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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国华徐电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批准:王传栋

审核:黄亚

编制:张怀忠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6日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全过程动态管理,落实承包商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设备和环境安全,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华电力管控体系《承包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公司外委项目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承包商记分管理是指公司对承包商安健环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承包商作业人员不良行为或管理不善等违法违章时采取记分的监督管理措施,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记分结果将作为限期上岗、停工整改、约谈、清退、黑名单等量化考评管理手段的依据。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严重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一般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轻微伤害或职业病的事故。

第四条承包商记分管理由安健环监察部统一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承包商记分记录由安健环监察部、承包商使用单位报送、投诉举报等渠道采集汇总组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负责人:由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制度的修订,检查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第六条制度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主管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收集本公司对制度的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二)反馈改善本制度的建议。

第七条职责分工

(一)安健环监察部主要职责:

1、安健环监察部负责编制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2、负责本公司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负责对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实施承包商记分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4、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5、承包商记分记录形成后,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下发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

(二)承包商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1、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的承包商记分记录。

2、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在定期的承包商评价工作中,应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与承包商评价标准相关条款相结合进行评价。

4、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安健环监察部。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八条承包商及作业人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再给予记分管理,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项目。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或不服从公司生产指挥命令。

(二)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重要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重大环保事故。

(三)发生严重威胁消防安全。

(四)发生造成对公司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职业卫生事件。

(五)发生造成对公司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治安事件。

(六)被评价为四级的承包商。

第九条记分周期

(一)承包商记分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承担外委项目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期限起始准入之日起计算,承担多项外委项目以首次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期限起始准入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记分清零。

(二)作业人员违章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办理上岗出入证准入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记分清零。

第十条记分汇总:

(一)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对使用的承包商实施承包商记分之日起三日内,负责将部门安全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的承包商记分通知单第一联纸质版报送安健环监察部。

(二)安健环监察部对承包商的使用单位报送的承包商记分通知单核实后,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下发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安健环监察部和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分别建立承包商记分记录。

第十一条记分方法。承包商和个人分别记分。

(一)依据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0分、5分、3分、2分、1分五种(见附件: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记分标准)。

(二)承包商作业人员违章记分分值累加到承包商。

(三)对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四)承包商及作业人员一次有两个以上违章记分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十二条记分处理

(一)承包商记分处理

1、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0分但未达到30分的,由安健环监察部组织对承包商执行约谈,承包商负责人按照约谈会议纪要落实整改。

2、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30分但未达到40分的,由安健环监察部组织,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对承包商执行约谈,责令停止工作,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从约谈次日起,违章加倍处罚。

3、承包商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40分以上的,公司将承包商记分记录情况通报到承包商法人代表。

(二)作业人员违章记分处理

1、作业人员违章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3分以上但未达到5分的之日起,由安健环监察部暂扣上岗出入证,限期上岗3个工

作日。上岗前应当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班组参加为期1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器具检查与使用方法、职业健康、劳动防护要求、作业环境文明生产、消防、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将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交安健环监察部核实,安健环监察部经核实后返还上岗出入证,恢复上岗资格。

2、作业人员违章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5分以上但未达到10分的之日起,由安健环监察部暂扣上岗出入证,限期上岗5个工作日,上岗前应当到承包商使用单位参加为期4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其中二级安全教育学时12学时,三级安全教育学时20学时;将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记录交安健环监察部核实,安健环监察部核实返还上岗出入证,恢复上岗资格。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安健环监察部通报给予清退,自清退次日起一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外委项目工作。

3、作业人员违章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0分但未达到15分的之日起,由安健环监察部暂扣上岗出入证,限期上岗10个工作日,上岗前应当参加为期5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安健环监察部返还上岗出入证,恢复上岗资格。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安健环监察部通报给予清退,自清退次日起一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外委项目工作。

4、作业人员违章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5分以上的,列

入公司承包商人员黑名单,安健环监察部将承包商人员黑名单通报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后勤武保中心等相关部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外委项目工作。

第十三条承包商评比:承包商记分将作为承包商先进评先依据。承包商记分累计达到10分的,取消承包商及个人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第十四条承包商异议处理: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认为对纳入记录错误的,可以向做出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健环监察部提出异议,一般由承包商及作业人员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安健环监察部收到异议申请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应当予以纠正,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附件1: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记分标准

附件2: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记分通知单

附件3:承包商作业人员违章记分记录表

附件4:承包商记分记录表

附件1: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违章记分标准

1、作业人员违章记分标准

1.1 作业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一次性记分10分;

1.1.1 发生严重未遂事件,人身轻微伤害事件。

1.1.2 发生设备异常以上事件尚未构成事故。

1.1.3发生火险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社会治安事件。

1.1.4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使用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

1.1.5饮酒后上岗作业。

1.1.6在重点防火区域吸烟。

1.1.7经公司审定的其他严重违章作业行为。

1.2作业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一次性记分5分;

1.2.1发生一般未遂事件。

1.2.2现场作业不戴安全帽。

1.2.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悬空、临边作业未使用防坠装置。

1.2.4高处投掷抛物。

1.2.5使用未经检验的安全工器具,使用电动工器具时未使用漏电保安器。

1.2.6在一般作业禁烟场所吸烟,易燃易爆场合明火无许可手续。

1.2.7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1.3作业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一次性记分3分;

1.3.1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擅自拆除脚手架结构。

1.3.2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证件或证件复印件。

1.3.3使用检验过期、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1.3.4客货混装,超速超载。

1.3.5未经许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3.6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1.4作业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一次性记分2分;

1.4.1高处作业安全带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悬空、临边作业防坠装置不符合要求。

1.4.2安全帽佩戴不符合要求。

1.4.3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4.4攀、坐不安全装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

1.4.5高处使用的工器具、物件无防止掉落的措施。

1.4.6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1.5作业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一次性记分1分;

1.5.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出入证。

1.5.2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1.5.3现场物体存放不当,存在安全隐患。

1.5.4废弃物未按照要求处置。

1.5.5上脚手架前未检查确认签字。

1.5.6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2、承包商记分标准

承包商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累加到承包商记分

2.1承包商有下列违章之一,一次性记分10分;

2.1.1发生设备异常以上事件尚未构成事故。

2.1.2发生火险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社会治安事件。

2.1.3在重点防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工作票。

2.1.4发生安健环事件后故意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2.1.5经公司审定的其他严重违章。

2.2承包商有下列违章之一,一次性记分5分;

2.2.1生产施工现场未办理许可票。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2.2擅自解除防误闭锁装置,不按规定装设接地线或擅自拆除接地线。

2.2.3承包商未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开工。

2.2.4施工现场安全工器具未检验。

2.2.5未经许可私接汽、水、电。

2.2.6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2.2.7现场发生泄漏和轻微污染事件。

2.2.8发生安健环事件后故意隐瞒不报,未造成影响的。

2.2.9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2.10作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考试上岗作业。

2.2.11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技术交底上岗作业。

2.2.12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

2.3承包商有下列违章之一,一次性记分3分;

2.3.1施工现场安全工器具、装置、设施不合格。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2.3.2驾驶机动车辆客货混载,超速超载。

2.3.3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2.3.4孔洞、沟道、窨井盖板掀开,走梯、平台防护栏杆拆除后无安全防护设施,现场临边及四口无防护设施。

2.3.5在起吊区域,有人逗留或通过,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2.3.6 高处交叉作业,无安全隔离防护措施,无防高空落物措施。

2.3.7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

2.4承包商有下列违章之一,一次性记分2分;

2.4.1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或占用防火间距。现场动火作业防护措施执行不到位。

2.4.2移动电源箱未闭锁,外壳未接地,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2.4.3施工现场存在烟头。

2.4.4检修完毕,在封闭孔门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

2.4.5深沟、道路施工无安全防护装置,夜间无警示红灯。

2.4.6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气瓶防震胶圈等安全装置未配置,未垂直固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2.4.7在受限空间、潮湿、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压不符合要求。

2.4.8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

2.5承包商有下列违章之一,一次性记分1分;

2.5.1对各类安健环检查整改通知未按期完成整改,又未及时反馈。

2.5.2不按时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会议也未履行请假手续。

2.5.3临时电源线架设不符合要求。

2.5.4现场各种物品未按照要求定置隔离摆放,存在安全隐患。

2.5.5经公司审定的其他违章。

附件2:承包商记分通知单

承包商记分通知单(第一联:存根)

承包商:安全主管:经理:承包商记分通知单(第二联:被记分单位)

承包商:安全主管:经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15年7月24日 1 企业制度-实施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制度名称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制度制度NXNHGC005 编号文号 0720150 制度主办第一版工程发展部版本部门会签工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所属业务类别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工程承包商现场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者工程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工程发展部日期生效废止说明 / 日

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制定依据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约束对象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所属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层级《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理/工程计划管理业务考核办法》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所属理/工程开工及过程控层级《建设项目HSE管理及制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所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及察与监测/工程质量监层级测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 2 3 目录 1 基本要求........................................... ....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 5 2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详]

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 1 目的 为做到承包商管理规定的规化和完整性,便于有关规定的操作和执行,现对已颁发的《承包商责任考核和信誉评价办法》、《承包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完善。 2 适用围 本规定和考核细则适用于承建石化集中管理工程的所有承包商。 3 容 3.1 劳保着装(包括劳保鞋)规定 3.1.1 承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穿着本单位的劳保着装。 3.1.2 劳务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须统一着装,着装颜色可不与本单位的着装颜色一致。 3.1.3 工程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穿着本分包单位的统一着装。 3.1.4 上述各类人员劳保着装要有代表本单位的醒目标志。 3.1.5 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或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3.2 佩戴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3.2.1 承包商、分包商(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2.2 安全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报废期限的一律更换。 3.2.3 佩戴的安全帽要印有本单位的标志,并统一编号。

3.2.4 上述各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携带上岗证,上岗证的编号要与安全帽的编号一致(本单位上级人员现场检查或外请专家现场指导等特殊情况除外)。 3.3 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规定 3.3.1实行承包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的报告制。为便于现场的检查和核实,各承包商应按年度将在册职工和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报送到工程部。 3.3.2 如因承建工程量的大小而发生劳务分包人员的变化,要做到及时变更上报。 3.3.3 各承包商报送的《花名册》实行统一格式。样式详见附件一。 3.4工程专业分包的规定 3.4.1实行工程专业分包报审制。承包商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再报送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审查,然后报经工程部部长批准。批准后的报审表交工程部综合计划部门备案。《工程专业分包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二。 3.4.5工程专业分包单位需在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单位中选择。特殊专业需分包石化建设工程资源库以外单位的,应先行报告、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 3.5工程劳务分包的规定 3.5.1 工程劳务分包要符合有关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 3.5.2 如有劳务分包,除按规定报送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外,同时将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和资信文件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备案。 3.6 承包商档案管理规定 3.6.1档案管理容 a、承包商按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业绩、劳动力状况、生产装备以及其它等有效资质、资信文件和复印件;

2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第二章记分管理 第四条实行累计记分制,由医务部负责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 第五条累计记分以自然公历年度1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值清除,重新开始记分。 第六条一个记分周期内,根据累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予以以下处理: (一)记分达4分者,医务部予以诫勉谈话;

(二)记分达6分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种评优活动,科内通报批评; (三)记分达8分者,延迟一年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记分达12分者,按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暂停医师处方权1-3个月,医务部培训1个月。 第七条不良执业行为通过患者投诉、来信来访、病人问卷调查、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医院管理专家质量检查和日常巡查抽查、医院医疗过错评判委员会意见、医疗事故鉴定书、医疗损害鉴定书、第三方调解机构建议书和分析意见、人民法院判决书等途径获得认定。 第三章记分标准 第八条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扣款300元:(一)依照《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进行评分,被评定为乙级门诊病历的直接责任人; (二)未履行带教义务,致使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单独执业的; (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的; (四)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执或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每发生1次医疗投诉,包括各种途径的投诉经调查属实且确存在过错的; (五)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首诊责任人,未按规定时限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的;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资料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并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调动员工参加培训学习、授课、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全员素质,造就一支优秀员工队伍,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企业整体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培训积分:是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计量工具。 3、适用范围 3.1 人员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2 时间范围: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涵盖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培训活动。 3.3 培训形式:讲授式、实践式和教练式。 3.3.1 讲授式:课堂授课、外派培训、讲座等; 3.3.2 实践类:主题任务、拓展训练、标杆学习、书籍学习、案例研究等; 3.3.3 教练式:导师指导、师带徒、内部讲师授课等。 4、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1 负责公司培训积分体系的建设和积分工作的整体推进; 4.1.2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跟进与监督; 4.1.3 建立员工的培训积分档案。 4.2 其他用人部门职责 4.2.1 根据培训需求,拟定各部门培训计划; 4.2.2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订; 4.2.3 部门内部培训的开展及结果反馈; 4.2.4 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4.2.5 及时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反馈。 5、培训积分管理流程 5.1 积分申请程序 5.1.1 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内部培训,由各组织培训人员负责整理符合条件可获得培训积分的员工名单及相关资料,于培训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呈报人力资源部,无特殊原因超过一个月不报视

作放弃本次申请积分。 5.1.2 员工参加外部机构培训须在培训结束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3 员工业余自修每一门单科结业均须在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4员工出国考察/双向交流回到岗位后一个月之内知会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5.1.5 以上须由员工申报的各类培训如员工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申请本次积分。人力资源部对积分予以认可后入该员工的《员工培训积分登记表》。 5.2 积分公布 人力资源部将于每季度初公布本年度截止到上季度末的员工培训积分状况。 5.3 积分补报 员工确实因长期出差、休假等实际原因漏报积分申请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发送相关课件自学或以其它方式积分。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在一年内申请补报,超出一年将不再予以补报。 6、积分达标内容及标准 6.1 公司根据前一年度培训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培训目标综合确定各层级人员年度积分任务,并与年度培训计划一起发布。 6.2 积分核算:原则上 1学时=1积分,特殊情况课程积分见附件: 6.3 每次培训前,负责组织培训的人员应该公布该培训课程积分数,并通知必修人员参加培训,必修人员积分数=培训课程积分数:选修人员积分数=培训课程积分数+1。 6.4各部门员工年度教育培训积分达标率纳入教育培训年度目标考核。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精)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 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帐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施工负责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再报给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 [2009]87 号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 5 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完善, 专家组签字认可,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承包商管理规定

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检维修等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和集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原职责基础上将承包商的管理统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在公司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完善、制修订承包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公司服务的三类承包商进级二类承包商申报的初审工作; (三)负责三类及检维修类承包商的准入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质量和HSE评审及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包商准入证和暂设证的发放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能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承包商准入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合同文本; 3.负责承包商作业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4.负责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 1、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咨询、勘察、设计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EPC和PC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三)机动设备处 1.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准入的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检维修承包商全过程的检查、监督、评价、管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部 1.负责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查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及EPC和PC项目的管理工作;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我们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在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张西臣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主管工程师、队长、安全员、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施工队根据施工人数设置专职安全员,各对对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队各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负责本队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和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承包商为承包事业部各在建单位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检修、技改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本规定所指建设单位为事业部各生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按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在建企业参照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罚则部分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承包商应有的基本条件 四、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中粮集团、生化能源事业部、所在地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五、承包商必须接受建设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七、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八、承包商应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九、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应都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承包商安全资质的评审 十、建设单位的机动工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相应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的审核和评价。 (一)机动工程部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资质水平等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工商局发)。 2、施工、安装资质等证明文件。 3、若存在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二)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安全环保部门需审核的内容包括: 1、机动工程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承包商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等的原始记录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3、承包商单位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文件。 审核合格后发《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参

承包商管理制度

鲁Q/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写:焦德永 审核:巩汝强 批准:孟广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 20日 1 目的 为了适应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与外来施工队伍的协作,确保公司良

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承包商管理制度》。 4 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部门负责,子公司项目由子公司牵头部门负责。 分区管理原则。施工项目属于新建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属于生产区域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宜,并协调联系项目所在区域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属地单位要进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三个必须”的规定。“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车辆超速。“三个必须”即:必须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工作岗位签字登记、必须有安全联络员方可施工。 加强承包商事故管理,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公司事故管理。公司在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 引进主管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各级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单位要妥善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以备后查。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工程主管部门、工程属地单位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工程属地单位要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后方可施工。工程主管单位、工程所在单位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承包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后必须接受公司的处理。 5 工作流程 标。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创造良好施工生产环境,减少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的社会信 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 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 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 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安全不能 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不能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所属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直属单位统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可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年度安全控制目标。公司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为“三消灭、两严防、一控制”。即消灭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消灭因工程施工造成的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和影响公路或航运交通安全的事故,消灭车辆、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事故。严防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严防分承包企业员工死亡事故。大力控制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具体指标是: 公司年员工因工死亡率为0,年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控制目标,在年度安

外委承包商管理办法

****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以下简称****)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管理,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等外委管理体系,对外委承包商安全业务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安〔2016〕668号),《****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及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容要求和检查评价。 第三条专用术语 (一)外委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检修、运行、消防、安保、原材料进厂、灰渣膏外运、后勤、保洁等外委服务的单位。 (二)外委项目:是指公司在自身资质或能力围应承担,但由于其他原因需外部单位承揽实施的项目。 (三)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育、统一考核。 (四)五个关口:是指对外委队伍的资质、业绩和履约能力等进行格审查,把好“准入关”;与外委队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流程和责任,把好“责任关”;建立外委队伍安

全管理档案,保证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队伍的专业化,把好“稳定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外委队伍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施工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等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把好“验收关”。 (五)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 (六)六不开工: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未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防措施不开工;安全技术防措施准备执行不到位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清不开工;应到位人员未到位不开工;未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不开工 第四条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外委承包商安全、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照****、****外委业务管理要求,公司对外委承包商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统一”、把“五个关口”、执行“五个一样”,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二)负责向外委承包商提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知识和安全技术资料学习、培训。 (三)组织制定外委承包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把外

【管理办法】积分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自觉性,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激发广大员工以工作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同时满足员工的精神追求,成就员工梦想,持续建设公开、公正、提升、创新、分享的企业文化,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总经理级以下的所有员工。 3.名词定义: 3-1.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综合业绩的考核成果的分值体现,是评定先进、晋职晋级、年终奖、分红以及股权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荣誉表彰挂钩。 3-2.积分制管理:就是用积分(奖分和扣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养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并记录和永久性使用。 4.职责: 4-1.公司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制定、解释、裁决,接受和复核被实施奖惩部门、员工的申诉。 4-2.公司员工委员会是积分制管理的监督、检查、执行与补充完善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积分管理规定以及积分的实施、统计、公示等相关工作。 5.内容: 5-1.积分管理机构 5-1-1.积分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积分制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仲裁。管委会由公司总经办、营销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5-2.积分管理原则 5-2-1.个人积分终身有效(只要在公司内持续就职),可无限次重复使用。 5-2-2.实行以公司为单位(员工委员会)和以部门(二级部)为单位分层授权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增加、减除积分的办法。 5-3.积分说明 5-3-1.员工积分=基础积分+工龄积分+职务积分+职称积分+学历积分+奖励惩罚分。 ①基础积分=业绩考核积分+专业技能考核积分,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业绩考核积分为60分,专业技能积分为40分。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101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防护为重点,同时抓好现场生产、电、机械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计划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制,对于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中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 4、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

要向职工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若改变原计划须取得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 6、专职安全员参加由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题会议,奖优罚劣并及时整改。 7、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作好记录;落实入场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9、执行《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国华徐电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批准:王传栋 审核:黄亚 编制:张怀忠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6日

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商全过程动态管理,落实承包商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设备和环境安全,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华电力管控体系《承包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公司外委项目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第三条承包商记分管理是指公司对承包商安健环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承包商作业人员不良行为或管理不善等违法违章时采取记分的监督管理措施,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记分结果将作为限期上岗、停工整改、约谈、清退、黑名单等量化考评管理手段的依据。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严重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一般未遂事件是指该未遂事件一旦产生后果,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轻微伤害或职业病的事故。 第四条承包商记分管理由安健环监察部统一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承包商记分记录由安健环监察部、承包商使用单位报送、投诉举报等渠道采集汇总组成。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负责人:由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制度的修订,检查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第六条制度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主管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收集本公司对制度的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二)反馈改善本制度的建议。 第七条职责分工 (一)安健环监察部主要职责: 1、安健环监察部负责编制承包商记分管理办法。 2、负责本公司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负责对承包商的使用单位实施承包商记分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4、负责对承包商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5、承包商记分记录形成后,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下发到承包商的使用单位。 (二)承包商的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1、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的承包商记分记录。 2、负责使用的承包商记分管理工作。 3、在定期的承包商评价工作中,应将承包商记分记录与承包商评价标准相关条款相结合进行评价。 4、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安健环监察部。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八条承包商及作业人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再给予记分管理,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承担项目。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编版)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必须保证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落实省卫生厅、市医管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完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考核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在执行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不遵守医疗规章、规范、常规,存在过失或者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管理采用年度记分制,任现职年限内累计记分。实行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一人一档,档案记分列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晋升、晋级、聘用的依据。 第三条对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科室与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后记分,并发整改通知书。各科室应严格对照院部监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执业行为认真整改,整改措施及效果由医务处签字确认。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按规定记分: 一、因技术原因存在不足或缺陷: 1. 院级投诉记0.25分/次。 2. 局级投诉记0.5分/次。 3. 越级投诉记0.5-2分/次。 二、因技术原因发生医疗事故: 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2分,相关责任人记1分。 三、因责任心问题造成投诉的: 1. 院级投诉记0.5分次。 2. 局级投诉记1分/次。 3. 越级投诉记1-4分/次。 四、因责任心问题造成医疗事故的: 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6分,相关责任人记5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五、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如下标准记分: 1. 发生下列情况者每次扣1分: ⑴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问题,造成医疗投诉或纠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处理给医院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⑵在行风方面受到二次以上(含二次)告诫谈话者。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管理,确保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或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包括承担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安技措、设备安(组)装、设备租赁、设备维修养护、大修理、切块承包、联合运输、劳务输入、外委施工(承包)单位自建、外委施工(承包)自用设备安(组)装等的单位(简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天池能源公司项目施工的投、招标工作。严禁无资质队伍参加施工作业。 第四条外委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规范及天池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监察、施工管理部门、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使用单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负责外委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对非单独项目部的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对不积极配合和服从天池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取消其参加公司其它工程项目的资格。 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决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额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 第六条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是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程验收等,从专业技术方面进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施工管理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若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质量事故或重大险情,要按国家和天池能源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 第八条工程建设使用单位是指工程完成后使用管理的公司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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