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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09年第12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8月2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六条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用户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具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二)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须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电话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除提供上述电话查询服务外,还应当有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

(三)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

第八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具备与申请经营地域范围相适应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二)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三)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有关数据;

(四)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低于40%。

第九条申请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具备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二)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三)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报关数据;

(四)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低于50%;

(五)有获得专业资格的报关、报检、报验人员。

第十条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验资报告、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本办法第六、七、八、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自企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分支机构应当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快递企业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领取申请书;

(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分支机构名录。

第四章许可证管理

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颁发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换领许可证。

第十八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度报告书,包括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九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类型、股权关系、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第二十条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颁发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

第二十一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申请人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快递业务的,或者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的;

(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止经营的;

(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或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注销等事项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企业应当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地域、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应当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持续符合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发现邮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经营许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经营许可,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除前款规定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提交年度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邮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除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企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达到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逾期不能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继续

经营快递业务。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MS国际快递服务的现状分析

EMS国际快递服务的现状分析 姓名:刘宇浩 学号:11 EMS国际快递服务的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快递业发展迅猛。中国邮政(EM是)作为国有企业有着自身经营的独特优势和资源,如遍布城乡的网络覆盖范围和庞大的投递队伍;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形象;便利的绿卡金融网等。但是也存在着体制不顺、政企不分,市场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缺乏,服务价格较高并且缺少灵活性等方面的不足之处。随着中国邮政市场的对外开放,跨国物流企业纷纷登录中国,凭借其雄厚的物质基础,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抢占了我国国际快递市场和部分国内快递市场,而且还在迅速扩张。同时,民营快递如雨后春笋般突起,其较低的定价和便捷的服务使其行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日渐增大,成功抢占了部分国内同城快递市场。这些都给EMS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在和国外外资快递巨头、民营快递公司的抗衡中,我国邮政快递EMS应当如何克服不足,发挥比较优势继续经营? 关键字:邮政EMS;现状;发展状况 一、国际快递服务(EMS)的介绍 提供该服务的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国内EMS特快专递业务。是中国速递服务的最早供应商,中国速递行业的最大运营商。公司全国员工近万人,EMS业务包括国内所有市县,延伸亚洲地区。 EMS特快专递业务1980年开办,业务量逐年增长,业务种类不断丰富。除提供国内、国际特快专递服务外,EMS相继推出省内次晨达和次日递、国际承诺服务和限时递等高端服务,同时提供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鲜花礼仪速递等增值服务。 (三)EMS国际快递服务注意事项: 1)国际快递包裹重量分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种,快递公司将以两种重量中大的一项为计费依据;2)国际快递包裹体积重量的计算方法:(长x 宽x 高)/5000,注意,这里的长宽高单位是厘米;3)国际快递包裹的货物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费;4)国际快递包裹单件货物的规格必须保证:1长+ 2高+ 2宽< 330CM;5)EMS国际快递包裹单件不能超过30KG ;6)国际快递价格资费变化较大,需发快递邮包时,请先联系客服人员确认价格。

快递收发管理办法

快递收发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3.权责 3.1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 3.2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快递费用管控工作。 4.内容 4.1寄件流程

4.1.1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 4.1.2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的前台给予建议选择合理的快递公司,寄件人重新填写快递单。 4.1.3检查与包装: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检查审核通过后,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

上。 4.1.4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快递公司收件人审核包装,若包装不合格拒收,由寄件人重新包装。 4.2寄件相关规定: 4.2.1物品分类与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4.2.2重型配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4.2.3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4.2.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3相关人员职责 4.3.1寄件人应合理、负责地选择快递公司,并准确清晰的填写快递单。 4.3.2寄件人将需寄发的物品备齐并与快递单一起放到前台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08-07-12 【生效日期】2008-07-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邮政局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 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装、具有名址的信件 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照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 收的寄递服务。 第四条快递市场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快递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邮政专营权受法律保护。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 称快递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 快递服务。 第五条快递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并为快递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促进快递服务的健康发展和总体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七条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 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快递企业的运输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运输管理法规,接受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快递服务 第九条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应当遵守其公开的服务承诺,符合《快递服务》邮政行业 标准。 第十条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 营业时间、运递时限等服务承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快递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 条款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采取公布服务监督电话等形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快递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 户申诉,应当妥善处理,并按要求给予回复。 第十三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快递企业应 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1年。快递企业 因停业、转产、破产等原因,停止快递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所收寄的快件,并向 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快递业务员应当符合国家 职业标准。 第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 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 (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快递企业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四)违法扣留用户快件; (五)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国际快递业务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际快递业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1-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 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 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公司快递成本,公司制定了收发快递管理规定。下面是公司收发快递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参阅。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确保公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公司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3、定义 3.1快递物品: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和个人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递物品,包括信件、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等。 3.2公司性快递件: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递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递件:指员工因个人需求,接收或寄出的快递物品。 4、职责与权责 4.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和寄送审核管理。 4.2各体系/中心/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用进行管控。 4.3全体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快递物品的接收和寄送。 5、快递件接收执行说明 5.1快递到达时由人事行政部前台进行签收并登记在《快递签收登记表》,人事行政部前台不承担验收责任。 5.2快递到达后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完成领取,周六、周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递,次周一必须领取。 5.3无法确定具体接收人的快递件,外包装无破损,由人事行政部前台直接接收并根据具体内容拍照在群里进行全员通知认领。 5.4快递接收人须在《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5.5除特殊情况外,如快递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 6、快递件寄送执行说明 6.1员工根据工作需要,每日将寄送的快递按照要求正确至行政前台登记在《快递发送登记表》中。 6.2各部门发货人自行清点及打包好物品(发货人应打包扎实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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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的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国际快递 快递是指承运方将托运方指定在特定时间内运达目的地的物品,以最快的运输方式,门到门的服务,运送和配送到指定的目的地或目标客户手中。 快递可分为国际快递和国内快递,国际快递是快递业务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DHL 快递、UPS快递、FedEx快递、TNT等快递业“巨头”的主营业务,每年的业务量以30%的速度增长,在我国对外贸易工作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中国经济融入全球一体化作出了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国际快递业“巨头”的简介 1、DHL DHL由Adrian Dalsey、Larry Hillblom及Robert Lynn於旧金山成立。 1971年 DHL迅速拓展其网络并成为众多公司信赖的合作 夥伴。公司拓展至远东及太平洋沿岸地区。 1972年 将服务引入日本、香港、新加坡及澳大利亚。 1974年 於伦敦设立首间英国办事处,在全球的顾客及员工 分别达到3,052名及314名。 1976年-1978年 DHL进入中东、拉丁美洲及非洲,并拓展於该等主要地区的业务。 1977年 於法兰克福开设首间德国办事处。 1979年 DHL将服务延伸至包裹投递,此前仅提供文件服务。 1983年 DHL是首家向东欧国家提供服务的航空速递公司。在美国辛辛那提设立国际分发中心(枢纽中心)。 1985年 於布鲁塞尔设立最先进的枢纽中心,每晚处理逾165,000件货件。 1986年 DHL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合资企业,成为首家活跃於中国的速递公司。 1990年 DHL与德国汉莎航空(Lufthansa)、日本航空及日商岩井(Nissho Iwai)组建策略联盟。1991年 DHL成为海湾战争後首家於科威特恢复服务的国际速递公司。 1998年 德国邮政集团成为DHL股东。 於吉隆坡设立一个主要的资讯科技中心。 1999年 DHL Worldwide Express投资逾10亿欧罗,为欧洲及非洲网络组建最先进的新航空货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快递是物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就让告诉大家最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主体 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收取的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3.权责 3.1行政部保安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 快递,赋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限为签收快递件当天20:00前)。 3.2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 4.内容 4.1 4.1.1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 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行政部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4.1.2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及包装,如(地址、收件人、联系 电话、邮编等)。 4.1.3检查与包装:寄件人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寄件人应按照快递 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上。保安应核实检查包装无误后并签收签字。4.1.4寄件人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保安应保留寄件单据每周一次报送行政部备档。

4.2寄件规定 4.2.2重型物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产品样品、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圆通快 递),若特急件,行政部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如私自选择顺风快递,快递费将自行承担。 4.2.3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4.2.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或公司其他配件,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 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2.6财务每月对所有寄件费用按部门进行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3收件规定 4.3.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保安签收、登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领取。 4.3.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保安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办理付款手续并收件。 4.3.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保安通知收件人到保安室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保安与 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3.4保安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4.3.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行政部保管(保管期限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3.6为了保证保安已签收快递件的安全和维护公司保安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必须在保安通知后 即时将快递件从保安室领走,如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20元。 4.3.7保安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收件人如在2天内未来领取,造成快递遗失或损坏由收件 人自行负责。 4.3.8 保安已签收的私人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收件人如在2天内未来领取,造成快递遗失或损坏 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4.4遗损件索赔 4.4.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 司跟进索赔,寄(收)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4.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 评价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主体

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合并、分立协议; (三)上一年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 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合并、分立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快递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

国际快递业务合同范本(2020新版)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国际快递业务合同范本(2020新 版)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国际快递业务合同范本(2020新版) 甲方:xxxx仓储运输成都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

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 %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收发快递(件)管理办法

收发快递(件)管理办 法

寄发快递(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寄发快递件,降低风险,控制物流成本。 2、适用范围 寄发信件与快递,物流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快递寄发进行审核、登记。 3.2各部门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递。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4、内容 4.1寄件流程 4.1.1寄件流程说明

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客户要求。 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打包装:根据所寄物品的类型按照《快递物品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将快递件交前台核查:寄件人将已包装好的件和快递单一起交前台,前台对寄件人所选的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的前台给予建议选择合理的快递公司,寄件人则重新填写快递单。快递公司收件人审核包装,若包装不合格拒收,打回重新包装,直到合格后再收取。 4.2寄件相关规定: 4.2.1物件分类: A类:紧急件;B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物品等);C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D类:普通信函、贺卡等。 4.2.2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4.2.3重型配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4.2.4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5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8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88号)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 2013年4月28日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保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经营和管理活动。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第三条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经济贸易、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税务、价格、工商、金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快递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城市、区域处理设施的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并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应当符合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的车辆技术规范要求。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小快递企业提升企业品牌意识,结合自身优势合理定位,推进规模化经营,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强化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快递市场发展需要。

国际快递和国内快递对比分析报告

国际快递和国内快递对比分析报告 09工商2班項松林42号一、国际快递行业情况 目前,中国国际快递市场上的快递业务基本上是由国际快递公司经营着。以UPS、FedEX、DHL、TNT等为首的国际快递公司凭借本身先进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占据了中国国际快递业务80%的市场份额。有资料显示,这四家国际快递巨头的速递价格普遍低于中国EMS 的10%—15%左右,这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竞争力。 UPS(联合包裹):UPS是一个提供广泛经营项目的公司,目标是“实现同步化商业”。在中国业务总量的增长速度已连续几年保持在35%以上。目前已在包括深圳、青岛、厦门、东莞、杭州、天津、石家庄、成都等20个城市设立代表处。UPS具有一个强大的地面覆盖系统,这为它的地面运输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它的全球信息网拥有一个专用卫星和50万英里的通讯网络,能与全球1300个配送点随时联络,顾客还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到包裹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网上查询包裹的投递情况完全透明,使得顾客对企业的信任感大大加强。?UPS将把上海建成亚太区的四个转运中心之一。计划今后几年在中国投资5亿美元,部分资金将用于2007年在浦东国际机场建立转运中心。 FedEX(联邦快递):FedEX看准时机,致力于开拓中国市场。凭借自身的空中力量和拥有600多架飞机的优势,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机场对机场货物运输商,并拥有巨大的卡车运输系统。现已在中国220

个城市设有网点,计划在未来4-5年内,再新增100个服务城市。联邦快递的航空网络也在不断的发展建设中。目前,联邦快递在美国和亚洲之间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张无可匹敌的网络,直接而全面地进入整个亚洲市场。FedEX设有服务于北京、上海及深圳机场的航班,并将在上海建设中国最大的快件处理中心。?FedEx历经三年谈判后,已签下广州新白云机场计划将广州建成FedEx亚太的最大转运中心。 DHL(敦豪):德国 DHL作为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资专业快递公司,以每年40%的平均增长率高速向前发展,在中国已经达到36%的市场占有率。DHL是网络建设发展最快的国际速递公司,目前已在中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29家分公司和160个速递中心。敦豪环球快递、丹沙海空运、德国邮政欧洲快递已经统一整合在DHL名下,并凭借其领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使其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快递与物流公司。整合之后的DHL不仅保持了国际航空快递领域的领先优势,更增强了提供货运和物流解决方案的实力,成为业界最具实力的领导者。敦豪环球快递(DHL)宣布在香港将投资1.1亿美元,提前扩建香港转运中心。 TNT(天地快运):荷兰TNT快递公司在中国市场保持平均约23%的收入增长率和年均30%的业务增长速度。2005年6月,宣布在上海开设中国总部。TNT已经向中国1000个城市提供了快递业务,计划几年内扩展中国业务,将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增加到100家以上。TNT 宣布首次引入两架波音747-400ERF型全货机,执行中国来往欧洲的定期航线服务。预计今年中国至欧洲的货运量较去年将增加约35%,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成本控制、严格登记,定期核查。 第四条相关定义:本文件所指的快递件包括:公司性快递件、非公司性快递件(私人件)。 (一)公司性快递件: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接收到的快递物品,包括信件、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可以使用公司月结方式收寄物品,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公司性快递件:员工因个人需求,寄送或接收到的快递物品,产生的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严禁使用公司月结方式付款。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管理部门:行政部管理公司月结账号,是公司快递收发管理部门,前台为具体执行岗位,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登记管理,核实查验等工作,行政人员每月对快递费用进行核对,同时行政部对员工以公徇私的快递行为进行罚款及通报批评。 第六条需求部门:各部门为公司性快递件的使用需求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公司月结付款的快递方式收寄快递,收寄责任人需配合前台行政安全员对收寄的物品进行核实查验,私人快递件严禁使用公司账号收寄付款。 第七条责任人:收寄人为快递收发过程的责任人,需要对公司性快递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以公徇私的快递行为将按照本文件相关责任条款进行罚款和

通报批评。 第三章管理细则 第八条寄件管理 (一)员工寄送公司性快递,需实名制填写寄件信息,将快递单据交由前台,并用正楷字清晰填写《顺丰寄件登记表》,其中寄件人部门、姓名、收件人、收件地址、所寄物品、快递单号必须详细填写以备核查;未经登记、错误登记或登记不完整者,前台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前台有权拒发该快递。 (二)寄件人将需寄发的公司性物件备齐,与快递单一起放至前台核查,前行政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若因配件较重等原因需快递员直接到办公区或仓库取件的,寄件人必须安排一人陪同前往,禁止快递员独自前往处理。 (三)行政部负责快递费用的月度核销与存根保管(保管期限为半年),核销时将快递公司的对账单、签收登记表、底单和发票一同交予财务部,归属各部门的邮递费用,纳入部门的成本费用。 (四)严禁使用公费寄送私人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和通报批评,处罚标准为所寄物品标准邮寄费的10倍金额。 第九条收件管理 (一)前台负责快递的(代)签收工作。快递员登记填写《快递签收单》,前台收到快递后,按照快递公司进行分类,并及时通知员工前往领取,员工领取确认 签字。 (二)接收快递时,前台需对快递进行安全检查,对可疑快递一律拒收,未经收件人同意,前台不得私自拆开快递。 (三)公司性到付快递由前台通知收件人本人签收,到付件费用统一由公司月结支付,员工在领取快递时需在《顺丰到付件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并知悉部门负 责人,备注填写到付快递物品名称,配合前台监督核查。非公司性快递件到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第1号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1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她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公司快递收发管理规定

快递(件)收发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二、适用范围: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四、权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 2、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快递费用管控工作。 五、收发快递流程图 2、寄件流程图:

六、费用管控: 1、物品分类与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2、保价:为避免风险,超过1万元的物品不可快递,寄5000至10000万元的物品和易碎、易损件必须进行保价,若未保价而物品发生损坏的,寄件人将酌情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公司付款的外发快递均需员工填写《快递发送申请表》后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6、对于快递费过高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交人事行政部后报COO。 7、人事行政部对公司整体快递费进行管控。 七、前台收件规定 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及时联系收件人或并办理付款手续。

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6、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或委托人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收件从前台领走(下班签收的快递除外),如果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50元。 7、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八、遗损件索赔 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九、附件 1、《快递发送申请表》

收发快递 件 管理办法

快递(件)收发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3.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 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快递费用管控工作。 4.内容 寄件流程 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 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的前台给予建议选择合理的快递公司,寄件

人重新填写快递单。 检查与包装: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检查审核通过后,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上。 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快递公司收件人审核包装,若包装不合格拒收,由寄件人重新包装。 寄件相关规定: 物品分类与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重型配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人员职责 寄件人应合理、负责地选择快递公司,并准确清晰的填写快递单。 寄件人将需寄发的物品备齐并与快递单一起放到前台待核查,核查通过后按快递公司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核查内容包括:是否为私人件、是否私自寄送公司产品(文件)、快递公司选择的合理性、快递单填写是否正确、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于不合格的快递退回发件人,按要求整改好后再予以寄发。若所寄发物品较重,需快递人员直接到车间或仓库取件的,寄件人必须安排一人陪同前往,禁止收件人独自前往处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快递公司选择的合理性,快递单填写是否正确,预审包装是否合格及快递物品的价值(达到报价额度的应提醒寄件人进行报价寄发)。 费用管控 保价:为避免风险,超过1万元的物品不可快递,寄5000至10000万元的物品和易碎、易损件必须进行保价,若未保价而物品发生损坏的,寄件人将酌情承担相应责任。 所有发件费均挂到发件部门,月底前台提供发件清单,并做好费用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于快递费过高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交分管副总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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