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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人格与人格心理学

导论-人格与人格心理学
导论-人格与人格心理学

第一章导论:人格与人格心理学

第一节人格

一、人格的概念

(一)人格的词源分析

(二)、人格的非心理学定义

(三)、人格的心理学定义

1、西方学者的定义

2、中国学者的定义

3、工具书的定义

4、人格定义的方法论差异

5、人格界定的文化差异

(四)、人格的综合规定性

(五)、人格的意义

二、人格的基本特性

(一)、人格的基本特征

1、人格的社会性

2、人格的整体性

3、人格的稳定性

4、人格的独特性

5、人格的可塑性

6、人格的倾向性

7、人格的层次性

(二)、人格特征间的关系性

1、人格的社会性与生物性的关系

2、人格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3、人格的稳定性和可变性的关系

4、人格的整体性与层次性的关系

5、人格的“他控性”和“自控性”的关系

第二节人格心理学

一、人格心理学的建立与发展

(一)、心理测量运动

(二)、欧洲近代临床精神病学

(三)、其他来源

(四)、科学人格心理学的发展

二、人格心理学理论

(一)人格心理学的主要研究领域

1、人格结构

2、人格动力

3、人格发展

4、人格适应

_ 5、人格评鉴和研究

(二)、人格心理学的理论中的争议问题

1、如何看待人性

2、行为由内部决定还是由外部决定

3、人格的整体性和自我概念

4、如何看待潜意识

5、时间对行为的影响

(三)、人格心理学理论的价值

(四)人格心理学的主要理论范型

1、精神分析论范型

2、特质论范型

3、学习论范型

4、人本主义范型

第一节人格

一、人格的概念

(一)人格的词源分析

我国古代汉语中没有“人格”一词,但有“人性”、“人品”、“品格”等词

中文的“人格”这一术语是现代从日文中引入的;而日文的“人格”一词则是对英文“personality”一词的意译。

“人格”一词的英文表达是“Personality”,它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其原意是指“假面具”(Mask),相传此意始于古罗马一个演员为了掩饰他不幸伤残的左眼而在戏剧演出中开始使用面具,尔后,罗马的其他演员也广泛使用面具表演。从此,面具成为舞台上扮演角色所戴的特殊道具,也相应地代表着戏中角色的特定身份。这种面具类似于中国的京剧脸谱,每一个都对应于一个特殊的性格角色。当时的一些注重人的心理研究的学者,对人的个体身心及相关行为表现的观察怀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发现,每个人稳定的行为表现及一定特质的模式显露具有相关的倾向性和特定性,它往往反映某一类人由表及里、身与心一致性的真实品格——正像戏台上不同类型角色所佩戴的面具一样,向观众显露着这个角色—部分的自我本质。于是,“面具”一词被喻义,并被借用而成为“人格”。把面具转义为人格,等于把人格视作人的社会自我,这样定义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由于种种原因,人在社会行为之外还掩

饰着某些个体特点。

公元前一世纪,在古罗马政论家西塞罗的著作中最早出现人格的引申意义,它包括四方面的内容:(1)一个人给他人的印象;(2)人的社会身份或角色;(3)特指有优异品质的人;(4)人的尊严和声望。第一个意义至今还在著名心理学家荣格的“人格面具”这一概念中保留着;第二个意义在德语中还使用着;第三个意义对以后各种心理学的定义有着积极作用;第四个意义则很快被应用到罗马的政治生活中。以后,这个词的含义几经繁衍、扩充和引申,使一个本来十分直观观、确义的名词变成非常抽象、内涵复杂的范畴,同时被广

泛应用于宗教学、哲学、社会学、人类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乃至临床医学等几乎所有以人和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之中。古今的学者哲人从各自的研究出发点和侧重点,为人格范畴概括了各种各样的定义。

然而,在古拉丁语中,“Persona”一词却从未指过个体的肉体、生理特征(面貌、身段、外表)。当古代罗马法律开始承认“人身、财物和行动”时,“Persona”也不是指某一特殊的个体特性集合或系统,而仅仅是指自由人。这里的“自由人”是指相对于奴隶的自由公民,以表示他们有不可侵犯的“人身”资格。人格在古罗马法律里指的是“自由人”所具有的一种法律地位,甚至为了区别于奴隶,还曾用“人格”来代表“自由的公民”。人格成成了—个划分社会身份的工具。

到了中世纪,拉丁文中“Persona”一词比古典拉丁词语意义就更丰富了,它既指面具、戏剧角色,又指人的个体特征(包括肉体特征)和人的社会地位、官阶等。这里的“自由人”也是指相对于奴隶的自由公民,他们有不可侵犯的“人身”资格。

把面具定义为人格,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指个人在生活舞台上表演出的各种行为,表现于外给人印象的特点或公开的自我;二是指个人蕴藏于内、外部未露的特点,即被遮蔽起来的真实的自我。因此,从词源学说,人格就是我国古代学者所说的“蕴蓄于中,形诸于外”。

(二)、人格的非心理学定义

随着哲学家、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等对“人格”一词的引申义进一步延伸和对“人格”问题的关注,出现了诸多的人格定义与理论。康德说过:“整个人类尽在他的人格里面。”黑格尔认为“人格无条件地具有真理性”。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学科或一个人格理论研究专家就会有一种关于人格的定义或各种定义的解说。

哲学家、伦理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都有自己的人格定义。

中世纪罗马哲学家波依修斯可以算第一个提出人格定义的哲学家,他说,人格是真实的有理性的个人的本性。

近代德国哲学家沃尔夫认为,自我意识和记忆是人格的标准。

莱布尼兹把人格定义为赋有理性的实体。

洛克说,人格是一个会思考的聪明的存在物,有推理和反省并能考虑自我本身。

哲学家对人格的定义大多吧理性和自我意识作为人存在的中心、人格的根本属性。

伦理学家则把人的崇高价值当作人格的核心。

歌德:人格是最高的价值;

康德:人格是每一个人的那种品质,这种品质使他有价值;

法学家则认为,人格是指享有法律地位的任何人,包括一个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和他的一切,而且是一群人或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学家认为,人格是“人类团体的最终颗粒”,是决定人在社会中角色和地位的一切特性的综合。所以人格可定义为社会的有效性。

(三)、人格的心理学定义

人格是一个有着颇多歧义、颇多界说的概念。

1、西方学者的定义

美国著名人格理论家、人格特质论学派的创始人高尔顿·阿尔波特(Gordon Allport),曾综合性地阐述了自古以来不同学派的50种定义,对人格范畴的定义做了经典式的介绍和历史性总结。同时他根据自己对这50个各具特色的定义的研究,得出了自己的定义。

阿尔波特认为,他认为,人格可以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真正是什么?”更具体地说:“人格是在个体内在心理物理系统中的动力组织,它决定人对环境适应的独特性。”奥尔波特的定义包括了上面所说的层次性、整合性、适应性和区别性等定义的基本论点。因此,这一定义代表现代人格心理学中的人格习惯用法的综和。阿尔波特对人格所下的定义,代表了现代西方心理学对这类范畴所做的形而上的解释。他自己认为他的定义代表了过去年代对人格定义研究的精粹。

在阿尔波特之后,人格心理学虽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人格概念的混乱状况始终没有

改变,难以形成统一的、大家都公认的人格定义。这预示着人格心理学要成为成熟的学科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

2、中国学者的定义

与西方学者分析式定义不同,我国的研究者往往将人格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它代表了一个人的整体面貌。这种观点符合我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其早期表现形式即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人性善恶的辩论。中国学者关于人格的定义有代表性的有:陈仲庚等:人格可以界定为“个体内在的行为上的倾向性,它表现为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予人一定特色的身心组织”。

郑学:人格是“个体在遗传素质的基础上,通过与后天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和独特的心理行为模式”。

黄希庭: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黄希庭,2002)。

我国台湾学者张春兴教授在综合中西方研究对人格论述的基础上指出,人格是指个体在其生活历程中对人、对事、对己以及对整个环境适应时所显示的独特个性,此一独特个性系由个体在其遗传、环境、成就、学习等因素交互作用下,表现于需求、动机、兴趣、能力、性向、态度、气质、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以至行动等身心多方面的特质所组成,由多种特质而形成的人格组织具有相当的统整性、持久性、复杂性与独特性。这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此概念一方面用“个性”涵盖了“人格”,既指出了人格的成因,也揭示了人格的结构;另一方面还指出了这种“独特个性”特征。这个概念本身可谓集人格“分析式”和“综合式”定义于一体。

3、工具书的定义

此外,当代各种百科全书对人格也有着诸多不同的界说:

(1)、《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卷》的人格定义

人格,也称个性,是个体特有的特质模式及行为倾向的统一体……人格是个体内在的在行为上的倾向性,它表现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行动力—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自我,是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

(2)、《中国大百科全-教育卷》的人格定义

人格(个性),个人的心理面貌或心理“格局”,即个人的一些意识倾向与各种稳定而独特的心理特性的总和。

(3)、《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人格定义

人格一词含义很多,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有一个共同的核心意义,即指个体独具的各种特质或特点的总体。每个人所特有的心理—生理性状(或特征)的有机结合……

(4)、《心理学百科全书》(艾森克等主编)的人格定义

在定义方面,仍然很少有一致的看法……人格是与一个人动机倾向的稳固组织有关……通常主要指情感—意动的特质。

4、人格定义的方法论差异

各种关于人格的定义,答题可以归纳为五类:

第一、罗列式定义。

这种定义通常采用诸如“人格是……的总和”。有时采用“集合”、“组合”或“聚合”等词汇,其形式是一样的,都是列举出属于人格的东西。最著名的是普林斯所下的定义,他说:“人格是个体一切生物的先天倾向、冲动、趋向、欲求和本能,以及由经验而获得的倾向和趋向的总和。”

这种定义有助于确定人格的外延,但是,还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它只是把属于人格

的东西罗列起来,从而分不清主与次,本质与非本质。同时,有可能产生过分扩大概念外延的错误,把根本不属于人格的东西当成人格的外延。例如,梅林格对人格的定义就是这样。他说:“人格被用来描述几乎所有东西,从灵魂的属性到爽身粉的属性。照我们的用法,人格是指整个的人,他的身高体重,爱和憎,血压和反射;他的微笑和希望,瘤腿和扁桃体肿大。人格是指一个人现在的一切和他对自己将来的一切希望。”

第二,整合的或完形的定义。

这种定义强调个人属性的组织性和整体性。例如,华伦和卡尔启尔把人格定义为“一个人在任何发展阶段的全部组织”。麦考迪则把人格定义为:“多种模式(兴趣)的整合,这种整合使有机体的行为具有一种特殊的个人倾向。”后一个定义不仅强调了人格的组织性,而且突出了人格的独特性与区别性。与此类似的定义有盖舍尔所下的定义:“渗透一切的超模式,这个超模式表现有机体的完整性和行为特征的个体性。”

第三,层次性定义。

这种定义是把人格的属性或特征按一定的层次结构排列起来,使人格特征层次分明,并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和统一性。属于这类的经典定义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詹姆士提出来的,他把自我(实际上是指人格)分成四个层次:(1)物质的自我,包括一个人的身体、财产所有,以及家庭和亲友。(2)社会的自我,即在交往中人们对他的承认。(3)精神的自我,即自我的统一功能,它把不同层次的自我统一起来,尽可能排除人格各部分之间的不协调。(4)纯粹的自我,也即对自我进行反省的自我,它具有自我认识的功能。实际上第三层次与第四层次的自我没有多大区别,詹姆斯本人也是这样认为。在此之后,麦独孤、海德与布朗德等不少心理学家对人格也采用层次式的定义。

第四,适应性定义。

这种定义来自于深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思想影响的生物学家与心理学家,他们倾向于

把人格看成是生物进化过程中对环境适应的一种现象。例如,肯朴夫就把人格定义成:“人对环境进行独特的适应中所具有的那些习惯系统的综合。”

第五,区别性的定义。

这种定义特别强调个人人格的独特性,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的差异性或区别性。苏恩曾下过这样的定义:“人格是习惯、倾向和情操的有组织的系统,起作用的整体或同一体,而那些习惯,倾向和情操是区别一群人中任何一个成员不同于其他成员的特征。”与此类似,惠勒把人格定义为:“区别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那些有组织的反应的特殊模式或平衡。”

以上各种类型的定义都指出或强调了人格的某些方面或某些特征,但都不全面和完善。

5、人格界定的文化差异

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人格”—词东西方在理解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西方更多的是从心理“个性化”的层面诠释其词义。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人格”的解释是:“每个人所特有的心理—生理(或特征)的有机结合,包括遗传的和后天获得的成分,人格使一个人区别于他人并可通过他与环境和社会群体的关系表现出来。”

现代的西方人格定义中最为通行的是把人格界定为个人内在的,全部生理、物理结构和心理意识外在化的结果,如“人格是个体由遗传和环境所决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行为模式的总和”(艾森克,1955)或“人格是一个人的全部生活方式”(莱尔德,1968);

其次,在对人格的理解中强调人的个体差异性的重要作用,从个人心理、行为的特点一致性中显现人格内容。

如“人格是个体在其发育的特别状况下所获得的独特行为装备”(伦丁,1961)或“人格是特征的一种组织,它存在于自己而区别于他人”(林德采,荷尔,1975);再次,是从人的生活史过程去定义人格,强调环境、社会影响和后天学习等相关因素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如“人格是个人经由社会化所获得的整体”(拉皮勒,1949)或“人格是基本和稳定的心理结构和过程,它们组织着人的经验并形成人的行为和对环境的反应”(拉扎鲁斯,1979)。

而东方则较多的是从伦理学的“群体化”层面诠释“人格”一词。

以中国为例,中国原无“人格”一词,它是在近代首先从西方传人日本,然后再从日本传至中国的。尽管中国没有西方人格心理学等学科的现代人格含义,但中国关于人的本性与人伦的理论却很丰富,所以很快就吸收了“人格”这个专有名词,用来指人的道德水准与道德理想境界,从而对社会整体性人格和理想人格的探索做出了较大的理论贡献。正因为中国—直是以人的道德水准与道德理想境界作为人之为人的规定,因此“人格”被赋子了中国人自己理解的含义,即成了“人品”的替代词。

然而,即使是近年编纂的《辞源》、《辞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等权威工具书,也均未列出“人格”词条。惟有《现代汉语词典》罗列出“人格”的三种意义:—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二是个人的道德品质;三是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而其中的第二条就是中国独特的人格理解。

中国古代不论是对圣贤、君子、成人的理想人格塑造,抑或是对义士、淑女、贤妻的角色期待,始终将个人的自我人格完全归化在社会整体人格之中,认为个人应除“恶”从“善”、去“欲”存“理”,“修身”、“养性”、“蓄德”成为人生的第一重要目标,由“修身、齐家”进而“治国、平天下”,并强调人格价值的主要取向为“重义轻利”。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传统的人格只是一种整体人格,或称群体性人格。

(四)人格的综合规定性

综上可见,“人格”的含义、使用是比较宽泛的,不同的学科对人格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这些理解和定义形成了人格的综合规定性。

在现代人格研究中,人格被界定为做人的根本之格,它是由生理遗传与后天经验共同形成的,包含有人的各种心理要素,并能根据客观条件变化的、相对稳定的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的统一,来体现个人特色的思想和行为的综合,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自身的言、行、意、态等方式表现出来如何为人的品位或格调。

在这里,人们的言、行、意、态等外在表象,是展示其人格的媒介,人格是其内核,是人的—种规定性。人格虽然包含人的生理结构和人的本能,但是这不是人格的主要素质。人格的主要素质是人的“社会特质”,是人们在学习、生活特别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的。人的生理结构和本能只是人格素质的一部分,只是人格正常发展的生理基础和原始条件。从人格的“社会特质”角度考察,人格的构成主要包括人格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智能素质、需要素质和生理素质。其中各项素质之间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并共同构成人格的整体。每个人的人格,正是上述六种素质的综合表现。

据此可知,人格的规定性是一种综合的规定性,是指一个人在性格、气质、道德、潜在能力等方面的总和。人格反映了一个人在心性、才情、人品等方面的综合指数。而其中人格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则对人格动机和行为起着主导作用,是人格的导向部分,决定着人格行为的方向和性质,并影响和制约着人格结构中其他方面的变化,甚至决定人格结构整体的社会性质。

由此可见,人格的核心意义是指个体独具的各种特质或特点的总和,表征着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因而人格首先是个性化问题,同时又具有群属特征。人格是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由此及彼、由彼及此的运行总结,其形成要依托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的共同作用,并且后天环境的影响越来越突出。个体的人格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变化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反向的。人格的形成是可以诱导的,可以是渐进的,也可能是顿促的,其水平是可以被测验、测量和评定的。人格直接影响着个体的生活道路和生存意义,甚至生命

的价值。

为了更好地理解以上关于人格的多元、复杂的规定性,在此对人格的内涵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进一步阐释:

(1)人格是一个人在社会会上立足并求发展,展示并实现自我生存意义的模式,内含着个体对人生目的、人生道路和人生价值的认识和实践,即强调主体的深刻理解和自觉认同,尤其关注其外化行为的轨迹和成果。

(2)在心理和生理两大因素体系里,心理因素的作用更加突出,因为人首先是、也始终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存在物,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不仅被动地承受生理因素,而且能够利用现代技术条件,调整、优化生理因素,甚至在—定条件下超越生理因素,形成对心理因素的高度统—和巨大支持,从而更好更快地实现对人生重大问题的积极行动。

(3)教育在人格培养中发生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人不仅要继承先天因素,适应外在环境,而且能够有效地干预环境,发展后天因素,在社会与个体的双向运动中不断地调整自我,适应社会,改造社会,从而提高个体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价值。

(4)个体的人格是可以选择的,但只有跟社会运行规范相适应时才能发展、成熟得更快更稳健,才能高层次、高规格地被社会所承认、所接纳。因此,避免人格蜕化和人格反向是个体人格建构的重要课题,也是社会干预的重要内容。但是,脚踏实地、日积月累的修炼是个体人格向善的基本途径,顿悟式的人格改进和善化只能是辅助性的修养方式。

(5)不管是个体的人格锻造,还是社会的人格引导,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甚至会前功尽弃。这种结局的潜藏恰恰道明了人格教育和人格养成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五)人格的意义

人格的本质是个体实现自我生存意义的模式,它不仅具有道德的含义,而且代表着个体的生存价值,它是涉及个体的—切自我价值的一种现实整体性的存在,并体现着个体的价值境界以及不断追求完美的历史实践活动。因此,人格对于人生及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人格是做人的根本。它影响着社会生活中人生的价值取向,也影响到社会个体的价值认同。尽管影响社会对个体的价值认定有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个人的胆识和技巧、才学和贡献等,但人格始终是其中最根本的因素。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单靠知识和技巧不能使人类走向幸福和高尚的生活。人类有充分的理理由把那些崇高的道德标准和道德价值的传播者位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

其次,人格是人际交往的基础。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生、维系和发展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的却是人格因素。历史上因人格因素而使人际交往维系或中止的不乏其例。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气质、性格、年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人格品质对人际吸引能产生持久的影响。那些真诚善良、尊重关心他人、关心集体、人格高尚的人能够对他人和社会产生其内在吸引力,而那些自私、孤僻、冷漠且自负的人则会让人敬而远之。可见,人格因素对人际交往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

最后,人格是社会风尚的表征。全社会的人格水平不仅表现在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方面,即国格,而且更经常地表现在日常生活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之中。例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人格高尚,而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则是人格卑下,等等。社会个体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所表现出的人格力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并且成为维系民族、社会的巨大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二、人格的基本特性

人格是极其复杂的事物,它是由交互联系着的多种层次所构成。其中有主要层次和次

要层次,主导层次和从属层次,高层次往往渗透到低层次中,对低层次起调节和控制作用,低层次又是高层次发展的基础,并反映高层次的要求。

(一)人格的基本特征

人格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人格的社会性

从生物学观点看,人是一个生物实体,首先受生物规律制约。例如胎儿只有—个胎内环境,当其出生时只是一个生物实体,根本谈不上社会性。以后通过一定的社会活动于社会交往,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逐渐具有社会性。社会性是在生物实体上形成和发展的,社会性是“依附”在一定的生物实体上的。在人格形成和发展中,既不能排除社会因素的作用,也不能排除生物因素的作用。如果只把其中的一个因素作为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就会导致各种形式的还原论。但是,也不能把这两种因素在人格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等量齐观。一个人无论在出生时继承了多么优越的遗传素质,如果脱离了人类社会生活,人的正常心理就无法形成,更谈不上健康人格的发展。由于劳动,人已从动物界分化出来,在生产劳动和生活过程中,与周围的人形成人所特有的社会关系,人作为社会的人是以生物属性为前提,但社会又使自然属性更为完善,使人产生改造自然的巨大力量。任何人初生下来都不具有人格品质,它是在先天为儿童所提供的生物实体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而逐渐社会化的。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格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系统主要是由社会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一个人出生之时只是一个生物个体,与其他动物并无本质区别,然而经过十多年发展,他就能基本成为一个适应社会要求的个体,包括学习社会的文化、习俗和规范,这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在这

个过程中人格深深打上了社会的烙印。

2、人格的整体性

人格不是指单一的人格特质,也不是指许多人格特质的机械拼凑或简单堆积,而是指个人身心各方面多种特质的整合,从而综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组成一个完整的人格,指人格虽由多种成分和特质构成(如西方学者所言),这些成分和特质包括能力、气质、性格、情感、意志、认知、需要、动机、态度、行为习惯等,但在个体身上它们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密切联系的一个有机组织。人格表现在人的整个精神面貌中,它的各种心理特征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机械地联合在一起,而是一个错综复杂地相互联系、交互作用的完整体。

首先,人格的整体性表现在人格的内在统一性方面。—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正常人,能够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内心的矛盾和冲突,他的各种心理成分总是协调地进行活动。正因为如此,在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中,在他的动机和行为之间才能经常保持和谐一致。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他的人格的内在统一性,他的行为就会经常由几种相互抵触的动机所支配,他的人格就是不健康的,甚至产生人格分裂,形成“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

其次,只有从整体出发,在和其他人格特征联系中,才能认识个体人格的个别特征,使其具有确定的意义。例如沉默寡言、显得孤独这一特征,在不同的人身上可能有不同的意义:某甲可能由于怕羞,不愿出头露面,这是怯懦的表现;某乙可能是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则是虚伪的表现,等等。

3、人格的稳定性

人格具有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一方面表现为跨时间的持续性,即个体的人格特征在不同年龄阶段趋于稳定;另一方面表现为人格特征跨情境的一致性,亦即个体的行为虽然随情

境变化而有不同,但内在的人格特点并不因此发生改变。

个人在行为中偶然表现出来的心理特质不能算是他的人格特质,只有比较稳定的心理特质才能算他的人格特质。例如某人在处理工作时一贯很果断,偶尔表现出的优柔寡断就不能看做是这个人的人格特征,而果断是他的人格特征。又如,某人一贯表现得机敏,偶尔表现出的呆板就不能看做是这个人的人格特征。正因为人格具有稳定性,才能说明某人的人格是什么。也正因为人格具有稳定性,才能够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心理面貌上加以区分,才能够了解人和使用人,才能够预测他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

一个人在出生后,通过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逐渐形成一定的动机、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在这些具有倾向性的心理特征指引下,使个人的心理面貌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都可以显示出步调相—致的品质。如一个处世谨慎的人,经常循规蹈矩,做事稳重,但他也会偶然表现出冒失、轻率的举动。在这里,谨慎标志着他的为人处事的人格品质,而不能说他是轻率行事的人。

人格的稳定性并不排斥人格的可塑性。人格的可塑性是指在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什下,由于个人主体在社会中的经历、地位、所受教育及主观努力的不同,便会形成不同素质的人格。正是这一特点,才使我们开展人格教育和人格塑造成为可能。结构存在于空间之中,具有稳定性,但它又发生在时间之中,是在不同情境中重复发生的具有一致性的东西。稳定不是绝对的,而是在发展变化着。这种可变性使人格结构不断发展和完善。正在形成中的儿童的人格还不稳定,易受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化,良好的教育对儿童人格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成年人的人格已比较稳定,在人格改变中自我调控则起着重要作用。

4、人格的独特性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绿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人格完全相同的人。

人格是赋予个体一定色彩的东西,是使一个人同周围其他人区分开来的标志。如果说人格是遗传、成熟、环境和教育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的话,那么除同卵双生子具有相同的遗传素质外,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人格特征相同的人,因为影响人格形成和发展的诸因素不可能相同,这就决定了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

个体的人格既包含有共同的特征,更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既有共同方面,也有不同方面。一个人的人格是由某些与别人共同的或相似的特征,以及完全不同的特征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构成的独特的人格。人格结构中含有人们共有的成分。某一个群体、某一个阶级或某一个民族都有共同的典型的心理特性。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对事、对人、对己所持有的态度和价值判断,他们的愿望都有某种共性。这是在一定的群体环境、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中逐渐形成的。中国人一般说来在情感方面比较含蓄、内向者居多,性情喜欢安静,与人交谈有些拘谨,善于克制自己。这种心态的产生和存留,与生产方式、民族传统文化以及儒家思想的影响有关。人格结构中还包含有个人与其他人不同的心理特征。比如,有人喜欢体育,有人酷爱音乐,有人对文学作品爱不释手,有人长于组织工作,有人观察问题细致,有人表达能力强,有人富于想象力,有人脾气暴躁,有人慢性子,有人热情直爽,有人不够真诚,等等。每个人的人格千差万别,正所谓“人心不一,各如其面”,“每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海涅语)。即使是同卵双生子,在遗传上完全相同,但其人格也是有差异的,因为人格是在遗传、环境、学习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发展起来的。除遗传因素外,还有其他各个因素和这些因素的相互关系,这些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人格的独特性既可以通过人格测验来测量,也可以通过日常观察来了解。

5、人格的可塑性

人格并不是—成不变的,它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儿童的人格还不稳定,受环境影响较大;成年人的人格则比较稳定,但自我调节对人格改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人格研究表明,

环境的变化是人格变化的重要原因。有人调查了十几个独生幼儿,他们在家庭环境中养成了孤独、任性和懒散等人格特征。进入幼儿园后,环境变了,过着集体生活,经过半年的教育,在人格特征上有明显的变化。再如,原先是性格开朗的人,但在生活中遭受某种重大不幸后,可能就会变得沉默寡言。人是万物之灵,人也是一个高度的自我调节系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每个人都在书写着自己的历史,每个人都在自己塑造着自己的人格。在儿童期,这种自我调节就开始发生作用了。青少年时期,自我调节的作用则更显著了,他们能够自我审视、自我评价、自我要求。在世界观形成后,个体就能根据世界观来调节自己的行为,自我调节作用更为显著和突出。米希尔指出,我们的行为虽然受到外界条件的控制,但也受自己确定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计划的调节和支配。例如逆境可以使人消沉,也可以通过自我调节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因此,人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个人的主观努力。人格是在主客观条件的相互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同时又在主客观条件的相互作用下发生变化。

6、人格的倾向性

人格的倾向性是以人的需要为基础的动机系统,它以积极性和选择性为其特征,其主要包括有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价值观和世界观。其中,需要来源于外界现实,是人格积极性的源泉,只有在需要的推动下,人格才得以形成和发展。动机、兴趣、信念、价值观、世界观等都是需要的变形。世界观位居最高层次,它是个人行为举止的最高调节器,影响着人的整个精神面貌,维系着人格品质的统一,使其行为具有一贯性。

7、人格的层次性

人格的层次性表明人格塑造的不同结果。概括地讲,人格塑造的结果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人格的个性能否与周围社会环境相适应,划分为健康人格与病态人格;第二层次是以个性是否稳定、同一,划分为成熟人格与不成熟人格;第三层次是以个性的外在行为在社会中的作用,划分为良好人格和恶劣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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