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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目的: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及时总结,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职责:医务部制定各种病例讨论要求,指导、监督临床科室开展病例讨论制度,质控部对各科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适用范围:浙江省台州医院正文:一、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临床科室每月应举行一次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会,其中至少包括4个病例和2份出院病案。

1、出院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包括进修、实习医师均应参加。

2、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的内容: (1)诊断不明的病例; (2)一周内再次入院或伴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病例;

(4)误诊、漏诊、治疗效果不理想的病例; (5)自动出院或转院的疑难危重、罕见病例; (6)质控部监控反馈的病案(历),包括归档病案及现有病历; (7)存在明显缺陷和错误的病历。

3、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考核成绩,归入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内,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各科病房、急诊工作中,必须建立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门诊碰到的复杂疑难病例(包括三次门诊未确诊病人),由门诊部统一安排进行定时讨论(详见门诊会诊制度),及时解决诊治问题,每月至少2次。

1、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必须有各级医师参加,可安排在查房后进行讨论。涉及到其他专科的,由科主任上报医务部。医务部统一组织全院性大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前来指导会诊。

2、为了保证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的质量,科内应预先通知,并作简单的病历摘要,提出讨论重点和难点。

3、在讨论中,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集中归纳,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主管医师必须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

4、组织全院性大会诊时,各科应派出高年资主治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急诊科遇到重危病人抢救、尤其涉及多科的病例讨论、会诊时,医务部或医院授权于急诊科出面组织。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急诊

科有权越级呼叫高年资值班医师参加会议。必要时由医务部或三线值班协助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6、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应专册登记,并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内容包括:简练的病历摘要、讨论目的、各级医师发言的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具体诊疗措施。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 1、为提高手术疗效、防止医疗差错、事故,手术科室在病人手术前应常规举行术前病历讨论会。

2、根据手术类别进行分级讨论。Ⅰ类、Ⅱ类手术病人,由主治医师查房时解决,对Ⅲ类、Ⅳ类手术、疑难重危病人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组织讨论。主刀、一助医师必须参加。

3、新开展手术、涉及其他专科的手术、部分风险极大的疑难、重危病人手术,需由科主任提出,由医务部组织全院性大会诊讨论决定。

4、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3天进行。

5、术前讨论内容: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可能碰到的意外情况及对策、检查术前各项准备是否完善等。术前讨论专册登记,并记录在病历中。

6、大型、疑难、重危病及新开展的手术、毁坏性手术等应在术前讨论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部审核,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施行。夜急诊时,须经科主任和医院总值班同意。

7、术前有关手术的危险及并发症需由主刀向病人直系亲属如实讲清,征得亲属同意并签字备案,必要时请病人单位领导签字,否则不可施行。

8、手术 ___,严格按照各级医生手术准入规定进行,各级医生超范围手术,需报请科主任批准。科主任必须审查每次手术通知单并签字,方可送出。

四、死亡病历讨论为提高医疗质量,及时总结诊疗经验,病人死亡后,科室要在1周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1、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同志均应参加,进行认真讨论,不能就事论事走过场。

2、死亡病例讨论应专册登记,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疾病诊断、简要诊疗经过、抢救过程、死亡原因分析、讨论意见及从中吸取的教训等。除极个别确实存在明显责任、技术因素,要追查当事人责任外,一般主要通过整个诊疗、抢救过程的回顾,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医疗的观念,提高医疗质量。

3、死亡病例讨论应详细记录在病历上,由科主任签字。

流程图:略相关文件:《浙江省台州医院安全积分管理办法》《台州医院质量保证方案》记录表单:临床病例讨论资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单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0689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定义 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 执行。 四、程序 1.讨论对象 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 2.讨论提出 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 ①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旨 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②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欧冠病 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讨论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 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3)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3)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三)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制度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必要时可与病理科联合举行,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几科联合举行时,医教科应有人参加。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入院病例讨论制度 1、对入院三天后凡临床未能确诊的病例,应进行入院病例讨论,尽早明确诊断。 2、由经管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一般在科内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科人员参加。 3、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经讨论后提出治疗方案。 4、由经管医师作相应的记录。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各种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至少组织1—2次。涉及其它专科的要上报医教科,由医教科统一组织,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参加。 2、每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经管医师应作简单的病史摘要,提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入员应作充分准备。 3、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诊疗计划,经管医师应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诊治中发现患者病情改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汇同有关人员研究进一步处理。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要详细记录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诊断、病史摘要、讨论目的、讨论摘要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讨论情况应摘要记入病历内。 5、凡涉及到院内多科大会诊时,各科派出的医师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四)手术前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破坏性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并向医教科报告,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教科长代批。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或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2、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拟定术式、拟定麻醉方式,术前准备事项、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观察事项等,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3、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即进行。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病理科参加或医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尽早明确诊断,制定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特制订本制度。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 1.1 入院 5-7 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较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学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多个科室联合举行。 2.1 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多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3.1 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 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 4.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4.1 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 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一般提出申请的 24 小时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一)各科室应建立常规病例讨论制度。选择住院、出院、术前、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学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至少每月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患者情况,危重患者可随时进行讨论。 2、病例选择:入院3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入院1周以上治疗效果不佳者、危重患者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 3、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

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处负责安排、组织,由分管院长或医务处科长主持,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 三、术前病例讨论 1、手术科室每周定期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 2、病例选择:对拟进行二级及以上的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参加人员:全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手术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必要时麻醉医师参加。 4、管床医生应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按职称由低到高顺序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手术方案、术中、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病例讨论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中随病历存档,术前讨论记录应在术前72小时内完成。 8、术前谈话应有术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1天由各病区医师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填写手术通知单,手术室审核,负责统一安排手术。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集合】

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2) 放疗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提出,科主任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是指疗效不确切、预后较差和病危的病例,由于专业性特点,目前对疑难病例不作制度上的界定,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但原则是:从宽把握、宁多勿缺,特别是存在医疗隐患风险的病例。肿瘤晚期患者和临终关怀的病危患者可由经治医师自行掌握,病重病例鼓励进行讨论 三、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有关医师参加,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目前的拟似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的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 四、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由科室负责人主持。负责主治的医师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住院医师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历,主治医师及时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对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住院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 六、科内讨论仍未解决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大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外一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本科出现疑难病例随时进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主任确认病例讨论时间、科内全部医务人员参加。 三、参加讨论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主管医师必须将病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汇报病历。 四、参加讨论的医师均应发言,并由打指定人员作好讨论记录。 五、从解决现存诊疗中的疑难问题入手进行全程讨论,讨论后的一天内,由主管住院医师完成讨论记录的整理,整理后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决定记入病历中的部分。 六、讨论后的诊疗计划由科主任、主管医师负责实施。XXXX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患者的15%以上﹔(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2.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之后送病案室存档;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3)出院病例讨论会应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以下内容进行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

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起讨论。 3.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应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 (2)由经治住院医师汇报病史,按职称职务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发言,认真进行讨论﹔ (3)由主持人总结,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4)讨论情况在病历和专用记录本上记录,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签。 4.术前病例讨论: (1)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 (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讨论会重点讨论术前诊断、手术适应征,术式,麻醉与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 (4)制订出手术方案、手术注意事项.护理要求,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讨后记人病案﹔ (5)论后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患者及(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并发症,并履行签字手续。 5.死亡病例讨论:

新版疑难病例讨论模板文件.doc

疑难病例讨论工作手册 科别: 年度: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需进行讨论的疑难病例:入院一周内不能确诊病例; 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 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 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 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 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住院超过30天的病例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2、凡遇疑难病例,均应组织集体讨论。讨论分为科内 讨论、科间讨论、全院讨论。 3、参加人员:本科室全体医师,相关护理人员(护士 长、责任护士),特殊病例、疑难病例可邀请医务科、其他 临床科室、功能检查科室人员参加。 4、讨论流程:组织讨论前,主管医师应事先做好准备, 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讨论时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 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 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 论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 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6、讨论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应记录的内容包括:

(1)讨论日期; (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3)病情报告; (4)讨论目的; (5)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讨论意见等; (6)讨论结果。 7 、讨论最后形成的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主管医师应及时归纳入病案。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 2017 年1 月修订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患者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科别神经内科住院号236725 床号4-10 讨论地点医生办公室讨论时间年月日 主持人彭光耀记录者彭光耀 讨论题目: 参加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彭光耀主治医师,李雁副主任医师,杨治明主治医 师,成江副主任医师,吴胜军主任医师,焦妃住院医师,朱飞剑住院医师 讨论意见: 焦妃住院医师:姓名:李新宁,性别:男,年龄:62 岁,民族:汉族。主因“发现意识障碍 1 小时50 分钟”,于2017-04-16 13:40 以“意识障碍原因待查”由急诊收入。 病例特点:患者家属昨日下午电话联系不上患者,今日中午11 时50 分在家中发现患者坐在马桶上, 身体后仰,呼之不应,地上可见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家属急呼120 送来我院,急查颅脑CT 示: 多发脑梗死,遂以”意识障碍”收入院。患者既往糖尿病病史,否认高血压病史,否认药物过敏 史。入院查体:T35.4 ℃P76 次/分R22 次/ 分BP110/70mmHg,嗜睡,查体不合作,全身皮肤粘膜 无皮疹出血点,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口唇无紫绀,颈静脉无怒张,两肺呼吸音低,双下肺可闻 及湿性罗音,心前区无隆起震颤,叩诊心界不大,心率76 次/分,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 性杂音,腹平坦无压痛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肿大,双下肢无浮肿。神经系统查体:嗜睡,呼之 可睁眼,查体不合作。右利手,颈无抵抗,Kernig 征阴性、Brudzinski 征阴性。额纹正常对称、眼裂 正常对称,眼睑无下垂,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直接对光反射灵敏、间接对光反射灵敏。 鼻唇沟正常对称、口角正常对称,张口不合作。四肢肌力检查不合作,肌张力正常。双侧肱二头 肌反射+、双侧膝腱反射+、无髌阵挛,无踝阵挛,腹壁反射正常、肛门反射未查。双侧Hoffmann 征-、双侧Babinski征-、双侧Chaddock征-。辅助检查:颅脑CT示:多发脑梗.血糖波动在8.3-14.9mmol/l 。辅助检查示:血气分析:ph7.322;生化示:CK2313U/L CKMB59U/L ALT51.7U/L AST64.1U/L GGT128U/L ALB35.7U/L BUN14.9mmol/l GLU16.29mmol/l ;血凝示:D 二聚体 1.46mg/l ;血常规示:WBC9.97*10^9/L NEUT%86.45 NEUT#8.61*10^9/l CRP164.190mg/l hsCRP 大于5mg/l ;肿瘤标记物未见异常。复查血示: 血气分析:ph7.419 spo288.2%;生化示:CK2102U/L CKMB47U/L ALT71.0U/L AST101.0U/L GGT107.7U/L TP62.6g/l ALB34.6U/L BUN8.8mmol/l GLU11.6mmol/lK3.50mmol/l ;乙肝两对半各项均示阴性;肿瘤标 记物未见异常;甲状腺功能示:FT3 2.89pmol/l ;糖化血红蛋白59.25%;血凝示:FIB8.10g/l FDP15.03ug/ml D-二聚体 2.88mg/l ;肌钙蛋白17.48pg/ml ;患者血氧较低,再次复查血气分析:ph7.510 spo295.2%。胸部CT示:两肺炎症;两肺多发实性结节影,肿瘤性病变不除外,请密切随访;胸主 动脉及冠状动脉多发钙化斑块、肺动脉增宽;两侧胸膜增厚;肝右叶低密度病灶,建议增强扫描; 颅脑核磁示:右侧基底节区、双侧脑室旁枕角旁多发异常信号,首先考虑急性期脑梗,请密切追随, 必要时增强扫描排除脑病;脑内多发小梗塞。副鼻窦炎,血管核磁未见明显异常;颈动脉彩超提示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早上好: 今天由我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疑难危重病人是指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危重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内容、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那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科主任或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8、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

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 我科存在的问题: 1、科室从上到下重视程度不够; 2、由于手术病人较多,工作量大,未做到及时讨论; 3、专业水平欠缺,思路不够开阔,不能及早识别患者的危重程度; 4、对于危重病例与患者家属沟通不够;以致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机会; 整改措施: 1、加强重视,严格按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进行; 2、争取每周抽取时间安排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3、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对于疑难危重病人加强沟通,做好相关科室会诊及远程会诊,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医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疑难病例讨论总结Word

消化科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总结 (2012-1-1日至2012-6-30日) 为切实提高科室医务人员的临床诊断思维和技能,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科室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对2011-1-1日至2012-6-30日消化科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总结如下: 1、为保证我科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所有我科的疑难病例,均需进行讨论。其他科室涉及我科相关专业的疑难病例,也可进行病例采集、分析、讨论。 2、疑难病例选择一般是指入院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病情加重的患者,除组织科内讨论外、部分涉及多专业及多学科的患者,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外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3、全科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包括护理人员)。 4、本科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讨论参与者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5、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医患沟通建议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6、目前我科半年来疑难病例讨论进行得较好,疑难病例主要集中于不明原因消化道出血、重症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急性重症胰腺炎。炎症性肠病与肠道结核、淋巴瘤及免疫系统疾病的消化道受累的鉴别是消化系统疾病诊治的重要课题,但目前本科类似相关病例数较少,今后需进一步采集、分析、讨论。消化道肿瘤目前有增多的趋势,患者大部分均诊断明确,疾病终末期虽病情危重,但诊断明确,治疗缺乏有效手段。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来临,消化科老龄患者明显增多,此类患者基础疾病复杂,脏器储备功能差,病情进展快,易出现多脏器功能不全,治疗费用及重复住院率高,需科室医护人员进一步关注。 友情提示:本资料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帮助请下载,谢谢您的浏览!

(推荐)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至十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讨论。 三、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四、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五、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六、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七、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八、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九、病程记录 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科举行,也可以儿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科室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室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事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条件成熟的科室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全科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或分组举行(由学科组长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滞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争义,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每科室每2月至少1份病例。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经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详细见会诊制度。 5、讨论程序:由经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经管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参加会诊和讨论的医

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参加讨论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通知相关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 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 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例中疑难病例讨论规定记录以下内容:病人姓名、 年龄、住院号、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讨论者姓名、职务(职称)、讨论目的、病情摘要、参加讨论者发言纪要、下一步诊疗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科主任签名,不得缺少。 上述资料科室留底备查

14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 四、会诊制度 (5) 五、急诊会诊制度 (6)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 八、术前讨论制度 (10)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 十、查对制度 (12)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5)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6)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17)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9)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住院病人10天内不能明确诊断者或诊断尚明确但治疗效果不好者均视为疑难病人。凡遇疑难病例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全院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疑难病人的全方位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疑难病人经本专业三级医师查房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主管医师在住院10天内提交本科室,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医师进行科内病例讨论。主管医师根据科室讨论意见,积极认真实施治疗。对疑难危重病人应随时会诊、诊治。 3、疑难病人需要其它专业科室进行科间会诊,主管医师要陪同会诊。应邀会诊科室应及时安排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会诊。 4、经科内讨论及科间会诊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在病人住院两周以后,由主管医师以文字形式提出全院讨论申请,同时附一份疑难病人简介(包括:简要病史、诊疗过程、阳性体征、检查项目、初步诊断、讨论目的、邀请讨论科室),经科主任签字后,提前一天递交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组织全院讨论,同时报告主管院长,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讨论。 5、接到医务处通知参加全院讨论的医师,应提前查看病人,认真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帮助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6、疑难病人经过病例讨论仍不能明确诊断者,由科主任和主管医师向家属或单位及时交待诊治方面的有关问题。对

经过全院讨论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病人,要向家属及单位提出转外地治疗或请外地专家进一步诊治等事宜,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7、疑难病人讨论应由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及时总结,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建立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制度 (一)临床科室每月要举行一次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会,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包括进修、实习医师均应参加。 (二)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的内容: 1.二周与一月内再次住院病例; 2.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3.非计划二次手术的病例; 4.误诊、漏诊、治疗效果不理想的病例; 5.引起医疗纠纷的病例; 6.存在质量缺陷和错误的病历。 (三)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内容要认真记录,一式二份,科内保存一份,随病历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医务科备案,作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二、危重、疑难病例讨论 各科病房、急诊工作中,必须建立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门诊碰到的复杂疑难病例(包括三次门诊未确诊病人),由门诊部统一安排进行多学科联合门诊,及时解决诊治问题。 (一)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必须有各级医师参加,涉及到其他专科的,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医务科统一组织全院性大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前来指导会诊。 (二)为了保证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的质量,科内应预先通知,并作简单的病历摘要,提出讨论重点和难点。 (三)在讨论中,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集中归纳,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主管医师必须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 (四)组织全院性大会诊时,应派出高年资主治以上人员和临床药师参加会诊。 (五)急诊科遇到重危病人抢救、尤其涉及多科的病例讨论、会诊时,医务科或医院授权于急诊科出面组织。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急诊科有权要求科室的二线医师参加会议。必要时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协助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六)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应专册登记,并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内容包括:简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尽早为患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将修改后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废止。 附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X年XX月X日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对诊断有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

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四、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医务科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

病例讨论制度

廊坊市人民医院 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术前、死亡)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各种疑难、危重病历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各级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涉及其它专科的要上报医务科,在医务科统一登记,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参加。 2、每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作简单的病史摘要,提出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参加人员要作充分准备。 3、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作出总结,提出下一步诊疗计划,经治医师应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诊治中发现患者病情改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汇同有关人员研究进一步处理。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要详细记录病人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诊断、病史摘要、讨论目的、讨论摘要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讨论情况应摘要记入病历内。 5、凡涉及到院内多科大会诊时,各科派出的医师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二、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破坏性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并向医务科报告,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长代批。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或主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2、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拟定术式、拟定麻醉方式、术前准备事项、术中注意事项及术

后观察事项等,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3、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72小时内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即进行。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病理科参加或医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死者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入院日期、死亡日期、入院诊断、死亡诊断、病情摘要、简要的诊疗经过、抢救过程、死亡原因分析等。死亡讨论的最后结论应记录在病历上。 4、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医务科 2005年10月20日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0311

XXX医院关于印发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尽早为患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将修改后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废止。 附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XXX年XX月X日

XXXX医院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5-7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对诊断有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医务科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抄写在病历纸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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