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申报编号: □创造类□运用类□保护类□管理类
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主管部门:
起始期限:
申报时间: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表
(2010年)
填报说明
1.申报类型说明:
创造类:以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为核心,兼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运用类:以推动专利实施转化为核心,兼顾新的专利产出和维护;
保护类:以提高海外维权能力为核心,兼顾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管理类: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参与国际竞争为重点,大幅提升国外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2.申报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文字叙述和数据应准确,可靠。
3.表三分为A、B两种,分别由申报创造类和运用类的企业填写。
4.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5.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纸,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填报,并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报电子件。
6.申报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直接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7.项目名称按照规范填写,不要填写产品型号、系列号、编号。
8.核心专利指项目关键技术必须具有1项创新性强,能代表我市创新水平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已授权重大发明专利;1项不足以说明的,最多不能超过3项。
9.申报企业按照附件清单要求,在附件清单所列材料名录前划“√”,没有则不填。
10.申报编号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填写。
11.申报书中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上年12月。
12.申报材料不退回,企业应将所报材料自行留底。
二、企业知识产权状况
三、试点工作基本内容(A:创造类填写)
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五、试点经费预算
六、申报企业意见
七、区县知识产权局或行业集团公司推荐意见
八、业务管理处室审查意见
九、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十、局长办公会审批意见
十一、附件清单
A:创造类适用
B:运用类适用