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4.3.2 成品留样 4.3.2.1 每批食品均要有留样;如果一批食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至少 要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4.3.2.2 留样的包装形式要与食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 4.3.2.3 每批食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能够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 全检。 4.3.3 物料留样 4.3.3.1 食品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要有留样。与食品 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4.3.3.2 物料的留样量要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4.3.3.3 物料用相应的取样袋包装。 4.3.4 留样贮存 4.3.4.1 所留样品须按要求包装或密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并做好记录。 4.3.4.2 物料留样要在外包装贴好标签,并保持清洁。 4.3.5 留样室环境 留样室内要配有温湿度仪与排风设施,温湿度要符合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贮存要求。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超过20℃,冷库2-10℃,45%≤湿度≤75%(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除外)。 4.3.6 留样样品的放置 4.3.6.1 留样样品按品种分区存放,并按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分别排列整齐。 4.3.6.2 不同品种的样品必须分别存放,不得存放在同一留样柜内。 4.4 留样程序 4.4.1 凡需留样的样品必须由留样管理员标明品名、批号、取样日期、样品来源 等信息,并在留样登记表中按要求进行登记。 4.4.2 留样管理员按照要求进行样品的贮存,并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同时做 好温湿度记录。 4.5 留样观察 留样管理员每半年对留样成品进行目检观察一次,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质量保证部领导,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校留观室工作制度

什贴中学留观室工作制度 一、隔离留观对象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校内一旦发现疫情对象时,应立即通知学校分管领导; 2.对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3.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工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4.凡与患传染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患传染病学生所在教室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5.凡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员工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经卫生保健医生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6.留观过程录音录影存档备案。 二、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留观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采取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 2.每次接触隔离患者后及时更换手套并进行手部卫生清洗消毒(六步洗手法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洗) 三、值守人员要求 1.值守人员一般由卫生保健医兼职,在疫情未解除前要求全天候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备好各年段、班级相关学生、家长、老师等联络信息存档工作,以备急需。 2.从接到班级老师、行政疫情报告及处置信息开始,直

至疫情疑似对象进入隔离留观室,等待家长接送或医院疫情“120”专车未到时段,学校在各环节,值守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对值守不在岗,造成疫情事件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职责 3.要求处置合理,按“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有效防控机制,为快速切断传染源、快速扼杀病毒的传播途径而快速对接家长及医院接送,以达立诊立医。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不误报、不延报、不瞒报。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含氯消毒液(有效氯5%):常规按消毒液:水为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 (以此类推)。 2.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设施消毒要求 (一) 日常消毒方法 1.水银体温计需一人一用,用后可用75%的酒精浸泡10分钟; 2.对隔离观察室每天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 1000mg/L,作用时间10~30分钟。 3.留观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放入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

留样间管理制度

留样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留样是为考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及原料质量和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的重要手段,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料(外购基板)、成品、缺陷样板留样管理。 3. 职责 负责留样的制备、保存、定期观察和报废处理。 4. 程序 4.1 留样的要求 4.1.1 公司生产的产品均需逐个留样,外加工产品需逐批留样。 4.1.2 对外加工复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审之前,必须留样。 4.2 留样步骤 4.2.1 留样板在取样时须采取足够的样品,制样的同时留取足够量的留样。

4.2.2 在留样板上贴好标签,填写好各项内容:样品名称、规格、卷号、取样时间、取样班次(生产线人员负责)。由当班检验人员放入留样柜中指定位置保存。 4.3 留样数量 4.3.1 样板留样量应不少于全项检测用量。 4.3.2 需要作产品长效实验的,根据长效实验方案备足样品量,并提前按照每次定期检测所需样品量将样品分好。 4.4 留样条件 4.4.1 留样室内必须干燥,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4.2 当班人员对样品间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漏水及其他)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5 留样的保存使用 4.5.1 留样板由检验室负责保管,样板存放在留样室,加锁保管。 4.5.2 所有留样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实物档案,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外借。 4.5.3 当需要使用留样时,使用人应向部门说明使用目的及所需数量。对留样的使用应慎重,禁止随意乱用,取用样品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由检验人员取出并在台帐上登记,写明取样人、日期、数量等。 4.5.4 当仅为比对需要而使用时,经过检验人员同意即可,不需要登记。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正式)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成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成品样的管理操作,确保成品样能够得到有效运转,便于各站核对、检验有据可依,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量产产品的过程管控。 三、定义: 成品留样:为正式生产前得到客户认可的产品,保留或复制,作为后续生产及检验参照之依据。 四、权责: 4.1业务部:产品承认通知样品管理人员和产品变更时更换留样的通知; 4.2工程部:负责成品留样、保管、进出登记回收。 4.3生产部:负责样品移转疏通,各站首件核对; 4.4生管部:下单时排程需通知。 4.5品保部:制程首检参照核对、样品损坏通知更换。 五、作业内容: 5.1成品留样及存放 5.1.1成品留样,产品在打样后客户承认样的复制品,并张贴成品样标签。 5.1.2成品样由样保管人负责保管。建立《成品样清单》对成品样依客户料号进行编号管理。 5.1.3成品样需用文件袋密封存放于与编号相对应的文件柜,便于后续的查找使用及归还。 5.2成品样的使用 5.2.1生管下排程单时需同步将排程单通知样品保管人。 5.2.2保管人员将对应成品样查找后,随工单图纸存放指定位置。 5.2.3当站IPQC和机长依照印刷工单料号查找成品样,进行核对。 5.2.4参照核对后成品样需随印刷面及工单进行流转。 5.2.5后端各站首件依照图纸、成品样进行确认比对,核对后需立即放入样品袋,避免混入生 产批次中。 5.2.6各站核对后成品样移至包装,随工单放入制定位置。 5.2.7入库时FQC需到包装组查找成品样核对后,入库。 5.2.8成品入库后2天内由保管人进行收回

5.3成品样的更新 5.3.1成品样的保存期限原则为一年更换一次,如成品样有破损、内容不清晰或缺失、不可使 用时保管人员要及时更换。 5.3.2当产品变更时,由业务发出变更通知单进行产品变更,变更后的产品留成品样替换之前 的成品样,旧成品样进行报废。 5.4成品样的管制 5.4.1各部门若需临时借用成品样,需先在《成品样借出记录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后由成品 样保管人员进行成品样发放。 5.4.2成品样使用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进行归还。 5.4.3成品样借出期间,各部门不可私自转借,成品样归还时保管人员需查看成品样的完整性。 六、参考文件 无 七、使用表单 7.1成品样清单 7.2成品样借出记录表

留样管理制度.doc

8.留样管理制度1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管理。 3. 职责: 检验员收集、考察样品,留样管理员管理样品,质量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 正文: 4.1 人员要求 4.1.1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4.2 样品分类 4.2.1 常规留样: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留样,原辅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人为不合格而又满足于销售样品的留样,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4.2.2 长期留样

4.2.2.1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三批作长期留样。 4.2.2.2 生产工艺、方法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长期留样 4.2.2.3 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4.2.2.4 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4.2.2.4.1 一般按0、12、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全检观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2.2.4.2 检验项目:按产品要求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氧乙烷残留量、生物性能 4.3 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4.3.1 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根据样品 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根据各品种不同、采购量少而另外制定。 4.3.2 环境要求 4.3.2.1 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45~75%,温度为20℃以下),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 4.3.2.2 留样管理员每天上、下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留样室温湿度表》记录(休息日除外)。

食品留样制度 (2)

食品留样制度 1、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与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7、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与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清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用)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清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有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式》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她物品。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衣。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就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无菌产品留样观察管理制度

无菌产品留样观察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产品有效期内的质量特性(主要针对无菌效果),并作为质量争议时的仲裁依据。 1.2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和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产品有效性的验证,并为制定产品贮存期限提供科学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品的留样和观察。 3.职责 3.1质量部指定留验观察员负责产品的留样、观察、检测和记录,负责观察检测过的留言产品的收存和处置。 3.2 成品库负责留样品的保管。 4、产品的留样 4.1每一生产批(灭菌批)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均应留样。 4.2留样产品应从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按产品批号、规格型号,做好标识,放入留样柜内。 4.3留样产品应作好台帐,并按期进行留样观察。 4.4留样产品的标识和台帐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和数量。 4.5留样数量应满足留样观察需要,一般留样数量为100支,重点留样数为200支。 4.6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有特殊需要时可延长。

5.留样产品的观察项目和频次 根据本文规定的产品留样目的,制定下述观察项目和频次。 5.1进行常规观察检验时,在留样期到达一年的所有留样中随机抽取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5.2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提取样品。 5.3当顾客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的留样观察记录进行复核,必要时应重新进行检查。 6.留样观察记录 6.1留样观察员应按时、如实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6.2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灭菌批号、型号规格、留样时间、留样数量、观察时间、观察项目,记录应齐全。 6.3 留样观察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时间5年。 7.留样产品的处置 7.1使用过的留样产品每年集中处理一次,报废或销毁。 7.2未经使用的留样产品留样期满后可经产品清洗包装程序重新作为成品使用。 8.留样产品的贮存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新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新(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留样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 对产品留样提出要求,明确产品留样和观察方法,便于产品的抽查和复查,为产品保质期的验证提供可靠依据,实现产品在保质期内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成品留样管理工作。 3、职责 包装组组长:成品过程中的取样 品控:原料取样,对产品可追溯性负责 文件要求 1、留样柜要求 1.1标识清楚、产品摆放整齐规整、产品正面示人。 1.2干净、无异味、无其他物品包括私人物品。 2、留样数量 2.1成品留样:每种成品每批留样(连续生产同一个品种为一批)不少于200g,分类进行存放。特殊产品可加大留样量(新产品投产或研发产品) 2.2原料留样:每种大宗原料每批留样(同一车次、同一生产日期为一批)不少于100g,液体不少于50ml,按品种进行存放。特殊原料可加大留样量(新供应商)3、样品接收与保管 3.1留样接收人接收样品时核对样品样数量、感官、外包装,并立即填写《留样观察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3.2样品的储存要求根据样品保存特性进行储存,由专人妥善保管。 3.3留样产品任何人不得取用或赠送,必要时必须经过厂长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取用留样样品。 4、留样观察

4.1观察内容 (1)感官判定,是否有发热、发霉、发酸、胀气、发粘、产生絮状物等现象。(2)抽查产品的理化/微生物指标,是否发生变化,超出标准。 4.2观察间隔及观察期 (1)产品保质期在30天以内,每周观察1次,产品保质期后2天方可处理。(2)产品保质期在1-3个月以内,每月观察一次,产品保质期后5天方可处理(3)产品保质期在4月以上的每季度观察一次,产品保质期后10天方可处理。(4)产品过保质期后的观察应增加观察频率,超过上述观察时间后可停止观察并上报处理。 (5)外购大宗原料观察期为1个月,一个月后方可处理。 4.3观察记录 (1)每次观察结果应记录到《留样观察记录》中 (2)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无生产日期产品记录保存不低于2年。 5、异常情况的判定及处置 5.1异常情况 (1)产生发酸、发热、发霉、生虫、胀气、产生絮状物等均为异常情况 (2)主要指标发生变化、如酸度超标也视为异常情况。 5.2异常处理 观察人应及时上报质量主管,质量主管及时上报生产厂长或总监,厂长或总监立即召开会议分析原因,仓储查看库存,有库存的立即禁止发货,并查看产品流向,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制度》实施召回。 6、产品销毁 6.1观察期满的产品,由留样观察人填写留样处理申请,报质量主管后,在厂区进行无害处理销毁或安全评定后重新投入使用,在《留样观察记录》中记录处置结果。 6.2留样处理品,不得私自送人使用。 7、相关文件

(完整版)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工作制度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工作制度 1、疑有传染性疾病须留观治疗的病人,自发现时起至转院前,须在留 观室留观,留观室病人需戴口罩。 2、留观病人必须服从医师的安排与治疗,有事外出,必须得到医师同意。 3、未经医师同意,不得任意在留观室内休息。 4、对留观室病人要给予关心,稳定其情绪。 5、留观室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工作,使用后的体温计按消- 洗-消秩序处理。

6、病人离开后,使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对物品、地面进行消毒并开窗通风。

仅供个人参考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留样管理规程

留样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的包装和储存是为了以后对产品批号的质量进行评价,不是用以将来的稳定性测试为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留样。 3 编订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 术语 留样: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 5 职责 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情况和贮存方法。 QA: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6 内容 6.1 留样原则 6.1.1 留样样品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抽取其它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6.1.2 成品留样以最终市售包装形式,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式,可采用模拟包装。 6.1.3 用于药品生产的活性成份、辅料和包装材料均需要留样。 6.2 留样要求 6.2.1 成品的留样 6.2.1.1 成品的留样应存放在产品放行责任人进行放行审核的企业内。 6.2.1.2 每批药品均应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应至少抽取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作为留样。 6.2.1.3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 6.2.1.4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

检。 6.2.1.5 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应至少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发现药品异常,应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留样观察应有记录。 6.2.1.6 留样应按注册标准或法定标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2.1.7 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进行检验。 6.2.2 物料的留样 6.2.2.1 制剂生产用物料 6.2.2.1.1 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6.2.2.1.2 每批物料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检。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6.2.2.1.3 除稳定性较差的制剂中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不留样)和与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短,则留样时间可以缩短。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制剂产品放行后一年。 6.2.2.1.4 物料的留样应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适当包装密封。 6.2.2.2 原料药生产用物料 6.2.2.2.1 用于原料药生产用的原料的包装可选用好于原始包装的形式,如玻璃瓶等。用于原料药生产用的每批原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短,则留样时间可以缩短。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产品放行后一年。 6.2.2.2.2 除非有特殊要求,本批次原料已全部被消耗,且本次生产结束,产品全部放行后,即可销毁留样。 6.2.2.2.3 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危险品、腐蚀性物质、挥发性物质、易变质的物质不留样。 6.2.3 中间产品的留样 6.2.3.1 关键工序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中间产品应有留样,有效期三天以内的中间产品不留样。 6.2.3.2 除稳定性较差的中间产品的留样一般保存至本批成品放行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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