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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计规范

电力设计规范
电力设计规范

第1.0.1条为使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电力能源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第1.0.3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

关规定。

第1.0.4条应根据所在城市的性质、规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动力资源的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城市电力规划。

第1.0.5条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第2.0.1条城市用电负荷urban customrs'load

在城市内或城市局部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之总和。

第2.0.2 条城市供电电源urban power supply sources

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总称。

第2.0.3条城市发电厂urban power plant

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各类发电厂。

第2.0.4 条城市主力发电厂urban main forces power plant

能提供城网基本负荷电能的发电厂。

第2.0.5 条城市电网(简称城网)urban electric power network

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

第2.0.6条城市变电所urban substation

城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第2.0.7条开关站(开闭所)switching station

城网中起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作用的配电设施。

第2.0.8 条高压深入供电方式high voltege deep in gtypes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城网中66K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送电线路及变电所深入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布

置,就近供应电能的方式。

第2.0.9条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线路走廊)high-tension line corri-dor

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

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

磁干扰及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电力设计相关标准

高压开关柜设计标准 GBI 56-93--《标准电压》 GB31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311.6-83--《高电压试验技术》 GB763-96--《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1408-89--《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 GB2706-89--《交流高压电器内热稳定试验方法》 GB2900.1-82--《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 GB3309-8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3804-90--《3~63kV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7354-87--《局部放电测量》 GB11022-89--《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4808-93--《交流高压接触器》 IEC420-1990--《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的组合电器》 SD/T318-89--《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变频电源设计标准 GB12668-1990-- 《交流电动机半导体变频调速装置总技术条件》 GB12668.3-2003-- 《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标准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GB/T 12668.4-2006--《交流电压 1000V 以上但不超过 35kV 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 EN50082-2--《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 IEEESTD-1992--《输入谐波》 IEEE519--《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 GB 12326-2000--《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 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 13422-92--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电气试验方法》 GB/T 10228--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10233-88-- 《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7678-87--《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 GB/T 3859.1-93--《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 3859.2-93--《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 GB/T 3859.3-93--《半导体变流器变压器和电抗器》 SD318-1989--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DL/T538-2006--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93-200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2900.1-1992--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156-2003-- 《标准电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6. 第 7.0.9条: 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地区;右侧是用于超过500m但不超过1000m的地区。 7. 第7.0.10条: 7.0.10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带电作业时,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应符合表7.0.10的规定。 表7.0.10 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 注:1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还应考虑人体活动范围0.5m。 2 校验带电作业的间隙时,应采用下列计算条件:气温15℃,风速10m/s。 8. 第7.0.17条: 7.0.17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在居民区的无地线钢筋混凝土杆和铁塔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9. 第7.0.19 条: 7.0.19 钢筋混凝土杆的铁横担、地线支架、爬梯等铁附件与接地引下线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钢筋兼作接地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其钢筋与接地螺母、铁横担或地线支架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 外敷的接地引下线可采用镀锌钢绞线,其截面应按热稳定要求选取,且不应小于25mm2。

电力设计规范

1 总则 第为使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电力能源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第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应根据所在城市的性质、规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动力资源的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城市电力规划。 第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第城市用电负荷 urban customrs' load 在城市内或城市局部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之总和。 第城市供电电源 urban power supply sources 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总称。 第城市发电厂 urban power plant 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各类发电厂。 第城市主力发电厂 urban main forces power plant 能提供城网基本负荷电能的发电厂。

第城市电网(简称城网) urban electric power network 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 第城市变电所 urban substation 城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第开关站(开闭所) switching station 城网中起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作用的配电设施。 第高压深入供电方式 high voltege deepingtypes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城网中66K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送电线路及变电所深入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布置,就近供应电能的方式。 第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线路走廊) high-tension line corri-dor 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 磁干扰及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第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第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3.2 编制内容 第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应在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有关基础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编制的阶段不同,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宜符合下列要求: 第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总体规划阶段)需调研、收集以下资料:地区动力资源分布、储量、开采程度资料;城市综合资料,包括:区域经济、城市人口、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及国民经济各产业或各行业产值、产量及大型工业企业产值、产量的近5年或10年的历史及规划综合资料;城市电源、电网资料,包括:地区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城市供电电源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自 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1 总则1.0.1 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小于等于110kV的供配电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1.0.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电气产品。 1.0.6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本规范用名词曾用名词解释关键负荷(Vit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安全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关键负荷重要负荷(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经济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重要负荷一般负荷(Non 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既不上眼关键负荷,也不属于重要负荷的,称该负荷为一般负荷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到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应急电源(Safety electric source)用来维持安全用电设备工作所需的电源EPS (Emergeney Power Supply) 集中供电式应急电源UPS (Uninterrupted Power Supply) 不间断电源分布式能源(Distributed Energy Sources) 分布在用户端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供电电压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为使矿山工程电力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矿山工程电力设计,不适用于石油矿电力设计。 第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远景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做到近、远期建设,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条件允许时,应使基建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第1.0.4 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颐,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工艺设备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第矿山工程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矿山工程供配电 第矿井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负荷: 1.因事故停电有淹井危险的主排水泵; 2.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 3.对人体健康及生命有危害气体矿井的主通风机; 4.具有本条1—3项之一所列危险矿井经常使用的立井载人

提升装置; 5.无平硐或无斜井作安全出口的立井,其深度超过150m,且经常使用的载人提升装置; 6.矿井瓦斯抽放设备。 二、二级负荷: 1.不属于一级负荷的大、中型矿井井下的主要生产设备; 2.大、中型矿井地面主要生产流程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3.大、中型矿井的安全监控及环境监测设备; 4.没有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井下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第露天矿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负荷: 1.用井巷疏干的排水没备; 2.有淹没采掘场危险的主排水设备和疏干设备; 3.大型铁路车站的信号电源。 二、二级负荷: 1.大、中型露天矿的疏干设备和采掘场排水设备; 2.大、中型露天矿采煤(采矿)、掘进、运输、排土设备; 3.大、中型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中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1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CBJ5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关于颁发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 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 规范的通知 计标[l983]1659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1)建革设字第150号通知的要求,分别由水利电力部、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这十四本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十四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及其管理单位如下: 2

一、<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DJ52-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3-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三、<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BJ54-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四、<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5-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负责。 五、<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6-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 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六、<建筑防雷设计规范>CBJ57-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 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8.83,由化工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化工设计公司负责。 八、<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9-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 九、<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BJ60-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 3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CBJ5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关于颁发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 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 规范的通知 计标[l983]1659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1)建革设字第150号通知的要求,分别由水利电力部、 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这十四本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十四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及其管理单位如下: 一、《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DJ52-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3-83,由机械工业 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三、《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BJ54-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四、《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5-83,由机械工业部

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负责。 五、《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6-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 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六、《建筑防雷设计规范》CBJ57-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 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8.83,由化工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化工设计公司负责。 八、《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9-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 九、《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BJ60-83,由水利电力 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 十、《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CBJ1-83,由水利 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北京供电局负责。 十一、《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CBJ62-83, 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十二、《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CBJ63-83, 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 十三、《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CBJ64-83,由水利 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 十四、《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CBJ65-83,由水利电力部 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七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l)建革函字第150号通知,由原一 机部第八设计院会同全国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gb50070-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一、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矿山工程电力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矿山工程电力设计,不适用于石油矿电力设计。 第1.0.3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远景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做到近、远期建设,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条件允许时,应使基建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第1.0.4 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颐,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工艺设备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矿山工程供配电 第2.0.1条矿井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负荷: 1.因事故停电有淹井危险的主排水泵; 2.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 3.对人体健康及生命有危害气体矿井的主通风机; 4.具有本条1—3项之一所列危险矿井经常使用的立井载人提升装

置; 5.无平硐或无斜井作安全出口的立井,其深度超过150m,且经常使用的载人提升装置; 6.矿井瓦斯抽放设备。 二、二级负荷: 1.不属于一级负荷的大、中型矿井井下的主要生产设备; 2.大、中型矿井地面主要生产流程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3.大、中型矿井的安全监控及环境监测设备; 4.没有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井下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第2.0.2条露天矿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负荷: 1.用井巷疏干的排水没备; 2.有淹没采掘场危险的主排水设备和疏干设备; 3.大型铁路车站的信号电源。 二、二级负荷: 1.大、中型露天矿的疏干设备和采掘场排水设备; 2.大、中型露天矿采煤(采矿)、掘进、运输、排土设备; 3.大、中型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中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For pers 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学号6 9 《工厂供电》 课程设计 (2010级本科) 题目:_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_ 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作者姓名:甘孝田 指导教师:赵文忠职称:教授 完成日期:2012年12 月27 日

工厂供电课程设计任务书

四.需收集和阅读的资料及参考文献(指导教师推荐)

【1】刘涤尘、王明阳、吴政球?电气工程基础[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2】张学成.工矿企业供电设计指导书[M].北京:北京矿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3】刘介才.工厂供电简明设计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3年 【4】刘介才.实用供配电技术手册[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年 【5】刘介才.工厂供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年 【7】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9】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1】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指导教师签名:赵文忠 2012年12 月14 日

目录 一、设计说明 .............................................................. 1.. 1.1工程概况 ......... ... ..................................................... .1 1.2设计依据 (1) 1.3设计原则 (1) 1.4小区概况 (1) 二、小区负荷计算 .......................................................... 1.. 三、无功补偿方式 (3) 3.1无功补偿方式.......................................................... 3. 3.2无功补偿容量.......................................................... 3. 3.3并联电容器的选择及制 (4) 四、变配电所位置和型式的选择 .............................................. 4. 4.1 变配电所位置的确定 (4) 4.2变配电所的总体布置 (4) 五、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确定 .............................................. 5. 5.1变压器主变台数的选择.......................................................... 5. 5.2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5) 六、变配电所主接线方案的选择 .............................................. 5. 6.1变电所主接线方案的评价 (6) 七、短路电流的计算 ........................................................ 7. 7.1短路计算的意义和方法 (7) 7.2相关节点的短路计算............................................................ 7. 7.2.4 K-1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7.2.5 K-2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八、变电所低压侧一次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9) 8.1低压母线的选择与校验 (9) 8.2低压电缆、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10) 九、变压器保护设置 (13) 9.1变电所10kV馈线保护 (14)

煤矿供电设计规范标准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工作面电力负荷计算是选择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台数、容量的依据,也是配电网络计算的依据之一。 1、负荷统计 按表1-1内容,把工作面的每一种负荷进行统计。 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 ++ + + = ... cos ... cos cos cos 2 12 2 1 1 ?? ? ? 加权平均效率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 ++ + + = ...... 2 12 2 1 1η η η η 注:负荷统计表的设计参考北京博超公司的负荷统计表的设计

2、负荷计算 1)变压器需用容量 b S 计算值为: pj e x b P K S ?cos ∑= ()KVA 2)单体支架各用电设备无一定顺序起动的一般机组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714 .0286.0 3)自移式支架,各用电设备按一定顺序起动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6 .04.0 max P ——最大一台电动机功率,kw 。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1、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长时负荷电流计算方法:pj pj e x e g U k P I η?cos 3103 ??= ∑ ∑e P ——高压电缆所带的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x k ——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前。(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e U ——高压电缆额定电压(V) V 10000、V 6000; pj ?cos ——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见变压器负荷统计中的结果) pj η——加权平均效率。0.8-0.9 2、电缆截面的选择 选择要求是: g y I KI ≥ ―> 长时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应满足: K I I g y ≥ ,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电缆 g I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 ; y I ——环境温度为C o 25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 ; 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K

66kV与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97 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1 总则 1.0.2 原规范的适用范围为35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负荷的增大,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本规范确定为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 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包括线路安装设计和线路杆塔结构设计两大部分。线路安装设计包括路径设计、杆塔定位设计、架线设计、防雷设计和附属设施设计。线路杆塔结构设计包括杆塔及其基础的设计。条文中的共性要求,即针对上述设计内容制定。对新技术应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这是根据电力线路不同于其他建筑设施的特点而制定的。1.0.4 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是当前国际上结构设计较先进的方法。这种方法以结构的失效概率来定义结构的可靠度,并以与其对应的可靠指标来度量结构的可靠

度,能够较好地反映结构可靠度的实质,使概念更科学和明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标准》 (GBJ68—84)的要求,本规范杆塔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架空电力线路架线设计是以导线或地线的最大使用张力和平均运行张力同时作为控制条件进行计算的;而连接导线或地线的绝缘子和金具是以安全系数设计法进行选型计算的。这些均属于定值设计法。 2 路径 2. 0. 1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架空电力线路的造价和安全性、适用性的影响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工农业设施、市政设施的不断发展,线路路径的选择越来越困难。因此在选择线路路径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对各种影响因素,如地理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运行和施工条件等,应进行综合比较。 对影响路径选择的重要环节,应在选线时即进行比较深入的技术经济比较。 2.0.2 市区线路路径的选择具有与一般地区完全不同的椿点,其中最首要的依据就是规划。城市的总体规划均包括电力线路走廊及各种管线位置的安排,旧市区改造和电力负荷

电力设计规范完整版

电力设计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 [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笫条为使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电力能源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

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笫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条应根据所在城市的性质、规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动力资源的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城市电力规划。 第条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笫条城市用电负荷Urban CUStonιrs, IOdd在城市内或城市局部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之总和。 笫条城市供电电源Urban POWer SUPPIy SOUrCeS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总称。 第条城市发电丿Urban POWer Pldnt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各类发电厂。 第条城市主力发电J Urban main forces POWer PIant能提供城网基本负荷电能的发电厂。 第条城市电网(简称城网)Urban electric POWer network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 第条城市变电所Urban SUbStatiOn城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第条开关站(开闭所)SWitChing StatiOn城网中起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作用的配电设施。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2009303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1 总则 1.0.1 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小于等于110kV的供配电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1.0.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电气产品。 1.0.6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本规范用名词曾用名词解释 关键负荷 (Vit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安全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关键负荷 重要负荷(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经济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重要负荷 一般负荷 (Non 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既不上眼关键负荷,也不属于重要负荷的,称该负荷为一般负荷 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到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应急电源(Safety electric source)用来维持安全用电设备工作所需的电源 EPS (Emergeney Power Supply) 集中供电式应急电源 UPS

10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10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篇一: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XX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XX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 [XX]70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1987年1月颁发的SDJ206--19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规程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本标准将范围明确为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以满足城市和农村供电的要求。 (2)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1990年以后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线路建设中逐步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故本次修订增加了10kV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的有关内容。 (3)对交叉跨越提出了补充,补充了典型气象区。 (4)原规程中某些不适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J206--1987。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武汉供电设计院、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森、程景春、许宝颐、刘寅初、刘纲、王学仑。 1 范围 1.0.1 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l2527 额定电压l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l4049 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

电力设计规范

第1.0.1条为使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电力能源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第1.0.3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 关规定。 第1.0.4条应根据所在城市的性质、规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动力资源的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城市电力规划。 第1.0.5条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第2.0.1条城市用电负荷urban customrs'load 在城市内或城市局部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之总和。 第2.0.2 条城市供电电源urban power supply sources 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总称。

第2.0.3条城市发电厂urban power plant 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各类发电厂。 第2.0.4 条城市主力发电厂urban main forces power plant 能提供城网基本负荷电能的发电厂。 第2.0.5 条城市电网(简称城网)urban electric power network 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 第2.0.6条城市变电所urban substation 城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第2.0.7条开关站(开闭所)switching station 城网中起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作用的配电设施。 第2.0.8 条高压深入供电方式high voltege deep in gtypes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城网中66K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送电线路及变电所深入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布 置,就近供应电能的方式。 第2.0.9条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线路走廊)high-tension line corri-dor 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 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 磁干扰及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10kV及以下供配电设计与安装图集 - 副本

10kV及以下供配电设计与安装图集(上册)1.pdf 110~500KV变电所总布置设计规程.pdf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35KV无人值班变电所典型方案设计.pdf 35~110KV小型化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工程图集:设计、加工安装、设备材料、概算.pdf GB2682-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pdf GB50045.CHM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chm 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chm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hm GB50116-98自动报警设计规范.chm 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pdf 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GB50343-2004.pdf _新编电气工程师实用手册(上、下册) 《电气制图与读图手册》.pdf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pdf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pdf 常用低压设备供配电设备选型与安装技术手册.pdf 电缆计算程序V1.1.zip 电气符号00DX001.dwg 电气设备实用手册(上下册).rar 电气设计安装技术实用手册 电气设计规范大全.chm 电气设计数据查询.chm 防雷计算软件.exe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工程师手册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 建筑电气数据软件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exe 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手册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txt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资料集办公、住宅 实用电工计算手册 实用电工计算手册2 实用节电技术与方法 需要系数法负荷计算.exe 照度计算 整定保护.exe 注册考试用规范目录.txt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最新实用技术及检验标准规程规范实用手册.rar

供电设计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供电设计 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机电科

目录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2) 1.1 负荷统计 (2) 1.2 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 (2)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3) 2.1 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3) 2.2 电缆截面的选择 (4) 2.3 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高压电缆截面 (5) 2.4 按热稳定校验电缆截面 (5) 2.5 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高压电缆截面 (6) 三低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7) 3.1 按长时负荷电流初选电缆截面 (7) 3.2 电缆截面的选择 (8) 3.3 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电缆截面 (8) 四短路电流计算 (10) 五保护整定计算 (11) 5.1 负荷电流计算 (11) 5.2 井下供电系统保护整定计算 (12) 5.3 电磁启动器 (13) 5.4 馈电开关 (14) 5.5 移动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 (15) 5.6 移动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 (17) 5.7 高压电动机用高压配电装置 (18) 5.8 控制线路的高压配电装置 (19) 5.8.1 使用范围:移动变压器 (19) 5.8.2 使用范围:母联(联络开关)和总开 (21) 5.8.3 使用范围:井下上下级变电所总开 (21) 5.9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22) 5.10 组合开关的整定 (22) 5.11 35kV变电所开关柜的整定 (23)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工作面电力负荷计算是选择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台数、容量的依据,也是配电网络计算的依据之一。 1.1 负荷统计 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cos ...cos cos cos 212211???? 加权平均效率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212211ηηηη 1.2 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 (1)变压器需用容量S b 计算值为: kVA cos e b x pj P S K φ =∑() (2)单体支架各用电设备无一定顺序起动的一般机组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714 .0286.0 (3)自移式支架,各用电设备按一定顺序起动的机械化采煤工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66-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保障光伏发电站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5kV (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lOkV(6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接人电力系统设计。 1.0.3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POI) 对于有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 对于无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光伏发电站的输出汇总点。 2.0.2低电压穿越low voltage ride through(LVRT) 在当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光伏发电站并网点的电压跌落时, 一定的电压跌落范围和时间间隔内,光伏发电站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的能力。 2.0.3孤岛islanding

包含负荷和电源的部分电网,从主网脱离后继续孤立运行的状态。孤岛可分为非计划性孤岛和计划性孤岛。 2.0.4非计划性孤岛unintentional islanding 非计划、不受控地发生孤岛。 2.0.5计划性孤岛intentional islanding 按预先配置的控制策略,有计划地发生孤岛。 2.0.6防孤岛anti-islanding 防止非计划性孤岛现象的发生。 2.0.7 T接方式T integration 从现有电网中的某一条线路中间分接出一条线路接人其他用户的 接人方式。 3基本规定 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在进行电力电量平衡、潮流计3.0.1 算和电气参数选择时,应充分分析组件类型、跟踪方式和辐照度光伏发电站出力特性的影响。 3.0.2在进行接人系统设计时,可根据需要同时开展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稳定性、无功电压和电能质量等专题研究。 3.0.3光伏发电站采用T接方式,在进行潮流计算、电能质量分析和继电保护设计时,应充分分析T接方式接人与专线接人的不同特点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3.0.4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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