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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个人申请表

电子证书个人申请表
电子证书个人申请表

附註 Note

(i) 如申請人未滿18歲,其獲發出的電子證書上會展示 “e-Cert (Personal/Minor)” 字眼,表明該電子證書的持有人於獲發出該證書時為未成年人士。 If the applicant is under the age of 18, the e-Cert issued to him/her will display the words “e-Cert (Personal/Minor)” to indicate that he/she is a minor at the time the e-Cert is issued.

(ii) 你可選擇不在電子證書內載入任何電郵地址。如你的電郵地址戶口支援依據S/MIME 標準為電郵加上數碼簽署及加密,你可選擇在你的電子證書內載入該電郵地址,以使用此等數碼簽署及加密功能。詳情請向你的互聯網供應商查詢。 You may choose not to include any e-mail address in your e-Cert. If your e-mail address account supports S/MIME-based digital signing and encryption of e-mail, you may choose to include that e-mail address in your e-Cert for signing and encrypting S/MIME- based e-mail. Please check with your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 for details.

電子證書(個人)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e-Cert (Personal) Certificate

首年登記費 - $50

First-year Subscription Fee - $50

N e w 新申請

(iv) 電子證書的有效期由其製作日期起計。如你於附註(iii)的指定郵政局,申請將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內,你的電子證書的有效期會在電子證書即場載入智能身份證當日起計。

The e-Cert validity period will start on the date the e-Cert is generated. If you request Hongkong Post to embed your e-Cert onto your smart ID card at the designated post offices in Note (iii), your e-Cert

validity period will start on the date your e-Cert is embedded onto your smart ID card on the spot.(v) 有關如何檢查智能身份證的版本的詳情,請參閱香港郵政相關網頁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product/ecert/guide/checksidc/index_c.html

For details on checking the version of Smart ID Card, please refer to the Hongkong Post’s web site at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product/ecert/guide/checksidc/index.html (iii) 本申請表可於任何郵政局遞交。如需將電子證書載入你的智能身份證內,則請帶同你的智能身份證,親身於以下任何一間指定郵政局遞交本申請表,及將電子證書載入智能身份證內:【港島區】- 告士打道、郵政總局;【九龍區】-觀塘、尖沙咀;【新界區】-沙田中央、荃灣、元朗。

This application form may be submitted at any Post Offices. If you request Hongkong Post to embed the e-Cert onto your smart ID card , please submit this application form in person , and have your e-Cert

embedded onto the smart ID card at one of the following designated post offices : [HK Island] – Gloucester Road, General Post Office; [Kowloon] – Kwun Tong, Tsim Sha Tsui; [NT] – Sha Tin Central, Tsuen Wan, Yuen Long.Subscriber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e-Cert (Personal) Certificate Important : Read Carefully

電子證書(個人)的《登記人條款及條件》

重要資料:務請細閱

The Hong Kong Post Office (“HKPost”) as represented by the Postmaster General and the Applicant of Hongkong Post e-Cert (“e-Cert(s)”), intending to be legally bound, hereby agree as follows:-1. The Certification Practice Statement (“CPS”) governs the issuance of e-Certs and certification

services provided by HKPost. The CPS is publicly accessible at the HKPost website at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2. By submitting the e-Cert Application Form, the Applicant confirms to have read and

understood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have full notice of the obligations and liabilities of the Subscribers and Relying Parties as set out in the CPS.

3.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together with the CPS, constitute the entire Subscriber Agreement

referred to in the CPS between HKPost and the Applicant, and supersede all prior or contempo-raneous agreements or understanding between HKPost and the Applicant regarding the issuance of e-Certs.

4. A Subscriber is an Applicant who: (i) is named or identified in the e-Cert as the person to whom

the e-Cert is issued; (ii) has accepted that e-Cert; and (iii) holds a Private Key which corresponds to a Public Key listed in that e-Cert.

5. By submission of the e-Cert Application Form and its receipt by HKPost, the Applicant:

a) agrees to pay HKPost the appropriate fee in respect of the issuance of the e-Cert unless such

fee has been waived by HKPost in writing;

b) agrees to be bound by (i)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ii) the provisions of the CPS; c) agrees that the use of the Private Key and the e-Cert is at the sole risk of the Subscriber; d) agrees that HKPost does not give any implied or express warranties in relation to the Private

Key and the e-Cert issued by HKPost;

e) acknowledges that if he/she does not discharge his/her responsibilities as set out in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the CPS properly or at all, he/she may become liable to pay HKPost and/or other persons (including Relying Parties) damages in respect of liabilities or loss and damage they may incur or suffer in consequence;

f) undertakes to protect the confidentiality and the integrity of his/her Private Key by using

reasonable precautions to prevent its loss, disclosure, or unauthorised use;

g) undertakes to report any loss or compromise of his/her Private Key immediately upon

discovery of the loss or compromise and/or of any circumstance in which the e-Cert should be revoked;

h) agrees to be forfeited the use of any Private Key embedded on his/her Hong Kong Identity

Card (“HKID”) in case his/her HKID is seized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r other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under the law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KSAR”), and that HKPost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shall be under no liability to him/her in respect of any such event;

i) authorises the publication of the e-Cert to any other person or in the HKPost repository and

accepts the e-Cert to be issued;

j) agrees that the Postmaster General may limit his/her liability and/or that of HKPost for

negligence and/or breach of contract as set out in the CPS,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or the Private Key and/or the e-Cert issued by HKPost; and

k) agrees that the Postmaster General may further appoint either agents or sub-contractors to

perform his/her obligations under the CPS and/or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6. The Applicant, and as the Subscriber upon acceptance of the e-Cert issued to him/her, warrants

(promises) to HKPost and represents to all other relevant parties (and in particular Relying Parties) that during the operational period of the e-Cert the following facts are and will remain true:

a) no other person has had access to his/her Private Key; b) all information and representations made by him/her that are included in the e-Cert are true; and c) the Private Key and e-Cert are used exclusively for authorised and legal purposes, and in a

manner that will not infringe any third party rights.

7.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PS, HKPos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use of a trustworthy system to: a) issue and publish e-Cert(s) in a timely manner;

b) notify an Applicant of the rejection of his/her application;

c)

notify an Applicant of the approval of his/her application and how his/her e-Cert can be retrieved; d) revoke an e-Cert and publish Certificate Revocation Lists in a timely manner; and e) notify a Subscriber of the revocation of his/her e-Cert.

8. The Subscriber undertakes to pay HKPost a Subscription Fee for each subscription period as

specified in the CPS. The Subscription Fee shall be paid before the commencement of each subscription period unless being waived by HKPost in writing. HKPost reserves its absolute right to review and determine the Subscription Fee from time to time and will publish the Subscription Fee via the HKPost website at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for the information of the Subscribers and the public.

9. If any terms, or any part of any terms, of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re found by any court to

be illegal, void or unenforceable, they shall be severed and deleted, but this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and enforceability of the remaining terms, or remaining part of any terms, of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10.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shall be governed by and constru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HKSAR. The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o the exclusiv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s of HKSAR.11. The submission of the e-Cert Application Form and its receipt by HKPost do not guarantee

approval of the application. If the application is rejected, the Applicant will be notified of the rejection. If the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the Applicant shall be bound by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well as the provisions of the CPS.

由香港郵政署長代表的香港郵政署(“香港郵政”)與香港郵政電子證書(“電子證書”)的申請人擬達成以下協議並受法律約束:

1. 《核證作業準則》(“《準則》”)規管香港郵政簽發電子證書及提供核證服務事宜。 《準則》載於香港郵政網頁(網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供公眾人士查閱。

2. 申請人遞交電子證書申請表格,即確認已閱讀並明白本條款及條件,且完全知悉《準則》所列的登記人及倚據證書人士的義務及法律責任。

3. 本條款及條件連同《準則》構成《準則》所提述香港郵政與申請人訂立的整份《登記人協議》,並取代香港郵政與申請人所有先前或現時有效並關乎發出電子證書的協議或諒解協定。

4. “登記人”指符合以下說明的申請人: (i) 電子證書指名或識別為獲發給該電子證書的申請人; (ii) 已接受該電子證書的申請人;及 (iii) 持有與該電子證書內所列的公開密碼匙對應的私人密碼匙的申請人。

5. 申請人遞交電子證書申請表格並由香港郵政收妥,即:

a) 同意就電子證書的簽發向香港郵政繳付適當費用,除非有關費用獲香港郵政以書面豁免;

b) 同意受 (i) 本條款及條件及 (ii)《準則》條文的約束;

c) 同意有關使用私人密碼匙及電子證書的風險全由登記人承擔;

d)

同意香港郵政從未就香港郵政簽發的私人密碼匙及電子證書作出任何隱含或明示的保證; e) 承諾如未有妥善履行或不曾履行本條款及條件以及《準則》內列明的責任,則或須就

香港郵政及/或其他人(包括倚據證書人士)因此而招致或蒙受的法律責任或損失及損害,向其支付損害賠償; f) 承諾採取合理預防措施,保護其私人密碼匙的機密性(即予以保密)及完整性,以免

丟失、外泄或遭人擅自使用; g) 承諾一旦發現私人密碼匙有任何丟失或外泄,以及/或出現電子證書應予撤銷的情況

時,立即作出通報; h) 同意倘其香港身份證遭入境事務處或其他執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

區(“香港特區”)法例沒收,則放棄使用任何載於其香港身份證內的私人密碼匙,而香港郵政及香港特區政府無須就任何此等情況對申請人負上任何責任; i) 批准將電子證書向任何其他人公布或在香港郵政儲存庫內公布,並接受將予發出的電

子證書; j) 同意香港郵政署長可局限他/她及/或香港郵政因疏忽及/或違反《準則》、本條款

及條件、及/或香港郵政所簽發私人密碼匙及/或電子證書內列明的合約而引致的法律責任;以及 k) 同意香港郵政署長可以指定其他代理人或分包商履行其在《準則》及/或本條款及條

件下的義務。6. 申請人(並於接受向其簽發的電子證書時成為登記人),向香港郵政保證(承諾)並向所有其他有關各方(尤其是倚據證書人士)表述,下開事實在電子證書有效期間俱屬真確並將保持真確: a) 任何其他人均不能取用其私人密碼匙;

b) 電子證書內由其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作出的申述均為屬實;以及

c) 私人密碼匙及電子證書只用作經授權及合法的用途,而使用方式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權益。7. 根據《準則》,香港郵政有責任使用可靠的系統以: a) 及時發出及公布電子證書; b) 通知申請人其申請被拒;

c) 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獲批及如何提取其電子證書; d) 撤銷電子證書並及時公布“電子證書撤銷清單”;以及

e) 通知登記人其電子證書被撤銷。

8. 登記人承諾向香港郵政支付《準則》所指明的每個登記使用期的登記費用。登記費用須於每個登記使用期開始前支付,除非獲香港郵政以書面豁免。香港郵政保留絕對權利不時檢討及釐定登記費用,並於香港郵政網頁(網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公布,讓登記人及公眾人士有所知悉。9. 若本條款及條件的任何條文或任何條文的任何部分被法庭裁定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執行,則其將被分割及刪除,但此並不影響本條款及條件的其餘條文或任何條文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10. 本條款及條件受香港特區法律管限,並按香港特區法律詮釋。協議各方同意接受香港特區法院的專有司法管轄權管轄。11. 香港郵政收到申請人遞交的電子證書申請表格,並不保證申請會被批准。如申請被拒,申請人將接獲通知。如申請獲批,申請人須受本條款及條件以及《準則》條文的約束。

(vi) 聯絡我們 : 電話 :

電郵 :

傳真 :

郵遞 : 東九龍郵政局信箱68777號香港郵政核證機關

Contact us : Tel : Email : Fax : Mail : Hongkong Post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Kowloon East Post Office Box No. 68777

網址 : Web :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2921 6633 enquiry@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hk

2775 9130

个人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所需资料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个人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所需资料
1. 填写个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办理人不是当事者本人,请填写“个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 件)”(个人); 3. 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的地方签上名字;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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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 份证号: (即下面签字人),本人身 (填写),代表人姓名: (即 (填写),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面签字人),代表人身份证号: 为本人合法代理人,到
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 本人在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过 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被授权人:
授权人: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注:请在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上注明“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
项目专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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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印章类型 软件版本 ?扫描章 V1.0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软件制作章 申请章个数 签章有效期 申请日期 壹年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证件类型 申请人联系方式 及 Email 证件号
个人信息
申请人手写签名
(签名)
姓名(签名) 代办人 联系方式 信息 (如无代办人,则 在此栏划横) Email
办理人 意见
经办人(操作员 签名)
日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雁南路西脉大厦九层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含评审专家)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含评审专家)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 信息变更 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 证书类型:个人身份证书 *证书有效期:1年 其它 申请人资料 *姓名:所属单位:所属部门: *是否为评审专家: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留下手机号码有助于证书密码解锁) 电子邮箱:(如申请电子邮件数字证书,必须填写电子邮箱) 省/直辖市:地区/城市: *通讯地址: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JCA ),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BJCA不承担责任。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更新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责任。 因技术需要,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BJ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条款可由BJCA随时更新,BJCA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条

免费个人数字证书的申请与安装

1.免费个人数字证书说明 中国数字认证网为个人或非盈利性机构在线提供免费数字证书,供用户学习使用。免费数字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申请人不需要支付证书使用费用,证书功能与正式证书一致。证书申请和发放采用在线处理的方式,用户可以在线完成证书的申请,并将证书下载安装到自己的计算机系统或数字证书存储介质中。免费数字证书所包含的内容是未经CA机构审核,不提供任何信用等级的保证,不适用于需要确认身份的商业行为,也不应该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依据。 2.实验目的和内容 ①掌握免费个人数字证书申请业务流程;②掌握证书的下载、安装的环节; ③掌握数字证书的导入和导出方法。 3.实验操作指导 ⑴免费数字证书的申请安装操作 ①访问中国数字认证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主页,选择“免费证书”栏目的“根CA证书”。如果是第一次使用他们的个人证书需要先下载并安装根CA证书。如图4-13所示。 图4-13 中国数字认证网主页(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 ②下载并安装根证书。只有安装了根证书链的计算机,才能完成网上申请的步骤和证书的正常使用。出现“下载文件-安全警告”对话框,点击选择打开“rootFree.cer”。出现如图4-14所示。点击上面的“安装证书”按钮,根据证书导入向导提示,完成导入操作。

③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在图4-12 中,选择“免费证书”栏目的“用表格申 请证书”,填写申请表。如图4-15所示。 用户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要求使用 用户真实姓名)、公司、部门、城市、省 份、国家地区、电子邮箱(要求邮件系统 能够支持邮件客户端工具,不能填写错 误,否则会影响安全电子邮件的使用)、证书期限、证书用途(可以选择“电子邮件保护证书”)、密钥选项(可以选择“Microsoft Strong Cryptgraphic Provider ”)、密钥用法(可以选择“两者”)、密钥大小(填写“1024”)等,其他项目默认。注意要勾上“标记密钥为可导出”、“启用严格密钥保护”、“创建新密钥对”三项,“Hash 算法”(可以选择“SHA-1”)。提交申请表后,出现“正在创建新的RSA 交换密钥”的提示框,确认将私钥的安全级别设为中级。 图4-15 填写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④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提交申请表后,证书服务器系统将立即自动签发证书。如图4-16所示。用户点击“直接安装证书”按钮开始下载安装证书,直到出现“安装成功!”的提示。 图4-14 下载并安装根证书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3. 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 业务系统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湖南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

毕业证明书个人申请

毕业证明书个人申请 一、请于201X年3月23日-27日,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不要填错信息),同时务必打印由我院网站生成的“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没有在网上填报信息者,在现场一律不再接受申请。3月28日,将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数据整理与打印。届时网站的学位申请界面将关闭,无法再填报信息。 二、请于201X年3月29日-30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来我院现场确认学位申请信息,递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请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2),并交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没有来现场办理手续并缴费者,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园教学楼二楼。篇二:毕业证明书个人申请山西省201X年下半年开始教师资格证统考,而海南省201X年下半年开始教师资格证统考。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时间从201X年考试正式实施。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大 二、大三,本科大 三、大四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考,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你在校

期间没有申请,成绩有可能已经作废了,现在开始教师资格证统考,不再考试两学了,你可以关注下当地教育局官网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看是否符合条件,或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以前不是师范生这些成绩和证件有效期不是三年的吗?那我应该关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吗?篇三:毕业证明书个人申请推免其实就是报送,分为推免本校和推免外校,一般要求符合的条件都是成绩优异,多数学校在推免时都会选择专业排名前多少的同学,至于报送申请学校都会通知有资格申请保送的同学,下发表格,签订协议就可以了。毕业证书当然一样了,其实推免生和参加考研的学生的区别就是,推免生免去了考研这一个过程,后续的就都一样了,而且推免生多是本科成绩优异的学生,硕士期间会比参加考研的学生更受导师青睐万学海文考研提问者评价谢谢篇四:毕业证明书个人申请同等学力申硕就是‘自考’研究生,入学不用考,自愿缴费读研,所学各门功课考试全部及格,只能发研究生结业证(读研的大学无权发毕业证和硕士证),有了三证(研究生结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士证)才有资格申请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国考及格的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硕士证。这种研究生无学历只有学位证(就是没毕业证有硕士证),不吃香。想获双证(毕业证加硕士证),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参加统考,10月报名次年1月考。统考生的毕业证和硕士证由所读大学颁发。如果你现在已有好工作,读自考研究生也行,弄个硕士证对今后晋级、晋升职称有用;如果想靠读研找到好工作,最好还是参加统考。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业务受理人员(签名) 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签发证书的CA机构【本协议内指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A机构”或“GDCA”)】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并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本协议中的“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证书认证机构(CA)进行数字签名的一个可信的数字化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用户约定: 一、《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简称“本协议”或“用户协议”)由用户与CA机构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CA机构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用户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及损失,请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须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并对本协议进行签署后,才能继续申请或使用CA机构提供服务的数字证书。 二、CA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一)CA机构权利: 1、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2、有权要求用户按时交纳服务费用。3、有权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4、有权要求用户对所知的CA机构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CA机构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CA机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CA机构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签发证书的CA机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签发证书的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权利:1、有权要求CA机构提供有效的数字证书。2、有权在因CA机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时要求CA机构给予赔偿。 (二)用户义务:1、提供可验证的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2、妥善保管CA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口令,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3、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4、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CA机构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5、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吊销的数字证书;6、按时向CA机构及业务受理点交纳服务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CA机构的责任:(一)用户在申请和使用CA机构的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列义务之一的;(二)用户故意、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三)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服务中断;4、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用户将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CA机构不承担责任; 5、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CA机构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新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二)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三)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四)由于数字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五)用户未按时缴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六)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等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用户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八)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九)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采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 六、数字证书的注销: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或者因自然人死亡、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CA机构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CA机构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数字证书的更新:当数字证书超过有效期时,用户如需要继续使用,须在证书失效期前30天内向CA机构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机构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CA机构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CA机构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CA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用户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本协议不适用于CA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若任意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CA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十二、本协议需要用户签字盖章且用户资料经CA机构审核通过才能生效,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CA机构盖章之日。 用户方(签字/盖章): CA机构(盖章): 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员(签字): 日期:日期:

实验数字证书的申请与使用 (参考步骤)

实验数字证书的申请与使用(参考) 实验性质与背景知识 本实验为必做课程实验,分为认知性、验证性和应用性实验。 数字证书提供了一种在 Internet 上身份验证的方式,是用来标志和证明网络通信双方身份的数字信息文件,与司机驾照或日常生活中的身份证相似。数字证书是由一个由权威机构即CA机构,又称为证书授权(Certificate Authority)中心发行的,人们可以在交往中用它来识别对方的身份。在网上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交易双方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并使用数字证书来进行有关交易操作。数字证书包含一个公开密钥、名称以及证书授权中心的数字签名。一般情况下证书中还包括密钥的有效时间,发证机关(证书授权中心)的名称,该证书的序列号等信息,证书的格式遵循相关国际标准。 本实验包括数字证书的下载、安装,以及使用数字证书发送加密和签名的安全电子邮件。 作业做好后应该有如下图例: (7)图三 实验步骤 A、在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网站申请数字证书并安装到自己的机器中。 申请证书: 第一步,登录Ca365的网站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点击安装根证书,完成根证书安装。 第二步,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在注册页面中按规定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建议大家用163信箱,配置OUTlooK可以统一) 第三步,辨识码为自己设置的密码。

第四步,进入邮箱,收管理员发来的电子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进入获取证书的页面,点击“获取”,进入确认页面,输入个人身份号(管理员电子邮件中发来的号码),完成安装。 B、在IE中查看数字证书 首先在打开Internet Explorer,在Internet Explorer的菜单上,单击“工具”菜单中的“Internet选项”。选取“内容”选项卡,点击“证书”按钮来查看读者信任的当前证书的列表。 点击“个人”选项卡可以查看读者已经申请的个人数字证书;选定读者要查看的个人数字证书,然后单击“查看” 按钮,可以查看证书的详细信息。 注意,要先安装该网站的根证书,并将机器时间设置成正确的当前时间,有的同学所用的机器时间显示不对也无法正常实验。 找到其他人的证书(没有私钥的)也安装到自己的机器中。两个同学一组,互相安装证书。 注意: 电子邮件的加密前提是必须要收件人和发件人都有数字证书,如果发件人想要给指定的收件人发送加密邮件的时候,那么必须有这个指定的收件人发送的签名邮件,如果使用Outlook Express或者Outlook接收邮件,那么在收件箱中收取邮件,选定该邮件单击右键选择“将发件人添加到通讯簿”选项,则系统会自动将收到邮件的签名证书导入系统,这样在下一次想要给对方发送加密邮件的时候,只需要选中加密按钮即可完成加密过程。 C 证书的导出

个人证书申请(更新)表

个人证书申请(更新)表 NO: 注意事项: 1.请如实、准确、详细、清楚的填写; 2.请用钢笔、签字笔手工填写或打印已填写好的电子版《个人证书申请(更新) 表》(电子版表格在下载); 3.用户在申请时,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军官证、士 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办理时,须同时携带授权办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书,供山西CA审核存档; 4.申请人或办理人均需在各自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属于单位内部应用的 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5.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所提交材料和证件合法有效;在正式申请或更 新数字证书前请仔细阅读《SX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旦递交申请则视作承认并自愿遵守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 6.证书有效期为壹年,每年进行壹次更新。 个人基本信息:□首次申请□更新 姓名性别电子邮 箱 家庭住址邮编 工作单位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

办理(联系)人信息: 办理人签名 受理(联系)人信息: 受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太原市高新科技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C座一层 电话:(0351)7034300、7035041-66 传真:(0351)7035076 数字 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SXCA)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在申请使用SXCA签发的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阅读本《SX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以下称《服务协议》)。若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请勿申请使用SXCA的数字证书。 本协议将于您向SXCA递交申请并获得其审核批准(SXCA授权的受理人签字)后生效。 (一)SXCA的数字证书是经SXCA签发的包含单位、或个人、或设备身份信息的数字 证书。它用于在进行信息交换、电子签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网络活动中,标识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部门等单位、或个人、或设备的身份并对其签名进行验证。证书申请者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按照SXCA或其授权机构的业务规程办理手续。 (二)在申请使用证书及其相关服务前,证书申请者需要了解《SXCA电子认证业务规 则》和与证书相关的义务及法律责任。《SX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公布在SXCA 网站()。《SX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SXCA及其证书订户均须严格遵守。 (三)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 为证书订户。 (四)作为权威、公正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SXCA承诺:由于其本身或其授权机构 技术、管理等内部原因造成数字证书私钥泄露和被破解,给证书订户和其他证书依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SXCA承担赔偿责任。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1.*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流程请参照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及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2.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和经用户同意并 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责任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关责任。 3.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个工作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4.咨询客服热线:4007000813。 用户须准备的申请资料及办理地点: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业务办理授权书(可在贵州省交易中心官网或贵州CA官网下载,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3.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社会团体须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申请,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GZ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用户需知: 1.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带有*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2.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3.咨询客服热线:95105813。 用户须准备的申请资料: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申请人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如经办人为代办,需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用户本人亲自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的,则经办人信息不用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也不需要提交。 用户声明: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 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GDCA”)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乙方”)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协议标的:本协议中的“证书”指包含了证书持有者的企业身份信息,公钥及证书颁发机构(GDCA)的签名,并且保证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1、乙方向甲方购买数字证书, 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2、产品价格、支付时间以证书申请表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2、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纳服务费用。3、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4、有权要求乙方对所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甲方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GDCA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并在甲方的官方网站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上公布。2、甲方保证乙方使用和发放的公钥算法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在数字证书的有效期内不会被破解。如果发生被破解的情况,经甲方或权威机构确认后,甲方对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数字证书。 2、有权要求甲方使用和发放的证书在有效期内不会被破解。3有权在因甲方原因导致数字证书认证错误,给乙方造成损失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义务:1、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2、妥善保管甲方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信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3、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4、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5、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注销的数字证书;6、根据规定按时向甲方及业务受理点交纳服务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1、乙方在申请和使用甲方的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所列义务之一的;2、乙 方故意、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3、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服务中断;4、甲方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乙方将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数字证书,乙方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甲方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导致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甲方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主动废除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新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2、与数字证书中的 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3、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4、由于数字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5、用户未按时缴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6、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用户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8、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9、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采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 六、违约责任:若甲乙任意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数字证书的注销。乙方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或者因自然人死亡、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 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甲方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甲方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 乙方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八、数字证书的更新。乙方数字证书的默认有效期为二年,以交纳服务费用的期限计算实际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数字证书将会自动失效。 乙方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在证书失效期前30天内向甲方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甲方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九、协议书的变更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甲方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 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乙方如果因此而需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甲方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协议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本协议书不适用于甲方签发的测试证书。乙方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在数字证书申请表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将以下证明材料提交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授权的受理单位审核: ①填写完整的本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签字)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授权书》 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供《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按照要求格式准备。 I. 申请人基本资料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II. 所在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III. 申请人声明 IV.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V. 备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认证公司),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数字认证公司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用户为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使用电子认证服务等目的,需向数字认证公司提交相应用户信息和证明材料。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数字认证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数字认证公司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2.用户在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时提交的相应信息、资料,经授权经办人在本协议签字,即视为明确理解并同意数字认证公司将上述提交的信息、 资料用于开展电子签名、数字证书服务等业务。 3.数字认证公司依据《电子签名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收集证书申请者信息并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数字认证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数字 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存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提交的信息、资料,用户可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网站查阅相关文件材料。 4.数字认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 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5.数字认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数字认证公司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6.数字认证公司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 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数字认证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1.数字认证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2.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 及相关后果,数字认证公司不承担责任。 3.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认证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 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 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6.数字认证公司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数字认证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数 字认证公司责任,数字认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数字认 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数字认证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2.因技术需要,数字认证公司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数字认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构更新证 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1.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数字认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 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数字认证公司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用户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 册机构请求吊销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数字认证公司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1.数字认证公司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条款可由数字认证公司随时更新,数字认证公司会通过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93507655.html,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 的协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数字认证公司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本协议与数字认证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 4.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数字认证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 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 5.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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