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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08-01-02

印刷操作员

(2019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

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印刷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版)》(以下简称《大典》)为

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

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印刷操作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

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严格遵循整体性、规

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编制原则,又保证了《标准》在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印刷操作领域

现状的前提下,具有根据职业发展要求进行调整的灵活性,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的需要。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

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

内容。考虑到印刷操作员在《大典》中印刷行业细类和融合多个工种从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在《标准》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业票据印刷员五个工种的工

作要求中分为公共、特有两个部分。考虑到数字印刷的工艺流程、技术应用的独特性,这一工种

在《标准》的工作要求中为独立模块。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

业票据印刷员五个工种设定了印前准备、设备调节及运行质量检测、印刷操作、指导培训、技术质

量管理五项职业功能。数字印刷员设定了印前准备、印刷操作、印刷质量检测、指导培训、技术质

量管理五项职业功能。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北京印刷学院、山东技师学院、四川

宜宾五粮液精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网印及制像分会、上海出版印刷高等

专科学校、山西人民印刷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黎马敦包装有限公司、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

公司。主要起草人有:蔡吉飞、郭明、刘毅勇。参与编写人有:徐世垣、温良军、周晓光、

赵媛斐、李伟、王岩、刘秀艳、耿万民、王世君、李岩、王科、王德本、王文峰、魏泽阳。

其中,数字印刷员《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深圳技师学院、上海新闻

出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印易

得数码印刷有限公司、和印数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北京奇力

威达印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海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杨广义、张芳。参与编写人有:郭明、刘毅勇、章兴荣、徐

琳、文孟俊、史秉乾、俞朝晖、郭蕊、胡艳华、方芳、嵇俊、邓京林、杨建磊、李建伟、孔祥磊、吴中森、李树章、王慧。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宣部印刷发行局、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北京印刷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凹版印刷分会、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柔性版印刷分会、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网印及制像分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印刷研究所、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武汉博玉合创图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海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王泉、王岩镔、张迁平、褚庭亮、邱林华、施建屏、张羽玲、胡桂绵、杨萍、陈丝丝、朱子玉、卢秀琴、刘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印刷操作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 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印刷操作员①

1.2职业编号

6-08-01-02

1.3职业定义

操作印刷设备或以其他方式,将图文、电子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业票据印刷员、数字印刷员

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采光和通风良好。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②工作 1 年(含)以上。

①本职业包括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业票据印刷员、数字印刷员六个

工种。

②相关职业: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后制作员、印刷复制工程技术人员、制浆造纸工程技术人员、中学教

育教师、高等教育教师、视觉传达设计人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员、文字编辑、美术编辑、技术编辑、音像电子出版物编辑、网络编辑、包装设计师、纸张整饰工、纸箱纸盒制作工、造纸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③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⑤或相关专业⑥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

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工、印制电路制作工、印花工、广告设计师、装潢美术设计师、装饰美工、出版物发行员、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人员、印刷设备装配调试工、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染整工程技术人员,下同。

③本专业:印刷(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包装应用技术)、染整技术、制浆造纸工艺、

数字出版。

④相关专业: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

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工业设计、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美术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

⑤本专业:印刷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媒体技术、印刷媒体设计与制作、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印刷图文信息

处理技术)、平面媒体印制技术(印刷工艺)、印刷设备应用技术、数字印刷技术、包装设备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包装自动化技术)、包装工程技术、包装设计、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版面编辑与校对、数字出版、编辑出版学。

⑥相关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材料

物理、材料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设计与制作、媒体创意、广告学、传播学、新媒体艺术、跨媒体艺术。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考评人员为 3 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5 人(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6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 90min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min。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生产车间或训练基地进行,鉴定场所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所要求的设备、仪器、材料以及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质量标准、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定期维护和保养使用的设备及测量仪器。

(5)注重环保,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基础知识

2.2.1印刷技术基础

(1)印刷工艺原理。

(2)印品质量检测方法。

(3)色彩基础。

2.2.2印前技术基础

(1)图文制作技术。

(2)数码打样技术。

(3)计算机直接制版(Computer to Plate)技术。

2.2.3印刷机械基础

(1)印刷设备工作原理。

(2)印刷设备维护保养。

2.2.4印后基础知识

(1)印后工艺流程及原理。

(2)印品整饰的类型及特点。

2.2.5印刷材料基础知识

(1)常用印刷承印物的类别及适性。

(2)常用印刷版材的类别及适性。

(3)常用油墨、色料/呈色剂的类别及适性。

(4)常用印刷辅助材料的类别及适性。

2.2.6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7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4)《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

(5)《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相关知识。

(6)《数字印刷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7)印刷行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五级/初级工(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业票据印刷员)

3.1五级/初级工(数字印刷员)

3.2四级/中级工(平版印刷员、柔性版印刷员、凹版印刷员、网版印刷员、商业票据印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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