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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衢州市本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2018年浙江衢州市本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2018年浙江衢州市本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2018年浙江衢州市本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一、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发放标准

城镇工失业金发放标准1012.5元/月,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405元/月。

三、计发方式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金。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金,余数超过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8个月计算。失业金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需要材料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如超过时限此次将无法领取,但失业保险待遇可累计下次发放),持下列材料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登记窗口,填写《就失业人员登记表》进行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核准,次月起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城镇户口:

①最后一家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衢州就业网“资料下载”栏目可下载模板);

②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原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两寸照或一寸照两张;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⑤户口本原件、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如本人页上只标注“家庭户”、未标明“非农户”或“城镇户”的,需到公安部门开具非农户证明原件);

⑥社保卡。

2、农村户口:

①最后一家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衢州就业网“资料下载”栏目可下载模板);

②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原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一寸照一张;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⑤社保卡。

五、注意事项

1、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衢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荷五路468号)办理停发失业金手续;

2、如遇社保卡挂失,需携带新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衢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荷五路468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失业职工曾在市内多个县(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参保缴费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其中,曾核定过失业保险待遇但未领完的,需咨询原待遇核定地,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资金转移手续。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就上保险同城网,专业保险代理人量身定制保险方案,投保更简单。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1.次(办理时间: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 ..........请.务必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每月 ..1.日至月底 ........................ .....或社保卡 ....、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最后 ..二个工作日前 ......).携带身份证 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说明:申请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定银行存折账号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申请待遇项目提供相关资料:1、失业保险金及求职补贴:相片一张、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等;2、非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3、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婴儿出生证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收费收据等;4、稳定就业: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跨市参保的提供市外参保情况资料等;5、自主创业:工商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证明等;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等;7、死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失业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火化收据、养老保险手册。 1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背面)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决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2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原单位名称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居住地址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是□否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登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失业原因□(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曾在东莞市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待遇类型□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支付方式□本人社保卡(选择社保卡的无需填写下两行)□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银行名称账户名称 支付账号 申请人签名前请注意阅读背面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申请人签名后表示已经知晓相关事项。 申请人签名: 联系手机:固话:申请日期: 申请材料: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各参保单位报送的职工参保资料会作为我们待遇审核的第一手基础资料来配合失业保险待遇的档案审理工作。在报送资料时,需要各单位经办人员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 (一)首先在参保系统中为该失业人员申请停保,并注明停保原因。征缴计划必须下至当前月份,并做计划征集。 (二)填写《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模板请在群共享下载)(三)将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15日内报失业保险科备案审核。 二、申请备案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二)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内容为:劳动合同(或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 户口薄复印件 1、劳动合同:提供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所有合同。劳动合同要求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则要求加盖红章。 2、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书以文件的形式撰文,要求一人一文。 文件内容的撰写应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介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参加失业保险时间、失业保险的停保时间。如果该失业人员调动过几个单位,应注明在其他单位的参工、参保情况。 (3)、失业原因的情况介绍:说明因何种原因导致失业。应正确使用“终止合同”、“被单位解除合同”、“解聘”、“辞退”、“除名”、“开除”以及“主动辞职”、“自动离职”、“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等概念。

3、户口薄复印件。目的是区分城镇合同工和农民合同工,不同的户口身份享受的待遇不同。城镇工领取的是失业保险金,而农民工领取的则是一次性生活费。 三、各单位经办人员对能否申领待遇的资格进行初步认定。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和第18条明确规定了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请各单位的经办人员在报送失业人员档案之前,先行对失业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认定,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再报送,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务必注意把关。 四、关于公示的问题。 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结果将在档案报送后的15日内在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网站上首页公告栏里进行公示,届时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及时查看,审核完毕的单位请经办人员来失业保险科办理后续手续。

失业保险补贴申请书

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申 请 书 (年度) 申请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注册号码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上年初职工人数 人 上年末职工人数 人 上年度裁员人数

上年度裁员率 % 主要稳岗措施 在职培训□ 转岗安置□ 轮班工作□ 协商薪酬□ 待岗发放生活费□ 其他□ 企业类型 兼并重组□ 化解产能过剩□ 淘汰落后产能□ 其它□ 稳岗措施涉及职工人数 人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是□否□ 上年度单位缴纳 失业保险费 万元 上年度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费 万元 发放稳岗职工生活费 万元 缴纳稳岗职工 社会保险费 万元 支付稳岗职工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费万元 申请使用稳岗 补贴总额 万元 申请理由 申 请 理

由 申请企业对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 以上申请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属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负责人(法人):申请企业(公章):年月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人 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万元 上年末未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人 上年末欠缴失业保险费总额 万元 申请日补办失业保险登记人数 人 申请日补缴失业保险费总额 万元 企业支付稳岗费用总额 万元 建议使用稳岗补贴金额 万元 经办人:负责人:初审单位(公章):年月日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上年末实有职工人数 人 上年度企业裁员人数 人 上年度减少职工人数 人 上年度企业裁员率 % 上年度正常减员人数 人 同意使用稳岗补贴金额 万元

根据豫人社〔2015〕3号和×号文件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万元,用于补助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费等相关支出。 经办人:负责人:审批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 *企业填报本申请书时,需提交本企业上年度正常减员名单、实施稳岗工作方案及稳岗职工名单和发放稳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稳岗职工社会保险费、支付稳岗职工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费的明细表等资料。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1 -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项目类型: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电话:(023)42757543 办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处理原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单位为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 2、医疗补助金以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住院医疗费总额未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按住院医疗费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下同)的50%至75%给予补助,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50%补助;(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55%补助;(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7年的按60%补助;(4)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10年的按65%补助;(5)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5年的按70%补助;(6)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的按75%补助。 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部分按50%给予补助,但医疗补助金总额最高不得超

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倍。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正面)

个人填写 姓名社会保障号 性别单位名称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居住地址省市区(县)镇(街)(所属村居)失业登记时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失业原因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 开除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申请待遇类型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支付方式□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银行名称账户名称 支付账号 □是否曾在本统筹区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社保部 门审核 意见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 提供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本;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9、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和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10、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1、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金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跨统筹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应提供在统筹区外参保情况材料;12、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10599347.html, 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核心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本文由赢了网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201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办理条件。 一、办理失业保险条件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单位缴2%,个人缴1%。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申请材料: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因防治污染搬迁的;(五)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二、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 ..从办理手续的次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请.务必 起每月 .....或社保卡 .... ......).携带身份证 ....、失业就 ..二个工作日前 ....最后 ...1.次(办理时间:每月 .........1.日至月底 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 证手续。 ....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 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失业保险金每月缴纳多少

失业保险金每月缴纳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公司的福利也越来越好。一般的公司会为正式员工提供五险一金,五险其中包括了事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金每月缴纳多少呢?律伴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金每月缴纳 失业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之一,由单位跟员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分别是: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调整前:个人不用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的0.5%) 调整后:本人工资×0.5% 上限:2505(2013年东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5%=37.575元 下限:1310元(东莞最低工资标准)×0.5%=6.55元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1999年,中国政府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三方面的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为24个月。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还可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此外,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接受职业培训和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正式颁发之日起90日内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失业人员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以上就是小编对失业保险金每月缴纳多少的介绍。五险一金是国家和公司对于正式员工的福利,也为员工带来了保障,一定要注意要一直交保。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律伴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姓性身份证 名别号码相民族婚姻状况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缴纳失业失业登记 时间保险时间时间 有无求职要求□ 1、有□2、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片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镇(街)(村居) 居住地址省市区(县)路号幢房 □(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失业原因 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 除□(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 □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申请待遇类型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死亡待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是否曾在本市以外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联系电话: 以上由失业人员填写 社保经办社保经办 机构经办机构审核 意见意见 经办:年月日审核:年月日说明:申请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定银行存折账号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申请 待遇项目提供相关资料: 1、失业保险金及求职补贴:相片一张、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个人档案、养 老保险手册等; 2、非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个人档 案、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3、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婴儿出生证或其他证明生育情况材料的 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收费收据等;4、稳定就业: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跨市参保的提供市外参保情 况资料等; 5、自主创业:工商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证明等;6、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国家职 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发票等;7、死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 失业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火化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火化收据、养老保险手册。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汇总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汇总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⑴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上述第2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 ⑴终止劳动合同的;⑵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⑶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⑷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⑸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合同内个人提出辞职的没有失业保险,可以让单位在失业原因栏不填内容,或者填协议解除、身体原因等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由本人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报手续,经核准后到指定的银行(储蓄所)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当月不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即为离开单位,失业了。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除了自动离职(含因自动离职被除名)和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两种情形以外的中断就业。 具体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解

失业保险待遇简介

失业保险待遇简介 2011-11-14 17:12:20 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一、申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 二、待遇标准 (一)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1、失业保险金: (1)享受期限 缴纳失业保险费 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4年以上,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2)发放标准 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逐月计发。 2、医疗待遇: 从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参保基数、比例和支付方法分别是: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征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可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其参保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所需资金从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中扣缴。 扣缴后失业保险金低于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原失业保险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住院医疗补贴相应取消。有关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3、死亡待遇 参保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享受丧葬补助和亲属抚恤: (1)丧葬补助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2)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农民合同制职工 农民合同制职工缴费满一年的按其本人失业前所缴费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计发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每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领取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三、下列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所需转移的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工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医疗补助金和职工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应按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其失业保险待遇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发放。

如何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页word资料

如何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更关注年龄大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看病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到指定医院就诊。如果需要转诊,应该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部门同意。急诊可以就近选择医院但是不能到非医保定点医院。 医疗费补贴的范围费用标准等参照本市职工医保规定,也就是说医保列入支付范围的费用,失业保险允许补贴70%。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

稳岗补贴申请到几时_稳岗补贴申请范文

【实习报告】 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出台了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下面是分享的稳岗补贴申请范文。供大家参考! 稳岗补贴申请范文 单位人、%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行业类别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参保所在区县 企业类型A( ) B( ) C( ) D( ) 上年度 裁员人数裁员率 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申请原因(企业基本情况、目前的经营状况、上年度职工增减变动具体情况等。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实施产业政策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岗位带来的主要影响、采取稳岗的措施等。如内容较多可附页填写) 申请原因

经办人(签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备注 填表说明 单位性质指企业的经济类型,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经济等类别。 行业类别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类别。 企业类型包括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及享受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0日信息来源: 1、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人员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市劳动保障局三楼大厅培训登记窗口(3号台位)报到,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从哪里拨付的?

从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里拨付的。 4、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可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得到哪些服务? 按照《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社部令[2000]8号)等有关规定,经办机构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被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本人应在每月的4-8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到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签领手续。签领后,自当月25日起,可持失业保险机构为其办理的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当月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签领手续的,其当月失业保险金视作放弃,不予补领。 6、失业保险金能否一次性发放?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均需: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东莞市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还需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的凭证。 4、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还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还需:国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原件。 6、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还需: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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